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防爆管理制度(汇总13篇)

时间:2023-12-06 16:42:07 作者:曼珠

规章制度的变更应当符合组织发展的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使用。

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失爆设备处理:。

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连队维护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第八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电压等级低于接入电压者;。

2、使用无熔断器管的裸露熔丝(片)者;。

3、磁力开关的磁力系统失去作用,利用力即可“起动”、“停止”者;。

4、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5、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6、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8、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接线盒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9、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10、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11、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1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

13、利用开关控制线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

14、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小线嘴大于1mm者)。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

15、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密封挡板生锈的。

16、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7、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18、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压紧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

19、喇叭嘴亲嘴的。

20、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紧不到位置的、并未采取可行的措施的。

21、防爆外壳带电的。防爆面弹簧垫压不平或失效(注:单个弹簧垫失效并现场能及时处理的除外。)。

2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

23、螺旋线嘴拧进小于5扣。

24、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

25、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26、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

27、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28、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臵失灵的。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29、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臵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

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无划痕;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器材科是医院医疗设备管理的专业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中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实施医院的设备管理。

一、参加医院医疗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医疗设备的规划调研、立项审查、设备选型、购置验收、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负责医院范围内医疗设备的业务管理。组织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设备台帐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按固定资产台账贴标识卡统一管理。

三、负责编制落实医疗设备的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医疗设备调拨、报废的鉴定及报批工作。

五、负责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医疗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设备状态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检查设备的使用及完好情况。

七、分类建立健全设备台帐明细,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

八、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资料,做好年度大型医疗设备的效益分析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效益。

防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杜绝特大电气事故,消灭重大电气事故,避免一般电气事故的发生,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煤矿防爆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项目经理为电气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对本单位设备包机到组,落实到人,定期检查检修,确保检修质量,并认真做好各种检修记录。

第三条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强占检修时间,导致电气失检。

第四条防检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防爆检查工作,防爆检验员要认真把好电气设备的“三大关”,即:入井关、安装关、交接验收关。

第五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煤电钻、激光仪、监控仪等)在入井前,必须经有资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验员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否则按失爆论处。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气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凡是防爆电气设备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都应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电气失爆

一、一般规定: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

3.电气设备未经检验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或防爆合格证超期的;

二、外壳:

1.外壳有严重变形,凹凸超过10毫米,或有裂纹、开焊的;

2.外壳内有锈皮脱落的;

3.防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裂纹破损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4.未取得防爆设备检修合格证明的单位,对外壳进行切割、焊补的;

5.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

6.隔爆设备隔爆腔直接贯通,去掉防爆设备接线盒内隔爆绝缘座的;

7.隔爆腔内随意增加零部件,造成空腔容积变化的.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库操作员和维保人员在车库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车库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车库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车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停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所使用车库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车库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车库,不使用无安全合格证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停车设备,不使用未注册的车库。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车库运行中的突发事件及事故。

设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政府机关单位网络和设备的稳定运行,保证中心内部计算机与网络信息安全,适应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需要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物理安全为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的根本,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全体人员应该明确责任,了解相关安全措施的具体操作流程,当发生问题、事故时,全体工作人员有义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具体制度、措施如下:

1、防盗安保措施和门禁准入制度。政府核心机房及相关设备间在无人进入时,应保证门、窗处于闭锁状态。相关监控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根据需要随时调取相关影像信息进行监控。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进行准入登记。对于有访客进出机房,机房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负责该客人的行为安全,并全程陪同。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机房。

2、消防措施。政府核心机房和设备间应保证有相关的消防设备,全体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领导批准。工作人员更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3、防水、防雷措施。禁止将供水管道和设施安装在机房内。应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安全操作、警示以及安全指引。日常清扫时,如需带水作业,应多人配合,及时通风、除湿,防止出现漏电、短路等事故,保证机房正常运行。降水多发期,工作人员应该注意逢雨巡视机房及设备间,防止发生漏水所致的相关事故。注意防雷措施,注意巡视防雷设备的状态正常,定期请专门人员对防雷设备进行清点和检测,尤其雨季更要加强巡查,避免雷击对电路、设备造成危害。

4、防尘防静电措施。保证机房地面洁净,无水无尘。保证机房湿度适宜,以保证一定程度上的除尘效果。设备线路部署时,尽量通过专业的线槽或者静电地板下层空间,以此方式防止强、弱电线路裸露引起的电离粉尘,进而减小飞尘对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使用寿命负面影响。工作人员在增加设备时,应对线路等进行及时整理,对污物及时清洁,防止静电对设备产生损害。

6、机房环境保障措施。保证ups供电设备的稳定运行,以防止突然断电对机房设备、数据造成损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工作,定期检查空调工作状态,定期冲洗空调,更换防尘过滤网。工作人员应定期巡视ups、空调等辅助设备状态,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知领导,将问题现象记录在案,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机房设备安全运行、数据保存安全是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的基本要求。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机房资料、数据、文档、日常工作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1、机房资料、文档保管制度。资料、文档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提供正式的申请,后由机房相关负责人陪同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2、机房设备安全使用制度。全体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应定期检查、整理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定期检查硬件运作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定期调阅硬件运作自检报告,从而及时了解硬件运作状态。禁止随意搬动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服务器和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小组人员的共同同意后才能进行。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机房的设备、工具、资料都是政府的财产,都属于国家和人民。机房内任何设备的使用和损耗,都应该一一记录在案,并应建立完备的保护措施,注意节约,减少消耗。相关制度如下:

1、机房财产登记制度。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全体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

2、机房巡视、清扫制度。运维中心机房(一楼与四楼),工作人员进出频繁,应每半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外围机房每月进行一次巡视、清扫。机房清扫范围包括地板、工作台、机柜、公用柜物品摆放。清洁后要达到地板干净、无尘无杂物;工作台面整洁、无杂物;机柜内设备尽量上架,线路有序;地板平整,无掀起、线路裸露现象;门窗清洁,各种柜表面洁净、公用柜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在巡视、清扫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如服务器状态异常,空调不正常工作等,应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全体人员均要予以配合。如果无法立刻解决,应第一时间联系专业人士,并制定应急预案,保证机房运行的持续稳定。在巡视、清扫结束后,由负责人对当次工作进行记录。对当次清扫中发现、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所有问题进行记录,并上报领导。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

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值、成本、消耗、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工程施工领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使得总承包单位在机械管理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此,做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就对公司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办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项目部缺乏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有许多制度定得很原则,但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让人无所适从。表现在原则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体强制性的规定约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周详细致的严密系统,工程项目往往点多线长,设备、人员调动频繁,而施工企业却普遍存在着管理班子不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象,制度和考核办法缺乏执行力度。

2、安装、拆卸资料不完善现象突出

部分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资料未经过项目部检查核验就直接上报到集团公司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签字不完善,相关的安全协议不合理等现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员专业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严重缺乏优秀的机械管理人员,多数施工项目是由安全员或者其他人员兼机械设备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上混乱。二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现象普遍。三是施工企业注重眼前效益,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对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强。

3、设备维修保养滞后,浪费严重

目前公司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基本是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一方面不少租赁设备单位对机械设备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缺少专职并常驻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与保养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现场,凭印象填写安全检查表,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一定的设备安全隐患,项目部缺少专人负责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并优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应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为依据,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分清责任主体。二是梳理和优化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措施,细化梳理管理流程,并将管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职责到人。同时,明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考评、奖罚措施,完善以常规督促、专项监督、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为有机整体的监督机制,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设备租赁单位管理

选择一家好的设备租赁单位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优化选型,比质比价,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录,然后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最终确定管理好、设备新、资质全、信誉好的合格设备单位。同时,全面落实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较差的设备单位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其发挥管理优势。

3、科学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合理配备机械管理人员是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前提和基础。施工企业应明确分管设备的领导,明确施工所需的设备管理和操作岗位,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管理工作人员和有责任心、有管理经验、懂技术并且会操作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这不仅会影响机械设备的技术使用,还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安全生产。

4、抓好各级信息反馈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租赁单位开展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工作,为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提供重要保障。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制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信息卡和技术档案,随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取证和维修保养情况。对工期紧、安全难度大、群塔作业多的项目,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技术,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与运行,如: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安装gps远程跟踪定位系统,了解全过程监控设备使用运转情况,监督设备是否在不具备施工条件下违章作业和记载统计设备日常使用运转记录,从而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5、强化过程管理与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施工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还要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熟悉设备、熟练管理。

二是严格把好特殊工种的准入关。加强对特殊工种证件的审核力度。对进场的特殊工种,应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核实特殊工种证件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持假证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操作失误。

三是注重设备进出、场把关。机械设备进场前期,施工企业应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前期考察,对设备租赁单位的资质和实力进行核准,经查验合格后再履行入场手续,进出场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登记备案制,租赁双方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是加强设备安装(加节)、拆卸过程监控。项目部、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现场旁站监督,项目部对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资格证进行核查。监督安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

四是狠抓专项治理。公司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活动,按照“找问题、定措施、抓落实、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和设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加强对设备的巡检、月检和专项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是贯彻以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为避免项目出现“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单位、项目经理、机械设备管理员等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玩忽职守,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做到事故清,责任明。

机械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人员的全面参与,积极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设备管理制度

一、语音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应由语音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二、语音设备要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语音室与学校总务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语音设备要做到标签齐全,存放有序,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碰等工作。及时检修损坏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设备的领用和借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五、设备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设备报废应严格检测、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监交。由移交人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若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索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

1、为规范租赁经营,提高出租的机械设备及配件的完好率和质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安全责任规定。

2、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械及配件,应当具备生产(制度)许可证,产品合格。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3、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4、出租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书,签订协议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5、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

6、出租工作由物业管理科管理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

饭店、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有配电室(间),餐饮操作间,烟道、炊事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

1、凡是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其安全管理。

2、配电室(间),电梯必须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乘梯须知等。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有指示标志,室内场所有应急照明,门开启方向正确,并配有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应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分隔措施。电气安装必需段符合要求,动用明火时,按规定执行。

5、加强安全检查和巡逻检查,必要时有专人看管。

6、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设施、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特种设备的管理规定执行(定期年检、操作者持证上岗等)。

7、电梯等特种设备除要严格执行定期检验的规定,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查,定期保养,严禁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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