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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一
出生日期_____,
现住_____,
身份证件名称_____,
号码_____,
单位及职业_____,
联系方式_____,
与犯罪嫌疑人_____是_____关系。
我自愿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督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进入 等场所;
(二)不得与 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 等活动;
(四)将 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本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公安局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二
申请事项:
保证人:__,系嫌疑人___之妹
申请理由: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同时,根据嫌疑人__的实际情况,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且本罪非暴力性犯罪,对嫌疑人___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本案嫌疑人___被逮捕后,在侦查期限二个月届满后贵局已向____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已延长羁押期限,现羁押期限已满,对___取保候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规定。
三、嫌疑人___是否构成犯罪争议较大,且本案涉及面较广,调查取证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因超期羁押或者错误关押造成对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定,向贵局为犯罪嫌疑人___申请取保候审,并提出保证人,请贵局依法作出决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三
申请事项:
对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现针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阐述如下具体理由:
四、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系人民教师,身负教书育人的重任,将其取保候审以致将来免予刑事处罚,不光对于__________本人,对于社会都是极为有益的。
综上所述,鉴于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一贯表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其作为家属我愿意为其提供保证金。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请贵局慎重考虑,批准申请人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的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四
申请人:___事务所__律师。手机号________。地址:__省__市___区__路__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___因______一案,于20__年9月11日经__(省)____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____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条和第__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___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__(省)__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
____年__月__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五
申请事项:依法对徐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徐某某于20xx年3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徐某某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徐某某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徐某某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日期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六
【 】第 号
申请人: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 律师
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山东省黄岛区金沙滩路917号青岛印象酒店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于 年 月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 。根据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 ,系犯罪嫌疑人 之妻,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山东青凯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思想汇报实用篇七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xx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xx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