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工作自查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06:45:46 作者:琴心月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优秀5篇)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接县扶贫办要求对20xx年度贫困退出工作进行自查通知后,xx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安排专人对管委会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息采集表、退出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20xx年度贫困退出保质保量。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1、《贫困户信息采集表》填写较为规范,内容存在涂改现象,无明显逻辑错误,贫困户签名真实,或由本人签字,或经贫困户同意代签,但收入情况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台账》存在不一致情况,导致《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与国办系统信息不一致。

2、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的材料较为规范、完整、齐全,音像资料、公示公告时间均符合要求。

二、整改措施

1、对于内容勾画涂改和收入不一致情况,要求扶贫包村干部重新下村入户,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按照《脱贫攻坚大数据台账》认真做好《贫困户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工作。

2、落实责任,提高各片区、各村扶贫包村干部的扶贫意识,务必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村20xx年度贫困退出工作不出任何问题。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篇二

按照《xx省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总体方案和管理办法》(川財教【xxx2】44号)文件要求及川財教【xxx】28号文件下达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填平扫尾专项资金,截止目前,我局共投入90万,按照每个村近五万的标准,共建成贫困村文化室18个,超额完成了省、市、县下达我局的xxx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今年,上级下达我局14个贫困村文化室建设任务。年初,我局紧盯目标任务,安排专人深入基层一线,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投入资金90万元,先后在黑坪镇星致村、铁门村,安家镇东岭村,石牛庙乡东风村、新田村、红联村,冯河乡武圣村、罗观村,柏梓镇镇江村,黄溪乡龙门村、金禄村,双碑乡红五村、普佛村,林农镇玉城村、安定村,云溪镇三清村、石牌村榉溪乡桃花村等建档立卡的贫困村建成村级文化活动室18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29%。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晰责任。为了抓实抓好文化广电脱贫攻坚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完成我局脱贫攻坚任务,我局成立由局长肖兵任组长,副局长罗雪梅、赵良田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和乡镇广电文化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文化广电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对接、项目监管等工作。同时,明确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相关股室人员为直接责任,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分工,各股室之间相互协作、共同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工作中,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解决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原因,落实解决措施和办法,确保项目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二)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为抓好抓实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让文化广电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生根。我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并按进度划拔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质量优良、群众满意、资金专款专用。一是严把规划关。所有脱贫项目必须进行前期的摸底调查、认真征求群众意见、合理规划选址,讨论制定实施方案四关,方可实施。二是严把程序关。项目方案制定后,按要求向采购部门报送计划,挂网招标采购,待公开采购完成后,再签订建设合同,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三是严把进度质量关。项目建设过程中,局脱贫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定期不定开展进度和质量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如期、保质完工。四是把好资金使用关。认真梳理项目建设资金,按照任务和资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方案,做到专款专用,不增加额外支出,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xxx年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将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并逗硬问责,为扎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有力在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篇三

通过医院组织的“自检自查”活动,我发现自己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个人存在的问题

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我虽然从未间断过学习,但由学习劲头不够足,有时间就学、挤时间去学的自觉性比较差,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在学习方面就存在搞实用主义,不相关的就不过问,对上级的有些重点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

工作作风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不能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做到戒骄戒躁。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有时不够冷静,影响自己的思想。

思想观念仍需解放。我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从服务的大局出发,全心全意作好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中多数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在处理问题上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二、整改措施、努力方向

通过自检自查,使我真正认识到个人存在的问题,小不改则筑大错。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自己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深入学习有关理论,实现工作新突破。解决认识问题,树立紧迫感,增强自觉性。学习好现代科技方面的知识,要学法律,懂管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法。

深入实际,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坚定胜利的信心;面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冷静思考,妥善处理;面临挑战的时候,要沉着应对,知难而进。遇到意见分歧,要坦诚相见,及时沟通。

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合理用药,依据患者的病情,尽可能选择副作用小、疗效好、价格便宜的药。

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适应新时期医务工作的'需要。

总之,我要以此次自检自查为动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行动,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树立新时期医务工作者的新形象。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篇四

贫困退出的对象是谁?《实施办法》明确,贫困退出的实施范围是全省58个贫困县以及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

《实施办法》提出,贫困退出要以脱贫实效为依据,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如期有序退出,到20全省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贫困群众和全省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其中,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遵循的标准和程序分别为: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村内民主评议、村内核实认可、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公告、县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办理。

——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按照“乡(镇)调查核实、县审核公告、市监督检查”的程序进行办理。

——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贫困县90%以上的贫困村通过扶贫实现退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社会公示、评估检查、批准退出”的程序进行办理。

贫困退出机制,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重要内容,事关脱贫攻坚的实效与品质。《实施办法》强调,贫困退出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2摘“帽”不摘政策

《实施办法》指出,我省贫困退出机制坚持正向激励原则。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及省扶贫相关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

——贫困县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国家及省原有扶贫政策保持不变,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里给予奖励;各市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鼓励脱贫摘帽。贫困县退出后,解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的通知》(国开发〔2014〕12号)中规定的贫困县限制、禁止的事项,从退出贫困县的次年起不再参与贫困县考核。

《实施办法》强调,要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贫困退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

3坚决防止虚假脱贫

从以往来看,有脱了贫不想摘“帽”的,也有没脱贫就急着想摘的,而要实现贫困精准退出,就既要防治“拖延病”,又要防治“急躁症”。

贫困县如此,贫困村、贫困人口亦然。为此,《实施办法》提出,贫困退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要及时退出,新增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要及时纳入扶贫范围。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退出反映客观实际、经得起检验。

——坚持分级负责。省级制定脱贫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出办法,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市级做好统筹协调、上下衔接、数据汇总、综合分析、情况甄别、督促落实;县级承担主体责任,抓好具体落实,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人口退出必须实行民主评议,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必须进行审核审查,退出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坚持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在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留出缓冲期,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对脱贫规划中提前退出的贫困县,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里给予奖励。各市县可制定相应奖励政策,鼓励脱贫摘帽。

《实施办法》明确,强化监督问责。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巡查工作,分年度、分阶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和专项检查。对贫困退出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贫困工作自查报告篇五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

20xx年春季,我园共有幼儿160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12人,接受园内救助幼儿18人,共计30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9200元。

1、宣传资助政策。

在园内和幼儿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成立资助贫困幼儿评审领导小组。

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

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幼儿。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幼儿。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4、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幼儿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教育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上交幼儿园。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幼儿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幼儿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幼儿园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幼儿名单,填写好《雁江区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5、享受资助的幼儿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幼儿作出适当调整。

1、贫困幼儿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幼儿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幼儿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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