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应如何办理(模板15篇)

时间:2023-11-16 06:16:13 作者:GZ才子 协议离婚手续应如何办理(模板15篇)

合同协议的签订要素包括双方的意愿、具体内容以及合同的履行方式等。如果你对合同协议的表达方式不太了解,不妨参考以下范文,会对你有所启发。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就自拟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的离婚申请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当场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该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

20办理离婚手续分为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二种:

一.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双方感情破裂后,通过协商对于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达成离婚协议。这种情形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规定的身份证件。

【2】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五)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二.诉讼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某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所以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a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d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e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夫妻异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是协议离婚,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各自的两张一寸照。

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一)结婚证书和个人身份证;

(二)有关婚前基本情况的证据材料;

(三)有关婚后感情状况的证据材料;

(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

(五)家庭财产清单,并附上该财产是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材料;

(六)双方经济收入情况及生活现状的证据材料;

(七)住房、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抚养。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x份。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有些人查看了一些婚姻法律知识或者阅读了一些书籍,就自认为自己足可出庭应对,不必聘请律师。这其实是危险的尝试,以自己的权利作赌注。实际上,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决非一朝一夕所能掌握,一个你不注意的`细节可能就是案件的关键,而诉讼程序、举证技术和决窍、询问应答技巧、随机应变能力等也非专业人士所能把握。为了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

那么,应委托什么样的律师呢?我的建议是: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资深的婚姻法专业律师将会更好地维护你的权益。

当然,如果事实清楚,对离婚、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都没有争议的话,也可以不必委托律师代理。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下列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b、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c、被告在劳动教养的;。

d、被告被监禁的。

(5)如果配偶是军人(非文职),自已不是军人,应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配偶是文职军人,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协议离婚或者自愿离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或者虽然双方自愿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是

离婚诉讼途径的选择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形:

另一种情形为:协议离婚诉讼,此种方式的采用对于经常居住地与长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别是两地相距较远时,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可选择于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当事人急于离婚而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之苦。

相应的,离婚诉讼的程序亦有以下两种:

(1)调解此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立有离婚协议书或经法院主持调解而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判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是否“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亦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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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并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一、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办理流程程序。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将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诉讼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呢?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准备哪些证件呢?

起草离婚起诉状;。

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结婚需要办理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才能够成为合法的夫妻,同理,离婚也是需要办理有关离婚手续后才能够正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夫妻办离婚手续在哪办理呢。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夫妻争议,国内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一方“失踪”,对方离婚。

向“失踪”人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传票、裁判文书等。不过,前提是法院先穷尽其他送达方式。这种方式很好的解决了“老赖”、“玩消失”等行为造成的障碍。

四、涉外因素的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对于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人选择的离婚方式。在协议离婚当中,夫妻双方必须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做出协商,然后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你知道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吗?律师365为您详细介绍。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如果当事人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此时需要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以启动离婚程序。在诉讼离婚当中,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

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孩子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居多,其实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户口跟谁落,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那种血缘关系、亲子关系都是不会改变的。

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诗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

第四条 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五条 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 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 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

第九条 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噬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条 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起人的义务。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 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7.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9.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10.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愿或不能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无法设立的,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除应由该方承担公司变更类型的费用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约的发起人所造成的损失。经其他发起人同意,该违约方将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可免除该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六条 保密。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各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各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其他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其他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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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步骤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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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如何办理手续法律知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世界变成一个地球村,很多夫妻都存在异地工作的情况。当今社会离婚率也在不断走高,所以人们对于能否异地办理离婚的疑惑也日益显现。那么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能否在异地办理离婚呢?下面就对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离婚?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既然是法律行为就一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程序,例如丈夫和妻子双方户籍所在地分别在a和b,在a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目前二人分别在c和d地工作,根据《婚姻法》规定可以办理离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即a或b地进行办理。

(二)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是指户籍所在地,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为住所地。所以如果丈夫起诉妻子离婚,且妻子在d地居住一年以上则可以妻子户籍所在地b或经常居住地d地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通过上述介绍,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异地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但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有疑问的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弄清楚可以在哪办理离婚后,就可以带着双方的户口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协议书、一寸免冠近照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协议离婚手续怎样办理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自愿离婚,还有一种是诉讼离婚要通过法院判决的离婚方式,那么在生活中离婚需要带什么手续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什么。

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当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

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

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在婚姻登记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

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如查明仅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

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了吧,希望小编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专业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涉外诉讼离婚律师如何委托。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按揭房离婚时应该归谁?

一、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应区分不同的情形来处理。当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由其以个人所有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当然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配偶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当然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清偿的义务。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屋,该房屋仍应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按揭债务也是其个人债务。如果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应该给予补偿。对于剩余的未清偿债务,该方也无义务予以清偿。

二、婚后夫妻双方以共有财产购买,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在离婚时首先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则按该协议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需要法院依法判决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先由一方使用。而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后,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离婚时应该怎么分割?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履行。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友好分手,即协议离婚,这表明社会文明的进步。毕竟一旦为离婚上到法庭,不仅容易加剧双方原有的矛盾,尚存的一点“温存”也许就荡然无存,等于在原有的“伤痕”上再撒上一把“盐”,而且由此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更大。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诉讼所耗费的时间和财力也相对较大。因此协议离婚应是离婚的首选方式。只有无法达成协议时,不得已才诉至法院。

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须是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主要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及补偿、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及费用的分担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名表示认可。因此,离婚协议的签订实际上也是一份“合同”的订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依法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应予遵守,全面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明确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即使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依法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还必须依法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生效后,才能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审查时,只要认定双方原签订的离婚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都会依法确认离婚协议的合法和有效。

本案争讼涉及到一个重要问题是,究竟是以达成离婚协议时的约定(20xx年7月16日)为准,还是以签订离婚协议(7月19日)为准。因为双方均承认7月16日男方转了4万元给女方,这是否就是《离婚协议书》约定的4万元分割财产的补偿款。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并无法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认之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对于协议书的理解应当是以登记时双方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为准。即使在此之前有双方签名的离婚协议书,也必须是以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次确认为有效,否则无效。这样理解自然就不难判断双方争议的4万元补偿款是否实际履行。

2、财产分割协议必看的内容。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涉外婚姻在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该如何计算?应该按照哪国标准?对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律师的解答,请大家觉得了解。

网友提问: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涉外离婚抚养费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法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离婚时房屋析产要有哪些手续呢?

离婚时进行房屋的归属进行认定,从而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具体需要哪些手续呢?小编就将离婚时房屋析产要有哪些手续进行整理,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流程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在城市,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应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为以下几种:当事人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照片、离婚协议等,另外华侨、外国国籍公民还应该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处理方式。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a.请求离婚;。

b.小孩的抚养问题;。

c.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

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中国离婚率排名前十的省份。

1、天津,离婚率高达60%排名第一。

2、黑龙江,离婚率可以达到58%,上位居第二。

3、长春,离婚结婚比已经达到了56.34%,坐上了第三。

4、北京,离婚率大概有53%了,畏惧第四,有点令人很意外。

5、沈阳,离婚结婚比高达48.09%,排在了第五。

6、重庆,离婚结婚比在45.65%左右,位居第六。

7、上海,离婚结婚比为43.61%排在第七位。

8、呼和浩特,离婚结婚比高达42.74%,排在第八位。

9、石家庄,达38.59%的离婚结婚比,排在第九。

10、四川成都,离婚结婚比37.23%左右,排在全国前十这个位置。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一)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二)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协议离婚的流程和手续办理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3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六、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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