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精选13篇)

时间:2023-11-21 05:52:17 作者:琉璃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精选13篇)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的基本工具,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协议的写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小编整理了一些实用的合同协议范例。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职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吉林省集体合同暂行办法》、《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政府工资分配政策,根据企业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一)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下降)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状况等因素,经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________元,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_%。其中,普通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下降)_____%。

(二)工资分配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需要协商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本合同文本为双方协商后形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甲方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自通过审查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约。

第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5日内,由甲方将本合同正式文本以书面形式向职工进行公布。

第八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__日前通过银行工资专用账户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

(二)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三)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20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10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二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第十三条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根据责任大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为保证本合同得到全面落实,双方应当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就集体合同的贯彻情况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半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应当包含以下附件: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的过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的情况(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和决议以及其它有关材料。

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支付办法、保险福利待遇等也可以作为附件。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和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行政方代表和员工方代表集体谈判,取得一致协议,签订本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有关员工劳动报酬事宜商定如下:

2、工资标准:

3、工资分配形式:根据各类人员的工作岗位性质不同,工资分配形式的具体内容为:

4、员工工资目标为:

5、工资支付办法:

6、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7、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8、员工在停工学习、下岗放假、病假、事假期间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支付办法为:

9、新进、转岗员工、内退人员的工资处理办法为:

10、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

11、各项福利待遇及补充保险的办法和标准:

12、员工工资不得随便克扣和无故拖欠发放,确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员工赔偿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400元。

13、由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计发标准按员工本人履行正常劳动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执行。由于员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不发经济补偿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间使用过培训教育费,则按5年服务年限平均,赔偿未到服务期期间的培训教育费。

第二条根据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经双方代表谈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定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经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定额标准。

4、根据对员工工作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员工工资待遇。

5、公司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故时,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可以调整员工工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情况下,员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方集体谈判代表有权参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努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4、公司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员工应积极配合,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三条除本合同外,双方认为需要谈判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它内容,经双方代表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当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停产、转产、兼并、出现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员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变更解除后应于七日内将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1、由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条款不能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给一方造成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因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兑现情况,要定期向职代会和股东大会汇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条双方因发行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集体谈判解决;集体谈判不能解决的,按集体争议的有关处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公司主管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条款经集体谈判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方首席代表签名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小编为大家收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希望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书能够帮助到你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以及职工工资情况,公司与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条 工资协议。

1、工资制度: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动态结构工资制和岗位效益年薪制)等。

2、工资标准:工资最低标准为 元/月。

3、工资分配形式。

(1)岗位工资制月收入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计件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

(2)承包单位的分配形式由承包者根据效益确定,但从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公司正职 元/月;副职 元/月;中层正职 元/月;中层副职 元/月;办事员1类 元/月;办事员2类 元/月。)。

4、工资目标。

公司上年工资总额 万元,预计本年工资总额达到 万元,比上年增长 %。推行工资总额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

5、工资支付办法。

公司于每月 日前以 形式足额支付全体员工的工资。

6、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二条、第五十一条、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国发[1996]77号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的准天数:

b、丧假(只适用于直系亲属)3天;。

c、工伤假:按《劳动法》规定实际休假。

(2)假期工资计算: 产假、晚婚假、丧假、工伤假,按岗位工资发放;。

7、实行全员(含非全日制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具体标准按省市养老金缴纳控制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企业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评和奖惩;。

(5)企业在发生经济效益严重滑坡时,在不减员的前提下,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可以降低员工薪资发放标准,并报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备案。但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了正常劳动和定额的情况下,其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员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员工代表有权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审议,充分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2)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3)员工应坚持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4)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责任事故。

第四条 除本协议书以外,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经双方代表达成协议,可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企业停产、转产、兼并、破产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商定,并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须在协议变更或解除后五日内将协议变更的文本和变更(解除)说明材料报送县劳动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若出现违反《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条款时,经济责任不得转移或纳入(提高)定额。

第七条 监督检查和争议处理。

依照《广东声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由双方指派代表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企业方监督检查检查小组成员为 、 ,职工方监督检查小组成员为 、 。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应认真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定、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区劳动部门和上级工会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全体员工公布。

以上条款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工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

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

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

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

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

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必要时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遇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即一年)。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劳动保障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企业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总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行政方)_____乙方(工会职工方)___。

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_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

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__首席代表职务:_______。

代表人数:_____________代表人数: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参照《集体合同(格式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分别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标准。

甲方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

甲方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三条按照国家工资分配政策,根据本单位生产和经济效益实际情况,参考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工资分配、工资支付方案。

一、工资增长幅度:根据政府发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劳动生产率、单位经营状况等,合理增长职工工资,努力实现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一线职工工资增幅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上年度本企业利润总额增幅为____%,协商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不低于______元,比上年增长_______%。其中,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_____%。

前款所涉一线职工是指本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的职工。

第五条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发放时,要有工资清单。

第六条本合同及附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无规定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每年协商签订一次。

第七条双方协商达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由甲方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自通过合法性审查之日起生效。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内,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提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执行情况和变更提出协商要求时,双方应在七日内进行协商。

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合同应在变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内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合同。

第十四条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合同监督检查小组,在合同期内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协商处理。每年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或集体协商规定的,应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报上级工会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附件包括:协商代表名单、协商代表的产生、平等协商过程、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及其它。

甲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乙方首席协商代表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一、协商代表名单。

二、协商代表的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协商过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型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

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

协商首席代表:协商首席代表:。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协商代表人数:协商代表人数:。

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企业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企业员工月工资标准应高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月标准工资为基数。

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工资支付办法。

第九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

第十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

第十一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

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

第十二条每年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或员工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本协议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否则,应依法赔偿员工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员工违反有关规定,给乙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解除。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甲方乙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工资集体合同

发文字号1:___________________。

发文字号2:___________________。

全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决定工资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公司全体员工有效。员工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自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公司实行_________工资制度。

第五条公司员工月工资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工资月度发放制度。以人民币发放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如遇到休息日,工资发放可以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本人的工资标准(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为基数。

按平时、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

第八条员工病假、事假工资支付办法_________。

第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_________。

第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工资指导线和上年度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及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_________%。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_________。

第十一条每年_________月为甲乙双方集体协商,确定下一年度工资协议内容的时间,协商前企业代表要向工会代表通报企业上年的经营情况和工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本协议对公司和全体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否则,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员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给甲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期满自行终止。在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劳动行政部门和总工会各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议书。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和河南省《关于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试行意见》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资协议的内容。

2.工资标准;。

3.企业根据各类人员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的具体形式为。

6.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支付办法为______;。

8.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为_________;。

9.奖金、津贴、补贴的分配形式为______;。

10.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办法和标准为______;。

11.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可以制订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奖惩;根据对员工考核情况,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

第四条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企业工会或协商代表应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员工应积极负责地按时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员工完成任务后,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

第五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

1.国家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工资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难以履行时;。

3.本地区或同行业员工平均工资水平发生较大变化;。

4.城镇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企业员工实际收人较大。

第六条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1.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行;。

3.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第七条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协议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协商双方于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协议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员工公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各一份。

以上所列条款已经协商双方确认无误。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盖章)______员工首席代表(盖章)__________。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本集体合同由 (以下简称"企业)与 (以下简称“工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搡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业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本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 。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 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干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劳动纪律。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解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监督检查和伸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 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二武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二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 工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会主席(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指的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又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了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于当前提出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处理劳动关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对有效化解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主要做法:。

1、党政重视支持,各方合力共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

3、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协商程序。

4、突出协商重点,注重协商成效。

1、法律规定刚性不足。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层面系统规范工资集体协商的专门法律法规。

2、协商主体地位不对等。工资集体协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遇到“老板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工会不会谈”的窘境。

3、协商程序不够规范。

4、履约监督不够到位。

(一)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

1、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层次。国家应积极推动集体合同法和工资法的出台,同时修改工会法,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另外,国家应加快研究和制定劳动定额、工时工价、工资等劳动基准立法,有效遏制企业规避法律的行为,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依据。

2、明确集体协商谈判中的雇主责任。在我国劳资力量相对失衡的情况下,国家在制定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时,要把选择性的规定变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和工会组织等在工资集体协商中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协商主体行为。对拒绝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并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应的处罚权。

3、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完善工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时,既要明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目的、意义、内容等原则性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明确工资协商怎么操作、如何要约和应约、怎样提供企业的.真实信息,协商中的争议如何解决,协议如何生效,职工代表的履约监督、具体的法律责任等,细化程序,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赋予职工敢于进行协商的“尚方宝剑”。

(二)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更多需要靠政府主导力量来平衡劳资双方利益,引导双方用协商而不是冲突的方式来进行劳资对话。

1、构建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格局。各级党政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去推动落实。要把职工的收入增长机制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任务之中,实现职工工资的增长速度与地方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人均生产总值的增速相适应。要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推动、保障机制,明确执法主体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工作有实施方案,有联动配合,有节点考核,整合有关各方面的力量,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2、合理编制并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根据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管理岗位的需求,以市场合理区间浮动的企业人工成本为基准,合理确定劳动力市场的真实价格,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定期合理编制本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发布劳动用工管理信息,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和物价指数等情况,及时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3、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通过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组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和均衡的劳动强度内,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企业劳动定额,并有效协调行业内部企业工资分配和集体协商立场,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打好基础。

4、强化政府履约监督和激励制约措施。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委员监督视察内容,督促企业依法协商和履约到位。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监察力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核和备案管理,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作为劳动年检的重要内容。要探索建立企业开展工资协商的激励制约措施,对于那些按时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履约的企业,政府可以在财政税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虽已开展但履约不到位的企业,除督促责令整改外,暂停政策优惠和评优评先资格。

工资集体协商益处多作用大符祝如方立清(南京市鼓楼区劳动保障局)改善企业内部分配模式,促使分配机制走向市场化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为企业内部收入制度的改革带来活力。过去企业的内部分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平均主义色彩较浓,灵活性差,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悖,极大地伤害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

工资集体协商不仅仅是在企业工资支付上制订一些条款,简单地遵守劳动法规、政策,而是从改革企业内部分配模式入手,将企业效益和职工权益紧紧地联系起来,建立起一整套有效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过程中,企业结合市场的劳动力价位,以岗定资,职工竞争上岗,而岗位工资是根据劳动“四要素”(即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及该岗位所产生的效益以及市场对该岗位的需求确定的,职工收入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既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又增强了职工本人的危机意识,使企业内部分配与市场接轨。加大企业内部分配的透明度,促使分配趋向合理化过去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企业在制定收入分配方案时基本是企业管理部门内部操作,职工只是被动地接受企业已制定好的分配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没有发言权。职工很反感工资分配的暗箱操作,由此导致劳资矛盾激化。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行,使得内部分配方案要经过职代会讨论,要与职工协商谈判,企业管理层必须说明企业制订该内部分配方案的理由,职工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向厂(资)方反映,让职工做到心中有数,使分配方案更加透明化,预防和减少了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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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为保持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自以来,公司工会按照上级工会的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对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公司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汇报如下:

(一)民主选举,依法产生协商代表。通过工会职工代表推荐产生职工方代表,并由工会主席担任职工方的首席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指派企业方代表,并委托1名管理人员担任企业首席代表,依法产生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目前,行政方和工会方均为5名代表,人数对等。为了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协商代表除了企业法人与工会主席之外,还包括了来自办公室、财务、项目建设、生产技术部门、生产一线等各条工作线上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职工代表,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切实保证职工的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公司生产经营的快速发展。

幅度和条件,提出调整职工工资的基本目标,明确规定工资支付办法和时限及职工福利待遇。工会主动与公司行政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共同协商集体协商初步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后,作为签订工资集体协商的附件,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召开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协商会议纪要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审议通过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的全部内容,由双方首席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报平罗县总工会审查后报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发生法律效力,并以厂务公开的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为以后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成立了合同履约检查领导小组,监督每年工资协议和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

(三)把握重点,确保集体协商取得实效。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时,公司工会始终坚持把企业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制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奖金分配形式、福利待遇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把握协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在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调整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取得的实效。

(一)通过开展工资协商,职工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的状况明显增长,并向一线职工倾斜20%以上,职工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公司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无故意拖欠、克扣或降低职工工资现象;职工福利待遇随企业的效益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公司没有发生工资方面的投诉举报及其他违背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通过开展工资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企业和职工的互利共赢。《工资协议》签订以来,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极大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达到了企业效益与职工利益的“双赢”。

(三)通过开展工资协商,营造了多方关心、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推进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在得到公司行政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得到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关注;二是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在职工心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随着职工期望要求的不断提高,需从突出协商重点、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工资集体协商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和维护好企业与职工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满意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目前,职工对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工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的满意情况还与上级工会的标准有一定的距离,职工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工资分配机制和增长机制的呼声比较强烈。因此,公司工会需进一步开拓协商工作思路,创新协商工作方法,努力提高职工的满意度,为公司稳定人才队伍,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来,公司工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会的检查标准和职工的期望要求,工会的工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提高。为此,工会将全面总结经验,结合企业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确定每年有新的工资目标,并使职工工资每年有增长幅度,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

(二)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

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协商内容紧密结合职工工资、奖金、福利等问题,努力提高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第八章:劳动工资:在大城市比在偏远地方,往往可以得到更多的工资,因而在偏远地区可以过上普通生活的话,同样的劳动在大城市应该可以得到富足的生活。因为大城市的商品价格不会比其他地方更贵,虽然人不会因为工资随意迁徙,但是商品会。---这里还需要加上地租这个因素啊,这个因素在两地必然是有差别的。还有一个就是人的一个攀比心理,在大城市往往往往会去消费相对自己收入的奢侈品。一个快速发展的国家往往,由于用于发展的资金在不断的增加,雇主之间的竞争往往会使得工资上涨。----天朝现在的民工工资就是如此。不管怎么样,天朝整体来讲平均工资还是上涨的。而一个富裕的国家,如果用于发展的资金不再增加,那么由于不需要更多的劳动力,那么为了获取更多的工作机会,现有的劳动力之间的竞争会使得劳动力的价格发生下降。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相同的劳动力就可以换取更多的物品,相对的可以认为物价是在下降的。对应的`可以认为,如果工资的上升幅度要大于物价的上升幅度的话,那么可以认为物价是在下降的。----比如汽车。不同的行业,生产力的提高是不同的,甚至加上一些行业本身垄断、税收的因素,相对于社会平均的增长来讲,其增长是较小的,因而相对来讲,可以认为这种物品的价格是在上涨的。另一个方面,随着平均收入的上涨,这样民众就会有了对一些奢侈品消费的需求,而这些物品的供给往往受到本身资源的约束,社会产量有限,这样的话造成供大于求,这种物品的价格自然也会发生上涨。----比如现在的房子吧。劳动报酬和人口之间的关系。当人口不足时,劳动力不足,劳动报酬会增加,然后会有更多的劳动力,然后就是劳动者之间的竞争,劳动报酬下降。社会就在这样一个微妙的平衡之中循环。----避孕套还真实一个好东西啊,抑制了劳动力的迅速增加,可以延长劳动力在较长的时间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劳动工资只是维持劳动者最低生活的发展的资金而已。这个受到劳动需求以及社会商品价格这两个方面的影响。---目前由于物价上涨而导致的整个社会工资的上涨应该就是这个原因。

集体劳动工资合同

两会召开在即,委员代表们为民做主,参政议政,颇多高见。今日看搜狐新闻,得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拟提出提案:“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通俗点儿说,就是老婆做家务,老公必须发工资。据说这种方式能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从而“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本老汉一贯热衷于“妇女解放”的鼓吹,但感觉张委员的提案根本不是保护妇女,反而是变相提高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为什么这么说呢?显然,这一提案有将“夫妻关系”跟“劳资关系”等量齐观的嫌疑,工人打工,资本家不付款是侵权;但按照传统的理解,妻子也是家庭的主人,做家务本来是给自己干活,你跟谁要钱!

当然,按张委员的理解,这可能是一种传统的“偏见”,不改变就不能提高女性的地位了。

前几天美国人别有用心,称中国是世界上最拜金的国家,本老汉愤愤不平,现在看了张委员的高论,真有点儿不敢不信。试想家庭中夫妻之间都要引进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并且要拿到人民大会堂去讨论,要是这样的话,本老汉再补充几条,供尊敬的政协委员们研究一下:

1、如何界定家务的范畴?

2、如何确定丈夫支付报酬的标准?

3、丈夫拖欠工资妻子该向谁投诉?

4、丈夫是否有权代扣代缴妻子家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

5、妻子为丈夫做家务,一旦出现失误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

6、妻子是否有罢工的权力?

7、妻子家务劳动不合格,丈夫是否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8、节假日做家务,是否该加倍支付报酬?

……。

尊重老婆,就是要给她发工资?

夏余才。

今日,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将赴京,出席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作为每年的“提案大户”——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高级经济师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是其提案之一。“我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3月1日四川新闻网)。

让老公给干家务活的`老婆发工资,此建议的确让人“耳目一新”!其实,这一看似尊重女性的背后,却包含着更大的侮辱和不尊重!综观世界,凡是提倡男女平等以及尊重女性提高女性待遇的国家,其女性往往都是走出家门从家务活中彻底摆脱了出来。

女性只有走出家门,才能和男性一样跨入社会的大门,并由此参与到社会中去,实现自己半边天的价值!比如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国家领导人就是女性,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等舞台上也都活跃着女性的身影。惟有在一个女性是男人“肋骨”的社会里,女性才会做“相夫教子”的全职太太。做了全职太太,自然只能依赖于在外打拼的男人。否则,全家人依靠什么生活?不走出家门,女性就会局限于家的舞台而失去了社会的舞台。失去社会舞台的女性,其价值就无从体现,也难以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许多年前,“娜拉”和“安娜卡列尼娜”尚且能意识到走出家门不做男人“附庸”,更何况今天的女性呢?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位女性在家中心甘情愿的去做全职太太?她们不但不做全职太太,便是家务活她们也很少干。特别是80后女性,做家务活的更少。至于家务活,大多交给了老人。有了孩子后,老人们更是既要带孩子还要做家务。这种现象,在农村和城市随处可见。而青年人忙于工作和事业,基本上没有时间打理家务。哪怕有时间去做,也会是男人做家务活的比例大于女人。

即便是个别女性做了全职太太,只是证明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分工不同而已,即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挣钱养家和女人打理家务,在这种情况下都成为其本份工作,他们互不相欠,也谈不上什么不尊重女性。反之,若男人在外干活还需给在家做家务的老婆开工资,不仅不合理,还有违男女平等和亵渎了女性!

况且,当今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女性很少做家务活。本网网那些做了全职太太的,也只是极少数人。这为数不多的极少数人或个例,各有不同的原因和苦衷,并不具有普遍性,也不值得我们去讨论。承认和体现女性,不在于分工的不同,而在于其自身思想的解放和行动的参与!

提出“老公给老婆发工资”建议的委员,要么她所认识的多是“全职太太”而不是广大工薪族和农村家庭,要么她根本就没有弄懂什么才是真正承认和体现女性的关键所在!拿的资料来说事,不去深入生活进行调查和了解,确实能产生出让人“耳目一新”的效果。但这种“耳目一新”的建议,还是不要也罢!

工资集体合同

企业:

企业工会: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______省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和同工同酬原则,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实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第二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制(或岗位技能工资制、结构工资制、等级工资制)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分配标准、形式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增长、以及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提高等相关因素合理增长。经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分析和测算,并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等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在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_________元的基础上,本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为_________%(因种种原因还难以明确规定平均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也可做原则性确定)。

第四条企业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____元(该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规定执行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企业每月至少对职工支付一次工资,并于每月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如遇节假日则相应提前。企业不得克扣或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产品、商品等实物抵付职工工资。

第七条协商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工资分配问题和事项(如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办法;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办法;带薪年休假;违约责任等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十三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四条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并于期满前_________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_________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_________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_________份。

企业(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工会(盖章):_______________。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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