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 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精选8篇)

时间:2023-10-15 13:52:21 作者:QJ墨客 2023年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 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精选8篇)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利用节日和纪念日等契机,开展相关的环保主题宣传。小步慢行,为地球贡献力量。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一

严歌苓的《扶桑》通过主角扶桑,这位在美妓女的经历,再现了十九世纪北美洲移民浪潮中,华人移居美国的生活境遇。全文用忧伤,悲痛,怜悯的笔调搭建了一幅奇异的女性生存景观。

在书中,扶桑的形象是身穿红色绣衣,容忍一切,她有着东方母性的气息,她神秘而美丽。扶桑是那个时代最底层女性地位低下的象征,她被人贩子拐到了美国,她顺从了,顺从了作为妓女挨打挨骂的命运。扶桑的性格中永远没有反抗,她逆来顺受,这注定了她的命运是悲哀的。她经历了被拐卖,被伤害,被抛弃,但她总是微笑着,面对着,容忍着。她揣着一个美国梦:伊始,她想寻得在美淘金的丈夫。但随着命运多舛,她的梦不断被修正,不断变更。在颠沛流离中,她的选择,或许是命运带给她的选择使她在歧视中存活。这体现了她的生命力的顽强和果敢。

“这是个最自由的身体,因为灵魂没有统治它。灵魂和肉体的平等使许多概念,比如羞耻和受难,失去了亘古的定义。”当扶桑受侵犯时,她的肉体是自由的,肉体的污秽代表不了什么,因为她的灵魂是圣洁的。扶桑接纳妓女这一职业,因为这是她在异国他乡生存的唯一方式。扶桑是顽强的,横渡太平洋时,同样被拐的女性,要么尸沉大海,要么瘦骨嶙峋,而扶桑却整整一百斤;当救助会以反华烧毁妓院,扶桑依靠死去的同伴一碗冷了的米饭存活下来。活着,总会有希望。

扶桑正是封建社会中传统的女子,她宽容忍耐,麻木顺从,无怨无悔。克里斯对扶桑的倾慕是由于那远古的母性:“他心目中的母性包含受难,宽恕和对自身毁灭的情愿。”而扶桑正是这般。扶桑的本身是矛盾的,她是肮脏的妓女,由于母性“不加取舍的胸怀是淫荡最优美的体现”扶桑在精神上却是圣洁的。

扶桑是苦难的却也是幸运的。她不同于寻常妓女,20岁是她们的终结,郁郁寡欢。扶桑是个值钱的婊子,无论白人,黄人都齐聚在她的楼下,排起长长的队,只为一睹她的芳容。她得到了克里斯的深爱,她被纪录在160册书籍中。扶桑是幸运的,同样是聪明的,她明白“爱是一个古老的圈套”。在她快嫁给心爱的克里斯时,她摒弃爱情,嫁给了大勇(这个将死之人)为妻。她不必拘泥于爱情,她不必束缚自己于爱的圈套,她终于可以回到大洋那方的故土了。

《扶桑》一书中反映的事情太多太多,有种族歧视,又贪婪,有矛盾,也有混乱,扶桑作为一位传统的弱女子,她经历着她本不用经历的一切,他用她那美丽的面庞以及那痴痴的微笑,在这个乱世生存。而大勇,用他的智慧与手段,使自己与美国白人平起平坐。但有差异就有歧视。文化差异无法弥合,价值无法合一。扶桑饱受屈辱,大勇绞死台上,还有华人民工,华人妓女,他们的命运中有的只是压迫与受苦。小脚,辫子头这些歧视的名词在美国白人眼中是笑料。这也与当时中国人受封建思想毒害而形成的奴性有关。

《扶桑》一书是严歌苓作为第五代移民受到歧视的背景下所完成的,她认为只有宽容,坚韧,顽强才可能在夹缝中活下去,并绽开美丽的花朵。这并不是赞美扶桑,因为新时代不应有旧的面貌。

用书中的一语来结尾:

“并且,谁又能替代扶桑?这样简简单单坐着,磕她的瓜子喝她的茶,那种丰富而不可名状的蕴藏就在那里了。”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二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公众号:云说语文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三

《刹那芳华》一书中的“寻常美”告诉了我满意的答案。作者眼中的寻常美,是在生活中用大量、普通、廉价的用品,式样越平常越好,如果东西坏掉了,就可以随时补充,这样不觉得心痛,也不是一种浪费。好比是种花、养鱼,一听是名贵罕有的品种,立刻掉头而去,这是寻常百姓负担不起的,免得辛苦,却非常乐意选择知难而退。而有的人却知难而上,越是名贵,越要弄到手,买回家里,不得不精心饲养,每日翻阅书籍,花怎么才能养的好,鱼怎么样才能活得久,若真的有一天花谢了,鱼死了,觉得心痛,人力、物力、财力,全空,后悔莫及,还不如选择寻常的品种,养着舒心。

小朋友也是,买到喜欢的玩具,爱不释手,不舍得用,结果不小心被他人打碎,又一次证明了你眼中的宝是他人心目中的草,一生中没有最心爱的首饰和香水,你的眼光会越来越挑剔,只有寻常美让你驻足,发现世界万物,一切皆美,岂不更顺应心意。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四

每当一个女孩子拒绝一个男孩子的追求的时候,一般的开场都是:“你是个好人,但是........”每当这个时候,男生都会对这张被贴上的“好人”标签格外嫌弃。自问:“难道女生都喜欢坏坏的男生吗?自己是不是太好了。”

小说《芳华》的故事背景就是发生在一个人人以雷锋为榜样,争做雷锋式青年的时代。小说的主人公刘峰就是这样一个到处被表扬的榜样青年。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五

严歌苓的作品有个特点,她自己的感悟太多。对于扶桑的描写和刻画,说她承受苦难,我赞同。说她享受苦难,我不同意。

扶桑不是没跑过!所以,扶桑不是没有抗争,就像她那一盒子纽扣,她的抗争是一种静默的形式。

别人都在奢望被人娶走,但她们却早死了。扶桑呢?呆呆的,仿佛一个安静的宠物,却一直活着。

在我看来,脱离是一种奢望。扶桑清醒的看明白了。扶桑接受这些苦难,而且看起来享受着苦难。为什么?因为扶桑能够看清!扶桑自始就是奴隶,不管在哪片土地。无论是婆婆家,还是金山城,奴隶和奴隶没有本质区别。

奴隶,要么活,要么死!死容易,活难!既然想活,怎么活?庄子说:安时而处顺。

作者以扶桑在疼痛中迎合引申出灵魂与肉体的评价,我是同意的,因为只有凌驾于肉体之上,灵魂之眼才能看到这无二的世界。

但说没了残酷与恶意,扶桑便暗淡的如任何一个普通女人,这里克里斯的价值观我不认同。我想若克里斯真爱扶桑,便该舍弃扶桑那吸引他的病态美感。就像《新白娘子传奇》里小青拍出的那个“忘”字——从此我们天各一方,但我知你安好,我便幸福了。

另外一个,书中多次提到种族问题,恐怕这才是作者真正想写的。书中多次提到要灭绝这些黄种人,后来变成赶出这些黄种人。在我看来这显露了书里面所谓的优势种族的劣性。因为他们不相信改变,只相信消灭。但是他们不知道一个道理:消灭是不可能的,这是一种异想天开和自不量力。如果脑子里想着灭绝,那便只有失败一个结果,并且要和挫败感为伍。如果脑子里想的是改变和融合,那么注定要成功,并且享受到的是成就感。但是显然急脾气是受不了缓慢的改变和影响的。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直接从金矿里拾取,或者是压榨和掠夺。

现在都提互联网思维,什么是互联网思维?我理解的是一种无限——机会的无限、网络资源的无限、市场的无限——共赢的价值观。

我们中国之所以能够拥有几千年的连续历史,并且成为多民族和谐发展的国家,正是因为我们有农耕思想作为支撑——我们相信土地,土地能够给我们一切——只要我们肯付出勤劳。所以我们相信人可以互相改变、互相影响、互相融合、互相进步、互利共赢的——只要我们努力。

这与现代的互联网思维非常像,互利共赢。

要知道如果你专门去做,那么你不可能消灭任何事物,因为世界是无限的,所以该学着努力的去与它和谐相处,这样你才有机会享受其中、畅游其中。

所以,扶桑的呆是一种思维的高格局。她以一种被动的姿态,表达着一种东方哲学——不争、不讼!就像土地一样,不抱怨,不索取,却一直给与。天上给太阳还是给风雨,她都承受。然后土地还尽可能的去馈赠——给出她所能长出来的一切。

在我看来,扶桑在疼痛中迎合,去寻找快乐,这不光是一种承受,也是一种共赢的潜在思维。包括她和大勇的结局,和克里斯的结局,莫不是一种她所能给与的两全其美的样态。

克里斯家族信奉:“沉默使人诚实,诚实使人自尊”。而他们的沉默,不过是对自己卑劣的承认,他们不让虚伪的谎言或者肮脏的真相说出来,不过是在自欺欺人的自尊中意淫。

作者为我们展开了一个历史画卷,那些血肉,化作历史。同样的种族主义题材我想到了《汤姆叔叔的小屋》。

落后而挨打的,其实不是只有我们一个国家。今天,我们却能够独树一帜的强大起来,正是源自于我们独特的韧性,还有我们根深蒂固的农耕文明的哲学内涵做支撑,我们总是能够活下来,因为我们相信土地,相信自己的勤劳。所以我们可以无数次爬起来、站起来、强起来!

《扶桑》里面,描写了白人面对我们的那种焦虑感,他们把我们说的一文不值,但其实给我的感觉却是他们在害怕我们。或许他们心里认为我们是该被奴役和统治的,但他们却发现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行为全部来源于我们的理性选择。这一份理性,也使得我们更加的隐忍。要知道这种理性对他们是颠覆性的,因为他们发现他们根本没有在奴役我们。所以,或许这正是《扶桑》里面白人的那种焦虑所在。

我们发明了火药却从没想着,用它去侵略和掠夺,因为我们的农耕哲学让我们拥有的是互利共赢的思想,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想法。

《扶桑》其实一直在探讨民族主义,而我认为,这些对我们的偏见是我们农耕文明没有被精准的表达和输出,而造成的一个误解。

我们的韧性、隐忍和承受,被视为异类,其实是我们没有被理解,特别是当时我们贫弱。没有人会去试图了解弱者,更没有人相信弱者有什么好的哲学或者思想内涵。

没有人愿意去思考一下,这几千年来,我们的土地教给我们的道理——风来雨来日头来,长瓜长豆长粮食。我们从来学会的就是靠一双手,土里刨食。

节气歌: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这是我们对于大自然的敬畏之下,总结出的大自然的法则,我们从土地那里学会了承受,大自然有他的法则,我们改变不了,所以我们总结出规律,为了更好的承受,更为了可以为我所用,这是一种共赢的思想。当然,也没有人相信能从弱者那里共赢什么!

我们为什么相信“人定胜天”的道理,因为我们想胜天,我们敬畏天,然后了解天,这也可以看出来,我们的哲学里,敌人只有“老天”。而民族主义者们,敌人便真真正正的是人,是别的民族、别的种族,这是多么虚弱的立场和观点!但是,弱者的信仰只会被强者当做愚昧。

有人把农耕文明当做羊性,就像《扶桑》里对于沙和海的表述,海可以肆虐,却终归由沙来托举。我们从土地上学来的哲学,是一个道理,土地她不抱怨,她看似在承受,但她却也最富有、最强大,因为她总是利用起风雨和阳光,孕育出生命来。没有土地,风便是风,雨便是雨,阳光便只是阳光。有了土地,他们便可以孕育生命。可是,没有人会把这种奇迹和弱者联系在一起。

所以,我们必须要强,不惜代价的强。我们中国正在日益强大,但我们不能停下来,因为我们还要更强!超级强!

因为只有强者,才有人愿意去理解我们的哲学;也只有强者才能靠着自己绝对的实力,让对方好好跟我们谈互利;也只有强者,才有人愿意和我们想办法共赢。

也只有我们够强,我们每个人才可以真真正正的为人,真真正正的生活,真真正正的享受人生!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六

阅读著名旅美作家严歌苓的作品《扶桑》,也是基于近来看了电视台热播的她的另一部小改编为电视剧《娘要嫁人》,她的作品总是语言生动流畅、文字犀利且简练,故事性强,尤其擅长对不同时期女性各个鲜活的生命描述与刻画,丰富而细腻。

《扶桑》是以一个夹在东西方文化困惑的青年女子以叙事人的立场,对一百年前文化处境下中国名妓遭遇的传奇阐释。小说源起一百六十部有关圣弗朗西斯科唐人街的史书中,扶桑是作为最美丽的中国名妓被记载的故事,即便史籍所描述的很难考究其真实程度,然而一个古老东方女子与一个白种男孩彼此文化背景差异的撞击带来的乐趣与痛苦。虽然很难说清对《扶桑》一书的感受,也绝没有看休闲时尚期刊类读物的带来的轻松愉悦感,却毫不掩饰这是一部东西方文化框架下,对跨过大西洋第一代移民关于中国名妓扶桑的传奇而震撼的阅读体验,小说有着探密错综复杂种族间情爱以及有关永恒爱情故事的主线。甚至展现了大胆、性感与惨烈的场面,黑幕、凶杀、贩卖人口,中国男人的粗辫子、中国女人的三寸金莲,都充斥着西方人的猎奇目光,人性的自私卑劣似败叶枯枝是随处可见的常态。扶桑般的女子们在苦难中冷酷麻木。作者这样描述:“这类风尘女子十八岁开始脱发,十九岁落齿,二十岁已两眼混沌,颜色败尽,即使活着也像死了一样给忽略和忘却,渐渐沉寂如尘土”,“幽黑的窗格内,她如一尊女神雕像,她红色衣裳临界她身后的黑暗…她微笑得那么没意义,却那么诚恳和温暖,母性和娼妓就那样共存在她身上”。主人公几近宿命的悲剧,让人惊悚不已、残酷得令人无法相信!

作者以写实与写意的叙事纪实方式,让人非常深刻地感受到扶桑与生俱来作为东方女人的全部美丽,她是一个浑然天成的艺术象征,虽受尽蹂躏而弱者自有它的力量所在,同时蕴涵着弱者不弱的弱势生存的文化精髓。异国情调的克里斯从少年的诱惑和用尽一生去深层勘探扶桑,发现心目中这竟是母性,正如作家笔下的精彩剖析:“母性是最高层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和侵害,她没有排斥,不加取舍的胸怀是淫荡最优美的体现…她的本性怒放了,悠然跃然腾空,她披着几乎褴褛的红绸衫站起,她是一只扶摇的凤凰”。一切巨大的痛楚和罪孽变成对她的成全,包含着受难和自身毁灭的情愿,她长辞般的微笑在表露,受难不该是羞辱的,受难有它的高贵和圣洁。

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很有哲理的一句话。旧时代,多少风尘女子孤寂如尘土。大地无言,却生生不患,生命大而无穷。现实又有多少人真正有兴趣关注我们父辈或者祖辈的命运?一个不尊重历史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民族。一个轻易忘记过去的民族,也一定不会有美好的未来。时光会记得,某些东西,并没有渐行渐远,而是深藏在心中,永远不会老去。

叙事人称自己是第五代移民,她自问道:“跨过太平洋的缘由是什么。我们口头上嚷到这里来找自由、学问、财富,实际上我们并不知道究竟想找什么”。然而,迄今为止出国潮仍在继续,一代代、一批批移民奔向欧洲、涌入美国,多少人在为圆自己的淘金梦不懈奋斗,绿卡、财富乃至名望…,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那么多的苦难需要承受,那么多的辛辣与沉痛需要经历。或许再过一百年,在不经意回首间,才发现奔波的来路上,竟是梦想的残骸,曾经的壮志,早被残酷的现实压得沉重,浮躁的社会、纷乱的世界,迷惘的人生是否一样随波逐流。

行走于尘世,那些哀伤繁华终成过往,风华不过是一指流沙,世间的女人们需求的其实不多,最重要的,莫过于一颗安静的心、一颗强悍的心,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七

早晨醒来,蒸上鸡蛋,腌好咸菜,还有时间,就打开镇西茶馆拜读李老师文章。今天李老师写的是一篇小说读后感,我最感兴趣的是李老师的一句话,在航班上读完了这篇小说,又在航班上写下了这篇感受。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给我的信息还是那样的勤奋,生活中充分了向上的正能量。一个人的优秀,就在业余时间的区别,这句话在这里得到生动的阐释。我们总觉得时间不够用,而其实是我们每天浪费了很多很多的时间。比如开车的路上,我们的耳朵总是闲着;出去办事等待的时候,我们无所事事;做饭时不像范老师那样边听书边做饭。这时再想鲁迅先生的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是愿意挤,总是有的。

昨晚我写了我的梦想,实现梦想需要不断的提升自己,自我的充电是必须的。我需要读更多的书,来锤炼自己的语言;我需要练写更多的文字丰富自己的表达;我需要周三晚上与团队学习,提高自己的作文教学水平;我需要看手头的作文教学理论,博彩众家之长。这都是需要时间的。不忘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做好父亲的角色,陪伴两个孩子成长,在家要解答他们成长的疑问,适时给于他们人生的多方面的教育;不忘做个好儿子,关心妈妈的生活,陪妈妈聊会天;做个好丈夫,也每天和老婆沟通生活问题,一起面对新的一天;还要做一个富有诗意的孩子们喜欢的老师,要与他们生活在一起,解决他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都要时间来完成,我将努力去做,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

李镇西老师、范明甫老师和陶继新老师,都给我树立了榜样。我可以利用儿子睡觉的时间,来追逐我的写作梦。我可以课间进行思考,多做和孩子们相关的交流,有所思抽空记下来。早起一会儿,晚睡一会儿,看些有利于自己提高的文字。总之,利用边角时间多做自己的梦想。相信未来,自己的就能成功!

芳华这本书的读后感篇八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touched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