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立法研究报告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汇总5篇)

时间:2023-09-25 16:10:08 作者:ZS文王 2023年立法研究报告 文物立法调研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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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研究报告篇一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文物局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文保组织领导。要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调度文物保护工作;编制并完善古民居、古遗址、古桥亭等项保护规划,形成点线面、多层次、全覆盖的保护规划体系;建立县文物保护协调机构和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会商协调,在事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文保单位修缮、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上以文物保护为先决条件,确保文物保护前置审批;健全县、乡(镇)、村文物保护网络组织,落实文物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文旅、住建、公安、国土、市监、商务等单位要形成联动机制,齐抓共管。

(三)创新文物保护方式。根据文物普查成果和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重点区域、重点村,按轻重缓急对全县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实行挂牌保护,并建立文物台账,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创新保护方式,为每处文保单位定制“个性化”保护方案,实行“一处一策”、“一点一策”,加强保护的实效性。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实现“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保护”的良性循环,以强化对传统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学习外地成功经验,探索采用旅游公司租赁保护、“互联网+”方式,完善优化仁里村的“淘宝众筹”办法。支持成立民间保护组织,制定文物保护乡规民约,夯实文物保护群众基础,大力推进民间文物保护。

(四)增强文物保护能力。重视文物保护队伍建设,适时充实文物保护工作人员,聘请文物保护信息员,及时发现、抢救、保护、利用文物资源;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整合文旅执法力量,加强文物保护巡查,严肃查处破坏古建筑、古遗址以及损毁文物的人和事,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除了积极向上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外,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整合历史文化名城、农村危房改造、改徽等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同时,扩宽筹资渠道,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增强文物保护资金“供血”能力。

(五)促进文物合理利用。坚持文物保护方针,依法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把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文物保护、传承、利用的有机统一。重视县博物馆的功能建设,提高陈列展示和讲解服务水平,进一步服务民生、资政育人。通过加强文物保护来促进城乡建设、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文物事业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立法研究报告篇二

近日,我市召开《镇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市文广新局、市法制办、非遗保护中心相关成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市文广新局代表说,我市非遗资源丰富,传承项目数量可观,传承人队伍也在不断壮大。但是在传承人群体中逐渐出现了“权利寻租、于法无据、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条例迫在眉睫。

目前,立法工作小组已赴丹阳、句容、扬中等地展开专题调研10余次,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现状等,举行了座谈会。在业界专家的指导下,《条例(草案)》多次修改,基本框架现已搭建完毕,但仍有完善和提升的空间,尤其是在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等方面,需要做好草案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

刘善教、黄俊章、金桂芬等非遗项目传承人从各自的视角对条款内容发表了看法,特别是在传承人的认定、权利与义务、考核与管理、退出等方面,仔细地进行了推敲和审议。他们纷纷表示身为传承人,在享受国家待遇的同时,要肩负起传承中国传统文化的重任。

立法研究报告篇三

5月18日上午,市文物局局长成健、市法制办副主任郑文廷、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任民政一行9人就《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立法工作赴我县城头山遗址实地考察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城头山博物馆、城墙剖面展示馆、稻田遗迹展示馆等城头山古文化遗址核心景区,并详细了解遗址内的'各类出土文物和景区建设及保护情况。

下午,调研组在县桃花滩宾馆2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波出席会议,县政府法制办、文体广新局、文物局、住建局、城头山管理处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关于城头山古文化遗址近年来的保护状况、目前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此次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调研组提出的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畅所欲言。调研组对我县城头山遗址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对办法草案的立法建议,并当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疑惑、问题,为下一步办法草案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将是我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对澧阳平原史前遗迹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研究报告篇四

在地委、行署、××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局的整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工作目标,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信念坚定,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按时参加援疆前方指挥部、局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会议精神、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及时学习并传达中央××工作会议、自治区党代会、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做出工作部署,狠抓落实。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反恐维稳值班的各项要求,按时带班;组织应急小分队,落实安保措施,及时演练,确保安全稳定。对大是大非问题,始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于社会上出现一些错误言行,敢于主动发声批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守党的纪律,具有很强的政治坚定力、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勤政务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思路清晰,把握大局,讲求实效,年度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提出了“确保一个目标,抓好两项工作,实现三个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以上工作思路,细化责任、建章立制、狠抓落实。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都顺利推进:地区坎儿井抢救性加固(一期)工程和××地区烽燧维修保护(一期)工程如期完工。陆续编制上报了《地区烽燧维修保护(二期)工程方案设计》、《××坎儿井抢救性保护工程(××段)方案设计》、《××遗址群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新增第×批国保单位保护设施建设方案设计等10余个项目方案。率团到××省考察学习管理经验,协调××地区文博管理人员到××跟班学习培训,与省文物局签订了对口支援合作协议,对双方开展技术、人才、项目援助做出了安排。

(二)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率先垂范,保证日常工作高效运转。

根据单位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积极倡导并认真践行“严谨、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完善了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考核,规范了机关公文流转,进一步发挥局务会职责,使单位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严以律己、强化落实,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坚决按照规章制度果断处理,确保单位风清气正。保证了可移动文物普查、考古发掘、依法行政、党建、宣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作风民主,敢于担当,服务基层,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路线。遇事同干部职工商量,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充分尊重大多数人的意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征求基层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困难。对于意见及建议,做到立行立改。下半年,根据基层反映的一些文保单位易遭破坏问题,积极向行署呼吁,充实完善了群众看管员队伍,新增看管人员80人。针对两县一市文物局保护经费紧缺的问题,从自治区下拨地区的专项经费中予以解决。为民务实的作风得到了干部职工的肯定和好评,激发了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三、清正廉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见实效。

在工作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立足本职,着眼防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负责分管科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碰头会,结合全局的业务工作研究、讨论、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优势,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类主题宣传,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建立了“五重一大”议事制度,认真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强化监督,大事坚持通过局务会研究确定。

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认真学习并坚决贯彻上级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反对“四风”,遵守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慎始、慎终,不向援助单位和服务对象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与约束。以优良的作风树立了清正廉洁、甘于奉献的援疆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业务知识学习不够系统。二是对文物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研究不够。三是协调部门关系能力还需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合理安排工作,确保每天的学习时间,系统学习业务知识。二是加强研究,学会借力,争取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加快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开发利用步伐。三是加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地区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和谐稳定的工作关系,为哈密地区文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

立法研究报告篇五

4月10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就《天水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的起草制定和调研论证进行讨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克强参加座谈会。

会上,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对我市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单位及市人大调研组有关人员分别发言,分析了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探讨了从法规层面应当采取的对策。

张克强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感,加快节奏、靠实责任,按照立法计划安排,扎实做好调研、起草、审查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办法》的起草和提请审议工作。要细化工作,落实措施,加强立法学习,借鉴发达地区立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要广纳民意,开门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询专家和群众意见,充分体现出各方智慧和力量。要为民立法、解决问题,进一步理顺体制,重点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严以及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和全市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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