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1 07:50:29 作者:灵魂曲 优秀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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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食品安全法的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由于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这些事件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下头就我就几个方面来讲讲加强食品安全性的几项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近年来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快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年加大,但同时由于准入门槛低等原因,很多食品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质量安全管理本事较低。庞大的食品生产消费量、众多的生产经营者,再加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这些我国食品安全基础薄弱的最大制约因素。要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首先应建立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的产业链监控体系,无论是蔬菜还是肉食,只要是食品范畴都应当列入监控范围之内。从生产资料如水、土壤、饲料开始,就应当加强监控,不能等到进入市场时再检测。

二、建立信用档案加大教育宣传。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我国食品行业的信用缺失问题,信用缺失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真正在全社会建立产品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追踪、信息可存储、产品可召回、查有线索、找有依据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当前公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法制观念并未有大的加强,教育是食品安全防御措施的基本环节。社会应构成一种氛围,使食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兼具食品安全的支持者、维护者和创造者三重身份,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力。

三、整合监管机构。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分别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商务、卫生、质监、工商等多部门实施分段管理,可能出现“多头分散、衔接不紧”的状况。所以应当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由一个部门为主实施“综合性、专业化、成体系”的监管。不论食品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追究该部门的职责,从而避免监管缺位或者职责交叉、职责不清,最大限度地堵住监管漏洞。

四、加大执法力度。

在我国,之所以出现接连不断的食品安全事件,与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是有关系的。当企业违法时,中国法律对其的处罚是: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这种标准的处罚丝毫不能威慑到企业。一些违法食品生产商就是因为“过低的违法成本”,才敢生产“问题食品”。所以,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从严惩处。

食品安全法讲座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我参加了一场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讲座。这场讲座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以及我们个人应该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通过这次讲座,我认识到了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足,并且得到了一些实用的知识和方法。

首先,讲座详细介绍了食品安全法的内容和执行情况。食品安全法是针对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的法律规章,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讲座我了解到,食品安全法包括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食品标签和广告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为我们保障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其次,讲座强调了个人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食品安全不仅仅是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个人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讲座提到了一些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事项,比如购买食品时要选择合法生产经营的产品,避免购买过期或变质食品;注意食品的储存和加工,避免交叉污染;勤洗手、合理饮食等。这些小小的举动都可以有效地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三,讲座介绍了目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挑战。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问题,比如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虚假宣传以及非法添加有害物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并且破坏了食品行业的良好形象。讲座呼吁我们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和监管力度,同时也提醒了我们要注意食品的选择和购买。

再次,讲座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实用的方法来保障食品安全。讲座提到了食品安全常识的学习和掌握,以及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测方法。人们可以通过参加一些食品安全培训课程,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了解食品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提高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此外,讲座还强调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通过投诉和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

最后,讲座对食品安全法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讲座认为,食品安全法的完善和执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政府、企业到个人,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讲座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措施,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力量,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等。同时,讲座也鼓励了食品行业的企业要加强自律和自我监督,加强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把控。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意识到了自己在食品安全方面还需要加强自身能力。我会更加注重购买食品的选择,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并且在日常生活中遵守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同时,我也会鼓励身边的人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共同维护好自己的社会权益。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为食品安全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建设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食品安全法律实践心得体会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食品安全法律作为食品监管的重要依据和监督手段,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一些案例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食品安全法律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并得出了以下心得体会。

首先,食品安全法律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过去,由于食品安全的问题较多,人们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行业的监管也比较薄弱。但凭借着食品安全法律的实施,食品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得到了明确规定,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更大的保护。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这样,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就能够更放心,不再担心受到不合格食品的侵害。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展示了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坚决保护,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

其次,食品安全法律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信任。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势必会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冲击,引发社会不满情绪,危及社会的稳定。然而,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提升了食品行业的管理水平,增加了监督力度,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原材料到生产过程再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这样,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可以追溯事故的源头,采取措施追究责任,保护受到侵害的消费者的利益。食品安全法律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也增加了消费者对食品行业的信任度,同时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促使企业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食品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的生产、经营等环节都需要符合一定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而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迫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了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管理,提高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这使得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再追求低成本、低质量的生产方式,而是必须对原材料、生产工艺、环境卫生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生产出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食品安全法律的实施推动了食品企业的自身改革和提升,提高了其核心竞争力,符合社会的期望和要求。

再次,食品安全法律对食品监管部门起到了指导和约束作用。食品监管部门是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职责和权限等方面的限制,食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然而,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向食品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食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职责、权益和执法程序等,为他们提供了指导和支持。同时,食品安全法律也通过明确食品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力和责任,加大了对食品企业的监督力度,促进了食品行业的规范发展。食品安全法律对食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提升了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和责任意识。

总之,食品安全法律在实践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信任,促使企业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对食品监管部门起到了指导和约束作用。但同时也应该认识到,食品安全法律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只有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才能真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20__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__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__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__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__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__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__年12月,__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透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用心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贴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推荐。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推荐,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向延续。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职责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务必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推荐,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推荐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个性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向争论不休。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个性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务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资料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职责。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对此加以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状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透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推荐,并带给有关信息和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3、关于评估结果的用途,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1、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畸高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2、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带给国家标准编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能够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四)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3、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关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状况。

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六)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

1、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资料务必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与成分务必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职责。

(七)关于食品广告管理。

1、严格对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广告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带给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贴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4、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贴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透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5、建立完备的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制度等。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明确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字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1、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2、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臵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状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2、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如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能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十二)关于法律职责。

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罚款能够最高到达货值的10倍以外,还有3个亮点:。

1、对特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2、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作为一名卫生监督人员,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执法职责感,努力学习食品安全法,个性是要通读法律原文,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要义,准确把握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潜力。

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__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法规

是指由公司法规部负责召开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会议。在这类会议中一般都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法规会议的实效性很重要。实效的会议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在与会者均感满意的情况下,以最短的时间实现会议目标。

应当尽量避免实效性差的情况。导致会议失效的因素极多,有的存在于开会之前,有的发生于会议进行中,有的.则出现于开完会之后。

一、影响会议成效的因素。

1。会议前。

欠缺目标、目标不明确、欠缺议程、会议场地设备欠佳、与会者无准备而来、未明确会议终止时间或每一议案讨论时间分配不当、会议不能准时开始、会议太多,致使与会者一听说要开会,无不感觉厌烦、向来很少开会,致使每次会议议案堆积过多等。

2。会议中。

从事交谊活动、外界干扰、与会者发言离题、让没有必要留在会场的人员留在会场、犹豫不决、资料不充足,却贸然决策、少数人垄断会议、与会者不能表明真正感受或意见、视听器材发生故障、与会者欠缺热心、会议超出预定时间、主席未能总结会议成果等。

3。会议后。

欠缺会议记录,不能对决议事项进行追踪、不能对会议成败得失进行检讨、不能及时解散已实现任务的临时性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与会者对会议感到不满等。

二、提高法规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会对成效产生不良后果例如:

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发言内容是否只是出于个人的利害关系?

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

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

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过言的人?

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

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

5。应当设法在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三、召开法规会议的注意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总谈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食品安全法规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

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新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06-01起正式实施,各地就相继发生消费者购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要求商家10倍赔偿的事件,通过《食品安全法》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从多起事件报道看,事件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主要采取责令商家将不安全食品下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商家按货值十倍赔偿消费者的处理措施。但依据《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履行其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民事赔偿责任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1案例。

2009-06-04,呼和浩特市民魏先生在一家超市花3元钱买了3包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回家后,他发现该饼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拨打了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后,该地工商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所购板栗饼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将过期食品下架,并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责令超市退还魏先生的购货款并且支付10倍赔偿金[1]。

2分析与讨论该事件中,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生产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予以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超市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流通,按《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规定的职责,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职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该事件时还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追究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法律责任。查明超市从06-01起至违法行为发现之日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板栗饼),根据超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货值金额确定罚款金额,至少罚款额度在2千元以上。而此事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完全依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南京[2]、郑州[3]等地也发生多起食品10倍赔偿事件,处理方式相近,仅追究了商家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举事例中,仅要求超市支付货值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超市的违法成本为30元(3元10倍)。如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加上至少2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至少为2030元(违法所得未计算在内)。两者相比,后者付出的违法成本是前者的60多倍,大大超过其违法利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戒力度会明显增强,也会有力促进其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

3思考与建议《食品安全法》从2009-02-28通过至06-01施行,期间历时3个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公民能够有充足时间了解本法的内容,有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使有关部门在这期间熟悉、理解、掌握新法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本法得以有效遵守和实施[4]。从这些事件反映出,新法实施以来,公民维权意识有较大提高,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食品安全形势而制定的。而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食品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有的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是产生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4]。

新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第三十二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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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治方案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话题,介绍食品安全法治方案的背景和意义(约200字)。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律和法规,并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其中,食品安全法治方案是关于食品安全法治的基本指导和实施方案,是实现食品安全法治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入学习和研究食品安全法治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法律,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效果。

第二段:分析重要举措和创新方法(约300字)。

食品安全法治方案涵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和创新方法,针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不完善和问题,提出了一些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其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明确食品安全法律权责,是较为重要的一项举措。同时,食品安全法治方案还提出了加强行政执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加大食品安全宣传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此外,食品安全法治方案还强调了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食品安全法治方案的出台,对于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一方面,食品安全法治方案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监管工作更加有力有序;另一方面,食品安全法治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只有通过法治的手段来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才能真正保障大众的饮食安全,并为食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段:谈谈个人的体会和收获(约300字)。

通过学习和研究食品安全法治方案,我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同时,我也更加意识到加强食品安全法治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食品安全法治不仅仅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作为普通人,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并守法守规,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保护自身的健康和利益。同时,我也明白了法治的重要作用,它能够提供更有效的制度和手段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第五段:展望未来,号召广大人民群众行动起来(约200字)。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食品安全的守护者和推动者,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法治取得更大成就。同时,我们也希望食品行业可以增强自律意识,加大投入和力度,提高食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合力,才能实现真正安全可靠的食品环境,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学习反食品安全法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等。最近,我参加了一次针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从中我深刻体会到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有了一些深入的思考。

首先,学习《食品安全法》让我意识到食品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一个行业问题,还涉及到农业、工业、商业等多个领域。各个环节都需要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无安全隐患。作为消费者,我们要在购买食品时要擦亮眼睛,选择有保障的食品;而作为食品从业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加强自律,确保生产的食品安全可靠。

其次,学习《食品安全法》让我对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详细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法规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利用假冒伪劣食品等手段违法牟利。我们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意识,不仅要自觉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要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督中。

再次,学习《食品安全法》让我明白了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在《食品安全法》中,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严格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此外,对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实行从严处罚措施,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企业要承担起自己的食品安全责任,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发展,更是为了对消费者负责。

最后,学习《食品安全法》让我认识到学习、培训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至关重要的。随着食品产业的发展和食品质量监管的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更新换代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食品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更好地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总的来说,学习反食品安全法是我一次有意义的学习体验。通过学习,《食品安全法》让我深刻理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了自己的食品安全意识,明确了企业食品安全责任的重要性,也认识到学习、培训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解决的必要性。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规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区战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疫、依法防疫,教育养殖户树立健康养殖、清洁养殖概念,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区“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努力构建和谐**。根据《**区开展食品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食安办[]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在三月、六月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本此宣传活动简要作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效。

我们按照整个宣传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重心,以正面宣传和誉论导向为主的方针,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养殖技术知识相结合,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安全防控相结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养殖、依法防疫、依法经营参与意识与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板报、街头、会议等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历时一个月的宣传,广大养殖户树立了正确防疫意识,主动要求免疫,自觉申报检疫;经营业主依法接受检疫;生产企业主动将食品安全生产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建立健全了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双轨目标责任制;共同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成效已经形成。

二、具体做法。

1、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为确保上下密切配合,区乡联动,责任明确,取得成效,区局成立了畜牧法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李大友任组长,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陈大林、畜禽改良站站长肖冲任为副组长,张轲、党维强、李章银、蔡光辉为成员,具体负责方案的拟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体检疫员、畜牧兽医职工参与。

2、及时编印各类宣传资料。区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编印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畜牧法相关条款摘录”、《动物检疫行政告知书》、《动物免疫行政告知书》、《关于进一步明确涉猪税费收取标准的通告》、《告全区饲养母猪农户的一封公开信》、《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技术要点》、《三元杂交猪饲养技术要点》等法律法规、技术资料共计2xxxx份。

3、深入基层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一是成立六个宣讲团。区畜牧食品局抽出懂业务、会技术、熟悉法律的2xxxx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xxxx畜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宣讲团,深入**镇、清江、曾口、顶山、玉山、化成、花丛、渔溪、恩阳、茶坝、三汇、平梁等十二个中心集镇开展了12堂畜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有4xxxx政府领导、27xxxx村社干部、87xxxx畜牧职工、296xxxx养殖农户听了讲座。二是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装饰宣传车挂牌宣传,车头前挂“巴中市**区人民政府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暨食品安全宣传车”,深入唐巴线、广巴线、巴水线、巴顶线、巴玉线、城区及清江镇、水宁寺镇、曾口镇、梁永镇、玉山镇、顶山镇、化成镇、茶坝镇、花丛镇、柳林镇、恩阳镇、渔溪镇、平梁乡、三汇镇等1xxxx中心乡镇进行广播宣传。三是搭建街头宣传台。利用各乡镇赶集日,搭建宣传台进行宣传法律和接受技术咨询,下发各类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2xxxx万份,接受854xxxx个农户的咨询,解难答疑。6月8日,市、区畜牧食品局利用“畜牧法”宣传周活动,在江北广场开展了街头宣传,搭建畜牧法律法规、养殖技术咨询台,下发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xxxx万份,接受30xxxx个百姓的咨询。市、区畜牧食品局主要领导程仕俊、王雅、王佑荣、李大友、陈斌、蒲权芳等亲临现场解难答疑。四是报刊公示。将“告全区母猪饲养农户的一封公开信”、“动物防检疫收费项目和标准”、“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条款载录汇编”、“动物免疫行政告之”、“动物检疫行政告之”等在《巴中日报》上从206月7日起分五期连续刊登进行公示与宣传。五是制作标语及板报。在三月、六月宣传活动月活动中,共制作悬挂布标55幅,公路沿线书写石灰标语74幅,办街头板报58期。

4、邀请人大、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月16日,市人大吴主任率市、区人大、政协部分委员对**区畜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生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动物防检疫工作深入农村、市场、企业进行了视察和检查,一致认为**区动物防检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领导重视、部门工作实、群众接受、社会理解。

5、以食品安全为把手,抓好防检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一是强化基础免疫。从元月一日起,推行“仔猪骟割初免——春秋普打普免——市场、流通检查补免”新的免疫程序,从3月11日起全面启动春季动物防疫普免工作。二是突出产地检疫。设置报检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报检,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检疫员随经营者畜禽收购车辆到场到户到点开展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标识,掌握免疫状况,检查个体健康,经检疫合格准予出栏销售,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取防检疫规费,对未经免疫或免疫逾期的限制出栏,实施补免、重免。三是狠抓屠宰检疫。设置检疫办公室,实施驻场检疫,科学设置“三关六岗”,同步实施,做到“十到位”,元月以来共检疫生猪3xxxx头、禽只5xxxx只,检出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142xxxx公斤,净化了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6、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执法秩序。一是建立动物防疫监督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巡查,每月2—xxxx;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动物防疫快速反应队伍,紧急出动,强力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法案件2xxxx,立案处理xxxx,捣毁病害动物产品加工窝点xxxx,销毁病害产品3.5吨。三是强化层级监督。今年以来,已通报了xxxx违反防疫操作规程的事件,查处了xxxx违反检疫操作规程的xxxx动物检疫员。

总之,通过历时两个月的宣讲、宣传,使各级政府将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生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议,生产企业、经营业主、养殖农户、全社会齐参与,建立诚信体系,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你我他的共同责任。

学习食品安全法律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因此食品安全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一名普通的市民,我们都应该了解食品安全法律相关的知识,以便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最近,我参加了一场关于食品安全法律的培训,让我对食品安全法律有了新的认识。下面,我将谈谈我在学习食品安全法律的过程中所体会到的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法律是规范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法律,其目的就是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以及不断完善,对于保障人们的健康、推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培训中,我深深理解到食品安全是关乎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的大事,而食品安全法律的出台和执行是保障人们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

在食品安全法律中,有很多规定和内容。其中,最核心的大概就是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严格监管。在食品生产方面,法律规定了食品生产者必须使用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原材料、设备和加工工艺,同时还要对食品加工场所、环境、人员等方面进行检测和管理。而在销售方面,食品安全法律则要求商家必须标明食品产地、有效期、成分等详细信息,并对过期、变质和病虫害食品进行清理。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律的内容,我对于如何正确选择食品以及如何保护自己的健康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四段:实践体会。

学习的知识如果不能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就会变得空洞无物。对于我来说,我决定在日常饮食中更加注重食品的安全性。首先,在购买食品时,我开始重视食品标签上的信息,特别是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等信息。其次,在食品存储过程中,我开始注意食品的存放位置、温度和湿度等因素,尽可能地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或变质。最后,在食品烹饪过程中,我也尽可能地选择健康的食材,减少油腻和高脂肪等不健康成分。

五段:总结。

通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我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法律的相关知识和实践方法都有了新的认识。在实践中,我逐渐掌握了购买、存储和烹饪食品的方法,让我信心倍增,同时也更加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总之,学习食品安全法律不仅是为了保障个人健康,更是为了实现我们的梦想和目标,为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健康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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