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2023-10-05 22:16:22 作者:文锋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模板5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计划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计划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计划书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央关于反奸防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以下简称人民防线建设),根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规定》(中铝办字〔2021〕7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线建设”是指公司在中铝集团党组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组织动员公司全员防范、制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构建社会防御体系的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在隐蔽战线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专群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四)开展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

(五)协调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

(六)其他人民防线建设工作任务。

第二章

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

第六条

公司应自觉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和中铝集团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

按照“业务谁主管、安全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具体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设组长1人,由党委书记担任,设副组长1至2人,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党委委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保密办公室,设联络员1人,负责与国家安全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常态化联系。

第九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立、组成、变更、撤销和工作情况向中铝集团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报备,妥善保管相关工作档案材料。

第三章

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应当对涉密人员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涉密人员个人信息、社会关系、工作经历、出国(境)、脱密期动态等具体情况,定期组织涉密人员报告个人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涉密人员离职后,公司保密办应当确定其脱密期限。如发现涉密人员在脱密期限内违规为他国或者有境外背景的单位提供服务、违规出国(境)、违规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通报。

第十一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五)公司保密办要对回国(境)人员组织访谈,了解掌握出访人员在境外期间的活动路线、人员交往、接受资助馈赠以及是否遭遇异常等情况。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行政部应当对拟聘用的外籍雇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对已聘用的外籍雇员,制定并落实必要的管理措施;对外籍雇员确需接触国家秘密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在参加国际会议、涉外商务谈判、接待外方参观交流等涉外交流合作中,应当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对参与人员开展国家安全和保密教育;

(四)在重大外事活动中,对相关活动或合作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工作预案。

第十四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应当对本单位派出的驻外工作人员落实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全面落实行前国家安全教育;

(四)驻外工作人员回国后,及时开展访谈工作,了解其在外期间是否遭遇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下,配备必要的技术安全防范设备设施以及政治可靠、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并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检查检测。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十六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要严格执行中铝集团年度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资源优势,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多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办应当针对领导干部、涉密涉外人员、新招录人员以及非涉密人员等不同对象,分别制定防渗透、防策反、防窃密宣传教育方案,明确宣传教育要求,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五章

与国家安全机关的协作配合

第十八条

公司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接受属地国家安全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成立、组成、变更、撤销和工作情况向属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备。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支持、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和掩护条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及时向中铝集团人民防线建设小组或属地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以下情况:

(一)本单位人员参加境外间谍情报组织或敌对组织,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情况;

(三)本单位人员违规出国(境)以及出国(境)逾期不归、叛逃等情况;

(五)涉密人员涉及国家安全事项报告中的可疑情况;

(六)在外籍雇员招录及管理中发现的可疑情况;

(七)涉外交流合作中发现的可疑情况;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篇二

我们每一个青年都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深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构建大安全格局,同心共筑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我们就一定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篇三

“平不肆险,安不忘危。”历史一再告诫我们,盛世并不意味着永享太平,只有“无事深忧”,才能“有事不惧”;现实也一再提醒我们,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若“国无宁日”,将“无以家为”。无论是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个人生命安全、健康安全,还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国土、军事安全,非传统的生态、网络、生物安全,都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关注的焦点。在国家安全面前,没有局外人,更不应有旁观者。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篇四

2011年,国家安全工作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政法会议精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市政法委、市综治办有关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基础这一中心工作,实现综治工作向基层下移、工作领域向基层延伸,深化平安创建工作,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强化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家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抓稳定、促发展的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综治领导责任制。把职责、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分解到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建立严格的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工委对基层国家安全工作情况实施定期检查,年终有检查和考评,确保了各项措施切实落到了实处。

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把国家安全、社区综治干部的培训列入工委议事日程,今年春节过后,我们对社区综治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届时聘请了相关专家、教师、和有经验的同志讲课,并进行治保主任经验交流,不断提高了综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综治干部队伍。完善社区国家安全、综合治理机构,明确综治、国家安全专职工作人员,做到了组织健全、人员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计划篇五

为了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矛盾调解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矛盾调解工作秩序,强化矛盾调解工作责任,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矛盾调解局的指导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畅通矛盾调解渠道,整合矛盾调解资源,统筹兼顾,从源头妥善处理,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为富民强乡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调整矛盾调解领导工作小组

切实加强矛盾调解工作的领导,调整太阳乡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书记许华清任组长,乡长石爱武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汪明勇同志和其他乡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派出所、司法所,乡直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组成。乡矛盾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指挥全乡矛盾调解工作。各部门及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矛盾调解问题”的原则,做好各自范围内的矛盾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处理矛盾调解问题。

三、认真排查摸底,突出重点,加大力度进行调处

我乡今年矛盾调解突出问题主要是山林纠纷、老兵、征地拆迁补偿、老电影放映员、老民师、农电工等方面的问题,将通过领导干部分案包干的原则,进行跟踪,调解及进行妥善处理。尤其是对山林纠纷和征地拆迁补偿这两事件,要加大力度从快、从稳、依法、依规进行调处,争取将矛盾调解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乡矛盾调解办要做到每周对全乡矛盾调解问题及矛盾进行一次排查,并依据县矛盾调解办的要求建立报送制度。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施

根据群众矛盾调解问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加强矛盾调解问题清理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分工负责,乡主要领导把握矛盾调解工作全局,各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负责,并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处理矛盾调解工作,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本单位)的矛盾调解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对各分管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乡主要领导及时指出不足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对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进行督促,强化工作的落实。

六、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矛盾调解问题

任何矛盾调解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反映的合法问题,各部门、村委会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对坚持要求过高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依法解决的,应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上访者走法律诉求渠道,通过法律解决;对少数串联、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我乡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降到最低线。

七、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处理机制,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完善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专项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系统的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平台。完善矛盾调解、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加强综合治理及维稳平安工作中心的基础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全力避免和控制民转刑案件或非正常死亡事件以及由于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八、加强和完善矛盾调解工作,畅通人民群众利益表达诉求渠道

坚持依法治访,加大矛盾调解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格局和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矛盾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推行双向承诺制度,完善闭合链条机制,妥善解决非正常越级上访问题。大力畅通和拓展矛盾调解渠道,强化领导矛盾调解值日接待,建立健全矛盾调解信息汇集和预警分析机制,开设人民建议征集信箱,把听取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加大协调、督查和督办力度,认真解决区域性、普遍性的群众联名来信和集体上访所反映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的工作力度,防止矛盾激化。

九、强化法制宣传,规范矛盾调解秩序

要继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是继续抓好对《矛盾调解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和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矛盾调解行为规范,进一步增强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意识,自觉遵守矛盾调解秩序,自觉维护全乡安定团结的xxx面。

人民矛盾调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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