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大全7篇)

时间:2023-09-02 03:11:46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大全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这次学习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让我明白法律本身应当是值得崇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树立法律的基础要件。良好的法律必须能够充分表达民意。只有当法律充分反映了社会成员的意志,社会成员才会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认识到法律并不是约束自己行为的羁绊,而是保护公民各种权利的手段,是自己生活中须臾不可分离的必需物。正因为法律是自己的,社会公众才会从内心尊重法律,法律也才真正具有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事关民生,干干净净履行职责民声所需!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民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中央坚持不懈地抓反腐倡廉的力度和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干净,二要干净干事,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毛泽东主席进北京时说的那句话:“我们不当李自成,我们一定要考好。”在群众中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思想重视。珍爱自己。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县城管局服务中心一名普通职工,党教育我多年,快要退休了,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要保持晚节.不说是留个好名声,能做到平平安安退休,干干净净退休。也要对得起入党时举起的右手!

2、严以自律,自我解剖。自省自警。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要时刻告诫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接受监督。深入群众,防微杜渐。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古训道: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语道破这条*不破的真理,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才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最近,党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在工作中求真务实,言警力行。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x领导这次花大力气解决了原遗留五年之久的职工安排问题!我们更要百倍珍惜他!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

1、学习中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务实是我党的光荣传统,也是党员的优良作风,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城管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城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富有创造性。一年?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树立良好的城管员工形象!

2、工作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群众中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言行举止中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局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二

根据县师培办的工作安排于5月10日前往县委人民大会堂参加了临高县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讲座,主讲人韩小鱼博士,她详细得我们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比如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三

1.宪法

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法律

按制定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如《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

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关系,如《建筑法》、《公路法》、《港口法》和《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规章。

5.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如《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其效力低于法律有、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

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律的系统性解释文件和对法律适用的说明,对法院审判有约束力,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

7.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它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如《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8.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四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精品5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好榜样。

再次,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所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最近我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馆的发展作贡献。

1、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2、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馆的服务水平,这是学习党章的最终目的。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五

教育政策法规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a.九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c.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b)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b、不得

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d、学校董事会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4、学校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a、《学校理条例》 b、《教师法》c、《教育法》 d、《劳动法》 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acd)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a、宪法 b、教育法 c、劳动法 d、未成年人保护法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

a、靠教师 b、靠社会 c、靠法制 d、靠制度

11、法律责任的类型有(abcd)

a、民事法律责任 b、行政法律责任 c、刑事法律责任 d、违宪责任

12、张某作为一名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abcd)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abc)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a、学前教育 b、初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高等教育 2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abd)

a、警告 b、记过 c、送劳动教养 d、开除学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

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 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d、应当得到省一级教育部门的许可。

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abcd)

a、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 规划,合理布局。b、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c、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 相对集中。d、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 排。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abc)

a、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b、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c、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教育教育就行。

三、简答题

1.依法执教: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

5.正确处理好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的关系

6.教育法:广义:体现统治阶级的再教育方面一致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

11.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假定(法定条件)、处理(可以怎样,不能怎样)、法律后果(肯定式和否定式)12.教育法律类别:1.调整方式分(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2.强制性不同分(强制性规则/任意性规则)3.内容确定性不同(确定性原则/委托性原则/准用性原则)

13.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人们的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教育法律的构成:主体(教育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内容(权利和义务)、客体(教育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家机关、利益共同体、国家

16.客体的种类:物、行为及其后果、精神产品(智力成果)

20.判断和确定教育法律效力等级遵循的原则: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3.后定法优于前定法4.特定程序法律优于一般程序法律5.被授机关的立法等同于授权机关自己的立法。

21.教育法最初产生于奴隶社会,国外最早是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斯巴达人制定的军事教育法,德国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英国的1944年的巴特勒法案最著名,日本的现代教育从明治维新开始,1902年,清政府,张百熙,钦定学堂章程(最早但未实施)1903年奏定学堂章程,实施了。

24.教育法的产生和发展的启示:1.教育和法律相中社会现象职能的交互作用是推动其的基本前提2.教育权的社会化、国家化是其根本原因3.科技的发展是其直接动力4.现代教育的普及和大众化、现代国家法治化 25.教育政策的特点:政治性/可行性/原则性/权威性/稳定性。

29.教育立法程序: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31.法律案的通过的法定多数是全体代表或委员会的过半数,宪法的修改需要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32.执法:广义: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特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

41.《教育法》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对受教育者进行德育教育的原则;(2)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3)教育公益性、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平等受教育的原则;(5)扶持弱势群体受教育的原则;(6)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鼓励教育科学研究的原则;(7)推广普通话的原则;(8)奖励突出贡献原则。

返还手表吗?

可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未征得监护人同意而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4、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45、某中学因为学生李某未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将他开除,可以吗?不可以。学校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汉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

5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6.教育法制监督的作用:1.是保障教育法正确制定的关键;2.是保证教育法正确实施的有效手段;3.是保证各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

57.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教师和受教育者通过什么途径寻求法律救济?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救济途径是指在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请求法律救济的渠道。一般通过司法救济、行政救济等渠道来实现。司法救济渠道是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行政救济渠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尤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行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救济途径。

58.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四、案例分析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正的话,当地政府应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他送小芳返回学校上学。另外,为保护儿童受教育权利,国家还禁止工厂、商店、个体户等雇用不满16周岁的儿童。

后一观点是正确的。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3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所以,王力还暂时不能去打工。如果她还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那么她就应该继续她的学校生活;如果她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并且不想继续升学,那么,她可以参加一些国家和社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年满16周岁以后的就业做准备。

对。学校是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地方,为了保护中小学学生的受教育权利,法律还专门规定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随便开除学生。教育和帮助有缺点的学生是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学校、老师应当对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点的学生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使他们改正错误、健康成长。

这位班主任应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过的教育,涛涛也应当认识到自己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在课堂上随便说话,也影响了别的同学听,实际上侵犯了其他同学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b、忠于职守,为人师表,积极进取。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d)来处罚。a、学校b、教育主管部门c、家长d、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c)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 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a)。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

5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b)a、14周岁以下 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18周岁以下 5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d)

a、校长 b、教职工代表大会 c、学校工会 d、学校董事会

5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a)

a、当地县教育局 b、当地县人民政府 c、地市教育局 d、省教育厅

6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b)承担责任。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a)a、杂费b、学费c、饭费d、书费。

65、(a)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a、中国公民 b、世界公民 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a)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200米b、300米c、400米d、100米。

67、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生返还手表吗?(a)a、可以b、不可以。

68、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a)a、应负刑事责任b、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多选题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bcd)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a、“八荣八耻” b、毛泽东思想 c、邓小平理论 d、“三个代表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abc)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ad)

a、行政复议 b、民事诉讼 c、仲裁 d、教师申诉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bcd)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abcd)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ab)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 c、委托监护 d、代理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abcd)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有合格的教师;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六

党的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升华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标志着中华文明格局开启了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更高阶段演进的新里程。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国梦”的实现,中华文明必将放射出更加灿烂的光芒。“中国梦”不是宏大口号,而是蛰伏在每个中国人心头的期许、希冀。

“中国梦”的第一要义,就是实现综合国力进一步跃升。如今,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口多、底子薄、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党的描绘了到2020年的宏伟目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__年翻一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上升,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这一指标体系,构成了现阶段“中国梦”的基本图景。

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圆“中国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进而提升全社会的幸福指数。提升幸福指数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考虑物质因素,又要考虑非物质因素,从根本上讲,就是要进一步提升社会和谐的水平。党的着眼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将“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促进社会和谐”纳入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点,等等。这些和谐因素的充实,对“中国梦”的阶段性特征作了更为清晰的描绘,也为“中国梦”增添了更加美丽的幸福光环。

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新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不仅吸收了近年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而且与党的报告的重大理论概括和重要提法紧密衔接,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都很强。对党章作出重要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党章的权威性和时代性,对于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根本大法,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根本依据,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章的内容十分广泛,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概括了我们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全部要求,对党员的作为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只有把党章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使党章的各方面内容在广大党员中切实入脑入心,并化为响应党的号召的自觉行动,才能确保我们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

“中国梦”吹拂亿万国人的心,一如“春天的故事”在人心间生根发芽。“中国梦”不是宏大口号,而是蛰伏在每个中国人心头的期许、希冀。它是每一个中国人生活在美丽中国,实现安居乐业,追求事业成功;它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心情舒畅,工作和生活在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平等有序的和谐社会中;它是通过各族人民同舟共济、艰苦奋斗,凭着根植于“中国梦”的中国精神,在不远的未来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人民富裕、国家强盛、社会安定、生态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换言之,“中国梦”既是对百年来中华民族为之奋斗追寻的概括,也是当下中国人对自己未来的渴望;既是对中国人共同命运的深情凝炼,也是对普通个体人生价值的表达和升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实现这个“中国梦”。今天,中国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的发展仍有无限空间,中国人还需要鼓足干劲、共创未来。在新的征程上,我们的责任更大、担子更重,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顽强的努力,继续实现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党的集中全党智慧,体现人民意愿,适应时代要求,提出了宏伟奋斗目标,描绘了壮丽发展蓝图,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敢做梦”、“能圆梦”、“拥抱梦”的决心和信心。一个新的时代正向我们走来,一个承载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已然腾飞。每一党员要切实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知道,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国梦”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律法规学习心得精选篇2

法律法规工作总结 法律法规心得体会篇七

2、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3、钻消防法律法规空子,就是给自己捅了篓子。

4、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

5、遮挡消防设施,等同酒后驾驶。

6、找点空闲找点时间消防法规经常看看。

7、增强法律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8、遇到消防安全隐患播打96119是倡导公众安全举报维权有效途径。

9、有求必应119,风雨兼程不推就。

10、依法防火,利国利民。

11、一心一意学消防,久而久之保平安。

12、严守消防法,平安伴你走。

13、严禁违章动明火,保障安全靠你我。

14、学用消防法律,保障安全权益。

15、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16、学习消防法律法规,方便自己惠及他人。

17、学习消防法规,参与灭火救灾,尽公民义务,做消防卫士。

18、学习《消防法》,抜卫你我他。

20、宣传普及消防法,全民参与创平安。

21、小小烟头莫小看,随便乱扔留隐患。

22、消防知识是您开启平安之门的钥匙。

23、消防违法,等于自杀。

24、消防通道要通畅,杂乱物品别乱放。

25、消防通道不能堵,火灾逃生救命路。

26、消防通道,严禁堵塞。

27、消防设施不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28、消防设施别乱动,消防救火有大用。

29、消防工作责任感,消防安全意识感。

30、消防法律要牢记,贯彻落实在日常。

31、消防法律要牢记,安全面前别大意。

32、消防法律人人知,安全场所大家建。

33、消防法规要牢记,安全出口不锁闭。

34、消防法规要记牢,火灾隐患快举报。

35、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36、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保安全。

37、消防法规落实好,火灾事故发生少。

38、消防法规很重要,人人知道乐滔滔。

39、消防法规贯彻好,生意红火没烦恼。

40、消防法规多学一点,火灾隐患减少十分。

41、消防法规,生命之友。

42、消防法、安全法,灭火防火全靠它。

43、消防法,靠大家,遵守它,爱护家。

44、消防车道禁停车,影响救火要追责。

45、消防常识要牢记,莫把生命当儿戏。

46、消防常识要牢记,别拿火患当儿戏。

47、消防常识进万家,幸福一生保平安。

48、消防产品莫大意,假冒伪劣要人命。

49、消防部门提示您:请勿占用消防通道,那是多少人平安回“家”的路。

50、消防安全演绎精彩,平安中国赢得未来。

51、消防安全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52、消防安全天天讲,远离火灾日日宁。

53、无视消防法规,灾难事故成堆。

54、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55、万物生长靠太阳,消防安全靠规章。

56、提升单位消防履职能力,构筑和谐社会防火城墙。

57、疏散标志随处见,火灾逃生生命线。

58、室内装饰千万条,拒绝易燃第一条。

59、生命通道保安全,随意占用危害大。

60、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开创依法治火新局面。

61、少锁一扇门,多救一条命。

62、三合一火患排查早,人财平安方能保。

63、人人遵守《消防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64、人人依“德”而矩,消防依“法”而规。

65、人人都是消防员传递正能量,全民打造防火墙共筑中国梦。

66、燃放烟花要定点,安全距离放心间。

67、请勿谎报火警,挤占生命热线。

68、企业创建千日难,违章动火一日光。

69、普及消防法规刻不容缓,加强防火意识公民有责。

70、普及消防安全基础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71、宁绷消防一根弦,不冒安全一步险。

72、你不“防”火,火就“访”你。

73、你不“防”火,火就“访”你。

74、莫道防火不重要,消防法规要学好,知法守法得安全,别等犯法眼泪流。

75、乱堆乱放,消防通道几多愁。

76、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77、开业前申报消防审核,营业时图个心安理得。

78、加油加气易燃地,通讯工具要关闭。

79、加强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防火素质。

80、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81、火中送炭诚可贵,引火烧身不可为。

82、火灾隐患有木有,莫忘96119。

83、火灾事故不难防,重在安全守规章。

84、火灾破坏猛于虎,消防责任大于天。

85、火灾频顾“三合一”,产、库、营、宿分明晰。

86、火灾不难防,贵在守法规。

87、谎报火警惹祸端,罚款拘留不留情。

88、好好学习消防法,消防责任靠大家。

89、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90、贯彻落实消防法,责任分清你我他。

91、贯彻落实《消防法》,维护公众安全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92、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93、给自己创造安全,为社会留下平安,做好消防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94、各司其职共防火,全民动员保平安。

95、法有界须遵循,火无情须防范。

96、发现隐患要举报,群防群治才可靠。

97、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谎报火警负法律责任。

98、发现火患快举报,拨打96119。

99、冬季防火人人有责,消除隐患家家平安。

100、出口上锁事不小,发生火灾跑不了。

101、出口的“锁”不可有,心中的“锁”不可少。

102、厂房仓库建筑内,员工宿舍勿乱设,防火安全第一位。

103、不占公共通道,不中火患怪招。

104、不损不占消防栓,消防标志要看全。

105、安全通道被堵,生命安全受阻。

106、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佳节留下平安吉祥。

107、安全出口逃生路,消防通道莫封堵。

108、爱护消防器材,就是善待生命。

109、“望、闻、问、切”诊治隐患;“练、训、宣、教”防控火灾。

消防法规,生命之友。

企业创建千日难,违章动火一日光。

三合一火患排查早,人财平安方能保。

谎报火警惹祸端,罚款拘留不留情。

消防部门提示您:请勿占用消防通道,那是多少人平安回"家"的路。

严禁违章动明火,保障安全靠你我。

人人依"德"而矩,消防依"法"而规。

消防法规要记牢,火灾隐患快举报。

火灾不难防,贵在守法规。

严守消防法,平安伴你走。

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谎报火警负法律责任。

消防产品莫大意,假冒伪劣要人命。

消防法规要牢记,安全出口不锁闭。

学用消防法律,保障安全权益。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佳节留下平安吉祥。

小小烟头莫小看,随便乱扔留隐患。

消防法规很重要,人人知道乐滔滔。

火中送炭诚可贵,引火烧身不可为。

万物生长靠太阳,消防安全靠规章。

消防通道,严禁堵塞。

室内装饰千万条,拒绝易燃第一条。

无视消防法规,灾难事故成堆。

消防常识要牢记,别拿火患当儿戏。

出口的"锁"不可有,心中的"锁"不可少。

遵守消防法规,保障幸福安全。

人人都是消防员传递正能量,全民打造防火墙共筑中国梦。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消防法规经常看看。

消防法律人人知,安全场所大家建。

依法防火,利国利民。

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是保障。

出口上锁事不小,发生火灾跑不了。

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消防工作责任感,消防安全意识感。

不占公共通道,不中火患怪招。

消防法规系生命,自觉遵守保安全。

消防法律要牢记,贯彻落实在日常。

火灾事故不难防,重在安全守规章。

火灾隐患有木有,莫忘96119。

冬季防火人人有责,消除隐患家家平安。

消防设施别乱动,消防救火有大用。

人人遵守《消防法》,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增强法律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法规落实好,火灾事故发生少。

消防法、安全法,灭火防火全靠它。

普及消防安全基础常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燃放烟花要定点,安全距离放心间。

消防违法,等于自杀。

消防法规贯彻好,生意红火没烦恼。

消防法规多学一点,火灾隐患减少十分。

消防设施不乱动,扑救火灾有大用。

不损不占消防栓,消防标志要看全。

给自己创造安全,为社会留下平安,做好消防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你不"防"火,火就"访"你。

消防通道要通畅,杂乱物品别乱放。

消防车道禁停车,影响救火要追责。

火灾破坏猛于虎,消防责任大于天。

有求必应119,风雨兼程不推就。

爱护消防器材,就是善待生命。

好好学习消防法,消防责任靠大家。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规范消防安全。

消防知识是您开启平安之门的钥匙。

生命通道保安全,随意占用危害大。

开业前申报消防审核,营业时图个心安理得。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开创依法治火新局面。

莫道防火不重要,消防法规要学好,知法守法得安全,别等犯法眼泪流。

加强消防法制教育,提高全民防火素质。

学习《消防法》,抜卫你我他。

贯彻落实《消防法》,维护公众安全是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火灾频顾"三合一",产、库、营、宿分明晰。

提升单位消防履职能力,构筑和谐社会防火城墙。

"望、闻、问、切"诊治隐患;"练、训、宣、教"防控火灾。

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

贯彻落实消防法,责任分清你我他。

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消防安全勿侥幸,违章蛮干要人命。

普及消防法规刻不容缓,加强防火意识公民有责。

少锁一扇门,多救一条命。

遇到消防安全隐患播打96119是倡导公众安全举报维权有效途径。

消防安全演绎精彩,平安中国赢得未来。

乱堆乱放,消防通道几多愁。

宁绷消防一根弦,不冒安全一步险。

疏散标志随处见,火灾逃生生命线。

学习消防法规,参与灭火救灾,尽公民义务,做消防卫士。

加油加气易燃地,通讯工具要关闭。

发现火患快举报,拨打96119。

法有界须遵循,火无情须防范。

贯彻消防法规,落实消防责任。

消防常识要牢记,莫把生命当儿戏。

宣传普及消防法,全民参与创平安。

消防安全天天讲,远离火灾日日宁。

一心一意学消防,久而久之保平安。

安全出口逃生路,消防通道莫封堵。

消防法,靠大家,遵守它,爱护家。

各司其职共防火,全民动员保平安。

消防通道不能堵,火灾逃生救命路。

遮挡消防设施,等同酒后驾驶。

消防法律要牢记,安全面前别大意。

学一分消防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消防常识进万家,幸福一生保平安。

你不"防"火,火就"访"你。

发现隐患要举报,群防群治才可靠。

厂房仓库建筑内,员工宿舍勿乱设,防火安全第一位。

安全通道被堵,生命安全受阻。

请勿谎报火警,挤占生命热线。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