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安全生产评估报告(通用23篇)

时间:2023-11-25 16:45:56 作者:MJ笔神 三年安全生产评估报告(通用23篇)

生产是劳动人民创造财富、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础。以下是一些与生产相关的市场分析和调研报告,供大家了解市场动态和趋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贵州省、铜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有关部门(党组)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专题专栏,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县安委会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中共铜仁市委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有关部门(党组)负责,以下均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坚决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发生;加大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努力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防治工程,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到 2022年全县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停退出。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2022年底前,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个以上。建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遏制煤矿事故、降低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是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现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五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六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七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整治。消防: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县教育、民政、文体广电旅游(文物)、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到2022年底前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森林防灭火: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沿河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大力推动森林消防专(兼)职队伍建设。(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公路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努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努力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水运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邮政: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中国邮政沿河分公司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上交通:加强辖区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码头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建设。(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城市客运:加强交通运营管理,健全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渔业船舶:强化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和船员不适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防范化解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水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落实燃气工程按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及工贸行业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努力到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工贸行业企业:一是严格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压紧压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二是按照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进一步摸清搞准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三是持续推进工贸行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四是深入开展冶金煤气、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工业商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完善监管部门民爆生产销售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外部安全距离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做到一人一档。实施民爆行业无(少)人化专项行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县工业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单位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客运架空索道和涉氨、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县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和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旅游安全整治。强化旅游安全联合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满意旅游行动和涉文涉旅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加大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针对沿河旅游的风险特征,推动加快文化和旅游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立旅游医疗与安全急救、旅游危机管理与游客反应快速应变双重旅游救援系统。依托“行游贵州”旅游安全预警提示系统,加强对游客的预警提示和信息发布。研发“互联网+安全”管理模块,建立完善旅游安全生产智能监管平台。(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乡村(农村、农业园区、饮水)安全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乡镇站所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园区:一是完善农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业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二是规范农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农业园区项目准入把关,强化农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三是开展农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农业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四是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夯实农业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按职责分工负责)。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沿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地质灾害防治。积极配合重点区域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和县城所在地、重点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全面夯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基础,扎实抓好已建成的隐患点自动化监测点运行和维护管理,努力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稳步提升地质灾害技防能力;完成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有效提升全县防灾减灾水平。(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等,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县推广。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2022年12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安委办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何支刚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田兴国任常务副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适时进行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规章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

(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资金,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乡镇(街道)、重点行业领城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互联网+安全监管”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安全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安全发展示范等建设。县级专项资金设立及管理具体由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研究提出经费管理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努力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强化安全风险预测预警能力和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出台政策措施,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

(四)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推进“互联网+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督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和自然灾害防治的督导。县安委办、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六)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样规格及规模的以内保、安全为主的工作会议,实属罕见,足以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内保及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旨在请与会各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务实有力,齐心协力维护好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稳定,以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会议安排,我先就单位内保及面上安全生产工作讲些意见,一会儿李县长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张鹏同志通报了我县单位内保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了很好的建议。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内保工作的责任感。今天之所以要开这个会,是因为当前的安保形势很不好,天天都有事。从国际看,敌对势力的渗透、邪教的煽动、西方的和平演变、一些国家的中国威胁论抹黑中国、丑化中国,加之大安全、大战争擦枪走火随时都有可能,可以说外面的形势很严峻。从国内看,暴恐事件、极端事件、安全事故、利益诉求事件不断增多,维稳形势不容乐观。从县内看,各种矛盾纠纷屡排屡有、屡解屡有,历史问题、权属纠纷、“三线”建设、石泉水库建设、“一平二调”、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处于爆发期,多年积案信访增多,平衡各种利益诉求难度加大,加之流动人口流窜作案、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单位内保严重缺失,保卫不保,内卫不卫,安全不牢,管理不善,漏洞百出,隐患丛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我们分析形势,看清问题,充分认识当前安保维稳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复杂性,目的是让大家高度警觉起来,只有警觉才能重视,只有重视、真重视才会全力以赴抓好工作。因此,各内保单位要摒弃“一阵风、一时冲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想法,抵制一紧一松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预防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态度,把内保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步抓,扎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充分准备,坚决防止暴恐案件以及有影响的极端事件在我县发生。

(二)抓住重点,消除隐患,确保工作抓到实处。抓内保安全,要突出重点,我看重点是人身、单位财产、档案资料、车辆、办公秩序。要围绕这些重点,搞好隐患排查,看哪些是薄弱环节?哪些还没到位?具体说,就是要做到“四防两值三到位”。四防:即防火、防盗、防责任缺失、防安全事故。防火方面,各单位、社区都要随时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用火、用电知识宣传,严防因用电线路老化、燃气使用不当以及冬季取暖引发火情;防盗方面,各单位及家庭都要做好贵重物品、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防责任缺失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使单位内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防安全事故方面,要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两值:即值班、值守。重点内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和纪律,长期坚持做到24小时值班,特别是单位重要档案、金融单位的金库必须全面落实安防措施,把门卫配齐、保安配强、设备配足。三到位:即制度规范到位、工作监管到位、人员设施配备到位。要把那些有操作性、管用的制度坚持好,尤其是各村、社区、小区要有群防队伍,重点单位要有专业保安、必要的防护设施、现代监控设施、合格报警设施,以备监测监控,超前控制,做到漏洞早发现、隐患早整改、问题早根除。

(三)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平安无事。强化领导首先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县公安局是全县内保安全的牵头主管部门,各镇、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镇、各单位要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建机构、成立队伍、建立机制、保障投入,各自抓好本单位内保工作,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重心下移,亲自对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稳定。

借此机会,强调一下配合做好“两率两度”调查工作。“两率两度”,即全县社会治安人民群众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政法干警人民群众认可度、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这是省上启动的一项民意调查,调查号码为“02912340”,调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这将关乎石泉的对外开放形象,请各镇、各部门领导带头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站在提升石泉美誉度、知名度的高度来配合做好调查,如实回答调查内容。客观的讲,近几年来,全县政法机关在平安石泉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警务改革创新、侦破大案要案、预防刑事犯罪、打击入室盗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发案减少、秩序良好”的效果,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我们要将这些成效真实的体现到调查当中。

(一)常讲警钟长鸣,常提头脑清醒,常明面临形势,常说常抓不懈。我们大会小会都在讲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家可能都听疲了,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要讲。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始终是我们珍爱生命、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来不得半点松懈,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对安全生产的任何一个细小环节,都不能丝毫放松。我们经常讲,抓发展是政绩,那么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政绩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政绩。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安全不生产,一切生产必须安全。抓安全是应有职责,是工作尽责、对人民负责、对全县大局负责的具体体现。在这里,还是要讲不抓安全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出了事是渎职。现在的社会监督和上级问责都是很严的,一个地方稍微出点事故,媒体一炒作,就会给全县、全市、乃至全省造成不良影响,监督问责就会随之而来。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该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否则,出了事,轻则“掉帽子”,重则“戴铐子”。

(二)抓重点带全面,无一遗漏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凡是有生产、有经营活动的场所、有人为活动的地方都有安全隐患,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多次在会上讲,前段时间,开展了几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持续开展。一要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因为我县是山区县,地理条件特殊,有两个大型库区、两条国道,又是旅游大县,人流量大,任何时候都要毫不松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以治理黑车、农用车载人和客货运超载超限超速为重点,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管控,加强驾驶员从业资质认定、车辆运营检查、车辆强制保险和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二要狠抓工矿企业安全。要以整顿和规范工矿企业生产秩序为抓手,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督促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尤其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隐患的企业,要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到位。三要狠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深入宾馆、酒店、歌厅、商场、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隐患,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装备配置,从根本上消除事故源。四要狠抓建筑施工安全。以整顿和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为重点,加大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行为。五要狠抓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和超量储存场点,切实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六要狠抓水质和水上交通安全。要以防范水上事故和水质污染为目标,深入开展渡口安全管理、水质安全监测和水上航运专项治理,禁止无证和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船只从事水上运输,依法从严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客运船舶超载和农用船舶、渔船非法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七要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重点加强天然气、液化气、加油站等重点行业以及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证工作,从严规范生产经营和储存运输秩序,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泄漏、污染、爆炸等事故发生。八要狠抓食品药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以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重点,提高生产经营者素质。九是狠抓汛期安全。汛期未过,难保不发生秋淋,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要不定期检查防汛值班情况、工作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执行好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有效防范事故和灾害。十要加强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三化”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全面构筑严密的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全面、全员、全程可控的管理目标。各镇、各部门要按照《xx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4〕32号)明确的“三化”建设目标任务、时间安排、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等要求,在10月底前构建县镇村三级监管网格,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类监管责任三个基础台账,并通过开展企业危险等级划分,逐步推进企业安全评估和标准化工作,大力加强行业直管专业素质教育和能力保障建设,切实落实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精细化和专业化工作要求,全面实现政府安全监管组织机构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化、横网纵网立体化、责任人员实名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强化检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环节就是三个方面:第一、抓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心中有数。第二、抓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落实整治工作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一些整治难度较大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积极创造条件整治,并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第三、抓监督问责。现在的监督很严,有上级的监督,还有社会的监督,我们出台的《xx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个一律规定》是最好、最管用的制度,关键在抓好落实,就是要经常性开展检查,查漏洞、查问题、查责任,要用“十个一律”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用严格问责来倒逼责任落实和工作到位,这也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具体要求。因此,各镇、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任何事故。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请涉及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镇抢抓8、9、10月黄金时节,扭住不放,抓紧推进。特别是有问题的要如实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以便县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问题浮在面上而得不到及时解决,延误工作。

二是农村产业建设。各镇、村要对照年度产业建设计划,搞一次回头看,工作推进慢的要抓紧推进,迎头赶上,争取完成计划目标。

三是扶贫攻坚工作。今年的扶贫工作起步早、开展好、推进有效果,但与年度目标任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推进。当前,临近开学了,要把困难大学生助学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好相关政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正常入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22/t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

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

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

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22/t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

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

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

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

联系人:田逶岭,联系电话:0431—82003160,邮箱:jlnyaq@。

石甲成,联系电话:0431—80765202,邮箱:sjc841@。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定期修订完善。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工作总结。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三年整治工作,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首都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xx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专班负责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飞担任,专班领导成员:xx、xx、xx、xx、xx、xx、xx。成员单位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处、房屋安全设备处、工程质量处、建筑业管理处、建筑市场处、科技村镇处、消防验收处、保障房建设处、房屋租赁处、物业处、监督总站、执法总队、物业指导中心、房屋安全事务中心、造价处、招投标中心、信息中心、节能建材办、科技促进中心、科研所,各区住建委(房管局)。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在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统筹推进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明确的整治任务,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

专班办公室设在施工安全管理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2.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研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部署应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

3.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市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执法检查,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领域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4.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企业参与监管模式,健全市区监管体系。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5.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完善事故查处机制,严格落实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

6.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打击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暂停执业等处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7.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和技术服务,研究拟定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和抗震节能农宅建设等相关政策。

8.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1.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督促所有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和安全问题治理等工作。

2.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制定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规改造为租赁住房的政策。

4.改造房屋用于租赁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

5.指导各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xx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机械设备、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3.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三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施工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

5.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题。

1.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和工作目标,深入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按要求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组织编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隐患目录,做到与执法检查标准融合互通,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为隐患排查挂账、治理销账、统计分析提供依据。

3.大力拓展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深度和广度,逐步实现与市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数据贡献、互联互通,做到自查自改,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4.探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安全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运转,健全完善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聚焦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风险集中住宅小区,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xx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

(六)地下空间安全整治。

坚持属地和产权人(使用人)共同负责,各级政府分级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计划管理+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实现全市市属地下空间违规住人的动态清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底前)。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部署三年行动工作,全面梳理整治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目标任务清单”,明确需要完成的整治任务及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

(二)排查整治(20xx年6月至12月)。

各有关部门结合发生事故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进行细致摸排,依托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或“双控平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动隐患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xx年)。

年初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难点问题采取通报、约谈、函告、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切实解决一批重大安全问题,推动建立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制度措施。

(四)巩固提升(20xx年)。

检查评估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20xx年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认真抓好部署落实,高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工负责,整体作战。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编制“目标任务清单、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时限,建立时间表、路线图。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三)提高效率,及时报送。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任务,与各自行业领域各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有效衔接,作为推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契机。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与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保持工作沟通,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整治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度节点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要总结评估整治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牵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明确、协调一致、运转高效,及时推进工作落实。专班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抽查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组织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促进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不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分级管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班组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电网、发电、大坝、工程和网络安全问题整治,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有序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推动党员干部全面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营造专项整治工作浓厚氛围,xx镇“三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xx镇成立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站股室负责人、行政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落细落小工作职责,确保此项工作上下有人抓,里外抓得紧。

二是全域开展宣传,推动工作落地。xx镇通过微信、安监qq群、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显等方式开展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镇干部、企业主体、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整治工作落地。并于8月10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干部、9个行政村村两委人员开展知识测试活动,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三是深入开展排查,做好隐患整治。适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农村消防、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查出的安全隐患,为构建平安和谐xx打下良好基础。xx镇多举措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根据省、州、市统一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xx镇从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密切部门协作、开展执法检查四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工作组成员,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领导,保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领导小组下各个专班,负责本行业系统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由镇安监办牵头,制定不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按照“三管三必管”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牵头人,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各分管领导、各部门,确保工作有抓手。

三是密切部门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在工作方案制定印发后,有安监办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共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极大地保障了xx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

四是开展执法检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本行业领域范围内执法检查工作,对于发现存在的隐患,要求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定期查看工作整改情况,直至销号,确保工作整改到位。

通过各项工作开展,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xx镇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总体向好,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促进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不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分级管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班组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电网、发电、大坝、工程和网络安全问题整治,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有序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各科室: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x。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定期修订完善。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进行专项排查(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汇报下**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良好开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区实际,形成了“1+1+2+21”模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市建设、消防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深入推进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聚焦各自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短板、风险隐患,对应制定有力的整治措施,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建立问题隐患清单41项,制度措施清单41项,按照横竖两条线,在摸排基础上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区、镇街、村居三级属地管理主体,二是明确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两个部门监管责任主体,三是明确每个监管对象的责任人,四是明确监管对象风险类型),实行分级分类精准监管。确保做到专项整治因地制宜、取得实效。

三、深入排查,强化执法。各镇(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钢铁冶金、涉氨制冷、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21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清单化排查梳理我区各类安全隐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深刻汲取山西襄汾“8.29”重大坍塌事故教训,召开农村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会议,共摸排各类场所**家。今年以来,全区已累计检查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个,整改率达到95%,立案30起,挂牌督办企业6家,暂时停产停业6家,罚款**万元。

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通过设立整治行动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播放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片等方式,强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截止目前,累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0余条,在全区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统筹调度,严格督考。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考核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月一检查、一月一评比、一季一通报,评比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周报制度,督促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周推送一条工作动态,按月、季度、年度报送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进度表,有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总之,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对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专题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安全生产评估报告模板范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贡山县运政管理所所印发的贡山县交通运输局[20xx]26号文件《贡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我公司积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全体驾驶员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的部署,要求安全小组立即组织安全员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排除隐患,不留死角,要按照_抓早、抓紧、抓好_三原则,坚持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_的方针,统一思想,管理人员要居安思危,以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为职责。出租车从业人员以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让从业人员认识到_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_。只有从思想深处形成一道共抓安全的统一战线,才能挖出车辆运营当中隐藏的各类安全隐患,明确主体责任和驾驶员的关键责任的长效机制。现将检查内容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找不足之处。

二、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三、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及值班记事记录,加大管理力度,每天安全员坚持早值班和周末值班制度。

四、部分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淡泊,开车时仍然有打电话、吸烟等情况;今后将加强对驾驶人员安全行车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五、加大排查力度,进行路检路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超员、超速、乱收费的现象;部分驾驶员在起步、停车、转弯时有不打灯的情况;农村客运车辆仍然有gps超速、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

六、在检查中发现车内无配备安全锤、灭火器等以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逃亡救生所用工具。

七、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和从业人员资质档案,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加强对出租车辆例行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总之,在这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中,我公司负责人起到带头作用,全体驾驶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了驾驶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因此许多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隐患得到了快速有效的排除,对需要整改的环节进行了整改,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真正的做好、做细、做实。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现将一阶段来的村干部述职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重视政治学习,抓好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门、镇党委等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善始善终参加泉州市委党校的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深刻领会党的精神和中纪委全会精神,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较强的道德水准。能服从领导、服从大局,团结协作,配合支持同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工作的开展。注重学习农村工作所需的各项业务知识,掌握电子政务等知识,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使自己能较好地适应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需要。工作上能廉洁奉公,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重大事项能主动公开与有关部门及人员通气、主动请示汇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工作事务,同时能督促有关部门规范办事程序,依法行政。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人大、计生协会业务培训,还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全面掌握人大、计生协会的政策、法规,明确自已的岗位职责。讲究工作方法,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针对难点热点症结所在,化解矛盾,协助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本人挂钩的客运中心、协助党委政府抓村级换届选举难点村等,都能较好地完成和推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工作实效,能结合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创造性开展人大、计生协会工作。如每季度召开的镇人大例会,能结合镇在征地、项目建设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建言建策,使人大工作能紧紧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

三、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较好地完成目标任务。

1、协助抓好村级换届选举的扫尾工作。20_年村级换届有龙穴、后宅、铺锦等三个复杂村未能如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能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针对各村的实际情况,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理服人,化解矛盾,引导村民依法参加选举,创造公平公正的竞选环境,终于在2019年春节前后较好地完成了三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

2、组织选举市镇人大代表,圆满完成镇五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各项议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提出市镇人大代表侯选人,对于难以协调的选区,能充分发扬民主,在我市首次采用预选侯选人,终于如期选如数选举产生市镇人大代表。如期召开了宝盖镇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二次会议,会议开得圆满成功。

3、充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使征地工作、有突破性进展,促进项目落地。通过组织代表深入的调查研究,寻找矛盾根源,加强宣传教育,积极主动落实村民的合理要求,化解疑虑,促进难点问题的解决。能监督检查镇村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的进展,积极出谋献策,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代表的议案建议,促进了全镇的市政程、企业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推进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4、挂钩联系的客运中心项目、检测中心等,通过一阶段来的共同努力,能攻坚克难,理顺该村征地工作的基础上,组织镇村干部理顺有关拆迁补偿,让该村的市政项目能顺利进行。

5、组织搞好镇计生协会和指导村计生协会完成换届工作,组织成立镇生育关怀基金和督促各村成立生育关怀基金,我镇塘头村在全市率先筹集生育关怀基金200多万元,其他各村也相继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在搞好协会日常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生育关怀典型点的建设。

安全生产总结评估报告

根据讷安发【2013】8号文件精神及乳制品企业安全生产评估报告标准,我司认真进行评价,评估情况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我司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为副组长,各部门主管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各部门班组设兼职安全管理员各1名。二、安全生产管理:

1、我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已建立,正不断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已分解到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定年度、月度目标,并进行考核,进行奖惩。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培训,年终进行考核。

建立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按照《职业健康法律规章宣传手册》及上级安全部门要求,对特殊岗位人员,建立了职业危害告知通知书,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标准,督促有害作业部门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黑龙江美庐乳业有限公司是生产婴幼儿配方粉的乳制品企业,生产方法符合设计要求、生产工艺成熟,生产设备、设施运转基本正常,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20xx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和《xxx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我乡主要以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重点建设项目等高危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全乡的安全稳定。现将今年上半年我乡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安全责任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措施有力。

2、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全乡的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督促乡域内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

(二)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目标责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乡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

2、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乡政府分别与13个村(居)委会、7家非煤矿山企业和一所电站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

春运、两节、两会期间,我乡的安全稳定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中,因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抓紧落实,并且加大安监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在经费、人员、车辆方面给予较大支持。

(一)扎实开展春节、“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在春运、“两会”期间,我乡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乡交通安全工作,全面落实责任和措施。

1、制定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使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章可行;

3、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到位,通过开展的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发放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3条,制作固定宣传牌4块。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我乡根据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要求,迅速动员部署,立即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社区、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业。以我乡辖区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经营储藏单位为排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主要是检查前期火患清剿工作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整改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通道、水源落实情况等。在开展火患排渣治理工作中,我乡共检查各类场所15个,60人次,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火灾隐患7处,场整改7处。

(三)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建立规范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我乡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2、看产品来源渠道是否合法、产品仓储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看经营点内醒目位置有无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安全操作规程有没有上墙,

5、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乡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主要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全力防范事故发生。1至6月共排查出安全生产隐患23处,现已经整改23处,其中主要以:

1、以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危险化学品零售企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人员104人次、车辆26台次,分别对3个采沙场、1个采石场、1个瓦厂、1个砖厂、1个加油站、1家电站、5家液化天然气零售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隐患13处,现场督促整改3家,立即停工4家。

2、对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点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安监办和建管办联合开展辖区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加大对全乡26处地质灾害点、瓦坪新农村建设、廖家危岩搬迁工程和芝麻田场镇滑坡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监控力度。

3、以非煤矿山进行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为确保我乡辖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乡安监办积极配合国土、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内的7家非煤矿山进行安全督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3处,其中鹿坡鱼塘改建采石厂,非法采石,已责令停工;陈林瓦厂无任何相关手续,依法取缔;吴国香采砂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停工整顿。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我乡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检查力度。对中小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的.消防,学校食堂卫生等进行仔细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我乡上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还要继续努力。当前我乡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和措施不落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二)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各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逐步完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大无牌无证拉网式排查治理力度,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集中教育培训,确保我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平稳发展。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用签

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我公司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的“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的落实、监察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量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刻理解和掌握量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和评价,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按照标准进行量全面详细的自评,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效果评估如下:

一、安全领导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带班长都是安全生产管-理-员,形成了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保障了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使企业的经济稳步发展。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制定情况

公司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应有的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认真组织各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执行,狠抓制度的落实,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品的使用等应急措施等,安排专人带领进行实际操作。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统一组织学习。每月三次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后都会召开专题会议、每年的安全活动月中都进行安全教育,使每位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抓生产,手抓安全”的重要性。

四、设备设施良好,安全运转

公司健全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做到了设备的日常维护有计划,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巡检力度,消除隐患,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五、安全隐患检查、整改情况

公司制定了每月逢9对公司内部进行安全综合检查,对查出问题,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公司各兼职安全员每天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层层检查,确保了安全生产。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考核情况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落实,公司严格按照“抓生产首先抓安全”的原则,公司于各分厂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班组长与分厂厂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到人,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于因失责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从严处理。

七、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各工作岗位都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制作成版面悬挂在各岗位显眼部位,各安全操作规程全面、实用。

八、评估情况

公司根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认为符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要求。

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专门成立了以总经理为首的“安全标准化自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的落实、监察及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经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和评价,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作业环境与职业健康等工作按照标准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自评,现将上一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效果评估如下: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用签》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安全生产事故风险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安全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全委员会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制定和演练情况,具体自查内容如下:

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个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内容,无违章现象。

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每位员工岗位安全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消防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在公司主管领导整体安排下,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通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员工全员安全意识。

通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己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最小程度,使职工能熟练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用自救和互就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多次,经常召开职工安全会议,总结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况。

库房防火记录,温度湿度记录情况详细,各种安全消防设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委员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多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出各类隐患,做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检查一次,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为了防止突发事故的发生,公司安全委员会小组针对员工们进行多次突发事故预案的演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性质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安全事故演练,和火灾消防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保护措施等情况,通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实地救援的能力。

1仓库货物与货物之间的距离不够,没有达到安全距离。现已整改。

2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楚,现已整改。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我公司是专门的秘密载体印制企业,所以,工作是重中之重。众所周知,国家秘密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国家秘密.必须事先做好保密,让工作有的放矢。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已成为企业的中心工作之一。在信息化条件下,工作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关系到企业的正常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保密风险评估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密风险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保密风险因素及其影响,进而科学分析企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关于风险防范控制措施的建议方案。

保密风险一词包括了两方面的内涵。其一,风险意味着会对企业正常的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二,这种影响的出现与否是一种不确定性随机现象,它可用概率表示出现的可能程度,但不能对出现与否做出确定性判断。从而可知,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影响密切相关,它们构成了企业保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因此,要真正领悟企业保密风险的本质,就必须弄清这三个概念及其相互联系。

简单概括而言: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对企业带来不良影响。

在我公司,秘密载体生产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特营原辅料仓库、生产工序、检验包装区、成品仓库、废残次品仓库,共五个独立的`工作部门。成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领导小组(简称保密组)。有关秘密载体的印制工作:包括排版、制版、印刷、检验、包装入库均在封闭的生产场所内进行,使用全国统一的票据防伪专用品,各工序均由保密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1、公司专设保密印刷车间及保密室。涉及保密的印刷资料由保密印刷车间专门承印,并由保密组指定印刷人员专门负责,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保密室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防盗门、窗;配备双锁、密码锁铁柜,用于存放保密资料。

3、承接印刷国家秘密载体业务时应由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不准随便互相转手,不准随便抄录或翻印秘密以上文件。

4、凡秘密业务,实行数字化管理,生产部下达红票。秘密印刷业务的原稿、样张、打样纸必须数字准确,不得乱放或遗失。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数字缺少,要及时查找并查明原因,同时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在找到丢失品前,有关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场地,若一时无法找到,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5、保密车间、库房在下班前,必须将门室关好锁好,下班后一般不准随便打开工房门。

6、工作在保密岗位上的人员是工作的需要、单位的重托,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知悉的保密事项,只能用于生产,不能向外泄露,不得对外从事技术服务。必须妥善保管生产工艺、生产记录及其他各种保密资料,不得丢失泄密,不在报刊杂志上报道保密事项,不得把秘密资料传送到qq空间、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

7、职工调离工厂或调岗,应将自己保管的保密资料上交,不得带走或留存。公司可以对其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检查。

8、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涉密岗位责任制度,公司正在与涉密员工磋商签订《保密协议》。

9、公司已经召开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开展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已经形成《会议纪要》。

10、设计室是保密要害部门。计算机系统由专人管理,配备好防范设施,涉密文件的打印需用专用磁盘由专人负责。

11、特营原辅材料的采购,必须根据委托合同,由业务部门按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及保密组确认后,下达给采购、仓库、财务等部门执行,以便对特营原辅材料进行监管。

12、特营原辅材料存放于专用仓库,有专职仓管员进行日常管理,落实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确保物资安全。

13、公司设立专门的成品仓库,配置专职保管员,要求成品仓库的账簿应记录完整,详细真实,并妥善保管。

14、建立健全秘密载体残次品的管理制度,由专职管理员对废残次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发生工序及原因等资料做好真实详细的记录,存档保管。

15、建立健全监控设施运行记录,对监控记录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和存档。

16、监控室由专人管理,其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17、监控室专管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更不得使用监控设施进行游戏、娱乐等活动。

18、监控室专管人员要密切观察各布防区域的情况,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

19、一切从事秘密载体印制的员工应无犯罪记录,品德作风正派,并必须如实向人事部门申报本人及家庭,并交验有关的合法证件。

(一)工作团队上的问题;。

1、领导保密意识尚不够敏感;。

2、保密教育不经常、保密知识缺乏;。

3、保密组织的任务分工不明、对保密形势的估计不准确;。

4、专项检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5、保密员队伍建设还须加强;。

6、工作思路缺乏创新、工作缺乏协同合作。

(二)工作环境上的问题:

1、可能在设备设施上泄密;。

2、可能在计算机系统上泄密;。

3、可能在生产及学习训练过程中泄密;。

4、职工跳槽频繁;。

5、在物流中泄密风险较大。

如果企业的核心资料外传,甚至落入竞争对手手中,则企业很可能在竞争中失败。所以,保证企业的核心资料不被泄露是保证企业在竞争激烈市场立足之本。

对于企业重要数据泄密的途径,可以归纳为七点:

(1)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终端遗失或失窃;。

(2)跨部门或跨计算机的数据转移以及外来计算机非法侵入;。

(3)存储介质随意使用;。

(4)网络外发程序,如发送电子邮件、qq信息、微信等;。

(5)打印、复印以及光盘刻录;。

(6)数据非法二次转播;。

(7)oa等移动办公终端对于办公系统的接入。

所以,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堵塞泄密途径。

近几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办公设备逐渐走进了企业的日常工作,工作面临着一种全新环境;工作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保密风险评估,作为企业开展工作的前提,能为单位领导准确把握本单位工作所面临的风险,进行重点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镇位于县,幅员面积38.8平方公里,人口约14000人,辖8个行政村,85个村(居)民小组,全镇农民承包地享受直接补贴(包括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为15620.35亩,良种补贴31294亩,其中水稻补贴面积为9707亩,玉米补贴面积为5321亩,小麦补贴面积为2591亩,油菜补贴面积为13675亩。

我镇选择了有代表性的村组干部、利益群体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座谈,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形成了调查分析报告:

1、干部调查情况(40人):种粮农户补贴改革试点基层干部调查问卷显示,90%以上的人认为《试点实施意见》不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利益,且补贴面积也不能够准确核实,会引发强烈连锁反应,对较大范围内利益群体造成影响,可能引发大规模矛盾冲突,不同意实施《试点实施意见》。

2、农户调查情况(80人,含土地转出22人,土地转入14人):通过对各类人群的调查,90%以上的群众认为此次改革试点不符合自身利益,改革的时机和条件还不成熟,不同意本次改革试点。

(一)项目合法性评估:试点方案的实施是否通过本届人大或政府的审议和批准。

(二)项目合理性评估:实施方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现阶段还缺乏操作条件。

(三)项目可行性评估:现阶段实施试点方案还不可行。

(四)项目可控性评估:部分村组利益受损的群众面较大,如果实施可能导致群访事件发生,风险不可控。

(一)各村均存在人口增长和土地面积调整不同步的问题。国家农村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的政策规定土地经营权是30年不变,而村民自治制度中提及的每五年或十年根据家庭人口的增减调整土地面积的做法并没有严格实施,核实种粮面积必定会导致农户先提出对承包面积调整的要求。

(二)第一轮承包时,田地的好坏、远近等原因导致每个农户承包面积计量不相同,虽然现在经过30年的基础设施投入或者是土地调整等项目实施,影响土地等次的因素已不明显,但如果进行重新调整,会导致部分农户对土地面积确定产生异议,认为自身利益受损。

(三)为加快灾后重建项目进度,提升景区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对建设景区所投入的相关项目所需土地均实行流转,我镇及景区开发而流转土地面积达3000余亩,而且绝大部分土地纳入粮食补贴范畴,已流转土地主要用于景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安置点、108沿线绿化、景区内道路沿线绿化、旅游景点环境打造等项目建设,这些流转土地如按照该政策实施,上述项目涉及农户将无法继续享受粮食补贴,给本来就已很脆弱的景区开发环境造成更加不利的影响,严重挫伤群众支持参与景区开发的信心,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干群关系的紧张,极有可能为景区下一步项目实施和开发推进造成严重阻力,使已持续了近六年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功亏一篑,使举全县之力兴起的第三轮开发建设陷入瓶颈,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四)景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入驻进行文化旅游开发,在和村民协商土地流转事宜时,签订协议以前就把粮食直补由原承包户享受作为重点条件之一,企业也才能顺利按照议定价格签订协议,如果按照拟实施政策,村民将不会同意土地按照现在价格进行流转,极大打击开发企业积极性,村民收回土地进行复耕也有难度,这将成为景区开发一大不可调和矛盾。

(五)我镇其他村组响应政府号召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比如二酉精品村用于发展优质梨基地建设690亩,万佛村用于发展贵妃枣基地1487亩等,按照粮食直补试点方案规定就不能享受国家直补,粗略计算涉及强农惠农资金为28.3万元,如果实施试点方案,将对产业规模扩大是限制,也将挫伤村民进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甚至对村组干部、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形成不稳定因素。

(六)招商引资工作流转村组大面积土地,按照惯例,各村组、农户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默认粮食直补费用还是由原承包地农户享受,因此有些土地流转费用比较低廉,老百姓也容易接受,项目引进比较容易成功。如果实施试点政策,大部分流转土地用于苗木栽植、药材种植等,已不能享受粮食补贴,但是应该缴纳的水利费依然由老百姓自己承担,对于老百姓来说就间接减少了土地流转费用,而承包商也不可能提高土地流转费用,涉及利益受损农户人数有些村组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这是一个较大的利益矛盾和潜在火药桶,有可能导致村民和承包业主的矛盾冲突,影响招商项目发展。

(一)在对村组干部、群众进行民意调查时注意掌握尺度,重点强调这次调查仅为试点前的摸底。

(二)下村走访,座谈,广泛了解群众意见。

这次试点工作较为突然,前期铺垫工作做得还不够全面,建议暂缓实施,可以考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再行考虑或在土地流转数量不大、开发区域面积较小的地方进行试点。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20xx年3月1日,我乡召开20xx年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研判分析会商会议,组织安监站、国土所、林业站、教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派出所等单位评估了20xx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特点,全面分析了20xx年及一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研究提出了对策措施建议,现将会商情况汇报如下:

经研判预测:20xx年全乡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主要风险为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火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

(二)自然灾害风险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经研判预测:20xx年全乡自然灾害综合处于中等水平。主要风险为地质灾害、森林防火等。

根据我乡气候、环境、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和相关行业领域风险研判情况,对我省20xx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的燃点爆点及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分析研判如下:

1.道路交通风险。

燃点爆点:目前全乡公路主要以通乡县道、通村路为主,通车里程340公里左右;机动车保有量3500辆,驾驶人3400,由于我乡上高路陡,临水临崖道路多,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村村通”、“组组通”安防工程不足,加上气候复杂多变,我乡道路交通风险增加,突出表现形式为农村道路交通风险。

主要影响: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影响大。

2.火灾风险。

燃点爆点:群众安全意识淡薄,农村村寨消防安全形式严峻。

主要影响: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影响大。

3.非煤矿山。

燃点爆点:不按设计生产建设、图示不符;风险管控措施不严不实,标准化建设两张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素质较低、违规违章较为普遍;汛期等极端天气极易发生事故。

主要影响:易发生一般以上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社会影响大。

(二)自然灾害风险的燃点爆点及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干旱灾害风险。

燃点爆点:预计4月初-5月中旬,全乡可能发生轻度至中度干旱。

主要影响:可能导致供水危机,农业生产受到影响。

2.地质灾害风险。

燃点爆点:20xx年主要以降雨为主的诱发因素。6-8月为高发期。

主要影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3.森林草原火灾风险。

燃点爆点:结合我乡气候,预计2月-4月为高峰期。

主要影响:火灾导致林木资源和国家流动资产损失,危害人民群众安全喝社会稳定。

一季度由于节日集中,气候因素影响,面临重大挑战。

一季度主要风险体现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恶历天气引发交通事故较多。

(二)、自然灾害主要风险研判。

森林防火。结合我乡气候。2-3月森林火险等级偏高。

(一)已开展的防范处置工作。

1是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是加大巡查力度;

3是强化风险管控;

4是认真组织风险综合研判会商;

5是精心组织应急值班值守。

(二)下步措施建议。

1是狠抓重大风险防控责任落实;

2是持续抓好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3是大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4是强化应急准备;

5是大力提升基本能力。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我是__工地项目部安全员____,在我到贵公司工作将近一年来,非常感谢你们对我的培养和关照,及同事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可以说这是我工作以来过得最开心的日子。

我很辛运能到这么好的公司工作和学习,又文章由遇到这么好的领导,我很想继续留在项目部工作,但人生总是很无奈,只因最近家中发生了一件急事,我必须得回去,不知何时才能回项目部上班。

自古忠孝难两全,我不得已向公司提出辞职。但请公司领导放心,工程竣工资料已基本整理完善,最后我一文章由定会做好资料的交接工作。

希望领导能给予谅解,并尽快给予答复,将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辞职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上午好!

20xx年转瞬即逝,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是一个自我挑战的一年,是我自开始工作以来锻炼、收获最多也是最愉快的一段时光之一。在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志们的支持配合下,使我很快适应了新的岗位,在边学边做的过程中理清了工作思路,能够围绕目标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综合部负责人参谋助手、综合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能,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学习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加要不断学习,充实自我。我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为此,我不断加强学习,并以提高自身素质为出发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做到一要勤学习、二要多思考、三要善总结。

与此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求自己要做到“多看、多听、多闻、多想、多写、多做”,把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学而思,思而入,入而进”的良好习惯。通过学习让自己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增强。

二、全力推进各项职能工作。

综合部是公司的一面旗帜,是形象的集中表现,是分公司管理运行的上下中枢。综合部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分公司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是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特殊地位和作用,表明行政综合部各项工作都要走在前头,也决定了身为综合部负责人的我要“任人难任之劳,承人难承之重,挑人难挑之担”。为此,强化职责,全方位发挥综合部的作用,挖掘自己的工作潜力,更好地形成统一协调的工作程序和机制,形成团结一致,高效运作的氛围,尤为重要。

(一)制度完善、考核到位。

根据工作实际,完善了部门、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措施、责任落实。配合分公司做好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督促工作,强化考核,不断提升全员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度。每月不定期开展对分公司各部门员工劳动纪律、岗位职责、服务效率、失职追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按月考核工作绩效,按时发放工资相关工作。

(二)做好人事管理、加强员工学习培训。

加强分公司人事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按照分公司安排,组织了9名新进及转岗员工参加行业管理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考试达到了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20xx年,共组织了7批、21人次进行了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和岗位技能学习,并对新进员工全部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员工队伍的政治觉悟、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确保了分公司20xx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较好完成。

(三)贯彻落实行政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一是确保集团和分公司各项工作情况的上传下达、执行情况的及时反馈。二是按时做好分公司员工各项保险、公积金缴纳及员工福利发放、退休办理相关事宜。三是及时完成分公司、部门人员调整等相关工作。四是做好分公司20xx年档案整理。五是落实节假日、汛期值班制度。六是加强安全管理,做好节日期间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及安全服务值班工作。七是对来信、来人和来访妥善处理,适时监控网络信访动态,及时回复用户留言,化解用户矛盾。

三、真抓实干,强化工作管理。

搞好服务,是综合部工作的天职,领导交办的任务就是综合部工作服务的一种形式,做好服务,首先要找准位置,其次要有责任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也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在处理办公事务时还不够大胆果断,处理事务的冷静思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做得不够;。

三、对人对事的洞察力还需提高,在处理人与人、事与事之间的关系上表现不够成熟,以上存在的问题都需有待加以改善和努力。

五、今后努力的方向。

针对本人在工作中尚存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完善:

一、加强学习,不断地丰富与完善自我。

二、围绕集团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好分公司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督促工作,强化考核,不断提升全员工作责任心,执行力度。

三、做好教育实践活动还需长期坚持整改的各项相关工作。强化“以人为本、全程服务”理念,深入开展活动的兑现落实和行风测评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提升分公司员工为民服务水平。

五、加强分公司人事、劳资、档案、车辆、办公用品规范管理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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