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许三观读后感(精选10篇)

时间:2023-10-07 05:08:20 作者:书香墨 最新许三观读后感(精选10篇)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什么样的读后感才能对得起这个作品所表达的含义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许三观读后感篇一

先看的电影,再看的原著。也是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之后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

还是和电影做下比较吧,电影虽是禁片,但是书中比电影中跟写实。电影中福贵的一双儿女的死都间接与他有关,但是书中他一双儿女的死但是由于当时社会所造成的。书中直接揭露当时社会中的黑暗与苦难,而电影中则是为这种事找了个理由,所以为什么电影是被禁的呢。难道说不知即不存在吗,在吃饭的时候和同事谈到特朗普的所作所为,说他要下台了,然后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就会再次选人、做斗争……有一句话我记得挺深得:像我们中国就不会有这种斗争。我当时就觉得好笑了,国人对国家的认知到了这种地步了吗,这种现象恐怕是那些人最想见到的吧。我们这一代对新中国的前几十年了解还是甚少,大多都被掩盖了。也是不想面对,但是不面对就并不代表不存在了吗。

好吧扯远了,说回书。这部作品的写书手法是我第一次见,书里的的人讲故事给书外的人听。书中福贵的一生可以说全是在白发人送黑发人,到最后成为孤身一人却还是坚持活下去,虽然我现在还不懂这种坚持,因为我时常会一眼看穿的一生,也不知道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在历史的长河中沉底吗。唉,可能后面会慢慢懂吧。

许三观读后感篇二

一直都很敬畏一句话:“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一个臣民,会像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对于生死之类伟大的话题,我们如同蝼蚁窥视九尺垒塔,一叶蔽目。
如果一句话总结余华的《活着》那就是—人是为了活着的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事物而活着。放下《活着》,我心中的石头并未落下,带着些许如同小时候做了坏事的快感,拿起了《许三观卖血记》,同是余华笔下的书,愿自己可以获得憧憬和感觉。
许三观是丝厂送茧工,回家看爷爷知道了在村里面年轻人都以卖血为荣,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块钱的许三观有娶媳妇的念头,毕竟老婆儿子热炕头才是追求的最高境界,后来许三观娶了许玉兰。男人卖血才能娶到媳妇,身体败掉了会遭退婚,这个时代在我们听起来多么荒唐,可见在当时封建观念根深蒂固,而又没有人打破这个牢笼。
可他后来的卖血就完全是为了求生,为了妻儿的生活,为了儿子的前途,只有最后一次,他是想为了自己卖一次血,可就这一次,他的尊严被践踏,他就像蝼蚁,无可奈何的悲叹。另一方面,也表达了作者对于这个新血头狐假虎威的嘲讽。他就像是旧社会的残酷制度镇压着无辜百姓,压迫着底层人民。
其实,死亡就像是严寒的黑夜,而生命是闷热的白天。
余华在序言里讲明这本书写的是平等。可有时候平等到了极致,就是伟大。有时候,平等就像是那三盘猪肝,但伟大的却是迟迟不动的筷子。


许三观读后感篇三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许三观读后感篇四

相对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要显得无比温情。故事中的人都是那个时代普通的中国百姓。他们不太了解科学知识,喜欢八卦,也不是什么道德标兵。甚至在婚姻中会犯原则性错误。中庸,但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会跑偏。

我认为有趣的一点是,在那个时代,即五六十年代也存在不小的城乡差异。乡下人认为不卖血的男人是健康不好,城里人则认为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能去卖血。

许三观给挨批斗的许玉兰偷偷送了红烧肉,一乐生病时候,借钱最多的是何小勇老婆…这些情节都直触心灵,无比温馨。

有时候觉得许三观和许玉兰又何尝不是爱情的一种?虽然都犯过错误,但最重要的仍然是对方,并互相扶持着度过这一生。

许三观读后感篇五

整本书的气氛都很压抑,这种感觉不会让我想哭,那是一种沉重的悲伤。

许三观一直是一个没有自我的人,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别人跟他说卖血说明身体好,他就去卖了。他看到周围的人都在追慕许玉兰,就说要娶她。

他是一个特别傻的人,只在追求许玉兰时对她好一些,在其他时候就变得傻乎乎的。他爱惜自己,觉得自己卖血换来的钱不能随随便便就给了别人,于是在平时的生活里特别小气。但只要是事关整个家庭的大事,他又会变得顶天立地起来。他为一乐闯下的祸卖血,为一家能吃上一碗面卖血,为二乐的前途卖血,为救一乐卖血。在家庭里,他奉献了自己所能奉献的一切。

他是个愚蠢的人,会为了报复妻子的不衷而出轨,会为因为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恶语相向,会教育自己的儿子去强奸别人,会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恶意。他也是个善良的人,用两败俱伤的方式给自己和对方台阶下,最后才留住了许玉兰和一乐。许三观这个人变得鲜活起来,仿佛曾经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他可能有很多的缺点,但不妨碍他成为一个无功无过的普通人。

生活从来不对人公平,有些人生来就是受苦的,甚至用一生,用无数次的妥协一次次适应,在苦难来临时他们习以为常。

甚至到生命图画的末尾,在吃糖之前想着的都是受苦。书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但我此刻的脑容量只允许我记下这一个角色了。

一本将近300页的书读到现在,这也是没谁了,大概是拖延症晚期,没得治了。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看了上的短评,有人说“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我心想这网友挺逗的哈。今天读完《许三观卖血记》,确实是我的笔评论不了余华。别人评论不了是因为人家读懂了余华笔下的深奥,我是因为根本没理解作品。不过我还是想保持一如既往地肤浅来谈谈我的感受。

余华的作品统一一个风格——往惨了写,并不是无病呻吟,而确是来自他的所见所闻。《许三观卖血记》就取材于真实,而许三观就是那一支卖血队伍中的一个普通人,既是缩影又是放大。不只是许三观,小说中的李血头也是有人物原型的。除了以卖血为线索,还有一条时间线,许三观一家经历了三大改造,三年困难时期,文革历史时期,撕开了那个年代丑恶之人的面皮,所以,这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这也是一部历史的放大镜。有时候我在想,余华真是敢写啊!

卖血必送的礼物成了敲门砖,真是招人恨。而许三观呢,他期待周围人的生活和他一样,你好我好大家好,其乐融融,但是他自身就体现出了不平等“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平等?谈何容易!

卖血记,卖血记,我都记不得他卖了几次血了,为了娶媳妇儿,为了吃面,为了给一乐看病。。。快把自己的命给整没了。不过,他为了给一乐治病,隔三五天就卖一次血真的令人心疼,为了多喝几碗水,就硬吃盐。患难见真情啊,即便一乐不是他亲生的。

庆幸的是,许三观经历虽然心酸,结局是好的,不像《活着》的福贵儿,到头来一无所有。

许三观读后感篇六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许三观读后感篇七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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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读后感篇八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读后感篇九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

许三观读后感篇十

余华在自序里说,“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这也许就是小说多以“对话”的形式展开的缘故吧。作者尊重了这些虚拟人物的声音,不再是故事的创造者和主宰者,而仅仅以一位聆听者的身份记录下了这个普通男人、普通家庭所发生的的一切。虽然没有过多心理描写、景色描写的渲染,但从这些朴实的对话中,我们更加体会到了人物的情感。

许三观这一生一共卖了七次血,第一次属于机缘巧合,用作“娶媳妇”;第二次被逼无奈,因一乐闯了祸“卖血还债”;第三次荒唐可笑,为了可笑的自尊和报复,糟蹋别人家媳妇;第四次走投无路,为全家人的的生存而卖血;第五次卖血求荣,为了二乐能抽调回城,讨好队长;第六次绝处求生,为了一乐治病,频繁卖血,差点搭上了性命;第七次重温往事,却因年老以失去了卖血的资格……这六次卖血也恰恰串起了整个故事的重要节点,每每让我感叹命运的跌宕起伏。

余华评价许三观“有这样一个人……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显得有些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也就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着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们没有梦想。当他醒来的时候,他也会追求平等……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们的生活极其糟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糟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余华的这段话高度浓缩地概括了许三观的特性,许三观已经不止是许三观了,他是我们身边最常见到的小人物,同样也是我们自己。

许三观一家人受到了很多磨难,但他们始终都紧紧的凝聚在一起。认为自己帮别人养“野种”时,许三观坚持不把卖血钱花在一乐身上,最后却抛弃了自尊和坚持,为一乐闯祸买单、带一乐吃面条、对众人说“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甚至为一乐治病差点搭上自己的性命……当许玉兰文化大革命时收到污蔑时,许三观坚持告诉儿子们“她不是妓女,只是犯过作风错误,我也犯过”,儿子们不敢、不想送饭时,偷偷给玉兰送去肉和菜……当许三观年老因为不能卖血而丧失自我认可时,许玉兰坚定地认可着自己的男人,是他的血让这个家一次次度过了灾祸……这像极了我们所有人的家庭,家人们也许笨拙、也许愚昧,但却总能最需要的时候站出来支撑自己继续走下去。

这就是余华的魅力,他用精准的语言,朴实的态度,向我们讲述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感同身受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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