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报(实用23篇)

时间:2023-11-08 20:15:34 作者:念青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简报(实用23篇)

工作方案还可以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解决方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请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节能减排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目的。

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节能减排,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师生员工低碳意识,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推动我校节约型校园建设。

二、活动主题。

我为低碳奉献一片情,低碳还我一片蓝天。

三、宣传教育。

各班级周一召开低碳主题班会,出一期以低碳为主题的黑板报,在教室宣传栏张贴下发的低碳宣传单。

四、节能活动内容。

1、x月x日下午放学在一楼大厅举行节能低碳生活承诺签名。

2、各班级x月x日下午放学把本班废品,草稿纸等能够回收利用的变卖。

3、发放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倡议书。负责人:__老师。

4、团委组织志愿者对全校没有做到低碳生活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曝光。曝光展板设在一楼大厅。负责人:__老师、__同学。主要检查内容:一次性用品使用;塑料袋使用;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到校;空调温度低于26度;没有及时关风扇、灯管;没有及时关闭水龙头;纸质可利用的但被丢弃;可回收利用的直接丢到垃圾箱等。

五、活动要求。

1、各班级围绕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每一位师生员工都参与到活动中。

2、德育处、团委重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月x日前将本次节能宣传周的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德育处(电子版活动安排、总结及图片发送__老师)。

3、活动联系人:德育处__老师;团委__老师。

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我校学生中大力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普及低碳生活知识,推进低碳生活方式,增强青少年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的低碳生活”20__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不断增加,我们生活的环境在持续恶化中,温室气体已成为全球共同面对的最紧要的问题,“低碳生活”也逐渐为全球所关注。在“国际环境日”来临之际,响应#州20__年开展“我的低碳生活”活动的号召,在我校广大师生当中开展“崇尚低碳生活,共创节约型社会”浓厚的环保氛围和节能意识的主题的活动。按照甘孜州科协统一部署,我校定于6月2日-9月30日为“低碳宣传活动日”,期间积极开展保护家园环境,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等小事做起,培养良好的环保意识,率先垂范,影响更多人养成节能环保的行为习惯。让低碳生活成为人们一种自觉的生活习惯。

为此,我们这次低碳活动的主题是重点探讨在校园及家庭如何实现低碳生活。

二、活动目的。

低碳生活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能量要减少,从而减少低碳,特别是二氧化碳的排放,是一种绿色而又环保的新型生活方式。低碳生活,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是一种态度,我们应该积极提倡并去实践低碳生活,注意节电、节油、节气,节水,从点滴做起,保护环境,保护地球。为了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作为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要有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来减少碳排放,延缓气候变暖,保护地球环境。为营造和谐的校园和良好的社会大环境做出贡献。

三、活动主题:

崇尚低碳生活,共创节约型社会。

四、活动时间:

__。

五、领导小组及参加人员:

组长:

成员: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六、时间安排。

1、6月利用国旗下讲话举行启动仪式。开展“节能减排.绿色家庭”宣传活动。

3、9月,开展“低碳家庭时尚生活”读书征文活动和知识竞赛。

七、活动内容。

1、学校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班会、黑板报、制作宣传标语、制作环保小报等各项活动组织“低碳生活”的科普宣传活动。

2、各中队师生根据各中队实际情况制定本中队的《“低碳生活”自律书》开展120天养成一个“低碳生活”好习惯活动。

3、在培养“低碳生活”好习惯的同时中队辅导员组织队员做“低碳生活日记”、“我为地球熄灯一小时”、“我来计算低碳生活”、“我为地球添点绿”等活动小手拉大手,不断加强队员、家长的认识,激发他们持续的积极性,并在其中寻找“低碳生活”小妙招。

4、结合学校“流动红旗”的评比,少先队将从6月份开始在每周校会上进行“低碳达人”推选活动,并为其做专栏宣传。

5、组织开展“今天,你低碳了吗?”国旗下讲话征稿、演讲比赛。

6、在暑假中倡导学生在家庭中、社区中推广“低碳生活”,拟定家庭《“低碳生活”自律书》。

7、和家长一起记录“低碳生活家庭日记”,留下节能减排的足迹。

八、活动要求:

1、用完电器拔插头,省电又安全。看完了电视,摁下遥控器并不是彻底关机,其实它还在耗电。只有将电源拔下,它才彻底不耗电。别小看这个小动作,如果人人坚持,全国每年省电180亿度,相当于三座大亚湾核电站年发电量的总和呢!

2、科学用电脑。节电效果好。暂时不用电脑时,可以缩短显示器进入睡眠模式的时间设定;当彻底不用电脑时,记得拔掉插头。坚持这样做,每天至少可以节约1度电,还能适当延长电脑和显示器的寿命。

3、巧用电冰箱,省电效果强。即使还在用普通冰箱,只要坚持做到下面两点,每台冰箱每年也能省10多度电:及时除霜;尽量减少开门次数。

4、煮饭提前淘米,并浸泡十分钟。提前淘米并浸泡10分钟,然后再用电饭锅煮,可大大缩短米熟的事件,节节约用电约10%。

5、日常省水有妙招,家里处处要留意。洗脸之后的水可以用来洗脚;洗衣、洗菜的生活废水可以收集起来冲厕所等。别小看这些,平日里养成节水习惯,积累下来,仅一个三口之家每月就能节水1吨以上。

6、无纸办公效果好,节能环保双丰收。多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少用打印机和传真机。

7、每月少开一天车。每月少开一天,每车每年可节油约44升,相应减排二氧化碳98千克。

8、多乘公车出行,减少地球负担。多乘坐公交车出行,不但能避开拥堵,而且节能效果相当明显。

9、出门骑上自行车,健身环保一举两得。有自行车代步,不仅免受堵车之苦,还能锻炼身体,并且无尾气污染。

10、减少住宿宾馆时的床单换洗次数。床单,被罩等的洗涤要消耗水,电和洗衣粉,而少换洗一次,可省电0.03度,水13升,洗衣粉22.5克,相应减排二氧化碳50克。

11、每月手洗一次衣服。只有两三件衣物就用机洗,会造成水和电的浪费。如果每月用手洗代替一次机洗,每台洗衣机每年可节能约1.4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3.6千克。

12、减少粮食浪费。“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可是现在浪费粮食的现象仍比较严重。而少浪费0.5千克粮食(以水稻为例),可节能约0.18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0.47千克。

13、少买不必要的衣服。服装在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同时产生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在保证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每人每年少买一件不必要的衣服可节能约2.5千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6.4千克。如果全国每年有2500万人做到这一点,就可以节能约6.25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6万吨。

14、减少一次性塑料袋使用。尽管少生产1个塑料袋只能节能约0.04克标准煤,相应减排二氧化碳0.1克,但由于塑料袋日常用量极大,如果全国减少10%的塑料袋使用量,那么每年可以节能约1.2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1万吨。

15、减少一次性木筷子使用。我国是人口大国,广泛使用一次性木筷子会大量消耗林业资源。如果全国减少10%的一次性筷子使用量,那么每年可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3万吨。

16、低层少用电梯。目前全国电梯年耗电量约300亿度.通过较低楼层改走楼梯,多台电梯在休息时间只部分开启等行动,大约可减少10%的电梯用电。

17、空调调高一度,节电百分之七。夏天空调温度过低,不但浪费能源,还削弱了人体自动调节体温的能力。只要把空调调高一摄氏度,全国每年节电33亿度。另外,降低室内外温差,也减少了患感冒的几率。

18、点亮节能灯,省电看得清。一只11w节能灯的照明效果,顶得上60w的普通灯泡,而且每分钟都比普通灯泡节电80%。

19、屏幕暗一点,节能又护眼。屏幕太亮,不但缩短电视机的寿命而且费电。调成中等亮度,则既能省电又能保护视力,尤其是对眼睛正在发育的孩子来说。

20、多植树,美化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吸收二氧化碳。

九、定期举办资源共享(物品交换或捐赠)活动。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低碳行动就好象是一盏盏明灯,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必将照亮整个世界。为引导同学们以实际行动参与低碳节约校园建设,学校决定长期实施“低碳节约行动计划”,定期在校园的操场举办资源共享(物品交换或捐赠)活动。本期的资源共享活动将于7月至9月举办,从本期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下午定期举办(遇雨顺延)!

十、总结表彰阶段。

1、每月末各班级召开总结表彰班会,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表扬先进个人,评选班级“优秀低碳生活理念实践者”和“优秀低碳宣传活动志愿者”若干名,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低碳生活理念实践者”和“优秀低碳宣传活动志愿者”各1名。

2、学校根据各中队活动的开展、同学参与活动及活动总结材料整理等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优秀低碳生活理念实践班”等集体荣誉若干名。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点

广州市是我国国家中心城市、广东省省会城市和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20**年常住人口1293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85.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1.4%。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立足现有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地区特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66%左右;到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8%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70%左右。

——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初步形成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到20**年,按照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原则,累计解决约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到20**年,政府存量债务下降60%左右,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投融资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年,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到20**年,“三规合一”系列成果法定化及成果应用推广取得突破,逐步实现重点专项规划“多规合一”。到20**年,全面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城市发展“一张蓝图”。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年,土地规划计划管控作用全面加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到20**年,城市更新改造深入推进,城乡低效存量用地得到盘活。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形成科学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试点思路。深入实施《关于加强广州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的意见》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办法》等,一方面,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调整积分入户指标和分值,合理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问题。另一方面,针对不符合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完善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通过积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制。广州市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路径以逐步实现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主,完善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2.市民化成本测算。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0**年)》和广州实际,建立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测算模型,由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7部分成本构成(仅计算新增成本,不考虑历史成本)。根据模型测算2015—20**年全市解决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约需1490.7亿元,如按现有财政成本分担机制测算,广州市财政承担占99.24%,市财政负担沉重且存在较大缺口,不利于推进市民化进程。

3.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思路。探索建立与常住人口规模相挂钩、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市民化财政成本分担机制;省级政府重点补助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地方政府承担跨省、省内跨市迁移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成本的大部分,承担其在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其他公共服务和管理等成本。

4.改革措施。一是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出台《广州市来穗人员居住证功能拓展应用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等;加快建立和整合全市外来人员基础信息平台。二是合理规划公办学校布局,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大民办学校补助力度;实施《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等。三是修订完善以“培训券”为主要模式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强化企业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岗位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四是通过社保费征管信息新系统实现险种核定到个人,对参保人实行五险同参;完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等政策措施。五是制定《来穗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选取增城、白云、花都、番禺等区试点建设来穗人员公寓;推动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运营。

(二)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1.试点思路。放宽市场准入,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2.改革措施。一是改革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依托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和广州城市发展基金,继续引入保险资金,探索利用政策性资金,实现财政资金推动城市建设效应的最大化。二是争取省级发债资金向本市倾斜;争取国家支持创新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建设融资方式。三是出台《公共资源竞争性配置实施细则》,完善面向民间投资开放项目库和信息服务平台。四是编制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

(三)完善规划协调机制实现“多规合一”

1.试点思路。在近年来广州市已形成的“三规合一”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构建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逐步实现“多规合一”。

2.改革措施。一是完成城市控规修编覆盖,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制定全市“十三五”规划,按既有“三规”报批程序推进实现“三规合一”内容法定化。二是推进“三规合一”

成果应用推广和“一张图”更新,有效运行“三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实现“一张图”规划管控、各类规划信息共享、部门行政审批联动。三是积极开展市县空间规划改革试点,明确相关规划定位和边界,实现“多规合一”。

(四)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试点思路。坚持“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并重,全面加强土地规划计划管控,确保耕地和生态用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深入推进城市更新改造,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改革措施。一是开展全市功能片区土规调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创新土规实施管理和用地指标分配机制。二是完成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完善《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资金管理办法》。三是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出台《广州市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补偿指导意见》、《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四是出台《关于支持和规范总部经济和新兴产业园区用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操作办法》等差别化供地政策。五是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办法》、《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细则》。

(五)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州市已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向国家、省汇报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各区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省层面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围绕有序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推动“多规合一”等制定地方配套措施,保障试点务实推进。

(三)积极稳妥推进。依据试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一批试点区域和示范项目。结合特殊功能区建设,积极开展智慧城市、创新城市、低碳城市建设。拓展国际交流,深化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合作平台建设。

(四)健全监测评估。强化跟踪监测,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水平。积极借鉴其他地区有效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推动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光明新区面积156.1平方公里,20**年常住人口49.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万人。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和模式,争当中国城镇化改革的“风向标”和“排头兵”。到20**年,光明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基本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全面覆盖常住人口;原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集体土地有序入市流通;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基本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参与城市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新型行政区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精简高效的政府运行模式比较成熟;城市创业创新环境日趋完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基本建成。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公开透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入户标准,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从个人素质、纳税、参保、居住、年龄、奖励、公益服务等维度建立综合量化评价体系,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逐步提高户籍人口比重。

2.有序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转为常住人口。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有机对接,梯度赋权,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明确“促进公平,共建共享;统筹兼顾,分类解决;量入为出,循序渐进”三大成本分担原则。

2.明确各方分担责任,政府主要承担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成本;企业和个人主要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障成本。

3.合理测算各方分担成本,其中每新增一名常住人口,政府需负担的人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等硬件成本约为9.85万元,政府需负担的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为0.42万元;每新增一名户籍人口,政府需相应再增加人均公用设施建设成本约0.73万元,需相应再增加年人均公共服务日常性支出成本约0.2万元。

(三)改革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重点保障人口市民化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探索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选择合适项目委托深圳市发行债券。健全地方债务管理机制,把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探索完善ppp、tod等多种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投融资模式。引导市场力量有序进入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国土基金使用效能,加强预算管理、支付管理和绩效评估。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投融资模式。

(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

1.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编制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监管清单,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开展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撤消社区工作站,实施扁平化管理。

3.强化末梢治理,构建以社区综合党委为核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多方参与的“一核多元”社区治理体系。

(五)培育城市创业创新环境体系1.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依托光明凤凰城等片区单元组团开发,打造“工作+生活+休闲+学习”为一体的宜居宜业城区。

2.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战略新兴产业,打造现代绿色产业体系。

3.优化完善创业创新环境,引入市场力量,搭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类创新型载体,培育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

(六)健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1.打造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重点建立完善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规划体系和指标体系、绿色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光明新区生态补偿机制等体制机制。

2.打造国家级绿色建筑示范城区,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一星级及以上绿建标准,加快形成规模示范效应。

3.打造国家级低冲击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示范区,建立完善的低冲击开发管理机制及技术应用体系。

4.打造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全面实施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七)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保规划“四规合一”。加强政策保障,建立完善的新型城镇化试点政策框架。加强项目保障,重点推进18个改革创新类项目和60个开发建设类项目。加强监督考核,建立新型城镇化试点考评体系。

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在本公司生产生活范围内深入开展了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并取得了较好实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一部署。

组织领导和活动安排及要求作了具体安排布置。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践行节能低、建社美丽家园”,活动时间为_月11日至17日。围绕着主题思想,公司领导要求同时将各参建单位纳入活动中,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十二五”节能降耗打好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节能宣传周初期,公司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动员广大员工及工程建设单位人员参与节能减排活动,通过在公司楼道张贴图册和在施工现场悬挂主题词横幅,宣传和倡导节能低碳,树立勤俭节约理念。

三、强化执行,从我做起。

公司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学习低碳环保知识,意识到低碳的本质应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用实际行动来参与和践行,具体如下:

1.纸类的使用。

1).员工用自己的水杯,一次性纸杯是给来客准备的。开会时,请与会人员自带水杯。

2).公文袋可以多次重复使用,各部门应将可重复使用的公文袋回收再利用。

3).复印、打印纸用双面,单面使用后的复印纸,可将空白面或裁剪为便条纸或草稿纸进行再利用。

4).设纸张回收箱,把可以再利用的纸张按大小不同分类放置,能用的一面朝同一方向,方便别人取用。

5).多使用再生纸,公文用纸、名片、印刷物,尽可能使用再生纸,以减少环境污染。

6).多用手帕擦汗、擦手,可减少卫生纸、面纸的浪费。尽量多使用抹布。

2.其他物品的使用。

1).多使用回形针、钉书钉,可反复便用,尽量少用含苯的溶剂产品,如胶水、涂改液。

2).不用一次性用品,如使用可更换笔芯的圆珠笔、钢笔。

3).分别设置铁铝罐、玻璃瓶、塑料等废容器回收箱。回收前尽量先冲洗,避免滋生病菌及臭味。回收箱及其周围保持干净。

4).电池应回收,回收时应避免挤压破损。

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各教育督导组,各初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__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x节能办〔20__〕x号)文件精神,6月12日至18日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6月14日为全国低碳日。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引导和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节能减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绿色发展低碳创新”。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可通过电子屏、校园网、宣传栏、举办讲座、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等方式,着力提高广大师生节能的`责任意识和节能专业知识水平。宣传画可从公共机构节能网__下载。

2.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可每天报送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至局办公室,以便及时择优上传局站学校动态栏目及上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及图片资料于6月2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1313室。

__市__区教育局。

20__年6月12日。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年检的通知精神,我校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备案任务书进行自检,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去年暑期参加市局召开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题会议后,我校立即着手制定了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去年8—9月开始招生,招到9名数控专业学生,作为试点专业的学生,10月份制定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书,11月7日学校和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公司、学生、学生家长签订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联合培养四方协议,按照培养协议第一阶段为岗位认知阶段,学生在校学习4个月,在企业实践一个月。上学期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在企业顺利完成第一阶段。本学期是协议履行协议的第二阶段——岗位操作阶段,在校学习三个月,在企业实践两个月,2017年4月10——2017年6月10实施第二阶段。目前学生正在企业进行第二阶段岗位操作实习。

二、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1、确定了试点专业,探索出了“从学生到学徒再到员工”的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

2、实现了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产业对接;基地与车间对接;教师与师傅对接;培训与岗位对接五个对接。学校新增校企合作企业——陕西泰丰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一家,结合区位产业特点和办学优势,确定1个试点专业——数控技术应用专业。试点专业引企入校,引入乾县新科机械厂,建立校内实训基地,在合作企业建立校外实训基地.三、主要建设成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1、2、3、4、5、校企联合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

四、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执行情况。

(1)招生支出:

(2)聘任专业教师支出:3.5万元。

(3)实习带队教师支出:1800元。

(4)实习指导教师:3200元(5)实习学生补助:700元。

五、存在主要问题。

1、招生难问题近几年,职教学生中愿意上职业高中参加职教分类单招的学生多,学专业技术的学生少,学专业中学数控技术的就更少。

2、生源素质差。

招到的学生行为习惯、身心健康、文化素养差,单亲、留守青少年、问题学生多,学的兴趣不高,也不好好学,不愿动手操作,不愿吃苦,不能坚持下来,中途流失,造成培养难度增大。

3、企业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其一,试点学生人数少,素质差,对试点企业解决技能人才紧缺问题意义不大;其二,试点企业当下也无实惠政策可以享受;其三,试点企业要为学徒安排实习岗位、提供师傅进行辅导,要留住学生还要支付相应薪酬,增加了直接成本,而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徒,在合同到期后流失的可能性很大,多多少少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也增加了间接成本。

4、专业教师、专业设备紧缺,校内教学困难大。

专业教师缺乏,无论是企业还是学校均存在;专业设备落后、紧缺,对学徒制条件下的学生和教师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资源统筹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导致学徒制实施效果不佳。

六、改进措施和计划。

1、“试点专业”招生上在今年暑期加大宣传力度。

暑期招生前制定出校企联合招生简章,加大学徒制试点宣传力度,在招生人数上实现突破,对“试点专业”招录的学生(学徒)素质上要有一定要求,选择素质相对高的学生录取。

2、通过招教、聘任、培训解决专业教师紧缺问题。

3、增加试点专业设备投入,加强试点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创造好的校内实训条件。

4、在专业人数较多的专业尝试试点。如我校汽修专业,这两年招生人数较多,可以尝试试点。这项工作下一步要加强在县域汽修企业调研、洽谈,争取引入一个汽修企业入驻学校,加强校内汽修实训基地建设,为学徒制试点创造好的条件。

乾县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5月。

政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www.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文福镇是xx县的工业重镇,至20xx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xx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xx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推进治理高度,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精神文明动力。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xx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政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进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__年扩太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__〕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挟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等,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__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是:11月底前,全省全面完成2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o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7500元,省里视县市区财力状况适当给予补助,由备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不足部分由所在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的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来左右,2人户们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各县市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安全、经济、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提供给农户,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们至60平方米的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各地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洪水1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基本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各县市区要加强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提供建材质量检测服务。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对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建设,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四)档案管理: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__〕168号)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农危办发[__〕2号)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__)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__年9月20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__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肾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全面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无房的核定、统计工作,逐村逐户鉴定危房,核查无房户,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具体建房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在__年8月2o日前将危改对象落实到户,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全部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考核验收。省人民政府按照《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组织对市州、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进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进度月报制庋。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综合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部闸工作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改造进度上报所在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抄送县市区统计部门。各市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月30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进度上报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送市州统计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要适时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介先进经验和做法。12月1日前,各县市区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分别报市州和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上旬组织有关部闸对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2月底前,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政府提交总结报告,并报国家有关部委备案。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需要,成立或调整充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备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访案设计、施工质量指导和房屋产权管理。其中,农村危房改造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集申连片建设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负责抓好施工质量监管、工程竣工验收。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林业部门负责为有林木的危改户解决建房用材采伐指标。银信部门负责对危房改造对象贷款进行支持。扶贫部门负责提供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住房困难情况,协助落实贫困地区扶贫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交通运揄部门负责协助和指导有危房改造任务村庄的道路建设。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统计部门会同民玖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情况的统计数据评估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民族事务、地震等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沼气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市州、县市区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各地要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库区移民、生态移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异地挟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洞庭湖地区退垸建镇、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特色民居保护等项目和资金有机结合,整合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四)落实地方责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省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具体实施。省人民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和绩效考核的内容,纳入对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省与市州、市州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改造项目的计划下达到县市区、任务落实到县市区、资金拨付到县市区、责任明确到县市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编制改造计划、确定改造对象、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地方投入、监管工程质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

(五)制定优惠政策。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享受1万-3万元贴息贷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__〕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o03〕28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购买,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耕地占用税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

(六)开展帮扶助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诹道各地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93号),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等,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等七部门决定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的实施方式,中央层面重点抓好“百县”试点示范工程(含县级市、区、旗、新疆兵团和黑龙江农垦团场等,下同),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参照县级方式,分别由省级、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国土资源、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二)合理确定试点示范规模。综合考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农村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与数量,适当考虑脱贫攻坚等因素,确定各省(区、市)试点示范县、乡、村数量。其中,20**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超过5000亿元的省(区)试点示范县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省(区)不超过3个,直辖市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可确定2个团(场)开展试点示范。各省(区、市)试点示范乡、村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示范县数的10倍、100倍。

(三)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县级试点示范名单由拟开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等)自愿申报,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本省区实际情况,在组织编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组织联合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试点示范乡、示范村由试点示范县按规定数量自行选择确定。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选择,可以与各部门已经确定的相关试点示范结合,对已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乡村旅游模范村、美丽休闲乡村、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试点示范范围的地区,可适当优先考虑。

(四)加强试点示范成效总结推广。建立试点示范县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监测评估,确保各项试点示范任务有效落实,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示范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省(区、市)要加强对试点示范单位的指导,并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成效及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相关建议等。

二、县级试点示范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域空间发展布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合理规划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引导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提高综合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通过培育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发展和人口集聚相互促进、融合发展。

(二)探索多种产业融合形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支持试点示范县结合地方资源优势,通过推进农业内部融合、延伸农业产业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农业新型业态等多种形式,探索并总结一批适合不同地区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努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三)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激发产业融合活力。重点是探索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农村产业融合中更好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直销。支持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签订长期供销合同等方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以及营销设施,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发展,加强产业链整合和供应链管理。

(四)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试点示范县围绕股份合作、订单合同、服务协作、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入股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入股或兴办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深度融合。鼓励试点示范县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通过股权量化到户,让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

(五)创新产业融合投融资机制,拓宽资金渠道。按照企业主导、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投融资体制。指导试点示范县制定具体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利用一定比例土地,按规划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综合运用奖励、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挖掘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的潜力,探索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把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农村资源、资金优化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产业融合服务。支持试点示范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完善交通运输网络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合理布局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宜居宜业水平。支持试点示范县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公共营销等服务。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等服务。

三、试点示范县的选择标准

(一)基本条件。一是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有开展试点示范建设的积极意愿,地方已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民创业创新具备一定基础。二是县域经济范围内以农业农村为基本依托,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广泛应用,农村一二三产业已经呈现出融合发展趋势。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在探索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已有较好基础。

(二)分类与标准。为避免试点示范县类型过于单一或雷同,将试点示范县共分为6种类型。各省(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尽可能选择不同类型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示范,每种类型最多选择1个,并在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中明确。

一是农业内部融合型。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结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例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实现统一,种养结合等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形成规模,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是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向后延伸或者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生活服务业向农业延伸,促进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紧密结合,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带动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建设,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直销等。

三是功能拓展型。农业通过与其他产业的功能互补,赋予农业新的附加功能。如农业与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能源工业等相结合衍生出的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和能源农业等新业态项目。

四是新技术渗透型。技术密集或信息化程度高,农产品生产、交易和农业融资方式先进。例如,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产生的涉农电子商务、农业互联网金融、智慧农业等项目。

五是多业态复合型。同时兼有上述四种类型或者融合其中几个类型,一般以龙头企业为主要投资主体,农业资源集约利用程度高、产业链条完整、农业多功能性明显、示范带动作用较强。

六是产城融合型。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县域内城乡产业布局规划合理,二三产业在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聚度较高,较好发挥对人口集聚和城镇建设的带动作用,形成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尽快确定试点示范名单。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办发〔20**〕93号文件和本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乡、村的申报、筛选等工作,并于20**年4月底前向国家七部门上报试点示范县具体名单。

(二)完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根据各地上报的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省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指导各县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于20**年6月底前将县级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上报国家七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组织对试点示范县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推进各项工作的能力。

(三)抓好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县要成立由县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每年年底,试点示范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省级有关部门,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汇总形成全省试点示范总结报告上报国家七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业务指导。中央和省级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从试点示范方案编制、制度建设、投入机制、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指导,帮助地方编好做实试点示范实施方案,支持试点示范县开展各项试点示范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确定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的县(市、区),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在安排相关投资时,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倾斜,允许试点示范县在不改变资金用途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整合国家、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各项资金,支持产业融合发展。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在专项建设基金中,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示范县建设产业园区,对试点示范县符合条件的企业类项目予以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国土资源、农业、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试点示范县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加大对试点示范县的支持力度。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支持试点示范县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发展改革部门要发挥牵头职能,做好监测评价和总结推广等工作。

“我们的总体要求就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今天,就新出台的《海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在省财政厅的省农村综合改革办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该项试点将以农村综合改革为动力,在探索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镇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加快城镇化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重大发展。

让农业生产享受新型社会化服务

“这是一种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的体系。”该负责人说,该体系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骨干力量是农业龙头企业,在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下,通过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提供农业生产的一整套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

根据《方案》,该体系有六方面内容,包括发挥农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农家乐”和乡村游。

“通过提供社会化服务,可有效地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家庭经营中,并在其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约经营。”该负责人说。

让农民享受完善的村级公共服务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该负责人表示,我省此次示范试点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基本权益、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迫切需要的关键切入点。

《方案》提出,我省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将从三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村级公共服务平台。选取部分农村社区,通过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项目等方式,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按需设置,同类合并,多块牌子一个场所。政府面向群众和投资者的行政性审批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对群众需办理、咨询和服务的事项均纳入服务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

二是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各项支农资金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养护水平,发挥资产的长期效用。

三是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采取财政补助方式,村里设立垃圾池(垃圾箱),镇里建有中转站,购置垃圾转运车,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若干名保洁员,专职维护村级环境卫生,逐步建立“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脏乱差状况,建设美丽乡村。

摸索城镇化建设经验

该负责人透露,我省还将借此机会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摸索加快城镇化建设经验。

“我们将选择部分经济基础好、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鲜明、人口相对集聚的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他说,重点在规划管理、产业发展、镇墟建设、财税支持、产权改革、土地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然后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为突破口,通过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和资源配置释放发展活力,为全面提升镇域经济发展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关于此次试点单位的选择,该负责人介绍说,海口市、澄迈县、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四个试点单位中,海口市选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澄迈县重点选择建立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理和养护制度、建立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等方面进行试点,省农垦总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重点探索高校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模式。

政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会议精神,切实做好__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部署和[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在充分考虑地方政府财力和农村承受能力的基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和帮助农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的房屋,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3、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4、坚持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5、坚持整合资源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建设任务。

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今年我镇在___月___日前全面完成___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资金的管理发放。

(一)补助对象。

____年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重点是农村无房居住户、因灾倒房户或居住在危房中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农村困难户。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和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镇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每户补助___元,改建、维修住房补助按房屋破损程度分档补助___元至___元。

(三)资金的管理发放。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倒塌的应改建维修,属局部危险的应改建或修缮加固,属房屋全倒无房居住的应选址重建。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房屋可按单独建设或连体建设,建筑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有菜地和庭院,有基本家具及其它生活设施,能基本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在醒目位置设置省里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完善农村危房发行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必须将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改造前、中、后相片、政府补助审批、乡村规划许可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督促检查。

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项目月进度报告制度,各村每月月底号以前将本月改造进度报镇民政办,镇民政办__号前将全镇上月进度上报区民政局。___月中旬前,镇民政办将年度总结报区民政局。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__月初—__月中旬)。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村干部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灾倒房户、残疾人特困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审批,确定对象阶段(__月下旬)。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民政办审核报县民政局审批。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及各审查环节的结果都要在村务栏里公示。确定对象工作于___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报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___月下旬-___月底)。将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各村要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责任书,同时各村组织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__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阶段(__月底至__月上旬)。各村农村任务改造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__月底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镇危房改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_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具体工作。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规划,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村里实施”的格局,确保全镇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调查对象的摸底和认可,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鉴定、项目规划选址,住房方案设计;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组织资金的发放,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批报。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__〕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__〕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__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__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__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__小城镇发展建设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__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__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__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__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__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__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__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__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__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自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来,道里区城管局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属各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在工农街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分类类别。

结合城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主要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主要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主要指除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内含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四、工作任务。

按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

(2)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3)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宣传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的社会风尚。

(4)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保证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给家庭成员,进一步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设置相应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对居民小区实施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3)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分类培训知识讲座,培养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基建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分别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设置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并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足量的分类垃圾袋。

垃圾产生者将产生的垃圾装入分类垃圾袋并投入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在示范片区,按照300户聘1名督导员、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标准投放垃圾袋,并对错投的垃圾进行分拣,促进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积分兑换平台,采用app或电话预约服务、自动投放或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方式。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充分利用xx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对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进行规模化、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两网融合”。

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稳定运行,保障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选取工农办事处1个小区(xx新城小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连片成网,在巩固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以区委、区政府两个驻区单位、工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个居民小区、2所学校、1个大型商超纳入推广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遵循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按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成立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同级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待试点工作完成后,如继续扩展垃圾分类工作范围,将涉及其他各街道办事处。

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建议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

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试点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动员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

工作。

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

知识。

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7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xx〕276号)精神,借鉴北京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养结合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事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质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工作目标。

到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三、工作步骤。

(一)20xx年x月前,开展一次对全市入住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健康状况调查统计,摸清入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养结合工作总结经验。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张床位以下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规模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并做好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挂牌准入工作;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富余的医疗床位纳入养老服务床位范畴,并开展相应的服务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实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员,保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对养老机构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实现老年人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服务机制,使老年人能及时就医和方便医疗报销。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抓好摸底基础工作和试点工作。

1.开展全市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开展全市养老与医疗机构运作情况调查,完成市、区(县)、乡(镇、街道)各级医院,以及社区(村)医疗站点与其所在地的养老机构配置基本情况调查工作,理清各医疗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模式,为开展医养结合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3.启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在碧江区启动2个社区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医养结合的试点工作,完善电话约诊、家庭保健等上门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老龄办、碧江区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系服务制度,填写《铜仁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服务联系表》(附件一),医疗机构要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各1名,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相关标准,提供健康服务。按照政府补贴养老服务额度和个人投入养老服务限额,与被服务的老年人签订《健康管理服务协议书》,按照无偿、低偿和有偿的不同方式,明确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细化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具体内容,规范定期检查和重点监督机制,方便罹患重症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时服务和救治。在规划新建、搬迁医疗卫生机构时应优先考虑与养老机构的就近设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5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服务信息对接平台,使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通过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医院与养老机构分别建立《铜仁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服务联系台账》(附件二),让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为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在医院处于康复期的老年病人可进入“休养状态”,养老机构的床位可充任医院康复病房,接收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作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人急性期诊疗的后疗通道,解决出院老年人在回归家庭、社区过渡期的临床护理康复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的“住院状态”与病情稳定期的“休养状态”之间,实现医院与养老机构的无缝转接,解决重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继续养老服务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对养老服务床位在5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幅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附属医院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参照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对接联系制度的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养老机构也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其他医疗机构管理医务室、附属医院或提供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完成时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强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师资优势,加快培养老年人护理方面的专业护理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服务人员,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逐步对管理和服务人员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利用医疗机构现有资源优势,倡导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每个县级以上医院组建一支规模适度的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为老服务活动。通过健全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机制,动员和吸引更多的民间为老服务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志愿者服务工作中,实现老龄工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助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老龄办、团市委、铜仁学院、铜仁职院、各区县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x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幸福养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养老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此项工作上来,按照相关部署,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为加强对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领导,由铜仁市新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和领导全市医养结合工作。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推进医养结合,把解决好老年人的疾病预防、治疗和疗养问题作为一项为老服务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对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在健康养老服务各方面的无缝衔接,并逐步健全医疗机构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二)加强人员配备,保障经费投入。各区(县)要结合各自实际,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优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设施配置,为村(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医养结合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民政局要主动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全市社会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将养老与医疗服务结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适时开展工作检查,细化考核措施,确保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务得到保障。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有效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和《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我校应国家民委和中国科协联合依托建立“少数民族大学生双语科普宣传队”,开展了双语科普工作,现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于开学之初,即九月份就积极围绕组建“少数民族大学生双语科普宣传队”着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考虑到民族高校是少数民族人才高度集中地区,故决定充分发挥和利用我校充足的优秀学生和专家资源,在我校校团委老师的带领下,通过学生会组织日常校园文化活动、社团组织、社会实践三下乡、教学实习、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积极调动学生学习双语,为少数民族地区服务的积极性,在我校掀起了一阵“双语科普”热潮。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1、我校着手成立了少数民族大学生双语科普社团,邀请我校知名教授及语言学家__任社团顾问,并联合__市阿语培训学校,举办每周一期的少数民族语言学习活动,多次举办了以“少数民族民俗及地方特色”为主题的少数民族语言演讲比赛及征文大赛,此项活动不但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学生,而且加强了各民族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消除了民族间的隔阂,并为进行少数民族大学生科普宣传队培养了丰富的学生资源。在乌鲁木齐“七五”事件发生后,我校的学生都能够站在民族团结的立场上,明辨大是大非,积极配合所在学院做好新疆学生的思想开导工作。此外,我校还通过广播站、校报等信息传播途径,定期播出“民族科普之声”节目,向全体师生介绍少数民族科普宣传的意义及重要性,让更多的人们关注及投身于少数民族科普的工作中去。

地区的科普现状,引导学生思考如何用自己的智慧为少数民族地区科普事业的发展奉献一份力量。

3、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双语科普队的志愿者们充分利用宁夏的回族节日开斋节及古尔邦节,深入社会,在回族群众中间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回族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的内容,着重以提高回族地区青少年和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广大农民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为重点,努力使民族地区青少年和农民的科学素质有明显的提高。

4、我校少数民族大学生双语科普宣传队通过社会实践三下乡活动,积极有效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科普事业做出了贡献。

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精神,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科学布局服务网络,切实发挥服务功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宁疗护服务需求,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19﹞483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建体系、促服务”的总体思路,持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侧改革,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安宁疗护服务积极性,推动全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高起点谋划、高品质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协作密切、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按照“年内启动,两年见效,有效覆盖”的总目标,全力推进兰州、白银、金昌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以全省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工作为基础,以数据为支撑、需求为导向、机构为依托,合理布局,同步创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市县;探索建立长期照护险制度,逐步完善安宁疗护政策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安宁疗护机构基本标准、管理规范和实践指南,研究制定安宁疗护机构收治对象标准;加快专家团队、管理团队、照护团队建设和培训,加快安宁疗护人才储备;做好试点创建尤其是经验提炼工作,合理布局、系统推进,逐步建成架构稳定、标准规范、作用明显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发挥职能部门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规范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有序公平竞争,营造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强化管理、完善机制。将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为试点单位做好服务上,注重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优待政策落地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安宁疗护服务分类别保障和市场化运作水平。

(三)需求导向,以人为本。以临终患者及其家属为中心,将提高生命质量、善终圆梦的需求放在首位。多学科协作模式并行,减少无意义的过度治疗,减少资源浪费,关注疼痛及其他症状的控制与缓解,提供心理、精神及人文关怀。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安宁疗护服务需求。

(一)开展基线调查。

依托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平台采集到的基础数据和全省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信息数据,分析本地区总体需求,资源配置,意识形态,社会舆论现状;分析本地区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供应能力和利用能力;分析本地区安宁疗护现有政策措施、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标准规范和健康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供需问题。

(二)建设服务体系。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依托省肿瘤医院建设甘肃省安宁疗护中心,探索安宁疗护前沿科学,为基层安宁疗护机构提供学术培训和技术支撑;各地要结合基线调查情况,科学分析,合理布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科,开展机构安宁疗护服务;乡镇卫生院、基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探索建立安宁疗护病床或居家安宁疗护病床。

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倡导重点在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逐步形成以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社会、机构、家庭多元联动的“一核多元”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三)明确服务内容。

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服务,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安宁疗护(喘息服务)服务链。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老年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减轻身体、心理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不断完善安宁疗护配套政策、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监管体系;畅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转诊、会诊机制;探索建立机构与居家安宁疗护之间的衔接、转介机制;探索建立安宁疗护远程指导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安宁疗护(喘息服务)病区(中心、科、室);探索制定安宁疗护治疗和护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推动将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照护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止痛、镇痛、麻醉等药品,在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的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完善安宁疗护药品保障机制。

(五)加强信息化支撑。

加快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分享机制,发挥信息化在安宁疗护工作中全程跟进、阶段服务、效果评价、数据支撑的积极作用,为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大数据支撑,为机构布局、规划设计提供决策依据。

(六)加强队伍建设。

依托省医养结合领导小组专家库,建立省、市、县三级安宁疗护专家库;加快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技工学校)护理学科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普通护理员升级培训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创造留人环境、提升照护质量,不断充实安宁疗护护理人员队伍。

(七)加强宣传教育。

借助全媒体平台,以“人性化”“柔性化”的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更好地促进全社会客观理性认识和接受安宁疗护工作。

(一)确定试点(2019年8月)。各地要以基线调查数据为基础,优选推荐2-3家设施条件好、专业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作为省级试点,候选名单于8月10日前上报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审核遴选确定首批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二)专题培训(2019年8月-10月)。依托省肿瘤医院建立省级安宁疗护中心和实训基地,邀请省内外专家授课,集中开展安宁疗护师资骨干培训。试点单位建立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多样化培训,尽快组建一支高效专业、思想过硬、构成合理、分工明确,有爱心、能奉献、懂业务的专业化安宁疗护服务队伍。

(三)试点实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就严、就高、就细开展试点工作。各地要结合地区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对试点单位加强指导,做好服务,推动试点工作有效落实。试点单位实施方案于2019年9月底前报送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四)阶段总结(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各地要按照“年内启动,两年见效,有效覆盖”的要求,做好全程跟踪分析、分类督促指导,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认真总结本地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典型经验做法,每年11月底前形成专题总结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召开总结交流会,选取优秀试点单位命名省级示范基地,以带动全省安宁疗护工作深入推进。

(五)完善提升(2020年10月-2021年12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不断探索促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的有效形式,找准制约发展的关键点,研究、发现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实现“有效覆盖”,进一步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健康甘肃战略部署及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之中,积极发挥牵头、研究、协调、督促作用,形成部门间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认真做好试点单位全过程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确保试点单位如期完成各阶段任务。

(二)完善制度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为建立和实施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打下良好基础。要积极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并逐步将部分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和安宁疗护服务内容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为服务提供单位、患者家庭减轻压力,进一步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安宁疗护机构)。

(三)开展督导考评。要围绕本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依托甘肃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安宁疗护工作。各地要将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作为本辖区加快推动医养结合快速发展重点任务,补齐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短板的重要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建立督导制度,制定考评办法,健全问责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与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启动问责机制。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8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结合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总体目标。

以老年人为本,实现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应保尽保,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让老年人得到连续、适宜、规范、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吸引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承担起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实现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基本医疗服务的全覆盖。

在机构老年照护方面:,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建立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实现全市有一定规模(一般为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均设置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邻近设置、整合设置的除外),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纳入医保联网;,全市老年护理床位占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1.5%(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各安排0.75%)。

在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方面:20,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签约服务达到50%,20实现全覆盖。用3-5年时间,实现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全覆盖。

(二)基本思路。

1.在设施布局上体现医养结合。在养老设施建设布局时,与医疗设施通盘考虑、就近安排。鼓励有一定规模的、新建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

2.在服务上体现医养结合。全面实施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根据统一评估后确定的不同照护等级,整合社区居家老年照护、机构老年照护和老年护理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匹配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护理服务。

3.在队伍上体现医养结合。统筹老年护理机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将其中的医护人员纳入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划中。充分发挥民政、卫计、人社等部门的培训资源的作用,在国家职业资格体系框架内,建立健全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相衔接、涵盖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内容的老年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体系,完善岗位薪酬激励制度。

4.在政策上体现医养结合。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录用专业医护人员实施“以奖代补”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医保支付政策,形成老年护理机构(包括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居家医疗护理的合理医保支付梯度政策。研究建立基本养老公共服务“补需方”的财政补贴机制。

二、任务措施。

(一)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

1.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完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根据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实际医疗需求,按照国家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护理站、医务室、门诊部、老年护理院等给予指导,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其中新建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的建设标准按照沪发改社〔〕22号文执行;选择在部分养老机构开展设置护理院试点,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护理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形成便于操作的管理规范。实施养老机构“以奖代补”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招用专职医护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

2.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医疗服务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和医疗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与养老机构签约,按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结合自身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情况,对接住养老人的实际需求,开展巡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对于基本医疗服务之外的其他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养老机构采取合作或委托等方式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购买服务。

3.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支撑。综合性医疗机构要与养老机构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养老机构内的老人提供转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压床”问题,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间的转介机制。

4.探索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58号),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

(二)促进社区居家医养结合发展。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社区托养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托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长者照护之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签约,开展巡诊、健康宣教、慢病管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推进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工作。结合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的全面推进,完善居家医疗护理的医保支付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符合本市实际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3.加快形成一批社会办的老年照护机构。明确老年照护机构的职能定位,加强对老年照护机构的引导扶持和监督管理,明确设置标准、审批流程。鼓励社会力量积极申请开办老年照护机构,大力提高社区及居家老年照护的供给能力。

4.深入推进家庭医生为居家老年人服务。继续将居家老年人群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和优先对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继续实施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体检和健康评估,建立和更新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

(三)发展专业的老年医疗护理。

1.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在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基础上,逐步形成有梯度的老年医疗护理体系。在市级层面,成立具备医、教、研、防、管为一体的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老年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基地;在区级层面,建立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的老年专科,发挥区域老年医疗中心的作用;在社区层面,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机构、护理站的作用,开展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服务。

2.努力提高综合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有条件的应开设老年病科及一定数量的老年护理床位,以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康复需求。对于区县所属综合医院设置老年护理床位的,给予一次性补助。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到医疗资源薄弱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活动。

(四)加强老年康复与中医药服务。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要创造条件,配备康复设备与专业康复人员或引入专业的康复机构,开展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康复服务项目,并加大有关康复教育、宣传、培训等的力度。

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在养老服务机构中推广中医药健康养老知识和适宜技术。开展融入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预防、护理、康复服务。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医疗保健、中医药技能培训。

三、配套政策与组织领导。

(一)突出规划引导。各区县要按照《上海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和《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年)》明确的目标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加强养老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统筹,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二)强化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全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评估标准,加快培育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有资质的评估人员,确保评估客观、公正、科学。同时,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匹配不同照护等级与相应的生活照料服务和护理服务,健全与服务项目相对应的支付制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定向培养、合作培养、针对性培养政策,不断加强医养结合发展的人才保障。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或者予以适当倾斜。

(四)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对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医保结算对象扩展到城镇职工医保以外的居保、镇保、新农合参保人员,且将城镇职工医保结算范围从以往的个人自负段扩大至附加基金段,实现“三段”结算,进一步方便住养老人就医配药。

(五)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推进机制,由市民政部门、市卫生计生部门共同负责,其中医疗服务的规划、技术指导与支持、业务监管由市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其他非医疗服务的内容由市民政部门牵头协调。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等部门全力配合,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各区县政府负责医养结合工作的落实,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并将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考核。

(六)完善激励机制。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探索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为老服务的激励补偿机制。鼓励街镇层面采取补贴、共建、协作等措施,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可将社区卫生服务站与社区托养机构整合设置。市属养老机构要率先深化医养结合发展,依托其设置的医疗机构,向其它养老机构辐射。

(七)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卫生计生和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对本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同时,要积极开展跟踪分析,对医养结合推进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完善。

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二、试点内容。

(一)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管理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完善校企联合招生、分段育人、多方参与评价的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利用好校内实训场所、公共实训中心和企业实习岗位等教学资源,形成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实行多种招生考试办法,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学徒提供机会。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三)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

(四)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带徒津贴。试点院校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

(五)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制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创新考核评价与督查制度,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反馈等形式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制订学徒管理办法,保障学徒权益,根据教学需要,科学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保证学徒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人身安全。

三、试点单位。

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

(一)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二)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

(三)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

四、工作安排。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统一部署等程序确定,试点工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开展。

(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并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我司。地级市、职业院校和企业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组织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由合作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报送),行业申报材料可单独直接报送。

(二)评审遴选。我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作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首批试点单位。

(三)组织实施。经我部批准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详细的试点工作任务书,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开展各项试点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结推广。试点期间,我部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我部将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

五、保障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要有专人负责,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要制订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二)科学制订试点方案。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

(三)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积极开展国际比较研究,系统总结相关国家(地区)开展学徒制的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条件保障等。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形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支撑。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情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择。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能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能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择条件。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择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特别突出且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1、选择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择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联系人:xxx,电话:xxx,e-mail:xxx)。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内容和支持措施等。

2、选择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情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19〕6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8号)等文件精神,改善本市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构建机构、社区、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夯实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最后一环,决定在本市实施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基础,坚持点上突破和面上推开相结合,系统谋划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路径,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到2022年,基本建立安宁疗护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安宁疗护队伍;初步构建梯度有序、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打造形成一批安宁疗护服务示范点;逐步形成安宁疗护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服务形式和供给主体多元、价值理念普遍认同接受的新局面。

(一)明确服务内容。

通过多学科协作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临终前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并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以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减轻家属痛苦,促进社会和谐。

(二)建设服务体系。

探索以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为引领、县级安宁疗护中心或病区为支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开展安宁疗护服务为主体,构建安宁疗护服务网络,推动建立起主体多元、功能健全、模式多样、服务规范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安宁疗护服务列入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服务内容。

确定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市肿瘤医院作为市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探索安宁疗护前沿科学,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撑、指导转介服务等。各区、县(市)至少明确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开设临终关怀(安宁疗护)科,完善基础设施,组建专业团队,开展机构内和居家安宁疗护工作。并选择工作推进有力且成效明显的单位,作为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鼓励有条件的其他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安宁疗护服务联动机制,发挥上级医疗机构技术优势,畅通双向转诊及会诊机制。

(三)建立工作机制。

1.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做好社区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机构与机构间、机构与居家间畅通合理的转介制度。鼓励试点机构与其他医院加强业务联系,鼓励医共体、医联体牵头单位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互享,便捷提供健康档案、患者转介、远程服务,提高安宁疗护服务质量。

2.健全工作制度和评估机制。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完善安宁疗护服务相关制度,指导相关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进入安宁疗护阶段的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健全科学的安宁疗护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

(四)强化制度保障。

1.构建服务项目价格体系。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探索制定安宁疗护相关服务项目,医保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

2.完善医保相关政策。探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项目费用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保障药物配备。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依政策给予支持。构建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监管机制。

4.加大相关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支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可探索建立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等补贴。探索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实施鼓励政策。

5.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政策支持,优化政府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

1.组建多学科团队。组建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药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内的多学科专业安宁疗护服务团队。

2.加强教育培训。促进安宁疗护人才培养,在医学教育培训工作中增加安宁疗护有关知识技能的教育,不断促进医务人员提升安宁疗护理念和能力,并正确传播安宁疗护理念和知识。加强安宁疗护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宁疗护机构的医疗照护质量。

3.建立专家库。成立市级安宁疗护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加强与省内外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的交流和合作,为全市安宁疗护工作提供业务支持。

4.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发挥相关学会、协会、老年大学等作用,积极开展以安宁疗护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服务;组织、鼓励如社工、义工、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安宁疗护服务。鼓励退休医务人员投身安宁疗护事业。

(六)加大宣传普及。

广泛开展宣传和科普教育,通过制作宣传视频和海报、举办论坛和讲座等各种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的知识和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0年6-7月)。

1.开展基线调查。对本市安宁疗护服务现状开展基线调查,重点摸清机构和居家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情况、相关政策措施、安宁疗护服务提供者的认知和服务情况、患者及其家属的需求、社会舆论情况等,结合实际,理清思路,明确市场需求。

2.确定试点单位。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遴选市级试点单位,夯实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探索符合区域情况的规范化、专业化安宁疗护服务模式。通过试点先行、案例推广等实践经验的积累,积极稳步推进整体工作。

(二)探索推进阶段。(2020年8月-2021年12月)。

1.强化学习培训。组织试点单位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安宁疗护先进经验,并邀请国内及省内安宁疗护知名专家授课,为不同层级的工作人员提供多样化培训。

2.强化业务指导。加强对各区、县(市)、相关医疗机构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指导,督促各试点单位按照国家《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安宁疗护模式和运行机制。

3.强化协调对接。根据各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召开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会,深入推进试点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

1.总结经验。各试点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形成总结报告。

2.跟踪评估。建立评价体系,开展评估和跟踪分析,定期进行总结完善。

3.培育典型。积极开展安宁疗护示范点创建工作,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且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地区和单位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本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区(县、市)、试点医疗机构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支持力度,为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统筹推进本地区、本单位试点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总体设计与组织协调,做好全市安宁疗护服务体系、管理体系与支撑体系的总体设计,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与落实试点各项任务,牵头做好试点评估,确保完成试点任务。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研究与安宁疗护服务相配套的收费与医保支付机制,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本市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依政策给予支持,构建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监管机制。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在现有资金渠道内,按有关规定对安宁疗护服务开展试点工作所需经费给予补助,推动安宁疗护服务顺利实施和推广。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构建,落实试点各项任务,加强过程管理、目标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评价与总结试点成效,确保切实落实试点各项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把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内容,列入工作考核目标,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定期对试点主要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分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分类指导,不断优化试点工作成果,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4月26日,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与民政部共同举办的全国医养结合工作会议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医养结合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杨兴平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王培安在讲话中强调要准确把握、充分认识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一年多来全国医养结合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医养结合工作合力得到强化,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医养结合工作蓬勃开展。王培安要求,各地要坚决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建机制,为医养结合事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二是保基本,满足大多数居家老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求创新,探索多种形式医养结合;四是重培养,强化医养结合队伍建设。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协调配合;立足实际,扎实推进;加强监管,质量为先;注重宣传,凝聚共识,抓紧抓好医养结合的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如期完成《通知》确定的中期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高晓兵指出,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要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战略意义;要从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任务使命出发,深刻把握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支撑意义。下一步工作要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一是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定位,更加重视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和市场基础配置作用,着力保障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三是注重统筹协调,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中同步推进医养结合。

四川省等7个省(区、市)在会上以专题片形式进行了经验交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行政学院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国家卫生计生委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局)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明委发〔20xx〕3号)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明医改组〔20xx〕12号)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建设健康三元。现结合三元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做好医养结合及分级诊疗工作的部署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群众自愿的原则,整合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养老等各项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用,促进社区居民的医疗和养老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要求。

通过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合理配置并整合各类医疗和养老等服务资源,推动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使社区居民能够在居住地就近享受医疗、康复、健康体检、养老等各项医养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分级诊疗等制度的落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以医带养、以养促医、医养结合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步骤。

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采取统一部署、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方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有序开展。

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x月底前),在充分调研论证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三元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xx年x月底前),在城关街道建新社区、富兴堡街道富兴社区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第三阶段(20xx年x月底前),完成城关、白沙、富兴堡三个街道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四、实施办法。

(一)设置统一服务平台。

1.设置及要求。由区政府统一设置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平台。城关、白沙、富兴堡街道原则上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置1个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由该中心加挂牌子并履行医养结合的工作任务,不再单独设置服务站。非新建的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规划建设的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挂“三元区卫计局xx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牌子。

2.举办方式。采取“公办托管、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由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市财政补助设施设备购置费用,区卫计局公开招聘具备条件的个体医疗诊所转型为服务站,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延伸托管。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残疾人康乐等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结合、与社区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相结合、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

3.加强服务站规划建设。区规划、住建部门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和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在规划新区、住宅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项目时,做好服务站点设置规划,规划建设面积200平方米以上并处在该社区相对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临街为主),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无偿使用。具体布点安排:

(1)城关街道(共9个社区):红印山、崇宁、芙蓉、建新、新亭、凤岗、复康、新龙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下洋社区由城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2)白沙街道(共7个社区):台江、长安、桃源、桥西、群一、群二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白沙社区由白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

(3)富兴堡街道(共5个社区):东霞、永兴、富文社区各新建1个服务站;富兴社区由富兴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服务站牌子或延伸服务,不再另行设置;由于新南社区毗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且人口偏少(约2500多人),日常诊疗业务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兴社区服务站统一提供服务的方式解决,不再另行设置服务站。

4.加强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养老机构创造条件,依法按有关标准设置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

5.推进老年康复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老龄型医疗机构建设。鼓励辖区内市级医疗机构设立老年人服务窗口或老年病专区,鼓励部分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康复养老医疗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审查符合养老机构设立条件的新增养老床位,可享受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1.明确服务站投入责任。

(1)市级。市财政对服务站的设施设备购置给予适当补助。

(2)区级。区财政负责统筹安排服务站业务用房所需资金的筹集;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对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医养结合项目做大做强;区国资委统筹全区国有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3)街道。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统筹各自街道及所辖社区的房产资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适的房产作为服务站业务用房,缓解区政府租赁或新建服务站的资金压力。

(4)服务站承办人。区政府提供服务站业务用房后,由服务站承办人负责内部整修、科室设置以及开办服务站所需的其他经费开支,保证服务站正常运营。

(5)社会各界。鼓励社会各界为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残疾人康乐服务的机构进行捐助,鼓励志愿者提供护理、卫生清扫、帮厨等志愿服务。

2.明确服务站收入来源。

(1)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依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考核办法,经区卫计、财政部门考核后拨付。

(2)服务站的诊疗服务收入和签约服务收入。

(3)区民政、人社、残联、卫计等部门的有关康复养老等服务项目经费和政府的适当补助,在相关部门考核后拨付。

参保人员在服务站就诊的,按照规定享受优惠的医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种服务模式。

1.普通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平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双向转诊、预约诊疗、社区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为本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推动基本医疗与养老健康服务有机结合。

2.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将服务站与社区居委会业务用房统筹,把医养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及日间照料服务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为在社区居委会进行日间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区居家养老的对象实施上门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3.与部门养老服务项目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与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对接,将服务站与民政部门的老年人日间照料、残联部门的残疾人康复等服务项目相结合,在普通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对部门养老项目服务点的对象实施定向诊疗、体检、康复等服务。

4.与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在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鼓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台江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分院以及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站与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直属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定期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四)规范服务行为。

1.建立档案和台帐。区卫计局与各服务站签订托管协议,并委托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各服务站要建立每天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情况账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医生签约服务档案、需提供养老医疗服务的人员资料档案和上门诊疗服务台帐,以便区卫计部门业务考核和经费拨付。

2.明确药品进口渠道。服务站临床用药可自行采购,也可采购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目录内药品,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药品限价采购药品价格结算。

3.细化医养服务内容。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流程,制订完善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严格规范静脉输液和抗菌药物使用,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提供及时、有效的健康服务。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基层一体化卫生信息管理,充实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互联互通、有效协同、共享应用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

5.规范医养服务范畴。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对象主要是病情轻的常见病、慢性病和经医疗机构住院后的康复老年人患者,残疾人家庭、计生家庭行动不便的人员。处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的方式解决,不适合医养结合范畴。

6.实施慢病统筹管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开具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确认证明。对明确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务站就诊的,给予免费提供限定的基本药物,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宣传栏等媒介,以及社区居委会入户走访等时机,大力宣传医改工作成效,宣传医养结合服务的内容,让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医养结合的内容、实施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三好一满意”和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城乡居民满意信任”的目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

1.鼓励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和具有资质的个体开业医护人员到服务站或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获取待遇报酬。

2.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服务站开展多点执业。

3.在服务站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其它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职称评聘、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养老机构要组建专业的养老护理员队伍,承担老年人的生活照护。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三)提升服务水平。

1.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选派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提高基层老年医疗康复水平。

2.服务站要针对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给予免费上门诊疗、康复、送药等服务,以及体格检查、测血压、快速血糖测定,有条件的可以上门开展生化血采样、便携式心电图检查等服务。

3.区卫计局负责定期组织医师和护士到服务站、养老机构开展巡回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

4.养老机构、服务站要与就近的市级医院建立急救、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和接收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的病人,同时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

5.积极探索建立护理转移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服务站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

1.由区医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和分级诊疗工作中的问题;区卫计、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严格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及督导考核,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将开展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情况纳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年薪考评体系,督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能。

3.由区卫计、民政等部门负责将服务人群的满意度作为考核机构和从业人员业绩的重要标准,建立健全服务站和养老机构卫生所、医务室、门诊部、护理站等的准入、考核评估、退出和监管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示和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定期收集社区居民、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机构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取消托管资格。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