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大全5篇)

时间:2023-09-22 13:36:04 作者:碧墨 2023年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大全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篇一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和《^v^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1.拍卖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

6.存放地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合同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方式::[1]估低价拍卖[2]估高价拍卖[3]无估价拍卖[4]标卖

第五条拍卖期限: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附件:有关拍卖物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影印件共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拍卖人(签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营业执照:

签约日期:

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篇二

1、 撤销中级人民法院()x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

2、 确认自书遗嘱有效,按遗嘱进行继承。

事实与理由

原审判决以立遗嘱人即自书遗嘱难以确信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不予认定该遗嘱效力,该判决是错误的。

第一,原审认定该遗嘱的形式合法,那么自书遗嘱在什么情况下会无效?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一份形式合法的自书遗嘱,只有在受到胁迫、欺诈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所立才能认定为无效,无锡市中院未认定存在上述事实,却在判决中以该遗嘱存在疑点为由否认其效力,没有法律依据。

原审判决中的事实认定存在的第一点疑点:“从代书遗嘱订立至x5年2月12日,共十余天,期间王二并未对有任何不当行为,而……王大对确有不孝行为,反而以后一份遗嘱改变原来的遗嘱,指定遗产归王大一人继承,与常理不符。”申请人认为改变遗嘱是人之常情,不存在与常理不符之处。法律没有规定必须有法定事由的出现才可以变更遗嘱,正因为人们经常改变自己的想法,法律才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可见实践中改变遗嘱的情况是普遍的。

判决中事实认定的第二处疑点:“自书遗嘱由一人独自完成,并无其他人在场,而从遗嘱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及文字表达看,与文化程度不相符,在遗嘱改动处按指印,更须具有相当的法律知识和职业习惯的人才会有此意识,一人难以独立完成。”遗嘱确实有严格的形式要求,遗嘱的订立,无论是接受他人指导,还是照抄他人,都不违反法律规定,不用说小学文化的农村老太太,就是较高文化程度的人也不一定知晓遗嘱的形式要求,可以说大部分有效遗嘱都是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或者依据范本所立,实践中律师经常指导他人立遗嘱。书写遗嘱,完全可以借鉴他人的范本,也可以从其他途径得知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无论其从何处获得指导,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没有影响,因为没有证据证明立遗嘱时受到他人欺诈、胁迫,在没有欺诈、胁迫情形下所立遗嘱,不能认定违背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一个案件事实的认定,不能抛开有力的书证,仅凭法官的常理来判案。法官的怀疑不能否定书证,如果这样,证据规则就没有任何意义。并且在本案中,法官听信证人证言,以情感代替法律,做出了违背事实和法律的判决,这样的判决只能是错误的。

自书遗嘱不可能是在受胁迫情况下所立。放弃治疗从医院回家,明知自己已在等待死亡,此时,任何东西都无法对她产生威胁,一个已知自己死期的人不可能害怕任何胁迫,因此胁迫在本案中不存在。自书遗嘱也不可能是在被欺诈的情况下所立,从立自书遗嘱到死亡,这期间有四十多天,如果这份遗嘱违背其真实意愿,那么她完全有机会,向守在她身边的亲人包括被申请人说出自己真实意愿,并变更遗嘱,而没有这样做,唯一的原因就是自书遗嘱是她的真实意愿。根据常理分析,十多天前在众多娘家亲人、女儿、律师、见证人的影响下,所立的代书遗嘱才是违背其真实意愿的,因为该代书遗嘱从法律效果来看与法定继承无异,本属多此一举,那么被申请人为什么要求立这份遗嘱呢?就是因为它有违一个农村老太太的家产传子根深蒂固的观念,所以在没有无人干扰场合,立下了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自书遗嘱,并将它交给申请人保管,对这份合情合理合法的自书遗嘱的效力法院没有任何理由不予认可。

原审判决中采信与被申请人有隙的亲人的证言,认定被申请人对立遗嘱人不孝顺,从而不予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申请人与某些亲戚有些矛盾,中间的是非恩怨很难说清,不能简单地判断谁是谁非,仅凭这些人的证言不能认定申请人不孝,退一步说即使申请人不孝,也不能因此否定申请人母亲的自书遗嘱的效力,这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申请人确实不孝顺,其他继承人可以请求剥夺其继承权,而本案显然不是剥夺继承权的案件。

申请人尽到了一个穷困农民为母亲应尽的职责,为了给父母看病,申请人债台高筑,难以想象一个为了给母亲治疗绝症到处求人借钱的人会被人称作逆子,申请人独自一人带癌症晚期的母亲去南京肿瘤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看病,在这期间这些做证的亲戚没有一人给予任何帮助;申请人每隔一天为母亲充一次氧气,怎么可能会去关氧气瓶的阀门?从申请人提供的医疗费用单据、借款单据不难看出,申请人即使说不上孝子,但也绝不是证人口中描述的逆子,现在却还要被这些亲戚诬蔑为不孝,这令申请人实在伤心,气愤难平。

综上所述,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和实质要求,关于自书遗嘱无效的情形——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欺诈、胁迫或无意思表达能力等情形均没有证据证明,原审判决也没有认定上述事实,只是含糊其辞地否定其效力,因此该判决是错误的,请求贵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纠正原审不当。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篇三

拍卖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合同法》和《^v^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愿就下述拍卖物委托拍卖人依法公开拍卖:

第二条拍卖物的交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拍卖物的估价和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拍卖期限: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拍卖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拍卖人可随时向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委托人不得拒绝。

2、委托人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3、委托人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拍卖人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负责。

4、委托人应向拍卖人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拍卖人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

5、委托人应按成交总金额的__%向拍卖人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由拍卖人从拍卖所得价款中扣除。

6、拍卖人应对拍卖物的底价保密,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参加竞价;亦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拍卖。

7、拍卖人对其占管的拍卖物负适当保管责任,并应将拍卖物的变动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确因拍卖人的过错而造成拍卖物损失的,由拍卖人负赔偿责任。

8、拍卖过程结束,拍卖人在收齐全部应收款项后,应于7日内通过其银行帐户,将拍卖所得价金一次全部付给委托人,不得延误。

9、对需要征税的拍卖物,由委托人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10、拍卖成交后,由拍卖人按成交价金开给竞买人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收据。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向他方按拍卖物底价的%支付违约金。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时,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篇四

委托人(甲方)

拍卖人(乙方)

根据《^v^合同法》、《^v^拍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标的

(一)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依法拍卖如下拍卖标的: ,〔见《委托拍卖标的清单》(附件1 )〕。

(二)甲方保证委托拍卖标的是甲方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见《委托方交予拍卖方的证明材料》(附件2)〕。甲方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条 拍卖标的的保留价

(一)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甲方确定后填写(见附件1)。

(二)保留价需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 拍卖标的的鉴定、评估

(一)拍卖标的需要鉴定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鉴定。

1.由乙方自行鉴定。

2.委托其他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 方承担。

(二)拍卖标的需要评估的,由 方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的保管

(一)双方约定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拍卖标的交给乙方,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二)保管地点: 。

(三)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于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 日内取回拍卖标的。

第六条 拍卖标的的展示

(一)乙方应于拍卖会举行日前 日展示拍卖标的。

(二)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拍卖标的展示期前将拍卖标的状况制作清单、图片和实物小样等封样资料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拍卖成交标的的交付

(一)拍卖标的由甲方保管的,甲方应在乙方收到买受人款项后 日内凭乙方的有效凭证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二)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乙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将拍卖成交标的交付给买受人。

第八条 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成交,委托方按照成交价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未成交的拍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因拍卖产生的实际费用。

第九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

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交齐价款,委托人和买受人产权过户或成交标的交付手续办理完毕日 内,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的成交价款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

(一)因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按《^v^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执行。

(二)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五、六项履行。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对保密事项的约定: 。

第十二条 保险

双方对保险事项的约定: .

(一)甲方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

(二)拍卖开始前,甲方有权撤回委托,但撤回时应向乙方支付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予以赔偿。

(三)委托拍卖标的鉴定或评估的结论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乙方有权要求变更。甲方不同意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拍卖会现场竞价达不到保留价时,甲方可降低保留价继续拍卖。

(五)拍卖流拍后,甲方可连续变更保留价再次拍卖或者撤回委托。

(六)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不得将本合同所载标的另行委托他人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需承担乙方损失。

(七)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拍卖标的委托他人拍卖;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不得低于拍卖保留价成交。

(九)当拍卖活动或委托拍卖标的出现法定中止情形时,乙方应当中止拍卖。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拍卖,拍卖时间和期限另行约定。

(十)拍卖成交的,乙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拍卖结果及相关事项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拍卖未成交且拍卖标的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取回拍卖标的的,应向乙方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保管费,保管费为每日 元;逾期 日,乙方有权提存。

(二)拍卖成交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或者甲方交付给买受人的拍卖标的与拍卖前展示的不一致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追究乙方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 乙方因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赔偿金额: 。

(四)乙方低于拍卖标的保留价成交的,应补足成交价与保留价之间的差额,并按下列方式处理: 。

(五)拍卖成交后,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拍卖成交标的未实现交付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逾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日 元的违约金。

(七)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3.本合同一式 份,当事人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房和中介签买卖合同篇五

申诉人:××市××食品商店。地址:× ×市× ×路××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经理。

被申诉人:××市×

法定代表人:×× × 职务:经理。

申诉人因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法经字( ××)第×号判决,特依法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请求××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申诉人诉××市××贸易公司因经济合同纠纷致使申诉人遭受经济损失一案,要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作出合法、合理之判决。

申诉事实和理由:

中诉人与被申诉人之间因经济合同纠纷一案,经××市× ×区人民法院审理,该院于××年×月×日给当事人这达了×法经字(××)第×号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裁定如下: .

1.原告(即本案被申诉人)××市××贸易公司,将6560千克的工业奶粉退还给被告(即本案申诉人)××市××食品商店;被告于××年×月×日前,将35 250元货款返还原告。

2.被告赔偿原告差旅费l85元、鉴定费480元的经济损失(与上项同时给付)。诉讼费430元由被告全部负担。

申诉人认为,以上裁定是有背于事理的,是不公正的。因为上述调解书中载有这样一段关键的事实:“原告在拿到被告提供的化验单后,又经××市卫生防疫部门的检验允许,将此工业奶粉转售给××冷饮厂。调解书中这段记载与一审原告提出的“经济起诉状^v^记载完全相同。由此可见,本案中申诉人发到被申诉人处的工业奶粉是经过××市卫生防疫站检验认定为“作为工业奶粉可以使用”的合格奶粉,而不是不合格奶粉。据被申诉人自称:被申诉人收到发货的时间是××年×月×日(见起诉状第×页第×行),于同年×月×日(见起诉状第×页第×行)送样品到××市卫生防疫站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工业奶粉可以使用”(见起诉状第×页第×行)。事实充分证明,申诉方售给被申诉方的工业奶粉是完全合格的。

××年×月,被申诉方则根据××市卫生防疫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单,以检验合格为证据,又将这一批工业奶粉顺利转售给××冷饮厂。但是,当该冷饮厂将此工业奶粉用于加工生产冷饮食品并且在已经使用670千克后,于 × ×年×月×日再次送样于××市卫生防疫站进行检验,此次的检验结果却为“不合格^v^。于是,××市××贸易公司便于l9××年×月×日起诉于× ×市××区人民法院。

因此,申诉人特要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撤销原判,对本案重新审理,作出公正的裁决。并要求通过人民法院追回× ×市××贸易公司无理纠缠给我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 ×市人民法院

申诉人:××市××食品商店(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章)

××年×月×日

·本申诉状副本2份。

·原审民事调解书复印件1份。

·书证4份。

经济纠纷申诉状的结构和写法与经济纠纷起诉状基本相同。

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五点:

1.标题应标为《申诉状》或《经济纠纷案申诉状》。

2.因为申诉状是针对原审法院判决、裁定有误而要求复审改判的,所以状头可不写^v^被申诉人^v^一项。

3.尾部送达法院应写原审人民法院院名。

4.具状人应称^v^申诉人^v^。

5.附项应附上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的原件复印件。

1.对申诉的事实务必求全、求真。原审裁判如果不是依据全面事实裁判的,申诉状应从案情事实、原来的处理经过及处理结果进行归纳叙述,阐明对原审裁定的不当之处。

2.要实事求是。对原审裁定中对的、属实的处理,应承认其恰当而不应反驳,做到实事求是。

3.尽量列示例证。应将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物证、书证等在申诉状里明确列示,并加以说明,以实证服人。如能提供有助说明申诉事实的新证据,将更具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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