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优秀6篇)

时间:2023-10-10 20:32:00 作者:雨中梧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优秀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一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既能使项目部工作正常开展,又要维护项目印章使用的严肃性,现授权区域公司或者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甲方)与项目部(乙方)签订以下使用协议:

一、甲方区域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刻制、管理项目部印章的责任人,有权对印章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乙方需领用项目部印章时,应经甲方批准并签订本协议后方可领用。同时,应严格按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使用项目部印章,待工程竣工结束时归还乙方备存。

三、项目部印章严禁用于经济往来事项。仅用于与业主、监理单位工程上的联系、工程技术资料、下发施工班组的通知和任务下达,对分公司和集团公司上报报告、资料、对外非经济、物资往来的工作联系。

四、项目部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或违反印章使用规定,按集团公司《印信管理办法》和集团有关纪律规定接受处理。

五、项目部印章押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公司名称: 项目部名称:

甲方签名: 乙方(承包人)签字:

身份证号: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二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三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股份合作书是指,由公司员工按照协议以资金、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互联网经营活动,实行民主管理,以按劳分配为主,又有一定比例的股金分红,有公共积累而达成的共同合作意向。

第三条 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公司经济,增加公司员工和公司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满足公司员工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四条 公司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内,从事电子互联网行业项目的市场运作。

第五条 公司股份资产属举办该企业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公司在税后利润中,必须提取一部分作为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

第六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自行确定企业的组织管理机构、经营方式、市场运作、资金使用、计酬形式、收益分配、职工招聘或辞退等权利。

第七条 公司和员工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期限、报酬和劳保福利待遇等。条件成熟应逐步建立职工退休劳动保险制度。严禁企业招用童工。

第八条 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经营者的报酬可以从优,个人收入超过国家规定征税标准的,应依法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九条 企业应注重自身积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扩股或增股,也可以向银行(信用社)申请贷款。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接受股东监督,所有的股东,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主,不等侵犯公司的利益,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经验项目相竞争的行业,对于侵犯公司利益严重的,经代表公司三分之二利益的股东同意,可以停止其职务,甚至除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的负责人必须每两个月公布一次。

第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徐景峰担任,对全体公司员工负责,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每三个月,开一次股东会议,就公司的经营事情进行协商,会议有公司的经理负责发起。

第十三条 股份是投资入股者在企业财产中所占的份额。为保证公司稳定发展,公司必须加强股份管理。入股者一般不得退股。个别因特殊情况要求退股的,在离开公司前提下,经公司全体股东2/3同意可以退股。对于公司的中、大的经营项目以及投资等,必须经公司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股权可依法继承、转让、馈赠,但须向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本公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公司分立、合并或终止时,必须保护股东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公共积累或其剩余部分的处理,可以用于发展新企业,可以作为股份对外入股,可以用于建立职工保险,福利基金等,但不得分给职工个人。具体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破产,应组建清产组织、依法进行清算,以企业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平调、侵占和无偿使用企业的资金、设备、产品和劳力。企业按县以上政府的明文规定交纳费用后,有权抵制和拒付其他各种摊派。

第十六条 公司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利益,开展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违者,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施行,本协议公司执一份,各股东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四

甲方: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 公司 %股份进行置换。

1、万元人民币,因此甲乙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 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以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 乙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 甲方保证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出具的公司股东状况证明,

3、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证明,

4、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5、合同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诉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公司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篇六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二、联营组织

三、投资

1、投资总额人民币)

2、投资情况:

(1) 持有公司 %股份

(2) 持有公司 %股份

(3) 持有公司 %股份

四、采用执行的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 为公司总负责人,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账,基本做到每月结账,三月一次清账,一年一个大清账。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调可做更改。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 三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公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3、被选举权。股东依法有被选举为董事和监理的权利。

4、股东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的决议会。

5、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账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账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出资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出资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乐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清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手,其它产权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一年同人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立即抽回出资,这是由经营的性质和公司资本的法定原则所决定的。如公司成立后属发起人的股东出资后要退股的,必须要等到公积金累积到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东同意,或有愿意接受其转让方可转股;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可以转让);但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镜花水月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权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决定投资项目的总经理和特殊职位人员的薪酬待遇。

3、 审议批准总经理对投资项目的年度或季度经营报告和计划。

4、 审议批准投资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审议批准投资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补亏方案。

6、 对增加减少投资经营的项目,投资项目的股权分配,以及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等项作出决议。

7、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8、 修改公司的章程。

9、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1、 经占有2/3以上股份的股东们通过。

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 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 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 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增加新股东。

八、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吊嗓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权(包括特许股)比例进行分红。

九、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在入股一年后职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 如投资人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失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 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是除名,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使得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诉,请求司法保护。

5、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能退还实手),如退股人退股时,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十、其他

在经全体讨论通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合伙股东所委托的代表,为成立公司将要经营的项目所的加盟及租赁经营合同协议,属全体股东所有,并向全体股东负责。

本协议书共 份,每份 页,除留一份在公司备查外,各投资人自持一份,经全体投资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至公司破产、解散或个人退股后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并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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