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产品追溯工作报告(实用5篇)

时间:2023-08-31 13:38:10 作者:MJ笔神 2023年产品追溯工作报告(实用5篇)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产品追溯工作报告篇一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以下是对意见的解读:

产品追溯工作报告篇二

摘要:通过介绍追溯、可追溯性和追溯体系的概念和产生背景,了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进展状况,掌握农产品食品在法规、监管制度建设以及追溯系统设计规范等方面的成效, 为探索建设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供思路和借鉴。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追溯体系;概述

农产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然而近年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地威胁世界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农产品消费信任危机,影响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世界各国积极寻求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其中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被证实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手段。

追溯,在中国“溯”意逆水而行,后引申为追求根源,比喻回首往事、探寻渊源。在韦伯斯特字典中,追溯是指对某一活动或进程的历史进行跟踪或详细分析的能力。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定义:追溯是跟踪和溯源动植物食品和饲料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的能力,具有跟踪和溯源双向性的特点。可追溯性,最早在1987年的nfen iso 8402中被定义为:通过记录的标识追溯某个实体的历史、用途或位置的能力。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定义是能够追溯食品在生产、加工和流通过程中任何特定阶段的能力。

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codex)对“可追溯性”的定义是:加工、储运、流通等任何过程的能力,以保持食品供应链信息流的完整性和持续性。欧盟《通用食品法》(ec178 /2002)的定义是指在生产、加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食用性禽畜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追踪能力。《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iso 22005: 2007)中将“可追溯性”定义为:跟踪饲料或食品在整个生产、《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gb /t 6582-1994)将可追溯性界定为: 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中国良好农业规范(chinagap)中对可追溯性的要求是:通过记录证明来追溯产品的历史、使用和所在位置的能力(即材料和成分的来源、产品的加工历史、产品交货后的销售和安排等)。

自英国出现首例疯牛病以来,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纷纷采取措施防止相关问题再次出现。目前,全世界己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成立专门机构,并实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追溯体系,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过程进行严格地监控、跟踪与追溯。

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等纲领文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3.2 农产品食品追溯体系技术规范建设概况

在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泰国等发展中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并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我国在牛奶、猪肉、海产品、有机食品等产品已实施了产业链全程安全追溯,实现了“产品质量有保证、企业诚信可考量、问题责任可追究”的管理创新,创建了“中国制造”品牌的市场竞争力,缩短了与国外在这方面的差距。综上所述,建立完善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确保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更是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产品追溯工作报告篇三

(四)做好统筹规划。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围绕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统筹规划全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

(五)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大力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体系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六)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进口乳粉、红酒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七)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抓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

(八)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建设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

(九)开展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

(十)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产品追溯工作报告篇四

(一)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改造提升标准化猕猴桃基地800亩,落实“三品一标”认证奖补政策,县政府奖励“九丝红”红阳猕猴桃、金艳猕猴桃绿色食品各5万元;认证无公害大米1个、山地乌骨鸡、茶叶2个绿色食品,健全了农安应急处置机制,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96%;6家农民专合社组织、家庭农场加入运行农安网上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县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站、室负责人任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农产品品牌示范区使用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二是全面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按照《县农业局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分解方案落实划定责任。

(三)制定政策,专项投入。制定了《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并组织农产品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员、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参加省厅、市局业务培训。县财政拨付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经费10万元。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省实施办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宣传农业区域品牌,用组织培训、送科技下乡、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示范等形式,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按照《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发布信息,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材料3万余份。通过宣传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广大群众中得到了进一步普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狠抓监管,安全投入。我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种子加强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是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同时在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集中整治,强化高毒农药源头管理,加强农药残留监测,加强除草剂的管控,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重点产品、重点时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突出抓好春秋农资打假,以种子、肥料、农药、不合规的除草剂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防超范围使用农药,落实安全间隔期、生产记录制度,大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杜绝劣质肥料和未经登记的肥料进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防止伪劣农资和禁用投入品进入到农业生产中。

20--年我局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4次,车辆200台次(含宣传车),检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销售点2051个次,整顿市场216个次,办结案12件,收缴农资2100公斤,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

(六)加强检测,保证安全。为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局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深化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实施市场准入工作,完善、落实各项规定,按时抽检。二是推动市场准出工作,在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基础上,对重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产品抽检。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新建县农产品质检站建设,加强质检机构人员、市场准入准出试点单位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四是建立健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充实人员,切实提高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等,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七)抓实“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强化生产指导和监管。一是强化督导,健全管理制度,督促获证单位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档案记录,落实标准化生产管理措施。要求企业落实申报时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农资购买、使用、农事活动、各环节记录档案制度。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获证单位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和内检员开展“三品一标”技术培训,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内检员的业务能力,同时积极对超市、批发市场等销售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三品一标”知识宣讲,引导督促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准入关,对石海家园购物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室督导10次以上。三是加强对获证单位的实地督导。结合“三品一标”年检、续展认证、复查换证、保持认证和专项检查等工作,重点检查获证单位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操作、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包装标识、标志使用和质量追溯管理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三品一标”品牌提升行动,提升了生产者标准化生产能力和诚信度、提升了管理者认证监管能力和公信度、提升了获证产品质量竞争力和知名度,提升了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和认可度。

(八)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领导并在全县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充分发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技术服务领导小组作用。按照中、省、市、县部署,着力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工作,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配置农药残留速测仪,配合市局对生产基地农产品进行抽检,用新型果蔬速测仪对水果、茶叶、蔬菜95个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100%,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一)农业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涉及农业环境污染、制售假劣农资产品和违规使用农药等多方面的的问题,由于干部群众对农业执法的认识不足,因此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困难;少数执法人员对农业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不够好,也使农业执法力度受到了一定影响。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开展生产技术指导范围广、难度大。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特别是食用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率和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低,标准化示范基地少,带动和影响范围不够广。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工作点多、面广、量大,加之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农业局所属各单位的职能职责还不够完善。因此,在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上存在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不完善,检疫检测覆盖范围不够广。受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限制,如建设监测项目需达到的产量和覆盖范围限制等,体系建设不完善。已经建成的监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落后等诸多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一)继续抓好“三项检查”,保证产出的农产品质量。

(二)强化“六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三)继续抓好农产品生产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及农业投入品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四)着力加强对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要总结过去成功的经验,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站室之间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把农业安全作为基础,狠抓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净化源头,例行监测,打造品牌。全力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产品追溯工作报告篇五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大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我县农业初级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农业生产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东营市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特制定《二〇一一垦利县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经县府同意,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垦利县二〇一一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

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严管、长效、规范、创新、提升”的工作原则,按照“标本兼治,全程控制,长效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消费安全”三大目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合格率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瘦肉精)检测合格率100%;甲胺磷等禁用农药残留不得检出。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步伐,推进产品质量认证,20xx年全县新增认证产品22个以上,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以上。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 建立健全生产环节监管机制,逐步实施产地准出制度。

投入品的行为和追溯处理非法经营农业化学投入品的行为。全年县级统一组织对基地进行化学投入品检查不少于5场次,镇街道办自行组织的检查不少于10场次。责任部门:县农业局、相关镇街道办。

(三)实施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

1、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一是全面实施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制度。所有进入垦利县的农业化学投入品(农药、肥料、助剂)一律凭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准入书进入,未有准入书的产品,已经发现或责令退回或立案处理。二是严格实施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全面实现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三是提高农药经营店的服务标准。农药经营店全部达到省级一类标准,创建2个市级农药模范经营店。四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分春、夏、秋三季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进行5期产品质量抽检。

2、兽用、渔用药物和饲料管理

全事件应急处置。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xxx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二是加强派驻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兽药、渔药生产企业全面落实gmp;大力推进兽药经营企业gsp工作,杜绝经营违禁药物和不合格兽药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故意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行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监测和兽药残留监控。年内实现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开展渔业投入品生产销售检查。以禁用渔用药物为重点,开展渔用药物、饲料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渔用药物经营秩序,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渔药的行为。

(五)加强农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工作。选择3-5家有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要求,构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一是通过实施产地编码,完善农产品身份识别,建立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二是通过规范生产过程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三是通过规范追溯标识,推动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四是通过建立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有效传递、识别、追溯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争取3年的时间内全县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的产品全部纳入可追溯体系。责任部门:农口各部门及相关企业。

(六)开展农产品经营可追溯监管试点工作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深入扎实

一是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加强工作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汇报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督导;二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工作考核范围;三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责任部门、单位定期进行工作交流和会商,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县一盘棋。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与上级业务部门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帮助和支持。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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