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报告评价(实用10篇)

时间:2023-09-04 23:17:22 作者:笔尘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实用10篇)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一

有关犯罪研究表明:初次犯罪的年龄越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越大;再次犯罪的次数越多,终止犯罪的可能性越小。因此,在一个孩子因为伤害他人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司法机关给予他怎样的对待,能否使他感受到关怀、理解和尊重,能否使他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消除他对未来的担忧、防止出现破罐破摔心理,对这个孩子今后的人生,影响重大。

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科内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小组——“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这是我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小组。2009年1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正式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检察机关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目前,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已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全市共有110人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上海市检察机关创设了一整套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工作机制。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认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要有爱心、有必备的法律专业素养、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比如,只有那些做了妈妈的检察官,才有足够的宽厚和慈爱,才能理解那些犯了错的孩子,并用真心去关爱、教育他们。记者注意到,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长顾晓琼,卢湾区检察院未检科长赵丛萍,黄浦区检察院未检科长黄卓懿,闵行区检察院未检科长董利,杨浦区检察院未检科长夏芳„„这些未检科长都已身为人母。

姚建龙说,如果仅仅是完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惩罚,检察机关通过机械地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基本职能就可以实现,但这只是看病,不是看人。而我们正在做的不仅是人的工作,更是心的工作。

一是未检机构职能一体化。打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壁垒,将批捕、起诉、预防、执行(监所检察),以及民事行政检察、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等职能,统归未检机构。

二是未检办案模式一体化。打破捕诉交叉的办案方式,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进行个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较为简单,绝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都会认罪,捕诉交叉制约的意义不大,而由同一检察官承担批捕、起诉、预防职能有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三是司法一体化。公检法司均形成未成年人案件专办机制,提高专业化素能,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

四是社会支持一体化。聚集国家力量(民政、教育、文化、工商、妇联、共青团等)和社会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非政府组织、社区等),建立健全少年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

严明华检察长告诉记者,从上海未检的发展现状来看,“未检一体化”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未检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自下而上的阶段。除上海市外,在大部分省市未成年人检察总体上还只是被视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一项“活动”,而不是检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未检机构建设、未检办案程序、未检特殊办案制度等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此外,由于未成年人检察改革易于引起社会关注,也因此容易出现“形式”重于“实质”的风险。今后未检改革应进一步坚持依法、理性、“儿童中心主义”的原则,避免未检改革的异化,尽快推动独立未检制度的建立,让未成年人真正成为改革的受益者。

一、创新法庭设置,u型法台更加符合少年审判的需要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少年法庭的工作,首先离不开法庭这一空间物质环境。我院少年法庭率先对法庭的内部布局进行了突破,以便更加符合少年审判的要求。

开庭审判既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心,又是决定未成年被告人命运的关键时刻。在这种特殊的法庭环境中,未成年人不可避免地感到紧张、恐惧。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庭的设置形式也要体现这一原则。我院党组要求少年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对少年法庭的内部布局进行大胆探索。按照院党组的意见,在主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我们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多为在校学生,课堂、老师是他们最熟悉的环境这一特点,大胆尝试将法庭变为“课堂”,将1米多高“黑笼子”、“冷板凳”的被告席变为只有70公分高的式样精巧的“课桌”、“课椅”。法台设置以未成年人为中心,形成英文大写“u”字型。色彩是天然木质的暖色,营造出温暖明亮的法庭气氛。合议庭位居圆弧中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帮教席分别在同一弧线上,体现了审、控、辩、帮四方既各司其职,又在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上形成合力。20余年的审判实践证明,这样的法庭设置大大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的紧张心理,他们的恐惧感消失了;公诉人、辩护人亦觉得恰到好处,便于执行职务;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也很感激能在这样的审判环境中跟孩子沟通;出席法庭的帮教人也感到自己是法庭的一员,增强了责任感。我院这样的法庭设置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也为全国许多法院所效仿。

二、寓教于审,通过法律和爱心让罪错少年迷途知返

每当我看到那些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花季少年,我的心情总是无比沉重。他们的行为危害了社会,毁了自身的前程,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痛苦,更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作为一名少年法庭的法官,一名共产党员,也作为一位母亲,从哪个角度而言,我都有责任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教育、挽救这些失足的孩子。

我认为,少年审判与普通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侧重庭审的教育作用。少年法庭的庭审不仅是一个查明事实,辨法析理的过程,还是一个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使其深刻认识罪行和错误,痛改前非的特殊课堂。因此我院少年法庭一贯非常重视寓教于审的工作,在庭审中特意设置了法庭教育程序,并为此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

我曾审理过这样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5名未成年人将一名女孩诱骗至家中,对其实施了3个多小时的殴打猥亵,致其轻伤。事发后,被害人母亲情绪异常激动,不断地写信给各级领导和各大媒体。一时间,案件的审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在冷静分析思考之后,认为首先要安抚好被害人一方的情绪。为此我在双方家长之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最后,被告人的家长主动表示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足额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长也为被告人父母真诚忏悔的言行所感动,一改当初要求严惩被告人的态度,出具了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要求从轻处罚的书面意见。

前期工作铺垫好之后,我开始认真布置庭审,以求利用庭审对被告人开展教育。开庭时,在确认被告人有罪后,我请被害人的母亲当庭陈述了女儿遭遇不幸的痛苦。理性的倾诉比严厉的指责更能发人深省,5名被告人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们此时此刻已经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和创伤。我进一步发挥检察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学校老师的作用,在法庭这样一个特殊的“课堂”里,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亲情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12点多。此案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经过两年不懈的判后帮教,现在该案的5名失足少年,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在读大专。两年前那个让他们难以忘怀的审判,真正成为了引导他们寻找正确人生方向的航标。

三、准确认定年龄,不枉不纵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虽然未成年犯大多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案情也较为简单清楚,但是要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却需要我们更加认真细致地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年龄是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问题,因此,确认被告人年龄这个看似轻而易举的环节,在审判中就显得至关重要,有时需要法官善于从案件的细节中发掘重要信息。我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被告人是未成年女学生,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起诉至我院。在庭审中,她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却说不清作案的具体日期,被盗事主因出差在外也无法说清。考虑到16周岁是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重要年龄界限,关系到罪与非罪,我想无论多麻烦,花再大的精力也要查个水落石出。为此我和检察官多次去侦查机关、失主单位、居委会和被告人家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告人家中的一张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张被告人十六岁生日当天与全家人的合影,照片中,她身上所穿的紫色上衣正是失主家中被盗的那件外套。最终,由于这名少女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十六周岁,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撤回了起诉,避免了一件错案。

实践中也有少数被告人谎报年龄,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2000年11月,我承办的一件盗窃案的起诉书中写到“被告人李某,17岁,1983年5月5日出生,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图宝山镇”。但我发现,案卷材料中既无户籍证明,也无被告人身份证件,只有一张手写的办案说明,提到了他的出生日期是1983年5月5日。为了核实这一情况,我与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然而,派出所的同志却给了我一个出乎意料的回复:“我们这里只有元宝山镇,而且元宝山镇也不属于红山区。”这一情况引起了我的警觉。再进一步核实其它情况时,被告人的供述也得不到印证。12月10日,为了查清李某的年龄,我和书记员在严寒中冒雪驱车12小时赶到了数百公里外的赤峰。几经周折,走访了当地多个派出所后,我们查到了“李某”的真实姓名和信息。“李某,男,1980年6月1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大庙乡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盗窃,目前在逃。”最终,我们查明李某作案时已满19周岁。李某试图隐瞒姓名、年龄,假冒未成年人逃避刑事处罚的企图没有得逞,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处罚。为此,我的同事们都说,你这个法官妈妈慈心也有铁面时。

四、宽严相济,细致调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限制前科公开,真诚帮教失足少年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我深刻地认识到,犯罪未成年人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容易受到不良环境影响,人格特征不稳定、可塑性强是他们的突出特点。这就决定了未成年犯罪人具有较大的矫正可能性。为了帮助他们彻底改正错误,重回人生正道,还需在宣判之后,配合执行机关对失足少年进行持续有效的帮教,时刻警醒他们不要重蹈覆辙,并为他们顺利归复社会提供便利条件。我们认为,在跟踪帮教时,如果对失足少年的前科限制公开,将更有利于促进对他们的教育和感化,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复学、升学、就业,维护这些孩子的最大利益。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院少年法庭从10多年前就开始探索未成年人前科限制公开制度。

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他的父亲在国外做科研,母亲是医生,张某本人也品学兼优。可是在张某16周岁那一年的暑假,他竟然带领三名同学,盗窃10余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忽然成了盗窃犯呢?张某说:“我崇拜英雄,但我不能像董存瑞那样炸碉堡,也不能像欧阳海那样拦惊马,所以我就模仿小说里的侠客劫富济贫。”那些偷来的东西,他一样也没留下,全都分给家庭困难的同学了。

依照法律,张某应当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张某作案动机和一贯表现,合议庭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我没有中断对他的教育,在家长、老师和法官的帮助下,张某的思想取得了很大进步,他更加刻苦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他还拾金不昧,受到了学校的表彰。鉴于他学习成绩优异,又有突出的悔改表现,为了让失足后愿意悔过自新的孩子同样能以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使他不因曾受到刑事处罚而影响到大学的高考,我对张某的前科能否限制公开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经向院领导请示后,我主动找到张某所在中学的校长,提出能不能将这名少年犯的前科材料转由我院少年法庭保存。开始,校长明确地说:“不行,出了问题谁负责?”为了打消校长的顾虑,我又到区教委查找有关文件,并由我院出具保存档案的备查函,经过我们主动找校长做说服工作,说明张某的悔罪情况及一贯表现,校长终于被感动,答应了我的请求,并说:“尚法官,我真服了你了,现在我才明白,你审判的少年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考上大学。”后来,张某在全国统一高考中以591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某全国重点大学,一家人欢天喜地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向少年法庭的法官们报喜,并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琢璞为玉育新苗,铁面慈心法官情。”张某大学毕业后,顺利地申请到了赴国外留学深造的机会,他通过贺卡告诉了我这一好消息,这是我那一年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六、宣传法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少年法庭的法官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少年审判的工作向前延伸,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帮助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当今社会的价值标准更加多样化,各种利益诉求也更加多元化,这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我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逐步完成从经验型法官向专家型法官的转变,努力借鉴他人的经验成果和先进方法,进一步了解新时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我先后担任了多所学校的法制校长,并和多个街道的社区建立了“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以《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我以守法为荣》、《走进孩子们的心灵——争做教子有方的合格父母》等为题,在本市和全国各地做了数十场法制教育巡回报告,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肯定和好评。工作之余,我还全面分析总结了现实案例中反映出的家庭教育问题、学校管理问题以及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问题等,撰写了《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等书籍,积极向社会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方法。

近年来,我还先后应邀参加了在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所举办的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探索人格教育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分别以《犯罪的孩子为什么称呼我妈妈?》、《用精心的审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家长携手挽救失足的孩子》、《女法官与少年犯——中国未成年人审判的理论与实践》等为题做了主题发言。与会的国际同行、专家学者们,在听了我的演讲之后,无不对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少年法庭的工作和中国的法官大为赞赏。与此同时,我也通过这些国际性的研讨会拓宽了视野,虚心地吸收国外同行们在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先进做法,运用到我所从事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去。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将少年审判的原则和宗旨具体贯彻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做到忠于事实和法律,对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负责,对每一个被害人负责。22年来,我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26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共判处少年犯1000余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256人。在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中,有100余人考入了各类专业学校,22人考上了包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戏剧学院等在内的大专院校,3人考取了研究生,2人出国留学深造,其它人也都自立自强,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重新犯罪率低于1%。

党和国家一贯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胡锦涛总书记于2005年6月语重心长地指出:“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也强调:“少年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必须贯彻好‘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方针,做到切实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的领导等‘六个加强’。”少年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崇高事业,是重塑少年健全人格和优良品行的“希望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少年司法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果。我愿与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共同携手,为进一步做好少年法庭的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为成长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每个孩子都拥有美好的人生而不懈努力!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二

文件依据:根据海南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xx〕1131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琼农字〔20xx〕411号)文件要求,中央安排我县资金869万,省级资金41万。20xx年我县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补贴种植面积42496.543亩,涉及补贴种植农户14645户,补贴标准为214元/亩,涉及补贴资金9094260.20元。

(一)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保证耕地不撂荒,确保耕地地力不降低,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粮食质量。资金到位情况:白沙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专项资金为910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869万元,省级资金补贴41万元。

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度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实际发放909.4万元。

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补贴资金采取财政“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组织情况

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一)制定方案,落实工作,有效把控补贴发放时效性。

1、及时转发省级文件。收悉省农业农村厅3月16日下发的《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xx〕74号)后,我局及时将省厅文件转发给各乡镇,让乡镇提前熟悉掌握文件精神,提前梳理工作思路,提前做好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打牢基础。

2、及时制定县级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财政局于5月31日联合印发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与目标、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工作程序及职责要求、保障措施等五大内容,并及下发到各乡镇,同时要求乡镇及时按照方案政策做好工作部署。

3、及时部署与宣传。6月11日,我局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平价蔬菜保供惠民工作会议,会议从政策层面讲解了20xx年白沙黎族自治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让与会人员熟悉掌握补贴政策,同时会议认真部署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一是严把补贴时间关。各乡镇必须按照补贴发放流程、时间节点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确保补贴发放的时效性。二是严控补贴质量关。要求乡镇务必认真统计、汇总和核查,严格把控补贴虚报、多报关卡,确保补贴的准确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各乡镇务必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栏将政策宣传到村庄、到农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知晓度。

4、及时落实经费。为了加快推进我县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使补贴发放按时间节点完成,我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到文件早传达,工作早安排,经费早落实,从而有效、顺畅推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我县20xx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0万元。

(二)严格规范补贴程序,确保补贴合法性。

1、强化乡镇申报、汇总等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核查、汇总是一个糸统性较强的基础性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环有错,推倒重来,必须认真对待。我县高度重视补贴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流程,加强了工作督导检查,尽最大能力做准补贴工作,尽最大能力做到补贴不漏人、不漏户。各乡镇认真对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统筹安排,于7月21日前全部完成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统计、汇总、核查、公示和报送工作。

2、强化县级汇总、公示等工作。为了认真做好补贴汇总、县级公示工作,确保补贴顺利开展,我局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及时上报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材料的函》,以函件形式及时督促乡镇报送补贴材料,各乡镇积极响应,及时报送材料,7月28日前已全部完成县级补贴汇总、公示工作。

(三)加强补贴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补贴规范性。

1、加强补贴实地核查工作。各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核查核对工作,共核查农户达996户。核对补贴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户等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多报、虚报和漏报等情况,核查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也没有收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中群众反映、举报的各种问题。

2、加强补贴实地抽查工作。我局深入11个乡镇认真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抽查、对比工作,共抽查农户110户。抽查和对比结果表明,各乡镇申报材料都符合补贴发放条件,没有存在多报、重报现象。

3、强化农户档案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建全档案。按照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农户核实种植面积、种植品种、应补贴金额等情况,建立建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档案。二是加强档案归档管理工作指导。主要从挡案名目、目录和分类归档进行工作指导。三是加强核对发放失败农户信息。在7月31日补贴发放中,127户农户因账号不存在、户名不符、证件号码不符等原因,造成发放失败,涉及补贴资金71095.08元、补贴种植面积332.22亩。为了加快农户信核对工作,我局8月2日下发《关于核对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信息的函》,完善处理了补贴发放失败工作,使发放失败的资金得到及时重新发放,目前发放失败补贴资金71095.08元己全部重新发放完成。

(1)耕地得到轮作、土壤得到改良。

(2)我县推行农民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耕地不受破坏。

(3)我县重点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主施有机肥,减施化肥和农荮,耕地质量得到保护。

5、强化资金监管工作。财政局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常态化监督和规范化管理,全部通过“一卡通”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种植户,没有发现虚报、冒领、套取、截留等问题,资金发放有结余,由财政局统筹安排使用。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三

2009-2-4 14:27:59 文章来源:巴中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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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0日在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支卫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和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 “三新五突破”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大发展战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重大发展战略谋划检察工作,制定了《开展“服务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服务发展的专项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制定了《关于对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的实施意见》,对12个重点项目的招投标、土地使用、资金拨付、工程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案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8件,危害民生、破坏基础设施建设职务犯罪案件12件。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和扶贫帮扶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汶川大地震,全市检察干警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全力维护抗震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快捕快诉扰乱抗震救灾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12件20人,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派出48名干警深入受灾乡镇,组织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重建,帮助搭建临时帐篷200余处。主动向灾区献爱心送温暖,捐款和缴纳特殊党费12万多元,派出3名技术干警赴重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两级院主动协助扶贫村制定新村建设规划,重视培育致富产业,发动干警捐款和协调资金24万余元,帮助扶贫村群众解决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的问题。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两级院主动推出便民惠民措施,认真开展送法宣传活动,组织干警深入50余个乡镇,120余个村社,30余个社区,40余个企事业单位,90余所学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受理举报20件,接受法律咨询80余人次,征集意见和建议40余条,上法制课25场(次),化解各种矛盾58个, 为群众解决具体困难17个,促进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检察事务联系点126个,聘请联络员144名,协助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积极开展大接访和带案下访活动,落实首办责任制,有效化解涉检重信重访,8件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全部息诉,奥运会举办期间无一人进京到省上访,巩固了连续六年的涉检案件“零上访”成果。

二、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01人,起诉451件725人。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市检察院直接审查起诉一审重特大刑事案件19件43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恶势力犯罪,共批捕113件193人,起诉142件248人。积极参加“挖积案,反盗抢”专项行动,批捕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20件191人,起诉122件185人。依法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批捕、起诉2件2人。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批捕13件25人,起诉17件33人。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8件9人,起诉5件7人。

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着眼于和谐社会建设,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轻微刑事犯罪人员16人决定不捕、37人决定不起诉。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慎捕、慎诉,确需提起公诉的,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理量刑建议35件,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向学校派出法制副校长29人,讲法制课30场(次),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积极探索社区矫正、释法说理和促成和解工作,配合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对36名不起诉人进行矫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教,对7名不服不批准逮捕的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耐心疏导,促成18件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减少了不稳定因素。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查办职务犯罪取得了较好成效。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件5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件4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查办大要案取得新进展。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件24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5件,大要案件占立案数的57%。如查办的巴州区国土资源管理局原规划股股长钟平利用土地规划权受贿22万余元、平昌县江口镇民政办原主任张小平利用发放困难群众低保金、军烈属优抚款的职务之便,从中贪污7万余元等案。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3件13人,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4件4人。

办案质量取得新提高。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所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立案查办的市规划和建设局原总规划师伍建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十大精品案件”。

预防工作取得新成效。与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工作联系机制,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讲法制课22场(次),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积极开展个案预防,提出检察建议40余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协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预防机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监督。预防工作得到党委重视、人大肯定、群众支持、社会认可。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意识,着力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的能力。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

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9份,监督立案38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7件。监督立案的案件,已决定批准逮捕11件20人。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监督,不批准逮捕13件16人,不起诉24件38人。要求侦查机关提请批捕8人、移送起诉 13人,追诉遗漏罪名11个、遗漏犯罪事实14件,改变定性8件。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

认真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依法提出抗诉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有误且不宜提出抗诉及判决书出现错误的案件,提出检察意见12份,被人民法院采纳。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7次,加强对重大刑事疑难案件量刑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公正处理。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62件,提出抗诉9件,法院审结8件,已改判1件,调解处理5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被法院采纳28件。采用民事和解手段解决纠纷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5件,督促、支持起诉9件,做息诉服判工作10件,有效化解了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一体化”办案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并在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批准逮捕罪犯再犯罪2件2人,起诉8件9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集中开展规范看守所分押分管专项行动,督促4个看守所对56名混管混押人员及时纠正。与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实行分押分管管理监督实施办法》,从机制上保证了监督实效。认真开展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督促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建议公安机关对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4名罪犯立案侦查。加强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审查监督,对不够减刑条件的5名罪犯提出不予呈报的纠正意见,得到采纳。强化日常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监管部门全部进行了纠正。市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驻巴中监狱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196件,举报124件,接待来访145人,均按要求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其中对属本院管辖的78件举报,移送反贪、反渎职侵权部门47件,举报中心初查31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群众73人(次),批阅群众来信32件。建立信访协调配合机制,与市委群众工作局、市政府信访局联合制定了《化解涉检信访案件暂行办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认真做好刑事申诉案件复查工作,立案复查4件,改变原决定2件,维持原决定2件。坚持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公正办理刑事赔偿案件,决定给予赔偿4件,并在法定期限内赔付到位。

五、加强自身执法监督制约,促进公正执法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落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报检察工作情况4次。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50人,召开座谈会8次,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6条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加大督察力度,对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由纪检部门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办案人员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对50件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实行个案质量考评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拟作不起诉和撤案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进行审查监督。认真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聘请特约检察员2名,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参政议政、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

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两级院始终把班子、队伍建设作为关键抓手,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班子队伍服务大局、履行检察职责的能力。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两级院党组一班人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谋划检察工作,自觉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带头学习、带头办案、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激发了队伍活力。坚持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对口谈话和领导挂包基层院制度,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坚持素质兴检,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全市检察干警自觉坚定政治方向,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和谐社会建设的促进者。认真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工程,扎实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活动,通过召开理论研讨会和演讲比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司法警察技能比武和“百日办案竞赛”等活动,干警的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升。共举办各类培训14期,培训人员220人次,74人(次)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培训。在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活动中,2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问事、问人、问责“三项制度”,狠抓逗硬落实,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狠抓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工作,有25人参加本科学习,6人参加研究生学习,12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2%。

坚持科技强检,提高检察机关信息化水平。加大装备投入,建成全市检察二级、三级专网和局域网,并推行网上办案,为科技强检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从严治检,增强检察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察长与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加大监督和管理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廉洁从检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中,巴中市检察工作获得第5名,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南江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2人荣记二等功,2人被表彰优秀检察干部,2人被表彰为优秀侦查员。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监督、支持、关心下取得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执法思想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较缺乏,需要进一步加大培养力度。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和技术装备滞后,“两房”建设债务制约了基层院的发展。四是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在新的一年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09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使全市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坚持把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使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贯彻群众路线,做到执法为民,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利益,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一)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服务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案件,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土地出让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集中查办涉及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等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促进国家公务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二)加强对刑事犯罪的法律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学校服务活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合理表达诉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部分乡镇设立检察事务联系点,建立涉检事务转办机制。

(三)加强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刑事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诉讼监督的新途径,注意发现和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推动诉讼监督工作上水平,取得新成效。着力做好正确裁判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

三、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创新理念,用创新机制来引领检察工作的发展,着力打造工作亮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监督机制和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努力在强化惩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上有新突破,在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矛盾、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

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落实好本次会议对检察工作的决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的联系,建立定期通报协商工作机制。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听取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五、进一步推进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按照“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要求,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队伍,既抓思想政治建设又抓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发展基石。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强化对检察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引导干警自觉融入到各项教育培训活动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检察机关形象的行为和不正之风。加大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力度,提升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强烈的拼搏意识、爬坡意识和进取意识,真抓实干,为促进巴中经济加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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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2015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刑事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能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成效明显,为促进刑事执行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力度。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等活动,全面清理、督促解决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逐案复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罪犯14人,督促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人收监执行。核查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漏管3人,监督收监缓刑、假释罪犯7人。清理纠正决后未执行罪犯42人,怀某交付执行案被评为全省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精品案件。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财产刑案件执行情况,就加强案件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被采纳。

2、坚持多措并举,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日常动态检察,畅通在押人员诉求渠道,建立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依法文明监督。2015年以来共开展出入所检察2万余人次,械具使用检察700多次,对2起在押人员死亡事件开展独立调查。积极履行刑诉法赋予的新增职能,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没有羁押必要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4人。通过现场查看、谈话询问等方式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30件,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1次,配合上级院开展死刑临场监督3人次,依法确认46名在押人员的选举权利,实现了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与保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双赢。

3、构建信息平台,打造监督亮点。注重信息技术在刑事执行监督中的运用,有效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能力和效率。全面建成启用"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实现与监管场所的监控联网、信息联网,与检察局域网联网,实时传输在押人员数据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检察人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审视、调阅监控图像,对监管、提审、律师会见等活动进行实时监督。2016年6月,已决犯任某在看守所突发死亡,该时段监管部门的监控因故障出现黑屏,检察院独立的监控录像为还原事件真相、消除死者家属疑虑、推动事件妥善处理发挥了关键作用。

4、适应履职需要,建设过硬队伍。加强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配备4名员额制检察官,1名"90"后大学生,队伍结构持续优化。突出履职需求导向,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定期学习、专家讲座等制度,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推进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队伍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提升,2名干警在无锡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进入前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无锡检察系统条线考核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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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监督难题有待破解,个别新增职能履行需要深化。如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问题还未得到彻底纠正,久押不决等现象仍然存在,重症病犯等特殊人员收押面临现实困难,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还没有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才刚刚起步。

二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执法理念、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与刑事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还不够顺畅,信息沟通、工作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分散、操作性不强,影响监督工作的刚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刑事执行监督长效机制有待健全,规范自身监督行为的制度措施需要完善。

三是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刑事执行监督职能拓展、责任加大和要求提高,队伍力量配备和整体素质还需加强,通过创新破解监督难题、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的能力还需提高,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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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习考察情况

为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经验做法,3月28日至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朱敏副主任带领内司委、市检察院、市公安监管大队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顺德区调研,学习交流刑事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为拓展刑事执行监督思路、提升监督工作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是加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两地重视加强驻所检察规范化建设,都创成了"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顺德区检察院成立诉讼监督局,统一行使包括刑事执行监督在内的诉讼监督职能,有效统筹检察资源、增强刑事执行监督内部合力。

二是拓宽检察监督的途径渠道。顺德区检察院扩大检务公开,在看守所公开检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刑事被执行人和家属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畅通刑事被执行人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也拓展了刑事执行监督的线索来源,取得较好效果。

三是积极查办刑事执行领域职务犯罪。两地检察院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注重将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近年来,顺德区检察院立案查办看守所监管人员职务犯罪3件4人,大大增强了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和效果。

四是突出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中山、顺德两地检察院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活动、财产刑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集中力量清理纠正和监督整改刑事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大大提升监督效果。

五是加强与执行部门的沟通协作。中山、顺德两地检察院在监督工作中,注重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交流等制度,注重信息互通,加强工作衔接,统一执法尺度,共同保证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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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几点建议

刑事执行检察是维护刑事执行领域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建议市检察院要准确把握形势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切实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开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加快刑事执行监督转型。坚持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刑诉法赋予的新职能、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定位,从工作思维、工作主线、工作模式、监督重点、监督场所、监督方式、监督节点和工作目标等方面,全面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向刑事执行检察的转型发展。牢固树立"四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积极担当,创新履职,全面深化对刑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等活动监督,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全面正确实施。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

强化刑罚交付执行监督。深化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成果,对核查发现、尚未执行的案件,逐案分析问题原因、环节和责任,逐一制定监督措施,积极协调解决未成年人唯一监护人、艾滋病和重症病罪犯收押难问题,推动出台《进一步规范收押工作的意见》,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中交付、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启动、收押、收监、抓捕在逃罪犯等各个环节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交付执行常态监督机制。

强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严格把握条件程序、细化监督方式、落实逐案审查等制度,及时发现纠正刑罚变更执行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省《社区矫正条例》,积极探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进行监督的方式、措施和程序,拓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措施,推动社区矫正监督由定期专项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联席会议、数据核对、联合检查和收监执行等联动机制,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检察室参与社区矫正监督、对未成年人实施分别矫正等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法院对财产刑案件进行集中管理、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建立内外联动的财产刑执行监督机制,对内推进执检与侦监、公诉、案管、自侦等部门关于财产刑生效裁判、涉案财物查扣等数据信息的联通共享,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职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全面核查与个案调查、督促法院执行与督促罪犯自觉履行相结结合,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常态化规范化。

三要更新工作理念,推进刑事执行人权保障。

畅通控告申诉渠道。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检察信箱进监室、约见检察官等途径,依法受理刑事被执行人控告、举报和申诉,及时发现纠正各类违法执行行为,督促落实对未成年人、女性和年老病残在押人员权益保护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相关部门依法办案、文明监管。积极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与在押人员面对面的职能优势和工作优势,增强刑事执行检察防错纠错功能。

加强羁押情况检察。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规范操作流程、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准确把握捕后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使看守所免于羁押爆满之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于羁押之苦。完善防控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长效机制,督促落实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等制度,加强羁押期限预警,坚决纠正隐性超期羁押、久押不决等问题。

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加强安全防范检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工作漏洞,督促解决艾滋病人混押、监控设备老化等问题。支持执行机关依法打击破坏监管秩序行为,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各类监管事故发生,维护监管场所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要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刑事执行监督实效。

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健全与刑事执行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衔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刑事执行中的难点问题,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形成刑事执行整体合力。

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坚持传统业务和新增业务并重,积极探索履行新增职能的有效方式,实现对刑事执行的"全面、全程、全部"监督。坚持监督方式与监督效果并重,正确区分执法瑕疵、一般违法、重大违法和犯罪行为,综合运用口头意见、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查办职务犯罪等方式予以监督纠正。加强对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结合纠正违法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增强刑事执行监督的刚性。

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依法接受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刑事执行监督基础。

加强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全面落实业务、队伍和执法保障建设要求,确保履行职责、人员配备、保障建设全面达标。积极构建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的业务规范体系,健全以办案流程、业务考评、执法监督等为内容的规范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规范监督水平。

推进信息化应用。进一步优化"驻所检察智能监督平台",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信息化标准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中心大楼,配齐信息化装备,深化"两网一线"应用。积极推动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各刑事执行部门数据信息网络交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科技含量。

提升专业化水平。选优配强刑事执行监督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职务犯罪查办、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十项禁令",落实定期轮岗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五

这是一篇关于工作报告的范文,可以提供大家借鉴!

一、基本情况

市两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的授权,独立行使检察权,认真履行刑事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检察机关本级自侦部门的立案和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公安机关看守所刑罚执行的监督。在刑事法律监督活动中,立足于监督职能,发挥刑事法律监督的指令性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规定,全市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共受理提请批准和决定逮捕的案件4993件863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269件8222人,不批准逮捕477件1068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587件13503人,不起诉23件34人;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口头纠正意见78次,书面检察建议30次;对界临羁押期限的739件1409人案件进行催办,防止超期羁押,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在刑事立案监督活动方面。坚持刑事法律监督的基本原则,独立行使刑事立案法律监督权,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监督。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立案监督线索72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2件;公安机关立案28件32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件7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66件79人,已纠正52件58人;按照案件管辖范围,移交职务犯罪线索39件50人;立案33件60人。

(二)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方面。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及时准确惩罚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侦查435件1177人,其中参与重大案件讨论244件659人,参加现场勘察191件518人,发出检察建议115份,书面提出纠正违法侦查活动345件,已纠正322件(其中,侦查取证违法58件,办案程序违法262件,执行违法2件),纠正漏捕8件45人。全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起诉环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固定证据1572件3362人。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127条检察建议和2条纠正违法通知书,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向侦查部门移送线索2条,并已立案侦查。共追诉漏犯26人,追诉漏罪和遗漏犯罪事实133桩。

(三)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对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维护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促进法院法官执法公正,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2008年至2010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6件,目前已改判9件。

(四)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对公安机关看守所在押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作出判决的罪犯的刑罚执行进行监督,同时对在押人员的羁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注重监外执行罪犯的回访考察,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今年上半年对辖区内的监外执行罪犯436人进行跟踪,发现漏管32人,脱管17人,重新犯罪2人(已收监),并对有关单位提出口头检察建议。

二、主要做法

第一,强化法律监督意识,客观公正履行刑事立案监督职责。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刑事诉讼中,强化法律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刑事立案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环节,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公安机关、本院自侦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畅通刑事立案监督渠道,切实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方面的相关规定,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一是审查受理被告人、控告人、举报人以及其他报案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扩大刑事立案线索来源,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审查批捕案件工作中,发现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案件以及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跟踪督办。三是审查备案材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社会发案情况,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不应当立案和应当立案的案件全程跟踪督办。通过以上监督方式,让有罪的人入罪,让无罪的人出罪,实现刑事立案法律监督客观公正的终极目标。

第二,树立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刑事侦查监督能力。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把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要求,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着力提高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监督的能力,推动社会长治久安。一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工作中,通过审查案件材料,提审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方式,对公安机关实体法的运用是否恰当,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程序的合法性及时研判,保障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严格贯彻执行,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适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参与询问犯罪嫌疑人和证人,参加现场勘察和检查,提前审阅有关案件材料,既能及时了解案情,掌握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又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三是对刑事侦查进行强制性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国家法律作后盾,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进行强制监督,全方位监督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不公、不文明、不廉洁的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国家法治权威。

第三,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既要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进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又要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面对特殊的责任:一是建立执法办案责任制,在检察长领导下,经检察长受权公诉部门实行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执法办案责任制,确立法律监督的核心地位和刑事诉讼的专业化,突出检察官的主体责任能力,从组织上保障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取得实效。二是坚持执法公示制。公平、公正、公开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和庭审监督,严格执行两审终审制,规范审级独立职权,查清犯罪事实,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保障未犯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三是坚持职权法定履行监督职责,注重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对特别重大案件跟庭监督,着力打造公诉部门检察官队伍,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刑事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公诉质量,成立“刑事判决、裁定审查组”,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抗诉,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实行有效监督。

第四,依法履行刑罚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一是坚持纠防超期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保障公安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杜绝超期羁押。二是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的监督。把公安机关看守所代为执行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服刑罪犯作为重点监督。在监督活动中对刑罚变更执行完善监督机制,注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程序,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措施。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对罪犯和在押人员实行有效监管。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及时处理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申请,控告和检举,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依法维护服刑罪犯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规范行使“违法立案”监督权,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规范执行刑诉法关于检察机关行使刑事“立案监督”权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的“违法立案”监督权。重点监督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借助公权力采取刑事拘留、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公民合法权利的情形,着力监督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利用立案手段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立案的情形。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中,更加注重程序和方法,切实保障公民在刑事立案中的合法权益。

2、构建信息平台,增强刑事侦查监督合力。刑事侦查旨在依法惩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被毁损后尽可能重建主体间的自由关系与和平关系,侦查权的滥用会使主体间的矛盾更加激化。检察机关在刑事侦查监督活动中,要在政府投入下构建硬件设施信息交流平台,同时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信息交流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共享侦查信息资源,共同查明案件的犯罪事实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共同对案件进行法律评价,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及时准确纠正违法办案行为,防止侦查权“失控”伤及无辜公民。

3、构建社会公平规则,提升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自由裁量权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检察机关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透明,主动适应人民法院量刑规范改革要求,监督刑事审判工作执法量刑程序,对所有开庭审理的刑事案件,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正确行使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维护被告人、被害人的量刑参与权,注重吸纳律师辩护意见,实现均衡量刑,依法治理滥用自由裁量权。杜绝“暗箱操作”和“三案”的发生,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4、参与社会管理,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开展。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监督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治制度,重点监督经刑事审判交付所外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危害社会。

5、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刑事法律监督机制。开展刑事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刑事法律监督的执行力,必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监督执法新思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克服“特权”和“霸权”思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检察机关的政治本色;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法律监督体制。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建设一支编制结构合理,纪律严明的专业化队伍,解决案多人少、有人干事的问题,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坚持用好的制度管好权、管好事和管好人。三是建立错案追究制,加大对错案责任人的追究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也要保护检察干警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执法监督能力培训,选择国家最新法律、法规、政策作教材,正确解决经济和社会变革中立法不周延,司法解释注解不周详带来的认识不一致、不统一的问题,处理好理论和实战的关系,提高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素质能力,公正廉洁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六

我代表xx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我院在xxxx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x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创建“幸福xxxx”,服务发展大局有新突破

主动服务“三大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开展服务“三大会战”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期待与要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xxxx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xxxx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和保障民生。由我院反贪部门牵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长山镇某村委会干部贪污危房改造扶持金和低保金等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使国家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派员参加“两委”换届巡查、宣传工作,保障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继续加大扶贫“双到”工作力度,筹集30万元帮扶上山村建成茶叶加工厂,被评为广东省和xxxx县扶贫开发工作优秀单位。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响应县委创建生态文明城镇工作部署,由我院反渎部门牵头,开展惩治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深入长青水库等地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查办了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长罗某某玩忽职守罪案,引起水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掀起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高潮。制作播放打击非法采砂公益宣传片,使环境保护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创建“平安xxxx”,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554件766人,提起公诉502件68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开展“清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涉枪案件20件21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16宗移送审查起诉的轻微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对5宗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运用公开答复等新举措促进息诉罢访,通过检察长接访、检察官下访、举报宣传周、开通举报电话等措施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xxxx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依法对4名初犯轻罪的在校学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积极协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的双提升。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廉洁从政。xxxx年,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13人,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村官”腐败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加大追逃力度,将负案在逃的莫生、莫宇丹抓获归案,法院对两人均予以重判。打击贪污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横州坡村委会“村官”腐败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莫生等人受贿一案被湛江县检察院评为xxxx年度“优秀案件”。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xxxx年,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5人。查办水务、计生等部门人员渎职失职案,促进依法行政。查办吴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等人滥用司法职权不移交刑事案件一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案件。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七

中国共产党自治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大会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建议评价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建议评价。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明确“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县委和县纪委;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努力开创我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新局面。

下面,我代表中共玉龙县第十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过去五年发展成效显著

过去的五年,十届县委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胜利完成了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建议评价。

(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国民经济蓬勃健康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支柱产业培育成效明显,综合经济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国民生产总值由20xx年的63,647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88,799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3;20xx年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6,281万元,年均增长36;地方财政收入由20xx年的3,004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5,268万元,年均增长32.4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建议评价工作报告。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南口特色生物园区建设进展顺利。旅游支柱产业的地位进一步确立,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先后引进了金庄河新主河陇巴河等流域的七个小水电项目,以及文笔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台商超五星酒店等一大批旅游开发项目,有力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一批企业入驻南口特色生物园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开发,市场运作,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和“一揽子”开发模式,完成了以县城建设为重点的一批交通、水电、市政项目,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结束了有县无城的历史,完成了一个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独具特色的玉龙县城的规划,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拉市新城规划建设已经启动。丽德路石鼓至其宗桥段、县城过境路建成通车,巨鲁公路、东部“一站二桥三路”建设全面推进,干线公路改造加快,外通内畅的大交通网络初步形成。电力、通信、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吉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竣工,拉市海震后整治工程已通过验收,固定资产投资成效显著。20xx—20xx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亿元,年均增长31.6。

(三)坚持城乡统筹,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重视“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东部开发项目顺利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农民科技意识不断增强,劳务输出成效显著。城乡社保体系逐步建立,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中小学教育等制度全面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认真实施“十五”扶贫开发工程,共解决4.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重视少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及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村税费改革进展顺利,实施了全县农村农业税全免政策,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的1,347元增加到20xx年的1,57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xx年的7,377元增加到20xx年的9,290元。

(四)坚持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县党代会最新工作报告第一部以纳西族文化为题材的影片《大东巴的女儿》在塞浦路斯国际电影节上荣获三项大奖,有力促进了对外宣传和玉龙县知名度的提高。成功接待了大批国内外政要和友好人士组团出访印度尼西亚巴厘岛、韩国、九寨沟、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等地区,积极参与和推动“泛珠三角”劳务合作,全面加强与周边友邻区县的交流与合作,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合作的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五)坚持民主法制与精神文明建设并举,构建和谐社会初见成效

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及时研究出台了县委关于加强人大、政协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台侨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领导,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双拥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实行政务、村务、厂务公开,顺利完成了乡镇和村级换届工作。依法治县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稳步进行,普法教育广泛开展。重视政法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落实从优待警,体现从严治警和科技强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邪教组织,及时排查、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社会治安明显好转。重视信访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逐步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五好五带头”为目标的“云岭先锋”工程扎实推进,“三级联创”活动成果显著。机关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深入推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得到加强。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各级领导班子结构不断优化。深入开展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安心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教育活动,广大党员的思想素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对县党代会工作报告的建议评价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县直有关部门统一派驻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八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全市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66人,同比上升3.04%;提起公诉4514人,同比上升1.07%。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危害社会稳定和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5人,提起公诉61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634人,提起公诉767人;批准逮捕“黄赌毒”犯罪嫌疑人433人,提起公诉731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33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51人,提起公诉126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较轻或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5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278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16人,封存犯罪记录388件。

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阐明作出决定的必要事实和法律依据,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办理当事人刑事和解案件114件。稳步实施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加大依法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34件。其中,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9件,审结2件,息诉26件,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37万元;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3件,提出抗诉3件,调处息诉25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优秀民事行政申诉调处案件1件。

自觉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投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深入定点联系村285人次,为村民解决困难办理实事28件次,办理相关案件12件。进一步强化司法规范和便民服务,全力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案件从审查受理到案卷归档,实现网上操作和信息公开。全市已成立案管机构6个,配备案管人员29名,建成案管大厅6个。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全市挂牌运行的10个基层检察室,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3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1376人次,立案侦查农村基层干部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民资金案件9件,涉案金额达80余万元。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69人,同比分别增长69.01%、40.83%。其中,受贿案件51件65人,贪污案件26件51人,挪用公款案件13件14人,行贿案件30件39人。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处五万元以上案件112件159人,占比分别为93.33%、94.08%;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32件42人(内含县处级干部14件14人),占比分别为26.67%、24.85%。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查办了水利、医疗、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案件64件82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xx余万元。

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全市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件34人,涉及12个行业和部门。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占比为61.75%;科局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占比为55.88%。全市检察机关以市人大会专题审议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为契机,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推进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支持强农惠农,扎实开展专项活动,查办涉农专项资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9人;关注民生民利,坚决惩处严重损害群众权益行为,查办征地拆迁领域渎职侵权犯罪12人;重视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查办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4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预防工作内容和载体。组织参加全省“百场领导干部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和“千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活动,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宣讲近200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0余人次。推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前介入重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16件,开展同步预防。注重预防调查分析,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21次,撰写犯罪剖析材料23篇,发送检察建议16份,推动案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切实提升案件分析和对策建议质量,市检察院年度报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十佳报告。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强化逮捕、起诉环节的监督。对不构罪或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41人,不起诉75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11人,追加起诉69人;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39人,报请省检察院批准延长16人。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38件。其中,监督立案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对重大复杂案件坚持派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共参与重大案件讨论93件次,参与现场勘查38件次。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加大刑事抗诉力度,按照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6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5件,全部获得改判。依法开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质量,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件,提出抗诉3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再审后改变原裁判6件;营造诚信诉讼环境,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初查虚假诉讼线索22件,审查后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人,7名犯罪嫌疑人获刑事判决,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年度精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依法督促纠正刑罚执行变更不当27人。其中,通过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一项,共审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68人,依法督促收监执行7人,占比为25.93%。强化办案意识,查办监管场所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理6人。强化监管活动监督,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103份;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6件,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坚持政治立检,转变队伍思想作风。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督导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先后组织各类专题学习和座谈18次,开展机关内部谈话谈心200余人次,发出书面征求意见函922份,共征得意见301条,查摆班子20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71条。通过整改,共缩减各类会议58%,减少机关发文37%,压缩三公经费31.3%,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结合、有创新、有落实,做到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效。

坚持素质强检,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大力推进全员培训,按照因岗施教的思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业务培训课程设置,突出检察实务技能和司法办案规范两个重点,辅以心理健康、人文素养、领导艺术等综合内容,共组织参加全国性培训24期25人次、省级培训12期111人次、市级培训14期463人次。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提升队伍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在各类评比中,涌现出“公诉审查报告制作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电子数据取证业务能手”、“司法警察训练标兵”等一批业务能手;侦监部门的审查逮捕意见书规范化制作、民行部门的焦点案件讨论制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岗位技能训练优秀品牌。全面加强人才培养,坚持立足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调,4名干部被遴选到市检察院工作;继续落实干部上挂下派制度,市县两级院10名干部参加互挂锻炼。

坚持文化育检,展现队伍精神风貌。大力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加强院史荣誉室、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中心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为检察文化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丰富文化载体,将主题与形式相结合,成立案件研讨、阅读写作等兴趣小组,丰富广大干警工余时间的各类文化活动,从而达到既陶冶了个人情操,又提升了团队精神的目的。发挥文化塑造功能,积极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法眼文心”征文等活动,全年被录用省级以上信息稿件39篇、宣传稿件176篇、理论文章65篇。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会的决议,积极参与配合市人大组织的各项专题调研检查,认真办理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15件拟撤案和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均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获得市级以上荣誉233项。其中,国家级荣誉4项,省级荣誉98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

检察工作报告评价篇十

一、实习概况

我在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实习了两个月,实习的过程中,在科长及几位叔叔的热心帮助下,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用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在这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虽顺利完成了每一项任务,收获颇丰,但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在检察院,我被分配到了控告申诉科,这是检察院最基层的部门,可是说是窗口,大多数案子都是从这里开始的。这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并受理公民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申诉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流或初查,对分流到本院各业务部门及基层检察院的举报线索和控告、申诉进行催办、督办;依法复查由本院管辖的申诉案件并负责抗诉和出庭工作,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赔偿案件;负责实施保护、奖励举报人等等。期间,我们接待了很多来举报、申诉的群众。对于属于检察院管理的案件进行了登记、分流;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案件,根据所学知识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回答,再告知其应该找的有关部门。例如:一个老人敲开了控申科的门,说要申诉。他的两个儿子占了他的房子,致使老人有家不能回,有病无人管,现在住在女儿家中。老二媳妇还扣下了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并扬言要养老也可以,但要老人跟老大断绝父子关系(老大和老二之间有过节),这让老人忍无可忍。以前曾因赡养纠纷诉至法院过,判决两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可至今未能实现。老人很可怜,但此事不属于控申科的管辖范围,所以我们不能对此加以干涉,安慰了老人之后,我们建议老人到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举报控申科的工作繁杂又是规范化的,不能凭个人任意发挥。在这过程中我学会了登录检察院个人系统处理文件,虽然操作程序开始时有一定难度,烦而杂,但慢慢熟悉之后我也懂得如何快速处理了,这是一个尝试的结果。待领导把文件批示下来后,就需要我进行分类处理,包括举报和控申的材料,打印登记表并分类整理储存,在系统上建立一张又一张的登记表和移送函然后填写相关信息,分流到本院的还需要打印移送函加上盖章然后移送,交到基层院的需要更多的操作:区分寄信的信封样式和大小,信封太多,寄信的信封有一定的要求,不能随意,区分之后要在信封上打印寄信的地址;区分寄信地址然后分别整理要寄出的信件,里边要附上检察院的小信件,小信件也要区分举报和控申的以及附上盖章;待整理好之后要登记寄出的信件编号以待日后存查;如果有人大的红头文件的话还要复印与登记表一起储存,不得遗失。在月末,需要对本月的登记情况做一个汇总即做报表。虽然不需要像专业会计那样一步一步地计算,但也需要一丝不苟,填写登记卡,有举报和控申的,然后再按照已有程序操作,完成报表的制作,移交领导签字移交办公室审核。这才算完成工作了。

这次在人民检察院的实习生活,我受益匪浅。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认知能力。

20xx年5月28日至20xx年7月20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在我们大三马上就将进入大四毕业进入法律实践操作部门之前,文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4级法学两个班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实习的目: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一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五位同学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一、 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然没有在立案庭实习,但是因为有时有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并且也从在立案庭实习的同学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特别是在这种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局的法官们要到当事人那里进行执行工作,大部分时候执行工作都是困难重重,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们还要依法办事,真是苦了执行的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简单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精选幼师实习报告)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二、思想及业务收获

每个星期的实习,我都会有一点出奇的收获。不知道其他同学有没有同感。我所在的控告申诉科是人民检察院的窗口,又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来信来访者举报和申诉的第一站,是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同时与本院其他部门以及基层检察院保持密切联系,以配合检察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完成。所以,举报控申科在检察院担任重要角色,不可或缺。控申科做到了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处理集体访、告急访是政法机关的头等大事,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控申工作岗位上,科长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控申工作是扇窗,使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连得更紧了。

在接访室,我们看到前来为维护公平正义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群众,他们对法律怀着崇高的敬意,希望法律能为他们排忧解难、能给他们最满意的答复。我们不能为他们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只是实习生,没有实际操作能力,但在与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老百姓对法律是信任的,他们只希望法律是公正的,但就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运用不当造成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维护、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社会秩序还是如此混乱,和谐社会更是遥遥无期,他们气愤、失望地来到检察院,寄希望于检察院,希望法律的运用能还他们公道。法律是理性的,是以人为本的,但法律又是死的,只是文字表示而已,能不能很好地贯彻,让法律变成活的,关键在于运用法律的人。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即将进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 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实习建议

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1、成为 北漂

20xx年2月19日,孤身一人,踏上了前往北京的火车。记得临上火车前爸爸对我说, 今天开始,你也是北漂了。 就这样一个人,拖着重重的行李箱,只身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租房子等等一些列实习的后备工作都逐渐展开。

北京。大兴。新华网。一片崭新的土地,带着丝丝的紧张,更多的是好奇新鲜,走进了这座承载了几乎我所有实习生活的大楼。

2、初入新华网

在曲折的报到经历后,终于开始进入真正进入到实习。我们班的三个人都被分配到是财经中心,能源艺术组。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电力、煤炭、石油、书画、收藏,几乎从来没有接触过其中任何一个。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挑战,同时对于实习单位的安排,我们必须绝对服从,积极的去适应,从而做维系好实习单位和学院之间关系的纽带。

虽然身在市场部,但我们的任务并不是像大部分的同事老师一样,出去洽谈合作业务,我们可以说是市场部的大后方,负责最基本的发稿工作,其中也有些工作是配合一些市场洽谈业务而开展的,并且我们组的几个频道都是还没有上线的新频道,有更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做,就不会像已经成熟的频道那样有一系列的固定的业务流程。这样的环境更给了我机会锻炼良好的心态,对自己的工作,始终保持着一股热情,保持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的强大动力。

3、 触电 收藏

我具体的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和另外两个实习生一起负责收藏频道这个全新的频道的初期内容填充。第二部分就是实习的主体部分,电力频道的内容更新维护。

刚开始收藏频道的工作,无疑为后面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主要是对发稿系统和对整个新华网的熟悉的一个过程,同时也是对收藏这个陌生的领域的一个初步的接触。

记得第一天到部门的时候,主任就对我们说,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新华网的员工,所有的新华网的资源你们也可以享受,但是同时,你们也要承担起新华网正式员工的责任。 我深深的记住了这句话,这不仅是对我自己负责,更是对主任,对新华网,也是对学校负责。

收藏频道的发稿,涉及的范围就很多,量也很大,因为一个完全空白的频道,需要三个人在一周之内全部填好,但同时我们是在发稿的过程中边熟悉发布平台。因为刚刚进到实习单位,还没有完全从学校的状态中转换过来,就要开始面对如此大的发稿量,并且几乎所有的稿件都需要处理图片,所以最初处理一篇稿件的时间需要延长到五分钟左右甚至更长。但在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就不断在实践中学习,迅速地调整状态,将工作效率提高了很多。

4、转入电力

在收藏频道的内容基本填满,也进行了一些初期的调整以后,我们开始分工一个人负责一个频道。我负责新华电力频道的更新维护。

半个月的时间,对一个陌生的领域渐渐熟悉,又要开始转而对另一个陌生的领域,电力行业。一个更加陌生,摸不着头脑的领域。但有之前在收藏频道的经验,也就没有太多害怕的情绪,上手也比较快。只是需要快速的了解对这个行业的了解,否则只是对一些稿件的机械的单纯的转发,对稿件的切合度或者是一些明显的错误,都无法很好的掌握。于是我在得到电力频道这个任务以后,一直督促自己要多多对这个行业进行了解,同时我们的指导老师也给了我很多的指导,避免我走弯路,可以更加高效的了解到这个行业的信息。

(1)内心波澜 撰写电力频道上线推荐

最荣幸的是我可以代表我们部门,撰写新华网电力频道的上线说明。还清晰的记得当时是在3月的末尾,在电力频道发稿已有一月左右,对电力行业的了解已经逐渐深入,从当时的一个门外汉变成了小半个 业内人士 。接到主任布置的任务,突然从日常的发稿工作中惊醒过来,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任务,一个刚刚来到新华网一个多月的实习生可以承担起一个频道的上线推荐,虽然在别人看来,也许也只是一千来字的文案,无足为奇。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在此专业领域内发稿仅一个月的实习生来说,这是莫大的荣誉。当即的反应就是,一定要写好,因为这是我肩负的责任。

(2)淡如水甜如蜜 日常发稿工作

占据我实习生活最大部分的,也是最主要的内容,就是电力频道的日常新闻更新工作。

电力行业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业,它和煤炭、石油、新能源等等多个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几乎整个能源行业之内的新闻都需要关注,这就对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专注与自己的专业领域,要多多的学习涉及一些其他的相关领域,以让自己有一个全面的成长。

每天的发稿中,包括许多图片制作的工作。为了工作的方便,制作了一些模板,这样在后面的焦点图或者头条的制作过程中会方便很多。后面的系列报道焦点图的制作中,我也沿用了这一方法,在和其他人合作的 能源先锋系列巡展 中,也正是由我前期制作了模板,在后期的制作过程中,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图,具有了一个统一的格式,使得整个系列报道更具有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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