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诊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汇总17篇)

时间:2023-12-15 11:20:19 作者:QJ墨客

规章制度的落实需要依靠成员的自觉遵守和外部的监督机制。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组织的秩序和稳定,以下是我们组织的规章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扎实做好我校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初定3月x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师生身体健康、生活学习的管理与指导,实现延迟开学期间“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河南省教育平台”、“钉钉教育平台”、“全国中小学数字教育平台”、区教育局推送优质课程、微信群发布教学信息,向学生提供辅导、答疑等教育教学服务,确保推迟开学不停课,让学生在家里也能上好课、学得好。

成立“停课不停学”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红岩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工作负责人、各教研组长为小组主要成员,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1.收看移动、联通机顶盒视频推出的免费课程。从2月1日起,每天8点30视频开始全天候免费推送直播课,涵盖小学阶段各个年级。各班主任把下载方法以及学习方式通过微信群传达到全体学生,并提醒学生按时观看,高年级的学生注意写好课程笔记。

2.登录学习平台学习。从2月10日开始,学生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教育平台”,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登录账号,学生用自己的账号登录相关平台进行学习。

3.借助班级微信群开展在线答疑和在线辅导。各年级各学科教师要借助班级微信群,统一部署本学科具体的学生预习、练习、网络批改和网络反馈等活动,要根据本班实际情况进行在线答疑和在线辅导。

4.鼓励能力较强的老师通过微信群、qq群、钉钉app及其他免费网络平台和相关软件工具,为本班级学生搭建任务布置、作业批改,释疑解惑等多种学习平台。

1.拟定计划。在学校总的实施方案指导下,各年级各学科教师要制定本班学习计划,学习计划中明确每一周内学习的课时内容,布置学习任务。

2.自主学习。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根据学科教师的学习计划,依托网上学习资源,自主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练习。

3.释疑解惑。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通过微信群向教师求助。同时教师可根据学生提问较多的问题,或在批阅检测练习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微信群中进行集体解答辅导。

1.教导处要组织网络技术能力强的老师对线上学习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各班主任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汇集各学科学习计划,并及时传递给学生,组织学生及时登录学习平台,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出现的问题。

3.各班主任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要将本校在线学习的安排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每位学生家长,取得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在学习过程中,要通过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要求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学习,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引导学生科学安排居家学习和生活。

4.各学科教师要坚持免费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服务,严禁以在线学习为由要求学生家长购买设备和网上学习产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赵福斗。

常务副组长:张立军。

组员:各班主任、吕保华。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银行的'客户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对取号机、柜台柜面、密码器、签字笔、点钞机、atm机、公共座椅等公用物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

6.保持银行大厅、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在大厅内设置“1米线”,提醒客户排队取号或在atm机存取款时保持安全距离。

8.控制大厅内办理业务的客户数量;推荐客户优先考虑网络银行或在atm机上办理日常业务;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提醒客户加强手卫生。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行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火工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消毒用品,都有一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用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用。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防止应急防疫物资被盗用、揶用、流失和失效。

立足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工作,加大防控物资储备力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用得上,最大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足量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额温枪、电子体温计、消毒工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一个星期使用量。

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一把额温枪、一个电子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一)发放使用原则。

(1)厉行节约。在目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立“科学使用、厉行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用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用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一律不得擅自改变、扩大使用范围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用发放数量。

(二)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用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过后要进行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至总务处。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在院内的传播风险,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救治任务,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1.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收集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健委、县医疗健康集团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规范、救治指南等资料。

2.负责学习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文件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或修订我院的相关防控制度、流程,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下发各科室执行。

3.负责疫情防控各类各版诊疗指南、感控标准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4.负责对卫健委等上级部门的督导意见及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并督促各科室、各部门对上级部门督导意见的回复及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对院内感控措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区防控、核酸应检尽检、数据上报、院内所有区域的防控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并出具疫情防控整改事项交办通知书,报请上级领导批示后,及时整改,并留存整改报告。

6.收集各项工作资料,留档备查。

疫情防控办公室实行全流程、全区域督导机制,一周召开2次全体会议,总结经验和不足,每周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汇报1次,以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的目的,使防控。

方案。

制度和流程等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该系统对相关人员做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作用。同时,也明确了相关人员不该做什么,如果违反制度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因此,该系统具有导向和约束的特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成立“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龚民。

成员:杨栋李东权。

联络员:李东权(18163710918)。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中心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员工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控,构建落实到各个预防控制体系。

(二)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1.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

2.按学校要求每天及时向值班室报送本中心全体员工状况,以及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

(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工作群等网络渠道,面向中心全体员工和家属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包括: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

提醒在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提示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要求员工和家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员工动态。

1.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

2.全面了解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特别在2020年元旦后去过或经停武汉、与武汉(来)人密切接触的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

(五)加强联防联控。

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

(六)统筹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合作校的有关工作。

1.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按照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按期开学,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通过线上授课答疑、家庭阅读写作等方式,让广大学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学,确保每个学生不落课、不掉队,保证足够的学时。

3.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各校开学时间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

(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

开学报到时,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中心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八)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

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办公室环境清洁行动,做到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九)严格信息报送。

与学校总值班室、校医院等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信息报送。

全体员工要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役。

xx养老院疫情期间防控工作制度为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院老人及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敬老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敬老院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院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院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报告制度,老人晨午检制度,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老人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6.开展全院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老人中的舆情动态。

(一)严格落实全院封闭管理1.疫情防控期间养老院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老人不能离院外出,不再接受新入住老人,必须外出的老人,回到养老院后应密切观察。

2.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1.建立老人和护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日开展晨检和健康登记。对护理老人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健康状况,并记录备查。

2.一旦发现有发热(手持式测温仪=37.5℃或红外线测温仪=38℃)或呼吸道感染症状者,由专人护送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凭医院诊断证明方可返院。

(三)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全面做好院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3.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等聚集场所和容易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教育引导老人避免共用个人物品,注意个人宿舍通风,落实消毒措施。

(四)抓好老人饮食健康管理1.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老人就餐聚集。

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4.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提倡自带餐具,严格执行食堂餐具、用具的清洗和消毒制度。

(五)抓好症状人员救治管理1.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去医院就诊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2.有老人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对该老人单间自我隔离,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疗机构就诊,并暂停探访活动。

(六)提高全体职工防控意识1.切实加强防护知识教育,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掌握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2.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3.加强老人心理疏导工作,畅通沟通渠道,及时解疑释惑,引导老人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搞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1.根据防疫需要,准备好老人和护理人员所需的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2.预备隔离房间,以供未来出现可疑症状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

3.针对季节性气候,储备好老人防寒防冻物资,尤其在开窗通风时,应注意避免因室内外温差过大而引起感冒。

对在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

全院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

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护理人员要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护理工作,切实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

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为扎实做好我校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初定3月x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成员要充分认清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局党组防控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各专项组要分别内部人员逐人逐项明确工作,压实责任并指定专项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做好全局疾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对人员管控要展开全面摸底排查,切实掌握实际底数,落实逐级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密切合作,抓好工作落实。各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防控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及时通报、协同行动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回保人员检测到位、个人防护到位、消毒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药品物资储备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面形成防控合力,确保全局防控工作滴水不漏。

(三)加强值守、及时上报信息。各组要切实根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24小时手机开机、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系方式畅通,遇到突发重大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要加强和上级沟通,密切掌握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零报告制度;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内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问题,积极主动引导。

(四)强化督查,严格落实责任。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实时状况,全力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建立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疫情日报制度,做好信息透明和突发状况的及时通报,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2.加强舆论引导,倡议社会公众理解支持。银行网点是相对封闭的场所,应切实做好营业网点环境防护工作,为客户提供清洁卫生、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同时,提倡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金融消费者佩戴口罩,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共渡时艰。

3.各单位应关心一线员工。根据网点的实际情况,常备体温测量设备、口罩、免洗洗手液,提供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开门营业前做好全面消毒工作,每天晚上关门前做一次消毒工作。

4.各单位应注重培养员工防疫安全意识。倡导杜绝外出,减少聚会,要求每名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转发任何一条未经官方证实关于新型肺炎的内容!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好自己,呵护好家人。

5.各营业网点通过电子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海报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传染病知识,普及卫生防疫常识,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自觉担当社会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单位职工返岗上班,特制定制度如下:

1、感冒发烧或身体不适人员,接触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从外地返回未超过14天人员,一律不允许上班,自行在家或到指定医院隔离查看。

2、从外地返回未有感冒发烧、身体不适人员,应提前和疫情防控小组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上班。

3、从外地返回间隔超过14天未有感冒发烧、身体不适人员,上班后应立即汇报,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上班。

4、上班必须在门口处检查体温、做好登记再打卡上班(自觉排队,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5、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或减少外出次数。外出回单位时,应重新检查体温、做好登记。

6、每日上午09:00及下午18:00由各科室负责人汇报在岗人数、外出和有无发烧感冒或者身体不适人员,测量温度并记录。

7、上班期间,在人员聚集或者人员多的地方应佩戴口罩。如有发烧感冒或者身体不适人员应自觉汇报(部门负责人应密切关注及时汇报),疫情防控小组根据情况采取暂时隔离,或安排到医院发烧门诊就医。

8、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特殊情况的,传达室应请示疫情小组同意,经测体温正常、登记后到指定位置办理业务。

9、单位备有充足的防控物资,体温探测仪,每人每天三个口罩,每间宿舍一瓶酒精和一瓶消毒水,消毒洗手液,上下班途中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和陌生人接触;物资由办公室专门发放。

10、门口进出执行出入测温、登记和消毒管理;大家自觉将测好的体温如实填写到表格上;进入单位酒精消毒;将使用后的口罩折叠好自觉扔到指定的垃圾桶。

11、发现体温异常者立即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置,对外地返回人员,要及时报告并按要求处置。

12、每人分餐配菜,自觉打好饭菜回到自己宿舍就餐,不集中用餐。

13、每天在报名系统填写自己的情况,监控人员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

以上制度,请各科室认真遵守,如拒不执行,将按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扎实做好我校新型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方案如下。

初定3月x日,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教育局部署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布。

(一)人员组成。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

(二)主要职责。

1.细化领导小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各班级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2.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认真做好开学前全校师生疫情情况统计和开学后师生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

4.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医用防护服装、洗涤用品、口罩等物资,做好开学前校园清洁卫生、全面消毒等工作;。

5.收集汇总学生报到时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安全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策略、措施;。

6.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7.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信心;提醒广大师生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服从当地社区(街道、乡镇)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疾病防控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测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提前告知具体开学时间。正式开学前,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学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告知学生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学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

5.抓好重点师生摸排工作。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动态,对来自有确认病例小区(街道、乡镇)的师生开展摸排工作,做好详细的信息统计,每天跟踪询问核查相关师生身体心理及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根据摸排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医学观察要求,对仍然需要在家留置观察学生,通知其暂缓返校。

6.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

7.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市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为提高公司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抗击疫情,从我做起!望全体员工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顺利抗击疫情的基础上,逐步恢复公司正常的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

组长: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公司防控办在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防控办”)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公司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排员工信息,随时掌握员工动态,引导员工配合疫情防控,掌握防控知识,做好科学防护。

(一)部门负责人职责。

1.细化部门防控应急预案,负责本部门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员工的防护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员工养成良好习惯,抓好个人防护;。

3.督导检查本部门员工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员工不当行为;。

4.负责将公司的防控公告及时下发给每位员工,监测本部门员工舆情,确保员工不信谣、不传谣;。

5.督促做好本部门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重点关注每日员工健康状况情况,对出现疑似病例等突发情况要及时正确处置。

(二)公司员工职责。

1.员工是自身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3.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4.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5.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6.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7.做好工作区域的通风,期间同事们应做好保暖工作;。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身体状况等信息实行“日报告”,工作期间一旦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胸痛、呼吸困难、腹泻、结膜炎等可疑症状,应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就医,按照医疗要求执行后续安排,并报公司防控办联系人。

2.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员工和服务人员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不随意走动串岗,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保护自己与他人。

3.减少接收快递和外卖,确需接收的,应在公司外拆开包裹,并将外包装放置在楼外垃圾桶。

4.员工上下班尽量采取自驾、骑行、步行等方式,减少公共交通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办公区出入管理制度。

1.公司对办公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码”制度并检测体温。经测量员工体温高于37.2℃的,由公司防控办将情况进行记录并上报,本人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在做好个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到市指定发热门诊进行复查,按要求做好隔离。

2.前台需加强进门登记管理,杜绝外部人员混入公司。

3.不得带亲友进入公司;访客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并登记出发地、交通工具等信息;受访人员接待访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控制时间;访客在前台处经测量体温高于37.2℃的,由前台登记姓名和联系方式,建议其立即到发热门诊进行复查。

4.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要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三)办公会议管理制定。

1.疫情防控期间,公司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优先采用视频、电话会议形式。

2.减少参会人员规模,缩短会议时间,座位之间至少间隔1米,参会人员必须戴口罩,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通风1次。

3.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及设施等实施消毒。

(四)餐饮保障管理制度。

1.公司实行分餐方式,在岗员工在各自工位上就餐。

2.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五)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办公区域工作时间要加大通风换气频次,通风时员工应注意保暖。

2.每天定时对公司出入口、走廊、楼道、门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

3.每天上班前对办公室内进行消毒。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门把手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

4.公司统一在前台大门外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尽量减少公务用车出行。特殊原因确需出行的,升级审批管理,部门用车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司乘人员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2.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后均应进行车内及门把手消毒,实行“一客一消毒”。

3.公务用车赴医院等场所后,应进行多次消毒确保安全。

(七)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台账,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

2.所有外来探访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前台处接受体温测量,如探访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拒绝其探访。

3.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前台统一负责。

全体员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学校师生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师生中的发生和蔓延。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陈志强。

副组长:赵福斗。

常务副组长:张立军。

组员:各班主任、吕保华。

1.假期学校建立学生每日上报制度,由班主任对缺勤上报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上报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11点30分前报常务副组长,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社管办。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4.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领导小组报告。

5.假期结束后,在学校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由班主任对学生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在每天上午报给常务副组长。

1.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新型冠状病毒,6小时内;乙类新型冠状病毒12小时内;丙类新型冠状病毒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班主任及时报告常务副校长,通知学生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6.在校期间,各班主任每天向常务校长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班主任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7.学校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8.如新型冠状病毒为烈性感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全校停课,要采取措施,封锁疫点并消毒。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地要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突发疾病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才能复课;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9、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10、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北京林业大学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北京市委和教育部党组部署要求,构建组织领导、指挥运行、联系指导、管控联动、信息沟通、督查考核六项工作机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疫情形势和工作需要,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的综合协调、学生工作、教职工工作、延期开学及特殊类型招生、防护指导和隔离观察点工作、宣传引导、家属区工作、条件保障和安全管理、督查考核等9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的通知》以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等10个专门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明晰流程、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建立指挥运行机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常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快速指挥决策机制,已先后多次召开校党委常委会、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动员布署会等,重点学习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排下一步防控工作。各工作小组每天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工作难点和重点,提出工作方案,有关事项及时报党委常委会、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强化各学院主体责任,学院党委抓好落实,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协同推进各项任务,组织教师党支部全面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建立联系指导机制。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各学院及时通过“一对一”线上联系的方式,将延期开学相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并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学校制定《延期开学工作方案》《心理辅导工作方案》《学生关切问题答复口径》《疫情防护手册》等,为学生在家自学提供课程学习指南,并加强网络信息服务、在线教学指导等教学保障,完善学生关心的就业、出国手续办理等服务流程,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有效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建立管控联动机制。启动校园安保工作一级管控,发布《校园防疫安全管控通告》,关闭部分校门、实行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关闭图书馆、教室楼等公共场所,对办公楼宇、宿舍公寓、实验室封闭管理,严格管控人员出入。协调做好家属区封闭管理、超市物资供应等工作,针对老同志、家属区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关心慰问。同时,及时调整校内用房,建立校内隔离观察点和实验林场备用隔离观察点,配备防控物资,制定隔离观察规范管理流程。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行24小时联动值班制度,统筹总值班室、校医院值班、保卫值班应急联动,强化应急值守。各学院全面掌握每日师生动态及相关情况。根据各工作组每天上报信息,编发《每日通报》,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体责任,把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全体校领导带队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查找工作盲点弱点,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相关问题,扎实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三、具体实施办法。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xx镇卫生院二0xx年x月x日。

为了及时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组长:张哲宇,负责向教育局报告;。

副组长:齐明忠,负责小、初、髙、政教及后勤的收集整理。

成员:侯淑琴,负责小学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孙宝华,负责初中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冯敏,负责高中部师生的收集整理上报。

齐明忠,负责政教员工的收集整理上报。

于瑞东,负责后勤员工的收集整理上报。

王峻峰,兼下设办公室主任。

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主管教导主任;组长为本组教师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主管教导主任;政教中层领导为本辖区员工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政工校长;食堂经理、超市经理为本辖区员工疫情报告责任人,上报给后勤主管于瑞东董事。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疫情和疑似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五检”工作。

1、如发现学生或者教职工有发烧发热情况,疫情报告人要立即逐级上报;并排查共同用餐、饮水史、密切接触者,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4、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负责人要随时掌握本部门应到校人数、未到校人员原因、人员健康状况及是否有疑似新冠病例及突发状等信息。学校建立学生“五检”、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疫情早期症状、疑似疫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体测、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疫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以及疑似疫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疫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疫情的早发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xx、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由**院长任组长,各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门诊主任、综合病房主任、妇产科主任、药房主任、防保组长及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等组成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根据最新情况制定单位传染病有关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39种报告病例;。

(二)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三)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一)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的相关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二)要求卫生院职工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一次,并有签到及学习后测试成绩存档,每个科室的主任为传染病监控医师。

非传染病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主要症状和体征、诊断、就诊日期;

处方项目登记齐全、不能缺登。

(四)住院病人登记本的使用。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14岁以下儿童必须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现住址(现住址必须到村民组或街道门牌号,学生必须填写学校班级,有工作单位填写工作单位名称,工地的填写工地段名称)、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发病日期,出、入院诊断必须依据病案所写的诊断进行填写,不能写同前或以两点代表。

放射科医生、检验科医生发现传染病病例除出具报告单外,应2小时内将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并签字备查。

(六)传染病报告要求:门诊医生、综合病房医生、妇产科医生及办理健康体检的医生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报告病例后,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报卡相关内容与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本相应内容必须吻合一致。)填写后将报卡(甲类传染病立即电话通知,10分内报出卡片。乙、丙类传染病3小内报出卡片)送至防保组办公室,由防保组疫情管理值班人员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进行网络直报(网卡内容必须与纸卡内容一致)。

疫情管理查询人员及业务副院长或各科室负责人在查询登记本上签字备查。

(八)药房值班人员每日统计门诊处方数量登记备查,各门诊处方医生每日下班前或下班后与药房核对当日处方登记情况,并必须于当日查缺补漏。

(九)疫情管理人员每月将疫情分析(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等)上报院长,由分管业务副院长作出处罚通告。

四、奖惩办法根据疫情管理内容及具体实施办法制定以下奖惩条款。

处方漏登的每张扣除x元,处方项目登记不全的每张扣x元。

第二条:住院病人登记本使用:登记项目缺登的、登记内容不全或登记内容不准确的每例扣x元。

发现传染病报告病例未出具报告单的扣x元;。

未在规定时限内将阳性结果信息反馈给开单医生签字备查的每例扣x元。

出现迟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

如出现漏报病例的,扣罚首诊医生x元,并在医院会议中进行通报批评,是在编首诊医生的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活动,晋升一律推迟一年,是招聘医生的一律解聘。

第五条:疫情领导小组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对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执行好的医务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01总体要求。

按照“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的原则,“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方针,严格做到“七个落实”,即:思想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药品器械落实、宣传教育落实,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局的发生和蔓延。

0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统筹安排。

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9个防控专项组:

1、综合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消毒液、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仪、口罩等相关防护物资的采购、分发、备用;设立“疫情检测点”并负责建立人员体温、出入、外来人员台账登记;负责局机关楼道、处室、公共场所的消毒;负责制定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负责上级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文件的报告、传达、应急事件的处置等综合协调工作。监控中心防控工作由监控中心主任文丽青同志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人员管理防控组。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局属各单位人员管控并登记造册;掌握局机关、各县(市、区)分局、局属各单位上报疫情人员详情,并将每日统计详情报局主要领导批示后,按规定方式向上级报告。

3、医疗废物管控组。

4、外围督查组。

工作职责:按照市防空办安排,对我局牵头督导的涞水县、定兴县、满城区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每日将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5、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组。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烟花爆竹禁放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防控。

6、水环境保障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

7、环境执法组。

工作职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督执法,及时有效的处置影响群众生活环境的突出环境违法违规案件;对支队全体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防控组织领导;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汇总并及时处置。

8、环境监测组。

工作职责: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监测要求,配合环境执法开展环境执法监测。

9、机动应急处置组。

工作职责:遇有突发事件,如有疫情感染人员,配合各专项组迅速对相关人员采取送医、处置等工作。

03工作要求。

银行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应对管理部门。

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保证单位职工生命安全和机关办公正常秩序,制定制度如下:

1.所有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2.如有工作沟通,应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群、qq群等无接触方式沟通研究工作。

3.减少纸质材料、报刊杂志传递,提倡无纸化办公。传递纸质材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材料时全程佩戴口罩。

4.办公区内不随意走动,不得串岗聊天。

5.在工作场所尽量减少会客,确有到访或会客需要的,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在门外进行沟通,如有紧急工作交流,必须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位置为一层党建会议室。

6.每日对办公桌椅、电脑设备、打印复印设备、座机电话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7.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和通风,每日开窗通风次数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

8.本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第一时间汇报,并及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岗上班。

9.增强家庭防控意识,防范和杜绝各类家庭聚集性活动和各类群体性活动。

10.午休期间禁止外出。

11.全体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12.疫情防控期间,停用打卡机,做纸质考勤,月底报告办公室。

1.严把办公区域入口关,尽量减少公务(业务)来访、出访,做好进出车辆和工作人员询问、登记工作。

2.进入车辆须停车接受检查,来访人员必须经过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2℃的不得进入。

3.公车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进行自身消毒,使用后对车辆进行消毒。定期对车辆座椅、门把手等部位消毒。

1.餐前须洗手,排队、取餐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交谈。

2.分时段错时,取餐后回到办公室分散用餐,避免扎堆就餐。

3.食用肉类和蛋类须充分煮熟,避免生食。处理生食和熟食的餐具用品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1.严格落实采购食品安全,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为避免不必要的接触,一周采购一次,采购前向办公室报备。

2.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安全距离。

以上为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最新规范要求,为切实保障身体健康,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给予相应处理。

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扎紧社区(村)疫情防线,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规定,结合我市疫情实际,特制定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如下:

1.各小区(村组)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必须保证所有出入口均有不少于2人值班值守,值守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2.所有进入小区(村组)人员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非本小区人员严控出入,非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3.进入小区(村组)车辆必须逐车核查登记、消毒,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验码,非本小区车辆一律严控,非必要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4.加强消毒工作,坚持对内部道路、活动广场、健身器材、小区电梯、楼道等公共场所每天至少消毒1次。

5.禁止人员聚集类活动,暂时关闭小区(村组)内的公共活动场所,由社区(村)组织巡逻队伍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检,确保人员不扎堆。

6.尽量减少外出活动,无事不出门,亲友少聚会,严格禁止聚餐、打牌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7.优化管理网格,在社区、小区、村组、单元门口等显要位置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社区(村)24小时值班电话等信息,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8.加强群防群控,鼓励广大社区工作者、楼门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9.提倡广大市民加强居家防控,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出门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10.各级各部门要严肃纪律规矩,落细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级督查部门要深入基层疫情防控一线,监督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要抓好相关措施的贯彻执行,可根据本通告,结合实际进一步作出相关规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我市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自行解除。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管理制度是对组织、机构和单位进行管理的工具,它规范了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省供销社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从1月29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月29日起,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仅开放校园南大门,其它大门一律关闭,正式开学后视情况开启其它校门。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相关证件,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有效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后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校园半封闭管理期间,学校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停办各类校内外培训班。

七、加强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管理,在校办公的合作企业及创业园企业按照杭州市规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

八、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九、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

十、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十一、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十二、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大庆市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班主任、相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信息上报、舆论宣传、防疫物资筹备、秩序稳定、沟通和协调等工作。

2.校领导班子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校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3.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研判学校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上学,确保疫情不进校园。开学后,对请假师生,学校相关部门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

5.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学校开学时间。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校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门卫要强化校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学校之外,所有入校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门卫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食堂要做好学生就餐工作,采取配餐制、学生自带餐具、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并引导学生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后勤要做好宿舍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宿舍。要暂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6.学校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学生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

7.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8.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为扎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指示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人员组成。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园。

(二)入园当日工作计划。

1.入园当日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的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严禁家长随意进入教室。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4.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消毒,保证教室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6.幼儿园应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

(三)开园后的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在校门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

2.实施师生体温监测制度。每天早上、中午开课前,幼儿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量体温,结果经班主任汇总后报防控领导小组;当日有课教师自测体温报教务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立即隔离,并上报系领导和防控领导小组。

3.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卫生,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午睡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抓好午餐饮食卫生管理。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就餐聚集。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5.做好幼儿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幼儿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6.组织幼儿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开展好大课间活动,指导幼儿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努力增强幼儿体质,增强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抵抗能力。

7.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幼儿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8.暂取消学校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演讲、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幼儿外出参加各类比赛活动。

四、几点工作要求。

1.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使命担当,同舟共济、科学防治。

2.落实责任、迅速行动,切实进入工作状态,加强各项工作落实;全园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疫情信息需要向外发布时,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园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4.全体教职工坚定信心,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和晨检、午检制度,加强从业人员体温监测,避免患病及感染者上岗。

(二)做好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防疫知识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三)做好食堂及从业人员宿舍清扫、消毒工作。

(四)做好从业人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的保障。

(五)强化配送人员健康监测、洗手消毒和配送设施的清洗消毒,配送人员配送时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手套。

(一)与有合法资质的供货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二)制定原料采购控制清单,除原禁止使用的原料外,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海鲜等,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严禁在学校食堂、厨房饲养和宰杀禽畜。

(三)健全原材料验收流程,严格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做好索证索票、收货查验、台账登记、按要求储存等工作。

(四)原料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关温度、湿度及分隔功能,车辆及运输容器定期清洗、消毒。

(五)准备相关贮存容器及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采购部分菜篮框,避免外包装进入厨房;准备带筛网存放架,避免半成品污染。

(六)严格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工用具、容器区分使用,烹饪烧熟煮透,供餐送餐温控和防护措施到位。

(一)开学前组织一次大清扫,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开学后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二)准备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保障消毒设备、保洁设备数量足够。

(三)严格清洁校内餐饮服务场所,按要求对工用具、容器、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到位。

(四)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清洁、消毒工作。

(二)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必须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议选择以下四种供餐方式:

(二)将餐食打包成盒饭,派人领送到教室、办公室用餐;。

(三)将餐食分装至教室打餐就餐;。

(四)由食堂供餐改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餐至教室、办公室就餐。学校会议或活动不得举行群体性聚餐。

1、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以不卫生为耻辱”的新风尚。人人讲卫生,处处讲卫生,天天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学校环境卫生是校容校貌的重要体现,是精神礼貌建设的重要资料。良好的学校环境卫生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必要条件。

3、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坚决执行“。卫生三不要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乱画。

4、坚持卫生扫除制度,室内和室外环境卫生包干负责,天天打扫,坚持全日整洁干净。并定期安排全校性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

5、建立班级卫生职责制,负责室内外环境卫生包干打扫工作。各班教室每日一打扫,安排在午时放学后完成。各班包干区每日两打扫,分别安排在早晨到校后和午时放学前完成。

6、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及时公布检查评比结果,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各班公共卫生区的检查评比由学校分管教师、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每周评比一次,成绩在下一周升旗仪式上向全校公布。

7、实行奖惩制度。

每月汇总检查评比结果,张榜公布。对有意违反“卫生三不要求”者,视情节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或惩罚处理。对进取参与校内公益劳动的班级,也给与必须的奖励。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健康管理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健康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分管领导、内设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每年度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健康教育实施。按照制度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卫生室专业化建设水平,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规范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内容。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技能,使师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齐配足心理专兼职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扎实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的各项工作,做好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工作。

六、做好健康体检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体检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健全学生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家长,体检异常的学生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掌握就诊结果。学校要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学生的体检数据。

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培育健康行为习惯。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强化用脑用眼卫生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九、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做好环境消毒、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十、保障资金物资供应。设立健康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齐配足健康工作所需物资。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一、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农村疫情工作重大事项会议制度,根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会议,会商、研究布置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由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成员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办公室、各农村疫情防控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及领导指示,及时通报重大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问题。

根据需要,在紧急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随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目前,暂定每周四上午九时,在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例会。

二、工作协商制度各成员单位和农村疫情防控组办公室需印发文件指导工作,要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全部达成一致,方可印发。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回复要加盖单位公章。有不同意见要说明依据理由。各成员单位意见不一致时,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还达不成一致时,报县领导拍板裁定。

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各自的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根据需要随时向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暂定每月底报送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2.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建立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通畅、共享,重要情况应随时通报。

3.需向公众通报的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由相关工作部门起草,由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后归口发布。

四、督办检查制度为保证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扎实推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及各成员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部门和系统内重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督促改进。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组统一组织对各乡镇进行督查检查,各部门按需要派员参加,并认真履行督查指导责任。

防控疫情诊所应急预案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疫情隔离点防控工作制度

1、医学观察隔离点设置于东区01栋。此处独立于主校区,有相对独立卫生间,符合隔离管理基本条件。拟设隔离房54间,必要时可扩大隔离区。

2、后勤管理处负责医学隔离点运行和管理,校医务室负责医学观察隔离点医学观察,配合协调工作由后勤处负责。

3、需隔离人员由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小组确定并通知入住隔离点。被通知隔离人员备好日常用品,由后勤管理处负责送至隔离点。

4、隔离点工作人员一律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护服。

5、被隔离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集中隔离点封闭管理,入住时由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6、被隔离人员要自觉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防疫期间留观人员注意事项》。

7、被隔离人员每日早、晚2次自测量体温并记录,自觉发热时随时测量。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报告隔离点工作人员。

8、为及时掌握被隔离人员的情况,校医务室医生每天两次进行医疗巡查(测体温、问诊等)。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准确填写《体温异常转诊登记表》。对如转诊应及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安排。

9、隔离期间由食堂进行统一送餐。管理人员通知食堂就餐人数,食堂派人在有效防护的情况下送至隔离点,管理人员分送至宿舍门口,留观人员戴上口罩自行取用。费用在隔离期结束后,由后勤管理处凭物业开具的结算票据到食堂统一结算。

10、公共区域由消毒小组使用有效消毒液每天消毒2次,宿舍早晚各开窗通风各30分钟左右。

11、日常垃圾放在指定的黄色垃圾袋内,由专人用消毒液喷洒浸润后封装,再装入另一黄色垃圾袋(双层垃圾袋),并统一由指定的机构按规定处理。

12、对留观人员要给与关心,由留观人员所属部门负责留观人员的心理疏导,每日采取电话微信等非接触方式给与支持,不能孤立遗忘。如有心理波动极大的.应及时疏导,并通知校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

1、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后勤管理处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体温计、医用酒精棉、紫外线消毒灯等防疫必备品;对隔离点进行按需供给,并予以记录《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物资领用登记表》。

2、按照医学观察隔离点住宿规模,由物业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洗手液、消毒剂、一次性手套等必要的保洁工具、消毒工具,并注意以下要点:

(1)工作人员使用的保洁工具,应严格按照卫生间、盥洗室专用工具和其他部位使用的工具予以区分。

(2)垃圾桶的摆放应数量充足、位置合理,废弃口罩垃圾桶根据政府的要求专门设置。

3、隔离点基本生活用品如被子,床单等由被隔离人员自行准备。

4、集中隔离点使用前由物业公司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详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医学定点消毒要求和方法》。

1、校防控领导小组、医务室、物业公司的联络协调工作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负责人:高继鸣。

2、校医务室现有员工7人,可应证24小时至少有一名医护人员随叫随到。具体值班人数视隔离人员数量决定。负责人:姜丽、孙旭。

3、物业公司提供宿管人员一名,保证24小时均有人工作,负责人员进出管理,被隔离人员的管理登记、进入人员的体温测量,每日数据报送后勤管理处备案。负责人:赵萍萍、谢春蓉。

4、物业公司后勤保障人员一名负责送饭,保洁人员一名负责垃圾清理,消毒小组每日定时消杀。负责人:赵萍萍、王门田。

5、后勤管理处派专人负责被隔离人员转移。负责人:丁秀山、李震。

6、食堂专人送饭至宿舍门口,交予物业后勤保障人员。负责人:季万龙。

7、被隔离人员心理疏导由所属单位负责。负责人:各院系辅导员等。

8、物业公司每日均需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报送后勤处,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暂停工作,通知医务室预诊后转诊治疗或在家隔离观察,避免校内交叉感染风险。负责人:王门田。

9、由医务室配合物业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防疫的基本知识、学校防控措施与要求、个人防护办法、防疫用具使用方法、消毒操作的要求等,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负责人:孙旭、陈嘉裔、姜丽、王门田。

10、切实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加强值班值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隔离点防疫检查。负责人:高继鸣、丁秀山、孙旭、王门田。

根据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要求,启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隔离点医护人员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登记工作,对身体出现异常情况者进行预诊,并按规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隔离期间不明原因发热或发热伴呼吸道症状者,医务室进行预诊并按要求详细登记,如需转诊,由疫情防控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派专人、专车送患者到江北新区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二)对治疗好转回校仍需观察治疗的学生安排在学院指定的预备隔离观察区,密切关注病情变化,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并及时将观察情况上报学校和区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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