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控设备维保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9-27 17:44:16 作者:笔尘 2023年监控设备维保合同(通用5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监控设备维保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___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草坪的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监控设备维保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就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

第二条 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第三条 维护保养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 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4、监督维护保养进度计划。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 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 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 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 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 价款结算方式

第八条 违约

1、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控设备维保合同篇三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我国树种病虫害问题十分严峻,但是相关部门并未对此提起足够的重视,各类病虫害对林木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阻碍,已成为林木行业所面临的第一大威胁。本文通过对树种病虫害的相关分析,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方法。

[关键词]树木养护;园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一)浇灌与排水

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浇灌与排水系统.对新植的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土壤干旱的环境中也应及时进行浇灌,对水分和空气温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须在清晨或傍晚进行,特别新栽树木或立地环境较差的还应当地进行叶面喷雾。浇灌前应先松土,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树木周围积水应及时排除,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二)中耕除草

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例如菟丝子等。

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应及时松土;中耕除草应选取在清朗或初晴天气,过分潮湿的土壤不宜中耕除草,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三)施肥

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施肥量应视树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而定。注意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并推广应用复合施肥;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根部施肥宜在晴天,且土壤干燥时施肥,根部施肥应控制浓度,防止肥害。

(四)整型、修剪

园林树木整形修剪的时期是在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落叶树中观花的花芽类树种宜,在花后修剪,其它一般为落叶后至萌芽前修剪。常绿树及抗寒力差的树种在严冬不进行修剪,宜早春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进行,乔木类:主要修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均匀,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及花芽形成,根据不同树种的习性可将老枝齐根剪去,留下新枝。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

(五)树木防护和补植

浅根性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护”原则,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

因自然灾害等造成树木倒伏的,应及时扶正加固,影响交通等公用设施应及时修剪并采取相应措施。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上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枝叶积雪时,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树立支柱支撑保护。在绿地,景区的枯死树木,应连同根部及时挖除,并及时做好补植工作,做到迟早适时补植。植季节应以春秋两季种植为主,非种植季节补植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补植后的养护工作。

导致树木发生病虫害的原因有多种。首先,我国林木结构分布十分不合理。树种单一,林木抵抗能力低下,导致病虫害盛行。经济贸易的全球化发展,导致新型病虫入侵和繁殖,而大多林农对病虫知识知之甚少,不能及时对林木进行检疫,也是病虫害发生的一大原因。而且由于全球变暖,气候异常,使病虫有了更高的生存能力,严重制约着林业的发展。

病虫害的种类多种多样,对树木造成的伤害也不见相同。下面分析了常见树种的易发生的病虫害及其表现症状。

(一)根腐病

根腐病多从植物根尖或者伤口处被感染。积水过多,生长地过于潮湿、贫瘠,或移栽时根部掩埋太深都是导致树木易发生根腐病的原因。根腐病多发生在树木的新生根部。发病初期会出现浅褐色,随着进一步的发展颜色会逐渐加深。树木的皮层组织也会逐渐出现坏死的症状。

(二)蚜虫

蚜虫病一般多发生春季,最初的发生期在三月中旬,最严重的时期是四、五月份。蚜虫多发生二十代左右,蚜虫多把卵留在树木的稍部、新芽处,发生后会导致树木枯黄,虽然不会危及树木的生命,但是会严重影响树木的生命。

(三)叶斑病

叶斑病经常发生在树木的叶片部位,它病菌一般会在寄主身上过东,易在气温较高的环境下发病,在多雨的季节病情则会加重。发病初始会有褐色斑点,逐渐扩展成红褐色外圈灰白色内圆的圆形癍,植物色斑周围会逐渐褪去绿色,发病严重后会导致植物身上产生黑色颗粒状的物质,植物逐渐枯萎。

(四)介壳虫

介壳虫每年大概发生两三代左右,最常发生在通风和透光度都比较差的条件下。此类病害一般发生在树木的枝叶上,发生后会导致树木生长状态严重不良,长势逐渐减弱,严重后,树木可能会发生死亡。对于介壳虫的防治,平时应当主意对树木进行修剪,提高通风状况,改善透光程度的方法来进行预防。在树木发病后可以采取人工清除的方式,也可以在病虫害初期使用相关的药物来进行喷洒防治。

(五)叶枯病

叶枯病也是一类已发生在树木叶片的病害,此类病菌躲在土壤或寄主身上过冬,通过风或者雨来传播给树木的苍老的叶子或者颓弱的树枝。发病初始,叶面会产生黄绿色的小斑点,发病严重后,斑点逐渐增大,连成一片,斑点的边缘多呈紫色状,继续发展会出现一些黑色的小点,患病叶片的边缘部分看上去类似火烧过的样貌,危害树木的生长。

(一)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害。

(二)应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长期和短期的防治计划。

(三)发现危害严重,且大面积发生的,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分析,针对性采取措施。

(四)人工防治

摘除休眠虫体,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体和建筑物上的越冬虫茧、虫囊和卵块、卵囊并集中焚烧;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状明显的害虫,有假死性或飞翔力不强的成虫(天蛾、尺蠖、蚱蝉、天牛、金龟子、叶甲);刮刷枝干虫体,要注意刮刷干净,不要损伤枝干皮层。刮除枝干病斑时尽可能不损伤树体,病斑的伤口处应进行消毒(可用千分之一升汞消毒),然后涂抹保护剂(波尔多液浆:硫酸铜公升,加水公升)。

(五)生物防治

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积极推广和施用微生物制剂、bt乳剂和白僵菌制剂。

(六)化学防治

监控设备维保合同篇四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控设备维保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作。*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

第二*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能的,不准上岗*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作*(执照)后,才能准其*进行*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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