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0 09:40:42 作者:飞雪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汇总14篇)

通过工作汇报,我们可以记录并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做好积累。最后,希望以下工作汇报范例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谢谢大家的阅读!

食品安全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201x年3月,在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建文在会上提出:食品安全工作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关乎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是政府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这次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审议不是简单的审议,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跟踪监督的启动仪式,跟踪监督要采取打“组合拳”的方式注重时间上的连续性、形式上的多样性、目标上的有效性。同时要求这次跟踪监督一是要明确目标,要做好几件取得群众认可的工作;二是要突出重点,从体制的协调、部门的执法、社会的监督、条件的保障、狠抓落实等方面发力。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质监局正确领导下,在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大力协助下,区质监分局加大食品监管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四个一流”的工作目标,以实施市场准入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食品区域监管机制,初步建立了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职责,确保全区食品质量安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

我区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5家,产品主要集中在饮用水、白酒、小麦粉、含乳饮料、食用淀粉、肉制品加工等类别,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在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安全隐患不容忽视。06年,全区已有26批次食品纳入了定期监督检验,合格14批次,合格率53.8,低于全市合格率16个百分点,全区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企业28家,已有15家企业取得证书,获证率53.6。因此,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的任务仍十分繁重。

1、大力实施电子智能化监管。

为进一步从源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省、市质监局决定加快推进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区质监局积极响应上级业务部门的号召,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开展工作,并结合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际,将任务目标下达到本局相关科室和两个监管分局,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截至12月底,我区所有食品企业信息已录入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为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整治力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量大面广,规模小,生产条件差,工艺简单,设备简陋,是食品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按照省、市局和我区的统一部署,区质监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实施分类监管。一是及时将“无证无照企业”报政府取缔,二是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三是强化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和食品安全责任制,四是强化帮扶引导,促进小企业小作坊发展壮大,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专项检查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生产,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及“三无”食品行为。今年以来,小作坊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户120余户,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案件15起,查获无证生产的大桶水500余桶,劣质饮料4000余瓶。通过小作坊专项整治,使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打击和遏止,小作坊食品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市场秩序有了一定的好转。

3、加强节日市场检查。

在“中秋、元旦”等节日期间,区质监局加大巡查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开展生产加工环节节日食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生产加工、经营企业20多家,查获劣质食品货值近5万余元。

4、积极开展定检和添加剂监管工作。

为全面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狠抓定检计划的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加大提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督促企业建立购买和使用添加剂台账,并报区质监局备案。目前全区共备案使用食品添加剂16家,通过实施备案监管,规范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严格实施市场准入。

今年以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紧紧围绕市局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市场准入,加大审查能力,积极深入企业宣传,加大帮扶力度,使有一定能力和基础的食品企业达到办证要求。06年我区共有6家食品企业获得了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在实施工作中,严格依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审查,同时,进一步强化证后监管,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必备条件,加大无证查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四、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露了小作坊监管中遇到的难点,也暴露出监管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市场准入工作中,个别企业为取证而取证,取证后,不能持续保持必备条件,取证条件形同虚设,证后监管难度和风险加大。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根据市、区食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食品监管法律、法规和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是开展食品监管执法和“无证”查处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工作。

四是加强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工作,提高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从生产源头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

各位领导和同志们,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我们质监部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文章!真学习借鉴各兄弟部门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更有效的确保我区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县质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6月1日,对于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来说是个意义非常的日子,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实施,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制度做了新的规定,质监部门在工作内容、范围方面都面临重大调整。因此,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主要就是围绕如何理顺我县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体制、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能来开展的。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食品生产企业36家,均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到100%,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50余户;根据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分布情况,采取统一协调、分片监管方法,全县划分3个监管区域,设专兼职食品监管人员6人,政府协管人员19人,社会信息员322人,构建起了我县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网络,对全县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二、具体工作情况

(一)落实监管工作责任。一是认真制定并上报了我局年度食品生产加工监管计划,及时调整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确保了我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根据食品监管重点将辖区划分成若干监管区域,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监管。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是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部分,实行一票否决。

(二)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顺应工作职能的对接

1、抓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贯

一是组织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对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集中式培训,加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二是通过集中培训、个别宣贯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近百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质量管理负责人和检验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三是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2、努力履行质监对食品监管的职能

一是召开了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研讨会,掌握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现状,明确质监部门履行新职能所面临的困难,研究讨论解决办法。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三是加强督查,县局除每月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外,还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采取内容事先不告知,路线事先不确定的方式,以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台帐等形式进行明察暗访,查找工作不足,确保工作质量。

(二)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防范风险的责任;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并针对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

1、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积极探索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工作方法,通过对生产企业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普查,掌握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质量安全状况,建立企业数量、质量状况、证照情况、原辅材料及添加剂使用情况的企业信息档案,并依据日常巡查和许可证年审情况,对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巡查频次。从2017年6月至现在为止,我局共出动食品监管人员4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近100家,发现存在问题50个,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品单位30余家。

2、检查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和行业,认真开展各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了淀粉产品、肉制品、蜂产品等专项检查,以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

第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共出动执法人员13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34家,小作坊50家。立案查处案件3起。通过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三个阶段工作,摸清了全县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类别、品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掌握了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县质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人大、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继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方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整顿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坚决防止突发性、季节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一)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食品安全举报线索查处率达到100%,经核查属实奖励率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建档率达到100%。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六)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住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和频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指导和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一)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食品集中区域、食品生产集散地、旅游景区周边、学校及周边以及企业外租库房、车间、仓库和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区域。

重点对象: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餐饮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婴幼儿乳粉、保健食品)、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对象。

重点品种:以“两节”热销食品、农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蔬菜水果、豆芽菜、熟食、面食、糕点、调味品、蜂产品、豆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及其他高风险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猪牛羊鸡养殖场、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牲畜贩运经纪人以及水产品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监督其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过程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购进和销售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含有国家禁用化学物质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或者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全面清缴并销毁禁用药物和不合格产品。(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公安局)。

2.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通报点评活动”,特别是地方特产食品集中生产区域,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实施全过程管控,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对制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以及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部门:质监局,责任部门:工商局、农牧局、公安局)。

3.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工商局,责任部门:质监局、农牧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4.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小饭桌、农家院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以及农村自办宴席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明确专人,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厨房、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场所管理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冷荤菜、生食水产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对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地沟油、瘦肉精、工业用盐或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合格食用油、不符合安全标准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扩大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结合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突出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伪造、冒用标签标识等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以及非法宣传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5.畜禽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周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规范并落实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旅游商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6餐饮具集中消毒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过程实施全程监控,监督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使用不合格消毒用品、简化消毒过程以及不消毒和卫生不达标、出厂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公安局)。

7.餐厨废弃物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行为。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实名制备案公示管理。(责任部门:城管局,配合部门:食药监局、公安局)。

8.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移送案件线索,依法严惩重处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公安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旅游商务局、城管局、卫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等失职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规,解读政策,普及知识,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和社会监督能力。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积极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妥善处理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引导企业自律。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加强专业教育与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食品安全各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分包乡镇的督导检查,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挂账督办,持续跟踪问效,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倒查、刚性问责。

(五)严厉打击犯罪。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依法惩处,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坚决杜绝罚过放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形成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当前,正处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特殊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识大体、顾大局,增强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性,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目标要求,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食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畅通信息,加强值守。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畅,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按有关程序及时报告。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春节”假日期间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日报告于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日情况、周报告于每周四16时前将本周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政府食安办,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动态信息及时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请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于4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特点分析、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数据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县政府食安办。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党组和“两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党中央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市局党组确定的“坚持一条主线,提高五个能力,抓好八项重点工作”这一总体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克服外部诸多不利因素,认真履行质监工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质监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监督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制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等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打假治劣力度。一是坚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执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按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文书,不断强化队伍素质,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开展以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农户投诉3起,提供技术咨询100余人次。三是完善打假责任制。在辖区乡镇建立了片区负责人和责任人打假制度,力求把打假责任制落到实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查处各类质量、计量、标准、无证产品违法案件73起,现场处罚10起,立案查处63起,其中大案8件,案件准确率为100%,结案率为98%,办理各类质量、计量纠纷投诉案件13起,较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创造良好法制舆论环境。一是狠抓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抓好案件的审理工作,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全局无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二是抓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每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专门学习,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全年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6次监督检查,回访案件20件,回访率达25%。三是围绕质量技术监督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积极向市局和“两区”区委、政府报送信息简报,市局采用政务信息6条,“两区”区委、区政府共采用20条,全面完成全年政务信息任务,其中我局向××区政府报送的《关于××区食品企业普查情况的报告》,引起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加了编者按以《政府工作通报》第10期全文转发。四是积极配合市局和有关部门抓好“3.15”、“质量月”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0余份,促进了全社会质量意识的普遍提高。

更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推荐阅读:

1.

3.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个人试用期工作总结。

4.集团公司四月份各部门工作总结。

6.“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xxxx质量技术监督局:

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酱腌菜加工的企业,公司在xxxx年xx月xx日参加了由xx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xxxx年xxx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会”,根据会议精神和《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公司质量安全主题责任进行了自查,其自查结果如下: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公司在进货查验上严格按照进货查验制度进行,执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检验制度标准。但是在供应商的管理和要求方面没有专门的制度对其约束,逐步制定供应商管理制度。

三、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出厂检验控制,对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进行保存,并对每批出厂的产品按照规定进行留样保存。对每批出厂产品都建立了完整的`销售台帐,以便后期的跟踪调查。

四、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对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置严格按照公司。

五、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信息的收集和建立方面不够完全,有待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信息的收集和建立。

特此报告。

x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七日。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切实落实责任,确保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20xx年节日期间,未接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

节日期间,该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大对承办喜宴、婚宴等节日聚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亚硝酸盐的使用管理,严肃查处无证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以及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工业用盐、假冒伪劣白酒和葡萄酒类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通过广播、网络、报刊和宣传材料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防范意识。

该区食品安全部门重视应急值守,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密切关注食品安全动态,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质监分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

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善预安,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三、舍得投入,优化环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四、周边治理,倡导合作。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发放告经营户书,宣传食品安全,倡导合法经营;三是积极配合市卫生、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虽然,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绩;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将以这次市局领导的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兴平市教育局兴教发[2012]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xxxx坚决贯彻落实各类工作会议及各项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做到严格执法,责任到人,履职尽责,围绕食品流通、餐饮示范全覆盖工程,努力开创xxxx工作新局面,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2019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辖区内共有食品药品从业单位x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x家,食品流通企业x家,食品加工小作坊x家,小餐饮小摊贩备案x家,食品生产企业x家,学校、幼儿园、食堂x家,药店门诊x家。

(一)、划分网格化监管区域,落实监管责任制。

明确网格组长和监管员的责任,把任务、目标,细分落实到每一个人,做到监管无死角,对辖区内的生产、流通、餐饮、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等进行监管,为落实监管责任和食品药品经营者之间主体责任。设x个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底数清,责任明,对所员合理调配,每个责任区由两名以上监管员组成。所长与网格监管员签订三级责任状,网格监管员与食品经营户签订四级网格化责任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了监管与被监管对象的各自职责,提高监管员与监管对象的责任意识,全方位保障辖区百姓饮食安全。同时,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区完善并整理食品药品经营户诚信档案x份,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并行,监管所与食品经营者双向建档。

(二)监管内容使用表格量化标准,通过执法“回头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量化分级管理除了根据等级确定年度检查频次外,日常监管过程中要结合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主要要求根据要点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制定,包括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使得日常检查更具体、更有目的性和方向性。同时在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中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定检查结果。检查结果的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将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一周内再对该家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只需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示。

(三)监管过程痕迹化。

1、确立执法监管员检查签到机制。

在执法过程中,签到表可以清晰地体现监管员的检查频率,有迹可循。

2、加大依法监管力度,规范与处罚并举。

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执法模式。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中,首次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情节较轻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次违反或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共计违法案件x起,处罚金额x元。

(四)监管手段智能化,提高工作效率。

1、应用移动执法设备。

每个网格化监管区域都配备x,电子文书省时省力节省纸张,出错可以及时修改,监管信息可以随时传至x进行实时监控。通过蓝牙打印机可以将文书随时打印出来在店内进行公示,也更加正规化。

2、推广电子追溯体系。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x集食品安全在线监控、实时监控、投诉举报、移动执法、电子追溯、全民监督六大功能于一身,紧紧围绕全面检测、全面监控、全线可追溯三条主线。其中电子追溯系统可以清晰的监控到辖区内商家在哪里买的货品又销售到了哪里,做到上可追根下能溯源。通过电子追溯系统很大程度提升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迅速追根溯源,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二次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重视消费者投诉举报。

凡是接到群众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投诉,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对投诉举报事件还原事实真相,对存在违法事实的依法处理,对不存在违法事实的进行询问与协调调查。

(五)、进行“搬家式”清理,做到店面美观洁净。

所在辖区内全面进行“搬家式”大扫除,已经初见成效。按照四个网格监管责任区,按片区、按街道集中召开商户动员会,针对辖区内未达标餐饮及流通商户大力整改,要求停业整顿店面升级,集中进行“搬家式”大扫除,无排烟排气设施的增设排烟排气设施,墙皮脱落漏雨的重新粉刷,彻底清理厨房内沉积油污,卫生死角等问题,没有明厨亮灶的打造“明厨亮灶”。

(一)规范监管员执法行为,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讲话精神,经常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培训,强化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和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性,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生。

(二)是重视执法队伍素质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

为了贯彻落实x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素质、法律知识和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体系,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创新能力、行政执法行动力,建设一支监管有力、工作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队伍,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培训计划。要求平均每月进行两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1小时,严格培训记录制度和考勤制度。

(三)重视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为保障我辖区各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使食品从业人员了解并熟悉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各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依法经营意识。根据2019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食品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且根据培训时间全年不少于40小时的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为内容,强化各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位,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进行,齐抓共管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保障。

(一)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1、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进行整顿。

每到新学期开学伊始和学期末,开展对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今年,我所辖区内学校食堂、托幼机构一共x7家,对辖区内校园及周边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共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x户次。经过春季和暑期两次专项整改,目前,x家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全部进行“搬家式”大清理。

2、餐具、末梢水定期送检,食品留样不定期抽检。

学校食堂和托幼机构是重中之重,末梢水和餐具春秋季定期进行送检。2019年对辖区内x家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的末梢水和餐具进行了抽样并送区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3、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深入学校中小学周边街道社区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开展校外“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工作,分片召开校外“小餐桌”动员会,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健康证。对不符合要求无法整改的场所予以取缔。目前,登记在册“小饭桌”x家,符合要求备案x家。

4、在药店、门诊、保健食品专营店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严禁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药店、门诊严厉打击假药、劣药、过期药品,要求所有从业单位持证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做好进销货记录,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

为了严把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通过生动地讲解,让学生们了解什么是过期食品,怎么维权等和他们息息相关的知识,从而建立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

总之,在2019年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服务百姓,将各项工作都落到了实处。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我局在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强化日常规范监管,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为止,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1xx户,其中个体食品经营户1x3户,企业4户。

(一)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1、按照《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开展20xx年度食品安全“一季一整治”活动。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四个一”活动、继续开展校园和周边以及高考、中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学生食品消费安全。

3、深入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通过增加巡查频次、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和散装食用油经营户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等措施,检查食品经营户1xx户,进一步督促、检查食品经营户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要求证照齐全,台帐建立规范,索证索票情况有据可查。目前,我辖区内暂没有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也没有发现违法销售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销售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4、深入开展乳品和含乳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层层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检查落实工作。严格乳制品经营主体、婴幼儿乳制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强化乳制品流通许可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严格监督乳制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经营记录制度,全面规范从事乳品和含乳食品经营的主体资格、自律制度及经营行为。

集贸市场经营户96x4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品2盒,饮料108瓶,不合格食品3x袋,发放预警通知书42份,与辖区1xx户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6、深入开展对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根据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先后开展了《关于清查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葡萄酒的专项执法行动》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市场监管专项行》、《对不合格蜂蜜、葡萄酒进行市场清查》、《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等酒类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经过集中检查,严格落实白酒和葡萄酒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白酒和葡萄酒销售单位。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酒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二)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水平,

通过切实规范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扩大示范店范围,强化规范管理,20xx年度我局申报新的食品经营示范店10家。对已创建的28家食品安全示范店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局“五个统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实现“四个规范”,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店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继续狠抓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1、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和重要商品监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的各类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食品质量抽检密度,切实做好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抽检的不合格食品的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并立案查处,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我局加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加大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和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的快速检测力度,确保对集贸市场食品的快速检测每日不少于1次,对散装食品的快速检测每周不得少于2次,20xx年我局共开展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64余次。

3、积极配合市局开展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对经过抽样检验依法确认的不合格食品和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过期食品及有问题的食品,我局依法查处,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对退市后的食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监督,应该销毁的要坚决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今年,对抽检不合格批次食品,全部立案查处,目前结案起,罚没金额共计万元。

(四)严格履行先行赔付承诺,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购假工商先赔”工作。一是开展“食品购假工商先赔”的宣传工作。我们采取工商部门主导,食品经营主体协作的办法,制作宣传栏、挂横幅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积极性,做到了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同时也增强了食品经营者自律意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今年挂横幅x条,发放宣传单450份,制作宣传栏二块。二是认真落实购假先赔的承诺,要按照程序进行赔付。20xx年先行赔付问题食品申诉案件4起,赔付金额140元。三是要积极做好购假先赔中“问题食品”立案查处工作,对4起消费者申诉问题食品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已全部办结,处罚金额为0.42万元。

(五)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管理,严把主体准入关。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市局确定的“一审、一查、一核”的要求,优化服务,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积极做好《流通食品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局累计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185份。20xx年下半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为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变更含乳制品经营者105户,占销售乳制品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总数94.6%。

(六)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环境。

通过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检查,特别积极推进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分片分段逐户落实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责任明晰、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我局将日常巡查监管的内容按照市局的要求,以列表的形式进行细化,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巡查规范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针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和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不同业态和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管、食品分类监管等结合起来,加强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将巡查记录纳入经营者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今年,我局开展食品类专项整治行动38次,查处违法经营食品案件立案起,已办结25起,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获、销毁假劣食品价值0.12万元,通过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行为。

总之,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克服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的侥幸麻痹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增强监管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又快又好服务。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了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局按“三抓手”要求,切实强化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提高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企业整改。二是加强企业生产档案记录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原料来源索证、进厂检验等原料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合格,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三是严禁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预警和预防。四是督促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把关,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我局重点加强节日热点食品的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对饮用水、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100家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检查,并接受广大市民的'投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了节日期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让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过得安心,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局在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一是及时掌握本地小作坊关、停、并、转,实行动态监控,严防不具备基本安全卫生条件的小作坊死灰复燃,不断加强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制度。二是严防食品小作坊因节日食品热销,粗制滥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的排查,杜绝死角,严防个别恶劣行为影响整个地区食品安全形象。三是加强检查xx市非法加工户加工腐竹、收购户违法收购分装腐竹,并且要在节前进行一次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两节”期间共关停了20多家无证食用植物油生产小作坊,查处了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力的保障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增强了群众的消费信心。

我局进一步实施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节日热点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腐竹、饮料、茶叶、果脯蜜饯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进行了抽检,共xx个批次,抽检结果全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两节”期间,我局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实行每日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严肃值班纪律,严防脱岗,确保通讯畅通。预先安排骨干人员随时待命,并在交通、通讯、应急检验等方面做好保障准备。

满堂红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我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下面将具体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领导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召开会议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成立组织设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实施方案。

8月5日乡政府召开了满堂红乡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工作会议,参加人员有乡人大主席团成员及各代表组负责人、乡全体机关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从事食品销售加工的业主,共3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乡长吴天海主持,主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乡长武占华同志在会议上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满堂红乡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方案”,乡党委书记田春澍同志对“食品安全法“落实情况作了强调讲话。会上同25个单位和业主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二、注重宣传教育,保证食品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8月6日至7日对满堂红乡沿街的商家发放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资料300余份。另外督促学校在校园里办了校园橱窗和板报。

的十家子奶牛小区、梓馨牧业、三和牧场等三处奶牛养殖小区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了他们的挤奶车间是否封闭运行,送出去的鲜奶是否达标,是否有鲜奶收购许可证,对从事奶业生产的人员是否有身体健康合格证,检查了他们的饲料是否有生产合格证。

三、对存在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治。 乡畜牧部门配合县动检人员对乡里的三处养牛小区于7月20日进行了布病检查,检出病牛27头,8月26日乡长吴天海、副乡长常占林亲自带领乡里全体防疫人员配合省市县动检人员,对所有的病牛进行了捕杀,焚烧,深埋。

8月30日,主管乡食品卫生工作的副乡长武占华同县服务业局等部门的同志,对我乡境内的生猪屠宰进行了检查,设立了专人检疫,准备设立定点屠宰。

四、加强执法检查,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月2日,乡里食品安全工作组成员对人员比较集中的中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学校周边的饭店、食杂铺和摊点小吃,检查他们的证件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所经营的食品是否有合格证、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是否在保质期内。

满堂红乡人民政府

2011年9月20日

各位棠委、各位代表:大家好!

食品是人类生活之本,食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基本保障。年初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我县实际,多措并举,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全面实施排查建档、监督抽查、市场准入、企业巡查、执法整顿五项措施,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呈现良好的态势。现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6家,共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30个,共涉及,粮食加工(大米、杂粮)、食用植物油(核桃油)、调味品(食醋)、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酒类(葡萄酒、白酒)、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代用茶、食用菌制品等九种产品,其中,肉制品企业6家,粮食加工企业6家,饮料企业5家,炒货食品企业3家、酒类企业1家、植物油类企业1家、代用茶企业1家、调味品企业1家、白酒企业1家、食用菌制品企业1家。

此外,食品生产小作坊105家。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根据市局和县食安办2017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二是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三是制定了2017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其中包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计划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为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一是局长与分管局长和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监管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二是县局分别与食品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提高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巡查计划,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定期进行了巡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食品生产检查整改通知书,并监督企业限期整改。四是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食品违法行为;五是强化食品抽检工作。今年上半年对肉制品、糕点、饮用水等产品进行了145批次的抽检,抽检合格率达93%,对7家存在问题的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县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确保了食品安全。

《满堂红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