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建设合同范文(19篇)

时间:2023-12-28 22:45:41 作者:笔舞

通过合同协议,双方可以明确约定项目的具体要求、交付时间和报酬等关键信息。合同协议的范文提供了一种参照标准,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建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贷款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________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___________(外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三条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_‰的违约金。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百分之三十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甲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百分之百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__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地点)。

附一。

用款计划表。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季度。

合计。

二季度。

合计。

三季度。

合计。

四季度。

合计。

合计。

附二。

还本付息计划表。

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才村村委会第________组,为解决村民办理“红、白”两事因无厨房而难以办理的局面,对厨房进行改建,经讨论,委托施工方代表________承建施工,通过对工程进行预算造价为________元。由于集体无经济收入,无资金积累,只能根据集体条件对厨房进行改建,对此甲乙双方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以大包干方式按预算价________元进行包干,工程验收后,不在涉及补差价问题,合同双方就工程包干项目达成一致,合同签订如下:

一、施工前,甲方应提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平。

二、甲方提前协调好周围村民影响户工作,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筑规范施工,不偷工减料,按质按量按工期完成,工期为60天,即开工日起。

四、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如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与村集体无关,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资金暂时困难前提下,工程余款可允许缓后付清,但不能无限期拖欠。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施工中如出现违约行为,双方可根据哪方违约对事态造成的影响追究违约方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发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才村村委会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八、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如出现条款以外的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设合同

地址: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性别、民族、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市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批准征收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结构的住房__幢__间,共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与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调整,但对压缩面积就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可以就房屋面积置换和货币补偿等方式)。

第二条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元。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过渡费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4、拆迁安置过渡期届满后,甲方仍未就一方原地址安置的,应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给与一次性补助。

第四条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共__套__间,__层__号,配有__等装备。

第五条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等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它文件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续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第七条其它: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盖章)。

建设合同

发展农村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这是对多年探索的充分肯定和总结升华,也是对农村小城镇走这条道路的总体部署。这是在21世纪加快发展小城镇,不断把农村小城镇改革与发展推向新的阶段,促进农村小城镇建设与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我国的经济已经融入世界经济当中,建筑业同样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农村小城镇建筑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国内的建筑企业的合同索赔意识也在逐步的提高,对索赔机会的捕捉越来越敏锐,这就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合同索赔和进行合同反索赔的能力必须相应提高,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在建筑施程施工合同索赔的问题研究实践中,普遍按索赔的对象来界定合同索赔与合同反索赔的,通常把承包商就非承包商原因所造成的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的要求,称为索赔。把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提出的,由于承包商违约而导致的建设单位损失的补偿要求,称为反索赔。以合同形式表达的形式称为合同索赔,此种要求均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并不存在惩罚的意思,建设单位对承包商的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和修正,否定其不合理的要求,接受其合理的要求。二是对承包商在履约中的其他缺陷责任,或拖延竣工工期,独立地提出损失补偿要求,建设单位、承包商和监理在建筑市场中是三个地位平等的主体,在理想的项目运作结构中,建设单位应该是处在一个功能弱化的地位。但是在我们国家当前的情况下,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建设单位仍然处于协调中枢的地位来应对政府部门、勘察、设计、总承包商、监理、设备分包等对象,在工程建设中,承包商利用索赔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作为建设单位,总是追求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效益。双方利益上的冲突,集中体现在索赔和反索赔上。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面对大量繁杂的承包商提出的索赔、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经常夸大索赔的费用,把索赔原因与己无关的因素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曲解合同协议条款含义以证明自己具有索赔的权利。

建设单位防范和应对承包商索赔的几点建议:

(1)首先要分清责任,谁的责任由谁承担损失,如果责任来自其他方面,比如设计单位、其他承包商、监理等,建设单位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并非由自己的过失造成,同时向第二方提出索赔,以补偿承包商的损失。此外,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商未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造成了损失,其损失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考虑周详,事先防范,合同是索赔的前提条件,合同管理是索赔管理的基础。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不同的、具体的变更和索赔情况应尽量作一个可操作的安排,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

(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若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中个别分项来报价,或一些分项的报价明显过低,建设单位可认为在总报价中已包含,无补偿责任。

(4)要求计清总包配合费、施工措施费等已包含的内容,防止承包商在已计费的情况下,重复索赔。

(5)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提出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具有可分的索赔理由,且计算数额的方法和计算过程准确、合理。索赔理由主要有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非己原因拖延、风险分担不匀、建设单位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法规变更及不可抗力等。

(6)超过时限,建设单位有权不受理。在国际上几乎每一个项目,土木工程合同条件都对索赔的提供时间有明确的要求,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通知和报告书,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绝,其索赔不成立。

(7)认真审核超越合同规定的索赔。这些索赔指在合同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是可以根据该合同条件的某些条款含义,推论出承包商有索赔权;或是在承包商遭遇到非自己原因的环境困难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基于道义上的经济补偿要求。

建设单位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有两个特点。一是发生的机会很低,原因是较之承包商,建设单位的风险更大,它除了要向承包商按期付款、提供施工现场和负相应的协调管理责任外,还要承担社会环境、财务、经济、不可抗力、自我组织等风险,这些风险又不是建设单位可以事先预见控制的。而承包商不同,它的义务是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只要施工技术和管理不出大的漏洞,能如期地保证质量的完工,一般不太容易违约。二是向承包商的反索赔,建设单位处于主动地位。它可以直接从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抵扣,从滞留金中扣款补偿损失;因承包商严重违约不得不终止合同时,建设单位可用履约保函从银行中得到补偿,甚至还可以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承包商处于较被动的地位。

我们国家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常出现的失误有设计深度不足,细部做法不明确;各专业设计协调不足,专业间管线冲突;在使用功能上遗漏环节,施工说明表达不严谨:对设备的名称、规格表示不清等。这些都会在项目施工中造成质量、安全隐患,常使建设单位陷入承包商索赔的境地,或是在使用功能上出现不可弥补的缺陷,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施工单位有权利要求索赔,那么要求索赔的原则是:承包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有一个图纸审核的过程,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要准确地把图纸的每一个专业进行审核,一般出现问题的就是结构的细部处理,各个专业的建筑尺寸标准高度对不上,在施工中就会出现问题造成施工的经济损失、工期拖延那么施工单位有权利向建设单位要求索赔,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理由,依据、应图纸设计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那么建设单位有理由申请设计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经济索赔,并且帮助施工单位要求索赔。但是如果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是“施工全过程承包”施工索赔,索赔的应该向设计单位索赔。

尽管设计师没有义务保证设计文件绝对正确,但是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来确保设计文件的质量是合同的保证。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订立约定,要求设计师保证设计文件的正确完整性,即保证做到其他设计师所能做到的水平。

在城市边缘区农村小城镇建设工程索赔管理问题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平公正的把合同索赔问题科学、有效地处理好,树立农村小城镇科学发展观,树立协调可持续发展,城市边缘区农村小城镇建筑市场规范化理念,把政府、开发商、城市边缘区农村小城镇建设,建筑市场作为同一个事业的利益主体整合在一个体系中,明确工程索赔所有权、协调各方利益,把工程索赔管理问题,作为一个整体系统来处理,这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但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城市边缘区农村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建设市场不是一时就能规范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计划地并在整个过程中实现广泛的参与,不仅要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也要协调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实现城市边缘地区农村小城建设工程索赔管理问题的规范化发展。

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路建设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村道公路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该合同段公路工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x镇x村村级道路。

2、工程地点:蓬溪县x镇x村水泥路面途经该村五、

六、七、九社,终点为邻遂路路口到加工房止。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4.5米,需要连沙石400方;路基以有效路面4.5米为准;涵洞共有两处,要求管洞长7米,口径32公分;邻遂路至村道路路口处降至邻遂路到村道路斜面平行,要有直线距离;刘代银屋后需降坡度一米,宽度6米,长30米,土方用来填梁琼容屋后和张菊生田坎处;张菊生傲田和唐秀华垭口田两边做堡坎,路基宽以现有的实际路面为准,做堡坎的材料用块石。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测算本合同段工程承包总造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合同施工工期为天,(雨天除外),200年月日开工,于200年月日竣工。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甲方的主要权利。

乙方派出代表在施工时对材料和路面质量进行监督。

(2)甲方的主要义务。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不足或者路面没有达到标准,应及时提出。

2、乙方的主要权力、义务。

(1)乙方的主要权利。

有权自行采购所需材料及施工人员的调度。

(2)乙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在短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按照双方协商的要求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对该村路面的施工。

(3)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时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合同条款,如一方有违约行为,则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违约方赔偿对方总造价%的违约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存档一份。

2、合同双方及社员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社员代表签字:

建设合同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普陀区六横镇杜庄村洪家经济合作社内的宅基地住宅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工程建设始于20xx年4月12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动工:上梁:竣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甲方职责。

根据房屋建造需求,甲方及时提供水泥、钢筋、砖头、沙子等所需建筑材料,以保证乙方按约定的工期顺利施工,乙方可在材料购买质量和价格上作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搅拌机、震动器、脚手架、混凝。

土搅拌机等一切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一)承包范围:

1、房屋主体工程。

从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等起直至屋顶封顶(包括阳台、楼梯、窗户、化粪池等必须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浇地板、各层层面等需按规定使用振动器。

2、乙方施工范围除房屋主体结构外,还须负责以下内容。

(1)水、电、煤气等管道、线路铺设和相应配套设施(水电工部分)。

(2)外墙、厨房、卫生间、房顶等部位做防水层。

(3)地板铺瓷砖或花岗石、卫生间装修等贴瓷工程。

(4)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楼梯栏杆、阳台石膏条的安装。

(5)其它需安装设备,如卖方安装由其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安装。

(二)工程质量要求:

1、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粉墙光滑平整,墙砖、地砖平实、整齐,缝隙合理,做钢筋、绑钢筋符合图纸要求。内墙水泥糊一层、外墙糊二层。

2、电路按图纸施工,布置合理规范、安全;开关、插座布置合理,能正常使用。

3、水管、排水管道按图纸设计或甲方要求施工。

以上工程质量如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检查、验收。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计算方式。

(5)。计算方法为:一楼按实际建筑面积测量,测量从外墙的中间线开始量起;二楼按一楼测量面积加上阳台面积计算;三楼按一楼测量面积的一半计算。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的工时费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贴瓷部分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采取后结方式,房屋施工至上梁顺利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完工三个月后经检验房屋质量确无问题的支付余下的20%。

八、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要保证所建房屋质量可靠,如因乙方施工原因致使房屋在一年内出现漏水、裂缝等轻度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一年内免费。如在年内因施工原因出现地基下陷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偿予以返工、改建。

九、安全责任。

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字。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建设合同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有关法规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的负责将市外墙涂装工程项目协商一致。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内容:

外墙平面涂料工程,包括业主对工程的技术要求或施工必须完成的工程量;装饰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要求;文明施工。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包工的范围:包施工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单价为元包括施工工具(平涂滚筒油扫等)。

四、双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乙方的住宿问题,施工用的材料采购到位;负责协商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乙方按工程量的大小,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外墙涂装全部完工,如拖延工期,按每天罚款伍佰元计算给甲方,(如因抹灰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一天可顺延一天)。

3、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人中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甲方节约材料。

5、乙方施工质量必须达到验收合格,如因施工而造成的验收不合格及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质量要求:

乙方须达到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优良工程。

六、涂装材料施工工序:

白水泥打底二次,底漆一次,平涂面漆滚涂两遍。

七、工程量:

预计为2(外墙包工单价为元2)包工造价元()以实际验收数目为准。

八、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先垫付每个工人每天伙食费元,平涂面漆全部完工,甲方应付工程款的(其中包括:工人每支付的生活费),余下的工程总款的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三天内全部付清,如逾期不付,按每天罚款伍佰元计算给乙方。

工程负责人:工程质量监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房屋墙身砌筑、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墙洞修补、粉刷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1.工程价款:。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不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二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第三层完工后支付本层工程款的40%,工程竣工以后支付总工程量的80%,余款房屋交付后付清。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及要求: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联系单施工。砌筑材料采用粘土烧制实心砖(甲方提供)。砌筑所用小型工具,手工用具均由甲方提供,乙方保管(包括手拉车、铁锹、泥桶)。乙方施工中生成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落地灰在每道墙体砌筑完成后回收、利用。内墙冲筋粉刷,外墙四角吊线,墙体过夹尺。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5月21日—6月5日完成第一层,6月6日—6月20日完成第二层,6月21日—7月5日完成第三层,7月6日——8月5日完成内外粉刷及落水管安装。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建设合同

承包单位: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后,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合同价款: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承包方式:以劳务方式包设备、油料。

二、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按规定的工期、进度工程量结算办法、质量验收标准,施工图纸执行。

1、工程项目内容:土方、石方爆破、挖装、零至公里内路基路面工程,运输、大约_________万方。

2、合同单价:固定单价每立方,土石方石方每立方_________元。

3、验收标准:甲乙双方签证为准。

4、结算方式:第一次按3000万元产值工程量结80%,滚动支。

三、甲、乙双方的开工、竣工时间。

1、开工的时间为。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书面"进场开工通知书"为准,乙方应准时进场施工。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严禁破坏周围的庄稼、树林和已征红线区以外的土地,不得伤害老百姓切身利益。

四、甲、乙双方签订的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办法:

1、劳务安全保证金:本工程劳务保证金、劳务生产保证金、项目施工保证金为人民币共计该劳务安全保证金在第二次付款时返还。

2、进度付款与竣工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管理人员签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乙方生产资金元在进场三天内转入甲方项目帐户,专款专用。

五、材料、设备供应。

1、爆破材料,油料按工程的实际需要量乙方自己提供,其他材料乙方自己采购,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2、其他工程材料、施工机械、工具等乙方自行负责购买和完善。

六、安全施工责任:

1、乙方作为工程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

2、甲方因宏观管理不当,督促检查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管理部分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进场开工前五天内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行政与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的人员名单,同时乙方将现场行政与技术、质检、管理人员名单提供给甲方,以便双方在施工管理中联系解决问题。

八、甲方的责任:

1、甲方将施工现场用电、用水,接至距施工地点50米。现场内乙方负责水、电的所有费用。

2、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遇当地居民刁难阻挡施工,或当地有关管理部门因某些原因下令停工,或停电、停水、阻路时,均由甲方及时出面解决。

3、乙方每月25日保证准时将施工进度报表给建设单位。

4、甲方保证自己的人员在乙方施工期间坚定在现场工作,以便随时处理施工中的有关事宜。

5、因甲方原因和责任导致乙方停工超时三天(不包括不可抗拒因素和政府要求停工),甲方负责按实际天数给乙方现场实有工人的综合点工工资和实际的机械设备停置台班费,按实际发生天数给乙方顺延工期。补偿标准为:挖机每台每天元,钻机每天元,人员每人每天元。

6、如遇建设单位(业主方)有工程内容变更时,甲方应在15天内通知乙方,或者另行调剂施工内容给乙方施工。

九、乙方的责任。

1、准时按开工时间进场施工,完善临时办公室、工人住房、生活储水池、洗澡室、配电房、厨房、公厕及库房设施,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2、配备完善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相关的资质证书并持证上岗。

3、服从甲方正常的工作安排及合理的.施工调整。

4、严格搞好施工现场的保证值班工作。积极文明的配合甲方接受有关部门的综合检查工作,严禁发生任何不良行为。

5、乙方做好施工记录并完善有关资料,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提供施进度统计报表(超过25日归到下月再提交),当月不予结算。

6、严格按国家胶在的施工法规验收标准施工,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不合格、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7、不得隐瞒、谎报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伤亡人数。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现乙方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通知停工并按违章事实处罚5000元。

9、乙方不得转包和分包工程,如甲方发现乙方发生任何一项转包和分包项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行失效。

建设合同

乙方(承包方):______

该工程为民房住宅一栋,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字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住宅平房一栋

第二条:工程地点:______

第三条:工程概况:该住宅毛石基础、地圈梁、红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现浇面,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模板租赁费、脚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费以及主体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费,均有承包方自构,甲方把关材料质量。

第五条:工程施工依据: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施工。如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

第六条:承包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共______平方,共计______元,竣工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付给人民币完成付给人民币______元,内外墙抹灰完成付给人民币______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结清该款。

第八条: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变化造成停工,工程双方协商顺延。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有权监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质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监督有甲方指定人员,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执行,付款到位,否则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精干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二)在施工期间确保安全,不得违章做业,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建设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承建位于望谟县阳光小区斜对面路芦坡的私房一栋,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建设内容:砖混结构房屋主体(包括楼梯间梯步、卫生间、柱子等),建设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砖、砂、钢筋、水泥),建设内容为包工不包料。

二、质量要求:砖块安砌端正,钢筋绑扎结实,混凝土浇铸夯实,水平准确,线条平直,底浆饱满,板面光滑不积水。

三、建设工期计划为7个月(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12月31日),若遇非人为因素影响无法施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付款方式:甲方以实际建成板面面积(楼梯加位计价)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按170元/平方米计价(含倒楼板费用)。每浇铸完一层板面,甲方当日即付给乙方该层工程款。

五、甲方责任:

1、确保原材料及时到位,确保施工水、电正常供应。

2、每次浇铸楼板,甲方承担工人工作用餐或按乙方实际参加施工人数付给乙方30元/人伙食费。

3、确保施工工人清洁饮水供应。

六、乙方职责。

1、按质、按时完成本合同。

2、自备施工机器设备、工具以及撑木、支架等施工材料。

3、精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凡工程设计图纸上已标明的施工内容,乙方保证按图施工,未标明或须变更的,由双方事先商定再行施工。未经双方事先商定,自行变更施工内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若因任何一方无故违约而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建设合同

借款方:

根据___________,经借款方申请,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用于_______,预计分年用款为: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二条借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内,根据批准的年度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季度用款计划,送贷款方审查凭以供应资金。贷款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计划内,按基本建设贷款的有关规定及时供应资金。如因贷款方责任,资金供应不及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借款方在贷款方开立帐户,根据工程情况将贷款按月(季)分次转到存款户支用,全部贷款由贷款方监督使用。借款方如不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和收回贷款。

第四条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共为__年__个月。其中建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还款期从_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分年还款计划如下: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____年__万元;____年__万元。

第五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计收;借款方不能按上述约定归还的,从次年开始未归还的贷款作为逾期还款加息___;挪用的贷款,从挪用期间加收罚息___。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息并计算复利。如因国家政策性的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根据政策相应调整。

第六条还本付息的资金,经各方商定,同意用贷款项目的下列资金偿还:1企业自有资金;2.基本建设收入;3.交纳所得税以前的新增利润和经税务机关批准减免的税金;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基金;5.实行投资包干分成部分。(附:贷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表)。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___________方式提供担保。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全部贷款到期,贷款方发出逾期通知3个月后,借款方仍不归还的,贷款方可以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方或担保方收回贷款。

第八条如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产品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失效。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如果超过3个月以上不使用贷款,合同即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份,借款方主管部门、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法人代表:(签)。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财税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市)行审查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

省分行审查意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建设合同

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工作人员与第三人签订分包合同,判断该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否及于建设方的主要依据为,该工作人员是否有权代表建设方并且是否以建设方的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

20xx年9月22日,案外人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冶集团公司承接上述工程后交给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20xx年10月30日,刘甲作为乙方签字,一冶集团公司作为甲方(由刘乙签字),双方订立《工程分包合同》,20xx年2月2日,一冶上海分公司向五天实业公司发送《关于徐泾新厂房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确认函》,载明:“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贵公司在徐泾新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中,代为支付给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款17,500,000元,经贵公司、我公司及现场项目部代表刘乙三方核对,均无异议,该函上分别由五天实业公司和刘乙盖章、签字。刘乙在刘甲提供的《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中确认:“所有项目以640万元(陆佰肆拾万元正)结算。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

以上债务将给贵司带来诉讼风险,我愿将我本人全部财产(含股权)抵押给贵司,对以上债务的偿还提供还款担保,并配合贵司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包括我方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如贵司因以上债务导致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诉讼费、律师费等诉讼相关的各项费用将由我全部承担”。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于20xx年10月19日向刘甲提供材料,显示:五天实业公司新建厂房二期工程的工地负责单位为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工地企业联系人信息为刘乙。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载明“20xx年第二季度全区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通报”中载明“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三期的工程项目经理为刘乙”。 一冶上海分公司于20xx年10月19日工商注册成立,一冶上海第一分公司于20xx年10月24日工商注册成立。中国第一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一冶集团公司曾用名。

20xx年10月8日,刘甲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所承建的涉案工程项目结算价经双方确认为6,400,000元。但对方只支付了工程款4,970,000元,余款至今未支付。故刘甲请求判令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从20xx年7月1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两倍的标准)承担连带责任。原审审理中,刘甲表示坚持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不要求刘乙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辩称:其与刘甲之间无合同关系,刘甲从刘乙处分包系争工程,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刘乙已经结算清楚并全额付清款项,故不同意向刘甲承担付款义务。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就承担连带责任一节无异议。

原审法院认为,系争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承接,对外显示一冶集团公司为总包单位。一冶集团公司称系争工程项目经理并非刘乙,但未提供证据,而现有证据可以显示刘乙为工程的项目经理,工地企业负责人为一冶集团公司,而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合同,因此刘甲有权向一冶集团公司主张工程款。但在实际施工中,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确认该工程由一冶集团公司交由一冶上海分公司施工,由于一冶上海分公司系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而刘乙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中显示刘乙是以一冶上海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进行施工,因此可以确认工程实际为一冶上海分公司及一冶集团公司共同负责。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承担付款义务,与法无悖,可予支持。

关于工程款的结算,刘乙为项目经理,又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承诺书,且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表示第三人可确定工程款,因此刘乙可代表上述两公司确认工程款金额。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间就工程款进行了结算,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总共支付的工程款不会超过该金额,实际施工人领取的款项也计算入刘乙应得的款项,因此刘乙多结算给刘甲工程款有违常理。因此,刘甲应得工程款为640万元。至于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与刘乙间的款项可另行处理。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支付143万元工程余款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予以支持。付款义务人逾期付款,理应承担利息损失。刘甲认为其承包的工程是在20xx年6月30日完工的,因此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次日起承担未付款之义务。因刘甲和刘乙就双方结算的工程款支付时间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予以约定,因此刘甲要求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从20xx年7月1日承担利息损失的主张,不予支持。系争工程最后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11月28日,结合分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自20xx年12月29日开始承担利息损失。原审法院据此判决: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甲工程款1,43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本金1,43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xx年12月29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法院认为,刘甲主张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而一冶上海分公司与一冶集团公司主张涉案工程系由刘乙分包给刘甲,故一冶集团公司与刘甲之间是否存在分包合同关系是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依据上海市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网上记载,包括系争工程在内的五天实业公司相关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刘乙,虽一冶上海分公司、一冶集团公司对此予以否认,但作为行业管理网站,其发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通常应得到认可,且一冶上海分公司曾在发送给五天实业公司的工程款支付确认函中记载刘乙的身份为项目部代表,故本院对刘甲关于刘乙系代表一冶集团公司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主张予以采纳,刘乙以一冶集团公司名义与刘甲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应及于一冶集团公司。()一冶上海分公司作为一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实际负责系争工程的施工管理并对外支付工程款,原审法院判决由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就工程余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无不当。就刘乙向一冶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承诺书》,因相关承诺只在刘乙与一冶上海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并不能对外约束刘甲,故一冶上海分公司以此拒绝承担工程余款的支付义务没有依据。因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已向刘甲付清全部工程款,亦未能明确已付款数额,故依据刘甲确认其收到的工程款数额,一冶集团公司与一冶上海分公司还应向刘甲支付工程余款1,43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可予维持。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建设合同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internet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内容和要求

1、网站有_________种语言版本:_________;

2、网站页数范围:_________;

3、网站建设方案: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金额

1、域名_________个,_________元/年

3、网页_________页,模版生成/数据库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统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6、计数器_________个,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费用合计_________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为定金,验收之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条 开发周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资料交给乙方,将定金汇至乙方帐户。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网站的建设。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对网站进行验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将余款汇至乙方帐户。

第五条 资料提供

1、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图片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并保证材料完整,图片清晰。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4、甲方应保证其委托制作的网站的合法性,对于涉及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第六条 协助义务

1、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2、甲方应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售楼部房屋买卖合同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甲方应在交房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前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_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_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10%利率付给利息。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质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迁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种约定进行。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

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

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负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办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

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

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说明:

1.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对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分打_,以示删除。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建设合同

甲方在南集镇新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化厂房一幢,为确保该厂房圆满竣工,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 工程地点:南集镇新工业集中区

二、 工程要求:依照涟水县标准化厂房设计要求施工(其中屋面设计大梁为七架)土建工程不包括厂房外的道路及下水道。

三、 工程总价为肆拾捌万元,(480000.00)

四、 开工时间为______年06月10日-竣工时间为______年11月30前。

五、 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开工建设甲方付给乙方启动资金六万元,基础完成付给总工程款的20% ,主体完成付给总工程款的50% , 厂房竣工交付时甲方除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叁万元(一年付清)外,结清余款。

六、 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 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在建工程进行监督,如有修改需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则罚违约金5万,并承担其它一切损失。

九、 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本协议自签定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建设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100120。

电话:

传真: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数量、价款、交付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甲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2-1-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

2-1-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1-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2-1-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务、放置网站的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进行约定。

2-2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网站建设工作,具体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费用;。

2-2-4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乙方指派的联系人为:,联系方式为:

2-2-5乙方将指派专人对项目过程进行监察,乙方指派的监察人员为:,联系方式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目内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应保证该委托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网站建设的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网页(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依据本合同委托创作的作品。

第四条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5-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5-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6-1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6-2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6-4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每延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滞纳金,同时乙方还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等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6-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定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7-2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第八条其他。

8-1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2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合同内容有不同之处,则以本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

8-5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委 托 方:

服 务 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本文由第 一·范 文 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当提供的有关工程的资料(包括书面、电子、影像资料)。

1.41重大变更:指业主或由于客观原因改变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增减建设规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设或提前或推迟3个月以上实施的行为。

1.42业主代表:业主派出的授予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务的全权代表。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项目管理合同;

2、附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若分列);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合同文件。

第三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项目建安总投资(暂):

第四条 项目管理服务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领导下实施项目管理,提供全过程建设管理和咨询服务。

乙方派出由项目经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程师等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从对工程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诸阶段,根据甲方确定的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设计方案、投资规模等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管理和专业咨询服务。

第五条 项目管理的依据

1、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2、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文件;

4、经业主批准的项目管理计划书;

5、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法规、规范、验收标准。

第六条 乙方管理内容和职责

6.1总则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项目管理计划书,主要包括拟达到的项目管理目标、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项目实施总进度及节点实施计划,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拟采用的相应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项目建设策划

6.2.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出项目建设流程。

6.2.2制定项目建设的轮廓计划。

6.2.3进行甲、乙双方工作界面及职责的划分。

6.2.4计算关键线路和关键节点的工作时间。

6.2.5对关键节点工作进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6.3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办理立项阶段市政配套征询。

6.3.2办理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初步设计文件报送有关土地、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绿化、劳动保护、人防、抗震、监测、工务所、上水、电力等部门审批。

6.3.3按工程开工条件要求办理施工场地,申办临时用水、用电、建筑红线、水准点等手续。

6.3.4选择符合资质的专业监测单位进行地下管线监测。

6.3.5协助甲方审核监测合同及费用。

6.3.6申报地下管线监测保护,办理“绿卡”。

6.3.7申领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

6.3.8联系与规划部门做好基地红线测放。

6.4组织、协调管理

6.4.1联系、协调与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社会配套单位的关系。

6.4.2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l

6.4.3协调勘察、设计工作,努力使设计成果符合项目的功能要求和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组织或协助主管单位召开本工程扩初设计审批会。

6.4.5组织设计优化设计,及时将各方审核意见、专家咨询意见以及甲方使用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进行优化。

6.5合同管理

6.5.1起草或组织起草设计合同、勘察合同。

6.5.2组织合同谈判。

6.5.3协助甲方对合同条款的最终确认。

6.5.4监理合同执行台帐,对合同进行跟踪管理。

6.5.5主持合同争议的协调,配合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

6.6工程投资管理

6.6.1协助业主审核支付申请。

6.6.2审核各相关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概算进行审核。

6.7工程进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对总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阶段工程进度计划,督促检查落实各阶段各单位进度实施情况。

6.7.2制定项目总进度网络计划,确定控制节点,提出控制计划目标。

6.7.3严格按计划进度进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进度脱期趋向,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积极措施予以调整,确保总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质量管理

6.8.1根据甲方意图指定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分解目标,提出相应措施,贯彻到相应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质保体系,及达到相应目标的对策措施。

6.8.3监理质量管理部门并落实具体人员和措施。

6.8.4组织各类质量检查和验收。

6.8.5组织工程竣工备案各项工作。

6.9文物古迹

本项目实施工程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保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不得私自处理。

(二)施工阶段

6.10施工准备

6.10.1办理施工图委托审核手续,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和设计单位。

6.10.2审查施工单位资质、考察施工单位实力。

6.10.3对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为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关资料。

6.10.4审查施工合同条款,报甲方审定。

6.10.5办理监理登记证、工程施工许可证及质监、安监报建手续。

6.10.6督促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审查签发交底会议纪要。涉及工期费用、建设标准或使用功能的应报甲方认定。

6.10.7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规划,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规划。

6.10.8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6.10.9按规定协助甲方办好项目及人员保险。

6.10.10协助业主办理开工仪式的有关事宜。

6.11施工实施

6.11.1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建筑灰线验收。

6.11.2审查设计修改文件,涉及费用、建设标准的报甲方同意。

6.11.3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督促监理单位按审批的细则开展工作。

6.11.4负责合同条款的解释(有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5审核、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补充(有关经济条款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6审核合同的索赔和反索赔(提出索赔报告、报甲方个审定)。

6.11.7处理合同纠纷(有关经济纠纷的处理意见需得到甲方认可)。

6.11.8根据业主要求对未计价材料提出产品的标准和档次要求。

6.11.9协调各独立承包单位,市政配套单位及甲供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进退场时间以及相应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顺序。

6.11.10收集有关实际工期的详细记录,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分析报告。

6.11.11审核有关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报告。

6.11.12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质量预查,按质量标准要求组织验收后提供给相关单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质量情况报告。

6.11.14组织各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6.11.15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报甲方备案并督促和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6.11.16协调施工总平面布置,为各独立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场施工提供现场条件。

6.11.1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协助甲方个与其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18定期组织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6.11.19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做到“三不放过”原则。

(三)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验收

6.12.1组织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备案。

6.12.2督促监理审核竣工图及工程施工竣工资料。

6.12.3组织工程联动试车。

6.12.4办理规划、消防、通讯、环保、环卫、卫生防疫、交通、劳动保护、人防、上水、电力、档案、房产证、气象、静电监测等竣工、报验备用手续。

6.12.5协助业主进行竣工决算。

6.12.6配合业主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6.12.7按有关要求整理竣工资料、拍摄工程录像。

6.12.8资料归档。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资金落实

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落实,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要求,按期核定、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和市政配套费及本工程中发生的各类行政主管部门所收的各项费用等及时到位,并支付给本工程各施工、供货承包单位和其它合同单位。

2.确定功能定位和设计方案

由甲方负责确定项目功能定位,经设计招投标后由专家评议提出中标建议,由甲方最终确定设计中标方案,并对扩大初步设计的优化内容、建议标准予以确认。

3.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

4.主要设备材料确定

5.了解、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6.工程验收

7.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现场办公条件和与项目

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8.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按期支付项目管理费。

第八条 服务班子的组成

乙方人员由 为项目经理,并配备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名单在项目管理计划中明确,进行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到位随时进行补充调整,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

第九条 服务期限

自项目立项报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归档止,时间自 至

第十条 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1、本工程项目管理暂按 元工程项目总投资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费率为 ,项目管理酬金为 万元(大写: 万元)。

2、建安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土地费、配套增容费、绿化景观费、工程预备费等。建安费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设备费、二次装饰费等。工程建安投资以批准的可行性报告中有关费用之和为准,届时按本条第一款费率进行调整。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3、乙方暂履行本合同期间,凡属乙方范围之内的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工资、奖金、津贴、个人保险、车辆使用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支付给政府管理部门及与工程有关的费用,如设计、施工招标管理费,施工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设计方案补偿费,设计、施工招标过程中的会务费,工程竣工资料编制费,增补晒图费,市政配套费与之相关的办证费、质监费、工程和相关人员的保险费,由乙方代甲方办理的设备材料采购时所发生的报关、税金、保险、仓储、商检、国内运输等费用以及应甲方要求,乙方参加供设备材料的调研和谈判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

5、乙方在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期间范围之内不应获取超出本合同范围外的与本项目相关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项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6、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以人民币结算,按项目进展分期支付,各期支付数额规定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的 %,此后每季度末支付合同额的 %,余额在 结清。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变更,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的调整而导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减,根据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如项目管理组提出合理化建议确实产生经济效益,甲方给予所产生经济效益的30%作为奖励。

8.1“合理化建议”:是指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运用本公司的资源、技术或专利等对甲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术成果进行优化,经论证是可行的,且不影响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标准,经甲方审核采用的意见、建议、技术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经实践证明达到了优化的目的,且经对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与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费、运行费等的计算比较,而为甲方节省的费用,并经甲方审核认可。

8.3操作实施办法:合理化建议实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乙方向甲方报告,将合理化建议的内容、产生、形成过程的文件以及产生效益的计算书作为附件一同报甲方,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其中节省费用的15%以项目管理费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项目项目管理费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上级拨款逾期日期不计在内)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本协议第二条条款,应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额为该分享损失费×项目管理费率-税金。

3、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中止,或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即使会同甲方和施工等单位研究抢险,修复方案,测算损失、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及施工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由甲方在与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确)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别承担。(乙方承担相应比例的项目管理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保修期满,且双方工程款项结清之日起终止。

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贰份,副本贰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建设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建立企业网站及网站推广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域名申请注册服务:

3. 域名费用合计: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网页制作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网站所需页面。甲方须提供样本或文本文件,不能提供时,须乙方代拍产品照片时,乙方收取成本费。企业网站首页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简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繁体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英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企业网站日文设计制作费:_______元,网页制作费用合计______元。超出问题按____元/页计费。

第四条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域名注册费,主机租用费和网站首页设计费共______元。网页制作完成并上传至互联网后,甲方应在一周内将余款付清。付款方式为:现金,汇票或银行电汇。

第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或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器的使用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战争,台风,地震,海啸,国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延长租用服务。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网站空间租用费用的90%甲方网站信息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甲方必需保证提供数据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损害其他企业利益,对甲方网站上的内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免责条款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用户的访问速度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正常现象,甲乙双方对此表示认同。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网站完成后一年内,乙方为甲方免费添加网页___张,产品___个。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内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合同的有关正式文件,视为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______年。

第九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开具的收款凭证为准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邮件:

电话: 网站:

联系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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