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同学再见时(热门13篇)

时间:2023-12-01 21:41:05 作者:MJ笔神

优秀作文是一种记录生活点滴和历史变迁的工具,通过文字的记述可以使得一切变得鲜活起来。以下是一些评选出的优秀作文范文,其中每篇作品都有其独特之处,给人以启发和思考。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我的初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一半,看着周围的同学,我不禁想起了小学生活,于是,我踏上了去母校的公交车。

下了公交车,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已经生锈却仍然坚固的伸缩门,旁边墙上的字已经有些发黑。旁边同行的伙伴已经忍不住冲上前去。“变化可真大啊!”一番感慨后,我们一起走到了学校门口。

经过门卫叔叔的同意后,我们进入了校园。现在是上课时间,校园里空无一人,显得格外安静,看着熟悉却又陌生的校园,我的心情难以平静。

下课了,学生们都在校园里活动,跳房子,捉迷藏,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也是在同样的亭子里,也是在同样的草丛间……唯一不同的,大概是亭子的漆重新刷了,草丛的草重新修了,但那其中的快乐和满足却是相同的。

中午,我们极厚脸皮的蹭了一顿饭,吃着已经吃了六年,之前觉得再也不想吃到的饭,我的眼泪突然就不由自主的流了出来。看着面前几个熟悉的老师,他们的皱纹深了,白发也多了。此时,我才意识到,我们长大了。吃过饭后,我们便离开了校园,走出那个生锈的伸缩门,然后越走越远,就像两年前毕业的那天一样。

是的,我们长大了,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幼稚的儿童,而是成长为了一个有担当的少年,曾经的一切一去不复返,现在的我们只能抓住未来,就像母校新刷的漆,新装的多媒体,无论怎样变化,请加油,努力做一个最好的自己!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我们班有一位又高又壮,聪明认真,但又有些急躁的同学,名叫田修齐。他肤色黝黑,长得憨厚可爱,而且很壮实。不过,别看他长得高,他的体育比我还糟糕,这给了我些许安慰。

田修齐最大的优点就是专注、认真,这些优点再加上他的聪明,使他的数学能力非常强,任何题目都难不倒他!一道我认为很难的题交给他做,他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而且思路特别清晰。所以,我遇到不会的题,总是请教他。

但是,田修齐有时候做事有些急躁。记得有一回他收生物作业,卷子乱七八糟地堆了一堆,谁交了谁没交根本搞不清楚。田修齐有些急了,他想很快把卷子整理好,只见他拿起一摞又放下一叠,在桌子上乱刨一气,课桌更乱了,横的竖的还是全是卷子,急的他站起来直喊:“各组小组长把生物作业交上来!”他的手臂在空中胡乱挥舞着,嘴里好像还叫喊着什么。我觉得,就算是完全沉浸在音乐世界里的指挥家,动作大抵也没有田修齐那么夸张吧。

田修齐的字几乎是班里写的最好的,作文水平则更是班内一流。那次,窦老师展示《家乡的秋天》时,我一下子就被田同学的文采和他堪称书法作品一般的字迹征服了。再到展示我的文章时,我甚至羞得抬不起头来。我感觉我的作文内容和字迹上,都比田修齐差远了,但窦老师竟然给了我30分,却只给他29分。这让一向对于比他人优秀而沾沾自喜的我,都为田修齐打抱不平。没办法,人家的水平摆在那儿,让我望尘莫及,不服不行。

这就是我们班学霸级的人物——田修齐。顺便说一句,他是从五年级跳级直接上初一的。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如果你生活在五年四班大家庭中,那么你就一定知道“麻辣铁脸”——陈叙含。

她可是名副其实的“铁脸”。高挑的身材,戴着一副眼镜,一张“包青天”的脸。

她的脸可厉害了,我和她同桌时,我很怀疑她传说中的“铁脸”,于是就在大课间试了一下。我先小心翼翼地走近她座位旁边,试探性的从她背后做了一个鬼脸,谁知道她一转身,看见了我的鬼脸,我马上从惊吓中回过神来,得意扬扬地想:这下她可能会笑了吧!打破她的“铁脸”传说了吧!正想着,突然一阵肚子疼。

“啊!你,你干什么?”

看见陈叙含悬在半空中的腿,我马上明白了什么。

“你干什么?”她反问道。

“我……我……”我马上想到了理由。

“我想过一下,你旁边是我座位!”

“哎呦!”话刚说完,她就把我一脚踢到了座位上。

那次尝试,让我见识到了她的“铁脸”,但我不甘心,我还要试试她的“麻辣”。

又是一个大课间,我不小心碰掉了她的笔,她用温柔的声音说:“帮我捡一下,谢谢。”我没捡,因为我知道她那温文尔雅的声音下隐藏的“阴森”面孔。看我没动,她动怒了,大喊:“给我捡起来!”这一嗓子,马上引来了不少目光。“为什么?”我不能服软。“因为是你碰掉的!”“你自己捡起来呗,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你!”正所谓“陈叙含发威,无人能敌!”只看她施展独门绝技——手脚并用!就是“九阴白骨爪”外加“佛山无影脚”,“轰”我被一脚踢飞,还在一瞬间被“爪”挠了几道!我此刻发出的可不是“哎呦”,而是“真麻!真辣!哎呦!”

正是这一次次的“麻辣”事件,勾勒出了二年级时我与陈叙含一年的“麻辣”回忆。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我愿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翅膀,回到你们身边。

——题记

小学的我们是那么天真,我们一起长大。从不懂事到互相体谅,最后的互相帮助。我们并肩作战,在拔河比赛永远保持第一。篮球比赛也出了球星……一切一切的美好,都已说再见。

还记得六年级的期末,每位同学写着同学录,虽然那都是些幼稚的话语。现在去翻翻,也有不一样的滋味。之后的夏令营,是我们离别的到来。夏令营的重点,就是全校的毕业联欢晚会。

作为主持之一的我当然很紧张,而且是临近晚会才拿到的台词。我与几个同学一直在背,背了好久好久,就是无法顺利完成。“怎么办?l老师要彩排了。”我怀着忐忑的心和他们边走边说。他们也摇摇头,我看的出他们也很紧张。不知过了多久,彩排了几遍。终于,到了那天晚上。

上场前,我竟然忘了带稿子。正当我焦急地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青青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张纸,上面是大大的黑字。是她抄了一份给我,我当时好感动。想到我们马上要分离了,泪水弥漫了眼眶。上场了,随着我们的倒数,毕业联欢晚会正式开始。我们走到台上,看着台下坐着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们,还是不免双腿微微颤抖,手里的话筒也滑滑的。“怎么办?”我越来越不安,果然,到了我说的台词。前面都很顺利,只是最后一句我忘了。全场如此的寂静,让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这时只见旁边的同学扯了扯我,给了我点提示,最后我终于顺利的完成了开场白。接着的便是每个班的精彩节目。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班同学唱的天下。那是我们班的歌神,每次上课都能听见他的歌声。这次终于见识到了他真正的歌喉。不仅如此,在他唱的时候还有人往台上扔钱,引起全场一阵哄笑。而晚会,就在兔子舞和欢笑中结束了,当然,其中还夹杂着抽泣声。

灯光熄灭了,音乐停止了,晚会结束了。眼角的泪水也停不住了。我们抽学号互换了礼物。如今的我们,也将在不久的将来面对这一天,只是到了那一天,我也只能说:“同学,再见!”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被生活的琐碎湮没了的绮丽情怀,是为爱而牺牲。

——题记。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同学再见时作文

越过斑驳的朱门,再见那葱郁的爬山虎,它仍未失去夏季里生机勃勃的风采,郁郁葱葱,让我仿佛看到了那穿梭在爬山虎之间匆匆的时间光影。

侘傺的风在夏季里兴起,随我一同侧身闪进校园,随即而来的便是锣鼓喧天的鼓号声和铺天盖地的一簇浓浓的绿色。

那爬山虎的生命力是那样旺盛,在夏末喷薄着过人的生命力。第一次踏进这座校园,便注意到了那教学楼一侧的绿色。那时我从未见过这样葱郁的植物,蔓延了大半个教学楼,在夏季炽热的风的拂动下,像一汪绿色的瀑布在墙上涌动。

爬山虎仍在秋夏交替的季节里肆意地绿着,我深情的望着葱郁的绿色,追忆起从前,多少次我在它的面前与伙伴欢快地走过。张老师见我站在这里,淡淡的一笑;“来看看?”我这来回过神来,有些怔怔的点了一下头。“到操场上转转吧。”

一片鲜亮的橙色充斥了我的眼睛。一群略显稚嫩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队服,正在休息,几个女生抱着鼓围坐在一起聊着什么,哈哈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几个男生手持锃亮的小号,追着跑了好远······像曾经的我,也最喜欢鼓号队排演的日子。可以抛开书本,没有顾忌的跑啊,跳啊······环顾一遭,那曾见证了我和伙伴们在操场上追逐的沉默的白杨,那篱墙一隅的一丛青竹,那隐匿了我与同伴许多小秘密的花草,见不到了踪迹。只有那抹爬山虎,还覆盖在墙上,与这一群孩子鲜亮的橙色服装相衬。

蓦然间记起老校长,他的办公桌上总挂着几只墨水未干的毛笔,像片片花瓣合拢的墨莲静立。“你们毕业那一年,他也退休了。”我这才注意到,张老师本就不年轻的脸上更添了几丝蜡黄,说起陈年往事,多不少苍凉。

那一片橙色的身影又集合起来,又是一群纯真的孩子,活跃在我记忆里的我们的影子里。我要走了,那一片爬山虎颔首静立,仿佛在与我告别。

我并不是沉溺于过往,而是想追忆曾经美好的回忆;我不是怀念经的校园,我只是怀念有师友相伴的往昔。美好存在于过去,但没有什么悲伤,就像一年绿一年的爬山虎,未来永远有人领跑绿色,永远领跑明天。

我与再见时作文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我与烟雨再见时

细雨如烟,像从云端垂下的珠帘,隔开了这一世的喧闹。

——题记。

乌云渐渐聚拢,让这方天地阴沉沉的,而太阳早已收起它的光芒,跑到别出去玩了。也许是这大地在太阳的温暖下干渴了,于是一场雨如约而至。

雨细细密密的织着,如烟一样围绕在身边,若有若无。我伸出手,想要隔开这雨丝。袖回,而珠帘合。这雨似闺阁女子的愁,一缕一缕的交织,浓的化不开。一滴雨顺伞滑下,跌入手心,这凉意散开,只觉似曾相识。

那还是初一,我撑着伞,在雨中漫步,心情便如这烟雨一样。不想那么快回去,交上那份“糟糕”的成绩单,便在这雨中漫步。抬头望去,那紫藤萝的花已落去,只剩一片绿色的海洋,染上点点暮色,便绿的发黑,我干脆收了伞,独立在这雨中。

这时我的目光被一朵小花所吸引,这是雨中唯一的亮色调,开了有些时日了,只是因为太小而没被发现。雨点砸下,将它的身躯重重压下,一片花瓣便无力的落入土中,我惊呼一声,以为它一定会凋落。在这雨中,它那么小,就如同样渺小的我们,没有主角光环,显得十分脆弱,心中愁意更浓。于是我忙移开了眼,往别处走去,但心中却是放不下。我回过头,发现它竟还立在那,虽然看起来那么柔弱,但雨的攻势不能再撼动它一分一毫。我跑过去将它护在伞下,它便又将头抬了起来,虽花已残缺,但却露着灿烂的笑脸,如同在庆祝自己的胜利。

雨的细密不是愁,是温柔。丝丝凉意沁人心扉。

时光如雨一样流动,不同的心态会有不同的感受,于是把再见当初见,去细细品味,也别有一般滋味。

我在这不像秋天的秋季与烟雨再见,它所带给我的非笔能描绘。

我与再见时作文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我与烟雨再见时

细雨如烟,像重重珠帘,隔开了一世的喧嚣。

——题记。

老天阴沉着脸,与远处灰色的水泥地连成一片。天边的几朵云聚拢而来。果然,一场雨如约而至。

我打着伞,漫步在蒙蒙细雨中。这雨连绵不绝,似愁,一缕一缕交织着。我伸出手,试图隔开这重重珠帘。手回,而珠帘合。烟雨迷蒙,似曾相识。

时光倒回到久别的幼时。小时候,父母都在外地,一年里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可那时的自己总是奢求父母能陪着自己。那是同样的天气,细雨交织,织的是愁。又到分别时,我哭着闹着却留不住要走的他们。我追着他们渐行渐远的背影,顾不上丢下的雨伞,可是无奈太过年幼,摇摇晃晃跑着的自己摔倒了。那雨还是无情的落着,落着。

清凉的雨丝飘到脸上,一股透心的凉意将我拉回现实。

突然,在一片灰暗迷茫中,一抹亮色出现在我的眼帘。我走近看,是一朵小野花。一滴雨点不偏不倚地打落在它的花瓣上,它弯了弯腰肢,又挺直了它娇小的身躯。我不禁笑了出来,多么坚强!

是啊!哪怕是再绚烂、美好的花朵都会经历风雨的磨练吧!

我已经长大也是在一场美不胜收、诗情画意的雨中得到洗礼终于长大。

一样的如烟细雨,如今再见,雨的细密交织的,不是愁,是温柔。

2下一页。

@_@我是分割线@_@。

我与再见时作文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我与春天再见时

什么东西都需要细细地品尝,微不足道的东西或许存在着深刻的哲理。在我儿时,春天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怎么深刻,认为它单单只是一个季节,没有任何值得品尝的地方。

但在我现在心中看来,“春天”这个名词已经彻底变了样。

在我懂事时,我便再遇了春天。“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和煦的春光,温和的春风,以及透人心脾春天的空气,这些来源于春天独有的东西,无一让我感到美好,心情顿时清爽。

春天还有许多贡人们观赏的大自然风光,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碧绿的湖水让一阵风徐徐地吹过,泛起淡淡的涟漪,桃树上长满了盛开的桃花,每朵桃花泛着红晕,像小女孩害羞的脸庞,一片青青的草坪偶有几人坐着聊天,几个孩子高兴地放着风筝,满脸笑容。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和谐的景象。

春天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

春天是孕育新生的根本,是幸福的开始,美好的开端。

春天仿佛是一位成熟的母亲,无私地为自己的“儿女”增添绚丽的色彩,它更像是一位慈善家,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清新,让我们始终生活在一个美丽多姿的世界里。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