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9-19 05:25:22 作者:QJ墨客 最新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汇总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土地管理法》,《^v^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一块土地租赁给乙方,东方为(______)家地界,西方下为(______)家地界,南方为(______)家地界,北方为(______)家地界,该地块土地面积共(______)亩。

乙方作______使用。

该土地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该块土地的租金为每年(______)元,大写:(______)元,自签订合同时支付当年租金,支付租金为一年一付,使用一年付一年。若乙方拖欠甲方承租款超______天,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使用土地,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4、合同到期后,或者乙方在合同期内不支付承租款,甲方将无条件拥有该土地上的所有一切建筑施设,物品,乙方不算违约。

乙方:

1、享有该承租地上的使用权。

2、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享有政府对该承租地的补贴政策。

4、乙方有权在租赁土地上建设临时性建筑。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有关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1、在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乙方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1、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如果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有其他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再该土地上正常搭建,施工,经营等,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5、本合同期满时,租赁的土地除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6、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______天内签订承租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应按总承包款的______倍支付违约方,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给甲方,如乙方逾期______日未支付该地块租金,则合同自然失效,所有地块上的一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找甲方麻烦,乙方不算违约。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该承租地块所在的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篇二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v^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

1、租赁地名:

面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租赁方(盖章):

发包方:

签订日期:

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篇三

出租方:xx县xx镇xx村委员会 (简称甲方)

承租方:xx县种植专业合作社 (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根据《^v^农村土地租赁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所有权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界定

1、租赁土地位于 的土地(包括范围内的电源、水源、附属房屋),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红图为准(详情见附表)。

2、总面积 亩,其中荒山 亩,沼泽地 亩,荒田 亩(详情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每亩 元,每年共计租金为 元。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五年交纳制,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后五年的租金费;第二次租金于 年 月份交;第三次租金于 年 月份交。甲方必须出具收条,收条加盖村委会章、村组干部确认和村民代表人员签名。

3、租金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进行。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未签订前甲方必须召集村民传达出租事宜,确保透明度,出租的荒山荒地无纠纷。如出现与村民、邻里界线和其它纠纷的,由甲方自行妥善解决,解决过程产生的费用与乙方无关。如解决无果,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所有产生的损失。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放火、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合同生效后,出租地可任意乙方自行处理和使用,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水、电搭接的便利条件,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条件允许乙方使用电和水源。

5、道路无条件给乙方通行。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和影响村民生产,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除种田补贴外,其它赔偿归乙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9、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以县政府红头文件为准),征用土地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只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经果、养殖、附属设施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10、如乙方不按时履行交付租金规定,将视为自然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已交的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

六、其 它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再次协商补充,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望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村委会(盖章) xx县种植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组干部签字: 合作社代表签字:

组民代表签字:

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v^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v^。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v^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__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租赁地块上原-有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可以出租,但出租年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土地承租人已租用的年限后剩余的年限。

第十一条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因国家能源、aaa、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v^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3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在租赁地块的范围内公告。

第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该幅土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v^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八条通知

依照本合同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v^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v^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农村租地盖厂房合同篇五

甲、乙方双方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为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及权利义务,特订定本意向书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等地(该地位于 东 西 南 北)的承包经营权、面积合计(大写) 叁佰伍拾() 亩的土地,以 租赁 方式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流转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

三、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流转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共 450000 元(大写:四万五千元整)。 。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意向书后3日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壹万()元。

五、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确保在 天内办妥租赁地块相关手续,即应使租赁地块的性质符合国家法律对农村土地租赁的规定。

六、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即不得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第三人,否则需赔偿乙方一年租金。

七、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乙方不得放弃该地块的租赁,否则需赔偿甲方一年租金。

八、本意向书已确定之内容将作为日后签订的正式土地租赁合同的条款,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违反方需赔偿守约方一年的租金作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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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完成租赁地块的租赁手续后10天内,双方应签订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按规定办理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手续。

十、如因政府或政策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意向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应在前述因素发生之日起30日内将所收定金归还乙方。

十一、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___ 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 _

电话(手机):___ 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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