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模板6篇)

时间:2023-09-21 07:30:56 作者:QJ墨客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模板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或总社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女)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乙方书面申请,甲方经过实地市场考察,及对其人员素质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地方)成立________________。加盟享有字号使用权及________发行权。甲、乙双方应明确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必须负责乙方开业前的宣传策划及提供图书配送信息,供乙方参考。

二、甲方必须负责乙方的店容店貌设计,让乙方与各读保持统一的连锁模型。

三、甲方必须在乙方开业后的初始阶段,帮助乙方提供经营上的指导。

四、乙方应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企业法律责任,不得泄漏在经营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应维护声誉,保护________知识产权。

五、乙方在经营上应遵守总社的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方式的一致性。应与各分社保持联系,友好合作,共图发展。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总社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字号或变更经营场所及更换________。否则由此对社会及甲方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_______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________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随意更改总社规定的服务价位,否则甲方有权制约乙方。

八、乙方必须在每月底向辖区负责人汇报经营情况。

九、此协议未尽事宜,以后续签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二份,总社(或总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章(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章(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二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_合同法》、《_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二.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

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选择中标人;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8.委托人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9.委托人监督中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由委托人先行代为支付,再找中标人追偿。

10.委托人在开标前,不得自行开标,否则责任自负。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6.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8.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11.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 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 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2.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的招标代理咨询费壹万元,由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的7日内支付。

六.若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以书面文字签署补充协议解决。

七.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 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二份,受托人一份。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三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授权方名称:______卫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期限: _________________年

授权频道名称:______卫视电影台频道 被授权用户种类:批准接收单位

用户所在地区:^v^ 节目语言: 英语和汉语

所用卫星名称: _____号卫星 传播方式: 连续直接播出

被授权媒体:闭路电视系统 授权性质: 非独家性授权

被授权终端数: _____间 付费周期: 按年度付费

(以协议签署之日为计)

每间每年单价: _____元人民币 预先或押后付款: 预付

付款货币种类:人民币 年度协议金额:______元人民币

附加条款

1、如授权方确信__________卫视电影台频道中任何节目片段的播放可能或是将会侵害他人权益,应有权临时撤消该节目或是通知被授权方采取措施,防止这类节目的转播。

2、授权方保留未言明授予被授权方的有关__________卫视电影台频道的一切权利。被授权方不得录制,复制和传播__________卫视电影台频道节目,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被授权方同意,对于被授权方违反协议所造成的损失,授权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授权方的利益将不受损害。

4、本协议一经签署,在协议的有效期内,被授权方不得提出解除协议,协议到期时,被授权方如果决定不再续签协议,必须提前至少九十天通知授权方。

5、 __________卫视电影台频道是卫星加密频道,需要专用解码器以接收和转播。授权方同意向被授权方提供一台专用解码器。

6、本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及附件,是授权方和被授权方共同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一经正式签署,双方都应严格执行。

授权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签字: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四

甲方:

公司地址: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xxx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保证存入甲方指定银行或支付宝账户

户名:

卡号:

建行:

工行:

农行:

支付宝帐号: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1、承包期限:商定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承包费用:从承包开始起第一年每月6000元,第二年每月5000元,从第三年开始,每月4000元。收取方式为现金。

3、下次承包费用应提前缴纳,如遇特殊情况应告知甲方,协商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负责机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7、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任意更换、变动机器,如有改动须经甲方同意,损坏部分应给予修复或赔偿。

8、承包期内,水、电、暖气费由乙方负责交纳。期满前要交清上述费用。

9、承包期内,乙方负责交纳各种经营税、费,负责治安及防火工作。凡因治安、防火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负,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加盟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篇六

地址: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v^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就在 省 市开设加盟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的权利

倡导经营“聚浪”连锁专营事业,并拥有“聚浪”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在各个城市设立连锁店;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有关的市场反馈信息;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调整。

2. 甲方的义务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在适当的时候,将提供800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

乙方会议条件成熟,甲方有义务到乙方扶植市场(专家讲座等)。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的权利

经甲方授权方可拥有 “聚浪”商标和“聚浪公司”名称的使用权;

乙方享有本区域内各区县级连锁店市场开发权和管理权;

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培训;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有权接受甲方的指导进行经营活动;

购进标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乙方享有甲方按规定给付的物流津贴。

乙方有权对其区域内的区县级连锁店进行管理。

2. 乙方作为“聚浪”品牌连锁店的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乙方认同“聚浪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聚浪”品牌连锁经营的

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申请开设的区县级连锁店和产品的推广、市场开发工作;

依照甲方的标准维持本区域内连锁店和区县以下连锁店的结构及形象;

连锁店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

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积极地协助总部拓展连锁经营活动;

执行“聚浪公司”连锁经营“聚浪”品牌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一个以

中华养生为内涵的品牌店;

不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和更名。

在装修方面,必须参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不准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产品或仿制产品;

每周必须如实上报销售业绩;

乙方有责任指导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的业务拓展、指标考核,传达“聚浪公司”

有关业务精神,对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业务培训。

第三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1. 甲方的商标应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 商标的使用权限

在连锁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设计统一形象制作。

凡带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对商标进行加工、制作、使用。

在广告方面,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运作。

第四条 进货与运输

1. 关于进货的规定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

乙方首期进货按零售价的5折价格购货【不含产品配套资料,详见《展业资料报价表》】,

购货金额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以此给乙方作为市场周转支持,但不计业绩,二次

进货享受五折,当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连锁店时,上级店永远享受下级店进货款的5% .

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

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3至7

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所有连锁店的市场销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格销售。

2. 货物运输

货物的运输方式为汽车、铁路两种。

货物送达地点是按距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达

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往本辖

区内各专营店及会员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公司予以解决。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书面传真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五条 业务管理

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2. 乙方必须在前三个月按以下计划完成月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额每月不能累计计算。

第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1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第二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3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第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5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业绩

3.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额的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连锁店,同时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经营权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经营的资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贴;物流配送经营由新设的连锁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所有各区县连锁店的物流配送由该市连锁店或甲方指定的连锁店配送,物流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市只设一家市级连锁店,以保证各连锁店物流周转和运输。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贴按业绩额的120元/套计算(两项物流津贴不能重复计算)。

6. 物流津贴以自然月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七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次月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

第六条 连锁店的租赁与有关费用

1. 连锁店的房屋租赁

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连锁店总面积必须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

房屋租赁协议书以乙方名义签订;连锁店的房屋租赁开办及经营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 连锁店的装修

乙方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参照甲方的vi标准装饰,装修费用乙方自理;

连锁店的装修统一由甲方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始营业。

3. 连锁店证照的办理

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工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办理合法执照所需的证明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七条 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1. 在本协议签订六个月后(含六个月),乙方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办理移交给甲方有关证照和其它资料的手续,同时取消其连锁店的资格。

2. 已购进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进货时间的两个月内可按照进货额的50%换货(具体的换货条件和要求详见《退、换货制度》),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责。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

第八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 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标及带有“聚浪”的标识;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设备,文件及授权牌及执照等物品;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八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作出对“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签,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公司入档一份,教育部及市场部各执一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志愿加入“聚浪公司”连锁店的申请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因甲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3.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签约地: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

2. 本合同诉讼地:郑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须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有效。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释权归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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