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优秀19篇)

时间:2023-12-06 23:44:23 作者:念青松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思考和反思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式。下面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精选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心得体会的写作技巧。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近一段时间,作为一名国企员工,我通过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工作当中就是例如公司财务要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国企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谋福利的理念,要把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为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反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企业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公民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作用。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在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道路上,党员干部要当坚定的“践行者”。

坚持立法为民。“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看。”立法要坚持以民为本,党员干部要常怀对群众的敬畏之心,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看法治中国。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党员干部要当宪法权威坚定的维护者,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

强化法制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也是其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看。提高法治思维既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培育,内在同向发力,才能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法制学习,从而使法制思维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思维方式。

坚持依法用权。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要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共产党人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只有当我们学习和理解法律,我们才能使法律在我国普及。法律是社会主义的保证,因此,我们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和使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消除社会弊病,优化社会环境,净化校园环境,让青少年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在此,我想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守纪律和法律,从我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和社会上闲散的人交朋友。

俗话说,“近墨者黑”,和行为不端的人员往来,将不可避免地误入歧途。因此,我们青少年要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约束自己,不做违法行为,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2、遇到违法违纪行为时,我们应及时举报和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以免给社会、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

3、平时多读法律书籍,多看法制节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律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只有懂得懂法律,才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的人面前代表着正义和公平。

因此,我们中学生应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只有遵守法律和纪律,我们的校园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建设和谐安全的校园。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__年是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年。近几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绩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了检验成果,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这次会议研究通过了《池州市__—__年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会后将以文件印发。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搞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的基础在于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行为的标准,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把法律普及给人民群众的一项社会工程,通过普法使干部群众掌握法律,依法管理国家,为依法执政打下坚定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能力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首先体现为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迫切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然而我们领导干部中官僚作风、权本位思想还大有人在,如果说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基础,那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则是主干。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备要素。所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实现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群众利益是相对的、具体的,要依法予以保护,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分清合法与非法,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上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学习、宣传并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信访条例》,对于我们促进改革和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关部门今年应将《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放到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

二、把握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紧密结合“平安池州”、“和谐池州”的创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应有的位置,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手段,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依照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突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扎实抓好外来人口、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企业职工等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在喜闻乐见、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二)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要把市场经济法制宣传作为重点,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相关法制宣传,诚信建设法制宣传等专项活动,宣传贯彻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和服务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宣传管理经济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手段等,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得到充分实现。特别是要重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促进环境污染、信用缺失、无序竞争、假冒伪劣、漠视安全生产和职工合法权益包括拖欠民工工资等重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只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不求实际效果的做法,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每一项任务、每一项具体活动落到实处,以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栏目和专题。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直观、形象的现代教育手段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要坚持普治并举,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齐头并进的局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关键和核心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对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文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纲要》及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学用结合、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落到实处,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认真组织好全民普法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二十周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对于促进四个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的辉煌历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调的宣传态势,在我市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务求实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检查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摆上应有位置。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检查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宣传部门同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检查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责,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

(二)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作为一个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保质量和争先创优的过程,作为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要认真研究怎样落实,并通过检查考核来促进本职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检查考核和评价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质量。各地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要重视培养和发现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__”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三)强化保障。要以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落实相关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创造多方面的条件。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当前社会形势下,不管是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知法学法是必须应该做的,中国古来就讲究人治,法治的观念虽然提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怜的人因为不懂法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当然并不用像律师一样精通各种法律条文,而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我们需要熟知,并且培养一种法律意识,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径。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一切为了人民,作为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一座引领法治中国建设航船不断前行的鲜明航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佑护、正义的阳光。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不少群众过去对打官司的印象。要使整个司法渠道畅通,更好地保障百姓的诉讼权益,就要进一步改革制度。从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以往的“立案审查制”到现在的“立案登记制”,两字之差降低的是当事人的诉讼门槛,保障的是当事人的基本诉权,收获的是当事人的司法信心。

这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效率提升的举措之一。近年来,全国各级司法机关通过繁简分流、刑事速裁、_执行难、加强法律援助等努力和尝试,真正做到了司法效率有提升,公平正义不减分。尤其是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_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得以完善,促进司法公正的机制得以健全,制约司法公正的因素逐步得以排除,司法公正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具体、真实的感受。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公正司法的追求将始终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完善和发展的进程之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一千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大国治理,机杼万端,建成法治中国关乎着亿万人民的根本利益,影响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进程和总体效能。加强法治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和基层干部在把握“第一方阵”“第一导向”“第一身份”“第一时间”“第一资源”的基础上,乘势而为、乘势而上,谱写法治中国崭新篇章。

站稳“第一方阵”,找准法治“坐标”。欲茂其枝,必深其根。从《婚姻法》到《民法典》、从法律大国到法治强国,从回归法治“轨道”到开启法治新时代……党的领导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坐标圆心”,在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把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夯实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基石”,释放“良法善治、以制治人”的显著优势。要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政治引领,构建信访维稳、基层治理、司法改革、专项斗争等领域法治“阵地”,运用好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优化整合等职能的显著优势,让权力在法治“坐标”上系统运行、规范运行、平稳运行。

坚持“第一导向”,绘就法治“蓝图”。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利民”永远是法治的“第一导向”导向。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要多层级、全覆盖、高能级构建全面依法治国“蓝图”,广泛弘扬法治文明正能量,充分释放多元共治制度威力,确保把权力装进制度“笼子”里,有力应对各项风险挑战、内外部危机阻力,有效解决。

“怎么走”“向哪走”的法治体制机制桎梏。要高擎人民根本利益发展旗帜,紧盯治理短板弱项,在大局中把握“笃行”与“法治”的前进节奏,于变局中因时因势调整战略,始终不偏向、不动摇、不懈怠。要凸显法治与德治“两翼”作用,巧解“治大国若烹小鲜”改革智慧,瞄准点、卯足劲,让法治在基层有岗位、有职责、有任务、有福利,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违、治污、治乱、治堵等治理工作新局面。

牢记“第一身份”,增强法治“刚劲”。在法治建设中首先要搞清楚弄明白“我是谁”,才能在学法、普法、用法中找准定位、明确职责,让各项法治保障更加刚劲有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实际执行相接,合理统筹“前、中、后”节点,广泛运用“接地气”“冒热气”调研方式方法,注重科学研判、集中攻关和成果转化,在把握大势、服务大局中构建成熟学术话语体系,打通治理法治化“最后一公里”,在真抓实干中出实效、在干事创业中育新机。另外,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第一身份”,在全面深化改革、基层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等主责主业中,永葆法治思维生机活力,营造内外联动的法治化环境,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改革创新“起承转合”中不断增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匹配联动性,让各环节各方面法治保障更加全面系统、刚劲有力。

紧跟“第一时间”,抢抓法治“风口”。站在“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局历史交汇点,携手书写常治有效、善治长效新篇章,需要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高效统筹、协同配合。要紧盯各项事业“窗口期”“机遇期”“攻坚期”,永葆法治“抓建”“护航”“拓宇”的敏锐之力,常态推进、同向发力,在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实现与时偕行、有力有序,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深化法治教育“蹲苗”,从学校家庭抓起、从身边现实抓起,结合法律知识和生活常识、调研成果和真实案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情、理、法”融为一体大发展,掀起法治教育“热潮”。要在“全民守法”体系构建中瞄准“深水区”“无人区”,抢抓发展“制高点”,闻令而动跑好“第一棒”,科学有序开好“第一局”,积极投身于法治中国、法治强国伟业中,不断探索抢抓决战总攻的“机遇期”,总结运用因势而谋、因时而动的斗争经验。

利用“第一资源”,镌刻法治“印记”。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才作为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第一资源”,找准培塑法治素养“切入点”尤其重要。一方面,民法典普法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的关键之举,要深化开展“法治文化、文明法治”宣传教育,于时时、处处、事事中镌刻“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法律平等、释放法律权威”的深刻“印记”,营造人人尊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态势。另一方面,要发挥群众参与法治主体作用,以专业人才“头雁”领航,多元主体参与共治,在生产生活、管理监督、教育指导等领域合理配置资源配置,在“促改革、强法治、聚合力”中强化理论武装、丰富实践经验,确保法治“根基”立得住、站得稳,助推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中的战略储备和普惠红利“飞入寻常百姓家”。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一千字

@基层党员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一以贯之率先垂范,当好依法治国的“排头兵”,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普法用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守法在前,筑牢“法治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风向标”,尊法守法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与公序良俗,要深化依法治国,基层党员就必须把牢守法这个基本,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典范。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去研究法律、运用法律,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将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触碰底线、不逾越红线、不打擦边球,示范引领群众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维护社会秩序井然。另一方面,要有法治思维,无论是公共行权还是个人处事,都要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牢牢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担当,当好依法治国的模范践行者。

普法先行,积累“法治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根基,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核心在于守法用法,关键就在于尊法普法,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普法宣传方面下足功夫。一方面,要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要充分运用线下(传单+标语+常态宣讲)、线上(视频+文章+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深化以案说法、日常普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枢纽作用,对群众身边的矛盾调处、纠纷解决,要充分融入法治理念,推动司法调解、道德化解,让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信念,主动去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用法当头,行好“法治之力”。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用好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用法上做好示范引领。一方面,要用法治理念指导实践,要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各类具体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不仅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果,还需要考虑法律效果,要把学法、用法、守法与依法办事实践紧密结合,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中,要不断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自觉在受监督的环境下掌权、用权,自觉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以“斗争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推动“法治之力”终端见效、固化长效。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挑战法律的权威,无疑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离不开法律,也应该懂得法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可以联系到法律。当你过马路时,你是否会因为内心的“从众心理”而随着“大部队”一起随波逐流去闯红灯,还是静静的安分的在斑马线处等候?也许你会说,这仅仅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法律有什么关系。但其实你错了,一个人的平常的道德修养也往往是对法律重视程度的体现。林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则是隐藏的法律。”是啊,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只讲道德不讲法律,道德就没有约束力。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讲法律不讲道德,法律就失去了民众的诚服,导致野蛮粗暴的管理。

对于事情的结局,不懂法律的人也许会异常惊讶,在你们心目中,可能山杠爷并没有错,反而是一个大好人,大善人。但对于懂法的人来讲,山杠爷无非就是一个傻瓜,一个文盲。

是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愚蠢的做法无疑是错误的,是犯法的。但这也由此告诉了我们,道德与法律紧紧相连,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建设法律国家,为社会,为国家提供一个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础方略。而它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严,有法必究。也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推动社会的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党纪国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崇尚法律思维,重视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改革需要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民心所向,学法用法守法已蔚然成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而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守法,崇尚法治正在成为全中国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法治进步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必将屹立在世界东方。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一千字

按下三“键”为法治中国增三“度”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总书记的一席话犹如“催征鼓”,给各级干部指明了奋进方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少数”,广大干部当积极响应总书记的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敢于担当使命,善于率先垂范,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按下“回放键”,坚持不忘初心,为法治中国注入“温度”。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议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了20余次,成了不折不扣的“高频词”。感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品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广大干部当有所领会,深刻理解到法律制度不应该仅仅是纸面上冷冰冰的条文,而是需要被落实落细、被赋予温度,成为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治理“良方”。为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庞大工程中,党员干部既要大步向前,也要时时回望,不断叩问和守护“以民为本”的初心,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将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呼声和人民的需求融入到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方方面面,真正运用好法治“利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按下“删除键”,杜绝以权压法,为法治中国标刻“尺度”。“法治”与“法制”虽仅一字之差,却相去甚远,其中的关键之别就在于是否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领导干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深刻诠释了法治的应有之义。可见,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均不是法治的本义,而是法治的“大敌”。广大干部应将以往错误的权力观念“一键删除”,不仅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并与工作紧密结合;更是要尊法畏法,培育法治思维,把法律真正当作内心笃定的信仰和神圣不可违背的“旨喻”。常怀敬畏之心,见法律红线绝不触碰;常思律己之道,临法律底线绝不逾越;常践正义之行,与违法行为坚决斗争。

按下“加速键”,坚定道路自信,为法治中国增添“力度”。所谓“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法治中国的进程要想行稳致远,必须找准正确的轨道,这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横空出世,到1982年现行宪法的颁布及其历次修正案的通过;从民商法领域各类单行法的出台,到标志中国法治新界碑的民法典的问世,中国法治的发展正是因为始终牢牢把握我国建设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我国发展的实际需求,才有了当下的宏伟图景。党员干部们应当深入学习我国不断完善的法治进程,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信心满满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地在全社会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中国良法之治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号列车在法治轨道上疾驰向前!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字

锤炼“四气”推动“中国之治”

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是会议的鲜明主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形成一整套卓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中国之治”奠定制度基石。新时代的今天,“中国之治”正在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着有力保障。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推进新时代“中国之治”的骨干力量,当不断锤炼“四气”继续推动新时代“中国之治”,一路向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迈进。

坚定“中国之治”自信夯实“底气”。激荡自信之底气,方能走好自信之征途。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在我国向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迈进的伟大征程上,当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切实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以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等制度为准绳,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制度底线,不断增强推进“中国之治”的自信心,努力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一切智慧和力量。

履行“中国之治”职责激发“勇气”。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新时代新形势下推动“中国之治”所要做的,主要是沿着党中央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继续向着总目标迈进,特别是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广大党员干部理应鼓足勇气,身先士卒,理直气壮地依法行政,雷厉风行地依法办事,在违法乱纪、大是大非行为面前敢于亮剑、果断出手,绝不懈怠退缩;遇到困难不绕道,碰到矛盾不踢球,面对歪风邪气不后退,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作为,全力为推动新时代“中国之治”保驾护航。

维护“中国之治”权威弘扬“正气”。前进征程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就必须坚定推动“中国之治”的决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维护“中国之治”的权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不动摇,坚决抵制一切违反国家制度和人法律制度的行为,坚守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违法乱纪行为不留情面,敢于较真,并时时校正好自己的“权力观”,不断加强法治修养,处理违反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大公无私,就一定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汇聚“中国之治”力量形成“和气”。团结成就伟业,和谐凝聚伟力。“中国之治”是一项全民性的工作,推动“中国之治”离不开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动员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形成共识,充分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克服推动“中国之治”前进征程上的一切困难、解决一切问题,理性使用法治手段,善于容错纠错防错,积极带领和引导广大群众尊崇国家制度、严守法律制度,凝聚磅礴力量,使广大群众实现从“要我推动”到“共同推动”的转变,从而形成强大的合力,在和和气气中更好开辟新时代“中国之治”新境界。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想

连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会议强调,全党全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广大党员干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加速演进的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于与时俱进的治国理政具体实践中,从“心”出发,致远以航。

用心用情学法懂法,不骄不躁不动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实践的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不竭动力。党员干部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自觉摒弃权力至上的错误观念和人治习惯,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等情况,用心用情营造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的学法氛围,毫不动摇地行使法定职权,提升管理水平,自觉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切实将“依法治国”的思维和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尽心尽职遵法守法,不偏不倚不懈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各级党员干部首先是普通公民,是公民就必须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领导干部对法治的态度,也投射和映照出其“为官做事的尺度”,甚至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大众对法治的态度。只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者、示范者,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解决群众矛盾和问题的工作习惯,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才能够更加有效地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诚心诚意崇法敬法,不折不扣不放松。“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尊崇法治是法治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各级党员干部都应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循法而行,依法而治,自觉培养崇法护法的法治情感。在新时代的中国阔步走向法治化、现代化的今天,如果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党员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就是价值“风向标”,更是重要“推动力”。“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尊崇法治,必须破除所谓的侥幸心理,心中高悬明镜,手中紧握戒尺,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对法治的尊崇和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法治的时代离不开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志之所趋,无远弗届。只有心中有“法”才能手中有“法”!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

“引经据典”探寻“法治之道”

近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引用了不少名句典故,把古人智慧用于依法治国的当代实践,为“故纸堆”里的典故赋予了“新生命”。我们要学深悟透其中的深刻寓意,当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排头兵”,共同谱写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新篇章。

科学立法,“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近年来,从宪法修正案到新版《军队院校教育条例(试行)》的施行,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到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了实处。在弄清国情、考察风俗民情的基础上立法,才能够抓住根本,制定出适宜的法律条例。不弄清国家的状况,不考察当地的风俗民情,法律条例再完备也是收效甚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公正司法,“法必明、令必行”。法律适用的平等和统一即公正司法是制定法律的首要出发点。以古论今,但凡盛世皆为法律体系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秦始皇统一六国。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以古鉴今,要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切实选拔一批理论功底扎实、忠诚公正的高素质人才进入司法机关。同时,司法机关要构建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有序、规范的“阳光型”的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既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又能感受人性温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格执法,“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定法令条例并不难,难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高高挂起,或者做表面文章、成为一纸空文,那制定再多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法律制度执行的表率,拉紧严于律己的“警戒线”。同时,也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当好普法宣传员,切实打好打赢“七五”普法收官之战。特别是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基层乡村群众,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走访遍访、疫情防控大排查等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力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字

在基层大地上绘好法治“图卷”

11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向全党全国提出了新的法治要求。基层作为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更要积极响应总书记号召,要带好“法律明白人”,干好“法治带头人”,找好“法律服务人”,多“人”努力,在基层大地上绘制好法治“图卷”。

带好“法律明白人”,为基层法治“图卷”描好线。由于基层生活简单纯朴,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甚至认为法治是对传统习惯的约束,这就导致基层部分人不懂法,更不会用法,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会维权。因此,基层法治建设要从转变群众传统的传统思维和落后观念做起,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举办村内法律“大讲堂”,拍摄普法“小电影”,搭建乡村法律“戏台子”,开展法律知识“小竞赛”,用好“宣传栏”和“大喇叭”,从日常生活中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引导群众养成自觉遵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干好“法治带头人”,为基层法治“图卷”上好色。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更要扛好法治的“红旗”,用好法治的“利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以后的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法治的全过程。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的培训内容中,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群众解决。

难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成为一名合格的乡村“法治带头人”,让法治的“红旗”在每个偏远乡村高高飘扬。

找好“法律服务人”,为基层法治“图卷”添色彩。“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要把法的重要性在乡村广泛宣传普及,为每个乡村找好法律服务人,打造“一人对一村”的服务式对接平台,努力满足村民各类法律服务需求,让基层群众获得更加便捷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让法治理念和法治新风吹遍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吹进老百姓的心坎儿里。要定期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组织律师志愿者及时帮助基层群众化解法律难题,解答法律疑问,化解村民矛盾纠纷,让群众想说“理”,会说“理”,有人说“理”,让乡村扬起法治的风帆。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

奏响强国路上的“法治音符”

近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一书,在全国发行。

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是我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最有效、最根本的办法。

筑法治之基,让法律成为党领导国家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段话点明了党与法关系的要害之处,我党坚持依法治国,首先就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最根本的保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党也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法治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治是治国的“规”与“矩”,也是规范万事的准则,依法治国、依法治党,是我国日益强盛的根本遵循。

行法治之力,让法律成为社会平稳发展的“底线”与“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一旦触碰到法律的“红线”,无论是谁都要得到应有的惩罚。“朗朗乾坤、昭昭日月”,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政策下,一些心怀不轨的人,对法律一直存有侥幸心理,可等来的却是锒铛入狱的后果。前段时间颁布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巩固了我国在法治方面的基础,使我国依法治国迈上的新台阶。“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法律是治国安邦的利器,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依据准则,是为人民带来安全感最切实际的法制保障。

积法治之势,让法律成为人民心中的一颗“种子”。习近平总书记曾在讲话中指出;“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人民是法治的主体,法律的制定和法制的建设也是在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法律的实施要体现人民的意志,要得到人民的拥护,才会在人民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古语有言,“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法律是国家的准则,依靠法律来办事,国家也就有秩序。法律是用来解决疑难、明辨是非的工具,也是攸关人民生命的大事。推进依法治国是民心所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人民也是依法治国最大的遵守者、捍卫者。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感想

走好全面依法治国的“长征路”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个专题《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收入了《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文。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依法治国”这六个字可谓家喻户晓,就连小学生都可能脱口而出,但这六个字所蕴含的深层次含义,我们又知道多少呢?要走好全面依法治国的“长征路”,就必须弄清楚“谁人来走”“路有多宽”“路有多长”的问题。

走好法治“长征路”,试问谁人来走?每一个人。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人人崇法、守法,法治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法治“长征路”也就需要每一个人来走。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等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科学立法”的职责,公安等行政部门担负着“严格执法”的职责,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担负着“公正司法”的职责,中国公民及来华人员担负着“全民守法”的责任和义务。每个人都要坚守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摆正自己的角色定位,行使好手中的权利,履行好法治的义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从而才能形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依法治国“大格局”。

走好法治“长征路”,试问路有多宽?放眼无边。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论是国家的政治、经济的运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都要依照法律进行,不允许有任何游离在法律之外的人和事。并且要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此处的法便涉及到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程序法等百余种法律,大至生死、小至鸡毛蒜皮都离不开法律。这就是法治“长征路”的宽度,而我们平常所见到的、接触的或是经历的也只是它的冰山一角,要走好这条法治“长征路”,还需要全国人民共同努力,争做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走好法治“长征路”,试问路有多长?心间距离。法治是一个时代文明的象征,全面依法治国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次行动,而是需要长期坚持下去的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治国方略。走好法治“长征路”既要有“披荆斩棘”的能力,也要有“刮毒疗伤”的勇气,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法治也是为了人民的安居乐业。法治“长征路”的长短取决人民对法治意义认识的深浅,认识到位距离就“短”,认识不足距离就“长”。关键在于“人心”。走好法治“长征路”,还需要不断拉近人与人心间的距离,才能更快建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学习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

以初心之“光”照法治之“路”

近期,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觉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需要我们努力践行初心与使命,从你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以初心之“光”照法治之“路”。

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治国之道,必先利民”。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名初入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这一年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戴起了头盔。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还是乡间的小路,无论是骑摩托车的群众还是蹬三轮车的商贩,大家只要出门都会自觉戴上头盔。从人民戴头盔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体现的是日趋完整、日趋人性化的法律制度,也能看出我国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需要我们保持那颗炙热的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急难愁盼。“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疑难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大数据分析,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未戴头盔,而佩戴头盔的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率极低。作为一名回家途中曾撞过防护柱的人,我对此深有感触,当时整个人飞出了几米远,车子也变形了,庆幸的是近一年的耳濡目染使我养成了戴头盔的好习惯,所以只是轻微擦伤而未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而从这个小小的头盔中,我感受到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情味,是对万千劳苦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与敬畏。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的急难愁盼,需要我们用尽方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危难与艰险,永葆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为的是千家万户幸福生活。“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就像戴头盔这件小事,通过法律的约束使人民变得自觉,从而挽救了无数家庭,避免无数家庭的破裂。如今,在街头上我们看到的是骑车必戴头盔的场景,听到的是“戴好头盔,珍爱生命”的普法宣传,感受到的是千家万户尊法守法学法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理念熔铸于心、践之于行是我必备的素质。坚持人民利益为上,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日常生活及工作全过程也是我应尽的义务。全面依法治国,为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坚定初心、牢记使命,进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字

点亮“法治之光”形成“燎原之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员干部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示范者、引领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学法普法用法守法上作表率,点亮“法治之光”,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燎原之势”。

学法为先,蓄积“法治之能”。学法知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也是为官干事做人的基本要求。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推动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必将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党员干部缺乏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和约束,必然增加触碰红线、踏足雷区的风险。党员干部要着力蓄积“法治之能”,通过“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向理论学+向实践学”等方式,全面学习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将法治贯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方面。

普法为基,唱响“法治之声”。全民普法是全民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打好“十三五”收官战、赢得“十四五”开门红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七五”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当好普法宣传员,唱响法治最强音。要依托“双报到”、挂包驻帮、调查研究等,下沉基层一线尤其社情民意复杂、法律意识淡薄地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接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温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用法为本,行稳“法治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党员干部示范带领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用好法治武器,才能行稳走好致远“法治之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始终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着力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提升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升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提升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守法为要,树好“法治之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打铁尚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把“法治之尺”立得稳、守得住,带头尊法守法、敬法畏法,群众才能心悦诚服自觉紧随,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才能早日实现。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准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绝不能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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