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时间:2023-10-27 21:45:33 作者:笔尘 最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汇总15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为未来的工作规划提供借鉴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一些写作月工作总结的范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近期高温持续,为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日,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联合望城区应急管理局连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行动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违规存储销售、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是否执证上岗、是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商铺、门店等容易出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逐一核查,并向商户宣传了烟花爆竹禁售的相关政策,强调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引导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街道前期对辖区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门店进行摸排,并下达《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责令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限时完成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乌山街道相关人员介绍,对辖区内未整改的商铺、门店,执法人员将坚决予以收缴。

此次行动突击抽查销售门店3家,查获违规无证经营烟花10个、盘鞭72个、条鞭2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望城区乌山街道将继续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加大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辖区安全平稳态势。

年乡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优秀作文推荐!春节日益临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严峻。1月20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普及烟花爆竹购买知识和安全燃放常识,倡导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针对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明显增多的情况,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公安部部署开展了“重防范、严排查、打非法、保平安”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排查烟花爆竹企业5.5万家,整改安全隐患9393起,查处刑事案件1260起、治安案件1254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45人,收缴非法、超标、伪劣烟花23.1万箱、爆竹41.1亿头、礼花弹4.7万枚,有效净化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环境。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会同安全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还将全面清理安全隐患,加强春节、元宵节等集中燃放时段的动态巡逻执法,积极维护燃放秩序。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请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依法安全燃放。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近日,荆角乡组织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市等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商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打非治违”积极性。

据悉,荆角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2台,联合出动人员10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点1个、烟花爆竹零售店4家、各类经营商户16家,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防范意识,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全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18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近日,荆角乡组织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市等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商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打非治违”积极性。

据悉,荆角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2台,联合出动人员10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点1个、烟花爆竹零售店4家、各类经营商户16家,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防范意识,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全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自20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务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以水利建设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人饮工程、淤地坝工程、新区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采砂等)工作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市水务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市水务行业“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下旬):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情况。市水务局安监处将对单位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下级单位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局“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将就各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督查。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单位要根据整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单位要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局安监处将把此次“打非治违”列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四)及时反馈,汇总上报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5月4日前,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监处,实施方案要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工作措施、方法步骤、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联络人员及“打非治违”举报电话等内容。

2、各单位每月向市水务局安监处报送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集中整治行动汇总表。

3、各单位“打非治违”集中整治行动的最后总结材料和报表以及停产整顿,提请政府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务必于6月18日前,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水务局安监处。

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镇于20xx年3月6日至4月8日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和怡天花炮公司直销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制发了《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情况。

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于3月10日—4月4日集中对我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但也发现部分问题,一是个别零售户未实行定点销售,存在一证多点行为;二是个别零售户销售门市有吸烟行为;三是个别零售户库房凌乱,堆有易燃物或无专用库房;四是部分零售户未将烟花爆竹全部放入专柜销售;五是查处了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上述问题分别由镇安办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一、基本概况及现状。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基础。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抓认识。

(三)强化措施、加大打击显成效。

(四)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保平安。

望疃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2日。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举报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3月29日。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省安委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强化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科学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对策措施,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各级要着眼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生产销售旺季、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正伺机而动的严峻形势,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明察暗访等方式,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要强化县、乡、村防控责任,加强产运销储及燃放全程监管,严防突击生产,严防不合格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作坊和窝点。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按照已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深入检查督导,确保大检查的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漏洞盲区,对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前期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复查,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严密监控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持续做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继续严格落实逐矿盯守责任,以“八查”为重点开展全覆盖排查,提高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强化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已关闭矿井、停产整顿矿井和尾矿库、排土场等的巡查监控力度,严防违法违规恢复生产和垮坝、坍塌等事故发生。要督促危险化学品和化工生产、储存单位认真落实冬季防冻防凝措施,严防气温骤变引发危险化学品着火、爆炸、中毒事故。要加强冶金等连续作业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指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强度,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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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镇于20xx年3月6日至4月8日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和怡天花炮公司直销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制发了《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情况。

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于3月10日—4月4日集中对我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但也发现部分问题,一是个别零售户未实行定点销售,存在一证多点行为;二是个别零售户销售门市有吸烟行为;三是个别零售户库房凌乱,堆有易燃物或无专用库房;四是部分零售户未将烟花爆竹全部放入专柜销售;五是查处了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上述问题分别由镇安办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我镇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经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基础。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抓认识。

(三)强化措施、加大打击显成效。

(四)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保平安。

望疃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12日。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举报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管理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的内容,事关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持续发展,涉及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

狮子岗乡村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完善,上上下下一致认识到安全就是稳定、安全生产才能持续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讲政治走群众路线。坚持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始终如一保持高压,坚持不懈开展排查,力抓四个关键,有力保障了烟花爆竹市场纯净,杜绝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键是组织领导。开年伊始,乡党政联席会议对安全生产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和党委委员、人武部长为正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单位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综治办、经发办等,其单位负责人都是领导组成员。领导组定期由正副组长主持召开例会,对阶段性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会上成员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对相关安全动态进行通报,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联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坚强组织领导。

二、关键是落实责任。年初召开了全体乡村干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政府与各单位签订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书,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谁主管谁负责等,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签订责任书,强调领导责任,负责人保证随时随地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检查督查;强化属地责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违规使用处置,所在村、联系村的乡干部、包片村干部必须同时承担责任;领导组集体负责制,即出现一例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疏忽,领导组所有成员取消乡内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依据具体责任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三、关键是加强宣传,集聚“打非”社会正能量。今年以来发放“打非”宣传材料两千余份,宣传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的危害,公布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警惕性,唤起群众责任良知,引导社会舆论,集聚群防群治的社会正能量。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设置宣传台、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定期到历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户及其邻居家进行走访,“四不两直”检查市场经营,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使心存侥幸者心灰,让跃跃欲试者意冷,使事不关己者醒悟,让了解情况者奔走相告。

四、关键是检查、排查、督查、突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和严格危化品管理使用,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违规经营。年初,我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年“打非”工作实施意见,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进行专项“打非”行动。期间,包片村干部每天走访一次联系户,巡视一次经营户,实行零报告;企业车间进行危化品零登记、日清理,分管安全责任人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办有关情况。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开展一次例行检查,一季度组织一次督查,节假日期间突查和连续反复查。今年中秋节前的“打非”检查中,我们在杨店何某经营点发现有28挂土炮竹,随后将其责任人带到派出所进行依法处理,没收所有土炮竹,进行教育,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今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用安全意识发动群众,用安全知识武装群众,用安全责任保护群众,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聪明才智,一切为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及危化品类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3月29日。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

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1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三、实施步骤。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简报

双节期间,我们施庵镇按照县安委会的安排部署,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为重点,立足本镇实际,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全面检查。期间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门店28现安全隐患9处,下发整改指令份,对违法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予以销毁,双节前后没有发生一起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我镇双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我镇在双节期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联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工商所、安监办、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安排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检查组,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建好台账。我镇对辖区内所有经营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掌握实情,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有28家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资格,对这些商户建立台帐,在相关时期统一落实。

(三)加大宣传,增强安全意识。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使用不当造成的危害,我镇采用街头设点宣传、村(社区)广播和张贴纸标的方式,宣传烟花爆竹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起。通过宣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重点检查,排除隐患。双节期间,我镇以片为单位,组织了四个检查组,对全镇24个行政村进行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围绕集镇、兴无两个市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和工商所等人员开展重点检查,把重点检查放在有无资质炮货混放上,经过排查,发现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对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6家经营户安全警示标志不明显、炮货混放,已责令限期整改。

二、今后打算。

虽然我镇在双节期间全面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排查,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行为,同时对“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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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以下是关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欢迎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优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私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20xx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五日)—20xx年2月13日(正月初六)。

成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形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市区、下蜀镇、天王镇)、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派2名执法人员携执法车辆参加执法行动,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派员配合。联合执法小组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负责联合执法过程的警力保障。

(一)对店面存放、私库储存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二)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者立案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应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分局(站、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和反馈工作信息,以利执法查处工作快捷高效。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市联合执法小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纵向联动。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1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安委会和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1x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x〕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x〕5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x〕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22号)精神,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未经许可或无证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和焰火燃放活动。

2、持证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或“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包装出售、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

购销合同。

和流向登记制度等行为。

3、违规使用氯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经营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5、违规跨省(市、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行为。

6、未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一是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督促乡镇安委会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组织派出所、社保中心、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各乡镇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执法文书、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请各乡镇安委会于7月31日前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本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县安委办(电子邮箱:xxxxxxxxxxx)。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安委会要设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乡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配合,标本兼治。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烟花爆竹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依法依规,强化惩处。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搞好宣传,强化监督。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掀起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大舆论氛围。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都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建立社会监督举报的奖励机制,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动员全社会参与“打非治违”工作。

(五)强化督查,报告信息。各乡镇要建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通报制度。各乡镇安委办每月25日前将本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送县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玉林市安委办。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个乡镇每月至少报送1条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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