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优秀16篇)

时间:2023-11-06 21:41:39 作者:灵魂曲 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优秀16篇)

在商务交易中,合同协议是保障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法律保障。以下是一些合同协议的示范文件,供您参考时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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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团队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团队管理(team management)指在一个组织中,依成员工作性质、能力组成各种小组,参与组织各项决定和解决问题等事务,以提高组织生产力和达成组织目标。在企业中,团队管理尤为重要,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下面我们来分享一下企业团队管理的三个方面:

第一方面:价值观管理(指向性)

价值观是一个使用非常广泛的概念,它一直是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社会科学学科的研究对象。对于价值观的研究,应首先从对于价值的认识开始。价值源于生活,是人类在实践中关于事情是否有益、如何做得更好的认识与判断,表达的是一定客体对于社会主体人的生存、发展、活动及其结果的意义,具有主体性、选择性、相对稳定性和社会历史性、客观性、未来指向性、多样性与多层次性等特征。

企业的价值观就是企业领导者和员工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行为的评价,包括企业存在的意义和目的、企业各项制度、企业中人的行为等,企业价值观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方向和行动指南,为员工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奠定了基础。《孙子兵法》云:“上下同欲者胜”。对企业来说,领导是点,组织是线,员工是面,应该以价值观为纽带,建立由领导、组织、员工为实现共同价值的共同体。

企业价值观就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坚持不懈,努力使全体员工都必需信奉的信条。如默克制药的价值观就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企业各方面绝不含糊的质量要求,科技为本的革新,诚实正直,从为人类造福的工作中盈利”。企业价值观是企业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解决企业在发展中如何处理内外矛盾的一系列准则,如企业对市场、对客户、对员工等的看法或态度,它是企业表明企业如何生存的主张。

第二方面:方法-论系统(动力)

历史唯物主义正确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各门社会科学的根本出发点。社会是物质世界的特殊部分,不了解它的特殊性,就不可能把一般唯物主义原则和辩证法思想正确地应用于社会历史的认识过程。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劳动在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方法-论是普遍适用于各门具体社会科学并起指导作用的范畴、原则、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总和,通常指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既是一切社会科学的理论基础,又是认识和改造社会的根本方法。

社会的物质关系对于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的决定作用,阐明了社会存在同社会意识的关系是历史观的根本问题,为各门社会科学奠定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原则。历史唯物主义所阐明的,从社会存在说明社会意识、从生产力说明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说明上层建筑,以及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说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路线,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研究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各门社会科学只有遵循这一认识路线才能正确地概括经验材料,得出科学的结论。

第三方面:执行力实现(行动力)

执行力:对个人而言执行力就是办事能力;对团队而言执行力就是战斗力;对企业而言执行力就是经营能力。衡量执行力的标准,对个人而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对企业而言就是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企业的战略目标。执行力要成为一种强势,必须要把握执行制胜的二十四字真经:认同文化、统一观念、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强化执行和严格考核。

执行力就是把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的能力。现代组织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执行力。无论多么宏伟的蓝图,多么正确的决策,多少严谨的计划,如果没有高效的执行,最终的结果都是纸上谈兵。没有执行力就没有成功,执行才是硬道理。毕竟,构想再伟大,也要有人将它实践出来,这一切,靠的就是执行力。执行力决定企业的成败,任何企业的成功必然都是执行的成功,没有执行力,哪有竞争力。

在美国西点军校里有一个广为传诵的悠久传统,就是遇到军官问话,只能有四种回答:“报告长官,是”,“报告长官,不是”,“报告长官,不知道”,“报告长官,没有任何借口”。除此以外,不能多说一个字。“没有任何借口”是美国西点军校奉行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它强化的是每一位学员想尽办法去完成任何一项任务,而不是为没有完成任务去寻找借口,哪怕看似合理的借口。其核心是敬业、责任、服从、诚实。这一理念是提升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建设企业文化的最重要的准则。秉承这一理念,众多著名企业建立了自己杰出的团队。

“没有任何借口”体现的是一种完美的执行能力,一种服从、诚实的态度,一种负责、敬业的精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缺少的正是这种人:他们想尽办法去完成任务,而不是去寻找借口。每个组织并不缺乏伟大的战略,真正需要的是,把战略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毕竟,再不景气,仍有公司达到预定的运营目标;构想再伟大,也要有人将它实践出来,这一切靠的就是执行力。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团队的能力远远大于个体的能力,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对领导者而言,希望员工为团队带来利益之前,更要考虑团队究竟能为团队成员带来什么,这样才能把团队的力量发挥到极致。

团队是一个由少数成员组成的小组,小组成员具备相辅相成的技术或技能,有共同的目标,有共同的评估和做事的方法,他们共同承担最终的结果和责任。

由于拓展训练中许多项目的设定是在应对危机任务,并且是以团队完成任务为目标,许多任务是只靠个人能力无法完成的,比如:求生电网、毕业墙等,因此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需要在非常态心理的影响下通力合作,将个体目标与团队目标很好的融合,以感受完成团队任务为最终目标,活动挑战后失败的挫折感与成功后的喜悦,能够让学生们从内心的震撼中感受团队存在的价值。

团队是由员工和管理层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它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

所谓团队精神,是一种集体意识,是团队所有成员都认可的一种集体意识。没有团队精神的话,一群人在一起就会一盘散沙,不会互相照应、互相配合、力使不到一处,这样的一群人战斗力是很弱的。

团队建设是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团队运作是业内人士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至今没有一个人是在团队之外获得成功的。团队的发展取决于团队的建设。团队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组建核心层。团队建设的重点是培养团队的核心成员。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领导人是团队的建设者,应通过组建智囊团或执行团,形成团队的核心层,充分发挥核心成员的作用,使团队的目标变成行动计划,团队的业绩得以快速增长。

团队核心层成员应具备领导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不仅要知道团队发展的规划,还要参与团队目标的制定与实施,使团队成员既了解团队发展的方向,又能在行动上与团队发展方向保持一致。大家同心同德承、承上启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制定团队目标。

管理团队最重要的是打造一支职业化的队伍,因为职业化标准化的团队是具有高效率的团队,在这样的团队中个人能够得到锻炼,工作能够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而建设一个职业化的团队也是众多领导者的共同目标。

一个稳定的团队是企业取得不断前进的重要保障,没有坚实的团队基础,所有的企业战略无异于空中楼阁、痴人说梦。常言道,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竞争争依靠是什么?尽管其中的因素颇多,但人才无疑是一个非常主要的因素,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目前众多企业普遍存在着紧缺的人才找不来,重要的人才用不好,尤其是优秀的人才留不住。这也往往造成了企业对人才的投入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更甚者一旦优秀人才流失到同行业,岂不是所有努力都是在他人做嫁衣。因此,招人、用人、留人已不应该再是“重要不主要”的问题了。

吸引人才与留住人才之间的关系看似简单,但许多公司一边不断地招聘人,一边却听任人才大量流失。持续不断地大量招聘新员工常使企业疲于奔命,甚至出现企业效益的下滑。你的公司若留不住人才,就必然要付出更高昂的代价。然而,许多公司和企业仍然认识不到员工本身所具备的就是一种无形资产。美国哈尼根公司的总裁莫里斯说:“如果雇员桌子上一台价值2000美元的台式计算机不见了,公司一定会对此事展开调查。但是如果一位掌握着各种客户关系、年薪10万美元的经理被竞争对手挖走,就不会进行调查,员工们也不会被叫去问话。”

那么这种情况要严重到什么程度,公司才会幡然醒悟呢?我们知道,员工离职是人才市场化的重要标志,我们不可能设定太多的条条框框去限制他的流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适度的员工流动率能够不断为企业带来新的活力,淘汰不合格员工,引进高素质人才,推动企业早日实现组织愿景。但是,如果员工流动超过适当的比率,企业缺乏一个比较稳定的员工队伍的支撑,尤其是没有对组织保持忠诚的知识型员工的支持,企业必然会因缺乏人才而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充分认识到人才流失对企业经营的巨大风险,而不再仅仅是作为个案进行管理,必须上升到组织战略的高度,建立一整套针对人才流失的危机管理机制,从而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巨大损失。尤其作为企业直接的用人部门及各层管理人员,更应把员工离职管理作为工作职责中重要的一项,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

能聚人者以一当十,能留人者以一当百。是千方百计到处去招人、挖人,而招来的人最终也难以留住,还是把眼光放长远些,多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把自己现有的人才培养好、笼络好,相比之下,把有才能的员工留下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

当然,在决定企业对员工是否有吸引力的因素中,薪资、福利与职位固然重要,但却不是唯一因素,在一家权威机构对员工离职和影响员工留在企业的原因调查中显示,员工离职的原因大致有三个:一是招聘流程出了问题,员工对公司的期望值过高,入职后反差太大,产生不良情绪。二、主管的管理风格造成员工不满,双方合作不愉快。三、员工的能力无法得到发挥,郁郁不得志,萌生去意。而在影响员工留在企业的里原因竟然依次为:1)与主管积极良好的关系;2)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3)共享财务成果。更有调研公司总结指出,“在员工离职的原因中,75%的员工辞职,是辞掉了他们的主管,而不是公司;而85%的原因是由其直接主管控制的”。我想,这样的结论多少都会让我们的管理人员意外吧,主管本身在员工离职因素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在了解以上原因后,针对于管理人员如何作好人员离职管理,我们便可以重新开始,也重“心”开始。

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分析中,我们不难了解到个人的需求层次的变更。在现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及现代素质也不断提高的年轻员工来说,来自于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和群体的归属感往往比来自物质的.需求更为强烈。通过与大量的离职人员沟通交流以及职场中人心态的观察与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要留住人心必须通过努力使其对单位和工作产生认同感、成就感、新奇感、知遇感、归宿感,形成内在的持久的凝聚力。

一、认同感

单就职业满意度而言,价值观是指人们追求的回报,如金钱、地位、荣誉、舒适的生活方式等。价值观能够给人们带来工作的愉快,许多挽留人才的举措也正是基于此。然而,在就业压力飙升、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许多员工往往会选择一条阻力最小、最易得到回报的职业道路,哪怕是对该项工作并无兴趣。当他们已迈进企业大门,甚至经过短暂成功之后,他们都会逐渐回过神来,兴趣索然,随后,要么辞职、要么工作热情、追求、效率每况愈下,正所谓人虽在,心已死。因此,员工是否愿意到一个单位工作并长期留在那里,要看这个单位有无发展前途和有无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因此企业应采取多种途径宣传企业形象、企业精神,灌输企业经营理念,价值观念,介绍企业优良传统、人才环境等,使之对企业文化产生认同,从而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为规范。同时更多的展示企业的发展方向,使员工全面了解和参与到企业的全程经营与发展中,从而对企业的发展目标产生认同,树立主人翁意识和为单位建功立业的使命感。

二、成就感

在现在很多企业都认识到用人还要育人、并以提供员工能力提升与成长来留住员工的今天,却往往忽视了另一种现象,也就是员工的能力成长与提升虽然能促进员工的工作胜任度与自信力。让员工看到更多工作发展机会,但其发挥作用的时间往往十分短暂。正如在实际工作中常常能够听到、看到的一种现象,人们往往不是干一行爱一行,而是干一行烦一行,一个擅长某项工作的人并不一定喜欢这项工作。其更本原因就是在员工技能提高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获得更高的工作挑战与提升的机会,反而使其更快的丧失希望,加快员工的流失。

因此,在我们注重员工培育与成长时,更应重视其自我价值的实现。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有意识的为他们创造成功的机会,提供成才的条件,不断满足其成就欲望,才能防止“移情别恋”。管理人员应对员工现状进行认真排查摸底,根据每个人的专业特长、爱好兴趣、能力水平,帮助其择定最佳工作岗位,使其感到自己找到了理想的表演舞台,从而爱岗敬业;要针对员工的欲望、能力、特长、潜能等帮助其拟定一个能体现企业和个人共同发展的生涯发展规则,使其看到自己的发展前景,增强努力进取的内在动力;要根据有多大本领就提供多大舞台空间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当个人的能力水平超过其岗位需求时,一定要及时授权重用,将他们推上管理和科研生产的重要岗位,赋予必要的参与权、决策权、处置权,使其看到自己在逐步走向成功;要树立全新用人理念,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其感到每个人都有挑大梁唱主角的机会;要增加智力投资,给人才不断学习提高和创造的机会。

三、新奇感

人不但有求胜心理,同时还有求新心理。一个人如果长期固守在一个岗位或长期从事某种单调无味的工作,就会因缺乏压力和吸引力产生懈怠心理,丧失工作的进取心和创新激-情。为了延长人才与企业间的“蜜月期”,企业必须不断赋予他们工作岗位的挑战性、工作计划的超前性、工作内容的乐趣性,刺激其心理需求使之乐其岗、展其能。企业可以实施人才内部交流和竞争上岗制度。不论管理岗位还是生产第一线岗位,都向员工敞开,只要有能力有兴趣都可以参加公平竞争,使每个人都能获得寻找更优职位的机会;企业还可以鼓励员工开拓新业务,使其获得更大创业空间。要不断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下指标、提要求,对其工作形成必要压力,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和有创新成果者授予荣誉,进行重奖;并定期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共同分析国内外科技发展形势,探讨企业发展战略,使其树立大局意识、主角意识和创新意识,减少别觅新奇的念头。

四、知遇感

企业要用感情留人必须增加感情投资,用深厚的感情去感染人、感化人。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花为悦己者容”。管理人员若想获取员工的心,就得学会与员工多联络沟通,多信任尊重。人是有感情的,他们取得成绩的时候总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在困难的时候总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支持;在失利的时候总希望得到别人的宽容呵护。企业领导对员工的一句表扬,一句鼓励,一句安慰,有的胜过万金,让人才有遇到“知音”之感。企业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能将人才视为创造财富的工具,而应当作技术创新的灵魂,共同发展的伙伴,密不可分的手足。管理人员要放下架子,挤出时间,深入到员工生活中去和他们谈知心话,交知心朋友,架设心灵的桥梁。还可以组织一些非正式的联谊活动等,增加接触了解的机会,营造和-谐融洽氛围。企业员工生病住院要及时看望,生日、结婚等要表示祝贺,家有难事要关心慰问,感情投资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员工对企业有了感情,他们就会视企业领导为知己,即使工作条件再差,困难再多,他们也会风雨同舟、知恩图报。

五、归宿感

日本很多企业大获成功的秘诀是奉行“亲如一家”的哲学。他们千方百计为企业员工营造一种亲如一家的归宿感和安全感。我们必须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外国企业的成功经验。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为人才解除后顾主忧。要为人才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养老、医疗等保险制度,住房补贴制度。要努力为人才解除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对新进单位的人才要帮助解决住房问题,为年轻人才当好“红娘”,帮助建立起温馨的小家庭,有子女的要帮助解决入学问题,配偶没有工作的要帮助解决就业问题。这些实际问题解决了他们就会产生安定感、满足感,一心一意扑在事业上。要营造优美的生活环境,提供周到的企业内部的社区服务,开展有益的文化娱乐、保健体育活动,丰富业余生活。总之企业为人才服务的工作做得越多越细,人才与企业的心就会贴得越来越紧。

当忠诚与干劲逐渐被消磨掉,当热情与兴趣逐渐泯灭,当那些优秀的员工长期从事擅长但并不真正感兴趣的工作时,留住人才的背后迫切要求我们的管理者留心观察与发现,并最终留住他们的“心”。通过对员工深层志趣的终极关怀,通过持续的工作规划、职涯规划的赋诸实施,我们最终会发现:其实留住那些人才并不是很难,而且这种努力还会带来企业团队整体素质与工作绩效的不断提升,并最终带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个方面的全新面貌。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含协议、合约、契约、意向书等规范性文件)订立过程中的各级职责,规范公司合同订立前的拟定、审批及合同订立后的用印工作,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合同审批遵循合法性、及时性、效益性原则。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三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审批。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书面合同的审批,包括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六条本制度亦适用于合同变更程序。

第七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是指包括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协议的部门在内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中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负责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主要责任人,并有责任保大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参与审批部门审定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三章职责与流程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其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合同的起草工作,公司总调度室负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对上会合同进行讨论、评审、修订、完善,定稿后由各主办部门履行审批和存档手续。

第十条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公司总调度室负责事项

1、召集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合同审查会议。

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变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我方技术、加工、施工能力保潼程度、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我方资金垫付承受能力、以及合同的利润、费用等相关经济指标及付款方式、涉税事项等。

2、合同用印管理。

3、合同用印原件正本的归档与管理。

(1)目的:为加强和统一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和要求。

(2)适用范围:宝都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

(3)流程和要求:凡对夕噂订的经济合同,一律由承办部门提供合同初稿及相关资料,由总调度室组织专题会议审查通过,出具审查意见后报经公司领导签批后生效;公司总调度室盖具"合同专用章",并留存双方已盖章确认的原件正本一份归档。合同双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大法院管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我方各类经济合同标准文本。

3.1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由公司经营部负责前期谈判和草签。需要招标采购的材料、物资由总调度室组织进行招标。经营部负责将拟定好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情况资料提交合同审查会议审查、修改、完善。

3.2设计外委合同由设计部负责起草初稿,提交总调度室组织专题审查会议审查、修改、完善。

3.3制造加工外委、外协、工程分包及设备租赁合同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条款,由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公司总调度室组织合同审查会议审查、修改、完善。

3.4办公生活家具、行政办公用品等物品采购合同由行政部负责合同条款草签,提交公司总调度室组织会议审查、修改、完善。

3.5资金贷款合同由财务部负责起草合同条款,提交总调度室组织审查会议进行审查、修改、完善。

3.6总调度室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并统一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会议审查意见。

3.7合同审查会议签署审查意见后,由各合同承办部门持审查会议纪要按审批权限提交总经理、董事长审定批准。

3.8公司领导审定后的合同由各承办部门到总调度室盖具合同专用章。

3.9各部门吾降理负责落实本部门承办合同对方单位盖章事宜,双方盖章生效后,交一份原件正本在总调度室存档。

3.10审批流程所涉及的各部门应于待审合同接收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流程规定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总调度室一定要及时组织合同审查会议,完成合同集体审查工作。

第四章合同审批权限

第十二条材料物资采购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下的,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董事长联署签批生效。

第十七条资金贷款合同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总经理、董事长联署签批生效。第*条上述审批事项,总经理、董事长外出不在时,应实行远程网批或电话告知征得同意后办理,首长回来后相关承办部门要补办签批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于20xx年1月10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总调度室负责解释。

二、合同管理遵循什么原则

合同管理是当事人双方或数方确定各自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虽不等于法律,但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受经济和刑法法则的约束,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合同进行工程项目的监督和言理,是法学、经济学理论和管理科学在组织实施合同中的具体运用。

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避免签订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2、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3、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制、部门专项承办负责制、逐级审查会签制;

5、公司应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指定部门、落实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有什么

(一)不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书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凭据。但是,有许多的企业对于合同的签订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有的企业仅仅凭借对方的电话或是发货清单就进行交易,这给合同的履行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合同文本存在大量缺陷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

1、企业由于合同管理整体水平不高,对合同内容的重视不够,自身没有统一的合同范本,因此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多比较被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习惯使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在合同关键条款上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2、有些企业虽有合同文本,但其内容没有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关键条款缺失,或表述不清,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内容甚至存在重大误解,容易导致将来发生履行困难,责任难以界定的尴尬局面。有的大型项目合同,缺少招投标过程,导致合同存在重大缺陷。

(三)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控不够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

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形势下,合同已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手段。但是许多企业却并没有合同的监管意识,未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无法很好地规范企业的签约行为,也不能在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四)缺少可行性分析导致的合同管理风险。

订立合同前没有对另一方的背景资料进行尽职调查或可行性分析。有的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不注意了解合作他方的资格、技术条件是否具备,是否有履约能力等等,由于相关信息收集不够,最终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五)没有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构建合同管理体系,建立适合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科学化合同管理的关键。有些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备,缺乏合同风险控制能力,不具备应对合同纠纷和维权处理的能力;有些企业虽然有合同管理制度,但仅限于制度层面,不能灵活应用于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

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审核的责任部门主要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

2)合同审核实行各责任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会签的责任制原则。

2、业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通过背景调查核实签约对方的资格、资质、资信情况等与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关系的事项。审查营业执照、批准文件、许可证明、授权书等书面材料时,应当核对原件。

2)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其他非法务条款。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履行合同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

2)相关税费安排的合理性、上市合规性。

4、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3)合同的效力。

4)其他法律条款。

5、合同审核后的处理

1)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或遗漏的,应退回发起部门;材料不齐全的,通知发起部门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补齐。

2)合同发起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部门审核意见相冲突的,一般性问题由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协调,重大问题需报请共同上级决策。

3)倒签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内容不予审核。同时,发起部门需详细说明合同倒签的具体原因并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相符。

1)合同签约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分工负责。

2)合同签约过程中,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故意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签约文本

1)除能即时清结的小额经济事务外,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2)对外签约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必须编制合同序列号,以便于查询。

3)原则上集团有标准文本的,应使用集团标准文本,如确实无法适用集团标准文本,发起部门应详细说明原因。

4)合同最终签署文本应保证是清晰版本,无任何修改痕迹。

5)合同签约经办人需确保签约文本与会签审核后的文本保持一致。否则,经办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签约流程

1)签约文件经审核确认后,由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份数打印合同文本。

2)合同盖章前,需根据公司的印鉴管理规定提交《印鉴会签单》。未经印鉴会签审核,不得擅自在任何合同上加盖公章。否则,印鉴保管人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合同签署份数原则上根据签约方数量确定。合同签署后,发起部门需留存合同原件(至少一份),并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可视情况各保留一份合同复印件。

4)原则上合同由对方公司先行签字盖章,如确需我司先行盖章,经办人应在《印鉴会签单》上注明,并跟踪合同相对人签字盖章情况,于3日内完成合同相对人盖章及合同回收工作。

4、签约要求

1)合同的签署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加盖骑缝章。

2)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

如签约方是公司,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骑缝章。

如签约方是个人,应由本人亲自签署(应使用黑色水笔或中性笔,杜绝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笔)并在签名处加摁指印确认以及在合同文本上加摁骑缝指印。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签署的,须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员代为签署。

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已经签署的合同进行修改的,应采用补充协议形式;如确需在原签署合同中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由签署双方盖章或签字并按指印确认。

5、监督检查

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对已签署合同进行审核,如发现签署的合同不符合集团要求的,应及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修正,以保证合同签署的规范。

2)集团将不定期对合同审核及签署情况进行抽查。

3)经查实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及直接主管,将按下述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已签署的合同未及时移交导致遗失的,每发生一例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擅自签署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合同管理制度

第1条、为明确企业合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企业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2章、适用范围。

第3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5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企业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6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3章、授权审批职责。

第7条、合同分类。

1、一般性合同:合同标的在××万元资金支出或××万元资金收入以下的合同。

2、重大合同:合同标的超出××万元资金支出或××万元资金收入的合同。

第8条、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均由董事长授权总裁代表企业行使职权。

第9条、总裁职责。

1、审批企业所有格式合同和各部门的合同文本。

2、负责企业对外重大合同的签章,并审核超出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权限的合同。

3、授权业务经办人员代表企业签订合同。

第10条、法务部经理审核企业格式合同和各部门合同文本。

第11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草拟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

2、协助法律顾问拟定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

3、初步审核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商定的合同具体条款。

第12条、法律顾问职责。

1、草拟企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或企业重大、特殊合同。

2、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第4章、授权审批流程。

第13条、原则上,在业务谈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各部门应尽可能使用企业制定的格式合同或部门合同文本。

第14条、法律顾问草拟的格式合同应经法务部经理、总裁审核批准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第15条、各部门草拟的合同文本应经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裁审批,然后形成正式书面,变更程序亦同。

第16条、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一般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后正式订立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17条、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重大合同,须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初审、法律顾问审查、法务部经理审核、总裁审批后方能订立正式合同,变更程序亦同。

第1条、为防范和控制合同可能的风险,加强对合同制定的监督,规范企业合同制定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

第3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企业法务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2章、合同的会审内容及要点。

1、法律顾问会同各部门起草企业格式合同、各部门拟定本部门合同文本以及业务经办人与合同对方拟定合同的,分别由法律顾问、各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负责合同在会审过程中的传递。

2、合同拟定者须按企业规定在“合同会审单”上填写合同会审部门及人员名称。

3、合同拟定者负责合同连同“合同会审单”在整个会审过程的传递,直到合同盖上合同专用章后结束。

第4条、合同拟定。

第5条、合同会审主体及内容。

1、法务部主要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身份和资格的审查及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的审核。

2、技术部门主要负责对合同标的物是否符合国家各项标准(产品质量、卫生防疫等)、企业技术标准等进行审查。

3、财务部主要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价款支付等的审查。

4、法务部和财务部负责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查,包括违约金的赔偿及经济损失的计算等。

第6条、合同会审要点。

1、合法性。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订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会审意见是否齐备;资金的来源、使用及结算方式是否合法,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备等。

2、经济性。主要指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3、可行性。包括签约方是否具有资信及履约能力,是否具备签约资格;担保方式是否可靠;担保资产权属是否明确等。

4、严密性。包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是否完整齐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附加条件是否适当合法;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是否准确。

第7条、参与合同会审的部门应根据会审职责安排人员按时参加会审工作。

第8条、会审人员应对合同中相关内容认真仔细审查,发现疑问之处,应及时与合同拟定部门进行沟通。

第9条、会审中发现合同中确有不妥之处的,应责成合同拟定部门修改或重拟,直至确认无误。

第1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保障本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企业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3条、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业务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4条、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企业就有权要求违约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对方违约,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违约对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对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第5条、企业自身违约的,业务经办部门或人员应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裁,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履行有关义务。

第6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对方协商谈判,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第7条、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第8条、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企业法律顾问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10条、纠纷处理过程中,企业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合同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总裁-法律顾问-选择合同标的物的合作者-财务人员-合同协议-对方各部门负责人-调查拟签约对象资格提供资料-调查拟签约对象的法律资格-调查拟签约对象的资信状况-初审-协商具体条款,拟定合同文本-审核-审核确定拟签约对象名单-双方进行业务谈判-签定合同-审核-审核部门-步骤-调查拟签约对象资格-确定拟签约对象-业务谈判并签订合同。

2、合同的解除与变更流程图。

法律-顾问-总裁-部门-步骤-合同-对方业务经办人-合同档案管理员-各部门负责人-订立合同-履行中发现合同条款欠妥-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审核-审核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意见-审批-向合同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达成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协议-审核-审核-审批-签订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书面协议-保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书面协议及资料-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保管协议及资料。

3、经济合同税务风险防范指引。

适合对象:对外签订合同、审核合同、批准合同的岗位。

第一步:审核合同的价格条款。

(1)合同的价格是否包含税金,合同价格不包含税金必须清晰说明。

第二步:审核合同的结算时间条款。

(1)合同是否明确了收付款的方式。

(2)赊销合同是否有明确的赊销时间段或者赊销的天数。

(3)分期收款的合同是否有明确的付款期和每次付款金额或者百分比。

(4)按进度付款的合同是否明确了确定进度的方法。

(5)如果以上内容不明确,该合同需送财务部门审核。

第三步:审核合同的发票条款(甲方合同适用)。

(1)合同是否明确了对方有按税务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

(2)合同是否明确了在取得对方提供的发票以后才能支付款项(预付合同除外)。

第四步:审核合同的税务责任条款。

(2)没有上述条款的合同需经特别批准。

第五步:审核合同的其他条款。

(1)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销售和服务两项服务。

(2)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适用不同税率的服务。

(3)同一合同是否包括了非现金结算支付的方式。

(4)存在以上条款的合同或者对以上内容不清楚的合同经财务部门审核。

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行政部法务人员负责合同审核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参与重大合同项目的论证、考察、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等工作。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拟签订合同的内容、形式等进行审核。

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常用合同示范文本。

4、协助有关部门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建设工程(含维修)合同。

2、采购合同。

3、承包合同。

4、租赁合同。

5、有偿服务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等。

1、合同主体是否适合。

3、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

1、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订合同送交行政部进行审核。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相关材料。

2、审核意见审批。法务人员负责做好合同审核工作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行政部经理复核后,报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

3、审核意见反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

4、审核重大经济合同时应召开合同审核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

在合同初稿及相关有效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标的在万元以内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至万元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审核标的在万元以上、特别重大的合同,一般不超过个工作日。

对合同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验收项目、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和验收方法要求要明确、具体,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以及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应有明确约定;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及其它必须明确的要求等;包装费用、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违约责任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必须约定明确,除合同履行地明确在我公司所在地的合同外,争议管辖法院或约定仲裁机构应明确为公司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购货合同应按公司规定的供货商资质条件、产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比价竞价,择优选定,以现货交易为主,坚持以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如需采用现款方式付款,在 x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 x万元至 x万元的由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x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签订销售合同应坚持“现款现货,即时清结”的原则,款到发货,非特殊情况不得采取其他结算方式。

签订销售合同如需分期付款方式结算,则须事先按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和批准程序报公司批准,分期付款额在 x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x万元至x万元的由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x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但分期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

第十二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三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 x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 x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 x万元的;

投资x 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应当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或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需由公证处公证的合同,则需经过批准、鉴证或公证等程序。

第十七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条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部门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二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合同法》和本制度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第十四条及第十七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不许。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中止或终止履行的例外。

第二十七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的以外,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须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我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及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单位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单位为主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纠纷处理终结时止。

第三十一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公平合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切实保障我方合法权益;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积极主动地做好纠纷处理工作,不应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三条企业法律顾问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四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份),按本《制度》第十七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企业法律顾问负责处理。

3.企业法律顾问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五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六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2.交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及凭证;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七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八条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三十九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主管副总经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司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销售合同。

公司主管生产采购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采购合同。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审批企业房地产建设、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技术引进、技术贸易、技术合作、技术改造合同。

第四十四条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以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企业办理合同的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特定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五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单位签订的合同;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5.负责处理本单位合同纠纷;负责本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七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素质: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此前无贪污受贿、假公济私和损公肥私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2.业务素质:熟悉本职工作,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能力,能积极维护公司利益,曾有良好工作业绩,无遗留不良问题。

3.法律素质:具有合同法和其它民商法基本知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能灵活运用上述法律知识。

第四十八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四十九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业务工作情况,取得的工作业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一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公司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二条签订合同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特殊情况使用企业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并可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四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六条公司各单位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及其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办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公司办公室,必要时可抄报企业法律顾问。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基本制度,公司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公司、企业和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自身合同法律行为,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六十条本制度实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合同管理制度及规定,自本制度实施后即行废止,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实施后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自 xx年 x月 x日起实施。

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在煤炭企业的财务活动中,资金始终是一项值得高度重视的、高流动性的资产,因此资金管理是煤炭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每个煤炭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煤炭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只有抓住资金管理这个中心,深入研究聚财、生财和用财之道,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疏通资金流转环节,才能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

煤炭企业资金管理的重点

煤炭企业的资金管理作为一种管理工作,在当前新形势下,有了更高的要求,就是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变现能力,努力促使资金加速周转。为适应这个新趋势,资金管理的重点要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1 核定资金系统的管理

使用达到最优化。

2 筹集资金系统的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煤炭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然会出现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解决的办法是:一方面煤炭企业应对销售额、存货、帐款加强收现,另一方面就是从煤炭企业外部筹措资金。根据煤炭企业生产经营需求预期筹资方式,筹资渠道和筹资结构,并根据实行情况,选择一个最佳的决策方案。煤炭企业可以利用自己良好的信誉,充分利用煤炭企业内部之间资金供应与使用的时间差,调度资金,节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 运用资金系统的管理

这是资金管理中最具实质性和最富创造性的内容。合理运用资金的目的,就是以最低成本创造最大利润。一是要用好现有资金。现在始终围绕着财会工作人员的一个最大问题,除在计划、决策等宏观的方面力求有所突破以外,财会人员对资金运用项目的审定要变单纯地“把关”为直接参与。二是要优化煤炭企业资产配置,合理调配资金。通过优化资产配置,把非流动资金融资为流动资金,调整资金结构,不失为一种降低包袱,增加资金净流量的好方法。

加强煤炭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

1 完善结算中心制度,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

建立结算中心制度,严格控制多头开户和资金帐外循环,保证资金管理的'集中统一,煤炭企业通过建立财务结算中心,实现了内部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有效监控,对下属单位做到了“你的钱,我看着你花”。结算中心一个口子对银行,下属单位除保留日常必备的费用账户外,统一在结算中心开设结算账户,充分发挥了结算中心汇集内部资金的“蓄电池”作用,并使下属单位资金的出入处于集团的严密监管之下,减少了银行风险,营造了新型的银企关系。

.2 加强现金流量分析预测,严格控制现金流入和流出,保证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

煤炭企业要树立“钱流到哪里,管理就紧跟到哪里”的观念,将现金流量管理贯穿于煤炭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煤炭企业的支付风险和资产流动性风险。严把现金流量的出入关口,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严格管理。将可利用的资金流转到可能获利的最高点和最安全的地方。为此,公司的高级经理和财务人员在制定资金调拨(转移)决策时,要估算资金的机会成本,并将面临闲置的资金尽快转换为坚挺的货币,衡量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事前、事中资金支出,保证资金的有序流动

煤炭企业建立了预算编制、审批、监督的全面预算控制系统。预算范围由过去单一的经营资金计划扩大到生产经营、基建、投资等全面资金预算,由主业的资金预算扩大到包括多种经营、二级核算单位在内的全方位资金预算。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也为资金的全面预算和及时结算提供了可能,从而使资金的集中管理成为可行。预算编制采取逐级编报、逐级审批、滚动管理的办法,预算一经确定,即成为煤炭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探索多种监督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1 实施“会计委派制”,完善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有效监督机制

有些煤炭企业对其专业公司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对下属单位重大财务事项实施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委派的财务人员既对煤炭企业总财务负责,行使所有者会计职能,又对经营者负责,行使煤炭企业内部会计职能。委派财务人员在行使所有者会计职能的同时还承担着内部审计的职能。该项制度的实施,强化了事前、事中的及时监督,同时,确保煤炭企业内统一的财务政策的有效运行,有利于资金管理和运用。

2 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有的煤炭企业认识到内部审计与监督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了内审机构的权威和职能,健全了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强调内部审计与监督不应仅仅是对财务会计信息和经营业绩真实性与合法性的结果性审计与监督,而且更重要的是对煤炭企业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过程性审计和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管理审计中去,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保证煤炭企业各项经营活动都在严格的程序下进行。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财务管理工作只有摆脱传统模式,树立市场观念和效益观念,从事后算账向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方向发展,充分发挥财务工作渗透力强的特点,积极参与到管理当中去。不断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力求通过财务管理的强化、优化,增强企业的综合素质,发挥企业生产要素潜能,才能为企业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实现长远的发展保驾护航。

一、企业财务管理自我完善的必要性

1.完善财务核算体系是保障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财务管理是一个必须与时俱进,并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发展的动态概念。企业面对的市场经济格局,企业生产要素的配置整合,管理层对所处环境感受认知度的深化,都要求企业财务管理机制必须自觉地、不断地自我完善,以保持生机和活力。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单一,是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的迅速发展的,因而,企业要想实现长远的发展,获得持续性核心竞争力,就必须完善财务管理,这既是适应客观形式发展的需要。也是财务管理本身发展的内在需要。

完善企业财务管理职能,应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完善财务流程,完善以会计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建立信息披露体系。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可以增强投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企业战略计划、方针的贯彻执行,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使企业的发展适应市场变化,为企业绩效的飞跃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是充分发挥会计监管职能的需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地向纵深发展,经济领域中不规范的经济行为与违法犯罪出现的频率也呈逐步上升趋势,强化企业财务管理从而维护经济秩序、防治腐-败、在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财务管理中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是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内部原因。所以通过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监控体系。能够真实、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过程和经营活动结果,并把加强监管与企业完善管理紧密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

二、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完善的途径

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完善,应着重从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系统、财务指标分析系统、绩效评估系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方面进行。

1.企业的会计目标。企业从事财务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所有者财富最大化。力求人力、物力、财力得到最大化利用,实现资本金的盈利。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保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最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经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总称。内部控制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属于“动态过程”。所以内控制度必须适应单位经营理念,紧跟业务创新,达到促进企业贯彻经营方针以及提高经营效率的目标。要做好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必须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产权清晰,代理关系明确”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设置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层面上理顺经营者、监督者、所有者的关系,从而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经营风险。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负有维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的经济责任,并通过所有者委托经营者以受托责任方式加以体现。

第二,完善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并实现内部会计控制内容的创新。利用会计活动进行内部控制具有直接、具体、能够切中要害的特点,在日常财务服务工作中强化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开展建章立制,搞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创新,依据有关的法规政策,认真分析解剖自己存在的问题,抓住改进和改善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这个中心,围绕减少企业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赢利水平这个核心,制定切合企业实际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或具体的实施办法。做好资金管理,减少坏账风险,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经营风险。使会计行为有据可依,会计监督有章可循,并造成一种执行制度的氛围。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企业资产形态,企业的资产范围由单一的物质资产扩展为包括人力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内容也将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内部会计控制的重心将由物质资源的控制转向多种资源组合的控制。因此,必须实现内部会计控制内容的不断优化与创新。

3.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系统。根据项目的生命周期(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设立可行的绩效评价指标,用客观的数字信息和可计量指标,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工作,将各项投入与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考评,反映投入产出效率,反映经营单位发展潜力。把外部机会与挑战及内部优势和劣势综合起来,进行分析,作出环境因素的综合数量化评价。使绩效评价指标成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使目标责任体系得以落实和完善。同时通过效绩评估,还可以对加强财务监督产生积极作用。

4.完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可以确定企业的资信状况、财务风险的大小,衡量企业经营是否稳健,从而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第一是分析反映企业综合实力的指标,可采用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指标进行分析。第:是分析反映,企业运行绩效的指标。主要反映投资回报和盈利能力,通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回报率反映,同时采用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利润率、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和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进行分析。反映运行绩效的指标是加强成本管理的着眼点。第三是分析反映企业发展潜力的指标。可采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通过对自有资金利润率、总资产净利率、销售净利率、资产周转率、权益乘数自下而上地分析,从而揭示出各项财物指标间的结构关系。为决策者优化经营状况提供思路。

在完善财务分析体系基础上,强化财务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报告制和重大财务决策事前和事后报告制度,为领导者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信息。

5.搭建有效的财务风险预警系统,防范财务风险。第一,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财务风险是指一个潜在事项的发生对财务目标实现产生影响,从而影响财务受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并因此造成损失的可能。全球金融风暴中不乏一批企业破产清算的实例,因此,企业都应着力加强财务管理,作为防范风险的主阵地。资本的流通过程,既是财务风险的转移过程,又是财务风险的积聚过程。财务风险广泛地存在于财务活动之中,如债务风险、经营风险、资金安全风险等。由于风险的存在使财务活动的最终结果事前难以准确把握,例如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市场对企业产品的需求越稳定,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越确定,经营风险也就越小。因此企业在确定生产何种产品时,应先对产品市场做好调研,要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这样企业未来的经营收益就较稳定,经营风险就较小。一般来说报酬和风险是正比例关系,即报酬越高,风险越大。企业决策者应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第=,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提高财务风险预警效能。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就是在现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设立一些科学化的敏感性指标,如建立一套定量的指标体系。通过这些指标体系将各项管理对象、管理过程和管理结果表现出来,如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本利润率等,使与管理相关的事项都做到心中有数。通过观察企业相关财务数据随设立的指标的变化,并对这些指标分析,可以及时发现一些暂时还没有显现出来的问题,可以切实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预警效能。

只有完善了多层次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才能使各项控制措施有制度上、程序上的保证,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对于提升竞争力和加快企业进一步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合同管理制度

对物业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审,保证合同签订过程中各部门各负其责,为合同顺利执行创造条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承接物业项目及合同期满物业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签订。

3相关标准要素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负责与委托方保持联系,审查项目有关资料(或意向书),建立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并任命组长,批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4.2投标小组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

4.3机电工程部负责对设备运行、维修管理条款进行审查。

4.4财务部负责对管理收支预算情况进行审查。

4.5消防治安部负责对消防安全、治安、车辆管理条例进行审查。

4.6物业管理部负责对清洁卫生、绿化、建筑物管理等条款的审查。

4.7总经理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的评审。

4.8经理部负责合同及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5实施程序

5.1《委托物业管理合同》的起草

5.1.1当公司准备参与新的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投标以及延长原有物业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标书或项目进行评审,明确公司是否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在公司明确参与投标或延长管理期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建以经营部为主的新项目投标小组或续签项目工作组,并任命组长。

5.1.2投标小组与物业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联系,索取该物业尽量全面的资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递交物业管理投标申请书。

5.1.3投标小组在完成资料分析,实地考察,并获允许参与投标后,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

5.1.4由以经营部为主的投标小组负责搜集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合同书》草本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5.2合同的磋商

5.2.1投标小组与委托方联系约定时间进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计划。

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标小组组织,必要时可派物业管理部、机电工程部、财务部及法律顾问参加。

5.2.3合同的磋商应形成备忘录,记录讨论的情况和修改的意见。

5.2.4根据委托方的意见,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讨论,并决定是否继续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见。

5.2.5由总经理决定继续磋商的,由投标小组联系,直到达成一致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形成合同文本。

5.2.6当签订好的委托物业管理合同需要修改时,经委托方与管理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对原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应形成合同修改备忘录,由经营部与合同一起保存。

5.2.7修改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将修改内容作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定盖章后同原合同一起使用;另一种情况是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同时将原合同作废。

5.3合同的签订与公证

5.3.2合同文本达成一致意见后,由经营部联系双方举行签署仪式,合同由总经理与委托方签署并加盖公章。

5.3.3合同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的由经营部办理有关手续。

5.3.4合同签署后正本及副件由经营部保管,副本给财务部、物业管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保管,具体参见《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3.5对未中标的项目,不进行合同评审,其全套投标资料由经理部负责保存。

国企公司管理制度国企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1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3《消防条例》。

3职责。

3.1防火管理部是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各部门及本地的消防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各单位根据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逐级防火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4术语。

4.1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4.2按一次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损失金额,火灾可划分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三类。

4.3特大火灾: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4重大火灾: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4.5一般火灾:指除特大、重大火灾所有情形之外的火灾事故。

4.6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隐藏的祸患。含义包括以下三点:一是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一旦发生火灾,会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一旦导致火灾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5组织领导。

5.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实现安全。

5.2消防安全工作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四级责任制,即公司、生产厂(部门)、车间(科室、工段)和班组,各级责任明确,各负其责,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5.3消防安全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统一布置,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指定一名副厂长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要在厂长和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厂长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做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各生产厂(部门)由行政正职领导担任本单位消防责任人,各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班组长是本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的消防责任人。

5.4消防安全工作是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使消防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化。

5.5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生产厂(部门)设立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配置安全员。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均由公司和生产厂(部门)防火负责人担任。

5.6.1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6.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部署消防工作。

5.6.3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研究和督促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6.4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5.6.5负责向上级防火安全委员会请示、汇报工作。

5.6.6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活动。

5.7生产厂(部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

5.7.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布置和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5.7.2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5.7.1经常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5.7.4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员活动,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7.5负责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意见。

6逐级防火责任制。

6.1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职责。

6.1.1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为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与生产和经营管理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6.1.2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听取消防安全工作汇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审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1.3督促检查主管副厂长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4经常对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1.5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6.1.6在季节变化和几大节日前,督促检查各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1.7发生火灾时,组织领导指挥全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2公司第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6.2.1分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2.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规和决定,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6.2.3经常督促安全管理委员会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2.5组织督促防火安全大检查,并主持研究督促整改重大火险隐患。

6.2.6经常听取防火安全委员会消防管理员工作情况汇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支持防火工作的开展。

6.2.7督促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2.8组织指挥扑救火灾,认真组织查明起火原因,并严肃处理。

6.2.9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报告。

6.2.10经常向厂长汇报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

6.3.1负责落实和完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

6.3.2在公司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条例》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公司消防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负责。

6.3.3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公司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

6.3.4督促消防管理员认真管理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提出公司年度消防费用开支计划。

6.3.5监督检查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情况,审批临时动火作业手续。

6.3.6做好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组织检查公司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3.7执行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制度,制止和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人员。

6.3.8发生火警、火灾后,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查明原因,对有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备案和上报,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4公司第四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部门消防主管)职责。

6.4.1在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4.2在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接受上级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6.4.3对公司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发生率负责。

6.4.4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4.5负责组织公司各单位安全员坚持每月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

6.4.6负责督促消防干事日常对公司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安全巡查。组织公司各单位义务消防队进行各项活动和训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并做好公司各单位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

6.4.7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管理工作,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6.4.8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消防机关下达的防火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6.4.9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和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管理、维修及年度检测,拟定公司年度消防经费计划。

6.4.10负责制定公司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导监督公司各单位按时整改火灾隐患。

6.4.11负责调查和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5消防干事防火职责。

6.5.1在消防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工作,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6.5.2协助消防主管积极搞好日常消防工作,深入各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防火监督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消防主管汇报检查工作情况。

6.5.3认真检查消防器材、设施,发现有损坏、失效的,要及时更换,对消防器材、设施要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完好,用之有效。

6.5.4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格管理,做好记录,一但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不安全因素。

6.5.5要认真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安全意识。做好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各种资料,集中归档工作。

6.6安全员防火职责。

6.6.1在公司安委会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6.6.2负责经常督促检查各个生产岗位严格执行各种防火规章制度。

6.6.3负责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月检、周检和日检工作,坚持参加公司安委会每月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活动。

6.6.4负责做好本单位新员工、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知识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的学习和训练。

6.6.5负责贯彻执行公司安委会下达的防火指标和工作任务及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6.6.6加强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6.7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或经济处罚。

6.6.8对本单位发生的火警火灾发生率负责。

6.6.9负责配合防火管理部及上级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事故。

6.7车间主任(科长、工段长)防火职责。

6.7.1负责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6.7.2管理好本车间(科室、工段)的明火点、电气设备和各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7.1坚持周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上报。

6.7.4发生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防火管理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6.7.5经常对本车间(科室、工段)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8班组长防火职责。

6.8.1经常对班组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6.8.2坚持班组日检制度,发现隐患后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6.8.3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

6.8.4如临时用电、动火,须办理用电、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8.5如发生火情时,应积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工作,及时报警,分析起火原因,追究责任,并制定整改措施。

6.9公司全体员工防火守则。

6.9.2安全用电、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防火重点部位不准随意吸烟,乱扔烟蒂。

6.9.3提高防火警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有权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一切行为。

6.9.4严禁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乱堆乱放可燃物,不堵塞消防通道。

6.9.5临时动火作业时,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动火。维护和管理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挪用和损坏。

6.9.6未经公司消防部门批准,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

6.9.7公司员工都做到三懂三会,并定期考核。三懂:一懂本岗位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7.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7.1.1本制度所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7.1.2消防安全工作的奖惩权属武防火管理部,重大奖惩由防火管理部提出意见报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投诉。

7.1.3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公司根据工作效果和经济价值大小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7.1.6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确有成效者;。

7.1.7对发生火警、火灾能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者;。

7.1.8在灭火战斗中机智勇敢,抢救人员、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7.1.9受到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表彰或嘉奖的有功人员。

7.1.10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处罚:。

7.1.11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管理制度的;。

7.1.12在重点防火部位吸烟(包括事后有烟头)、用火者;。

7.1.13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警事故者;。

7.1.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违章动火作业者;。

7.1.15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电线和未办用电手续私自在生产区使用电炉者;。

7.1.17违反制度规定,不听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劝阻,强行违章操作者;。

7.1.18对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7.1.20单位发生火情,动用消防器材,事后未报告者;。

7.1.21外来施工人员私自使用消防器材者。

7.1.22违反本制度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单位或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处罚:。

7.1.24违反制度规定,发生火灾事故者;。

7.1.25发生火灾后,不报警和延误报警,甚至阻拦报警和谎报火警者;。

7.1.27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7.1.28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7.1.29违反本制度规定,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附则。

8.1本制度自公司发布日起实施,本制度由防火管理部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使订立合同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一方主体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除外)、协议(书)或其它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1.公司经济合同部、控股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4.2.公司经济合同部为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2.3.监督、指导、协助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处理合同纠纷;

4.2.4.制订合同示范文本;

4.2.5.其它综合管理职责。

4.3.公司经济合同部同时为公司本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其依照本制度4。4条之规定对公司本部履行管理职责。

4.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应明确各自的合同管理部门,并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4.1.拟订、完善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4.2.对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4.3.统一负责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档案管理和信息反馈;

4.4.4.处理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纠纷事宜;

4.4.5.其它相关职责。

4.5.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情况全过程负责。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公司临时借、聘人员以及试用期人员不得作为合同承办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5.1.依本制度规定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4.5.2.组织合同谈判;

4.5.3.依照公司经济合同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

4.5.4.负责合同报审并跟踪合同的履行;

4.5.5.负责按照公司部门、项目部的规定保管承办合同的档案;

4.5.6.其它相关职责。

4.6.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6.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6.3.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6.4.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收支事项;

4.6.5.其它相关职责。

5.1.1.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收集保管相关文件。审查事项如下:

a)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内容与实际相符;

e)具有履约信用,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f)其它应审查事项。

5.1.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下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由公司经济合同部逐步发布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未经公司经济合同部批准,不得更改合同示范文本条款。

5.1.3.重大合同的签订,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

5.1.4。合同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逐一落实审批意见,由合同承办部门送交有权签署人签署合同后,方可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章。

5.1.5。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或无合同专用章外,一律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以部门或项目部印章代替。

5.1.6.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管理。用章同时应做好登记备案。

5.1.7.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按照签订合同的程序办理。

5.2.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签署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5.2.2.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至少应留存两份合同原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其中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办理收支事项的凭证,由财务部门存档。

5.2.3.合同承办部门应留存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相关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备查,并设专卷统一保管。

5.2.4.特殊情况公司仅有一份合同原件时,财务部门留存合同原件,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

5.2.5.归档的合同原件应作永久性保管。

5.2.6.合同的借阅按照档案借阅的有关规定执行。

5。2。7。项目部、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要求按时将合同信息报公司经济合同部备案。

5。3。合同的履行。

5。3。1。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督促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提示有关部门、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和主张合同权利。

5。3。2。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它保密信息。

5。3。3。公司经济合同部、项目部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可随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4.1.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承办部门发现存在重大争议或可能发生纠纷的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管高管汇报。合同承办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

5.4.2.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如需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外委托。

5.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关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对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各有关部门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并应主动、及时地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全面、完整的资料,不得故意隐瞒或遗漏。合同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指派专人参与仲裁、诉讼或出庭作证。

5.4.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4.5.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建立诉讼、仲裁案卷,以备查考。

7.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配套合同、其它按照本制度审批后可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的管理,应按照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7.2.经济合同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维护和贯彻的责任部门,并负责制度的解释。

7.3.公司各层级、各专业应在本制度所确定的原则和框架范围内,建立适用的管理文件和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及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及项目工程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的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分管副总裁同意(非危险物品采购合同除外)。未经审批与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洽谈人和审批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订单、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3、各法人单位在经营范围内应当以各法人单位的名义订立各类合同。

第五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六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在约定争议解决管辖地时,原则上约定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七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

第八条订立合同应遵循洽谈、审查、批准的分权制约原则。公司合同实行谁洽谈、订立,谁履行的原则。

第九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在合同签订前应由使用部门、技术部门等先行论证,确认后的论证资料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并报审;无论证资料的合同洽谈部门有权拒绝签批。

第十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一、下列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审批、签发:

1、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在职责权限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各直属中心或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技术中心分管的采购合同,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在20万元以下的,可由副总裁授权采购部负责人审批、签发。

3、项目工程合同由项目工程部负责洽谈(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工程部邀请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人员共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提请各使用单位所属中心分管副总裁或各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批、签订。

二、下列合同由公司分管副总裁审批:

1、有给付内容的合同,标的额为100-500万元的;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20——50万元的;

3、非标设备采购,标的超过5万元的;

4、年度合同;

三、下列合同由总裁审批:

1、给付金额达到或超过500万元以上的合同;

2、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50万元以上的;

四、下列合同由执行董事审批:

1、山松、热电、牧业、医院洽谈的合同达到总裁审批标准的报执行董事审批。

2、合资经营合同;租赁厂区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作、转让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五、涉及重大、复杂事项的合同订立前,洽谈单位应通过专业审查部门,组织法律审查部门、批准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召开合同洽谈审查会,对合同原本进行会审。

1、申报。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法务室审核。

2、审核。对送审的合同,法务室应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最后作出:可签发、不可签发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3、批准。法务室审核后,签批人在合同签约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审批的意见办理。

4、采用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可不报法务室审核;合同文本有修改、采用对方合同文本或约定有定金、预付款的合同,一律报法务室审核。

5、审核批准时间。

(1)较为简单的合同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2)较为重大的、复杂的合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3)重大、复杂的合同,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审查工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十四条各中心或法人单位应根据合同编号建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合同签约批准人汇报并通知法务室。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应将合同原本一份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十八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签约批准人审核通过方可。

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一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二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洽谈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处理。洽谈人和使用单位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部几个单位的,应在内部协调好,做好配合工作,统一意见,可成立一个由各单位代表组成的纠纷处理小组,由洽谈单位为主负责处理合同纠纷。

第二十三条需要法律帮助的合同纠纷,可提请公司法务室协助解决,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协助配合。

第二十四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一级:公司由总裁总负责,分管副总裁具体负责分管领域,归口管理部门为法务室。

二级:公司下属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各相关部门和法人单位。

第二十八条法律事务室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

2、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

3、负责对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5、配合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处理合同纠纷;主持或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活动;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8、管理公司合同章、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直属中心、法人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

1、洽谈、起草合同,论证合同的可行性。

2、建立合同档案。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合同档案。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单位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台帐的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标的额、对方单位、履行过程、交接情况、验收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4、负责审查本单位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有关机关审批、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5、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6、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7、应由专门(或兼职)人员统一管理合同及合同类函件,并将管理合同的部门及负责人或人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公司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条洽谈人的主要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部门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5、负责保管好或委派专人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实行合同专用章制度。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公司及各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承担,造成严重损失或纠纷的应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1、与合同洽谈、订立、履行、审查相关的公司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相关职责,未按相关制度履行的,将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2、公司合同法律审查部门、专业审查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对合同业务活动行使监督权。对合同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错误行为有纠正的权利和职责。

3、公司合同业务的具体工作人员在从事合同业务活动中,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及时主张合同权利而不超过时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合同业务活动中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应酌情承担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在报批合同时,应将项目立项申请书随同合同一并报批。

第三十四条公司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的合同管理,由公司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法务室负责解释。

班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国家有属于国家的规章制度,班级也有属于班级的管理制度。班级,作为教育事业的基层组织,其基础性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优秀的班级离不开一整套合理有效地班级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制度是班级得以正常运作的保障,是一个成功班级的必须前提。所以,建立班级管理制度是必要的,也是具有其重要的应用性的。

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的,如果一个班级没有一系列制度,那么这个班级必定是不成样子的。没有次序,没有集体,没有前途,没有活力……这些将是这个班级的特征。而要使一个班级可以成为一个先进的、优秀的、团结的、安定的班级,那么班级的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其中的班级管理制度就是所有制度的前提,管理制度的成败决定了一个班级的成败。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级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各种目标、制度、计划等都靠班级具体实施,学校工作的优劣是由各项班级工作来体现的。因此搞好班级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先哲朱熹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可见知与行是不可分的。制定班级的管理制度,让学生知道自己在课堂、在寝室、在餐厅、在与人交往中应做什么、应怎么做。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学校教育中,也应该“校有校规,班有班规”。通过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引导学生,让学生逐渐的由“他律”发展为“自律”的。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班级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有利培养学生的自主化管理能力,让学生终身受益。

健全而科学的班级管理制度是班级工作走向科学化的客观需要,是班级工作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做好班级工作地重要保证。叶圣陶先生有句名言:教是为了不教。也可以借此说,管是为了不管。不管,是班级管理者追求的最高境界,班级自我管理有利于我们达到这一最高目标。所以,在教学过程中,作为一名班主任就更应该注意班级的班风,切实的管理好班级。

班级,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学生体验生活得一个大家庭,是学生发展个性。演绎人生的一个舞台,是学生成长的沃土。班级管理制度就是实现这一切的基矗那么,班级管理制度又是如何定义呢?班级管理制度是指为保证班级教育、教学和班务活动达到预定的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过程;是班主任按照一定得要求和原则,采取适当的方法,建构良好的班级集体,为实现共同目标不断进行调整和协调的综合性活动;是班主任对所带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劳动、涉外活动等工作地管理教育的活动。有效的班级管理制度是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书育人目标的基本保障[1]。

班级像一个大家庭,同学们如兄弟姐妹般互相关心着、帮助着,互相鼓舞着、照顾着,一起长大了、成熟了,便离开这个家庭,走向了社会。所以,在处于一个班级中时,班级中的同学更需要相互的理解、关怀,增进友谊,加强关系,而这些也是在建立有效地班级管理制度之上的一种结果。唯有一系列有效地管理制度,才能形成良好的班级文化。在这样的文化中,我们才能够真正地做到和谐相处,和睦友善,建立起真正的友情。

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对于一个班级的正常远转,提高活力,展现生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合理有效的班级管理制度可以让学生很快地凝聚在班主任身边,可以让学生充分地发挥主人翁的精神,可以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的好习惯,发展学生的自主性,可以尽可能地发掘学生的学习潜力。同时,使班级成为一个具有自我检测能力、自我调控能力的高效运作的管理组织。

所以,建立正确的、有效地、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对于学校、学生、教学、教育都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班级管理制度的建立时十分正确而且是十分必要的一项教学措施。

既然班级管理制度对于一个班级的建设是如此之重要,那么我们该如何制定一套可行的、有效的班级管理制度呢,以及如何真正的发挥制度的作用呢?这也就是班级管理制度的应用性研究。

建立一套体系化的班级管理制度,走依制治班之路,这种管理方法在于依托制度这一有效裁体来改变班级管理的具体模式,把班级管理从“人治”为主转变为“制治”为主,从形变达到质变,把班主任从班级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转化为主导地位,转换角色,提高管理效率;同时也对学生进行了有效的“规则教育”,为以后做“依法治国”社会中的好公民提供了意识基础[2]。班级管理制度作为一种的方法还需在以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与创新,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制度具有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但正如事物是不断发展的一样,制度其作为一个系列品,它是不断可以变化发展的,随着认识的深入,问题的发现等,制度是可以经过人们的修改而达到较原先更为完善的程度。

首先,班主任在制定班级规章制度时,应当注意下面几点:第一,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明确、具体,宽严恰当,便于记忆,利于执行。使之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第二、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多从积极方面鼓励,避免以消极方面限制、防范,不应当简单地与“禁令”、“处罚”划等号;第三、规章制度一经制定,就要坚决执行,不能随意放松要求。倘若,一套班级管理制度制定的是极其复杂,咬文嚼字,多以惩罚条例,而且是草草了事,不去执行的话。那么,这样的制度跟没有是不会有差别的,它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使学生在潜意识就觉得所谓的班级管理制度就是一种形式条例,就是一套惩罚制度,就是一份纸上文章。

其次,用制度管理人,比人管人少了一些随意性,也给学生多一些预警意识,多一点自我管理[3]。在我看来,班级管理要有以下四点原则。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必须遵守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要求。设计班级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在于指导自主参与型的班级管理实施。

在班级管理中,根据“学生守则”“教学常规”“行为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强化学生的法规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制度管理,要力求科学。除其之外,要处理好制度管理与班级管理体制创新的关系,逐步建立一种新的班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构成动态的班级管理系统。

班级管理要“两手抓”,一方面完善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着手创立良好的班级文化。班级文化象“水”,学生象“鱼”;学生在民主、平等、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中,会表现出一种愉快的心情、积极进取的精神。创设平等和谐的教育氛围,提倡师生之间互相尊重,培养学生的民主精神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班级管理中,不仅强调班主任在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更需让全体学生参与到班级管理中去,成为班级管理的主体。倡导把教室还给学生。

再次,作为一名优秀的班主任,在管理班级的实践中,就应该会科学的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在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班主任应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经全体同学的商量,再制定制度。这样的经全班努力制定的制度,才能凝神聚气,全班形成合力,共同遵守与维护制度,使制度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除了集体制定制度之外,还应该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地检查监督,否则,制度就会失去其实际意义,成为一纸空文。在检查监督过程中,最有效地方法,我认为是要充分调动学生厄积极性,正确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督促,让学生成为管理自己的主人。此外,要保证制度落到实处,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经常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地调整学生自己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达到以管理制度教育学生,让学生进行自我管理的目的。要让学生彻底改变那种“只知他人有错,不知自己错在哪”的思想,达到制度育人的效果,实现现代教育的目的。

第四,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要建好班干部队伍,创建学生自主发展空间。一个班,如果都是班主任一个人来管理,往往会顾此失彼。挑选素质高、能力强的班干部来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是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地左膀右臂[4]。班干部是管理制度的直接实施者,班干部的能力、素质以及团结程度直接影响了一套制度的落实效果。所以,班主任在选择班干部时也要有所注意。在尊重班级民主选举的前提下,考虑班级的利益,做出适当的干预。班长,是一个班级的最高职位。班长的作用在班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充当的是一个执行者的人物,起到的是带头、模范作用。所以,班长的人选是最重要的。按照我个人的看法,班长应是那些活跃、开朗、爱说爱笑、做人乐观的同学,同时还应该具备胆子大,人缘好,成绩不错等特点。

当然,在班干部选出之后,班主任还是不能就高枕无忧了,班主任还要注意对班干部队伍的培养。只有把班干部队伍建设成为一只思想品德好的、素质高的、作风好的、团结的、受学生支持的队伍,才能真正的有效执行班级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班级管理制度的作用,才能真正的实现制定班级管理制度时的目的。

综合以上四点就是我对班级管理制度的暂时见解。我坚持认为,无秩序的自由学习绝对比不上在制度的作用下的有效的学习。所以,班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有必要的,也是有其应用性的。

薪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市场化公司,关键是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化运作要求的企业机制,包括建立在合理的产权体制基础上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决策和监督机制、企业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公司激励机制的构建关键是对企业中的人力资本(职业经理人和技术创新者)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设计主要针对公司人力资本的薪酬制度,与一般员工的工资制度相区分。

1.公司为什么要设计人力资本薪酬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核心的问题将是对公司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根据其忠诚度、实际能力、工作业绩和承担的企业责任,分别进行制度安排,而不是对所有的人使用一样的制度,特别是激励和约束制度。有些人就是要强激励,同时进行强约束;有些人只需要一般激励和一般约束,关键是看这个人对公司的发展具有什么样的影响和作用。

公司为什么承认人力资本,并设计人力资本薪酬制度,就是因为:

(1)作为人力资本的一部分人承担了较大的企业责任和企业风险,决定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速度、经营水平和管理素质,直接影响公司的整体效益,而一般员工对公司的作用和影响都是局部的。

(2)不象一般员工,可以通过日常工作量评价业绩,人力资本的业绩只能以工作结果作为评价依据,只有把人力资本薪酬与企业的经营绩效相结合,才能保证对人力资本激励的客观性、有效性和约束性。

(3)承认劳动差异,认同等级差别,充分考虑人力资本的个性特征,制定人力资本薪酬制度,与一般员工的工资分配制度相区别,对公司稳定人才、留驻人才、发挥人才作用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它不仅仅是一种观念上的认同和突破,更是一种实践上的创新和跨越,对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作用不可估量。

2.如何设计公司人力资本薪酬制度?

在结构上,公司人力资本薪酬应分为岗位工资、年终奖、激励薪酬、养老金计划和职务消费。其中岗位工资是为了保证人力资本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生活水平;养老金计划是考虑人力资本离职和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职务消费是为人力资本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费用支持;年终奖和激励薪酬则是鼓励人力资本努力实现和超额完成企业目标,与绩效考核挂钩,是最具有激励作用的部分,它们在整个薪酬结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人力资本业绩的不同,通过年终奖和激励薪酬体现出较大的收益差别。

具体来说,岗位工资就是公司把一个人安排到一个人力资本的岗位上,就应该给他一定的固定收益,不仅仅是他这个人值多少钱的问题,关键是他的这个岗位值这么多钱,他坐到这个位子上,公司就要给他这么多钱,否则他就会离公司而去。

人力资本的位子不是随便坐的,坐到这个位子上就必须承担这个岗位的责任、完成岗位的目标,否则,公司就得请他走人。但要让他去努力完成甚至超额完成岗位目标,必须在他完成目标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这就是年终奖。他完成了目标,就要给他奖励,否则,他就没有努力去完成目标的动力。

完成岗位目标是对人力资本的基本要求,是“跳起来摘桃子”,为了鼓励他跳得更高,就必须有更大的桃子,必须给他相应的激励,激励薪酬就是要让人力资本分享超目标的企业剩余(超额利润),并且跳得越高摘的桃子就越大,超得越多分享的比例就越高,激励薪酬就是鼓励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他的能力、增强他的责任感,把工作做到最好的水平。

对人力资本,公司不能只一味地激励他去努力完成目标、最大限度地去争取更高的目标,还要切实地考虑他的后顾之忧。后顾之忧解决了,就会踏踏实实、轻装上阵。要解决人力资本的后顾之忧,按国家规定给个人缴纳的一点点社会保险是远远不够的,根本不能提供人力资本离职或退休后相应标准的生活。于是公司在为人力资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时,根据他的工作风险高低、业绩贡献大小给他购买一定数额的商业保险,也就是给人力资本制定一个养老金计划。商业保险加社会保险,人力资本就没有了后顾之忧。

公司的人力资本往往处于关键性岗位,工作繁杂、应酬众多,他要完成目标就需要应酬各方面的关系,需要经常与外界交往、联系和沟通,而且要体现公司的形象。为此,公司要为他履行职务,完成目标给予一定的职务消费。职务消费主要是应酬消费、通讯消费和交通消费。

3.公司人力资本薪酬制度应具有哪些特点?

在公司的人力资本薪酬中,岗位工资主要是基于岗位系数。岗位责任越大、要求的能力和素质越高、任职年限越长、经验越丰富岗位系数就越高,并在同级岗位划分成若干个等级,给人力资本一个同级晋升的空间,避免“官本位”。公司不仅需要有人通过实践的锻炼,走到更高的岗位上来,更需要有更多的人专注于做好某一方面的工作,因此在同级岗位设计等级是必要的。

年终奖和激励薪酬不但要看他承担了多大的责任、有多强的能力,还要看他的业绩,因此年终奖和激励薪酬要与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他的业绩越突出,他的年终奖和激励薪酬就越多,这样才能体现效率,实现真正的公平。

为人力资本购买商业保险也不是平均购买,而是以他当年获得的年终奖和激励薪酬为基准,根据他在公司工作(忠诚度的一个量度)和在人力资本岗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确立一个保险系数,二者相结合,确定为他购买商业保险的数额。这样,既考虑了人力资本的业绩,又强调了人力资本的忠诚度,这是公司对人力资本的双重要求。

职务消费是真实的职务所需要的消费,不是福利,因此要考虑不同人力资本的实际职务需要,不搞一刀切。在规定的额度标准内,节余分成,超额自负,鼓励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科学节约。

公平的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本薪酬制度,除了合理的确定薪酬的数量和结构,充分考虑对人力资本的激励,还必须在激励中充分体现约束,维护公司利益。因此,在薪酬发放上,激励薪酬可以考虑分期发放,并且对于优秀者,部分或全部以公司股权来体现,既防止人力资本的短期行为,又使优秀者能长期分享公司成果。

商业保险购买后,公司保留处置权,人力资本一旦损害了公司利益,公司就部分或全部地取消他的商业保险,使人力资本无论在职还是离职,无论是在公司还是离开了公司都不能损害公司利益。采取这些措施,主要是体现激励和约束的匹配,同时也相应地增大人力资本退出的机会成本。

4,精神待遇不满,也会导致对薪酬的不满精神待遇是待遇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指对工作的胜任感、成就感、责任感、受重视、有影响力、个人成长和富有价值的贡献等因素不满。由于精神待遇具有隐蔽性, 员工在表达对精神待遇不满的时候,常常会强调对物质待遇的不满。比如,有的员工这样抱怨:“我每天要受这么多气,为什么才拿这一点儿工资?”或者说“我的工作这么枯燥和乏味,工资应该高一些吧?” 但精神待遇是人的一种需求,它不会因为这种忽略而消失。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途径要提高员工的精神待遇,而不是薪酬(物质待遇)。

班主任管理制度新尝试班主任管理制度重要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班主任,就能带出什么样的班级。一个优秀的、有特色的班级即是班主任的教育思想和价值取向的外显,并能体现出其自身的工作威望和行为风格。首席班主任不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是一个工作岗位,一个“洗脑”、“充电”的驿站。长期以来,中学班主任一直被称为学校的大忙人,整天泡在班级,忙于“救火”、“补墙”,班内大事小情,事必躬亲,却往往出力不讨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班主任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是辛苦型的,不受欢迎的。究其原因,班主任缺乏创新和研究,大都凭经验、吃老本,管理水平在低层次徘徊。班主任工作研究滞后,严重影响着班集体教与学互动过程最大效能的发挥及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成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瓶颈。为此,我校在班主任管理制度上大胆尝试,实施了首席班主任制度。实施首席班主任制度的做法1910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首席班主任制度正式实行。经层层推荐,严格选拔,从全校53位班主任中评出5位,聘为第一届首席班主任,在隆重的竞聘大会上,校长亲自为他们颁发聘书,县教育局长出席仪式并作重要讲话。从此拉开了我校以班主任工作研究为课题的管理科研的序幕。首席班主任制度的.主旨是创造条件促进首席班主任的实验课题研究,并以点带面,推动全校管理科研、教学科研,提高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进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的首席班主任制度从实施目的、理论依据、评聘条件和办法、权利和义务、实验课题方案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评聘条件:首席班主任必须有一定经验、有一定教育理论修养、管理成绩突出的(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模范班主任)。学校从人力、物力、时间和政策等方面给予首席班主任支持,对首席班主任发放首席班主任津贴和实验课题相关费用,教学课程安排减半,接任起始年级分层次教学的班级优先选班,教工福利、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等量化打分时加2~5分。在首席班主任评聘程序上坚持公正、公开、严格、务实的原则,每学年评聘一次,由学校主管德育校长牵头组成评委会,分资格审查、竞聘演讲、综合评定、颁发聘书等步骤,近两年,我们还邀请了县教育局领导、“三结合”教育委员会成员、学生家长代表担任评委。在实验课题方案设计中,根据学校规划分配课题与主动申请相结合,时间1~3年,一学期为一个阶段,每阶段至少要有一篇论文或实验报告,并在班主任会上交流,结题报告结集成册,学校推荐发表并分别按论文、科研成果予以奖励。四年来,共评聘首席班主任24人次,实验课题8个,结题2个,制度也日臻完善。首席班主任制度的实施为班主任研究扫除了羁绊,创造了条件,全校已经形成了人人争当首席班主任、人人关注管理科研的良好局面。为扩大首席班主任的辐射效应,学校制定了配套措施,落实了四项制度,即竞争上岗制度、首席帮带制度、捆绑奖惩制度、末位淘汰制度,每位首席班主任结对一名班主任或班主任后备人选实行手把手帮带,其效果既是评价、奖惩依据,又是首席班主任续聘、班主任竞争上岗的资本,大大提高了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团结协作、致力科研的氛围。实行首席班主任制度的收获首席班主任制度在我校的实践表明,它已从一种制度约束变成了大家的自觉行动,掀起了群众性管理科研的热潮,已成为学校持续发展的不竭源泉。第一届首席班主任毕研杰遵循德育过程的内化、外化规律,创造性地实施“学生自主教育”,不断改进的几项活动卓有成效:一是班级文明执勤活动,由全部学生干部承担改为自愿报名参加和违纪生再教育执勤,由原来的固定岗位改为流动值勤,深入到课内外,增强了实效性;二是值周班主任活动,由班主任钦定人选改为学生申请、竞选,对班级活动、常规管理全权负责、自主运作,使学生在参与民主管理中增进素质、提高能力、自我教育。“我给班级添光彩”从一句口号变成了全班每一个成员的行为习惯,在首届学校文化艺术节上这个班成功地竞标承办了三分之一的项目。学风是在班风的基础上才形成的,获得中学生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山东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的曹明军就出现在这个班级。班主任如是说:“学生自我管理是形成良好班风、学风的重要基石”。首席班主任张观宇接任一个落后班。这个班是艺术班,学生思想活跃,好动好玩,纪律意识淡薄,学校各项检查评比每每倒数第一。他在调查摸底、分析研究之后,决定从学校当年课题目录中选择了“情感教育”,像朋友那样民主、平等地对待学生。从生活学习中的小事做起,每个细节、每个步骤力求渗透师生情感、同学情感、父母情感、集体情感、爱国情感等,克服机械灌输。他倡议全班36名成员人人把生日、爱好特长、家庭状况、座右铭等个人资料编印成册,人手一份,有人生日那天,除大家送上祝福、鼓励的话外,还要把“你在我心中的形象”的书面文章呈上,真诚的、友善的表扬和批评自然会被乐意接纳。很多很多的情感教育的具体操作都照应了他的一个观点:“机械灌输就如写在纸上的文字,风吹雨淋,时间一长就会模糊消失,而注重情感的渗透教育,就像树干上的年轮随岁月的延伸而增深扩大。教师只有贴近学生的情感世界,以自己的人格魅力熏染学生,引导学生,才能使学生在充分自尊、自信、和谐的环境中全面发展。”实验论文《我是班级第36个成员》在几家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转载。正如考入北京广播学院的王东在寄给母校的信中所说:“与张老师在一起的生活使我难以忘怀,终生受益,我的第一部创作将以歌颂我的老师、我们的班为主题,搬上荧屏,让世人共享我的福份。”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首席班主任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在他们的带动下,我校的管理科研已蔚然成风,专题研讨会、管理现场会、《实中德育》报、《实中教研》杂志为之搭桥,每学年就有上百篇论文交流,以期“将成功的经验规范化、规范化的经验理论化”。学校近两年赢得了教育教学质量和精神文明双丰收,这些成绩凝结着管理科研队伍的艰辛劳动和智慧。成功的探索使老师们尝到了甜头,认识到了管理的重要性,克服了重智轻德的思想,顺应了学校向“管理要质量、以质量求生存、谋发展”的办学思路。最近一项题为“我心目中的班主任”的调查结果证实了我校首席班主任制度的实践意义,统计显示:“保姆型”的只占8%,学者型的占60%,学生对班主任的满意率达95.7%,学生家长对班风认可的占90%。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签约主管根据销售代表提供的签约通知单上网录入,其他人员无权上网操作。

第二条所有与客户间的相关法律文本文件,原则上均由销售支持部签约主管或过户主管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

第三条《房屋认购书》一式四份,其中公司两份分别由销售部及财务部收存。财务人员每月4、14、24日必须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账目。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办理预售登记三日内,交予公司两份合同,副本由公司综合计划部收存,正本由财务部收存,销售支持部预留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若补充协议在公司提供的文本基础上有修改,必须经销售部经理上报公司各部门、公司总经理,在需签订的文本上签署文字意见后,方可加盖合同章执行。最后送财务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销售代表与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交与销售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七条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客户个人资料(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销售支持部,经签约主管审核后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转预登主管,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八条预登主管办理预售登记工作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自客户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揭主管必须追踪销售代表办理客户贷款手续,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十条非销售部人员要查看合同或索取客户资料及数据的必须经营销总监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若将所管理的合同、文件丢失或下落不明,第一次予以罚款200元,第二次辞退。

第十二条涉外审批单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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