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时间:2023-09-11 08:34:49 作者:GZ才子 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报告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报告。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一

全面落实了“三项整治”工作和“三次集中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以“三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6次,其中组织食品安全及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组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2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3次,省局“三项整治”督查组在对我局“三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盐业市场秩序;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监管,对全县的成品油进行了两次质量抽检;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了蚕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蚕茧市场秩序;对全县铁路沿钱废旧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废旧市场收购秩序;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对新进驻我县的5家保险企业进行了监管,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年共办理违法违章经济案件6件,其中两件免予经济处罚;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监管调研工作,形成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论文”;在食品安全、农资监管领域实行了监管“关口前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机制;成功地筹办了xx县20xx年“三月三”商品贸易大会,积累了办会经验;积极投入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全面担负了分解给我局的各项创卫任务。

3、促进了纵向沟通。在股所之间不仅仅充当上传下达的“二传手”,不重复安排工作并尽量少交办工作,可以不交办的尽量不交办,能不督催的尽量不督催,实实在在地从业务及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压力,利用协助、检查工作的机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思想状态,从现实的方面帮助解决困难。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管是牵头主办或是协助配合性工作,不管是业务对口的或是综合性的临时性工作,都一干到底。

总之,市场规范监管股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不平衡的方面,如:同上级业务科室的联系方面就很不够,今后将注重工作的全面性与平衡性,力争将工作做的更好。

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在局党委及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我队克服人员少,监管面大的实际困难,攻坚克难,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基本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药械稽查方面

今年共执法检查7天,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检查医院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31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次。今年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办理简易程序案件1件,药品类一般程序案件5件,已结案4件,罚没款合计14,810.75元,查获非法渠道采购的药品41批次,货值625.00元。

1、开展春节节前检查

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为确保春节期间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安全,让我县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我队开展了节前药械市场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历时4天,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8家次。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药师在岗情况、药械经营及使用单位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中药饮片的检查养护、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一是要加强对供应商及其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资质的审核,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二是要求质量负责人必须在岗,加强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2、参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要求,为解决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等突出问题,防止假劣药械混入合法渠道,消除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回收)药品,在用医疗器械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我队参与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3天,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车辆3台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家次,医院2家次。

(二)市场稽查方面

按照年初工作目标,在春耕期间,开展了对农药、化肥等进行检查,检查农资经营户30户,抽取样品40批次,经检验均为合格产品。

检查加油站4家,加油机12台,证照及在用计算器具均在检定周期内。

药械稽查方面,对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还不够,今后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继续抓好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稽查,开展对农药登记证等农资市场的检查,对其他相关市场进行检查,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为净化我县市场尽职尽责。

1、继续加强药品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整治力度。重点整治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稽查工作。重点是经营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未备案经营二类医疗器械、未经许可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问题。对全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器械的专项稽查。

3、及时完成省、市、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受理并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做到有报必究,有究必果,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是三堂街市场监管所的开局之年,在县局和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促融合,抓落实,谋发展”的思路,围绕“二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按网格化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清无”、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监管、打击传销和重点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我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12月3日共新核发营业执照147份,食品经营许可证125份,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2宗,办结12宗,罚没入库5.05万元。

主要工作和做法:

监管所成立后,我所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原工商所的基础上增加至八人,所里人员结构有了变化(平均年龄偏大)。为切实履行职责,我所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加强融合,强化责任意识,打造出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市场监管队伍。

(一)我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摆正了位置,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定位、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作风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机构改革后,监管所的职能增加,业务面扩大,这也要求我们要提高业务能力才能适应新的工作。为此,我所加强业务学习活动,开展每月一课(所长、副所长上课)学法律法规活动,通过相互学习的方式学习新纳入职能的法规和知识,同时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

(三)加强党建工作,我所现有共产党员8名,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我所以学《党章》、上党课、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所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1、全力开展“清无”、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打疏结合,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所根据辖区实际,将“清无”、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所开展4次整治行动,共规范引导办照147家、变更登记138家,对无证经营户抄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烟花爆竹23家、加油站1家。在“清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我所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可以疏导办照规范经营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无法疏导的则予抄告和取缔。消除了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开展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压力容器、锅炉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26家,并抄告了当地政府,有效的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把好食品经营准入关。我所今年已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125份,核发107份,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5份,核发22份。同时,我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以猪肉、豆制品和应节商品为重点监管食品,以综合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监管场所,认真落实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伪劣、过期食品的销售。对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xx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两次检查和回访,4家存在问题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餐饮服务方面,认真做好27个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的巡查,检查餐饮服务企业23家,下发监督意见书??份。同时开展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以及农村厨师体检和协管员培训工作。在药品方面,对8家药店和23家诊所进行了2次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留下了监管痕迹,今年,我所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辖区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件。

大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我所受理投诉4起,调解处理4起。接到涉嫌传销举报1起,在当地综治办的配合下及时赶到现场劝离了涉嫌传销人员和群众,并宣传了传销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避免了群众上当受骗。在商标、广告方面,我所开展了商标、广告的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镇区广告牌、车体广告、食品药品广告,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宗,涉案金额达0.4万元,罚款5000元。

今年我所出色完成了当地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一)人手和设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的同时,人员和设备的增幅相对小很多,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我所有的网格责任人要负责40多个单元网格的监管任务,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有些同志存在主观能动性不够,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够塌实的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我所将制订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干部职工端正思想,振奋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强责任心和责任感的教育。

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局市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电器及附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开展电线电缆等四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我们组织各相关股室分局学习省、市局印发的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针对性的学习电器及附件产品相关业务知识,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突出整治工作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主要针对流通领域的大型商超、专业市场、五金店、农村市场等电器及附件产品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市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监督抽检14个批次,涉及电线电缆、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等产品,其中7个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已结束。

20xx年以来除日常监管以外,我局共开展电器及附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4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经营户200余户次,发现问题10个,3个已限期整改完毕,7个依法立案查处。

通过专项整治,我局共立案查处涉及电器及附件产品违法经营户5户,不合格产品7个批次,现已全部结案,罚没金额0.68万元。

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未落实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如:未构建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工作人员对电器及附件产品开展检查时只能查看产品是否有标签标识及3c认证标志,但很难辨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只能依赖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送检,基层较难及时发现问题;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相关股室甚至只有一人从事质量监管相关工作,连基本的执法检查法定人数要求都达不到,外出检查只能协调其他股室工作人员前往,事情多时往往顾此失彼。

我局将积极主动作为,继续强化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依法从严查处一些典型案例,形成执法威慑力,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请市局加大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具体检查规程的培训;请市局加大流通领域电器及附件产品的抽样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一周工作总结报告 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总结篇五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某某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某某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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