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8-08 08:38:31 作者:储xy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第一条为预防、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括动,教育、管理、挽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点人口是指有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治安嫌疑,由公安机关重点管理的人员。

重点人口管理为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基础工作,严禁对外泄露。"重点人口"为公安机关内部用语,严禁对外使用。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嫌疑的人员应当列为重点人口: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1、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投敌叛变、叛逃等活动嫌疑的;

4、有参加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嫌疑的;

5、有故意破坏民族团结,抗拒国家法律实施等宣传煽动活动嫌疑的;

7、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

(二)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1、有杀人、强奸、伤害、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嫌疑的;

2、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犯公私财物嫌疑的;

4、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嫌疑的;

8、有经常聚众赌博或者聚赌抽头嫌疑的;

9、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活动嫌疑的;

10、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嫌疑的。

第四条下列人员应当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一)因矛盾纠纷激化,有闹事行凶报复苗头、可能铤而走险的。

(二)因故意违法犯罪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

第五条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由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逐人整理列管(撤管)材料;填写《列管(撤管)重点人口呈报表》或者《派出所工作对象信息登记表》,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审批。

对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嫌疑的重点人口的列管与撤管,经公安派出所领导集体审核后,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核报地市公安处、局审批。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负责重点人口日常管理工作,户政(治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有关业务部门应当协助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

第七条重点人口管理以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为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点人口由现住地公安派出所管理。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芒应当通过人口调查、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管理、案件查处、群众举报、档案材料清理、情况信息通报、治安耳目提供等工作及时发现和列管重点人口。

第九条重点人口管理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要紧密依靠群众,严格掌握政策,深入调查研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法。

(一)谰查了解。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澄清重点人口底数,熟悉每个重点人口的身份情况、别名、绰号和体貌特征以及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等基本情况,掌握重点人口的现实表现,及时发现新的列管对象。

(二)查证核实。对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嫌疑和转递的各种信息材料,应当调查核实。对需要侦查的重要线索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侦查部门;对不够打击处理的应当做好材料积累工作;经查证核实嫌疑被排除的,所列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或者经考察确已悔改的,应当撤管。

(三)重点控制。对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嫌疑人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应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掌握动态,严密控制。

(五)帮助教育。对25岁以下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和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五年的人员,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帮教工作小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向好的方面转化,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第十条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通报协查制度。现住地公安派出所在暂住人口管理中发现和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通报、了解掌握重点人口的基本情况;对人户分离或者暂住的重点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了解掌握其去向,及时将列管依据等主要情况书面通报给现住地公安派出所。

(二)材料转递制度。政保、经保、治安、刑侦、边防、出入境管理、文保等业务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在查处各类案件时,应当将可能涉及重点人口的信息材料及时转递到涉案人员的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三)清理考察制度。对重点人口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准确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对需要变更类别、撤管的人员,应当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四)档案管理制度。对列管的重点人口应当逐人建立档案,列管依据、审批材料、考察材料以及照片、指纹、笔迹等材料应当齐全。户口迁移的,应当将档案转递到迁入地公安机关管理;撤销管理和已经死亡的重点人口的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重点人口档案只供公安机关内部参考便用,不得对外提供。

第十一条对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要进行考核评比,并作为考核公安派出所及责任区民警工作的重点指标之一。派出所的考核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进行,责任区民警的考核由派出所进行。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重点人口管理工作在发现、预防、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对涉案成员案前管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漏管失控;对发生刑事案件后能否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进行检查,看发现、打击犯罪的作用;对重点人口中的帮教对象转变情况进行检查,看帮教工作的效果。

第十二条对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中主动、及时提供案件线索的公安派出所及贡任区民警,应当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应当给予嘉奖记功。对因疏于管理而不能提供线索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对属于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去涉及重点人口管理工作的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一九八五年公安部印发的《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废止。

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语言班分初级、中级、高级,根据学生的韩语水平编入不同的班级。

适应对象:

1、高中毕业(在中国完成12年制教育)

2、大专毕业或在读生

3、本科毕业或在读生

韩语水平(3—5级)是进入韩国大学读专业课的必备条件。

大部分学生都可以在一年左右的时间达到韩语4级水平。

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倡导关心老人、照顾老人、爱护老人的道德品行,拟在20xx年春节期间,在我村开展春节慰问老年人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慰问活动,使老年人体会到社会大家庭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体现年轻一代对老年人的关怀和感恩,更希望把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思想传承给下一代,努力营造大爱珍田、尊老爱老、传递真情的良好氛围。

情系珍田,关爱老人。

20xx年xx月xx日

年满80岁及以上(1935年12月31日)且目前仍居住在xx村的老人。

每人发放大米一袋、花生油一桶及红包100元。

本着关爱互助的精神,由xx村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每人捐款金额不少于300元(在校学生不设下限,重在参与)。

1.组织人员到老人家中走访慰问,与老年人谈心聊天、沟通交流;

3.召开座谈会,讨论筹备成立“珍田村关爱老人基金会”

春节慰问老人活动相关工作由苏xx、苏xx、苏xx、苏xx、苏xx等宗亲负责。

心理障碍的人护理啊 公安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一)从2月13日起,各边界卡口检查点要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进入我旗车辆及人员,必须在返回前24小时之内在线上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出发地详细地址(如:**省**市**区(县)**镇)和目的地详细地址(如:锡尼镇**社区**小区**楼**单元**号,独贵塔拉镇**嘎查(村)**社)。

(二)进入卡口时,工作人员要登录“ 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仔细核对进入人员身份、出发地、目的地、车辆等信息,核验信息准确、测量体温正常、签订个人承诺书方可放行。

(三)各卡口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充实人员力量,适时开启备用通道。在车辆、人员大面积拥堵时,需提前设立分流通道,帮助进入人员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或核验信息。

(一)旗内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通行,卡口人员同时查验同乘人员相关信息。

(二)旗外车辆及人员在进入锡尼镇镇区卡口时,工作人员扫码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 ,查验信息后即可通行。如未录入系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旗内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居民出入卡”进入小区。

(二)对首次进入我旗的车辆及人员要详细排查,具体程序如下:

各小区出入口检查点要设立“居民出入卡”办理专柜,要求进入人员必须配戴口罩,与工作人员至少保持1.5米的安全距离, 核验并登记以下相关信息。

1.对照全旗城市基层党建基础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本小区人员;

2.对照行业部门提供的返岗人员数据库核查来人是否属相关从业人员;

4.如属重点人员,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规范》(内防指发〔2020〕21号)》文件要求,落实隔离场所和管控措施,同时报告社区,由社区落实监管人员与其办理居家隔离相关手续。如属非重点人员,则按程序办理“居民出入卡”,如后期排查发现属重点人员的,一律收回“居民出入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旗公安局要安排专人及时将“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中的人员信息进行 导出汇总,于每日 7:00、11:00、14:00、17:00、20:00向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

(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大数据分类梳理后,及时分发到各园区、苏木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 信息比对和核查责任。

(三)社区将信息及时分发到各包联单位,由网格员进一步摸排核实,完善相关信息,初步确定重点人员,连同其它渠道摸排获取的信息一并上报社区。

(四)社区审核汇总后,将重点人员信息上报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五)苏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一步分析研判后,确定重点人员名单,落实重点人员盯控责任人,并将汇总信息及时上报旗疫情防控指挥部。

(一)属地苏木镇党委、政府为重点管控人员的责任主体,社区第一书记和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抓好具体管控责任落实。包联党员所在党组织要依据城市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具体管控责任,原则上包联党员为具体管控责任人,其他人员由包联单位党组织统筹确定。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认真履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并提前通知返旗人员在返回前24小时内登录“道路交通卡口个人信息自助登记系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于不及时登录“系统”填写信息及信息填写不详细、不准确的,将严肃追究行业部门、相关企业责任。

(三)重点人员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报旗重点人员管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各园区、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重点人员管控专班要切实发挥作用,采用人防、技防、协防等多种措施,将管控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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