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英文小说读后感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4 07:55:35 作者:碧墨 最新英文小说读后感大全(18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思考自己的人生、价值观和对世界的认知,从而提升个人的思维和智慧水平。现在,让我们一同品味一部著名作家的短篇小说,并阅读他们的读后感范文。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小说读后感

那时众人看到她与猴子逃出天庭,在花果山与众魔王一起生活,与猴子海边生情愫等等一切的时候,却不曾想到那熠熠生辉明媚如初的桃夭生命已在计时。她要找爹爹,她自己更已知宿命,这一切她自己早已明了。但她却没料到,她一别之后已是悟空此生心魔。

她幽立海边的倩影,她月下烂漫的微笑,都不再鲜活,只是五百年前的回忆。

更多人称道的是那心魔世界里,那南方佛寺之中,那一对苦命鸳鸯莲月般皎洁的爱,它固然可贵。可我却始终难忘的是那一弯月下的海岸,那淡去的粉红身影,那是相见不如不见的惆怅,相爱不能相守的寂寥,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的释然与倔强。

一别数百年。我相信意未尽,缘未灭,终有故人重逢时。但又能如何?彼时猴子已化为天道,纵使重相见,桃夭仍记当年情事青葱,但猴子回忆终是冷淡,两相望,已是忘。

小说《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

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己。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己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远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应该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只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看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谢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

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后整辆车上只有他一个人真正达到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知道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一定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马上对他有不同的看法!

英文小说读后感范文外国小说读后感

读完全书后,我从伊利莎白的爱情婚姻中明白,她的婚姻既是理性的选择又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伊丽莎白自身上体现着婚姻的真正价值和时代追求。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

实际上反映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面对情感,她保持了做人的尊严体现了思想和理性的力量;面对现实,敢于面对阻挠她的一切力量勇敢地捍卫了自己高尚纯洁的爱情。尤其值得敬佩的是她坚持男女双方的真挚感情是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反对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这在当时妇女处于无权地位把婚姻当作己唯一出路的社会是极具进步意义的。

面对婚姻的选择时,是追求因金钱而结合的婚姻,还是享受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同样是值得思考的。因此在读完《傲慢与偏见》后我对于如何面对与选择爱情与婚姻有了一些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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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小王子》的英文读后感

很好看的一本书。不过,我还需要再读几遍来消化。

以下摘自《女人迷》:

”小王子的出走,是因为玫瑰不够美丽吗?当然不是。在小王子眼中,玫瑰美得教他「心旌神摇」,并认定她是全宇宙最迷人的、独一无二的花儿。

小王子如此决绝地非走不可,我认为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他经历了一场初恋的危机,这场危机使得他无法面对玫瑰,也无法面对自己,遂不得不离开。

问题是,为什麼会有这场危机?为什麼离开是应对危机的唯一出路?小王子要离开,是因为他和玫瑰虽然都爱对方,但却相处得很不好,以致彼此误解,互相折磨。对玫瑰来说,她很在乎小王子,很渴望得到小王子的爱护,但却不懂得如何表达,於是愈爱,便愈怕失去;愈怕失去,便愈容易在小王子面前自卑。

为了掩饰自己的自卑,她唯有通过吹嘘来肯定自己,例如夸口说自己身上的四根刺足以抵挡老虎,又或诳称自己来自另一个比b612好得多的星球。小王子毫无恋爱经验,无从明白玫瑰的心事,结果「玫瑰随口说的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小王子都信以为真,因此变得很不快乐」。为什麼会那麼不快乐?那自然是因为他也很在乎。

愈在乎,心便愈敏感;愈敏感,便愈忍受不了对方半分的不好。

玫瑰其实知道小王子的痛苦。是故当小王子向她道别时,她沉默良久,才从口中轻轻说出:「我以前真傻,请你原谅我。你要快快乐乐的。」玫瑰其实十分不舍、异常难过,但她没有挽留;因为她知道小王子不快乐,她希望小王子快乐,但她没有能力令小王子快乐,於是只好放手。为什麼会这样?因为这是他们的初恋。因为其初,所以情动於衷,所以全情投入,但却也因为其初,所以手足无措,所以茫然无助。小王子很爱玫瑰,玫瑰很爱小王子,但他们却不懂得如何维系这段感情。一段稳定的关系,不仅需要激情,还需要聆听,需要理解,更需要体谅和分担。

初恋的脆弱,正是因为双方都渴望得到最好的爱,但却不懂得怎样好好去爱。爱,需要学习;受伤、跌倒、挫败,庶几是这个过程必经的一课。

小王子后来有一段教人动容的忏悔:

小说读后感

有非常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猪—威尔伯,蜘蛛—夏洛,老鼠—坦普尔顿……。

书的主要内容是: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

和小蜘蛛夏洛成为了最好的朋友。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场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一只熏火腿,然而,看似非常非常小的夏洛却说:“我来救你吧!”于是在这生死攸关之际,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在这个时候,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要嘎然而止。夏洛用生命诠释了友情的可贵。

我很喜欢《夏洛的网》,从书中我理解了什麽是真正的友谊,使我真切地感受到了。

友谊的伟大。

小说读后感

终于看完了《骆驼祥子》,脑海中不禁思绪万千。

祥子一个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车夫,却不安于现状,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买属于自己的车,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节俭,他质朴,他堂堂正正地做人,为自己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后来。三年后,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没过多久,车就被大兵抢走了。很快,反动政府的侦探又骗取了他所有的积蓄。祥子,一个多么有梦想的人,得到的却是悲惨的结局。认识不断在追求着的,追求成功,追求幸福。而在这个追求的过程中,人们一不小心,就会失去了自我,失去了原来的自己,失去了自己最初的理想。就像一粒有棱有角的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挑入波涛汹涌的大江里面,随着浇水一路前进,不断磕碰,最后,为了生存,原来的棱跟角都会被消磨掉。人生也许也是这样的一个过程。

明天会是什么样?没人知道。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今天。

小说读后感

大概是一年前的一个冬夜,我在电脑上第一次看完了原著小说。三岛由纪夫的绝笔系列,竟然是那样的平静和优美,然而其中却又隐含着无法消除的绝望。仿佛早春的最后一丝凛冽的寒气一般的东西,是注定要消失的吧。

男主人公清显是十八岁的美少年,维新志士之后,从小养在公卿家中,后来回到本家:和自家的武家气氛却格格不入,成为了一心期待衰亡之美的,有如扎入自己家族的幽雅的荆棘一般的存在:纤细优美,就如同和歌的男主角,还不知恋为何物,心中憧憬着年幼时见过的春日宫妃。

女主人公聪子是清显从小寄养的公卿家的女儿,年龄比清显大。两人始终处在暧昧的状态,后来由于一点小误会,聪子赌气接受了洞院宫的求婚,而在这时,清显才终于意识到了何谓恋爱:优雅地打破禁忌,和已经获得天皇赐婚的聪子继续交往。这种青春期逆反般的恋爱最后的结果是作为未来妃子的聪子怀孕,在去关西流产的过程中,精神崩溃出家。

最后的清显不顾一切地冒着严寒,去京都的寺院请求见聪子一面,但是无论如何都没有能够如愿。后来的清显染上了肺炎,回到东京后不治身亡,年仅十九岁。

这便是所谓的典型的日本式的恋爱。女方一往情深却不知该如何表达,只有不断的试探,从小小的回应中得到肯定并欢喜;男方则总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场,总是怀疑女方把自己当孩子般的玩弄。只有最后当这段恋爱已经成为不可能时,两人才终于走到了一起。幼年时一起玩的双六,那时御赐糕点的颜色,习字时滴在纸张上的墨水,这些细小的回忆汇集在一起,才最终带来了那爆发式的,犹如春日的早晨狂奔的马车般的感情。

但是这种幸福却处处隐藏着某种不祥,仿佛清显的梦日记一般的征兆。那时从终南别墅回东京的聪子,一方面沉浸于这种禁断的游戏带来的快感之中,另一方面又令人恐怖地预言这一切的必然结束:然而又不是完全的结束,就像两人相见的那个场景,“永恒流转如瀑布”,清显在以后的日子中不断转生着,仍然想要追寻着什么;而聪子永远留在了那个抛弃了一切的场所:所以才会在60年后,当本多鼓起勇气去见聪子,并且想把他所见证的转生的故事告诉聪子时,被聪子以最残酷的方式拒绝:她从根本上否定了清显这个人的存在,连同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什么都没有留下来。本多最后茫然地站在庭院中,意识到自己最后终于来到了什么也没有的场所:一切感情的东西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空虚和丑陋的机械性的`观察者。

我无法猜想导演到底是要从什么角度,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想要去把握这么大的一个东西。我总觉得三岛是活生生的存在于这部小说中的,那便是本多。他的客观,他的明晰,他的丑陋与衰老——三岛畏惧着这些。本多享受着作为偷-窥者的快感,自以为见证了超越一切现实法规的转世的奥秘,最后却发现那一切都只不过是遥远的梦幻般的东西。导演想呈现给我们的,或许也不过只是一个梦,那个有执著的恋爱的,有两人存在的美好的梦。

那就和大正时代一样,都是如同鹿鸣馆的华尔兹一般,一旦消失永远不会再有的东西。但是会有什么留下来,昭和时代那位深蓝色剑道少年百合一般的信仰,战时泰国月光姬散发束,三岛也心满意足的奔向了他人生的战场;而我们,合上了书本。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梦想。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小说读后感

青铜一家是大麦地最穷的人家,收养了葵花后,生活更加艰难。因为穷,青铜放弃了多年的学习梦想,让葵花一人上学,他失去了上聋哑学校的机会。

为了给妹妹挣学费,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他坚持背着芦花鞋去大街上卖。最后他把自己脚上的那一双芦花鞋也卖了,在风雪中赤着脚回家。美丽而又温暖的芦花鞋,凝结着的是青铜对妹妹葵花深厚的呵护之情,他要尽好一个当哥哥的责任。

青铜虽然是哑巴,但他是一个勇敢、善良的男孩。他的心灵是健康的,充满活力的。他的快乐,他的痛苦,都会通过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心里是一片金光灿灿的葵花田。

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能否发散出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起苦难的磨砺。

小说读后感

在这个学期我看了一本书它叫做《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在很小时就失去了光明和听见一切事物的听力。写了她生活中遇到种种困难,努力去克服的事。最后说如果给她三天光明她会怎么做的事情。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要保护自己的身体,从作者的.生活中明白了一定要坚强,无论你的身体是否健康完整,都必须要抱有对生活的向往。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身体不健康就放弃生活,失去了生活的勇气。

我在读这本书时,不由的想起了自己,自己是一个并不爱护自己眼睛的人,晚上常常看电视看到很晚。妈妈经常告诉我要多看书,我却不顾老看电视。而作者是一个盲女孩,却如此用功努力的,我有一双明亮的眼睛而我却没用我的眼睛去多看书我是多么的惭愧呀!

看了这本书再加上我生活的点滴,我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在你健康时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不健全时再后悔莫及,在保护自己身体的同时也要去多做一些有用的事。

小说读后感

当我怀着敬佩之心去朗读《詹天佑》时,我感受到了他的自强不息,也体会到了他的重重困难,更看出了他的爱国之心。詹天佑,这杰出的工程师,是多么伟大啊!

其中,第四自然段让我感触最深。文章这样写道:“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漫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还有一句:“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是啊!如果不努力,中国必然会被帝国主义看低。可是,如果换做我们,又有多少人就像詹天佑这样不怕困难,时刻想着祖国的利益呢?就是这儿,我看出了他的自强不息与爱国之心。

还有,第五至第六自然段也写的.很好,表现出了詹天佑的聪明才智。两端凿进法·中部凿井法·人字爬坡,这是我们怎么也不会想出来的,而詹天佑,面对困难毫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来打倒困难。从这儿,我又看出了詹爷爷的大胆创新,学会了他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想想自己,遇到棘手的事总是往后推脱,又怎像詹爷爷这样毅然地接受任务呢!顿时,我觉得自己有些许惭愧。而从此,我将学习詹爷爷,报效祖国!

小说读后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的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间无暇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陆鹰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鹰”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鹰”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论。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快乐的六年时光啊。但现在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坑人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

在当今的世界中,我更加希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天真烂漫。

小说读后感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小说读后感

在我还没读《西顿动物小说全集》之前我很不喜欢熊、狐狸、狼,觉得它们都是很凶猛的野兽,但是当我读完这本小说之后我知道狐狸听觉灵敏,但生性多疑,行动谨慎,熊以肉食为主,从寒带到热带都有分布,狼是以肉食为主的动物,头狼中出众者则成为狼王,每当它们发现自己的孩子有危险的时候,不管是母亲还是父亲都会挺身而出,救回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我开始慢慢喜欢这些动物了。

每个妈妈爸爸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应该向狼学习,自立孩子,在适合的'时候放手,让它们学会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大自然当中的智慧,这才是对孩子真正无私的爱。

小说读后感

“在月光里,索菲一眼看到一张大长脸,十分苍白,满是皱纹,两只耳朵其大无比。鼻子尖得像把刀。鼻子上面是两只闪光的亮眼睛,这双眼睛正好盯住了索菲看,眼睛里露出了一种凶恶的光。”看到这里,我不由地为索菲的命运担忧了。接下来这个巨人会怎么对待索菲呢?我不禁想:看书名,这个巨人应该是个好的吧?!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情节跌宕起伏,精彩连连,我一口气就把这本小说给看完了。

这本小说写得很精彩。起先把巨人的外形描述得非常恐怖。并且,在“这一切被小女孩索菲看到之后,巨人抓走了小女孩索菲,把她带到一个荒凉的地方—巨人国。”看到这里,让我误以为这个巨人是一个坏人。随着故事情节地逐步发展,让我看到这个巨人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巨人。原来“巨人来到孩子们睡觉的地方,是把捕捉来的好梦送给熟睡中的孩子们……”“在巨人国里还住着九个可怕的巨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吃人!!只有好心眼儿巨人不吃人,他只吃大鼻子瓜。”他是巨人国里独一无二的好巨人--好心眼儿巨人。他不受其他九个吃人巨人的影响,坚持做自己,做一个送好梦给孩子们的好巨人。第一次按触他,可能会被他可怕的外表吓到。但是,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爱心的巨人。

小女孩索菲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子。最初,她很怕好心眼儿巨人,之后随着两人慢慢相处,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小女孩索菲在和好心眼儿巨人相处中得知,另外九个巨人在世界各地不停地伤害人类。她和好心眼儿巨人决定阻止那九个巨人。于是,索菲和好心眼儿巨人联合英国女王,在英国军队的帮助下,最后成功地把那九个吃人巨人永远地囚禁在巨坑里。

这本小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沉着冷静地去面对困难和挫折,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就一定能战胜一切!只要有勇气,弱小也能战胜强大!

小说读后感

在写这个的时候这小说总共看了正传4本和bug5本,是这假期里看得最多的一个系列了,就凭这点我也应该写点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虫之歌》与大部分的轻小说有很大的一个不同,就是主题相当沉重,那就是。

现实的梦想没有这样沉重,不过也能把许多人压得喘不过气来,现实虽然没有“虫”,不过各种各样的事物依然会在这里或那里成为梦想之路的绊脚石,可能现实中的“虫”就是名为生活的现实吧。

《虫之歌》是一部写得比较有特色的小说,无论是正传和前传,作者通过讲述各个角色背后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一个又一个的梦想,特别是前传bug系列,虽然有点拖主线剧情的嫌疑,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小说。

ps:动画的质量对不起原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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