法理学心得体会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时间:2023-09-19 17:26:11 作者:曼珠 法理学心得体会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精选5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生活中不断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一

复习方法: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1)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2)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红宝书上有几个问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卫方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司考法理基础心得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记得扣扣是800086007,大家一定要听听看哟!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来越近。

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二

总的来说,民法理论分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

(三)客体是指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不同的: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特定的物,客运合同的客体是运输行为等等。可以看到,民法学是一门体系很强的学科,我们只有从宏观上把握其框架才能更好地体会细节知识,将部分置于整体之中,避免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的盲目学习态度,我想只有整体性地把握民法才能进一步完善细节。

贯穿于整部民法的一条主线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民法的精髓也在民事法律行为这一部分。《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并且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我们要想学好民法,认真学习、领会这条主线是至关重要的,只有根深才能枝繁叶茂!

虽然我们不必背诵看似枯燥的法条,但我们必须能够熟读,只有经常拿来翻阅并认真体会才能日益晓得其道理。拿合同的效力来举例吧,对合同效力的认定一直是理论和实务的重点,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否则合同不成立。例如某位教授开讲座并在讲堂外出售其著书,有意购买的人需在门口桌子上的本上填写姓名,某同学去听讲座误认为是签到本就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试问合同的效力如何?该同学并没有要购书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其在本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也不能构成合同成立。由此可见,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要件,而合同只有成立了才能探讨其效力,《民法通则》第55条即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的描述: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缺少任何一条就认为合同的效力有瑕疵:

缺少(三)中所列条件则直接认定为无效。可见对于合同的效力认定只要我们能抓住并领会几个重点法条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下面我想重点拿出一个法条来,《合同法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但只要未规定办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标的物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这一条可以解决很多的难题,例如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合同的效力如何呢?第九条就告诉我们答案: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物时设立,没有交付质物质权就不设立,但质押合同是有效的。类似于《物权法》第15条,这就是著名的物权与债权相区分原则,这也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一房多卖的问题,还涉及什么是物权行为、什么是债权行为、什么是处分行为、什么是负担行为等更深的理论问题,所以我觉得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不能囫囵吞枣,要多认真思考,学会融会贯通。

民法的理念有公平、平等、促进交易、维护社会的稳定等,任何一个法条背后都有一个“故事”。例如,物权法定原则,不动产以登记簿上的登记,动产以占有作为公示方法从而产生公信力来维护社会的稳定;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为了保护善意取得人的利益而间接“损害”了实际物权人的利益,这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交易的安全而设立的制度。

在进行法律解释的时候,尤其需要法理学的知识予以补充,如采取文字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还有一点要注意,民法通常是以过错作为归责原则(除了法定的无过错归责原则的适用情况和依公平原则处理的)。这些理念性的东西我们思考或用的多了自然就会提高我们的分析能力。

图书馆和书店里会有借配套的案例教程,它往往会使我们明白法条当中一些不理解的部分,渐渐就会明白这个法条究竟是什么意思、将来会用到哪些场合,平时我们也可以去看相关的报刊杂志刊上所载的案例,这个过程我们不仅会运用民事实体法还可以使我们注意到举证责任的分配、法官判决等等,同时也是提高民法素养的不错的选择。

刚接触民法时觉得它很难,就耐着性子一遍遍地翻阅课本,尤其是总则部分,反复看仔细想,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去请教老师,慢慢就有了属于自己的方法,现在觉得民法还是挺有意思的!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最终辛普森的律师团说服了陪审团,辛普森被宣布无罪释放,但民事赔偿数额却高得惊人,为什么呢?认定标准不一样!刑事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民事是高度盖然性,有很大的可能性就可以承担民事赔偿了,民法真的很神秘,等待着我们去潜心挖掘。以上是我在学习民法这门课程中的一点感悟,由于写作水平有限,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批评!

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三

法理逻辑是法学中必备的基础学科,是法律明确、准确、系统的思辨工具。它的核心内容是理性思维和推理方法,对我们认识和运用法律具有深远的影响。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深入了解法理逻辑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思维水平和法律分析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分享我的法理逻辑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性思维对于法学的重要性

理性思维是所有科学理论的基础,也是法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基础能力。法学的发展离不开理性思考,法律的制定和运用也必须依赖于理性的思考过程。在法理逻辑学习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以理性思维为基础,通过抽象、概括、推理的方法进行法律分析和法律论证。只有具备了理性思维的基础,才能在法学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第三段:推理方法对于法律分析的重要性

推理方法是法理逻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的重要手段。在法律分析中,我们需要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则,运用不同的推理方法进行分析和推论。合理的推理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地推断出一个结论,并在法律实践中运用。例如,在刑法中,罪行和刑罚的适用,需要进行精确的分类和推理,需要能够充分理解彼此间的逻辑关系和逻辑准则,以确保论证过程的逻辑严密性和结论的准确性。

第四段:法理逻辑与法律实践的关系

法理逻辑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法理逻辑理论和法律实践的密切联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实践应用。法律实践需要满足法理逻辑的要求,防止出现漏洞和瑕疵,从而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公正执行。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更深入地学习和了解法律制度,理解法律思维方法,并能够充分运用推理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第五段:总结

在法理逻辑的学习中,理性思维和推理方法不仅对于法学的学习和分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也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着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学习法理逻辑,切实提高法律思维水平和法律分析能力,以更好的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习和掌握法理逻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法律问题,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和实践。

法理学心得体会篇四

法理入心是指通过学习法律理论和实践,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内化于心,使其成为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指导原则。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法理入心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素质。本文将以法理入心的重要性、法理入心的培养方法、法理入心的实践效果以及法理入心对法律职业发展的影响进行探讨。

第一段:引入法理入心和重要性(字数:200字)

法理入心是法律从业者应该具备的重要素质之一。法理入心使法律人员能够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和目的,并将其自然而然地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中。在法理入心的指导下,法律人员能够做到严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公正,更好地履行法律职责。对于法律工作者而言,法理入心不仅是一种能力,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第二段:法理入心的培养方法(字数:250字)

要培养法理入心,首先需要进行深入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通过阅读法律经典著作、学习宪法、法律原理、法规等学问,了解法律的基本理论。其次,需要加强实践训练,通过参与实际案件的审理、法律咨询等工作,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理解法律的实质意义。然后,要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加以改进。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真正达到法理入心的状态。

第三段:法理入心的实践效果(字数:300字)

法理入心的实践效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法理入心使法律人员能够审慎判断,明确法律规定,做出准确的决策。同时,法理入心可以使法律人员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更加公正、客观,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干扰,保证公平正义。另一方面,法理入心还能提升法律人员的专业形象和信誉度。只有具备法理入心,才能真正胜任法律从业人员的角色,获得他人的尊重与认可。

第四段:法理入心对法律职业发展的影响(字数:300字)

法理入心对法律职业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首先,具备法理入心的法律人员更容易受到雇主和同行的认可,有更多的机会承担更重要的工作和项目。其次,法理入心使法律人员在法律职业中更有竞争力。他们能够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并能在合适的时候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因此更容易在职场中脱颖而出。而且,法理入心还可以帮助法律人员发现法律的漏洞和改进之处,从而推动法律的进步和完善。

第五段:总结法理入心的重要性和对策(字数:150字)

在法理入心的指导下,法律从业人员能够真正理解和遵守法律,以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处理法律事务。培养法理入心需要进行深入的法律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并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总结。法理入心的实践效果表现在工作中的判断和决策的准确性,以及专业形象和信誉度的提升。而法理入心对法律职业发展的影响体现在更多的机会和更高的竞争力。因此,为了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培养法理入心是至关重要的。

法理学心得体会篇五

一、引言段(200字):

法理入心是一种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是指法律精神、法律规则和法律价值观已经深入到一个人内心深处,并完全贯穿于其思想和行为之中。法理入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障公正、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法治宣传力度,提高了国民法治意识,越来越多的人法理入心,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

二、培养法律意识的重要性(200字):

法律意识是指公民群众对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态度的一种现象意识。培养法律意识是提高法理入心的必要条件。在现代社会,法律无所不在,它规范我们的生活、约束我们的行为、维护我们的权益。只有当人们具备了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知识,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才能够积极培养法理入心。

三、构建法治社会的努力(200字):

基于法治的国家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构建法治社会,既需要政府的倡导和引导,也需要公民的参与和支持。政府需要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让人们知法、懂法、守法。公民应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增强对法治社会责任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发挥法制的作用。通过多方努力,我们才能够建设起一个真正公平公正、法治有序的社会。

四、推动法官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性(200字):

法官是司法机关的核心力量,推动法官专业化建设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关键一环。法官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过硬的法学素质。同时,法官还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价值观,以保证审判公正。只有当法官具备了高度的法理入心,才能够正确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各级法院应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推动法官专业化建设。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200字):

依法行政是治理理念的一种转变,是提高公共管理水平、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需要政府机关树立法治思维,完善法治体系,强化法律意识。同时,需要公民将法律作为自己的准则,依法行事,增强法治意识。只有在法治的指导下,政府行政才能更有效、更公平、更合法,公民权益才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因此,推进依法行政也是提高法理入心的重要途径。

结尾段(100字):

通过培养法律意识、构建法治社会、推动法官专业化建设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等努力,我国法理入心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则牢牢扎根于百姓心中,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进一步发展。坚持法治,培养法理入心,是我们前行的指南,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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