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初三读后感(热门19篇)

时间:2023-12-23 01:38:35 作者:FS文字使者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的文学素养,提升我们的审美情趣和写作水平。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一些读后感样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触动。

初三读《活着》的读后感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年初三活着读后感2

在中国当代为数不多的“现代写实”作品中,余华的文字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余华惯用冰冷的笔调,深沉的剖析他所经历过的那个动荡的年代。所以余华可谓是一个用心写作的优秀作家,正如他在其新版《活着》的中文自序中所言,“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我想或许也就是基于此,余华的作品在几十年间,不但能经得住时代的推敲,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而他仅有的几部写实作品中,要数《活着》一书写的最为出色,可以说是余华写实作品中的上乘之作,这个有关“活着”的故事,也曾经一度感动了好几代人。

《活着》这部小说记录了主人公福贵的悲苦一生。他早年因为嗜赌成性,而把家业败得一贫如洗,更间接的把父亲活生生的气死了。后来他靠皮影手艺,在外漂泊了多年。再一次回到家的时候,福贵意外的得知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为他生了一儿一女,不幸的是女儿是位聋哑人。更不幸的是数年以后,儿子有庆被昔日的朋友开车误撞而死,女儿也因难产而离开了人世。接踵而来的死亡,足以让福贵一生都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与绝望,仿佛一切都是事先预设好的死亡诅咒,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只剩下福贵与一只也叫做“福贵”的老黄牛。

余华用了仅仅十二万字,精炼的写完了福贵不幸的一生,更引申的道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欲哭无泪的压抑”,足以警戒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严于律己,免得如福贵一般乐极生悲,福贵用一生坎坷的命运证明了一个道理,“一步错,则步步错。步步错,则人生祸”。

我个人认为全书最醒目的“活着”一词,在余华的作品中,可以理解为命运在浴火中磐涅。这个词在我们中国的语言中是充满力量的,这种力量并不是来自于呐喊,也不是来自于挣扎或反抗,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命运对我们无情的安排,去忍受现实留给我们的幸福与苦难、笑颜与苦泪。

全书最另读者难忘的画面,应该是年老的富贵与那只与他同名的老黄牛在安祥的望着夕阳,体会着生命里的片刻宁静。

曾有人这样问,《活着》一书告诉我们读者一个最重要的道理是什么?

活着读后感初三

余华的这本《活着》被几个朋友推荐过了,不知道我是出于偏见还是什么,总觉得这本书大抵描写的也是五六十年代农村的故事,就像《白鹿原》,这类书大多称之为名作,但我好像就是一个单纯喜欢读故事的人,喜欢高潮迭起、迂回曲折,对这类太深刻的作品反而是不大感冒的,《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

和朋友聊起读书,这本《活着》再次被提及,我想是应该看看了,从下载下来到读完,两天时间,像着了迷似的,越读越被深深的打动,越是停不下来。

一个人的一生装进了一本仅仅几百页的书,没有对人物心理浓墨重彩的渲染,只是简单的叙述。讲的人娓娓道来,平静的叙述,听的人心里却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余华的高明之处吧!

福贵,又富又贵,多好的名字啊,这也是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光宗耀祖、又富又贵,可他的一生却是潦倒穷困、厄运相随,读后感《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年少轻狂,仗着家里吃喝嫖赌,等到输光家产,父母离世才幡然醒悟,但觉悟、改变并没有阻止厄运的脚步,在那个年代生活本就难以为继,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又相继离世,只剩下他孤零零的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与一头老牛为伴,书中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活着不是为外在的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对福贵而言只是一种生活状态,他的心经历太多苦难,已变得波澜不惊,看透人生的磨难,才豁然开朗,才能够平静的叙述那些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才能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安静的度过人生的黄昏。

福贵的故事能够打动人不是因为命运给了他接二连三的打击,而是那种经历苦难、看破人生后的豁然开朗,亲人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离奇,但却是异常痛苦的,当亲人相继离开后,福贵大可以一死了之结束这悲剧痛苦的人生,可他没有,他选择接受,好好的活着,种种地、唱唱歌、和老牛说说话,他困苦的一生让人感慨,但他平静的讲述才真的让人心疼,真的打动人!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容要承受众多难以接受的痛苦,却依然要坚韧、顽强,这大概就是生命的力量,活着的意义罢!

文档为doc格式。

初三以活着为题的读后感

一大早,我的美梦就被妈妈催醒了。我一边抱怨,一边极不情愿地起了床。“要是我能到未来去看看就好了!未来肯定会大有变化,既可以‘观光’,做自己想做的事,还可以写一篇《金钊漫游未来》!”我想到。“那么就带你去看看吧!”一个魔术师般的老人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只听一阵咒语后,我真的和他来到了未来的世界!

可惜我高兴得太早了,不一会儿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里全是废墟,到处都是断壁残垣。路旁的商店、银行早已被洗劫一空,街道一片死寂,没有任何人的踪影。“这里发生过战争了吗?”我惊讶地问道。可是老人并没有说话,只是指指自己的脑袋,示意我想。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打算去森林看看。本以为可以欣赏到大自然美丽的风光,可好象并非如此。原本树木茂盛,鸟语花香的森林变得面目全非——没有繁茂的树木,没有小鸟悦耳的歌声,没有小溪欢快的流水声……再加上遍布灰尘的天空,简直跟地狱一般!

我惊奇地问老人:“我们是不是走错路了?”“才不是呢!我绝对不会念错咒语,送错地方的。”“那这世界怎会如此呢?”“告诉你一切的真相吧,我就是自然界的使者,森林老人。城市和森林之所以变成‘地狱’,都是因为未来世界的人们无休止地砍伐森林,无节制地侵占植物的领地,残忍地捕杀动物,以及无数大规模的战争所造成的。”

“为什么?为什么人类要这么做?我们不希望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啊!”我朝着天空大喊。

“金钊,醒醒!”我又被妈妈催醒了。我抬起头环顾四周,根本没有什么森林。原来那还是一场梦啊!我边穿衣服边想,那不只是一个梦,而是个启示,它告诉了我们:为了能让我们的明天变得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保护环境,低碳生活。让地球万岁,让地球永生!

以未来为题作文初三作文600字。

初三读《活着》的读后感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初三读《活着》的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书《骆驼祥子》时,我以为老舍先生对骆驼感兴趣。而且应该有特别情愫吧,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单写一个骆驼而写出一本书。后来听同学解释到:这并不是一本写动物骆驼的书,而是一个生活得像骆驼一般的名叫祥子的车夫的故事。像骆驼一般的车夫,他的生活是有多辛苦啊,我还没有翻开书便忍不住感叹。当我翻开书后,便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或许我并不是被情节吸引,而是被祥子这个人物本身所吸引。

祥子是生活在旧时代北京的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

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

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初三活着读后感作文800字,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活着》初三年级读后感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活着》读后感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活着读后感]活着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活着》读后感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上被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初三读后感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文档为doc格式。

《活着》读后感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活着》读后感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 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读后感读后感

导语《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下面小编为您推《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初三以活着为题的读后感

世上的技术很多种,但都不是生来就会的,要经过“尝试”和“学”才能掌握。

8岁那年的冬天,我们去金佛山旅游。金佛山上正下着鹅毛般的大雪,漫山遍野都银装素裹。我第一次看到雪,很是兴奋,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我心里更想快点去滑雪。

我们终于来到了滑雪场。爸爸给我租了雪杖、滑雪鞋、滑雪板。我立刻穿上了滑雪鞋,哇,怎么这么重,这下寸步难行了。这时,教练把滑雪板安在了滑雪鞋上。我试着由雪杖撑了一撑,结果脚下一滑,我住后一仰,摔了个“四脚朝天”。这时,老爸开口了:“身子往前倾,才不容易摔跤。”我试着往前倾,再用雪杖撑一下,不料倾斜过度,“咚“的一下摔了个“猪拱雪。”老爸过来扶住我,我再尝试了几次,总算掌握了方法。我立刻滑到一个雪坡上,“呼”的一声从上面滑下来,正巧另一个人滑了过来,我立刻急刹车,总算没撞上。我正准备转移,雪坡上有一个人向我滑来,这下我可没准备,我决定滑开,可我的滑雪板在关键时刻竞然“感冒”了。我费尽力气都没滑动。“滑雪祸”发生了,我们俩都被撞倒在地。我站起来查看滑雪板,没有问题啊!看来是技术不佳的问题。我这个初学者看来还需训练啊!

这次尝试滑雪我真快乐。

《活着》读后感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活着》读后感

阅读《活着》这本书,简洁朴实的文字,读完,潸然泪下。

这本书里回忆了老人福贵悲苦的一生。福贵出生在一个富裕家庭里。活得潇洒奢侈,迷上赌博,输光了家产,从此福贵的人生就完全改变了。生活贫苦,社会混乱。先是老爷子被气死。接着,福贵又被抓去当兵。走到了阎王门前,九死一生回到家后又得知娘已病逝。祸不单行,不久后,福贵的儿子有庆给市长夫人献血过多死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患了软骨病。女儿凤霞嫁给了二喜。过上了好日子。但不久后,凤霞因生产失血过多死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接着家珍,二喜都死去了。只剩下福贵和苦根。造化弄人,苦根,最后吃豆子撑死了。福贵买下了一只老牛,与它度过了余生。

读完此书,我是热泪盈眶的。书中有许许多多心灵美好的人物。却因曲折的命运,恶劣的环境而失去生命。最终一个悲剧结尾。如书中的有庆,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却因医生的失误而死去。当读到有庆死去时,我的眼前好像还浮现着他每天都去公社里为那两只已不属于他的两只羊。浮现出他冬天仍提着鞋子光脚跑去学校。浮现出他获得一只小羊羔而欢喜雀跃。他的死去,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悲伤与惋惜。更带来的是深刻的思考。 难道有庆的死仅仅是因为医生的失误吗?不,不是的。若不是当时社会文化,技术的落后,生活环境的贫苦与无奈,像这样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在那个年代里,不知还有多少百姓做大量的活,受无名的罪,得微薄的钱,流苦涩的泪。

面对亲人接二连三的逝去,面对生活的艰苦困难,一般人又怎能受得了啊?文中的春生,面对生活的艰难,想要自尽,福贵再三劝说,最终,春生还是选择了死亡来逃避现实。令人叹息。

但是,福贵一次一次的熬了过去。当仅剩自己独自一身时,他能感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作者笔下“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的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令人惊叹,他到底是不是那个命运坎坷的福贵?面对挫折与痛苦,他能以宽容的胸怀去包容它,接受它。尽管生活艰难,但他仍笑着去面对;尽管他的身体已经老了。但那颗心却充满了童趣。那么富有生机与活力。

也许,活着的意义就在其中了吧。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有序的社会,可总有人抱怨。抱怨,抱怨大大小小的事:为什么我做不到?为什么别人总比我厉害?为什么我的时间总不够用?……然后便只是在心里生闷气,什么也不做。当挫折和苦难来临他们不敢去面对,不愿去面对。甚至以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来逃避。轻轻地来到人世间,默默的返回原点。像条干扁枯燥的线,漫无目的的划过世间。

反之,却有人坚持学习,努力充电。不断扮靓自己,照亮自己的心。他们,用宽容去化解冲突;用微笑请教困难;用理智去面对不幸。用五彩缤纷的色彩,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活着是一种未知;活着是一种幸运;活着是一种宝贵。活着,我们要学会珍惜。

《活着》读后感

至于有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乖巧懂事得让人心疼,为了不磨坏鞋子,大冬天的光着脚跑去学校,每天来回几趟割草喂羊。凤霞也是,父母为了弟弟上学把自己送人,她除了不舍之外,没有一点怨念,反而一直惦记着回家……所幸,最后福贵还是把凤霞留了下来。这一家人艰苦却又宝贵的相处时光,真的太少太少了。尽管生活充满了艰辛,严厉地对待有庆也不是福贵本愿,但一家人是没有隔夜仇的。而若是福贵的父亲还在,大概会训斥他:自己都不成器,是个败家子,有庆比你小时候懂事多了。——总之,一定会护着有庆。

接着,又是人民公社、吃食堂、炼钢……时代裹挟下的福贵一家人,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辛苦吗?辛苦的。他们自己心里觉得幸福吗?幸福的。这就是余华在自序中所说的,“活着”的力量吧。

灾年之下,原本朴实本分的人为了活命,也会做出缺德的事。“仓禀实而知礼节”,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不为五斗米折腰——正是因为圣人的数量如此之稀少,而其品格又如此之高洁,所以才显得尤为珍贵,也才值得大家敬佩和学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福贵和家珍,也都垂垂老矣——“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因为对家人的眷恋和不舍,家珍挺过来了,真好。就像电影《流浪地球》里说的那样,希望是比钻石还珍贵的东西。——哪怕是在那样艰难困苦的生活中的希望。

可谁知,意外来得那么的快——有庆死了。从愤怒,到痛恨,再到无力,最后,只剩心疼。心疼一个勤劳能干而又善良懂事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长大,就离开了人世;心疼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家珍和福贵,生活已经够苦的了,却还要承受那样的打击。余华没有特意煽情,可读来心情依旧沉重。

纵观全书,凤霞出嫁是福贵一家为数不多的幸福时光,所有人都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家珍对福贵说,自从他回家以后,这个家就“什么都好了”,但其实,生活还是那么的苦,只是,一家人在一起。就什么都不怕了。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要是按年头算,苦根今年该有十七岁了。”凤霞死后,家珍也很快便去了。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又送走了家珍。现在,只有他自己、二喜、苦根这三代在人世间“受活”。爱无生离,只有死别。

最后的最后,家人全部离去,就连苦根也死了,只剩下福贵,还在人世间“受活”。我们也就突然明白了,在故事的开头,福贵为什么要骗老牛还有其他的牛在干活——或许,他也是这样安慰自己的;或许,在他心里,那些人儿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老人唱着歌,和老牛一起,渐行渐远,消失在了茫茫岁月之中。人这一辈子啊——黄昏转瞬即逝,人生白驹过隙,黑夜从天而降,死亡终会来临。“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铭于斯,其魂气无不之也,其死而有不澌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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