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热门20篇)

时间:2023-11-15 00:39:03 作者:琉璃 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热门20篇)

实施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达成目标时对具体操作步骤和方法进行规划和安排的一种文书。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在确定实施方案之前,我们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明确问题的核心和关键,确定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只有找到适合自己的实施方案,才能取得成功。

小学禁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校毒x预防教育工作是禁毒工作的基础工程。为深入贯彻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精神,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毒x预防教育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使广大学生认清毒x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防毒、拒毒意识,确保“学生不涉毒、校园无毒x”,为瓦店创建“无毒县”贡献力量,我校根据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二、活动主题:不让毒x进校园。

三、工作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学校毒x防御教育工作的责任感。

学校成立毒x预防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学校毒x预防教育工作、制订毒x预防教育工作制度计划,组织和监督学校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组员:

2、学校高度重视毒x预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将毒x预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使毒x预防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做到层层落实。

3、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作用,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禁毒教育氛围,学校积极争取街道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在社区加强禁毒宣传,扩大教育范围,在家长的协助下及时巩固教育成果,从而保证了禁毒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

4、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为开展毒x预防教育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1)、利用学校宣传窗,举办禁毒专题教育宣传图片展;。

(2)、利用学校和班级黑板报,出好禁毒专刊;。

(3)、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毒x危害宣传;。

(4)、利用多媒体,播放禁毒教育宣传影片;。

(5)、利用学校阅览室,指导学生阅读禁毒系列丛书及各类宣传资料。

5、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发挥校内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大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生源是民办高校的生命之源。

一所民办高校能否生存下去,关键取决于生源,因为民办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学费。

虽然,招生事关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但是,民办高校却没有固定的招生渠道和稳定的生源。

尤其是近年来,公办高校年年扩招,民办高校招生更加困难。

也应该看到,从总体上讲,民办高校的生源是充足的。

不管公办学校怎样扩招,都不会把生源全部垄断,总会给民办高校留下发展空间。

目前我们国家还远远没有能力只靠公办学校就达到普及高等教育的程度。

但是,具体到某个民办高校,则生源可能面临着危机。

这一方面可能由于它的办学硬件、软件达不到要求,教育质量不高,没有办学特色;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其缺乏科学有效的教育策划,生源及招生策划不到位。

(二)投资及融资策划

民办高校的办学资金及运转经费全部是自筹的。

尤其学校的举办,必须有大量的资金支持。

但是,民办高校资金缺乏固定的渠道和稳定的来源。

采用什么样的投资体制,如何吸引资金加入,采用什么样的融资渠道和融资形式,都需要专家策划。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市场体系越来越完备,资本市场为民办高校筹资融资提供了多种渠道,加入wto,又开辟了吸引国外资本投入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的宽松环境。

这都给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只要策划得当,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运用现代资本市场的运作方式,借船出海,借鸡生蛋是可能的,开源节流,确保办学资金的正常运转也是可能的。

(三)教育质量及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策划

教育质量是民办高校的生命线。

提高民办高校的教育质量,是增强其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关键所在。

民办高校应把教育质量提高到战略高度来认识,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

有人认为,民办高校现在以招高考落榜生为主,目前还谈不上教育质量,只要有了学生,学校就能发展。

这种观点是错误而且有害的。

因为即使学校通过一些手段招来了学生,但如果不注意教育质量,终究也是要失败的。

从根本上说,教育质量体现在为社会培养输送留的住、用的上的合格人才上。

民办高校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确立适应市场需要的培养目标,确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模式。

另外,学生的能力,尤其是创造性能力,考试及格率,毕业生就业率,以及社会的评价等都可以成为衡量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标准。

(四)优势与定位策划

民办高等学校能否健康的生存和发展,定位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才的总体要求更加多样化、规格化、多层次化了。

民办高校应该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找准自己的角度,科学确立民办高校的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规格定位,以及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特色定位。

定位要从自己学校的实际出发。

所谓自己学校的实际,主要是指其优势所在。

民办高校首先要找出自己的优势,并根据自己的优势来科学定位。

(五)办学理念策划

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或者校长,一定要有自己的办学理念。

而且,这个办学理念必须科学、现代、有特色、有个性,最好能够独树一帜,用先进的办学理念来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笔者以为,校训是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

它反映了学校的追求目标和精神风貌,能引导教师和学生为之奋斗。

例如,我国清华大学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南京大学百年校庆前夕,决定采用“诚朴雄伟,励学敦行”作为新校训。

美国哈佛大学的校训是“让柏拉图与你为友,让亚里士多德与你为友,更重要的是让真理与你为友”。

这些都十分简明、准确,具有特色。

然而,目前我国许多院校的校训却常常是千篇一律。

有人在江西省部分高校的网站上周游,发现竟有9所高校的校训能从“团结、严谨、求实、勤奋、文明、创新”的词库中选择4个词进行排列组合得到,而且“团结、勤奋、求实、创新”成了三所高校的共同校训。

这大概也与我们缺少教育策划有关吧。

(六)发展战略及成长策划

古人云,“自古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所谓战略,是指重大的带有全局性或决定全局的谋划。

从空间上说,战略指事关一个系统整体的大问题;从时间上说,是指事关该系统未来和长远的大问题。

民办高校的发展战略,就是指事关学校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它关系到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目标、效能、成败和根本利益。

民办高校应该具有战略的眼光,宏观的把握,远大的目标,超前的措施。

并且,能够根据发展战略的实施划分阶段,选择重点,确定指导方针,制定规划、计划,以保证民办高等教育快速有序地健康成长。

(七)社会人才需求及毕业生就业策划

毕业生就业率是衡量一所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民办高校生存与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

要使毕业生顺利地谋职就业,就必须正确预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并根据这种需求作出快速灵活的反应,开设一些需求量大,实用性强的专业,以保证就业率的提高。

民办高校应该树立“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个个成才”的教育思想和人才观念,及时把握就业脉搏,调整教学方向,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库,并采取“现货”、“期货”、“超市”等多种人才输出形式,也可采取“订单培养”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密切联系,直接挂钩,逐步形成“招得来、留得住、送得出”的良好局面。

(八)学校形象策划

学校形象是学校无形的财富。

良好的学校形象反映了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和实力,反映了学校的精神面貌,社会信誉和价值。

它可以使学校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吸引良好的生源,吸引优秀的教师;它可以产生积极向上的凝聚力和较强的战斗力;它可以使学校受到新闻媒体的瞩目,社会的关注以及教育部门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学校形象包括学校精神、教职工形象、学校环境形象、价值形象、社会形象等多个方面。

良好的学校形象重在建设,也要重视学校形象的宣传工作。

(九)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策划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局、城乡规划管理处、水利局、审计局、安监局、地震局、气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协调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将校舍安全工程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督查项目。

  (二)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要求,尽快将所有校舍的信息准确录入信息平台,将校舍和改造规划数据及时上报,进一步提高校舍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避免出现信息上报随意化、虚拟化。市、镇(街道)两级要对中小学校舍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测、信息反馈、定期通报和专项督查,通过中小学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网络管理,加强校舍信息监控,查清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危旧校舍改造任务,科学安排维修改造工作,及时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

  (三)建立校舍安全工程月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各镇、街道每月要认真填写《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月报表作为校舍安全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加强信息平台数据的录入和日常更新工作,为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提供有效的资料和依据。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使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以各镇、街道筹集为主,市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财力状况、工作任务和工作实效,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补助标准为市级以上财政补助60%,其他资金由各镇财政负责统筹。市直学校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部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担负起校舍安全工程投入资金的责任,不能有“等、靠、要”的思想,不能把工程建设债务留给学校,防止学校出现新的债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民办学校校舍的改造资金由投资方和所属单位负责,所在地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给予指导、支持并实施监管。

  (五)严格招投标,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程监管作为工作指导的重中之重,狠抓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确保把校舍安全工程真正建成放心工程、精品工程和阳光工程。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方案进行合理设计,满足教育教学的需求。所有工程项目的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监理要严格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要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各项制度,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执行好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追究制度,特别要落实问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落实各项建设监管规定,新建校舍和旧校舍改造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新建校舍的使用寿命不低于50年。严把工程验收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把每一所学校都建成精品工程。

  (六)规范档案,加强过程管理。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尽快建立档案室,参照《校舍安全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档案整理篇》,将所有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前项目建设和加固改造文件、排查鉴定文件、工程建设文件全部入档,要注意收存建设和加固改造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xx〕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完善招生分级管理制度,适当调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各镇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和未纳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的学校,实行按居住地划片招生的办法,具体招生划片办法由各镇(街区)教管办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由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1.设立安丘市莲花山中学(全日制初中)和安丘市锦湖小学(全日制小学)。

学校自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公布。

撤销东埠中学北校区,东埠中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莲花山中学。

撤销实验小学北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学生整体并入锦湖小学。

2.以单位职工固定居住地为依据,划定东埠中学和实验小学各校区招生范围。

属东埠中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东校区招生片;居住地位于商场路以南区域划归东埠中学中心校区招生片。

属实验小学招生划片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居住地位于兴安路以西、华安路以东、健康路以北、向阳路以南区域划归实验小学中心校区招生片,其他区域划归实验小学和平路校区招生片。

3.调整市职工子弟学校招生划片区域,依据居住地就近划定学校招生范围。

将职工子弟学校家属院、奥宝馨园、鲁祥食品家属院、柠檬生化家属院、海王鞋帽服装公司家属院、服装一厂家属院、龙耀锦都、水岸阳光、华阳小区、福海家园、书香家园划入学校招生片。

4.调整第二实验小学和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将第二实验小学所属招生区域内,位于永安路和建安路间,商场路南侧北向开口居民小区划归青云山小学招生范围。

5.举办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全日制民办小学),停办安丘市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心桥双语实验学校在校学生整体并入安丘市外国语学校。

安丘市外国语学校自今年秋季起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实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稳步推进就近入学政策落实。

自今年起,取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入学政策,试行入学登记录取政策,以合理控制城区学校招生规模。

学校原有划片单位划归学校招生入学登记范围,并依据就近原则按居住地划定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

城区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登记区见附件。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对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未划定入学登记学校的区域,其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由教育局负责进行登记。

教育局依据入学儿童登记信息,结合城区学校招生学位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校。

所有在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入学登记,并参与学校招生录取。

2.原有单位正式职工子女可依据单位原有划片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也可依据居住地划定的入学登记学校进行入学登记。

原已划片的单位非正式职工子女、破产倒闭企业职工子女、单位下岗失业人员子女,以固定房产为依据,按居住地进行入学登记。

(三)实行招生总量控制政策,逐步取消学校大班额。

严格限定新生招生班学额,依据学校可利用学位,总体控制学校招生规模。

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45人以内,初中一级年新生班学额控制在省定50人以内。

新生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总数3%的比例预留备用学位,以备休学学生复学和正常转学学生使用。

严格控制学生休学,年级休学人数控制在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

年级无备用学位原则上不得接收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既要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又要兼顾破解在校年级大班额需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须于今年新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自20xx年新学年起,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年级班学额必须达到省定标准。

有条件的学校,提倡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完善以户籍和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城区入学政策。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有效户籍信息和家庭固定房产为主要入学依据。

具有有效户籍且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

1.儿童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为有效户口。

下列情况为无效户口:一是适龄儿童未取得户口;二是适龄儿童未与监护人同一户籍,自己单独一个户口本(无法定监护人除外);三是适龄儿童户籍未与父母在一起,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的(现役军人、国家公派人员等特殊人员除外)。

无效户口学生不享受优先入学待遇。

2.户籍信息与监护人固定房产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以监护人城区固定房产购置和居住证明为主要入学依据,符合条件的就近或相对就近到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在城区无固定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需提供在城区务工(经商)、居住证明,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流出地家庭无监护条件证明。

此类人员子女入学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招生学位实际,指定学校入学,若城区学校无接收能力,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五)实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调控政策。

严格限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安丘一中双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安丘市,同等情况下优先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学生入学;安丘市东城双语实验学校、安丘市外国语学校、安丘市新大双语学校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且只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住房的学生入学。

招生范围限定在城区的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公办学校集中招生结束后进行。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服从于学校破解大班额需求,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服从于公办学校招生学位需求。

(六)落实特殊教育群体学生入学政策。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与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招生工作同时进行,具体招生方案(含全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安排)由特殊教育学校制订,报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义务教育普通学校根据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合理安排随班就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训练支持。

加强重度残疾儿童教育工作,完善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办法,协同做好送教上门服务。

二、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居住且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学生是学校的命脉,招生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

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

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

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

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

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

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

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12年2月13日起至2012年3月19日止。

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

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

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

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

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

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

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

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

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为。

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一、招生宣传的内容与要求

陕西西安经开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精神,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现就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坚持全区统一管理。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我区义务教育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全区统一管理,确保主体责任落实。

(二)坚持以户籍为主的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鄠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鄠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鄠邑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诊断、住院等相关证明,填写《鄠邑区义务教育阶段延缓入学儿童少年审批表》(附件13),经当地街办(景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学区所在学校存档并上交区教科局备案。

(二)划定学区。

区教科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在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见附件5),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我区学区划分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须接受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学生及其家长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区教科局工作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初中进行入学信息初次审核。初审通过后,可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适龄儿童少年取得《报名条》,即为完成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或统筹公办学位的登记。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招生入学。

城区公办学校按照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四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遵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位供给等情况进行安置或统筹派位。

持房产报名的鄠邑区和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学区划分方案在居住地就近学校进行登记(禁止一人同时报名多所学校)。

(1)鄠邑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凡具有鄠邑区城区户籍(户口登记日期在2021年5月31日前)和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且法定监护人与子女户籍一致,6月10日—6月16日到所在学区学校(详见学区划分方案,附件5)进行入学信息初审、登记。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正式备案合同(包括合同期内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填写区教科局统一制定的入学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学生。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与户主的关系和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超计划部分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

(2)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

鄠邑区非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鄠邑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非城区)户籍及移交区域且城区有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移交“四街办”(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但在鄠邑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备案合同,6月10日—6月16日到到居住地(实际居住且与房产一致)对应的学区学校初审、登记,填写《鄠邑区户籍(非城区)及移交区域且城区住房人员子女统筹派位志愿表》(附件9)。6月17日—6月25日区教科局联合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7月3日—7月8日,区教科局根据学校空余计划数,按照先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前后、再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前后,依次统筹派位。对未被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区教科局依据“入学志愿表”中的志愿顺序及房屋产权证、购房备案合同取得的时间顺序实行二次派位到有空余学位学校。未被二次派位录入的适龄儿童少年及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照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取得鄠邑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6月10日—6月16日,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见附件3)、《小学生毕业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区教科局指定的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分校、甘亭中心学校户电路分校、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西街小学青阳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荣华小学河头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光明小学、电厂小学、两营小学;鄠邑区第一中学六中分校(初中部)、玉蝉初级中学、五竹初级中学、电厂中学(初中部)、实验初级中学等学校就近登记,区教科局同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入学信息及资格审核。同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鄠邑区外户籍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派位表》(附件10)。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在本区缴纳社保时间、购房情况、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地点及性质等条件进行综合积分。同一类型学生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科局参考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区教科局统筹派位结束后,由学校公布派位结果,并通知家长领取通知书。

(5)其他情况。

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甘亭中心校户电路分校、荣华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兆丰桥小学、两营小学、惠安小学山阴分校等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凡具备新区小学、人民路小学东新路校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其他公办小学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鄠邑一中六中分校(初中部)具有高标准寄宿条件,具备南关初中、北关初中和东关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也可在该校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名校+”教育联合体内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初中登记并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所在登记学校印制通知书,加盖学校、教科局公章,于7月8日前将通知书发放给学生。

振华中学(九年一贯制)、白庙小学、太平学校(九年一贯制)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凡有寄宿意愿的学生均可报名,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贫困生享受相关资助。全区镇街中心学校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区甘亭城区以外公办初中均可满足学生寄宿需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科局组织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鄠邑区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鄠邑区内招生,若区内学位富余,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招生范围招生。

(三)公布计划。

我区将在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鄠邑宣传及相关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2021年,我区无民办初中招生计划,6月9日发布鄠邑区玉立实验小学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科局将通过相关平台公布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

区教科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将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补录需经区教科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科局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科局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在规定时间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民办学校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科局备案。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科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分别制定教育安置办法,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可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鄠邑区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由教科局统筹安排(见附件4)。

(三)拆迁户、涝峪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入学。6月10—16日,由中心学校初审辖区内拆迁户适龄子女户口本、街办拆迁证明、房产证明或加盖村队(社区)公章的居住证明等资料,登记造册盖章后送区教科局审定,并进行统筹安排;涝峪内非搬迁户适龄子女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审核,由教科局统筹安排。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于6月10日—6月1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科局进行登记,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切实保障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入学,关心其生活和学习。二是重视留守儿童就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三是做好少数民族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学校要增强民族政策观念,强化民族团结意识,妥善处理好少数民族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如出现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区教科局,由区教科局联系区民宗局解决。四是非中国国籍学生,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通知》办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配合、科学高效、公正透明的管理工作机制。义务段中心校以上直属学校要设立招生入学咨询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学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组织责任、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设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交叉区域存在学区划分、区域间学位供给不平衡的,要服从区教科局统筹安排,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建立预警制度。区教科局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不断加强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发现新增适龄人口导致区域或学校学位供给紧张时,将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区教科局将对辖区内可能新增大班额的学校进行预警提示,坚决防止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五)严格执纪问责。在招生入学期间,区教科局将进一步完善各个工作环节的办事程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项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责,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在评估中实施“一票否决”。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六)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区教科局审核,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七)加强政策宣传。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在区教科局招生接待协调中心统一组织和领导下,通过宣传册、展板、网络等加强政策解释、宣传和招生问题解答。区校两级招生接待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同时,教科局还对各校级招生接待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周统计和周通报。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名校+”工程推进情况及“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质量提升成果。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西安网讯:(记者黄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1〕60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区级主导,学校实施。我区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经开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按照统一安排、同步开展、规范程序、落实责任、服从派位、确保平稳的基本原则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确保公民同招落实落严。

(四)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具有经开区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

(二)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学区划分全覆盖,无盲区。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三)日程安排。

经开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各义务段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家长及学生入学咨询接待工作。

(四)信息审核。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前无论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皆须进行信息审核。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审核点具体进行。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见附件2)。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审核时间。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10日—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审核地点。

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初中:我区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依据《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在学区对应中学进行信息审核;未在我区小学就读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回流学生,持《信息审核登记表》、户口簿、《毕业生登记表》或小学毕业相关材料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五)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规范集团化、联合体等办学模式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1.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6月30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2.初中学位安排顺序。

(1)6月27日开始,初中招生计划数大于或等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由毕业小学直接和对口初中对接办理入学手续。初中招生计划数小于学区小学毕业生总数的,先接收户房一致的学区内学生;如户房一致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2)6月30日开始,安排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我区户房一致回流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3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见附件3),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凡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返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入学手续。

(六)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作为入学依据。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在经开区和未央区范围内招生。

我区民办初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统一安排,于6月27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6月30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若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本市户籍并取得经开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审核点--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见附件3)。

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二)西安市外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见附件4)。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三)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要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四)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海关大楼一层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办理入学事宜。

(五)其他群体入学。一是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二是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在我区居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四是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五是切实保障孤儿、脱贫家庭适龄子女、留守儿童入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入学的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本校2021年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负责本校学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学籍管理,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严格工作要求。各校要落实在招生入学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组织责任和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要求,对外公布咨询电话,认真解答政策、协调问题和回应群众诉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执纪问责。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继续实行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检监察工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五)严格学籍管理。各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要大力宣传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为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19〕88号)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市办字〔2019〕185号),促进经开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按照学区划分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2.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符合本区入学条件的学生,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3.坚持控辍保学。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坚持计划管理。按照部颁班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科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不得产生“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56人(含)以上“大班额”。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等,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招生入学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经开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开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区划分》。

(一)划定学区。

根据《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办法》,今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首次划学区招生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分学区范围。我区与未央区、高陵区因移交形成的学区交叉地带,按照《移交协议》中关于学区划分的约定,今年学区划分保持不变。

(二)招生对象。

小学: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

(三)信息审核。

1.审核时间。

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经开区门户网站、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

信息审核时间为:

6月23日—7月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核地点。

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辖区内其他户籍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明光路与凤城十二路十字西南角,下同)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并填报意愿学校。

3.本区户房一致学生入学。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对应小学进行信息审核。

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经开区中心区及高铁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持《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安排的时间节点,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经开区泾渭新城区域居住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四证”等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学区对应学校进行信息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5.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群体子女入学。

凡符合义务教育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6.其他群体子女入学。

以下类型群体子女入学需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到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保障辖区内残疾儿童、孤儿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2)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市教育局、西安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西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省应急厅、省教育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19〕147号)精神,妥善安排辖区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公政发〔2019〕92号)精神,积极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工作。

(5)防疫一线人员子女。按照《西安市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0〕3号)精神,做好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6)新落户人口子女。按照《西安市2018年新落户人口适龄子女就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发〔2020〕81号)执行。

(7)非中国国籍学生。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外籍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办理。

(8)集体户籍学生。户籍随父母在经开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在海关大楼一层接待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9)廉租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需持廉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10)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子女。家长持公租房协议申请登记,填报意愿学校,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

(四)招生入学。

取得《报名条》的适龄儿童少年,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招生入学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进行。首先安排本学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西安市义务教育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政策优抚对象子女学生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剩余学位分布情况,结合意愿学校,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集体户子女入学;最后根据剩余学位,结合意愿学校,统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学位安排顺序:

(1)7月12日开始,学校根据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学区内户房一致适龄儿童、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政策准入类学生、学区内选报民办学校而未被录取的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因学区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适龄儿童,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2)7月16日开始,按照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家长意愿,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3)7月21日开始,依据《经开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参照家长意愿,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五)其它问题。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全家户口簿应是父母和孩子在同一户籍上并实际居住的户籍证明。如孩子户籍和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或孩子单独立户的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假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假户口簿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上,不予安排。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一)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范围。

我区民办小学原则上在经开区和未央区招生。

各民办小学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公布计划。

6月29日区教育局在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我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四)网上报名。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每名学生可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报名结束后,我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教职工子女或小区业主子女,如报名人数未超计划数,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按照全市同一时间规定于7月12日在经开第一学校组织实施经开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

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我区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民办小学补录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学校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公布辖区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补录报名时,学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补录报名工作截止后,区教育局于7月15日14:00公布补录报名学生人数,如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现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如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直接全部录取。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学校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凡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者直接录取,无空余学位者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各级部门关于落实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3.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段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实施管理,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生,户籍地教育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4.规范收费行为。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5.强化执纪问责。各学校招生入学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学校学位情况和咨询电话。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设接待室、举报箱等,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十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6.加强政策宣传。各校要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和宣传,招生工作要做到“摸底到户、宣传到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19日开始,通过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工程推进情况及公办学校质量提升成果。初中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普通高中定向生有关政策规定。要大力宣传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办好家门口的学校,努力为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等职业学校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学生毕业属中专学历。招生对象是初中毕业生和具有与初中同等学历的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是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为做好x年春季中职招生工作,营造中职招生的良好氛围,全面完成我校今年中职招生任务,巩固学校发展成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宣传专班

负责人:陈根芬

成员:罗重洲、赵明、汪少辉、韩文国、庞美彦、陈金德

二、宣传工作总体思路

积极宣传各级政府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结合我市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向全社会展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风采;通过广泛宣传职业学校的教学成果,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为当地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进而有效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三、宣传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电视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1.发布6—8条电视采访报道。与电视台合作,以电视新闻采访的形式报道学校特色及办学优势。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

2.滚动字幕与电视挂角。在整个招生期间,通过郧县电视台滚动字幕和电视挂角,宣传学校招生专业、报名时间以及学校地位,扩大学校知名度。

(二)报纸宣传 负责人:韩文国

以记者采访和图片的形式在《郧阳报》刊发6-8条反映学校办学情况的新闻报道。采访对象包括学校领导、老师和学生等,重点宣传国家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情况。

(三)专栏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陈金德

利用校园主干道三块固定专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办学成果。具体安排如下:

专栏一(庞美彦负责) 正面主要宣传国家领导人有关职业教育的经典语录、重要讲话及国家中职教育相关政策;背面主要展示各类媒体有关我校办学情况的宣传报道。

专栏二(陈金德负责) 主要宣传学校综合高中升学优势及上二本学生情况(双面)。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专栏三(陈金德负责) 正面以图文的形式主要宣传我校中职

就业类毕业生成才典型,包括创业典型和企业骨干;背面以图文的形式宣传在校生校园之星,包括技能之星、管理之星、文艺之星、文学之星等。由赵明负责为陈金德提供素材。

(四)横幅宣传 负责人:庞美彦

在校大门、教学楼、综合楼等处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招生氛围。横幅内容主要反映国家领导人及专家经典名言、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及我校办学理念。

注:本方案未包括下乡文艺演出、ppt宣传、专题片等宣传形式。招生宣传ppt制作由罗重洲、汪少辉、赵明共同负责,罗重洲牵头。

四、时间安排与步骤

整个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从20xx年2月13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具体步骤为:

第一阶段 准备阶段(2月13日至2月24日)。成立招生宣传工作专班,讨论、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收集、整理各类宣传素材,联系媒体采访事宜,撰写相关文字材料。

第二阶段 制作阶段(2月25日至3月10日)。集中精力制作并完成媒体采访报道、宣传专栏以及宣传横幅等,迎接领导审验。

第三阶段 效应阶段(3月11日至3月19日)。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正式发挥效应,浓厚的招生舆论氛围基本形成,对全县各乡镇、各中学的中职招生工作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二〇一四年*月*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各中学、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依照省市中职招生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就业为导向,加大中职招生宣传力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进球

副组长:曹庆生 叶永丰 廖建怀 李强

成 员:郑共祥 詹志扬谢文松 胡时雨 方平 余飞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职成科。

三、 招生计划

祁门中职学校计划招生200人,具体专业计划人数见中职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制定的20xx年中职招生计划,我们将县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学校,并把职教招生任务纳入各中学年终教育教学评估的考核内容,各学校要根据县局下达的招生任务制定相应的职教招生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20xx年我县中职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

2、招生宣传。为保证正常的招生秩序,防止虚假的招生宣传,今年职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归口管理,由县局统一审核,在县局职成科的组织下,招生学校根据市、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招生宣传,重点宣传今年职校招生的政策、专业设置、就业前景,要强化对教师招生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各中学也要根据县局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学生积极报考县内职业学校。

3、组织报名。各中学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树立职业教育大局观,促进生源合理分流,本着对家长、学生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引导,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组织学生进行报名登记,鼓励学生到职业学校就读,做到人尽其才,量力而行,普职兼顾,合理分流。

4、考核工作。职业学校招生是今年我县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县局将分别与各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大考核力度,并根据各校完成实际到校任务数和新生流失的情况,对职校招生工作中成绩较好的'学校进行表彰,对不能完成职教招生任务的学校予以全县批评。

各学校要依据县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时分解指标,注重目标管理,强化考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考核奖惩细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职教招生任务。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职业招生的副校长、毕业年级班主任组成的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目标和责任,层层建立考核机制。

2、要强化宣传工作。今年的职校招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涉及到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职业学校就业路子宽、就业形势好的特点,宣传我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宣传当今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就读我县职业学校。

3、要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按照县局要求,精心做好职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要坚持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

(1)在县中职校招生期间,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任何县外职业学校不得在我县各中学进行宣传和招生,各中学也不得为其提供生源信息或组织生源。不得搞“生钱交易”,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中学要切实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不得强迫学生择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尊重学生选择的就读学校和专业,不得违背学生的真实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学校。

(3)不得搭车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招生学校的无序竞争和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发生,同时各职业学校不得招收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已经查实将按县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严肃处理。

六、时间安排

1、20xx年3月 4 日—20xx年3月 18 日为县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时间。

2、20xx年5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春季招生新生入学名册一式三份上报县教育局。

二0xx年二月十八日

小学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而要培养和发展学良好的心理素质,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全面系统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此我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以及各班班主任。

二、高度重视,组建队伍。

为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我校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

组长:x。

组员:x。

学校设立儿童心理援助室,配备各种设施。专人负责,专任教师要建立值班制度。

专任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等活动,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学习,专研业务,提升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学科渗透,全员参与。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是一个系统工程。我校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树立“心理健康,人人有责”的理念,认真学习《抚愈童心》《学校灾后心理辅导》等相关心理健康教育书籍,不仅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性质、核心内容、主要途径和组织管理等基本原理,而且能深入了解各年龄段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方法,科学把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渗透手段,有效促进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

全体教师要关注所有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升,保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朝着全体受益的方向发展,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面培养的方向发展。一定要特别关注学科渗透和家庭参与,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渗透途径的作用,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员参与的方向发展,不同的年龄阶段有所不同的侧重,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朝着全程关注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作用,确保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学科教学工作之中。

四、寓教于乐,建立机制。

建立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使心理健康教育经常化,长期化。学校充分利用儿童心理援助室、校园网络、班队晨会等阵地,通过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教师例会等形式宣讲心理健康教育知识,通过举办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心里健康教育不仅仅是心理教师的任务,它也应该成为全体教师的重要使命。

学科教研组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不断深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全体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要善于解决新问题,增添新措施,总结新经验,学校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级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小学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内教基〔20**〕406号文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内江一小学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一、指导思想。

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川教〔20**〕28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健全领导。

组长:陈光元(书记、校长)。

副组长:张文彬甘红宇。

成员:陆文辉王蕾各班主任。

三、组织实施。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教学科任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政教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辉煌六十年•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内江”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举办校园“苗苗杯”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

(9)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10)“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

新生户籍迁入、房产购置办理时间,统一截止为2017年5月15日。

小学初中新生均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优先安排户籍地、监护人房屋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统筹安排“户房分离”“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及“相关政策性安置”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具体报名办法:属“户房一致”“户房分离”的小学新生,到房产所在区域登记点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各小学预报名登记区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另行公布。

特别提醒家长的是,该区域划分只作为方便家长办理新生登记使用,不作为新生就读学校依据。

属“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相关政策性安置”等的新生,均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吴兴实验中学内)办理预报名登记手续。

初中报名登记同样分为两类。

一类是集体报名登记:即已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并符合以下两个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条件之一的新生;一是属中心城区户籍并居住稳定新生,二是非中心城区户籍新生,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已持有中心城区房产并居住稳定的,均可向在读小学提供相应报名材料统一办理预报名登记。

第二类是个人报名登记,不符合集体报名条件但符合中心城区招生政策的其他新生,由监护人持相应材料,按规定时间直接到区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招生有哪些新变化。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主要有3大新变化。

首先小学初中新生班级、人数均有所增加。

今年小学新生招收95个班级,比去年多招收8个班级,人数招收4275人,比去年增加360人。

今年初中招生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

其次,报名时间比去年提前。

今年中小学新生报名登记时间差不多比去年提前半个月。

另外,新居民随迁子女招生条件也有新变化。

新生本人持有本辖区《浙江省居住证》的,只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新生父母一方在本辖区有稳定职业,与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或持有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且不属于异常名单中;新生父母一方按规定在本辖区内连续缴满1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外出借读,均可申请到公办学校入读。

还有一个好消息,2018学年起,吴兴区教育局将制订并实施与新生持有居住证相配套的积分入学办法,根据积分高低,统筹安排新居民子女就学。

乡镇招生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20xx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2号)和《静海区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邱庄镇20xx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坚持户籍地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镇教育办的指导下,由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招生时间

20xx年5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

20xx年5月23日至27日查验相关证件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6月1日上报区教育局招生情况,注册学籍。

四、招生办法

1.20xx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应当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字印手印,报镇教育办再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2.本镇26个村街户籍适龄儿童凭居民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3.具有本镇辖区户籍但户口没在津美街、津海街、万全街、尧舜街和王虎庄村的,按照现在学幼儿园凭居民户口薄、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

4.本镇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对应小学的划分:津美、万全、尧舜、津海4个街分别对应的4个街小学(尧舜街对应尧舜小学和尧舜实验学校);王虎庄村对应王虎庄小学;庞家庄村对应庞家庄小学;大屯村对应大屯学校;太平村、满井子村、官坑村对应育德小学;五美城村、三间房村、刘家房子村、丁房子村、刑家堼村对应五美城小学;胡连庄村、东房子村对应胡连庄小学;岳庄子村、白公坨村对应岳家庄小学;巨庄子村对应巨家庄小学;前尚码村、东尚码头村、西尚码头村、北尚码头村对应尚码头学校;(注:我镇崔庄子村、李八庄村对应大丰堆镇高庄子小学,家长如要求在大邱庄镇入学则对应岳家庄小学)

5.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父母同户)。

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20xx年5月22日。

如学片内学生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容量,由镇教育办协调到周边可容纳学校注册报名入学。

6.具有本市或本区户籍但非大邱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户口薄和预防接种证到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7.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xx年在我镇入学,需持有户籍证明、居住证、住房证明,务工证明(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且依照《静海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登记暂行办法》,在20xx年10月31日前在我镇进行了登记。

已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包括登记时不符合条件但至招生截止日期已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证地址所对应的村街,到相应学区片小学注册入学。

(居住证地址所属区片对应的小学按照本办法中4.执行)。

对于居住证标识的地址无法确认学区片的,按照幼儿园对应小学的原则,注册报名入学。

8、关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我镇入学的相关材料的说明。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政办发[20xx]32号)的文件精神,需提前一年登记,登记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登记时须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于购买我镇村街小产权房屋须经村街开具证明并由镇城建办出具证明材料;对于租住户,由租住房所属村街开具证明,并到镇城建办开具证明材料。)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20xx年登记时未要求提供在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招生报到时需要补齐相关材料。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9、居住证标识的地址在津美街、万全街、津海街、尧舜街等4个街范围内的,按照所在学幼儿园对应的小学,直接到相应的小学注册报名入学。

(仅限4个街范围内的居住证)

10、对于超出招生容量的学校,按照居住证标识的日期,依次安排入学,招生额满后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有空位的学校就学。

11、在20xx年提前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优先安排。

对于20xx年10月31日前未进行登记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符合条件的`,依次安排注册报名。

11.具有大邱庄镇辖区户籍但幼儿园在其它区县入园的适龄儿童入学,凭户口本薄和接种证,到区教育局规定的学区片注册报名入学,各小学不得拒收。

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标识不清或界定不明确的,按照原幼儿园对应的小学注册报名。

12.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同期进行。

符合特殊教育招生条件,愿意到特教中心学习的适龄儿童到特教中心报名,特教中心对在校学生实行“五免”,即免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伙食费。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可以到普通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13.华侨子女、港澳、台湾和外籍人员子女在我镇入学,按照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和教育局规定执行。

14.大邱庄镇育英学校为民办学校,在镇教育办的监督下,学校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时间与公办校同时进行。

职教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及《武威市20xx年中考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缓解城区超大班额的原则,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任,工作人员由市、区教育局基教科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工作由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落实。

三、考试与考查内容。

(一)考试内容。

20xx年高中招生包括统考科目与考查科目。

其中统考科目共十科,总分为710分。

考查内容为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二)笔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

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九科,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各学科均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及答题时限如下:

考试时间科目分值答题时间。

星期二6月16日上午9:00—11:30语文150分150分钟。

下午3:00—5:30物理、化学合卷150分150分钟。

星期三6月17日上午9:00—11:00数学120分120分钟。

下午3:00—5:00历史、思想品德、地理、生物合卷120分120分钟。

星期四6月18日上午9:00—11:00英语120分120分钟。

(三)体育测试。

凉州考区所有考生的体育课成绩测试,由凉州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武威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武教基发〔20xx〕19号)要求,制定《凉州区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考试。

测试办法、测试程序、测试成绩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并在测试学校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的考生,需参加凉州考区的体育考试。

(四)理化生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

20xx年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动手能力考查,由区教育局安排各毕业学校组织考查测试,考查成绩不计入考生中考考试成绩总分。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在高中招生中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呈现方式、组织管理等要严格按照《武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武市教教发〔〕3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初中学校按照《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与评价手册》记录的每学期评价结果,将初中毕业生六个学期的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学生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坚决杜绝将初三年级一次性评价作为评价结果的现象发生,切实为高中招生录取提供可靠依据。

市直公、民办学校按凉州区教育局安排意见执行。

四、招生计划分配。

(一)20xx年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计划,结合各高中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和办学条件,将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各高中学校。

(二)为贯彻落实甘教厅〔〕51号、甘教基一〔2014〕8号文件精神,科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由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区内4所省级示范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0%作为统配计划,根据各学校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凉州考区各初中学校。

(三)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普通高中照顾录取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初中毕业生计划占用天祝县招生计划。

下达招生计划时,按报考人数的60%确定,由市教育局一次下达凉州考区。

(四)凉州考区各高中招生学校申报的特长生招生计划,由凉州考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教育局审批后,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对象与资格审查。

(一)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凉州考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天祝县祁连、旦马、哈溪、大红沟4个乡镇报考凉州考区城区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具有本乡镇户籍和两年以上本校学籍(不满本校两年学籍的考生不享受天祝县4乡镇考生照顾政策)。

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天祝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并公示。

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花名册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核准后由学校按要求组织报名参加考试。

(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参加高中招生考试。

(四)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复转军人,外来务工人员和在岗、转岗、再就业职工及其他社会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

(五)凉州考区公、民办学校考生资格审核由毕业学校和凉州区教育局负责审查。

审核时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学籍注册信息、《武威市学生成长记录评价手册》等证件信息,确保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属应届毕业生、毕业学校等信息准确无误。

六、考试报名。

(一)凡参加考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组织报名。

报名信息必须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一致。

各学校根据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将学生基本信息导入“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并维护考生类型、加分项目及分值等相关信息,打印《20xx年中考考生报名信息审核花名册》。

各类表册及电子版务于5月30日前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凉州考区高中招生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由考生毕业学校通过“凉州区中小学基础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经考生本人、考生家长、班主任、校长分别签名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30日前上报凉州考区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收费标准。

小学足球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养拼搏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我校现有校园足球活动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以学校为依托,体教结合,可持续发展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的团队协作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足球活动,建立符合我校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开展的足球联赛。

阳光·快乐·幸福·成长。

组长:艾清新。

副组长:贾守一、李欣、刘心洁、王秀玲、柳慧、靳亚男。

成员:孙翠荣、张自明、李玉琴、艾凤静、马立军、体育老师和全体班主任。

1、项目:男子十一制足球赛、女子十一制足球赛。

2、组别: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

五、报名时间和具体事项。

2、比赛时间:3月15日。

3、运动员要求:每班报领队1人,教练1人,可报运动员12人,注明队长和运动员号码。

1、在本年级组内进行班与班的比赛,进行淘汰赛制度。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每场比赛替换人数不限。

3、队员装备各球队队员必须统一的服装参赛,队长需佩戴袖标;不可佩带其它有危险的金属饰物,不可佩带玻璃镜片的眼镜;上场队员必须穿布面胶钉球鞋,允许穿带护腿板。

1、某队迟到15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0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3、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进行5分钟加时赛,仍不能分出胜负的进行点球决战。

1、在比赛中发生打架或对裁判、对方球员恐吓的球员或领队,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罚,严重者取消本次赛会比赛资格。球员个别打架,立即被出示红牌。双方球员打群架,比赛立即结束,本场比赛无成绩,各记零分。

2、在比赛中,如对裁判执法不满可于赛后及时照会仲裁委员会,切不可作出不理智之行动。

3、领红牌或同场两张黄牌者须自动停赛一场。

4、球队要在比赛前15分钟到场,球队负责人在比赛前5分钟要将参赛队员名单交由工作人员核对。名单所列必须是班级球队备档资料中的正式球员。

5、赛会有权保留修订赛例之权利,不另行通知。

6、参加之球队及领队负责人对以上之规定必需在赛前承诺一切责任。

1、由比赛结束时场上的各5员全部轮流踢。在踢满5次前,有一方已明显超过另一方时,比赛结束,进球多的队胜。

2、踢完第一轮尚未决出胜负的,继续,由场上队员轮流踢,在踢球次数相同的情况下,谁进球多谁胜(不用踢满5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选拔人才的新途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决落实“招考分离”,严格考试招生程序,严肃责任追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

为切实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报名录取组、命题阅卷组、保密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和纪律监督组五个工作组。

(一)报名录取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章程的制定、招生宣传组织、咨询和录取;考生报名、确认及准考证发放;负责联络、接待省教育厅、省招办巡视人员及高中、中职学校送考人员;负责录取结果的上报、考生试卷封存、新生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

(二)命题阅卷组。

负责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试相关的考务工作;负责试卷命题人员、监考人员和阅卷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负责组织笔试命题、试卷印制和移交等;负责考场的布置,负责制定阅卷流程、规则及笔试成绩的录入;负责免考项目的审核。

(三)保密保卫组。

负责考试试卷的看护、运送;考区治安保卫;阅卷区域警戒巡视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负责考试、阅卷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纪律监督组。

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工作,确保落实“阳光招生”。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2017年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43个、招生计划3000人。

芜湖年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2018年我市中考中招实施办法出台。今年我市中招政策有一个明显的变化: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志愿在普高类各批次志愿录取之前,按批次先后顺序进行预录取。被中职类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录取的考生,仍可根据自己的普高志愿,参加普高相关批次的录取。考生在被多所招生学校同时录取的情况下,其录取结果最后以考生报到注册的学校为准。

省统考科目7科满分750分。

中考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

听力残障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

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计入升学总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升学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

省统考时间为6月14至16日。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16日。具体日程安排为:6月14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学;6月15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历史;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语。

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成绩复核。

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范围。

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等)面向全省招生;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班、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并可跨省辖市招生。

省示范高中的自主招生。

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校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

省示范高中计划80%切块分配。

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

从2016年起我市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

普通高中志愿分四个批次。

普高类志愿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

普高提前批次——。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安师大附外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班;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班,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普高第一批次——。

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

(市区)提前轮次: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

(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普高第二批次——。

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

(市区)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设1个志愿;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

(四县)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普高第三批次——。

民办普通高中,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

在普高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

中职类志愿的设置。

中职类第一批次——。

本市五年制高职。学校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各设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中职类第二批次——。

本市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学校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一个第三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各设2个专业志愿。

外地市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省示范高中的限制。

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

报考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即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

中考志愿一次性网上填报。

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

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中招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

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我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录取。

若初中学校在我市普高(含民办普高)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低于本校切块分配指标数,则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以下是芜湖2018年全部科目的试题发布入口:

小学课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地方对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与开发指南》的各项要求,促进我校对基础教育课程的管理与开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二、目标要求。

1.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和教学质量,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推动课程研究、管理和开发队伍的建设,提高地方管理与开发课程的能力。

2.以国家课程管理政策、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为依据,同时要充分反映我县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3.加强课程改革和建设的整体规划与部署,严格管理和规范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充分利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课程的管理与开发。

三、开发内容。

地方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课程要直接反映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求,有效增强课程对地方的适应性,形成课程的地方特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内容要以地方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等的研究为主,形成地方课程或地方课程系列,并具有较强的超前性。

根据实际,我校地方课程现阶段开发的主要内容是《文明礼仪教育》、《法制教育》、《剪纸》。

四、课时安排。

地方课程课时,1—2年级每周1节,3—6年级每周2节,根据需要,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可以打通使用。

以上课时是根据教育部课程设置要求和我校实际安排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既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但每学期的总课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开发与实施要求。

1.要将国家课程的实施与地方课程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规划。

职教招生实施方案

为深化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加快推进我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探索和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积极推进、适度扩展、规范程序、稳妥操作”的基本思路,20xx年北京市将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现将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xx年参加高职自主招生的院校有28所,招生计划12892人,其中招收农村户籍6329人,院校及专业计划见附件1。

二、学校录取的主要依据

招生院校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原则上应包含:

1.院校组织的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

2.院校组织的面试、实操能力测试成绩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等)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评语或中学的推介材料

各院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入学需要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xx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考生按院校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填写院校印制的《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向招生学校提供加盖中学公章的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

考生本人应认真、慎重填写报名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表》经本人及家长确认上交后,一律不予更改。

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应向考生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推介材料。

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三)报名时间

3月上旬,院校公布招生章程,3月中下旬办理报名手续。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时,必须具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院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合法、合理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高考体检结果。

六、收费标准

院校参照“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考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对院校的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考试时间等招生考试方案及招生章程进行审核。

院校自主采取不同形式的入学考试评价办法,考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等形式,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各校初试日期统一定于3月25日上午进行。

八、录取安排

招生院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情况及综合测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方案。

按教育部和北京市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要求,高职自主招生中的美术类专业,必须在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录取。

(一)时间

招生院校应于4月份完成录取,拟录取名单必须在4月27日前报考试院高招办打印录取名册,并于4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调档

被录取考生的档案(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向招生院校提供。

(三)相关规定

1.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录取考生已交纳的高考报名考试费由招生院校在报到注册后退还。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经考生所在学校(单位)同意后,招生院校可提前组织被录取的考生进校进行新生教育,但不得另外收取教学费用。

该批新生与当年高考录取的新生统一于秋季入学。

九、征集志愿

如高职自主招生院校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院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

填报征集院校时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十、有关工作要求

高职自主招生院校须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原则,以及“条件明确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高职自主招生院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院)长负责的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成立由学校招生办和监察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招生院校要加强命题研究,提高命题水平,并加强对命题、制卷工作的组织管理。

加强对面试教师的培训,保证考试的公正规范;要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秉公办事并经过培训的骨干教师参加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

凡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为做好20xx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相关规定;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5.截止高考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非“三校”毕业生;

年新疆中考招生实施方案

1.逐步实现以地(州、市)兵团各师为单位进行统一录取。尚未实现统一录取的地区,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实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体育测试等级和学生所报学校志愿组织统一录取工作,学校可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其他活动记录资料进行择优录取。

2.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各地(州、市)应根据考生数量及其类别对参加考试的汉语系、民语系及民语系的双语班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划定不同的分数线进行录取。允许部分学校进行加试。普通高中学校加试,主要用于差额投档后择优录取。加试重在进一步评价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试的内容应主要围绕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研究性成果和才艺作品、获奖证书,以及所提供的成长记录、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综合实践活动记录等资料,进行确认性评估与考核。高中学校也可以设计主题研究项目和综合分析性口试试题,由考生进行现场答辩。加试的形式主要包括:面试(口试)、答辩、实验(实地)操作、作品(成果)、特长才艺展示等多种形式。高中学校加试时,不得再对初中学考已考过的学科以及学科内容进行加试。

需加试的学校必须制定详细的加试方案,经地(州、市)或师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加试应在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

3.优秀生的保送推荐。对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可免试直接推荐。各地的保送人数比例由各地自行制定。

4.为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要在本地区、本师优质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不低于40%的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并向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倾斜。

5.体育、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按本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

(三)高中招生的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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