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2023-09-08 17:07:45 作者:笔砚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汇总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篇一

关于开展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 2022 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关于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把扶贫工作作为本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不断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确保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八有”目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 2 - (二)帮助扶贫村经济发展。帮助经济社会事业稳定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促进群众增收。帮助村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贫困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

三、帮扶措施 (一)开展精神扶贫工作。做好贫困户思想教育工作,使贫困户摆脱精神贫困、意识贫困,清除“等、靠、要”的思想,激发他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为脱贫致富提供根本保证和持久支撑。

(二)强化落实帮扶政策。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和贫困户面对面讲解扶贫、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与外出务工的贫困户电话联系沟通、不漏一人,确保有关扶贫、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及时宣传、落实到位,帮助贫困户就近务工或创业增加收入。

(三)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鼓励种养殖贫困户扩大种养殖规模,同时帮助贫困户申请产业补助。对具备劳动力、有种养殖意愿的贫困户,帮扶其发展生产。

(四)帮助村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对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促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 3 - 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七)发挥驻村工作队员作用。加强对我局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敦促其更好发挥出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同时带领我局全体帮扶干部打好攻坚战,充分发挥单位自身优势,帮助解决脱贫攻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八)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派出帮扶的干部 46 人,共帮扶 46 户 132 人,每月至少一次到村入户了解情况,用心用力对贫困户进行帮扶,切实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带领他们脱贫致富,贫困户不脱贫帮扶干部不撤退。

四、工作要求 一是把 2022 年脱贫攻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单位主要领导今年到村调研和落实帮扶措施不少于 4 次,单位帮扶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不少于 1 次。

二是把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勤于思考,找出好的帮扶致富方法,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支持引导村民早日脱贫致富。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篇二

一、发展思路

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标,积极发展多种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招商引资,引进选矿厂项目,充分利用矿山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放在首位。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目标,积极发展多种产业。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招商引资,引进选矿厂项目,充分利用矿山资源,增加集体收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放在首位。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 30%以上,把该村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新农村。以上,把该村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新农村。

二、发展目标

通过全体驻村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实现所包组达到以下

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秩序稳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明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群众素质有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级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思路明确、规划合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群干群关系融洽,社会秩序稳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明建设得到加强,党员群众素质有明显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村级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思路明确、规划合理,农民收入稳定增加。

三、发展要求

争实现所包组达到以下标准:村党支部班子健全,能够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帮扶对象贫困的基本因素,引领他们发展趋势做好各项政策宣传教育,进行带领脱贫之路。争实现所包组达到以下标准:村党支部班子健全,能够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帮扶对象贫困的基本因素,引领他们发展趋势做好各项政策宣传教育,进行带领脱贫之路。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篇三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加快绿色崛起,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以改善贫困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为核心,以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目标,切实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帮扶对象

乡村41户贫困户(县领导3户、县部门20户、乡11户、村7户)。

三、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三年、同步小康”的要求,从精准识别起,与乡村结对,与41户贫困户实施结对帮扶,通过建档立卡,确保每户贫困户至少有一名干部帮扶。通过三年扶贫攻坚,到2019年全面实现扶贫对象人口人均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队长:

副队长:

五、落实年度脱贫计划

按照“精准底数、区分类别、找准问题、困户施策”的要求,坚持自力更生与外部支持相结合,在委党委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确保各年度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一)2017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2、想尽办法落实移民安置、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村内分散安置,计划安置2户。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4、发展木耳种植,引导5户贫困户参与进来;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3-5户;

8、成立一个红白理事会;

9、成立农业合作社,发展1-2个产业。

(二)2018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5、发展光伏发电扶贫4-6户;

6、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万元,建设中塅、庙坪700米组级公路;

7、完善村级公共设施,计划安装太阳能路灯150余盏,计划投资30万元。

(三)2019年贫困户脱贫年度计划

1、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劳力的人员县内或外出务工;

3、争取教育部门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6、争取国家扶贫项目,对我村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的园田化改造。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由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选配优秀后备干部为驻村第一书记,统筹协调、指导督促、考核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把脱贫责任始终扛在肩上。

(二)搞好协调,密切配合。

切实加强定点扶贫经常性工作,积极为扶贫工作创造条件。同时,要与村建办、扶贫办及扶贫乡搞好工作协调、配合,增强精扶贫的整体合力,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要把结对帮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帮扶人员要根据提出的帮扶目标,建立目标任务台帐,明确帮扶项目、帮扶措施、脱贫任务、完成时限、完成进度,形成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要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到年度考评工作,把帮扶的业绩作为评优评奖的条件,凡未能完成帮扶目标任务的,不得参加评优评奖,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篇四

(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了了情况。

1.组织机关全体学习《中国^v^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本单位要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落实了了好请示报告制度。

2.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领会贯彻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实行《中国^v^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v^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领会党内法规,要求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国^v^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v^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v^党组工作条例》《中国^v^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v^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党xx新制定出台的其他党内法规文件。把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了了到每一名党员头上,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

(二)贯彻落实了了xx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情况。

制定和完善了走访台胞制度和台胞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台胞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两岸发展形势,努力促进祖国统一。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严格精简各种简报,无实质性工作部署的、照搬照抄照转的、能通过电话或者微信通知的,一律不行文;改进宣传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压缩宣传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

经核查,我单位无贯彻落实了了党xx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了了、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无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强化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熟练掌握、严格遵循,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了了,切实统^v^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了了,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

党内帮扶活动 开展帮扶解困工作计划篇五

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逐年持续稳定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因村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促进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全面摸底排查收入变化

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落实镇、村两级逐户、逐项摸底排查脱贫户和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收入情况,归类汇总、分析原因、预警研判,为落实增收帮扶措施提供重要依据。

(一)排查对象

全县脱贫户、监测户。

(二)排查内容

排查脱贫户、监测户上年10月以来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变化情况,重点排查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

6.上年有低保收入,因当年低保被取消导致的减收情况;

8.因家庭种养业遭遇自然灾害导致的减收情况;

10.其它原因导致的减收情况。

(三)工作方式

1.全面排查。组织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帮扶干部逐村逐户摸底排查,做到不落一户。

2.对比测算。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明细表,对比排查当年同期实际收入,逐项计算(或预算)可能增减收的具体情况。

3.数据研判。对比脱贫户、监测户当年与上年收入变化数据,研判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可能存在的增收、减收、收入持平等不同情况。

4.汇总分析。分级对应汇总村、乡、县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户数及同比减收比例,汇总各项减收因素关联户数及所占比例。

三、落实帮扶增收措施

根据逐户逐项排查结果,因户制宜落实帮扶增收措施,确保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家庭收入在上年的基础上稳定增加10%以上。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减收情况,要有针对性落实替代增收项目,坚决防止脱贫户、监测户当年收入减少,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

1.落实种植业及合作社、大户带动生产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家庭种植业生产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产业规划、新品种选购捐赠、生产过程指导、新技术引进应用、购买保险、提供贷款、标准化生产、特色种植、指导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合作社、大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生产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在农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商务_,乡村振兴局,科技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2.落实庭院养殖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发展庭院养殖业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从制定养殖规划、提供贷款、建设圈舍、购买捐赠仔畜、新技术引进、畜禽防疫、托管托养、购买保险、落实奖励措施、开展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开展消费帮扶行动等方面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挖掘庭院养殖业增收潜力,落实技术指导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畅通畜禽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在畜禽产品销售上的推介作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委_部,商务_,乡村振兴局,金融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管委会)

3.落实外出务工就业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务工条件且有务工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以县、乡镇为单位从搭建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提供用工信息、开展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组织劳务对接、指导稳定就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发本地务工岗位、签订规范劳务协议、提供维权服务、购买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态化联络协调服务、提供转岗服务、兑现相关政策补贴等方面提供帮扶。支持本地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帮扶人口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按规定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适当安排一次_通补助。(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4.落实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规范岗位安置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按时兑现差异化岗位补贴。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贴等行为。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林业局,水利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5.落实帮扶车间就业帮扶增收措施。以县为单位认定就业帮扶车间,把吸纳帮扶人口就业作为对帮扶车间认定和支持的最重要标准。支持发展村集体领办、合作社经营、单独注册企业经营、龙头企业带动经营等各种形式的就业帮扶车间。采取作坊式或家居式等不同组织形式,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手工制作、来料加工等生产活动,吸纳有劳动能力和半弱劳动能力帮扶人口实现帮扶车间就业。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可免费提供岗前培训;对已认定并录入省平台的就业帮扶车间,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人(含)至9人、10人至19人、20人以上的,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分别给予1万、2万、3万的以奖代补资金;对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月均工资1000元以上,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6.落实小额信贷帮扶增收措施。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补足脱贫户、监测户当年因没有小额贷款发展产业而减少的收益。继续挖掘小额信贷潜力,实现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对脱贫户、监测户加大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需求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效解决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没有贷款意愿、没有生产项目、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没有合作经营平台、没有销售渠道等实际困难。对没有贷款意愿的,帮助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对没有确定产业项目的,通过市场前景分析指导,帮助筛选合适项目;对没有必要劳动生产技能的,引导参与技术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对自家种养有困难的,在本人自愿前提下,通过畜禽托养、土地托管等方式合作经营;对没有销售渠道的,发挥帮扶部门和干部以及社会帮扶企业、社团等推介作用,畅通线上线下销售实现优质优价,解决卖难问题。(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涉农金融机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7.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帮扶增收措施。培育有帮扶能力和意愿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完善帮扶产业“政府+企业+村集体+脱贫户”的“四位一体”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生产托管、资产收益、务工就业等有效帮扶模式。进一步规范产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流程。对有劳动能力、有半弱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引导参加生产劳动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实现增收;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监测户,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严格履行村集体制定分配计划、村民代表讨论、乡镇审核备案、村内公示公告的分配流程。对新建产业项目要明晰联农益农绩效目标。规范产业项目租赁承包合同或协议。鼓励支持使用村集体产业收益资金奖励补贴产业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存量资产资源,让脱贫户、监测户通过变股东实现稳定增收。(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新区,乡镇、街道、管委会)

8.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帮扶增收措施。落实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对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一定期限的救助渐退期,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适当给予扣减。过渡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专项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救助。强化急难救助,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用好用足乡镇(街道)、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乡镇、街道、管委会)

9.落实扶志扶智帮扶增收措施。对内生动力不足的脱贫户、监测户,通过扶志扶智,增强其自主发展信心,提高其自主增收能力。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孝亲敬老等优秀传统美德,教育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引导脱贫户、监测户遵守村规民约,践行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赋予其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组织脱贫户、监测户参与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其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培育宣传自强不息典型,激发脱贫户、监测户自主发展、自主创业热情。引导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家庭种养业质效。推广创办农民夜校等培育职业农民的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智随志走、志以智强,让脱贫户、监测户既富脑袋又富口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10.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增收措施。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创建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派驻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要协调做好各项帮扶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宣传自主创业典型,激发内生动力,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继续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原则,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优化调整。帮扶责任人要全程参与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排查工作,因户落实帮扶增收措施。(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驻村办,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脱贫户、监测户减收情况排查、落实帮扶增收措施,是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杜绝规模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要承担主体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乡村振兴办要履行工作专责,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部门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照脱贫户、监测户上年收入逐项对比排查核算,对可能出现的减收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在每年7月28日前完成摸底排查,边排查边落实帮扶措施,为当年9月30日核算脱贫户、监测户家庭收入提前做好准备;9月中旬前将落实帮扶措施的户数、帮扶措施具体数量等工作情况,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四)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对脱贫户、监测户排查收入和落实帮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要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各类减收风险,都要边排查边落实补救措施。对因工作弄虚作假、不严不实导致规模性返贫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县乡村振兴局每年8月初将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专项督查,对排查不精准、帮扶措施不力、减收风险点未消除、减收幅度较大的,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持续跟踪督办直至风险点消除,督查结果纳入年末考核范围。对出现严重问题导致脱贫户、监测户(抽查检查及系统比对中发现5户以上)收入下降的乡镇(街道)、管委会,年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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