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实训课心得体会(专业13篇)

时间:2023-11-20 12:25:38 作者:MJ笔神 2023年法律实训课心得体会(专业13篇)

通过写下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和总结自己的经验,提高自我认知和思考能力。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我们特意收集了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

近期我参加了学校民事法律实训课程,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实际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法,我深感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课程介绍及自我认识。

这门课程主要是针对民事法律实践教学,老师会带领我们分析和讨论实际的案例,然后让我们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刚开始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对法律知识掌握的不够充分,有时候分析问题会存在思维定势,难以找到创新的方法。但是,逐渐地,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我开始意识到了深入分析案例的重要性,并且积极的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

第二段:知识的拓展及方法的学习。

随着学习的深入,我不仅着手了解了法律常识,更是学习到了如何使用法律条款和规定来解决问题。通过老师讲解和实例演示,我发现在解决问题时要做到全面分析,尤其是民事诉讼中,包括立案费、诉讼费等,都需要一一列举分析。同时,还需要有思路和方法,这个过程就像做数学题目一样,不能只会背答案,还要掌握方法,才能灵活运用。

第三段:实践操作与小组协作。

课程中最有意思的部分就是实践操作了。我们被分成团队,根据老师指定的案例,进行团队分析和讨论,同时,我们也会有各自的角色分工——有的人做出解决方案,有的人报告案例分析结果,有的人当模拟法官、律师,还有的人当当事人进行辩论。这样的小组协作和角色分工别具一格,不仅更加生动有趣,也使我更深入地理解到了民事诉讼实践中的各种情况。同时,通过小组协作,我还了解到了很多同学的优点和特点,也知道了如何更好地协作,提高团队工作的合作价值。

第四段:学习技能和成长的体验。

在这门课程中,我意识到了自己在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面的不足,也学会了更多的思考和方法,并且从各个方面进行了实践和尝试。然而,最重要的收获是,在实践操作中意识到了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同学的交流和讨论中,更加了解了他们的见解和想法,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了自己的不足和优势。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这门课程为我提供了一个循序渐进的学习和实践的机会,通过这种方式,我不仅了解了民事诉讼中的基本知识和原则,更重要的是,我学会了灵活应用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将学习到的方法运用到实际中。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珍视这样的机会,积极参与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为自己和社会做出贡献。

实训课心得体会

每次的实训课,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一些感触。对于我们组来说,大家实训起来可能会更忙碌些。因为我们组少了一名队员,所以他的职位就成了变动式的职位,所包括的工作就需要由我们其中的一人来代替完成。

两次小组实训下来,我们小组在整体上都有所进步,个别方面较之前有明显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还是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相应的我们同样也会有自己的一些解决措施。

3.这次的业务,我们明显减少了向老师咨询问题的次数,更多的是组内成员相互讨论,解答。

2.对于各种凭证和账簿的保管不够细心。现在我们账簿中的帐页就出现了不少折破迹象,还有凭证后原始凭证折叠的不够认真,这些都总会影响到它们的可观度。

2.平时加强大家积极注意对各类账簿或是凭证的保管,因为这些都是组员们辛辛苦苦共同完成的成果,好好保管是很必然的。

心得体会总能随着个人的心情起起落落,总的来说,我们组还算不错,就是大家还不够细心,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强改善的,这就是我对我们本次实训的感受。

每次的实训课,多多少少都会有自己的一些感触。对于我们组来说,大家实训起来可能会更忙碌些。因为我们组少了一名队员,所以他的职位就成了变动式的职位,所包括的工作就需要由我们其中的一人来代替完成。

两次小组实训下来,我们小组在整体上都有所进步,个别方面较之前有明显的改善,但与此同时也还是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相应的我们同样也会有自己的一些解决措施。

3.这次的业务,我们明显减少了向老师咨询问题的次数,更多的是组内成员相互讨论,解答。

2.对于各种凭证和账簿的保管不够细心。现在我们账簿中的帐页就出现了不少折破迹象,还有凭证后原始凭证折叠的不够认真,这些都总会影响到它们的可观度。

实训课心得体会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们已经步入了第三学年,所学的内容都是x课,其中会计实训是非常重要的课程,经过前几学期对基础会计和企业会计的学习,会计实训是由理论到实际x作的重要转变。

会计这种职业,在理论研究方面,并不需要多少人,需要的是实际x作好、x技能强的人才。尤其作为职业院校学生,技能是我们的立足之本,所以上好会计实训课尤为重要。

从一开始的做会计分录,到填写记账凭,然后登记账簿,再是结帐,对账,编制报表,装订等一系列繁琐的工作,由几个人来完成,其中的x甜苦辣,只有经历过了,才正真的了解到什么是会计。原来会计工作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那么轻闲。

会计实训的上课方式,让我觉得很有趣,是三个人一组分岗位进行,有出纳岗位,有综合会计岗位和主管岗位。我做的.是主管岗位,在小组内全面负责财务工作,会计稽核,负责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总账的登记,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帮助组员进行工作。上会计实训课,要有“上学如上班,上课如上岗”的意识。“精于计算,善于管理,勤于理财”是我们的岗训。“我说行一定行,说我行我就行,我自信我成功”是我们不变的信念。在课前要准备好物品,作为会计,丢三落四可不行!上可过程中一定要集中经历,紧跟老师的思路,稍不留神,就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了,要赶上,就更不容易了。当然还要有团队合作精神,一定要吧自己的工作做正确做好,才能让后面同学的工作顺利进行。

登记账簿是最考验人细心和耐心的。我做主管岗位,要根据前面出纳做的记账凭x,登记丁字账,汇总,在登记总账,稍有疏忽,就要返工,一大堆数字加加减减,真是算的头都大了。在账页上的文字数字一定要准确清晰,如果写错要用划线更正,再加盖人命章。再后来,编制会计报表时,一定要把公式弄清楚。最后将凭x装订,整理账簿,工作就算基本完成了。而像上面说的这些x作流程一样,我们这个学期就做了三遍。第一遍是老师带着做,第二遍是主管带着,第三遍就要考自己了。一套题有38项业务,工作量可想而知。“只有经历过,才知道其中的滋味”,对我而言,可以说通过上会计实训课,真真切切的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会计,让我对会计的观点也有了本质的改变,会计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细心+一份耐心+一份责任心=人生价值的诠释。

希望在接下来为期不多的在校学习中,多上会计实训,以便让我们能不断的查漏补缺,这样更能帮助我们会计x的学生学好会计这门课,为走上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这是我深入研究以及实践课程后的感受。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刻理解了学校培养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成为未来的优秀人才,而这一课程便是对我们未来职业道路上的实际帮助。在这门课程中,我不仅学到了法律方面的知识,更是进一步了解了我们与他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应对关系所需具备的能力。

第二段:学到的法律知识。

在课堂上,我们学习了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相关法规以及诉讼程序等内容。这些知识的学习,使我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事情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例如,在租房时,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合法维权;当收到不法公司的骚扰电话时,可以依法维权。在接下来的职业道路上,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也会为我提供一些帮助。

第三段:实践案例分析。

更为重要的是,这门课程还安排了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在实践案例分析中,我们通过法律文书的分析,了解案件的判断标准和证明要素,以及各种司法解释对案件的影响。这些案例研究,让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法律的实际运用,从而让我们在未来自己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更快、更准确地解决问题。

第四段:模拟庭审。

此外,尤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模拟庭审环节。通过这类活动,我们能够在实际的庭审情境中,更深入地了解各种证据的适用以及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等问题。同时,模拟庭审活动还需要我们具备出色的表现和应对危机的能力,这对我们未来职业道路上的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影响。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的收获不仅仅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对未来个人发展的提升。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和实践,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自己与外界之间的关系,具备更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这门课程还将为我们以后职业生涯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我将继续学习和探索法律知识,将所学应用到日常生活中,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训课心得体会

20**年4月21号,工程测量课程任务:利用全站仪进行点的平面位置放样。首先老师讲解了利用全站仪进行平面点位放样的工作原理及注意事项,并给出9个小组西院内已知控制点和待放样点数据,重点强调了仪器操作过程的注意事项。

为了尽快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9个小组首先按要求领取了全站仪及其配件,并且在领取仪器后,老师现场结合全站仪放样的操作过程进一步讲解了放样原理,使我们进一步加了对点的平面位置放样原理的认识,然后9个小组各自到自己任务区进行放样工作,由组长安排任务分工,包括仪器操作人员、后视人员和放样人员,并且简要说明了小组成员之间的信号手势以便于默契完成任务,由于时间比较短,为了尽快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每个成员之间必须积极配合来完成任务,并且在放样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及时询问其他小组成员和老师得到解决。

这次课堂实训大大提高了我们的测绘技能,尤其使我们进一步熟悉了利用全站仪进行平面点位放样,主要是全站仪放样的步骤:建立文件,输入坐标数据,设置测站、后视,并进行后视定向检查,最后进行点位放样。通过此次课堂实训练习,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点位平面放样的理论认识,进一步激发了同学们理论学习和积极思考的积极性,同时我们更认识到要想完成一项测量任务,单靠个人的知识和技能是有限的,必须要求团队的每一个成员认真负责以及成员之间配合默契。

虽然此次课堂实训我们感觉收获很多,但是也发现了存在的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同学在仪器操作上还不够熟练,有些学生缺乏主动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希望今后我们能克服自身缺点,能够顺利完成工程测量课程的学习任务!

令人难忘的两个周的测量实习终于结束了,在这两个周里,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很多道理。

首先,我基本掌握了课堂所学的测量学知识,知道如何正确使用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测量距离、角度、高差等,还有学会了施工放样及地形图的绘制方法。测量学是研究地球的形状和大小以及确定地面(包含空中、地下和海底)点位的科学。既然是要测量就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对测量学知识的最好检验,只凭在课堂上的听课,我并没有掌握很多具体知识,尤其是对仪器的使用更是一塌糊涂。当第一天开始测量的时候,我的心里还一阵阵的发愁:该如何把任务进行下去。当动手的'时候,发现其实并不难,听别人一说或者翻阅一下课本,然后自己动手操作一遍,就基本掌握了方法。要想提高效率和测量精度,还要经常练习,这样才能做到举一反三。

其次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细致,不能有丝毫的马虎,特别是在使用水准仪,经纬仪这样精密的仪器时,更要做到精益求精。因为稍有差错就可能导致数据的偏差很大,更会导致以后其它量的测量出错,最终导致数据计算的错误,比如我们刚开始测量角度时,一个基准点没有瞄准,导致一个角度偏小,然后角度的闭合差也不符合要求,经过校验,才发现问题出在哪儿。

我还学会了吃苦耐劳,学会了艰苦奋斗的作风。实习期间恰好是入夏时节,西安的温度很高,对于露天作业的我们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我们改掉以往睡懒觉的习惯,早上六点多就起来,7点左右就开始测量,因为中午的太阳实在太厉害了,我们下午3--4点开始工作,一直到晚上天黑无法看清为止。因为测量地点距离在东区,远离我们这边的宿舍,所以我们晚上基本都在树蕙园吃饭,同时发现那里的饭菜不错,每天都吃得很香。一次测量实习要完整的做完,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和思考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小组的合作和团结才能让实习快速而高效的完成。我们每个组员都学到知识而且会实际操作,而不是抢时间,赶进度,草草了事收工。我们深知搞工程这一行,需要的就是细心,做事严谨。

通过这次实习我自己还总结出一些测量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1)标尺要立直,尽量避免晃动,有晃动时,应该选择数据最小的时候进行读取。在读数前一定将水准仪视野的水准气泡调平(两侧的线重合),否则造成的误差会很大。

(2)当用经纬仪测量角度时,如果目标较小,最好使单线与目标重合,如果目标有一定宽度,可以用双丝夹住目标。

(3)在测量时候一定要小心,因为稍微碰了一下仪器,就要重新调整对中水平,否则就会导致数据错误,也可能导致仪器的损坏。

(4)在读取数据时,每位成员都要细心,既要看得准,还要果断,不能犹豫不决,任何一个错误都有可能导致最终的成果的报废。

我很珍惜学校为我们安排测量实习,更深刻的体会了测量工作的艰辛以及实物与图纸之间那种密切的关系,真是没有蓝图什么也干不成。总之,虽然觉得累,还是要谢谢学校在为促进学生实践能力所安排的这段实习,我将永远珍惜这段经历,同时这段实习生活也是我一生中难忘的。

民事法律实训课程心得体会

我在大学期间选择了民事法律实训课程,这是我在一所大学中学到的最重要的课程之一。在这个课程中,我通过理论和实践学习了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应用法律知识,并且获得了在法律实践中必不可少的技能和经验。这篇文章将从我所学到的技能、对法律的理解和实践中遇到的困难等方面来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我的技能提高了。

在这门课程中,我学会了许多有关民事法律的理论知识,这些知识帮助我对各种法律问题做出更加准确的判断。我还在模拟案例的实践中练习了法律解决问题的技能,这些案例往往模拟实际的法律案例,让我更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的应用。我现在能够更加敏锐地察觉法律问题,并且能够更加准确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谈判,这对于我未来作为一名律师来说非常重要。

第三段:我对法律的认识更深刻了。

在这门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实践中使用的法律概念和条款。通过参与实践案例,我对各种民事诉讼案件的流程、法律程序和各种法律文件的编写和提交等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这让我更加自信地处理实际的案件。同时,我也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和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法律对维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重要性,并且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如何为客户服务并且为社会作出贡献。

第四段:实践中遇到的困难。

在实际的课程实践中,我遇到了一些困难。例如,有些案例过于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理解和分析,并且需要调查许多相关的资料。有时候我也难以理解某些法律术语或者规则的具体含义。但是,在这些困难中,我学会了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与同事和客户沟通,并且从他们的经验中得到更多学习。同时,我也依靠老师和同学的帮助越过了这些难关。

第五段:总结。

在这门课程中,我获得了宝贵的学习经验和实用的技能,并且对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通过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我了解到了做一名律师需要具备的品质和技能。我相信,在未来,这些知识和技能将帮助我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并且为我的客户和社会做出贡献。

法律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以言导行,诲人不倦;

以才育人,亲切关心;

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用师爱去激发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让他们在师爱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们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通过学习,我还认识到:“要是再不听课,你给我滚出去!”这些辱骂性词句违反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近年来,学生不堪老师在课堂上的当众羞辱,出现精神异常,甚至自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校园内发生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给学生带来的伤害往往影响到学生健康人格和心理的形成。这些“校园言行伤害”行为我们应坚决杜绝。

作为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时刻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努力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这是时代对我们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法律心得体会

为加强系统专门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系统法制人员的业务水平,xxxx日至xxxx日,市局组织系统相关人员赴xxxxxx开展法制工作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虽短,但给我留下了非常难忘的印象,五天来,我认真聆听了xxxxxx等人就中国法制社会、职务犯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以及证据的基本理论等知识的讲解,增强了我的法律应用能力,受益匪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法制培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建设一支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我们现阶段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虽说我们已经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清理行政执法依据,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和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手段,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事实上,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行政执法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亟待加强等问题。而且,从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的角度来说,只有整个行政机关的大多数人员都有了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自觉地行动起来,这些自觉地的行动才会汇聚成一股汹涌的力量,推进依法行政事业向前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加强法制理论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二、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地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这次培训,老师除了讲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也讲了一些证据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案件审理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这些法律知识由于平时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中用得不多,所以也不是很熟悉。但是通过老师的讲解,发现其实这些法律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关联,在处理一些案子的时候,需要对这些法律融会贯通。因此,我觉得平时除了要学xx本部门的法律外,也要掌握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案件审查工作。总之,这次培训不仅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充实和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与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新力;而且也是对自己以往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

三、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运用所学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方法。学以致用,学xx的主要目的是应用,通过学xx结合实际,立足岗位创优,把所学的东西转化为工作开展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工作取得实效的本领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这才是培训的根本目的。作为一名法制人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已身上的责任更加重了,要确保每一件经手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质量上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力求无错案的发生,使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该说,这次培训使我认清了自己岗位的重要、认清了自身的不足和努力方向,拓宽了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自己的职责,严把案件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

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性。通过培训,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现代社会是知识竞争的年代,只有不断学xx,不断掌握新的知识,才能到达新的高峰。这次培训就给了我们一个非常好的学xx平台,营造了”我要学“、”认真学“的良好学xx氛围。

法律心得体会

上星期上午,学校举办了“法制大会”,讲了许多有关青少年犯法的不良行为,从而教育我们作为一个中学生要懂得遵守学校的纪律,国家的法律,将来做一个为他人,为社会做出贡献的有用之人。遵守学校法则,是我们作为中学生必须遵守的原则。

我们的社会属于文明社会,可是却总有不少的青少年做出一些违反学校纪律,国家法律所不容忍的事情,如:抽烟,斗殴,喝酒等,偷窃,抢劫,害人等等,这些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这些行为却会成为他们一生中无法抹灭的污点,会一生伴随着他们。

现在有许多不良青少年总是诱惑未成年人犯罪,如:吸毒,抢劫,偷窃等。当这些事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如:报警等,面对这些不良行为时,我们要理智的拒绝。远离这些不良行为,,从而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我们在学校读书,要好好努力的学习,锁定自己读书的目标,不让自己对未来迷茫,将来在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

自“法制大会”后,我们要学会学法,守法,用法,创造文明的'社会,从小事做起,从学校做起,形成一种文明的行为:思沉学习,目标,好好学习,将来做国家未来的栋梁。

“一失足成千古恨。”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而导致铸成大错。今天,我从一位法院阿姨那儿听到这么一个案例:有一位学生,付他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整天打骂他。一次,他又和父母吵架,因忍受不了,他就带了几十元,带气离家出走。不久,他的钱便花完了。于是,他找了一家店去干活。与他一同干活的小李,工作十分勤快,老板也喜欢,让小李与他一起住。他干活几天,觉得工作十分累,又没拿到薪水。他没有回家路费,便萌发了偷的念头。一日,他趁小李不注意,抡起棒就朝小李打,小李顿时被打倒在地。他又怕小李醒来,便拿刀砍了小李几刀。随后,他拿了桌上的5元钱逃回老家。后来,他因为良心过不去,告诉了老师。老师又通知公安机关,这起盗窃案终于告破。为了那小小的5元钱,他换来的是什么?是15年阴暗的监狱和3年的政治权利被剥夺。

他多傻呀!许多人知道这个案例后定会这么说。但是这起案件也反映了一连串的现实问题。就拿那位学生来说吧,是什么让他被金钱冲昏了头脑?是法律知识的缺乏。这就说明我国的法律普及还不够,我们青少年的素质教育还有很大的缺陷。再拿这位学生的父母来讲,父母的教育方法也有很大的问题。我想,如果他的父母不用“棍棒下出孝子”的老观念来教育孩子的话,事情也不会到这种地步。

凡事要从小事做起。我们从小就要学法、懂法、守法,从小做一个好少年,长大去建设祖国。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于是,又重新看法学体系结构,重新看外文原著,经历了循环后,才进一步感触法律的魅力所在。

法学体系、法理学的内容不是枯燥的,而是在灵感中生存。外文法律原著不是枯燥的,对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法律,对于我们在合同中进一步完善条款,都有着莫大的作用。

法律也是综合的,尤其当法律结合经济知识应用的时候,可以出现巨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和财务税务知识相结合,可以发挥和财务一样的降低成本作用,并且比财务本身的能力可能还要广阔,这无疑将拓展法律的应用空间。

如果你相信智慧,相信知识,那你可以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法律心得体会

近一段,作为一名普通的审计人员,我通过对社会主义相关法制体系核心读物的学习,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审计工作,就是审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为民,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在各项社会建设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审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审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审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审计工作,也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审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五是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审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个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发挥好审计免疫系统的功能。

以前,一位交警阿姨来到我们学校做安全宣传,使我想起了一幕幕血的教训。酒后驾车,酝酿车祸,到最后车毁人亡;擅自用电,结果触电身亡等事例比比皆是,让人触目惊心。

我曾经是一个不重视安全的女孩,可亲身经历了一次一氧化碳中毒后,感到了生命的重要性。

那天,我洗澡时忘了打开窗和抽风机。我边洗澡边唱歌,越洗越舒服,连满屋子的浓烟浓雾都没有感觉到。过了不久,爸爸在门外叫我洗快一点儿,我情不自禁地离开了浴池。在内衣的时候,我感到头晕眼花,似乎快没有力气穿衣服了。我急忙穿好衣服,勉强走了几步,当走到电冰箱旁边时,我四肢一软,倒塌在地,连妈妈叫我穿大衣好去医院我都不知道,整个人昏呼呼的,不醒人事。

爸爸匆忙抱起我去叫三轮车,去医院的途中,爸爸不断地叫我张开嘴巴吸气,掐我的人中穴……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撑开沉重的眼皮,朦朦胧胧地看见爸爸妈妈在我的身旁,护士姐姐又是给我输液又给我吸氧。医生见我慢慢醒来后,告诉了我,我这是一氧化碳中毒,要不是抢救得早,我的小命早就没了。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要是我再在浴池里待上多十分钟,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敢忽视安全的重要性了。

同学们,爱护自己的生命吧,别忘了:安全就是生命!

.法律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日益重视法制建设,法律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而我在与法律的接触中,逐渐领悟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法律的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秩序、维护正义的工具和标准,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顺畅发展至关重要。而在现代社会中,法律的作用和影响日益显著,它不仅能够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还能够平衡社会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法律有所了解,遵守它的规定,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健康发展自己的事业。

第三段: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遵守法律不仅有利于个人的生活和发展,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只有当每个人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规定,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和谐,人们才能够享受到法律带来的福利和安全感。与此同时,当我们遵循法律时,也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空间,这是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所能带来的利益。

第四段: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了解某些法律知识,以应对各种问题和风险。无论是在签订合同、购买商品、求职面试、出行等方面,我们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提高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是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去做的,它能够有效地提高我们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和生活质量。

第五段:总结。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制定公正合理的规则,引导并维持社会秩序,减少纷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权益。而作为每个普通人,我们也应该对法律进行深入了解,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走向法治社会,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法律心得体会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法律心得体会

下年五月十六日下午,春晖家园计划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结束了,对于此次的培训学习,我想我只能用受益匪浅这四个字来形容了。_级毕业生现就职于安徽省睿正律师事务所的杨阳的博文广识、生动讲解、精彩案例无不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敬佩于杨阳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道德,也感动于他愿意为春晖家园计划做无偿的法律顾问。

本次培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下面就此次精彩培训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杨阳首先介绍了对留守的儿童普法教育有助于儿童法制意识的养成以及社会稳定的维护,他从三方面进行了阐述,一是留守儿童的普法教育,二是志愿者支教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三是其他法律知识交流——以婚姻法为例:从结婚、财产分配以及离婚三方面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所以我认为,在接下来的支教工作中要充分把法制内容、教育契机在各学科的教学活动中,有意识、有计划地渗透进去,增强学生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激发学生法制情感,培养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习惯和能力。

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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