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案例17篇)

时间:2023-11-07 17:56:36 作者:翰墨 最优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案例17篇)

工作汇报可以帮助我们梳理工作思路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优秀的工作汇报范文,从中汲取写作灵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扶企惠民主题,突出监管服务,通过实施一系列贷款新政和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严格防范风险,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得到提升,为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和支持百姓实现住有所居发挥积极作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实施利民新政,支持职工购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该中心按照“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思想,适时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政策,去年底出台了公积金8大新政,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提高到50万,同时降低了首付比例,延长了贷款期限,提高缴存基数,放宽了贷款资格要求。贷款新政的实施,为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为让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及贷款新政,市公积金中心在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广播电视、广场咨询加强宣传的基础上,还创新宣传方式,与文联、作协联合举办“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开展公积金条例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开展“住房公积金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放“市民手册”、“企业手册”20万份,使公积金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二、坚持扶企扩面并重,努力扩大覆盖面。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该中心坚持围绕大局,服务全局,把支持企稳回升作为工作中心,对确因企业下行、经济效益欠佳的企业实行降低缴存比例、延缓缴存期限的政策。上半年为近10家企业减缓公积金缴存。与此同时,对有条件缴存公积金而未开户的单位加强催建催缴,扩大公积金覆盖面。

三、推出八大便民举措,提升服务效能。今年以来,针对住房信贷消费增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大幅提升的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8大便民服务举措。按照科学、合理、全面、高效、只填一张表的要求,实施了公积金贷款流程再造,对贷款全部流程全面梳理,注意分析每个流程中可以简化的表格、程序,重新制定了工作流程,贷款效率大大提高;坚持领导和机关人员值班制度;实行服务窗口导服制度;第一次向城区、邗江近1.5万人发放贷款对账单;向贷款人免费提供复印服务等,最近正在研究实施全市统一公积金客服热线,以切实为贷款人提供一流服务。

四、严格风险防范,确保资金安全。按照贷款量激增但贷款质量不减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多项防范风险举措,强化对分中心、管理部逾期考核,与房管局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合作,实施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社会化试点,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排查业务运作隐患,坚决拒绝操作性风险,全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16‰以下,远远低于建设部规定指标,各分中心、管理部个贷逾期全部为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中心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针对以上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入研习市委、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合理增减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内部互相监督考核以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实行公开。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应届'校园招聘信息一网打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继续保持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继续坚持以政府下达扩面任务为抓手,在乡镇、街道一级全面建立起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了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制度扩面工作;三是挖掘自身潜力,通过政策宣传、发告知书、上门催建等措施,督促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四是面对复杂经济形势带来的复杂案件,中心积极帮助协调,及时稳妥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案件。1-6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3380家,新增缴存职工9.97万人,完成年度指标的58.65%。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65.01亿元,完成年度指标的57.38%。截至6月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开户职工数181.51万人,公积金归集余额352.34亿元,同比增长13.47%。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心于今年4月对我市多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一是对于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取消面积限制,最低首付一律为20%。二是取消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的规定,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按首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三是开展商业贷款转换组合贷款业务。1-6月,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17136笔,放贷金额57.40亿元。截至6月末,全市公积金贷款余额301.09亿元,个贷率85.45%。

一是优化商品房放贷流程,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手续,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及时的发放。二坚持合理布局,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为职工就近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提供方便。三是加大小额托收业务的推广,不断提高托收业务的成功率,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2.08万家缴存单位签订了小额托收协议,托收率达78.97%。四是扩大短信通知服务受益人群,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实时了解本人公积金帐户资金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66.17万名缴存职工开通短信通知业务,覆盖率达65%。

一是加强日常业务稽核。按月对贷款、支取等业务开展内部审计,同时积极开展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对审计结果进行内部通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及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在大厅醒目位置摆放了效能建设意见箱,并落实专人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引入第三方监督,不定期对中心服务行为等方面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三是通过中心网站、服务大厅公告栏和新闻媒体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六查六看六整治”这条主线,积极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网络知识竞赛、“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撰写“我眼中的新常态”心得体会、万名党员进社区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上半年,中心组织开展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慰问老年颐养院、国学讲堂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心的“金管家”志愿者服务队被评选为“20xx年度xx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上半年2名预备党员顺利转正,并组织3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修订完善各分支机构责任状中廉政要求,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做到清正守法、廉洁奉公。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促进廉洁履职,营造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继续推进归集扩面工作,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率。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对屡催不建、屡催不缴的单位,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针对中心目前个贷使用率持续高位的状况,加强资金筹措,确保公积金业务正常开展。其次,继续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惩防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20xx年1月20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xx〕19号)精神,加快对现行租房提取政策的修订完善,适时推出放宽租房提取条件的新政。

4、加快推进中心与银行之间通信数据的加密项目;继续推进等级保护测评管理方面的评测工作,根据测评结果,加强整改,逐步提高,保障中心信息系统安全。

5、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能力;深化文明和谐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改革新机遇,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归集扩面方面: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2984个,新增开户职工9.34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52.62%;截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4.66万家,已开户职工191.78万人。

上半年归集总额73.97亿元,同比增长13.7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52.46%,截至6月末,归集余额达398.29亿元。

2、支取方面:上半年提取总额44.71亿元,同比增长16.13%,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7.74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62亿元,离退休支取3.89亿元,委托还贷15.96亿元。

3、贷款方面: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766户、64.6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12.6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71.04%。截至6月末,贷款余额381.51亿元,个贷率95.79%。

4、增值收益方面: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05亿元,业务支出4.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

(一)以“稳中求好”为原则,推动公积金业务深化发展。

1.巩固扩面机制,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政府推动、宣传发动、信息互动、考核驱动、执法带动“五个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收缴规模。一是市政府连续第六年以发文形式将年度扩面目标任务列为对各市(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市(县)、区再下达到所属乡镇、街道,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二是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持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继续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下基层送政策活动,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三是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四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定期通报归集指标完成情况,调动征缴工作的主动性。五是积极受理职工投诉,主动排查上门执法,加大对违规单位查处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截止到6月底,中心共进行60次执法宣传,发出1754份催缴通知书,受理公积金投诉875起,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职工撤诉289起,单位补缴34起,结案323起,上半年受理案件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的18.4%。上半年,全市共累计督促502家单位为263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9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凸显政策优势,力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坚持以民生保障为重点,以政策调整为抓手,主动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优化贷款业务办理程序,不断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于去年底制订出台了异地贷款政策,今年上半年已办理294笔异地贷款,放款1.13亿元,开具缴存证明768份,让更多职工享受到政策性低息贷款的优惠。上半年,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7514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0.04%,放贷金额22.02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4.06%;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1125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9.96%,放贷金额42.63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5.9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今年上半年,公积金贷款住房18766套,总面积达208.12万平方米,发放贷款64.65亿元。

提取方面,中心结合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完善租房支取流程,简化提取方式,职工只需在网上申报预约,中心通过产监部门数据核查,即可完成租房支取。半年来,中心共办理无房房租支取4573笔,提取金额6264.41万元。今年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35.6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9.65%。

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为147.4%,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落实上级要求,推出惠民新政策。根据三部委下发的银发〔20xx〕4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xx年2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惠及我市191.13万缴存职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建金〔20xx〕74号文件精神,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与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20xx年6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xx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二)以“资金安全”为根本,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覆盖。

1.强化防控措施。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通过与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坚持“一查、二问、三核实”的原则,一旦发现骗提行为立即冻结帐户,对于情节恶劣的人员通报单位处理,大大减少骗提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银行、担保公司考核细则,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通过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不良贷款的产生,防止了贷款风险的出现。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05‰,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资金管理。在房地产市场加速升温和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双重影响下,我市公积金贷款持续增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金使用率连创新高。为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资金收支情况,做好资金使用情况测算,实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安排,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管理的通知》,中心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加强了对各分支机构的资金调度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管理,保证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全大市的资金融通平台,各分支机构间相互调剂余缺,来平衡内部资金供求,改变局部资金充足、局部资金短缺的问题。20xx年上半年,机构间共调剂资金4.8亿元。

3.加大内审力度。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一方面在规范日常业务运行上下工夫,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将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从严控风险点着手,突出风险防控,组织内控管理制度(归集)、内控管理制度(支取)两项专项审计执行情况的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4.主动接受监督。按月向财政、审计部门、省监管处报送各类报表,自觉接受多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市纪委对于资金流向的监督;每年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全面披露我市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等重要内容,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引入第三方人员暗访,检验监督窗口文明服务工作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心的行风建设。

(三)以“创优高效”为宗旨,促进服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中心坚持把创优服务、提升形象作为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动力以树立“金管家”一流服务窗口品牌为目标,积极塑造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拓宽业务宣传渠道。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中心网站及时更新政策动态,做好在线咨询答复,上半年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49条,答复满意率100%;继续发挥“12329”客服热线在为广大市民解决公积金业务问题方面的作用,上半年累计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44.21万个,总接通率为92.98%,满意率99.98%;惠山分中心利用微信订阅号推送各类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47条,点击阅读量为65030条,信息分享转发1877次。二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便民服务行为规范》、《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员工着装统一、物品整洁、举止规范、服务高效;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完成省、市文明单位复核申报工作;江阴分中心全面实施站立服务,督促职工改进作风;宜兴分中心实行科长值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锡山、惠山分中心通过晨会制度强化职工仪表仪容、服务语言、服务动作的标准化推广。三是优化业务办理方式。积极推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20xx年上半年,新增网上缴存单位262个,网上缴存单位累计达8541个;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全市新增3个银行网点,共计开设银行网点53个,除了为职工提供就近服务外,还在周六、周日办理公积金业务;继续开展“公积金贷款审批延伸服务”,将公积金贷款的初审前置到受托银行网点,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今年上半年银行共审批公积金贷款3746笔;大力拓展小额托收业务,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对于新开户单位,一律要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另一方面,对已建立公积金账户但未办理小额托收业务的单位进行统计,按月分解指标到各汇缴银行,督促其协助中心共同推进。截至上半年底,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26150个,签约率为84.42%。四是推广短信通知服务。中心从新增职工入手,通过在《公积金变更清册》中增设“手机号码”栏,使新增职工从开户起即能享受到该项便民服务。同时,通过数据筛查,动员经办人员完善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不断提高短信通知服务的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71万人开通短信通知业务,短信覆盖率达到88.2%。

(四)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推动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张鸣年教授为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讲座。四是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新建及更新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积极参加“知党爱党兴党”网络知识竞赛、机关党员“微调研”活动、理论微故事征集活动、道德讲堂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观xx市革命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韩国钧》,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的党性修养;开展慰问助学、国学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31次,及时为盐城灾区捐款8100元;完成中心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及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心党总支分别荣获xx市市级机关、xx市以及省住建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高效激励的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共选拔产生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心领导结构,增强公积金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团队执行力培训、赴武汉大学参加“苏锡常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具备“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公积金团队。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电话:57336345。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12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一、提取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办理要点。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半年工作计划

20xx年是“xx”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实现良好开局,全面开创我市公积金管理工作新局面,推动公积金事业再上新台阶,中心上下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主动作为,下半年将主要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继续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责任制,完善与各有关部门的长效联动机制,健全归集扩面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查机制;深挖扩面工作潜力,摸清应建未建、应缴未缴单位的情况,采取举办座谈会、上门宣传辅导等方式,引导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同时,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落实专人定时催缴提醒,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开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调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文明用语、服务态度,规范窗口人员着装、举止、态度、用语等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节省客户业务办理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合理调配资金,提升资金利用效率,确保各分支机构贷款业务正常开展,满足群众住房贷款需求,缩短贷款业务办理时限。

下半年,中心将加快搭建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综合平台,计划在今年改变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依托于企业网银的现状,正式启用中心自行开发、管理的网上业务平台办理对公业务,同时,着手准备职工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的网上申办功能,力争明年或后年网上对私业务上线加快筹建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缴存职工推送各项服务举措、重要通知及政策法规,实现“掌上公积金,零距离服务”的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加强落实整改;加强内部业务稽核,规范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审批管理,提高审计整改复查力度;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做好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提高系统故障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深入贯彻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按规定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党课及研讨活动,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念、增强党性;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

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年工作总结暨年工作计划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考虑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再加上实际操作过程存在尚待改善的地方,为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新增货币化配租,同时对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明确,现已通过区政府行文出台。6月30日公示的63户申请家庭中除31户特殊申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外,其余中低收入家庭将通过货币配租方式进行保障。

二是人才公寓方面,配合区委组织部调研起草“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政策”,目前已完成论证,确定初稿。

另计划于11月初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并于12月初在百官街道实现受理试点,完成“一户通”软件采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江阴市分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79号电话:86806995、86806629。

锡山区管理部:东亭迎宾南路21号电话:88707945、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无锡市广瑞路52号电话:82409233、82409233。

答:/。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出境定居支取【相关: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相关: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作思路。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年度工作汇报

年我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完善干部选拔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突破口,深入践行“以德为本、诚敬为民”核心价值观,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不断解放思想,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部署,特别是关于住房问题的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进“住有所居”工程。同时,继续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重抓好整改落实和制度建设,将活动成果切实转化成长效机制、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

490。

户,继续保持对人均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

2.5。

倍(含)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市区全年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

20。

万平方米;市本级全年推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2600。

套。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复杂变化,在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同时,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动态,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根据中央调控政策导向,结合杭州实际,逐步建立长效调控机制,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清理简化预售审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市场;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二手房市场;结合保障房货币补贴政策,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加强筹划,做好十四届人居展暨第一届网上人居展的招商、策划、布展及展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人居展”、“天天房交会”等房产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中央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部署,密切关注上级相关政策和兄弟城市动态,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做好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对宗教包租产管理办法和直管公房管理机制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思路建议。加强直管公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直管公房日常管理的信息化。通过创新测绘前置管理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扩大流动窗口覆盖面、实施自助查档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的能力。继续做好房产历史档案修复整理工作,进一步发挥房产档案的民生服务功能。

结合征收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征收补偿政策。加强业务交流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阳光征收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推进全市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考核办法,抓好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征收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对省市重点项目的跟踪协调,推动重点项目进展。加大对征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国有土地拆房工地的监管,着重控制扬尘污染。

按照“应改尽改”的要求和“量质并重”、“群众满意”标准,继续做好“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工作。根据全省“五水共治”和我市“清水治污”行动的总体要求,牵头做好多层住宅阳台水改造工程。以《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实施为契机,扎实推进历保“两年行动计划”,做好自主实施的遗留项目的推进工作。以档案建立、改善后房屋办证和管理使用为重点,做好危旧房改善的扫尾工作。

深入研究房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努力推动安全管理的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研究建立地铁等重点工程周边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全市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的管理机制。加强白蚁防治科研创新,使白蚁防治技术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做好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以新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清理物业行业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加强宣传和培训,使《条例》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加强对物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争取实现管理模式和手段的创新。改革“市优”项目评审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修订相关制度、加强预决算审核,进一步简化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同时,积极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做好新一代(。

soar。

)系统上线后的维护和改善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分配监管系统、直管公房管理系统等业务子系统,进一步统一区、县(市)业务系统。继续拓展系统应用范围,加强系统的对外推广。

重点做好《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推进审批权下放工作,将廉租住房保障审批等事项下放区局,同时加强对各类行政行为的规范完善,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清理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进一步厘清我局工作职责,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高效、规范和统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和“四德两才”的用人标准,创新完善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方式。按照简化、优化、管用的原则,加强对干部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突出创新导向和绩效导向,提振干部的精气神。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公述民评,效能投诉等载体,健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围绕反对“四风”,着重完善“不能办”事项登记报告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进一步完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建设项目与合同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做好社会评价意见整改和提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围绕局重点工作,加强主动宣传,创新宣传平台和宣传途径,提升微博服务功能,扩大局工作影响力。开发并探索运用舆情搜索软件,及时做好各类舆情的研判处置和引导。加强宣传制度建设,加强宣传队伍、特别是网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巩固深化“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学习讨论实践活动成果,展现新作风、树立新形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为T科技

你单位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议市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湖公积金〔2014〕11号)已收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执行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特此批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一是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机制。一方面认真关注淮南市政府网站的《市民心声》等栏目,对网民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的咨询和提问,做到有帖必复,及时准确。牵手行风热线,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另一方面中心业务科室多次走向街头、走进社区,向广大缴存职工现场介绍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扩大了公积金工作社会影响力,提升服务形象。

二是发挥新闻媒体公开职能。以中心主任李长安在2020年10月23日中国建设报发表的《淮南中心四举措提质量着力打造公积金服务品牌》为引领,呈现出从国家级报纸至本地日报的纵向全面宣传架构。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开展多期专版宣传,及时公布公积金重要相关事项,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中心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共6次走进淮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我市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解读公积金各项政策。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