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禁烟工作简报(实用7篇)

时间:2023-09-20 09:34:53 作者:琉璃 最新禁烟工作简报(实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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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工作简报篇一

为以后能够更好的开展安全工作,结合我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完成情况,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验收为标准,回报情况如下:

1.1安全管理制度

1.1.1我标段能够在认真阅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本标段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之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1.1.2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中,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使作业人员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工作。

1.1.3开工前便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真正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1.1.4制定并落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一校、一会、一查、一志、一总”制度,使安全工作顺利的开展。

1.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项目部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针对工地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检查情况等进行总结、点评,并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有明确主题及参与人员,并进行记录。

1.3安全生产人员管理

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要求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证件过期的人员,限期补办;已建立“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用工”动态管理登记台帐;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1.4安全培训

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对新进场、转场、复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做好培训记录班前会记录。

2.1特种设备管理

本标段的现使用的龙门吊、架桥机等特种设备进行相关的检测和标定并取得合格证,操作人员同时持证上岗。建立特种设备检修和保养台帐、使用台帐,在特种设备旁边设立操作规程,以提醒作业人员时刻注意安全操作。

2.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本标段为现场作业人员已全部办理人身意外险。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根据桥梁与涵洞数量、高边坡等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等费用)制定安全经费使用计划,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杜绝专项资金挪用现象;劳保用品发放实行领用签认制度。

3.1风险管理

本标段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危险源清单管理台账,同时编写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设立安全告示牌、警示牌,如涵洞处“涵洞施工慢行”,桥面处“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高边坡处“高边坡施工,注意慢行”等。

对各施工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明确责任人,并落实整改情况。认真执行安全报告制度,没月坚持填写安全生产月报等报表。

3.2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部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如临时用电、高边坡施工、高墩柱施工、涵洞施工、梁板架设施工等方案,并上报高驻办审批。

3.3应急管理

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高驻办审批。同时准备相应的物资准备,如正规桥施工时为了临时泄洪的需要,我们储备了沙袋5000个、挖机一台、装载机一台、人工等。

针对本标段实际情况建立可操作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对危险等级较高、范围较广的危险处,进行重点检查,加大频率、加大管理力度。对已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销号,对需整改的项目做到责任落实到人,限期不整改的加大处罚力度。

5.1驻地建设

生产生活用房能够做到合理规划,布局有序;落实消防责任人;

宿舍、食堂、办公区整洁明亮;临时用电符合室内安全用电要求;污水集中合理处置,不影响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5.2场站建设

场地选址符合“三不、五隐蔽”原则。场地硬化、平整到位,路口设置标示标牌。所有清表土做到规范堆放。

本标段已制定临时用电方案并报高驻办审批后,开始实施。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典型架设用专用电线杆架高处理,严禁施工场地、工棚内私自乱搭接电线。线路及设备的保养由专业电工进行;外置配电箱需用外置防水箱,配电系统实行二级配电;配电房采取封闭管理,挂操作规程。

7.1路基工程

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器材领用、运输、保管、退回、施暴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并建有相应的台账;高陡坡处开挖与装运错开,并设置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慢行,必要时将禁行;便道急弯、陡坡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岔路口有便道指示牌;跨线桥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2排水防护工程

深度超过1米的基坑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牌,用三角旗围挡,警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防潮的材料有支垫,设立警示标志;排水方案满足路基施工安全。

7.3小型构筑物

本标段小型构筑物工程已全部完工。但在施工时,我标段对基坑进行围挡警示、盖板浇筑采用钢管支撑并经承载力验算,做到文明施工。

预制梁场施工场地满足要求,四周排水,确保场地内不积水;张拉区设挡板,并有安全警示标志;张拉设备由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检查;参加梁板运输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由专人指挥。

钢筋笼设有风缆绳;等高梯与模板安装牢固,并做防滑处理;设置安全护栏,防止作业人员坠落。

结语

以上均为本标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情况,在部分方面还是存在问题,尤其现在已进入桥梁施工高峰期,如“桥面防护,跨线桥防护,湿接缝防护”等。通过此次活动,我们深深的感到达标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指导我们今后更好的进展安全工作,该在哪些方面展开工作,该在哪方面加大管理力度,我标段有决心、信心搞好今后的安全工作,为“平安年”做出贡献。

禁烟工作简报篇二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禁烟工作简报篇三

xxxx年,我社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种专项行动,一年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社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社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及时制定了《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将安全生产“包保”分解到人。坚持每月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上社区领导与各单位、及危化品销售点责任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同时要求各单位也要将内部的责任细化到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以及其他重大事件为依托,在全社区范围内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向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工作重在预防,为此我社区强化了防范措施,为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主要以季度安全生查和重点节假日期间检查为主,以专项整治行动为辅,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在春节、“五一”、防汛期间、国庆、等特殊期间前后在全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使广大群众也受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安全生产意识。

一年来,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在镇安委办和的领导下,在上级安办部门的指导下,通过社区安全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群众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部分单位仍存在侥幸心里,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不够重视。建设路道路损坏十分严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辖区居民群众对、三轮车、摩托车驾驶的道路认识仍不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仍然出现。一年来,我们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为我街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禁烟工作简报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有关要求。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水函〔20xx〕202号)、转发《关于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的通知》等文件,在工程监督管理过程中,重点检查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未收到和发现水利工程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

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提出:对水利行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中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经现场检查,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均建立了保证金或保函制度。

市水利局通过召开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会议,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执行《宜宾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水利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签订合同时,依法、依规明确施工过程结算有关约定,确保工程进度款按时拨付,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情况。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现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目前,水利行业未出现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的情况。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过程监管,市水利局认真配合并主动对接财政等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财政资金,确保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满足工程款支付需求。从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审批、招投标等环节,坚决杜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带资承包。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情况。

市水利局向全市水利项目单位反复传达《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得批准长期拖欠工程款。目前,全市水利行业在建项目未发现建设单位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项目。

20xx年度,水利行业未发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一是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二是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单位。目前,未发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未落实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在根治欠薪专项会上要求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并通过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目前,水利行业未发现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未配备劳资专管员和未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市水利局多次现场检查农民工工资专户设立情况和使用情况,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二是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向专户拨付工资资金;三是要求总包单位通过专户委托银行直接向农民工发放工资。20xx年度,未发现水利行业在建工程项目未设立专用账户情况,同时在建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制度均实现全覆盖。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准设立在施工现场醒目,市水利局未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制度。

市水利局多次召开根治欠薪专项会议,反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欠薪的有关精神,同时多次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

20xx年度,全市水利行业未收到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也未收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同时全市水利行业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以及重大欠薪舆情事件,圆满完成“两清零”目标。

禁烟工作简报篇五

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头等大事,它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学生成长和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我校根据《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工作的通知》,再次对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学校的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长时间以来,我校对校园财产、周围环境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学校检查小组深入学校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又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若发现安全隐患,均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本上,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办法。

学校通过班会、国旗下讲话,加强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1、我校有一幢教学楼,教学楼为砖混结构楼房,地基扎实,目前无存在安全隐患,楼房的楼梯都比较牢固,宽度符合规范,能保证学生紧急疏散,不存在隐患。教学楼有配置灭火器,不存在火灾隐患。楼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但没有应急照明设施。

2、学校的专用教室防盗措施严密,设置有灭火器,电路布置规范,不存在火灾隐患。学校坚持做好护校工作,时时有人值班,不存在失盗的危险。

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切实加强整改措施。

1、利用平时班会课养成教育、课间操及国旗下讲话等进行防火灾安全教育,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2、节假日安排好值班工作,做好值班登记、交接班登记,确保学校安全。

3、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订购安全标志,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4、若学校存在无力进行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相关部门报告,以求解决。

7、我校根据课时安排,安排了日常防火灾教育课时,对学生的安全、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并利用各种活动进行防火灾安全教育,以提高广大师生的防火灾安全意识。

8、我校以“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以提高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演练。

我校要以这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禁烟工作简报篇六

(一)全面排查欠薪案件,及时消除欠薪隐患。我镇安排专人对辖区各类有欠薪记录的、存在欠薪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核查工资支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各项工资支付政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措施不落地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欠薪隐患,杜绝发生新欠案件,经排查,我镇未发现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有欠薪行为。

(二)扎实开展欠薪线索案件“回头看”,落实工作责任。我镇对辖区内已查处结案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通过“回头看”,我镇未发现拖欠工资案件和欠薪矛盾反弹。

一是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担负着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需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干预来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监管非正当经济行为,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地位。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更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权益。甚至部分农民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参与工程施工,因信赖介绍人,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即使是承包商在施工完毕后未结算工资,也不索要欠薪凭证。三是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农民工作为公民,其获得工资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因种种原因,欠薪问题仍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一是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监察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应及时干预解决。二是政府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避免二者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三是政府部门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人员,严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和玩忽职守。

(二)规范施工单位管理

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导致项目中标后“无钱可挣”,影响单位资金周转,给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

(三)提升农民工素养

若想扭转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需提升其素养,增强其维权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留意施工单位是否是合法主体,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具有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同时留意合同中双方权责、工资标准、计酬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是否明确。一旦施工单位或承包商欠薪,农民工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制建设

对于欠薪行为,目前法律仅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权,且罚款金额也有限,所以,需要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层次,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多的监察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公信力。另外,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的执行措施,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的权威性。

禁烟工作简报篇七

(一)深入实施春节攻坚月活动,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出台了《福绵区开展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工作方案》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联合多部门深入到企业及各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联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的事件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整治,我区春节前未发生有因欠薪引发的事件。

(二)加强监管,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xx年7、8月,福绵区召开了夏季根治欠薪工作部署会,由人社部门切实履行起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夏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针对我区樟木工业园区在建工程,生产经营中的企业进行检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人工资,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防治结合,召开建筑企业和生产企业法人会议。依托日常巡察成果,主动沟通联系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指导,实现欠薪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把发现问题落在平时,加强预警防范。

(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人社与信访、公安、住建等多部门协作,制定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治欠保支横向工作要点等,形成了制度健全、责任到人、监管有力、惩治到位的治理格局,为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在福绵区各部门的努力下,目前,全区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工资引发的重大事件。但受经济下行影响,福绵区樟木工业园区众多的水洗企业受到波及,不少企业出现经营困难,存在较大的欠薪风险,为切实做好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20xx年目标任务。一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二是不发生50人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三是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四是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覆盖,全力做好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分账制管理、落实三方监管制度等工作;五是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督办,确保拨付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督办本领域内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人社劳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缩短办案时间,对于建设单位已经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但施工单位仍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查处;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查封企业账户冻结企业资产,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并有效处置。

(三)进一步严格执法,提高违法失信成本。不断加强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作用,利用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平台,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让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获得自身劳动报酬的权益,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总之,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继续坚守初心和使命,依法履职,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为民服务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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