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案例21篇)

时间:2023-10-27 13:04:00 作者:笔尘 最新小区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案例21篇)

在工作或项目的进行中,我们应不断更新计划书,以便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最后,祝大家在编写计划书时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实现工作目标和项目成功!

垃圾分类管理的实施方案

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人们的环保意识却是比较滞后的,就以垃圾分类为例,国内的状况就显得不容乐观,不仅是垃圾分类的实施不足,而且对于垃圾分类设施的合理化研究也不足。

垃圾分类收集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操作起来却困难重重,目前,有近半数的人不能清楚地说出哪些垃圾属于可回收垃圾,哪些是不可回收的,许多人在回收过程中,对于垃圾分类的意义也依旧比较模糊。我校要通过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工作,达到全体教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知晓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方式知晓率100%、垃圾分类处理行为形成率100%。

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

全校师生、学生家长。

(一)校领导与教师高度重视,争作表率,引领推普教育。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文件,进一步明确活动时间、意义,明确学校本次活动中各自的职责任务。

2、校领导在升旗仪式上作以“为了生态更美好,垃圾分类齐动手”为主题的发言。

3、集中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垃圾分类方法》。

4、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开展相关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布置校园环境,营造宣传氛围。

1、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及宣传版面。

2、通过校园广播,增加本次推普周宣传的内容。

3、在校园内醒目处开辟三个固定的宣传板块,定期更新,大力宣传《垃圾分类方法》和有关知识。

(三)家校沟通,以学生为纽带,向家长宣传。

1、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请家长教育学生,以身作则。

2、开展爱我家园征文比赛。

通过本次旨在促进有效实施垃圾分类的'系列环保活动,以学生为宣传纽带,通过学生自身的实践与宣传,加强社会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加大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真正做到垃圾分类齐动手,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垃圾分类标准化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城范围内局机关、综合执法大队、质检所及甘蔗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工作“三端四定”、“五分类”,其他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参照当地乡镇落实“四分类”。组织、指导、督促各辖区范围内沿街店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监督考评工作机制,组织在各经营场所进行分类宣传,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促进源头减量。

(一)生活垃圾分类类型。

1.五分类(甘蔗街道)。

(1)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2)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3)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充电、纽扣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4)其他垃圾(橘黄色垃圾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5)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大件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暂存。

2.四分类(其他乡镇)。

除大件垃圾外,其他同上所述。

1.定点收集。

局机关建成一个垃圾分类屋,同时各办公楼合理布局不少于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至少设置一处垃圾分类收集点,并根据所在乡镇垃圾分类屋(亭)设置情况就近投放生活垃圾。

以上垃圾分类收集屋(亭)应设置四类桶(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

局机关需配置一处垃圾桶清洗点,清洗点排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确保清洗点无坑洼现象,垃圾桶清洗工作由分类督导员负责督导。

2.定人管理。

局机关及各基层市场所各设1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局机关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由办公室龚怡文担任,各基层市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由基层所指导员(无指导员的基层所由所长)担任。

(1)负责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屋(亭)选址(仅局机关);

(2)指导督促管理区域内人员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3)局机关管理责任人负责统一组织安排在各经营场所开展大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促进源头减量;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辖区范围内沿街店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开展本辖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局机关、各基层市场所由本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1:1配比负责指派分类督导员。

分类督导员职责:定点桶边破袋检查,引导、督导、指导单位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不接收未实施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及时举报拒不改正的干部职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同时做好收集点每日垃圾收集数据统计工作。

分类督导员考核:督导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由办公室牵头,通过分类督导员在岗工作情况、工作成效、服务对象综合化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3.定位监控。

局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的监控探头对接甘蔗街道接入“智慧闽侯”监控平台。

4.定时投放。

各单位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以“给干部职工的一封信”、“垃圾分类倡议书”、集中宣传等方式告知全体干部职工所对应的投放点位,指导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后送到分类收集屋(亭)进行投放。

(三)分类投放“奖惩”制度。

1.鼓励通过积分兑换和奖励垃圾袋(桶)等多种方式,促进单位和个人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后期将根据市场回收行情和有害垃圾对环境危害程度由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分别制定的可回收物圾和有害垃圾准确投放的积分奖励方案。

2.为保障垃分类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住建局负责落实垃圾分类投放执法,参照《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年第75号)对未按规定投放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分类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部分单位和个人在分类工作没有履行义务,产生抵触,影响较坏的将在“闽侯新闻”、“遇见闽侯”等媒体和主要街区节点的led屏幕上作为典型予以曝光。

垃圾分类投放处罚流程: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对违法投放单位和个人立案处理并开具违法行为通知单。由城市管理执法案件评议小组对处罚结果予以认定,由金融系统(四大银行)代缴处罚金至县财政。对不接受处罚,不缴纳处罚金的单位法人和个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予以曝光。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成立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世增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明银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负责牵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

以上人员如有岗位变动,相关工作由继任者自然接替。

(二)宣传活动。

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及县生活垃圾分类办的指导下开展宣传工作,由局人教科牵头,各基层市场所配合,充分发挥局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考核制度。

由局办公室、人教科负责组织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立、垃圾分类日常投放、工作台账、宣传教育及巡查督促沿街店面执行垃圾分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自20xx年1月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应于每月25日前将本辖区商品零售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台账通过oa报局垃圾分类办,同时对接并抄报所在乡镇(街道)垃圾分类办。

为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将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单位与个人年终评优评先的考核内容。

根据《中共闽侯县委办公室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我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1.根据实际建设成本,我局机关垃圾分类收集屋(亭)经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由局财务装备科负责,对接县财政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局机关大楼各楼层及各基层市场所垃圾分类收集点(四类垃圾桶设置)和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经费由局经费列支。

垃圾分类标准化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升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效,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陀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情况如下:

以坚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提高源头分类覆盖面,通过“机关先行、党员带头”、“星”时尚空间垃圾生态循环工作站作为切入点、以樱花苑、芝川路81弄两小区为示范,全面推进辖区内91个居民区的垃圾分类模式。

为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着力形成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有效巩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成果,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将依托“1+3+x”社区治理机制(“1”是指居民区党组织,“3”是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x”是片区各类执法力量、各职能部门、区域化单位和社会组织)来完成20xx年工作目标:

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覆盖。全街道实现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90%以上居住区实现垃圾分类实效达标,真如镇街道积极争创“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二是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建成78个“两网融合”服务点。全街道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3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4吨。三是因地制宜探索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置工作模式。在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建设湿垃圾就地粉碎处理设施。四是《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20xx年,举办垃圾分类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组建1支宣讲队伍,每个小区成立1支志愿者队伍,机关科室成立专门负责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工作的专业管理队伍——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覆盖36个居(村)委,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一对标”

真如镇街道共有91个小区,按计划分批推进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减量办下发要求,今年要自我加压,争取90%达标,即有82个小区需达标,严格对标《普陀区关于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真如镇街道努力争创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二覆盖”

1、实现区域全覆盖。至20xx年7月底,完成辖区内剩余1.6万户(全街道共计6.9万户)家庭生活垃圾全面分类,并实现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的同步推进。

2、参与动员全覆盖。通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培训、每月有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发动工作、生活在真如镇街道的市民积极投身垃圾分类活动。

(三)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三体现”

1、体现党建党员的示范引领。机关发扬“机关先行、党员带头”、首创“星”时尚空间垃圾生态循环工作站,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办公室(设于管理办)牵头落实日常属地管理,督促辖区单位分类落实分类投放容器配置,并实施分类投放。

2、体现“走四百”及“大调研”的工作务实。通过居委的“走四百”工作和相关部门的“大调研”,了解居民区的实际需求,更新改造居住区的152座垃圾厢房。对照分类小区达标评价内“3+8+x”标准(即:外观美化做到“三个有”,内部配置“八件套”,可选配两网融合点、雨棚、自助扫描等便民设施),最大限度利用原垃圾厢房因地制宜实施改造,做到分类投放容器设置规范、方便投放、标识清晰、便于管理,“定时定点投放”公示清晰明了。若居委认为有需要,可在合适的地方由居民区“三驾马车”决定增设干湿垃圾桶;对辖区内138辆人力驳运车进行更换为电瓶驱动,由全区统一款式和涂装、标识。

3、体现小区综合改造的长效融合。在今年小区综合改造的基础上,注重工作融合,与旧住房成套改造、楼组楼道达标示范、车库改造、文明小区创建、菜场达标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以更好地巩固维护好小区的综合改造效果。

(四)深入垃圾分类“四探索”

1、继续探索“二次分类、就地减量”工作模式。在区绿化市容局的支持下,在有条件的小区增设湿垃圾就地粉碎机或湿垃圾生化处理机,以“星”时尚空间为模板探索湿垃圾集中就地处置模式,抓紧进行设备改造和调试使用。

2、探索在小区推广分类箱房钟控自助扫描设施的改造,克服扫描员在岗率低的困难,减轻分拣粉碎员的兼职负担,使其专职于湿垃圾分拣粉碎,提高湿垃圾粉碎量。

3、探索引入城投“蓝鲸”、“山鹰”、“拾尚包”等回收投放箱,引导居民主动投放可回收物,增加可回收物分类回收渠道,提高可回收物分出量,在有条件的位置建设“两网融合”服务点78个。

4、探索机关大楼先行,逐步向驻区域行业单位及居民区推广的垃圾分类发展新模式。真如镇街道计划于4月15日由机关大楼正式实施垃圾分类,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逐步将机关模式向驻区域行业单位与居民区全面推进。

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真如镇街道致力于成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镇,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导入期——志愿者招募、前期调研、志愿者宣讲工作、机关推进大会、城管专项行动;第二步执行期——方案、垃圾厢房、驳运车三方面入手;第三步维持期——全面完成指标、长效常态化运作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进行,简称三期十步法。

(一)导入期(2月-3月)。

1、成立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小组及志愿者小组。垃圾分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需要长期持续地开展宣传教育。要依靠社区力量,进行宣传动员,要以居委会、物业、业委会为抓手,发动和带领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2、前期调研及意见征询。为了了解辖区内人员对垃圾分类的认识和意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垃圾量、居民投放时间习惯等信息,在成立指导小组后,对辖区内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一般采用问卷调查、称重、观察等方法。

3、开展志愿宣讲团宣讲工作。由程胜环保组织多轮次的宣传工作,目前绿色账户已宣传覆盖了63个小区、覆盖户数达51677户,两网融合布点13个服务社区。新增22个绿色账户小区,新增绿色账户计划新增16000户,目前已完成开卡9880户。举办了18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18场绿色账户宣传培训活动,接待各级领导参观2场,130人次参与。单位强制分类2场230人次参与,绿色账户扫描员培训11场,30人次参与。5场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1136人次参与积分兑换,积分兑换活动消纳积分2345300分,激发广大居民和社区单位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4、召开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推进大会。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居民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业委会负责人等参加,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层层压实,确保责任到岗,工作到人。

5、开展城管执法专项行动。城管对辖区内商业楼宇、大型卖场、沿街店铺及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普法专项行动,为即将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教育宣传、贯彻和引导,为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执行期(4月-6月)。

6、关于“方案”。

(1)4月25日前根据居住区的实际情况,成立居民区工作小组,完成各自的“一小区一方案”,同时各小区积极主动上报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的时间计划,各片区对自己辖区内的居委上报情况进行梳理排摸后上报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办公室,街道结合计划于4月30日前排定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和达标单位创建的时间表,填写达标申报表,总体进度安排:5月30日前,完成30%创建任务(即28个小区),6月30日前,完成60%创建任务(即55个小区),8月30日前,完成90%创建任务(即82个小区)。

(2)街道成立真如镇街道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需在4月30日前完成与真如镇街道签订《20xx年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

(3)4月30前在居民区“一小区一方案”基础上,形成真如镇街道实施方案。

(4)根据区地区办、区委宣传部思路,自治办、党群办负责组织居民区每月5日的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居民区、居委干部、小区物业经理、片区工作人员、农贸市场等大口条线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的宣讲,1、6万户未开展绿色账户的由绿化市容所携程胜环保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管理办、房管办跟进指导,已开卡的居民区由居委、物业进行日常宣传引导,自治办、党群办、房管办跟进指导。

(5)5月30日前将曹杨花苑81弄、樱花苑打造成有亮点、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居住区。

(6)组建一支真如镇街道机关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4月15日由机关首先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机关大楼和社保中心两处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11:30-12;00、16:45-17:15)由保洁人员、程胜环保、单位部门志愿者进行检查、指导、监督。配备称重器,每天由第三方记录各科室干、湿垃圾投放量及分类情况评价,每周五下班前汇总至绿化市容所进行数据统计,用于周一的晨会通报展示。

(7)根据区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新时尚工作领导小组思路,街道在经费筹措上,总体采用“统筹加以奖代补”的模式。

7、关于“房”。

(1)机关大楼的硬件改造需于4月13日前完成。

(2)物业、管理办、绿化市容所通力协作于5月30日前完成9个示范小区的硬件改造及撤桶并点工作(芝川路138弄、真光四、清二、时代新苑、海普苑、樱花苑、绿洲公寓、真西一小区、芝川路81弄),其他小区计划在6月20日前完成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点的建设任务,并按规定规范配置四分类垃圾桶。小区内原有垃圾厢房的根据标准进行选择性改造,使其具有鲜明、居民易识别的标识,逐渐撤去非厢房式的投放点,小区原没有垃圾厢房的参照真如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楼标准进行改造。真如镇街道各居民区的垃圾厢房设计应当富有美感,努力多建造具有真如特色的垃圾厢房。

(3)由第三方协调小区居委工作人员于每周五下班前将各居委的分类情况统计汇总至绿化市容所,用于周一的晨会通报展示。

8、关于“车”。

(1)真如镇街道绿化市容所协调区绿化市容局于4月30日前完成干垃圾小型电动驳运车车型选定、外观涂装设计和相关采购流程。

(2)5月30日前绿化市容所、房管办会同西部集团、亚大物业完成50%小区干垃圾驳运车的更换工作,重点淘汰车容车貌差、车况不良、非不锈钢材质的“黄鱼车”,其余50%于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淘汰,到6月底,全街道基本实现无干垃圾人力驳运的情况,更好地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

(三)维持期(7月-长期)。

9、7月1日起全街道正式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通过全民参与和硬件改造,完成91个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的全覆盖,90%以上初步创建达标小区。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78处,完成152处垃圾投放点的改造,新创成达标居住区37个,湿垃圾分类量日均高于33吨,可回收物回收量日均高于24吨。

10、优秀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分析总结垃圾分类推进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强化相关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

(一)切实提高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成立真如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1、街道领导组织。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居民区工作小组。

组长:居民区党组织书记。

副组长:居委会主任、物业经理、业委会主任。

(二)严格把握垃圾分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强化监督执法机制。

1、专业力量。一是由市场所、城管等执法部门过程监督。建立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并将垃圾分类收集、运输活动纳入到城市网格化管理。二是由市容所、房管办对物业责任落实情况全面督查。对物业垃圾分类工作予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并监督其落实整改,按月通报。

2、第三方力量。由程胜环保每周对辖区内居民区、各类单位进行巡查,对其垃圾分类工作的各类台账,报表和记录进行抽查,并通报和公示;街道将对其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做实。

3、建设智能监控体系。充分整合现有智能监控装置和网格化监控资源等,结合垃圾厢房和定时定点投放点改建,监督管理垃圾分类工作,数据信息给城管作为执法凭证。

4、群众力量。人大纪工委、党群办组织市民巡访团在辖区内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注重常态长效、巡访纪律、工作实效。

(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共识机制。

1、要进一步做实“绿色账户”积分兑换活动,严格规范绿色账户管理,把分类积分和居民分类投放行为紧密结合,防止“人情分”、“乱积分”等行为,强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的时效性。

2、加大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一是增加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位,营造更浓厚的宣传氛围,党群办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开展垃圾分类主体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二是广泛推进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由相关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深入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垃圾分类教育,普及分类知识,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联动,组织开展学校宣传活动。三是由绿化市容所会同成员单位,分别落实辖区内医院、菜场、国有企业等分类宣传指导工作。

3、加强对居民的`分类引导。一是推行干湿分类,引导居民“干湿带下来,投湿并破袋,单独放有害,能卖拿去卖”。二是加强入户宣传,由绿化市容所、妇联、房管办、党群办等深入社区指导居民或楼组长、志愿者完成上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品及入户宣传指导,提高居民的积极性和垃圾分类意识。三是立足社区阵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循序渐进,普遍实行撤桶并点,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好居委会的核心引导作用,利用社区广播、社区led屏、黑板报、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分类宣传,社区前期做好大量的宣传垃圾分类和撤桶并点的意义,获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之后在每个楼道门口张贴公告、在小区内设置温馨告示牌引导居民正确投放,积极营造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四)层层推进,严抓六大片区联络包干机制。

1、街道层面。结合机关片区情况,了解、督促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情况,及时帮助居委协调解决垃圾分类推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指导对应居民区入户宣传、方案制定、机制落实和分类实效。

2、片区层面。片区作为街道与居民区的中间桥梁力量,除了做到上传下达,还要对真如镇街道辖区内沿街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由管理办前期对各责任区单位进行宣传,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门责制管辖范围;由片区力量进行日常巡查、引导、督促与检查,由片区里执法部门开展相应的监督执法工作;最后由绿化市容所与环卫做好沟通协调,及时清运与收置,确保辖区内公共场所、沿街区域也能做到垃圾分类合理运作。

3、居民区层面。结合居委会干部的块长制度,充分发动党员、楼组长、社区民警、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真如镇街道中队联络员、居民积极分子等,把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岗。明确每个楼栋、每层楼面、每户居民的责任人,落实每户居民、每个楼面、每个楼栋的宣传动员、源头分类、精准投放的实效。同时,居民区内应当对居民公共活动场所如中央花园、老年活动室等区域安排人员轮班值守,确保辖区内的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奖惩考核机制。

1、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优秀志愿者、楼组楼道达标示范建设、垃圾分类小区排行榜、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选等活动。

2、物业。将垃圾分类工作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年度考核进行挂钩,对于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且不整改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3、居委会。鼓励各居委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个性化制作发放入户宣传品,开展形式多样的优秀楼组长、优秀志愿者评比表彰。街道将居委会辖内各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到居民区年终考绩效考核。结合年度优秀居委会、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宣传。

1、党政办。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方案要求,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组织机关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的具体实施。

2、党建办。督促各党总(支)部做好垃圾分类发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参与垃圾分类投放;针对辖区内各机关、单位等区域重点宣传,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依托区域化党建平台,积极协调区域化党建成员单位和“两新”组织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将社区在职党员参与垃圾分类纳入“双报到”“双报告”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党(总)支工作例会的重要内容。

3、党群办。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查指导;抓好每月5日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日的组织发动;设计一批垃圾分类宣传品,分步推进沿街和居民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4、管理办。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落实,包括完成垃圾分类整体区域推进、分类达标、示范居住小区创建、绿色帐户推进等工作;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的监督落实,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开展“一小区一方案”制定,指导居民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规范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的日常管理和处置;推进辖区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单位生活垃圾、沿街商户餐厨垃圾的规范申报;完成辖区152处垃圾集中投放点的改造工程;完成“两网融合”回收体系中转站及社区回收服务站点位置设置,落实服务点的建设和日常监管。

5、自治办。将垃圾分类加入“走四百”工作中,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关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激发“三驾马车”高效协同运行。切实做好“三组联动”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全程指导与项目提升,尝试形成一套居委会、志愿者、社会组织齐参与的垃圾分类社区自治模式。

6、发展办。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结合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垃圾分类考核指标,加强对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查指导。针对辖区内楼宇、商场、学校、菜场、机关单位等区域重点宣传生活垃圾分类。

7、工会、妇联、团委。组织真如地区开展家庭、社区、团委、“两新”、企业等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垃圾,提高公民垃圾分类的参与和责任意识;群团组织中广泛发动环保垃圾分类专项活动。

8、真如城管中队。严格执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对各类违反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加大对建筑垃圾、商业垃圾偷倒等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参与垃圾厢房整治(占厢房堆物等)行动。

9、绿化市容所。协助管理办,组织《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讲培训和具体业务指导工作;督促物业积极主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安排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巡查督导,加强与区绿化市容局的沟通协调;监督协调普环和第三方清运公司做好日常垃圾清运、处置工作;保障垃圾分类硬件设施的有效运转;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做好挂图作战及评分工作。

10、房管办。负责协调物业公司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物业公司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本小区垃圾分类规章制度的制定;把垃圾分类列入对物业的考核项目,与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及奖励机制挂钩。

11、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网络,建立面向公众的垃圾分类监督、投诉平台,畅通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的渠道。

12、六大片区:加强巡查公示。建立“片区、居委会、市容所或第三方”三级巡查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对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进度、分类点位日常管理情况、分类收集-收运体系等重点工作和重要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及验收评估;严格监督执法,发挥网格管理力量与城管执法的联勤联动,主动发现线索,严法纪、抓典型、树权威。

13、居民区:鼓励发动“三个一”行动,即一封信、一个倡议、一个承诺的形式,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通过与居民面对面倡议的活动,宣传垃圾分类和绿色环保理念;积极落实分类指导员队伍的组织动员和人员落实;加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工作;鼓励各居委会设立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三级榜单,即:楼道楼组“公示榜”在本楼组张贴、居民参与“荣誉榜”在本小区中宣传、辖内小区“红黑榜”在社区中排名;居委会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社区居民公约。

14、物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一小区一方案”,积极牵头和业委会沟通并达成一致,居委配合做好指导工作;根据制定的方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库房设置和收集容器的配置,配足与垃圾分类形成实效相应的保洁人员;加强垃圾厢房的日常管理,杜绝挪作他用、乱堆乱放现象,保持整洁有序;严格按照四分类标识和四色收集容器的对应摆放;加强对保洁人员的培训,严厉杜绝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现象。

15、普环二、三公司、程胜环保、山鹰。合理安排车辆每日定时对各小区干、湿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对小区及单位垃圾集中收集点分类质量进行把关,确保湿垃圾符合环卫作业标准。每周上报各小区垃圾分类投放数据,对于小区及单位应分类而未分类的,严格执行“不分类、不清运”。

垃圾分类标准化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统筹生活垃圾处理,切实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不断改善乡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全面提高我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按照市人民政府《全面深化农村垃圾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椒江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长效。

镇里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办各线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生活垃圾“三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清运、分类处理,定时上门、定时收集、定人清运、定位处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

2、因地制宜,简化程序,迅速行动。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通过分类收集、减量处理、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不断提升海岛生态环境质量。

全面推行海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初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下大陈在20xx年4月底,上大陈在20xx年底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全覆盖。

第一阶段:准备部署阶段。

1.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查摸底和调研,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分工,制定适合海岛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2.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播、宣传栏、入户发放宣传画册等宣传渠道,宣传进村、进户、进企业,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

3.组织机关干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各村(居)要召开两委会、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充分领会并指导认识垃圾分类的意义,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第二阶段:组织阶段。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收集挑担、垃圾桶和宣传栏等。每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一组(2个),每30户配置公用分类垃圾桶一套(4个)。

2.加强保洁队伍建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片区要配备相应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3.开展垃圾分类处置。以户为单位,按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可回收物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有害垃圾,按“户集、保洁单位分拣、暂存、清运”统一进行外运到陆地处理;易腐垃圾由清运人员运送到处理房,经生物减量化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可回收垃圾由户分拣后由户或垃圾分拣员自行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健全日常监督机制。充分发动每位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落实“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包干、督查指导、红黑榜通报等日常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总结经验与不足,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档案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一)分类办法。

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二)收集、分拣办法。

村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清洁办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只),并在村内放置公用分类垃圾桶。村民、生产经营户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由保洁员上门进行收集,保洁员还须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三)处置办法。

1.不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分拣、清运、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至陆地区垃圾填埋场处理。

2.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统一收集到镇垃圾生态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

1、加强组织领导。镇机关干部指导各联系片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村两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属地责任。结合海岛地形特点和岛民居住实际,对岛上居民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村(居)和划分区域双重管理,不留死角。镇政府要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调动岛民积极性,实现工作全覆盖。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微信、上门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4、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考核工作台帐,与卫生保洁员和垃圾分拣员待遇相挂钩。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村(居)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宁卫计发〔20xx〕323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20xx〕113号)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小区垃圾分类创新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医院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为做好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建设工作,加快体系、制度建设,提高分类成效,按照《自治区卫计委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等8部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目标。结合我县医疗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政策引导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同时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打造一个核心功能彰显、体制机制优越、环境整洁优美的永宁。

以可回收资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一般垃圾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到20xx年底,实现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全县公立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及私人诊所应当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工作,成立永宁县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宣传板、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从医疗卫生、专业水平角度认真做好医疗垃圾处置。同时,向职工、患者、陪诊家属等社会群众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患者及家属处理好剩余药物和过期药物的处置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实施工作。并及时向永宁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组长:杨新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兴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宋志学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谢炜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吴自平县中医医院院长。

娄继贤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王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马军望远镇卫生院院长。

黄吉龙胜利乡卫生院院长。

李斌杨和镇卫生院院长。

王立华望洪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李俊镇卫生院院长。

张国俊闽宁镇卫生院院长。

沈建华玉泉营卫生院院长(兼)。

王维军黄羊滩卫生院院长。

李艳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科科长。

(一)明确分类类别。将医疗机构内部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餐厨)垃圾、资源垃圾和一般垃圾四类。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厨余(餐厨)垃圾。一是餐厨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二是尾菜。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花卉等易腐性垃圾。

3.资源垃圾。主要包括办公区域产生的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以及病房区域内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

4.一般垃圾。主要包括废弃卫生纸、餐巾纸、烟头、一次性废弃餐具等不可回收的垃圾。

(二)分类投放。全县医疗机构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及分类标准,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箱体分类按颜色标示明显,选放合适位置,按分类要求投放。

(三)分类收集。按照“谁生产、谁管理”的原则,各医疗机构等均由各单位负责。在责任范围内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对分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

(四)分类运输。建立完整的垃圾转运体系。按照四个分类标准,对资源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运输单位配备符合要求的收集设备以及人员,收集车辆有明显的垃圾分类标识。建立收集管理台账,记录分类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

(五)分类处置。资源垃圾一部分由具有资源再生利用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厨余垃圾由银川市保绿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集中收集处理。有害垃圾集中存放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垃圾由县城管局统一收集转运至永宁县生活垃圾转运调度中心,经过统一压缩后转运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做无害化无害化处置。

(一)考核机制。根据《永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县城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各垃圾分类责任管理部门、个人履行责任情况进行通报。

(二)奖罚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县政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核经费,根据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季度考核分值,年度汇总后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进行奖励。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生活垃圾分类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尽快成立相关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目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配置分类设施。全县医疗机构,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配备标识规范、颜色统一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建立生活垃圾四分类体系和分类减量台账。

(四)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杜绝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箱等违法违规现象。

(五)明确分类处置要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当与有资质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案【】

由于幼儿垃圾分类意识薄弱,乱扔垃圾现象频出,为树立幼儿的环保意识,以保护环境为目的,培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意识,根据本园实际情况,特制订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本实践活动通过幼儿亲身去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升幼儿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宣传分类垃圾的具体做法,引导幼儿们正确地进行垃圾分类,保护环境;最后以标记垃圾桶等方式提醒幼儿们时刻注意垃圾分类回收问题。从而热爱周围环境,进而达到热爱大自然的目的。

学会垃圾分类,争做环保卫士。

20xx年7月30-8月3日;校园内。

xxxx幼儿园全体幼儿。

(一)准备阶段(7月30日-8月1日)。

1、幼儿园制定“保护地球,从垃圾分类做起”宣传手册下发给幼儿,通过宣传垃圾分类唤起幼儿们对垃圾分类这一实际问题的重视。

(1)幼儿园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2)各班下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

(3)幼儿研读手册,了解垃圾分类的要点。

(4)对垃圾分类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组织各班班主任进行主题班会。

2、班主任开展“垃圾分类小能手”主题班会,并播放垃圾分类视频,让幼儿们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1)班主任播放视频,幼儿观看,了解垃圾的产生及危害。

(2)幼儿讨论:常见的垃圾有哪些?垃圾的种类有哪些?如何进行分类?

(3)幼儿对垃圾分类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之后,进行知识储备,为演讲比赛做准备。

(二)实施阶段(8月2日-8月3日)。

1、全园范围内进行“垃圾分类我最棒”演讲,使幼儿们了解生活中有哪些垃圾,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

(1)各班在本班内抽签决定演讲顺序。

(2)各班在班级内角逐出演讲比赛前5名,进入全园演讲比赛。

(3)德育主任讲话阐述进行垃圾分类的意义。

(4)比赛选手赛前抽签。

(5)主持人讲话进行选手介绍。

(6)后勤老师负责播放音乐。

(7)评委打分,比赛结束。

(8)主持人进行活动总结。

2、幼儿园发动全体幼儿进行“清洁小行家”实践活动,检验准备活动阶段的效果,通过对校园内的垃圾回收和分类,并在日常生活中让垃圾分类逐渐成为一种习惯。

(1)班主任带领本班幼儿进行本班担当区的垃圾回收。

(2)各班幼儿将自己捡到的垃圾进行分类。

(3)班主任带领全班幼儿进行“分类小专家”经验分享会,请各小组派代表轮流上讲台汇报各自小组的垃圾分类方法,在讨论中巩固垃圾分类的知识。

(4)班主任总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5)各班下发垃圾分类活动宣誓书。

小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由住建局会同奇克镇对全县所有小区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梳理出全县小区总数、物业公司及工作人员总数、有无物业小区数量、各小区单元楼数量等基本情况。(全县共有165个小区,266栋住宅楼,其中有物业公司管理小区118个,弃管小区33个,自管小区14个;165个小区中有建设主体单位的34个。拟参与小区管控人员为县扑火大队队员300人,运兵车70台。)

由县住建局负责对全县各小区进行围挡,无特殊情况每个小区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同时,围挡工作要秉持高效、简洁、节约的原则。

1.包保社区地毯式排查工作的县级领导同时负责包抓本社区封闭管理工作。奇克镇对下辖5个社区的封闭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并安排一名科级干部具体包抓社区封闭管理工作。

2.以社区为单位,每个社区具体安排本辖区内小区的封闭管理、人员调度、登记指导等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做好本辖区内小区封闭管理工作。

3.县住建局要配合奇克镇各社区做好全县物业公司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各小区封闭管理的.后期维护。同时,负责全县弃管小区的消毒工作。

4.有建设主体单位的小区,建设主体单位要负主体责任,做好相应的管控工作,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蓝天热力公司等单位或企业。

5.除有建设主体单位外的小区均安排扑火队员做好封闭管理工作。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和自管小区,要和扑火队员共同落实好本小区封闭管理责任。弃管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由扑火队员负责,扑火队员具体分组安排由社区和林业局协商分配。

6.县公安局负责安排警力在县城内开展巡逻,发现强行“闯岗、冲卡”等不配合封闭管理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各小区每天封闭管理时间为7时至21时,进出小区的人员和车辆要实行双向审核登记。一是进出人员审核登记内容包括:核对登记身份证、手机号码、外出地点及事由、居住楼号、单元门号;二是进出车辆审核登记内容包括:核对登记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以及车内所有人员身份证、手机号码、外出地点及事由、居住楼号、单元门号。不带口罩的居民一律不得进出小区,车辆内有不带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出。社区、物业公司、扑火大队和包保单位要严格管控小区人员流动,杜绝出现工作人员空岗现象。各社区负责每天本辖区的小区封闭管理信息汇总工作,并由奇克镇综合各社区情况后,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上报指挥部。

垃圾分类屋现场管理方案

1、明确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师谈话: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到哪里去了吗?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送去填埋。垃圾填埋的费用高昂,处理1吨垃圾的费用约为200~300元人民币。以北京为例,日产垃圾12000吨,算一算每天该是多大的一笔支出,而且这么大量的垃圾需要把多少土地变成填埋场,变成填埋场后的土地渗漏的有毒物质,侵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于是西方国家应用另一种垃圾处理方法即焚烧,虽然不会占用大量土地,但不仅投资惊人,而且焚烧后产生的所体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垃圾处理是不是就是就是束手无策了吗?其实办法是有的,就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

2、知道活动的目的。

出示大屏幕:通过本次活动,积极利用环境资源优势,从实际入手,从小事入手,抓环境、转理念、导行为,使学生的环保意识得到提高、不断关注环保,形成充满绿色氛围、充满生命气息的校园文化,即绿色的校园、绿色的课程、绿色的理念、绿色的行为。

1、连线生活。

(1)根据你对垃圾问题的认识,把下面有联系的两项用直线连接起来。

玻璃瓶扔在地上,有毒物质会污染土壤。

废电池堆成肥料。

铝罐回收,熔化制成新品。

废报纸几十年不腐烂,污染环境。

剩饭回收后可做成再生纸。

枯树叶原料从矿产中提炼出来,无限开采会用尽。

泡沫塑料回收利用比用原料制造新产品节省原材料。

铁丝堆放在露天会寄生细菌,产生异味,污染环境。

杀虫剂罐子瓶内残液有毒,不能倒入水中。

易拉罐废报纸建筑垃圾铁罐盒子果皮果壳。

2、思考现状。

(1)你所生活的城市、社区是如何处理垃圾的?

(2)你实行过垃圾分类吗?试一试,并把过程记录下来。

我的感受:

(3)你认为实行垃圾分类可能吗?主要困难在哪儿?

3、行动起来。

(1)设计一份垃圾分类可行性调查问卷。

(2)你对垃圾分类的认识(请填写在横线上)。

4、付诸实践。

(1)你是如何开展调查的?请熟人帮助还是直接到不同单位发放问卷,请求协助的?

(2)你如何进行统计并把统计结果反映出来的?

(3)撰写调查报告,向有关方面递交报告。

(4)到社区作垃圾分类的宣传。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

即物业公司除了提供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外,还提供了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将服务深度渗入到客户的衣、食、住、行中,并明码标价,除公共服务是必选的项目外,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的特约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首按责任制。

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接待客户的建议,任何一位员工接到建议后,统一传递到办公室,并告诉建议人我处在二日内反馈处理结果。第一接待人负责跟踪这项服务建议处理的情况直至客户满意为止。

接待服务建议时应对处理时间做出适当的承诺,尽量在最短的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因故未能在承诺时间内处理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争取取得理解。但不得出现同一件事情有两次推迟处理的情况。承诺时间最好控制在1~2天,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除外。处理完毕后,由处理人与对方交代清楚,需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的应该留签字记录,并告知第一接待人。

2、三分钟服务承诺。

第一接待人接到客户的建议时,应及时将客户的建议反馈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到客户指定的地方,为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这一过程不能超过三分钟。若有特殊情况,无法在三分钟赶到客户指定的地方,应在事先跟客户解释,取得客户的谅解,在客户同意的同提下,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为客户服务。

1、三米微笑服务。

管理处人员见到客户必须微笑示意,具体做法是:在距离客户三米时,必须自然微笑示意,微笑时以露出八颗牙齿为标准,等客户到身边时,轻声、清晰道早上好、下午好或晚上好。管理人员在见到认识的客户时,也必须遵守三米微笑服务原则。

2、站立式服务。

站立式服务表现在:(1)各固定岗(道口岗、门岗护卫员)根据接待客户的不同,应在不同时期进行站立服务。道口岗实行16小时站立服务,早班和中班在工作服务均应树立站姿势的形象。门岗则应在客户上下班的高峰期站立迎宾,时间为:7:30—9:00,11:30—12:00,13:45—14:30,17:30—18:30。(2)接待员或办公室人员在接待客户时,在客户进门时,也必须站立并微笑致意,客户离开时,也必须站立微笑送别,并目送客户出门为止。

1、护卫班实行24小时专人服务,客户有任何需求可以得到最及时的服务。

2、维修班实行24小时专人服务,客户普通维修事项可以得到是及时的服务,有危及客户安全的大维修也能得到紧急处理。

3、客户服务中心实行16小时专人服务,并在无专人值班的时间段出示客户服务中心所有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客户在无水值班的情况下可以找到相关的人员。所有不值班人员在接到客户求助电话后,若不能在电话中处理了客户的问题,应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给予客户最及时的关怀与帮助。

4、管理处全体人员非特殊情况都必须留守小区,随时待命,以便为客户提供服务。

丰富的社区文化活动不仅仅表现在举办多次的大型活动,还在于让大部分客户能自觉的加入到社区文化活动中来,变客户被动接受管理处提供的文化活动,为客户主动参与各种活动,并在整个小区中形成一种独特的文化氛围,一种有别于其他小区的文化氛围。

常规的物业服务内容仅是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公共场所进行管理,对全体客户提供共同的服务,而没办法渗透到客户个人的衣、食、住、行中,因此开展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不仅仅是物业服务内容的深入,也大大方便了客户的生活,同时也可为管理处获得一些额外的收入。做好多种多样的特约服务将是除了社区文化活动以外的另一种新颖的服务内容。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存在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物业管理纠风治理工作,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促进物业管理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按照市纪委届次全会精神和物业管理纠风调研汇报会的指示,全市物业管理纠风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在市纪委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物业管理纠风工作相结合,结合行业存在的问题,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上升到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上来,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二是认真落实我市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禁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现象,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三是加强监管手段,树立服务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解决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一)重点加强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市纪委支持下,拟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报请市政府颁布实施。加强物业管理关键环节监管。规范物业市场准入、退出流程,紧紧抓住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项目竣工(承接)验收、物业管理用房落实、物业服务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六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行政监管,依法维护物业管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强化监管的同时,形成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构建和谐社区形成联动合力。

(二)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纠正随意降低服务标准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促进物业行业规范服务,保障群众基本权益。一是开展业主委员会培训工作。结合推行社区物业服务站工作,举办社区、业委会专题培训,指导业主委员会切实发挥作用,促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尽快形成,切实发挥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护权益的功能。二是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离,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竞争,扶持其做大做强。三是严格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快对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工作,实行优质优价,体现质价相符,进一步推广物业服务“菜单式”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收费透明度。

(三)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活动。今年市物业办将组织成立物业管理行风监督员队伍,同时开展创建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评议活动。通过以上载体,完善物业管理监督运行机制。指导行业内部处理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社区和物业的关系,建立社区与物业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要处理好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和技能;三是要处理好新区和老区的关系,通过有关制度和激励措施,妥善处理好协调发展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的关系,提高处理应急问题管理的能力;五是要处理好公共管理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梳理有关水电热气等公共服务与物业服务的界限,明晰物业管理范围。

市物业办以推进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契机,深入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严格处理侵害百姓权益的违规企业。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重点研究解决如何规范服务行为问题。20xx年要从规范管理和服务方面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明晰物业管理与公共服务单位的职责范围,解决好供水、供热、排水等维修管理责任划分问题。在市纪委的支持下,将物业管理服务与公共服务的责任进行界定。二是要规范入住收费工作。针对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及进户不合理收费问题,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规范收费行为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收费价格公示制度,将企业等级、小区等级、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全面公示,服务成本也要定期公示,既是约束物业公司按标准提供服务,也能督促业主按标准履行义务。三是要开展经常性培训。现在的服务水准层次过低、服务程序、流程、职责不清晰,特别是一线人员缺少与服务标准对应的岗位培训。对此,我们将全面开展物业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强化物业投诉调查、协调、调解措施,探索调解纠纷速裁平台,对业主的合理诉求提供法律支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物业办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纠风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届次全会和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物业办纠风工作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纠风工作重点和百姓投诉热点,切实解决好百姓反响强烈的问题,明确责任,抓出实效。

三是加强协调和配合。不定期与有关部门沟通,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重大问题及时与纠风办请示汇报。

小区的管理方案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生产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销售的监督管理。

经济信息化、建设交通、环境保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相关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工作。

第四条(调控措施)。

本市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对特定种类的非机动车实行总量调控或者采取淘汰措施。

第二章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要求)。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中的电动机功率、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国家标准中的汽油机排量等推荐性项目,在本市强制执行。

第六条(产品目录)。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编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编制。

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应当载明生产企业、品牌、型号、定型技术参数等项目,向社会公示安全性能良好的产品,并适时更新。

第七条(变更技术参数)。

已经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技术参数发生变更的,负责目录编制的部门应当重新进行核定。

生产者擅自更改定型技术参数的,其相应产品从产品目录中删除。

第八条(销售承诺)。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者,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现行有效的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载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车辆已纳入产品目录,符合本市登记上牌条件。

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因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货。

第九条(禁止拼装、加装、改装)。

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

(一)拼装非机动车;

(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动力装置、座位、高分贝音响或者擅自加装车篷;

(三)改变非机动车排气装置的尺寸或者擅自更换动力装置;

(四)拆除或者改动非机动车的消音、限速、尾气处理装置;

(五)其他更改非机动车定型技术参数、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安全的拼装、加装、改装行为。

禁止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

第十条(举报投诉)。

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的行为,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对调查属实的违法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查处情况通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一条(协调配合机制)。

公安机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协调配合的执法机制。

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的,应当及时通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对阻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十二条(环保要求)。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将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送交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处理,或者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应当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建立回收台账,送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

第十三条(残疾人轮椅车的更新补贴)。

本市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更新补贴制度。已经登记上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送交指定单位回收的,由残疾人联合会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章非机动车登记管理。

第十四条(登记车种)。

下列非机动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车执照(以下称非机动车牌证):

(一)电动自行车;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三)人力三轮车;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上牌的其他非机动车。

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实行自愿登记,其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办理。

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

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第十七条(登记上牌)。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第十八条(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第十九条(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的受让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第二十条(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被盗、遗失、灭失或者因质量原因退车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牌证换领、补领)。

非机动车牌证损坏、灭失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换领或者补领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二条(外省市非机动车登记)。

外省市号牌非机动车需要在本市通行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本市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三条(信息公开和便民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非机动车登记的条件、程序、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向社会公布,并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等方式,为市民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第二十四条(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增强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十五条(登记办法)。

非机动车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章非机动车通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通行车辆)。

下列非机动车可以上道路行驶:

(一)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

(二)自行车、残疾人手摇轮椅车;

(三)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通行的其他非机动车。

应当登记上牌的新购车辆,驾驶人可以持购车凭证在购车后15日内临时通行。

禁止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二十七条(牌证使用)。

驾驶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随车携带行车执照,并按照规定安装非机动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禁止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牌证。

第二十八条(基本安全要求)。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第二十九条(一般通行规定)。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

(一)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1.5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2.2米的范围内行驶。

(二)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三)不得驶入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越江隧道和越江桥梁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四)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五)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六)不得实施其他影响安全行驶的行为。

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特别通行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三)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第三十一条(载人规定)。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二)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

(三)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不得载人。

第三十二条(载物规定)。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

第三十三条(道路停放)。

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设置规范,编制本区、县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规划,指定专门管理部门落实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设置工作,并组建专门管理队伍,加强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四条(专用停车场地)。

车站、码头、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以及医院、学校、商场、集贸市场、步行街、影剧院、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管理者应当设置非机动车专用停车场地,并落实专人管理或者委托专业服务机构管理。

第三十五条(非机动车保险)。

本市鼓励非机动车驾驶人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和财产损失保险。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指引条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对违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拒不退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对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及其销售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对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无牌无证的非机动车或者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牌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牌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其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未停放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现场予以清理。

第四十条(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行政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依法履行非机动车登记、通行管理职责,不依法查处非机动车违法通行行为的;

(三)无法定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过渡期管理措施)。

对本办法公布前已经购买但因未纳入产品目录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其所有人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凭证的,可以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年内上道路行驶,并遵守有关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规定;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前款管理措施的具体办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20xx年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发布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横过机动车道: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驶时速限制: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借道行驶: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了搞好《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给业主创造一个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管理服务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中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实施全面的管理、维修、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以三级企业二级管理为目标,把《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建成安全小区、环保小区、文明小区,争创市、省级优秀示范商务、住宅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1、与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4、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专人接听。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设立业主“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播、公告栏等建立与业主沟通平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要求达二级标准指标75%以上。

三、《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

《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

四、《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管理维修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幢及楼层、门户有明显标志。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制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急方案。

3、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秩序

(1)、商贸小区(开业后)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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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小区垃圾分类创新方案

校园在进行施工建设,基础设施还不太完善,我们的环境越来越恶劣,垃圾随处可见,污水随意从窗户往外面倒,垃圾随手从窗户扔,影响到了我们的公共卫生,环保学院不再环保。垃圾分类回收不仅关系我们个人的素质,还关系到学院的良好发展。

xxx垃圾分类环保活动

“垃圾分类,保护环境,共建美丽校园”

1、让同学们更加重视垃圾分类的意义。

2、通过宣传活动,让同学们知道垃圾分类与环保切实相关,让他们自觉的保护环境,让环保学院真正环保。

3、让同学们认识到垃圾分类是世界的潮流,一场不可阻挡的洪流,这将让我们每个人改变,让我们的环境改变,让我们祖国更加美丽,让民族在世界之林中更加有地位。

保护环境,从我们做起;美丽学院,从垃圾分类做起。

xxxx

20xx年x月x日

校内

学校学生

演讲,宣传手册,宣传海报,小游戏,知识卡片等。

(1)、活动宣传:校内主要宣传点设在餐厅与宿舍楼交汇处,分专门人员讲解垃圾分类的好处与不分类的危害,分发书签式纪念小传单(上面可以申请院长签署关于垃圾分类的倡议书),并且在各个寝室楼下贴出倡议传单,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打出相关的横幅,贴出宣传海报,也可以进行签名活动。

(2)、主题活动:

a、在校内各个垃圾桶上贴上标签(有关可分类与不可分类的物品名称),用次来提醒同学们进行垃圾分类。

b、在校内分发环保垃圾袋或者布袋(在袋上注明xxx学院和垃圾袋分类标示等名称)。

c、在宣传处进行有关垃圾分类小游戏(主持人待定),游戏获胜者给予不同颜色(如可回收用绿色,不可回收用黄色)的环保垃圾袋与其它物质奖励(物品待定)。并进行知识卡片小问答,奖励物品同上。

d、在校广播台及相关平台进行报道

(3)、活动结束

1.安排宣传报道人员,由院新闻中心负责。做好本次活动后期宣传报道,并公布于校新闻网。

2.协会做好此次活动的总结以及相关资料(活动照片和报道等)的留档保存工作。

3.成立机动小组,谨防活动当天发生意外事件。

4.对乱扔的相关宣传产品进行回收

5.最后参加的活动成员进行校园内乱扔垃圾的回收工作,每个人的.一个动作,将是我们热爱的学院环境前进的一大步。(视情况而定)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

根据《物业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xx年为优质服务年的决定》,适应学校发展,提高服务档次,弘扬企业文化,发展名牌战略,现拟定“20xx—物业管理中心优质服务年创优方案”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物管中心下属各个部门在3月上旬以前制定《体质服务年创优方案》,经物管中心批准后向服务对象公示,履行承诺,接受监督。

二、将明德楼物业服务,会议服务,车库服务,保安服务列为优质服务示范服务,加强内部管理,率先树立品牌形象。每月招开一次物管中心优质服务年创优经验交流会,推广交流先进经验,互相学习,以点带面,比、学、赶、帮、超,总结分析、改进,全面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三、严格执行管理文件和奖惩制度,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搞好便民物业、温馨物业和和谐物业,为业主提供开拓性和积极主动的物业服务,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业支持。

四、在学习借鉴“优质服务示范单位”经验的同时,各个部门重点确定一个物业服务对象,作为优质服务示范点,打造品牌,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品。

五、组织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考察,以提高物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搞好职业培训,开展技能大赛。在自己的岗位上,练就过硬本领。上半年组织一次工作岗位技能大比赛,推动提高物业服务技能。

七、以实际行动积极贯彻执行“敬业报校,诚信服务,保障有力,追求卓越”的服务理念和“您的满意是我们的工作目标”,质量管理符合iso9001-20xx标准要求,经考核,完成物业服务内部质量指标体系高于95%,顾客满意度满意率高于92%。

八、做到师生员工满意,领导满意,自己满意。

物业小区管理方案

(1)房屋。

(2)协调配合水、电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并保障小区内下水道、化粪池正常畅通运行。

(3)环卫设施完好无损。

(4)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5)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安全护卫。

(1)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并实行24小时值班;。

(2)安全护卫人员24小时巡查;。

(3)小区24小时监控;。

(4)交通、车辆管理有序;。

a、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章行驶,确保道路畅路。

b、机动车辆按序停放。

(5)危及用户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并制定防范措施;。

(6)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警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近一部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7)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3、绿化与环境卫生。

(1)绿化贴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3)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4)绿化品味高,有较高观赏价值;。

(5)小区内全方位持续清洁;。

(6)房屋立面整洁,公共楼道及道路整洁,无堆放杂物现像;。

(7)水、电等设施设备整洁,水箱定期清洗,供水贴合卫生标准,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8)环卫设施整洁;。

(9)无乱贴、乱挂、乱划现象;。

(10)噪音等贴合环境标准。

4、收费管理。

(1)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物业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

(2)用户主动参与、支持物业管理工作,自觉维护环境、秩序,共创礼貌小区;。

(4)模苑遵守国家收费政策,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6)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

5、相关条件。

(1)硬件环境。

a、小区贴合规划要求,无违章搭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b、小区楼宇、建筑等各类标识明显;。

c、供水、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环卫等设施设备齐全;。

d、停车场分类(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可分别存放);。

e、有集中监控设备;。

f、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g、有教育、文体活动及商务服务设施。

1、便民服务(部分收费)。

2、商务服务(部分收费)。

3、社区娱乐、文化活动服务。

1、企业须持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3、人员培训,持证上岗;。

(1)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3)用心使用新技术,广泛使用计算机管理。

结构及外观:

2、不允许拆、敲打室内的柱子、承重梁等,避免不安全的隐患;。

3、楼板打冲击钻时要避开水管、线缆等,深度不得超过10毫米,若由于装修打击管线造成损坏或影响其他住户的,应赔偿损失并负责修复。

阳台及门窗:

1、严禁自行封闭阳台,加设防盗栏杆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附加物;。

2、贴磁砖时不得污损外墙,若出现该状况时要立即清洗干净;。

3、严禁改动入户门、门套;。

4、严禁在窗户上安装防盗网,严禁加装防盗门;。

5、靠窗部位推荐装修材料采用防水材料,以避免将来因渗水引起质变。

管道:

1、严禁改动厨房、卫生间的排水(排污)管道;。

2、若将排水管埋于墙体内,应留有检修口,便于管道堵塞时的检修;。

3、处理好排污口、地漏及周围防水,避免渗漏水;。

4、推荐对预埋在墙体内的水管试压后再封闭。

厨房及卫生间:

1、严禁改变厨房及卫生间原有的位置;。

2、按煤气公司有关规定煤气管道不得做任何改动和埋于墙体,避免不安全因素存在;。

3、严禁敲打和改变属公共部分的通风管道井;。

4、吊顶需做成活动式的或预留检查口,便于日后检修;。

6、安装浴缸、马桶时,处理好接头,保证流水顺畅,防止渗水。

智能设施及管线:

严禁更改智能设施管线,严禁擅自更改智能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

空调:

1、装修前应先确定好室内机的安放位置,以便于事先预埋好管线及插座;。

2、空调外机务必放在指定的位置,保证整体外观的统一;。

3、空调滴水管应接于预埋好的冷凝水管中。

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状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职责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督。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小区管理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建立礼貌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礼貌建立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透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状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透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xx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按照礼貌建立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透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带给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必须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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