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优质5篇)

时间:2023-09-09 03:18:50 作者:紫衣梦 最新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优质5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通过制定计划,我们可以更加有条理地进行工作和生活,提高效率和质量。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篇一

本学期教学与教研的核心是如何落实学案制导学。为了将这一有效的方案落实,结合高一年级的教师与学生的实情开展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由于部分新教师的加盟及部分教师对学案制教学的质疑、徘徊、犹豫,严重的影响了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会使得学案制教学的全面推进受阻,所以在开学的例会或研讨会上,进一步对学案制教学的优势进行再次学习,使每位教师都能认可、接受。

2、做好学生的认识工作,使之逐渐摆脱对教师的依赖。

从高一假期班的教学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不了解高中课程与初中课程的区别――高中课程有一定的研究性与探索性,仍然喜欢聆听教师精彩华美的“讲台演讲”,而不追问自己吸受了多少……可见做好高一新生的这一工作势在必行!

3、精准的掌握学情,合理的设计学案

学情的掌握是设计学案的第一手资料,所以应该要求每位教师积极主动的与学生沟通,吃透教材,准确预测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合理的设计问题的难度与梯度,科学设计学生突破难点的通道。

4、引导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学生主动发言、大胆表白、乐于合作、积极讨论、敢于质疑的意识与品质,现阶段这些问题是学案制教学的最大的障碍,因此通过主题班会、课堂、平时的交流逐步培养。

4、加大对学案的督查、评比、交流、探究、商榷

二、教学管理

1、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特别是单元测试的安排必须有明确的安排

2、进一步提高教师对单元过关达标认识,明确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使每位教师主动的去执行。

3、及时督查单元测试的试卷分析,跟踪学生的补测情况。

4、年级组尽可能的对单元测试提供各种保障

三、学生教育

确保安全是管理的核心,当然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但主导思想是用教学管理渗透其他管理,特别是对教师的管理。

(一)学生管理

1、基本要求:严中有爱,赏罚分明,不歧视任何同学,不体罚任何同学,不辱骂任何学生。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抽烟、酗酒、打架、赌博等不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特别重视。

3、勤跟细查抓好各项常规管理,例如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两操、卫生等。

4、加大对宿舍的督查与评比,确保学生的就寝。

(二)教师管理

1、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因为制度的过于严格会破坏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保证遵守制度这一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体现人性化管理。

4、处理问题对事不对人,不徇私舞弊,赏罚分明,任何事情尽可能的做到公开、公正。

[学期工作计划要点]

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篇二

一、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的必要性 督察工作并非新的名词,也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和制度,各地各部门也早就开始探索过,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对检察机关而言,检务督察工作还是一项新的机制。从调查表明,在检察机关开展这项工作,确有必要,而且条件和时机均已成熟。一是,从外部看,尚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如公安机关,对这项工作开展得比较早已有多年,并制订了警务督察条例,各级均成立了警务监察室或督察员,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地方政府部门,也建立督查室(督察室),加强对政府官员的督察和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和案件质量督察工作,同时督察工作是今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

结果表明,该院的干警违法违纪明显下降,如三门县院以前是干警违纪高发院,现在连续三年零违纪。同时,树立了检察机关廉洁从检的良好形象,检纪、检风明显好转,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三门县院检务督察工作还在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

二、如何开展检务督察工作

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设立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目的是要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驶,树立法律监督权威,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检务督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纪律上人人平等,实行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河南省郑州市对检务督察工作开展也比较早,最高检有关文章刊登过他们的做法。就郑州市来说,主要是对检纪、检风作为督察的主要内容,但郑州有的县、市院还另外设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为主题的督察工作。又如福州市检察院的督察工作,主要由研究室承担,其主要内容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主要内容的督察工作。本人认为,根据**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督察工作主要以监督各部门和检察干警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院决议、决定情况,对检察干警检容、检纪情况和依法、规范、文明办案情况,以及执行扣押冻结款规定情况,检察长交办的事项完成情况开展督察。同时,也可根据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活动和个案督察。

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篇三

20xx党建工作坚持以*理论、^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抓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维护司法公正,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全面创新机关党建工作。

二、目标内容

(一)抓好四项教育,增加党的先进性意识

1、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我院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尽快熟悉党务工作,进入角色,做到各负其责而又有机配合,确保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的支部活动中,要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重点,认真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v^三会一课^v^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六项党内生活制度。要组织党员根据院党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支部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有意义的组织活动,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让党员在活动中接受教育,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进一步提升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完善党建责任制、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党风党纪考核,促进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进一步着眼于法院实际和支部班子建设的需要把年轻党员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多层次、全方位培养年轻法官队伍,为他们的锻炼成长搭建舞台,创造条件。三是^v^为民工程^v^放在践行^v^三个代表^v^重要思想的高度,狠抓结对帮扶工作,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为^v^连心^v^村和贫困户办实事、办好事,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狠抓扶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制订发展党员计划,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证把优秀分子及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发展对象入党前的强化教育,全面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与他们交流沟通,健全培养考察资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计划今年发展2名党员,并完成2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

2、结合^v^人民法官为人民^v^主题实践活动和^v^忠诚、为民、公正、廉洁^v^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第一、要通过各种学习活动使法院机关作风有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司法环境得到优化,^v^三风^v^、^v^三难^v^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和解决。第二、要持之以恒地抓好院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抓好《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的学习,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严格廉洁自律。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努力营造^v^人人思廉、人人倡廉、人人促廉^v^的良好氛围,使廉政文化建设深入人心。通过党员大会、党小组学习、专题党课和警示教育等形式,定期开展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三是以建设^v^审判监督年^v^为契机,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年初我院将20xx年确定为全区法院^v^审判监督年^v^,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院要按照要求,着力构建起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案件监督与法官行为监督相结合、上级法院监督与本级法院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效密切党群关系。

3、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审执工作提供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x大、十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法院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审执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核心体系融入党员干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铁人精神,积极开展^v^庆七一.迎国庆^v^文体活动,结合各个节日开展运动比赛、摄影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丰富广大干警的文化生活,培养他们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着力构建法院文化建设多个部门形成合力,全体法官共同参与的长效建设机制。二是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干警头脑,以精神文化的^v^柔性^v^约束,让干警自觉地约束个人的言行,增强干警对司法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学习意识、能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和感恩意识。三是在院内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司法人文环境,充分发挥政法文化在陶冶情操,舒缓压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干警身心健康、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4、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v^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v^的总体目标,20xx年我院将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加大组织推动力度,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xx大献礼。一是紧紧围绕^v^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环境^v^创先争优。围绕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司法作风,以审判执行工作为着力点,深入查找影响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大局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新路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途径,在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政务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司法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在营造公正民主、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中争优秀、作表率。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先争优。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法院工作职责和本职工作岗位,进一步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确定争创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在服务生态移民攻坚、县域经济发展、节约型社会建设等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在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上创先争优,在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上创先争优。三要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先争优。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更加关注基层群众、更加关注困难群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困难救助、巡回审理、特邀调解员等各项司法便民为民措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实施三个创新,使党员教育更具时代特色

一是教育理念的创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新时期教育理念,不能停留那些老套套,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看,理念创新也是适应新形势需要为审判业务服务,只要有了新思想,在工作实践中才会有新办法。

二是教育内容的创新。结合本单位实际、部门实际、工作实际,对党员干部进行先进性,宗旨教育,开展创建^v^服务型法院^v^的活动等内容的教育,还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

三是教育方式创新。要结合当前实际和单位工作的不同特点,创新教育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上大课,辅导,照本宣科的教育模式,要从多方位、多角度、立体教育方式,从视觉、听觉、感觉,即易于愉悦接受,又有良好教育效果,以达到更好的教育目的。

(三)几点要求

1、领导重视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把党员教育与完成各项本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用学习促进工作,用工作带学习。

2、在学习教育中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确保学习效果。

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篇四

20xx年确定7名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镇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及县^v^、总工会、工商联、地震局、^v^等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2月底前完成。

二、预算执行审计

(一)县财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各项积极财政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加强财政管理、 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为目标,对县财政局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着力揭示预算编制依据 是否充分,项目是否具体,分配是否合理,政策性资金的投放、安排、配套和预算执行是否到位,调整是否合规以及支出效益如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 学化和精细化水平。4月底前完成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

以促进地税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降低行政开支、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目标,一是加大对税收征管中普遍性问题的揭露力度,促进应 收尽收;揭示税收制度漏洞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分析税收政策的执行效果,促进完善税收制度和征管体制改革。二是揭示其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其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三)重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促进部门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安排对预算资金量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县交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 县住建局等6个重点部门20xx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项目预算及立项资料为依据,从立 项安排、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审查预算资金的实际执行结果,追踪使用效益,查处和揭露虚报项目、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进一步规 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水平。4月底前完成2017年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工作计划。

三、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对11个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通过对建设资金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监督,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和有效使用。以促进政府投资项目规范 运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法院审理执行工作计划书 法院执行工作计划优选篇五

为加强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人民法院的制度执行保障机制,促进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根据《_法官法》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审务监督是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_门设臵审务督察机构,同时选配审务督察员三至七名。暂不具备机构设臵条件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_门选配审务督察员三至五名。

需要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在本院_门选配审务督察员二至三名。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

(二)严守纪律,不徇私情;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参加工作五年以上;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六)经过审务督察专业培训。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审务督察的监督对象是本院各部门及 其工作人员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的监督对象是本院各部门及其工 作人员和下级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及其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上级人民法院_门应当对下级人民法院_ 门组织开展审务督察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上级人民法院_门可以从下级人民法院抽调审务督察员参与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务督察工作。

上级人民法院_门认为下级人民法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处 理不当的,可以提出重新处理的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_门及审务督察机构可以在报经本院分管监督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从本院各部门抽调人员与审务督 察员共同组成若干督察小组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督察小组的组长应当由审务督察员担任。

第七条 督察小组具有下列主要职责:

(二)通过开展审务评议工作,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反映;

(三)完成本院领导及上级人民法院_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督察小组在本院_门及审务督察机构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督察工作。督察小组开展专项督察和审务评议工作,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报经本院分管监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调取与督察事项相关的资料;

(二)通过录音、摄影、摄像等方式收集与督察事项相关的信息资料;

(三)要求被督察对象就督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和解释;

(四)向相关人员了解督察事项所涉及的有关情况。

第十条 审务督察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察小组应当根据督察发现的问题及现场查纠的情况,及时填写《审务督察纪录单》。

第十一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正在从事违法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时,应当在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不便当场制止和纠正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事后提出纠正及查处意见。

领导批准后.由本院督察部门向相关部门或者单位发出《审务督察建议书》提出限期纠正的意见和建议。被督察的部门 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尚未构成违纪的违规行为时,应当在报经本院分管督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本院督察部门向行为人所在的部门或者单位发送《审务督察告知书》。

第十四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本院工作人员存在涉嫌违 纪违法行为时,应当移交本院_门处理;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存在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时.应当在报经本院分管督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本院_门移送下级人民法院_门处理。接受移送的下级人民法院_门应当在三个月内报告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不属于自身督察范围的人是法院工作人员具有违法连规或者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时,可以予以提晒、劝阻;对不听从提醒、劝阻或者妨碍督察小组执行任务的,可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在报经本院分管监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本院_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_门处理。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六条 督寨小组对督察中发现的具有典型或者普遍性的 问题,可以在报经本院分管监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后,由_门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国内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督察小组执行督察任务时,不得少于三人。

审务督察人员在开展现场查纠工作时,应当向被督察对象出 示督察证件。

督察证件的式样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

第十八条 督察小组在开展现场查纠工作时,认为需要本院相关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法院派员现场协助处理有关事项时,相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协助。

第十九条 督察小组在督察中发现可能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 益或者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等重大情况对,应当立即向本院监 察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条 督察小组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 责、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维护。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向督察小组提供相关资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协助处理有关督察事项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整改有关问题的:

(四)隐瞒事实真相,伪造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五)打击、报复督察人员或者检举人、控告人的;

(六)具有其他妨碍督察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形的。

在的人民法院_门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_门举报。

第二十三条 审务督察人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一)在督察中隐瞒、歪曲或者捏造事实的;

(四)擅自在被督察的人民法院报销费用的;

(六)具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是指人民法院行致编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依照 本规定制定本院及辖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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