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大全(16篇)

时间:2023-11-22 15:21:20 作者:影墨 最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大全(16篇)

一个月的工作总结既是对自己工作的检验,也是对上级领导的报告,要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果。这是一份详细和具体的月工作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从中了解到一个完整的月工作总结应该有哪些内容和结构。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年工作总结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各部门职责,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重点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排查整改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文物古建筑单位重点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严格火灾巡查制度,做好每日防火巡查记录,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纳入文化市场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经营业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市水务局火灾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水务局抢修电话是多少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要求和北辰区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北辰区教育系统《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各校要认真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安全。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校园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各校(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师生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线整治领导小组。组长:黄福义常务副组长:郭建新,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6月初)。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

(二)自查自纠阶段(206月至2017年10月)。

各学校要检查本校的电器产品购买渠道,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4月)。

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的要求。要严格执行电器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

教育局将依法对学校电气火灾安全工作进行排查整治工作,并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总结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

各学校请于2017年7月9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2017年10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18年起,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0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校园电器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及校园电气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

(二)建立完善定期抽查制度,加强对校园相关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电器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检查人员岗位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三)加强校园各类电器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定期不定期开展校园电气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对各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校园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技防措施。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制定印发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品、实用手册,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加强校园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

五、整治重点。

(一)校园电气线路选型、敷设、保护措施。

(二)校园电器产品选型、安装、使用。

(三)校园电气保护及防雷防静电措施。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保护装置的选用、更换符合设计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保护功能完好有效;建筑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设置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措施及接地电阻值符合标准。

(四)学校安全用电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主动作为,结合学校实际,严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各校要深刻认识此次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现实作用,明确职责任务,推动落实职责,加强督查。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校要广泛宣传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各校要及时总结校园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分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二)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深查、细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要让群众充分认识电气火灾隐患的危险性、隐蔽性,使辖区群众自觉投入到电气隐患的自查工作中去,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

市水务局火灾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水务局抢修电话是多少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工作宗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我局把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抓稳定促发展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区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提高对平安创建及综治维稳工作的认识。

开展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不是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局认真按照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xx区水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安排和要求逐步开展此项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了局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任小组组长,成员从相关科室抽调,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综治维稳的各项具体日常事务。

(二)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抓责任落实。

深入持续的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抓深抓细综治维稳工作的落实,把平安创建工作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效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签订各项责任书,细化落实责任,全民动员齐抓共管,共同构建和谐平安。

(三)积极组织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在3月22日“世界水日”及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期间,通过多渠道宣传水利行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在市区人口密集路段张挂大型宣传标语,发放“发展水利、改善民生”宣传单20000余份、纪念品2000余份,为提高全民水法治意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自6月份进入汛期以来,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先后3次全面开展汛前、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全区河流、沟渠进行安全巡查,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局机关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确保电台、电话24小时畅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积极组织落实防汛救援物资,今年汛期主要河段、险工没有出现险情。

(五)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治安管理。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按照“六五”普法内容,系统组织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并重点结合本行业部门实际,学习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增强学法用法意识。

(六)健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抓好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对火灾事故、生产事故、水事纠纷等给予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全局无非法邪教人员出现。

(七)加强信访工作排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深入开展“三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局机关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切实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能办理的现场办理,现场办理不了的给予答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能办理的写出材料向上级反映,共同解决。

本年度,水务局在综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制、专人负责制,积极完成《长安》征订任务,区下达的铁路护路任务等,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和综治委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隐患,如干渠向排污渠发展,严重污染环境;部分村的水利设施毁坏严重,蓄水不利,意见很大等。下年度,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务实扎实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完善各项措施,把稳定、综治工作做得更好。

学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2.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3.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市水务局火灾电气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水务局抢修电话是多少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434”工作法这一主线,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确确实实把安全、稳定工作抓在手上丝毫不放松,较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稳定工作任务。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隐患事故,无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无一起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江泽民同志曾强调,“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这个重要原则,能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不懈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的重要考验。”做为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办不成。因此,我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担负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高度重视,落实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

我局领导对稳定工作十分重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把稳定工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会研究,周密布置,真正做到了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并实行了“一把手”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稳定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维护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近期,我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加强了楼内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检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及其他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坚持稳定形势分析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规范年活动。

维护社会稳定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搞好形势分析是做好稳定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局建立了定期稳定工作分析制度,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坚持日常工作季分析,敏感时期月分析、周分析,重大问题随时分析。及时分析内部和外部、现实和潜在的各种隐患,梳理出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争取相应对策,加强调度,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掌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打好稳定工作的主动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局班子成员非常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和同志们谈心交心,了解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力所能及的解决同志们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经常开展矛盾排查和疏导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我局还严格规定了夜间值班制度,全年没有发生一例失盗、失火案件,无一人参与邪教组织。没有发生上访事件。同时,我局还经常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重自身和财产安全,互联互保,保证了我局干部职工没有一家发生失窃案件。

四、几点打算。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精神,牢牢抓住稳定工作不松手,巩固已取得的安全成果。

二是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办公楼内防火安全,购置灭火器材,对防火小组人员进行灭火知识培训。

三是对本局办公楼内办公室再进一次彻底安全隐患大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

四是加强全局人员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17年5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0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1、施工现场用电由有电力安装资质的公司(舒城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安装、接通电源,并进行调试。

2、施工现场的用电缆线,由专业电工按规范要求负责安装或埋设,选用的电缆等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并对用电设备、实施进行调试。神仙洞山场与水稳站安装在软包、木质材料上的暗装插座盒或开关盒进行检查,与饰面平齐,安装牢固。

3、现场选用的线缆抽检合格。神仙洞山场与水稳站使用的低电压配电柜符合标准,并附有检测报告。神仙洞山场与水稳站线缆塑料护套线采用明敷,并设有专门线杆敷设。

4、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以及开关箱断路器保护开关额定容量应与配电线路载流量相匹配,且各种配电箱均有集团公司通过合同评审的程序后,由安徽省国启电气公司制作、安装。

5、变压器的检修维护,由专业电力安装公司负责;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由本工程的持证电工进行。并按照作业规程组织施工,做好记录。电工按照规定每天进行安全用电巡查,认真填写《电工巡查日志》。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小结

为促进我项目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我项目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我项目根据总包部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项目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项目经理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员工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师生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项目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用电安全管理。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甚至有些心存侥幸,以为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不可能在本我校发生。针对此种现象,我项目会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

四、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项目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总承包部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

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

合同。

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小结

为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我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根据百联股份下发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我公司全力开展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我公司班子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一)、基础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组织用电安全检查和排查工作。

2通过对各部门、商场、班组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用电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我公司整体安全素质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现场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ccc证书的电器产品,并与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相适应。

2)、电表箱、配电盘(柜)设置的短路、过负荷、漏电等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应定期测试保护功能。

3)、配电箱内各接线端子导线压接应规范、牢固,接线端子接入导线数量不应超过2根。导线端部无变色、老化现象,金属裸露部分保护措施完好有效,箱内不堆放杂物。

4)、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必须规范、保护措施完好,不得在导线上悬挂其他物品,导线绝缘层无破损、老化现象。多股铜芯线头必须拧紧、搪锡,铜铝过渡应使用专用铜铝过渡接头或搪锡。

5)、敷设在可燃物上方或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的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密封槽盒等防火保护措施。

6)、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

7)、电热器具(设备)及大功率电器应与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不应被可燃物覆盖。

8)、电缆井连通其他区域的孔洞防火封堵应完好,电缆井防火门应锁闭并保持完好。

9)、更换或新增电气设备时,应根据实际负荷重新校核、布置电气线路并设置保护措施。

10)、使用移动插座取电时,用电负荷应与既有电气线路安全负荷相匹配,不应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应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2、电气安全管理。

1)、营业结束时,切断非必要电源。

2)、场所内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3)、禁止在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禁止停放电动车。4)、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并记录存档。6)、制定各类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组织员工培训,应制定电气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

3、供应商柜台用电的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审批、监管和验收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送电。2)、联系供应商对所有使用三年以上的柜台电气线路进行复件。3)、对六楼特卖场电气线路进行规范清理,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现象。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3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教室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商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三、后续要开展的工作。

我公司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用电安全性操作。在硬件、软件上持续加大力度,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永安百货有限公司2018年1月9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质监、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器产品检查抽查,通过公开曝光,集中约谈,加大办案力度,严肃追究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不断警示社会。公安、消防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亮剑”百日竞赛活动,发动基层消防大、中队、公安派出所和治安民警深化消防基础防控,消防支队在消防审核验收上将电气火灾监控、火灾报警和简易喷淋系统的安装,作为建筑消防设计审批的前置条件,与建筑消防设施同步验收。住建局与全市42家物业服务企业和31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明确住宅建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安全责任。房管局对已投入使用的39栋公共建筑和332栋高层住宅建筑,全部明确了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并制定了其消防工作职责,8月18日,房管局、消防支队对选定的160余名经理人、楼长进行集中培训和约谈。发改委按照边检查边规范的目标任务,对检查到的每家单位和高层建筑,责成管理使用单位配备了专业电工,限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在日常检查的同时,公安、安监、消防、发改等部门积极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联合夜查行动,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的用电、用火、用气的违法行为,截至9月26日,全市共发现电气隐患1595处,督促整改1470处,查封严重隐患单位30家、三停27家,拘留8人。

街道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

根据20xx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xx采取多项措施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班组召开班组会,学习上级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层层进行动员,切实把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布置到每个职工,提高全体职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每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办公区域):查看灭火器是否需要更新,消防栓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检查员工寝室是否做到人走断电,是否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管控站点发电机用油(柴油)使用情况及储备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2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站点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xx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治理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工作环境和办公区域有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用电安全意识、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方式中电气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针对此种现象,我单位会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

我单位将会一丝不苟地按照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以此次治理为契机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改变员工这种错误的认识,切实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性操作,从源头上杜绝用电安全事故。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小结

为促进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某某公司围绕安委„2017‟10号文件的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排查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将2017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集团公司及时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一把手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逐级量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时限,全面落实主体责任。9月21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发布了《某某公司有限公司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子公司在结合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制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计划,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用气检查等工作,某某公司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电气安全管理网络。

二、加强安全检查,排除电气隐患。

1.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隐患。

2.加强电气安全隐患治理。严查各部门、各子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到位;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

3.强化重大会议电气检查。党的十九大和第四届互联网大会前,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针对电瓶车充电、施工作业用电等开展地毯式检查,落实各项风险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和保障安全供排水工作。

4.及时整改电气安全隐患。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办公场所、厂区(所)、泵站、管网等重点部门、重点部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12次,发现个别食堂存在临时接线、部分在建工地灭火器压力不足、电源箱接线不规范等电气火灾隐患20处。现均已整改落实,并要求相关责任人加强巡查和维护,确保万无一失。

三、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某某公司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一是多样化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悬挂“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宣传横幅5条、宣传画报6幅、电子屏字幕3条,某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信息4条,认真组织各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向全体员工重点宣传四个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广大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组织新增8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全协会主办的培训考试,获证后上岗。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培训5次,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三是加强对外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重点对管道施工单位人员的电气使用安全、动火作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四、开展消防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9月12日,集团公司进行了消防知识培训、火灾疏散急救演练、灭火器实射演练与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练活动。集团公司全员及相关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同时,其它子公司也开展了施工消防演练、厂库消防演练等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活动6次,参与人数达160多人。通过亲身感受、亲自参与,职工们进一步掌握了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正确扑救电气火灾的方法和技能,以及在办公楼失火的情况下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的知识,真正意识到火灾防范的重要性,增强了火灾预防以及应变能力。

五、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远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相关标准,认真做好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的措施、制度贯穿于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中,并将电气火灾治理等消防工作纳入公司综合考核,切实加强消防责任落实和监督。同时,不断完善电气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不断完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办法,不断改进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不断补充各项应急预案,杜绝消防隐患,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确保无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某某公司2018年1月3日。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自纠总结

全面围绕电器产品生产销售、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物流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压实行业部门工作责任。全市住建、教育、文化、卫生、质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行业、系统实际,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标准,逐级成立检查组,自上而下开展排查治理;对分管领域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自查情况,进行“实名”制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各镇(街道办)、派出所、村(居)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按照辖区划分职责,组织开展对照自查,自主消除居民住宅火灾隐患。目前,电气火灾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市所有的安全重点单位、居民社区、老旧住宅整治区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收回自查表437份,安监和发改联合供电公司对产权内的设施已排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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