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读后感(专业17篇)

时间:2023-12-05 18:03:03 作者:温柔雨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被作者的笔触和思想所感染,读后感就是把这种感染和思考转化为文字的一种方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书读完,觉得有很多东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我以前不应该认为人性是善与恶的较量——人性中有自私、懒惰没有错,但生命的本质不是较量。

父亲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则,给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库特会成长为像他一样正直、善良、宽宏大量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题,在书中统共出现了三(四)次,渐读渐深才知道,它其实是父亲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则,更是对白人的黑人法则的讽刺。读书时,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这个时代的美国,都有父亲这样的对“民主”的觉悟和尊重,为什么平等的人们(譬如白人间)却不能开诚相见?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个白痴问题。(杰姆和斯库特在书中也有过关于人的种类的讨论。)

书末父亲的话给了我人生信条,他说,

“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

我想,当我心有怀疑和怨恨,那只是因为我没有打开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够接近自然的真理。

拉德利很像宫崎骏电影作品《千与千寻》中的无脸男:形象怪异,气若游丝,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隐居一世的孤独,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亲的力量努力地活。

和《城南旧事》一样,这本书是大人的视野孩童的哲学。

我以前说,每一本好书原本都只遵循着一个简单朴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书又有足够魅力让人读到最后返璞归真。现在还要再加上一句:好的书让人更有力量。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知更鸟读后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另一只“知更鸟”拉德利,这位童年被父亲摧残的青年常年足不出户,把自己关在房子,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斯科特一些孩子中带有恐怖色彩的怪物。但这个“怪物”内心善良,他以默默无言的方式,关怀和帮助镇上的孩子们,从未要求回报。

《知更鸟》读后感

这个观点是根据我看的书和这么多年办案的经验,一定要告诉大家,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尤厄尔是愚蠢的一户人家,宁愿儿子去读书也不让女儿读书,女儿没有朋友没有社交,从小就没跟其他男人打过交道,一看到年轻力壮的黑人,就有点情不自禁的想接近他。这时候她的爸爸回来了,看见女儿跟黑人在一起就好像是个灭顶之灾,为了摆脱道德的谴责尤厄尔的女儿只好说黑人强奸了她。当律师阿蒂克斯义正言辞的推翻那些伪证时,陪审团还依然定黑人有罪,这就是我想要说的被害人不一定是好人。尤其是我们办过的一些刑事案件当中,曾有这么一个案子:开车撞死人属于交通肇事的案件,在某种程度上当然也是一种犯罪了,赔被害家属280万。最后还判了个,由于表现好需要申请减刑,但监狱里面有个规定“如果你要申请减刑和假释的话,那么你必须要经过被害人的谅解和同意,才可以获得减刑。”结果被害人就说“你再给我280万,就同意减刑。”瞧,这不是明显的过分了吗?社会上有句话叫: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当然这不是对可怜人的一种羞辱,而是我们要平等的去看待善或者恶,因为只是一个犯罪嫌疑人,他不一定是真正的坏人,这个是我一种切身的感受。

前几年萧山一个杀人案,是一个保姆把女主人给活活掐死了。我问她为什么掐死女主人?她很平静的说“男主人总在我耳边说,你要把她掐死了就可以成为这家的新女主人”但又没人证明男主人对她这么说过。坐轮椅的女主人常骂她,怎么怎么笨,老是把活干错,然后一狠心就把她掐死了,然后又平静的在厨房里继续做饭。这里面到底谁是坏人?很多东西很离奇,你以为杀人犯都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吗?当律师跟嫌疑人了解案情,接触多了,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种人很少。所以说社会上发生犯罪很偶然,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社会的必然,我们更多的是痛恨一种罪恶,而不应该仅仅去痛恨罪犯。

再说说我刚出道办过的第一个案子,是一个杀人分尸案,大家听说后肯定认为这个案件够恶劣了。那是什么造成这样一个凶残的案件呢?案情是这样的:一个来自贵州的厨师,年底要回家过年了,在走之前想请邻居吃个饭,买了新碗筷,把板凳也摆好了,还买了鱼肉,不是挺好的一件事吗?敲门邻居不在,邻居的女朋友却说:“你还请我们吃饭?借男朋友的200元钱还了吗?”之后双方争辩,厨师觉得让他很没面子,在气愤中惨案就发生了。如果那顿饭刚好男邻居在,大家一起吃了这顿饭,一切都是好事好说。所以美国律师丹诺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更多的时候痛恨的一种罪恶,而不是罪犯”。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案子之所以造成,其实某种程度上讲,肯定不是嫌疑人一家,也不仅仅是被害人一家,那是什么?真正的罪恶根源,还是当时那个时代、那个社会对黑人根深蒂固的盘剥和歧视,只要跟黑人有关系了,这家人从此抬不起头,被人嘲笑。所以小说的主旨其实就是在告诉大家,”你如果去歧视黑人,去歧视一些怪人,就像是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只更鸟在国外是一种益鸟,善良、正直的代表。”所以我才会说人人都都在杀知更鸟,我们回去想想自己内心有没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在里面,其实说不定都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书中的故事一点也不玄幻,更不惊悚。整个叙述感觉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总觉得一口气读完才是最好的。当然,在有些紧要的时候,特别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结局。

主人公是一个才上小学的小女孩,书中的叙述方式,在我看来真的很符合一个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观察世界的方式,又让我觉得很像以前读过的《窗边的小豆豆》,那种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对成人世界复杂事情时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妈妈,成长的过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个黑人女佣,在这样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过着自己有点幸福又有点单调的童年。

一开始是和到这里来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个小孩子对附近的邻居,一个据说非常恐怖的隐居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断用小孩子的冒险方式去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他们的思想激烈转变的事件发生了。一个黑人无端被白人指控,这是一桩明显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辩护律师。虽然经过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审团依然判决有罪,只因为他是黑人,这让孩子们受到很大的冲击,后来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卑鄙的白人也因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辩护而在法庭上陈述真相这件事情,到处发泄自己的愤怒,最后对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杀心,关键时刻,隐居的怪人解救了他们。

孩子的童年成长,一桩莫须有的陈年旧案,一桩黑人冤屈案,夹杂一个经济大萧条下的平凡美国小镇生活,就是整个故事。

故事让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备的地方,以及人这种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多么难以揣测。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对的,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往往一群人决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为主的观念,危害巨大,影响深远。

全书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对待两个孩子的方式,很多时候任由他们释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肃然起敬。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评价更多的是从书中看到美国经济大萧条时的不公平、种族歧视、罪恶。法律的虚伪等等,以及主人公笔下的爸爸体现出的正义、善良。而我从书中看到的是一个负责任的爸爸,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能够平和对待一切让人愤怒的事情,能温柔的对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护他们成长。无论孩子误解、疑惑、甚至觉得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从不解释,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当他用衰老的身躯,熟练的端起枪,一枪击中发疯的病狗时,我意识到,每一个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岁月里,都曾经荣耀过。

书中体现的家长教育理念,我总结了一下,大致如下:

1、给孩子说话的机会,听孩子把话说完,大人并不总是对的;

2、发现孩子的秘密时不要说出来,只有它还是孩子的秘密时,才显得美好;

3、给孩子读书、读报;

4、在安全范围内,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会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这让他们成为人,同时也要告诉他们现实的残酷、罪恶和黑暗,因为这些现实,孩子总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知更鸟读后感

作者介绍:哈珀?李(1926—)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众多文学奖这部作品的发表另她获得巨大声誉,但据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出版后,哈珀?李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成长总是个令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很缓慢,像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淌过,有时却突如其来,像暴雨般披头盖脸。几个小孩因为小镇上的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有烦恼、迷茫、悲伤、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小说的故事主要围绕一起冤案展开。在20世纪初美国的一个小镇梅科姆,善良朴实的黑人汤姆?鲁宾逊帮助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却被马耶拉?尤厄尔及其父亲鲍伯?尤厄尔诬告强奸,律师阿蒂克斯顶着巨大压力为汤姆辩护,真相在阿蒂克斯的层层分析下渐渐浮出水面,然而,因为白人对黑人的轻蔑与不信任,汤姆最终仍被判处死刑。因此,汤姆对阿蒂克斯所说的上诉失去了信心,决心越狱重获自由,却在越狱的过程中被白人击毙,至死也没看见公正和自由。而认为自己失了面子的鲍伯?尤厄尔尽管胜出仍心存怨恨,对阿蒂克斯及汤姆的遗孀进行恐吓,甚至醉酒后意图杀死阿蒂克斯的孩子作为报复,然而在孩子们勇敢的搏斗和“怪人”阿瑟?拉德利的帮助下并未得逞,鲍伯?尤厄尔反而丢了自己的性命。小说是以阿蒂克斯的女儿斯库特的讲述娓娓道来,透过她童真的眼睛看到社会的真相与丑恶,发掘和放大人性的美好。

处在纷纭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学会自己判断事情的真相,而不被外界因素蒙住双眼。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阿瑟是一个普通人,拉德利家也只是不与人来往,经常不出门。但经过镇上夫人们流言蜚语的渲染之后,拉德利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禁忌,阿瑟变成了库斯特和杰姆眼中可怕的“怪人”。书中对于拉德利家有这样的描述,“吃了拉德利家的胡桃会死”,“‘怪人’在胡桃上涂了毒药又刻意仍在学校引诱孩子”,“‘怪人’会在深夜的窗户死死盯着人看”等等。孩子是最单纯而天真的,他们会通过观察大人的态度建立自己的行为模式,他们之所以会对拉德利家产生这样的认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大人们对拉德利家的态度。

后来通过树洞里阿瑟留给他们兄妹的礼物,包括口香糖、怀表、奖牌、雕像等等,以及后来救火场留在瑟瑟发抖的库斯特身上的毛毯,以及如英雄般降临帮助兄妹与恶人搏斗等事情出现之后,才让兄妹渐渐明白拉德利家的“怪人”是出人意料的充满温暖、正义、善良。但如果没有这些巧合,我想,孩子们对于拉德利家的种.种误解肯定会继续下去。

流言蜚语往往杀人于无形,舆论就是这句话的生动体现。互联网时代,网民对新闻主人公的认知,就像刚开始孩子们对拉德利家的误解一样,被媒体的过度渲染或有意诱导而误导。现实中,我们没办法像孩子们一样一件件查明事情的真相,但我们可以通过积累知识和经验,慢慢学会什么是该听的,什么是该信的,拥有自己正确的判断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多东西光靠肉眼是看不到事情的本质的,只有变得更理性,学会分析,才能在众多的现象中看清真相,不被误导。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知更鸟》读后感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

知更鸟读后感

在开始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书名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书的内容。

在美国单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书中也做出了解释,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杀死这样一种鸟是一种罪恶。在这本书中,知更鸟更高一层的象征意义。是指在白人社会,饱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群体。主人公阿迪克斯对孩子们说:“我射杀过一只知更鸟,但有种负罪感,它没做错什么,还为我们歌唱”这个鸟成了他自己的人生,为之尽责的象征。

故事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正值经济大萧条时期,在美国南方的梅克姆镇。黑人勤勤恳恳为白人服务,但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却是,根深蒂固的。认为黑人是社会**的来源,黑人本身具有邪恶的本性。当一名白人女子,无限黑人,汤姆犯有“强奸罪”时,几乎所有白人都不等宣判,就认定黑人有罪,甚至认为辩护律师哈迪克斯也有罪,因为他居然为“黑鬼”帮腔。

尽管律师尽了自己最大努力。法庭的审判依然有失公正,汤姆被杀死了。杀死他的那支枪,正是强烈的种族主义偏见!尽管如此,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的演讲发聋振聩,他为死去的汤姆呐喊,为遭受不公平待遇的黑人呐喊,更为美国大地上自由与平等呐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本书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长总是个让人烦恼的命题。成长有时会很缓慢,如小溪般唱着叮咚的歌曲趟过,有时却如此突如其来,如暴雨般劈头盖脸……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这是爱与真知的成长经典。

哈珀·李所作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精)》的故事发生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一个静谧的小镇,几桩离奇的疑案彻底打破了几个孩子平静的生活:事件的真凶,怪人的谜底,传言背后的真相……在父亲的指引下,他们在迷雾中寻找真知,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经历了暴风骤雨般的成长,也感受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

我摩挲着泛着油墨味的书页,我仔细地揣摩着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个符号里所蕴着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没有看过如此能够让我为每一个文字所颤抖的书了,《杀死一只知更鸟》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笔下,我看到了经济大萧条下的美国,我看到了在那个贫瘠的时代里所谓的“人权”,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们肤色一般的存在。在洁白的他们眼中,黑人贪婪、低劣,他们认为黑人是社会动乱的根源。他们理所当然地将错误归咎到黑人身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善良的“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被诬陷之时,几乎所有人不等审判便已经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见,是杀死汤姆的那一把枪。

书中的另一只“知更鸟”,是与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们将足不出户的拉德利描述成一个谋害双亲的“杀人犯”,在那扇吱嘎作响的百叶窗里,其实正闪着一双渴望与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见,是关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门。

因为偏见,人们误解了最单纯的善良;因为偏见,人们拒绝相信事实的真相。偏见者高高在上发表着和平自由的言论,丝毫不觉自己的话语似子弹一般穿透一个个弱小的灵魂。在这中间,我看到了从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听到了为被偏见者发出的掷地有声的呐喊。“在这个国家里,我们的法庭是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来自律师阿迪克斯平静却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语。他是勇士,是敢于划破黑暗的勇士,执正义之利刃去刺穿偏见的屏障;他是父亲,是以身作则教导孩子们什么是勇敢的父亲,坚毅却又不失柔情。

在这本书里,以孩子的视角出发,我看到了活在偏见中的人们有多么的可悲,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在这无边的黑暗中闪烁着的跳跃的光点,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笔,试图唤醒着人们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着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孩子的眼泪里藏着的是他们水晶般的童心。珍惜孩子的眼泪吧,珍惜那水晶般的童心!我们无法抗拒长大,也无法抗拒被世俗所影响,但我们可以与自己的内心不断对话,保持清醒的头脑,留住真挚的情感和朴素的道德感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在这本书中,史铁生讲诉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独特见解,文字里充满了哲思,蕴含着深刻的道理。

书中有一篇讲到他与他母亲的,那时他还没从瘫痪的悲伤里走出来,他的母亲想方设法想让儿子振作起来,说话时遇到敏感的词比谁都在意。看到这里,我也想起在小时候我因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哗啦后妈妈一边哄我一边用手拍着地板借此让我消气。虽然现在想起觉得幼稚,但那关切的眼神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书中的一篇文章讲史铁生对来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们的一样,倘若有来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体。而命运的天平是不平衡的,总有人走运或倒霉。如果一个人受尽了生活里的各种霉运,会灰心丧气或一蹶不振。但当一个人受到了世界的种种好运,我们很难在这顺畅的人生路里尝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会被这顺利所冲淡。文章说到苦尽甜来,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受到了霉运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与他的那些坏事对抗,他也会觉得很高兴。而有了好运的人已经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点点的不顺心对于他来说都会觉得很难受。挫折和困难不是坏事,它们像一剂良药,虽然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会激励我们向前,磨炼意志。

轮椅限制了史铁生的身体,却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从某种意义来说,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贴近生活,让读者体会到生活的美,学会享受生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

诚如文中的一句所说:“我们都在时光的缝隙里苟延残喘,可是我们都还有一个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知更鸟读后感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方佳佳)。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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