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1-16 14:42:25 作者:GZ才子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18篇)

机关单位设有不同部门和职能单位,各个单位之间合作密切,形成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单位工作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_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二】。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

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三】。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四】。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精品学习文档。

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

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

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精品学习文档。

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五】。

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城管〔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

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18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

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单位经费预算;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

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

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美丽青白江,促进绿色发展,助推内陆亚欧门户、国际化青白江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市机关事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管发〔xx〕11号)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的指导原则,逐步在全区公共机构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回收处理流程、主体责任体系、检查考核标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的规范分类和回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综合效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责任主体。

(一)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工作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二)区级机关非集中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由非集中办公区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区级各部门牵头负责本级本系统所属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

2018年1月12日前,各单位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因地制宜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自行或通过市场化手段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组织实施。

1.xx年底,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各乡镇(街道)率先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区级机关、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均达50%。

2.2018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0%。

3.2019年底,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三)检查验收。

1.xx2018年,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指标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由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考核。

2.2019年底,区机关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结果纳入当年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重点。

(一)搞好调查研究。开展实地调研和摸底调查,掌握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分类现状,掌握全区生活垃圾投放点、转运站、废品回收网络和资源回收企业等相关情况。

(二)完善制度措施。认真分析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回收、运输、处置等流程和制度,确保制度措施可操作性强。

(三)合理设置设施。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标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办公室内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两分类,楼道、大厅、院落等公共区域应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分类垃圾桶,有条件的可增设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等细分类垃圾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暂存场所。

(四)强化危废管理。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五)分类妥善处置。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置,电器电子产品、文件资料等应遵循保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餐厨垃圾日产日清,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单位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未安装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具备餐厨垃圾收运条件的公司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推进台账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各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等情况;各单位可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督导员、志愿者队伍,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定期梳理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报纸、画册、电视、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意识,增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四)深化协调配合。深化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区域内城管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统筹考虑、系统谋划、周密部署,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抓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推行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

(五)搞好填报统计。各公共机构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分析其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情况,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报送《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加盖公章)、每年11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区机关事务中心胡渊处。

附件:1.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就是再生资源,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五类,是现阶段生活垃圾分类的主要工作和影响垃圾减量的重要因素。

可回收物回收箱为蓝色容器。

(一)电器电子产品类。

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饮水机、碎纸机、电话机、计算器等。

(二)纸类。

1.平面纸张:报纸、复印纸、宣传单、包装纸、信封、硬纸板等;

2.纸盒(箱):纸板箱、包装盒(如点心盒、纸巾盒)、牛奶(饮料)利乐包装等。

(三)塑料类。

3.包装类:塑料袋、保鲜袋(膜)、包装袋(如零食包。

装袋、快递包装袋)、塑料泡沫、气泡缓冲材料、水果网套、热饮(如咖啡杯)杯盖等;

4.其他塑料制品:废弃塑料文具等。

(四)玻璃类。

玻璃瓶、碎玻璃、其他玻璃制品。

(五)金属类。

金属罐(如易拉罐)、金属盒、其他金属制品、金属文件柜。

(六)办公用品类。

沙发、茶几、办公桌、文件柜、椅子等办公家具。

二、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资,必须单独收集、运输、存贮,由环保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进行特殊安全处理。

(一)电池类。

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如手机电池)。不含普通干电池(如1号、5号、7号电池,因具生产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技术要求,现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二)含汞类。

废荧光灯管、废节能灯、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荧光棒等。

(三)废药类。

过期药品为有害垃圾,装药片的瓶子可以根据材质作为可回收物投放。

(四)油漆、废农药类。

废油漆、废农药、杀虫剂等残余液体,需和容器一起作为有害垃圾投放。

三、餐厨垃圾。

公共机构产生的餐厨垃圾,主要为食堂剩菜、剩饭及烹饪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肉类鱼虾废弃部分、蛋壳等,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

餐厨垃圾投放箱为绿色容器。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即现环卫体系主要收集和处理的垃圾。其他垃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废弃物:

(一)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

(二)纺织类、木竹类废弃物中不可回收的部分,如拖把、抹布、牙签、一次性筷子、树枝等。

(三)灰土类、砖瓦类废弃物、其他混合垃圾,如清扫渣土、陶瓷碗碟、大块骨头、植物硬壳、枯萎花草等。

其他垃圾投放箱为灰色容器。

五、注意事项。

(一)将回收价值高的可回收物率先分类投放,如报纸杂志、纸板箱、包装盒、pet塑料瓶、易拉罐等,确保这一类可回收物不被混合垃圾污染。

(二)不要将已被污染、潮湿、污渍无法清除的物品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如被油渍污染的餐盒、食品包装盒等。瓶罐投放前倒空瓶内液体并简单清洗,有瓶盖的不需将瓶盖与瓶体分开投放,确保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中的其他废品不被污染,尊重和维护他人分类的成果。

(三)不确定是否可以回收(或本指引中未明确说明)的废纸、废塑料,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请先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四)各级公共机构要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贮存、移交、去向、处理等情况。

【八】。

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发挥政府引导推动、单位规范履责作用,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推进x区绿色发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实施范围。

x区各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企业。

三、工作目标。

采取分阶段实施的方式,力争用三年时间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形成社会普遍接受的单位垃圾分类模式。单位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基本得到分类回收处理,无明显残留。2018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2018年2月底之前:区级机关大院、区城管局、江浦街道率先实施垃圾分类。

2018年3-12月份:全区各街道(场、园区)、各部门全面实施垃圾分类。

2019年:强制分类制度向各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大专院校、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延伸,基本覆盖全社会。

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

四、分类类别。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将生活垃圾分成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其中,必须将有毒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根据国家强制分类要求,结合全区回收处理能力,对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中的部分品种实行强制分类里,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毒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废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废油漆、溶剂,废杀虫剂、消毒剂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运和处置。硒鼓、墨盒等有毒有害垃圾,鼓励由硒鼓、墨盒供应回收商回收。

强制分类品种:废纽扣电池、废充电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各单位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适量设置有毒有害。

垃圾投放容器和临时储存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标志。同时可按原有处置渠道或委托环卫部门及相关企业定期收运,并承担收运和处置费用。

(二)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

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集中供餐场所产生的厨余垃圾。

2.分类投放及处置。

厨余垃圾应设置密闭容器单独投放,严禁混入其他垃圾,同时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

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集中点,由专人清理,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厨余垃圾的产生单位应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环卫部门及企业进行收运和处置。同时也可根据实际产生量,购置小型厨余生化处理器。

厨余垃圾收运单位车辆必须符合《南京市餐厨废弃管理办法》对收运车辆的规范要求,整个收运过程中,不得抛洒滴漏,影响周边环境。

(三)可回收。

1.主要品种。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废旧衣物,废玻璃,废旧纺织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强制分类品种:废干净纸类(纸张、纸箱、报纸、杂志、书籍、打印纸等),废塑料瓶、废易拉罐,废玻璃(瓶)、塑料文件夹,废金属夹子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内部生活垃圾产生特点、投放习惯,在相应位置合理、细分可回收投放容器,其中废玻璃(瓶)需要单独设置容器进行回收,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可回收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

除有毒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巾、废纸杯、废餐盒、废塑料袋、废笔、废橡皮擦、废胶水、茶叶渣、瓜果皮壳、烟头烟灰、一次性干电池等。

2.收集及处置。

各单位应根据其他垃圾产生的数量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样式、设置数量等应该符合国家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

(五)大件垃圾。

1.主要品种。

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生产、教学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体。

积较大、整体性强、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包括废旧大型家具类。

2.收集及处置。

各单应根据需要设置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堆放点应设置明显标志牌,避免在堆放点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大件垃圾必须实施专项分流,统一收运,进行破碎,分拣处置,集中送至x区大物件分拣贮存中心(珠江工业园区)。

(六)园林垃圾、装修垃圾等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五、主要任务。

(一)单位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各单位应当按照全区单位垃圾分类指引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分类暂存场所,指导所属人员进行分类投放,并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

(二)建立专业化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各单位针对产生垃圾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方式,公布各种垃圾的收运单位、时间和方式,梳理单位垃圾产生情况,指导服务企业制定收运计划表和分类收运服务表,并组织实施。各收运企业要排出收运计划表、线路表,做到准确收运、规范服务。各收运单位(企业)必须按要求,将每周(月)各类垃圾的产生种类、量、运行模式等报送至区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专用场地建设,制定专项规划确定相应场地和临时用地,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提供稳定便利的分拣加工、集散交易、存储等场所。充分利用、规范和整合现有社区回收站点,鼓励采取连锁经营(加盟)等方式,推进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示范点建设。科学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创新回收模式,积极开展互联网+回收、智能自助回收等模式试点,努力实现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多样化、便捷化、科学化。

(四)规范可燃废弃物处理体系。加强对可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大件垃圾(沙发、桌椅、柜子等废旧家具)的处置,产生的大件垃圾要经破碎、切割、拆解后产生的织物、木质、塑料等可燃废弃物,包括布料、皮革、棕垫、海绵、泡沫、木质废料。废弃物应使用全密闭自卸车辆进行散装运输,不得袋装、捆扎,不得混杂其他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外露、散落。收运单位向区垃圾分类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需要焚烧处理的废弃物种类、数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坚持不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明确职能科室,精品学习文档。

配置专职(或兼职)人员,强化岗位职责,加强条线协调,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二)强化主体责任和部门职责。

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区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考核、督促、标准的拟定;组织做好对实施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评估和经验推广;配合实施单位完成分类收集容器的选型、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

区政府办负责对区级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统一采购;重点做好后勤人员的培训工作。

实施垃圾分类的单位负主体责任,应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在责任区域范围内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宣传,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保洁、维修和更换,指导、监督责任区域范围内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实施单位要开展普遍的垃圾分类宣传,有效利用单位的宣传空间、属地空间等开展分项宣传,形成有利于推进机关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在分类阶段推出系列报道,宣传成功经验,在全区持续形成高密度、高频率、高关注的新闻热点。

(四)加强收运监管。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垃圾收运企业分类收运的过程监。

管,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部喷涂垃圾种类标识和监督电话。通过采用对垃圾收集运输车辆车载称重装置等措施,逐步建立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对收运企业的考核内容。

【九】。

各办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三、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四、投放要求。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五、工作职责。

办公室:

置,做好各科室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培训。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甬分领办﹝xx﹞10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的通知》(奉党办﹝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收集容器配备。2018年底,精品学习文档。

局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底,我局及下属各单位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实施范围。

区水利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

三、组织领导。

我局已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杨伟军局长任组长,邬光达、王裕平、余江南等同志任副组长,范烨、徐亚军、傅杰民、葛夏挺、袁海良、俞继荣、袁舜承、胡惠娜、吕诚济、严建国、范徳琦、竺荣方、程国印、吕光汉等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邬光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及包装物,染发剂、杀虫剂溶器、除草剂溶器等包装物,废弃水银温度计,血压计,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运处置并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约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剩饭剩菜与西餐糕点等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水果残余、果壳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运输。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厨餐垃圾数量、去向、做到日产日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保洁员:每日对各楼层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街道机关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垃圾分类英文名称: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定或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贮存、投放和搬运,使之转化为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

成立xxx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按照《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为方便投放,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区分不同的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绿色为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二、实施范围四、实施步骤1.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网站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2.。

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局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配置分类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2.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等易府性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1.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各下属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社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在机关形成人人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的规定要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垃圾类别的普及,让机关和社属企业人员全面知晓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和责任;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工作领导,经区社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华辉同志任组长,白光武、吉庆国、曾学明同志任副组长,李登武、杨芳芳、徐红、李明等同志任成员,推进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办公室,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按照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本单位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0年4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股室、社属企业要认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五、设施配置及投放要求。

(一)设施设置。

1、机关院内: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厨余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卫生间设置小型其他垃圾桶。

2、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小型其他垃圾桶。

3、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厨余垃圾:食堂和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纸杯、水果皮核、枯枝树叶、剩菜剩饭等等倒入厨余垃圾桶。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机关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1)废弃纸张、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机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机关集中投放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社属企业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结合机关支部开展的各类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垃圾分类专管员管理制度。

1、监督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对产生的厨房垃圾进行分类。

2、检查保洁员每天是否对办公室瓜果垃圾进行严格分类。

3、监督清洁员是否配备四类垃圾回收专用桶和专用垃圾袋。机关内设置垃圾集中点,放置配有四类垃圾标识的垃圾桶。每个办公室各配一只可回收垃圾桶和一只易腐垃圾桶,公共区域加配一只有害垃圾回收桶和一只其他垃圾回收桶。

4、监督食堂每日下午下班前将厨余垃圾放至垃圾集中点相应桶内。

5、可回收物应督促保洁员收集,直接卖给废品收购者或送至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易腐垃圾由第三方公司负责每天收集、运输;其他垃圾按原收运方式每天进行收集、运输;有害垃圾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

6、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要求清运垃圾。

1、宣传员可通过发放垃圾分类资料、视频培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培养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养成绿色环保的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推广垃圾分类,为规范并贯彻垃圾分类制度,宣传员负责本社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培训。并对社属企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详细讲解垃圾分类流程及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3、为达到更好更长久的宣传效果,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从而达到宣传的效果。

4、宣传员对保洁员的工作职责应讲解到位,使保洁员每天做到定时定点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和处理,并更换垃圾袋、厨余垃圾桶不得与其他区域垃圾桶混合使用,垃圾桶必须配备齐全,按顺序摆放,随时保持垃圾桶及放垃圾桶区域的清洁,确保周围环境干净,垃圾桶有损坏及时上报并更换。

5、宣传员对专管员履行的职责要宣传到位,使专管员每天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的管养工作,督促保洁员每天处理办公区域垃圾和厨余垃圾,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要告知专管员及时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要求清运垃圾。

1、保洁员负责机关内的清洁卫生和清运工作,清运垃圾要迅速及时、全面彻底。每天必须定时定点清理各个垃圾桶内的垃圾,厨余垃圾桶不得与其他垃圾桶混合,并集中处理不得有遗漏。

2、垃圾桶必须要配备齐全并按要求摆放,最右边摆放厨余垃圾。

3、保持垃圾桶的清洁卫生,将垃圾桶摆放点散落的垃圾清扫干净,确保周围地面干净整洁。

4、对机关内垃圾桶的损坏情况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将损坏情况及时上报。

垃圾分类督查员管理制度。

1、督导员负有对机关人员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指导、监督的义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2、垃圾分类督察员需掌握正确的垃圾分类知识和技巧,参加分类指导中心组织的知识讲座及知识考核,配合、参与垃圾宣传小组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

3、垃圾分类督查员需对保洁员进行必要的监督指导。

4、垃圾分类督查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坚持文明引导,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三化四分工作,做好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谭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李宏、孔鑫贤、严建伟、陆利江任副组长,王迪霜、赵德明、王坚烈、王秀芬、沈方华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25日至6月5日)。

1.制定方案。根据靖江街道实际,制定分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2.设施设置。完善垃圾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宣传信息张贴,指示牌设置。

3.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靖江街道机关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方案、落实要求。

(二)实施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25日)。

1.落实责任。建立靖江街道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宣传员朱凤娇,督查员沈方华,专管员高宜仁、保洁员徐群英。

2.实施分类。按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垃圾投放桶,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成效。督查员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长效阶段(2018年6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改进问题,进入常态化管理。

2.推进长效管理。机关各科室齐心协力,把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推向深入,推进长效管理。

三、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1个易腐垃圾桶、1个废品可回收桶。

2.靖江机关大院:在机关大院内空地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场地平整,给、排水到位,架设遮雨棚,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机关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它垃圾桶各1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玻璃垃圾桶和塑料垃圾桶各1个。

四、投放要求。

(一)易腐垃圾。

2.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机关一楼的集中投放点。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三)可回收物。

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保洁员上门收;。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规定垃圾桶,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有害垃圾桶。

五、工作职责。

城管科:对接区城管局,指导行业内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公示垃圾分类检查结果。

社会事务科: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卫计科:结合国家卫生镇创建,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宣传员:做好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配合科室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督查员: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各科室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按机关垃圾分类检查考核办法进行检查,并通报结果。

专管员: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保洁员:每日对各楼层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街道机关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一楼垃圾分类集中堆置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督察科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局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区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二)严格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全局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垃圾分类责任,并将垃圾分类考核扣分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办法。

(三)加强宣传。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城市生活环境。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推进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局机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市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忠华任组长、党委、纪委书记邹馀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监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协调、指导、执行,具体工作由警务保障室协调。各部门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系人、监督制度,定期检查监督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

(一)制定健全规章制度。市局组织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

计划。

安排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瑞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宣传工作,确保所有民警工人都知道,每个人都参与。开展倡议宣传,各党组织必须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开展模范机构工作的项目。

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楼大厅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确保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建设。

(三)开展主题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七一”党员、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开展一次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结合“双报到、双对接”(即机关各党组织与共建、挂点社区党组织报到、对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对接)“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对接社区,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广场、进街道、进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垃圾回收桶配备。严把分类关,守住第一道关口,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规范设立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五)做好收集转运衔接。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与物业公司联系对接,签订生活垃圾回收合同,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

(六)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杯子。食堂优先采购净菜、洁净农副产品,推行“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七)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各单位自行管理原则,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工作联络员、督导员要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乱分乱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一)政工监督室: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城工作、内部绩效管理等考评。配合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

(二)督察大队:牵头组织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垃圾分类检查纳入机关日常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的垃圾分类桶的采购、摆放、回收、运输等工作,负责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制作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负责做好收集转运衔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分类标准。

1.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二)容器设置。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市局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推进,从细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措施。全体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务必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正确投放,真正做到从我做起、落实好每一项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成效。市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评,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绩效考评扣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精选_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垃圾围城之困日显突出。为打造生态宜居幸福新冉义,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根据《2011年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国家及成都市鼓励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清溪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协调管理。坚持统一领导,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

(二)科学易行。各村社区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方便居民操作。

(三)示范推进。各村社区通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统一规划。各村社区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

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配套的环卫收运设施设备。

三、推行区域。

冉义镇7个村社区作为我镇2011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区域。

四、工作目标。

2011年,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村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配套相关设施设备;2011年底,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5%,在全镇范围内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供经验借鉴和基础保障。

(一)分类标准。

目前,我镇群众环卫意识尚处于初级阶段,试点区域采用粗分法,根据生活垃圾来源、成分构成和目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

2、餐厨垃圾。指居民家庭生活和宾馆酒店、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具有含水量高、易被生物降解、产生臭味、产生渗沥液等特点。主要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4、其它垃圾。包括除餐厨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所有生活垃圾,含大件垃圾等。大件垃圾指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废弃物品,如废旧家具用具、废旧大件电器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设施配置。

1、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设置垃圾收集固定点,并按照分类标准,配备不同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容器设定位置应相对固定,并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不妨碍交通、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另外,对有害垃圾收集桶要做好防渗透等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2、垃圾收运设施配置。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设施要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投放设施相配套,并统一外观和标识,实行密闭运输。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

根据需要配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理餐厨垃圾和部分落叶、杂草、枯枝等有机垃圾。

(三)分类投放。

到相应收集容器,由环卫工人负责分类装运。此外,可回收物还可预约服务企业上门有偿回收或自行送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大件垃圾可通过电召预约上门回收。

(四)分类收运。

垃圾分类收运实行“分类手推车收集+压缩转运”机制。分类收集可采用手推车或直接配备带轮带盖垃圾桶。其中,分类手推车收集要满足以下要求:

1、配备经过岗前培训的环卫工人,负责清运垃圾收集容器的垃圾;

2、环卫工人配备的专用手推车要密闭、有分类装载功能,可分装多类垃圾。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冉义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曹光平(党委副书记、镇长)副组长:吴永琪(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成员:喻旗(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康志忠(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熊小平(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建伟(垃圾清运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永琪同志兼任,办公电。

话:8875903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推进,具体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宣传、监督、检查和考核的落实,协调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经费。

六、实施步骤。

1、召开工作动员会: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召开一次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4日前完成。

2、前期准备工作:协调村社区完成试点小区垃圾产生情况、垃圾成分调查;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做到合理布点、标识清晰,按要求配备专用手推车、运输车辆;确定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和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此项工作在2011年10月15日前完成。

3、开展宣传培训:通过标语、广播、会议等开展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保洁队伍进行组织培训,此项工作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在2011年10月20日前完成。

4、启动工作:在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收集桶及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等专门设施配置到位的情况下,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试点工作应在2011年10月20日底前完成。

覆盖范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期间,宣传教育活动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区域内分类垃圾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运设施及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所需经费等由镇村两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广播、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教育与知识普及活动。

(四)总结完善推广。工作开展期间,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以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依法监督和特许经营,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冉义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精神,进一步落实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干部职工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的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成立xxx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

三、分类原则。

按照《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要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为方便投放,用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区分不同的垃圾:红色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蓝色为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绿色为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灰色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二、实施范围四、实施步骤1.开展宣传发动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利用宣传栏、网站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2.。

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局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配置分类垃圾箱,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各类垃圾品种如下:1.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

2.易腐垃圾:指餐饮垃圾、厨余垃圾等易府性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

3.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4.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四、有关要求1.认真领会,提高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每一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参与的自觉性。

2.严格分类,担好责任。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要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3.加强监督,取得成效。各下属单位要经常对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个人,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本方案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xx〕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xx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案例项目为x居住小区a,该小区占地面积为64万平方米,住户1558户约4500人,共58个楼层(含19部电梯楼)。该小区生活垃圾日均产生量2.5吨,其中厨余垃圾1.3吨,可回收垃圾01吨,其他垃圾11吨。当地环保部门有意选定其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因此在小区内设置了整套的垃圾分类、清运制度。

(1)垃圾分类劝导。除了一般的垃圾清理分类工作外,清洁服务师还负责为小区居民垃圾分类投放提供建议和指导。工作中要求统一身穿着印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工作服,在劝导过程中,要求面带微笑,语气和蔼,有耐心,说服住户配合垃圾分类工作。劝导工作以流动形式进行,对垃圾分类不理想的楼层,进行长时间等候劝导。主动帮助住户投放垃圾,从而以切身行动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住户端落地。

(2)垃圾分类标准。a小区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如纸类、塑料、玻璃和金属等)、餐厨垃圾(餐饮垃圾等易腐性垃圾)有害垃圾(如弃置药品、废日用化学品等)和其他生活垃圾(如大件家具和家电等)四类。四类垃圾的垃圾桶进行分色管理:可回收物为蓝色,有害垃圾为红色,餐厨垃圾为绿色,其他垃圾为灰色。

(3)垃圾清运流程。按照垃圾分类及其流向要求,把路面用和居民用的分类垃圾桶中的垃圾集中转倒至中转垃圾桶或垃圾车,分别运送至不冋渠道处理。其中,餐厨垃圾转运至餐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堆肥处理);其他垃圾转运至车库角落进行人工分拣,分拣出可回收的垃圾,存放好等待回收处置;回收后的其他垃圾集中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按垃圾性质送不冋渠道销毁或拆解;有害垃圾与危险废物集中转倒至专门收集容器,等待危险废弃物处理企业定期上门收取(收集容器由危废处理企业提供)。

(4)二次分类处理。清洁服务师将初步分类垃圾送至垃圾楼进行二次分类。毎天清理两次餐厨垃圾,收集的餐厨垃圾转运至就地处理设备;其他垃圾每天清理一次,集中运至垃圾楼后,经人工分拣出可回收垃圾,再由专业公司统一运走;有害垃圾桶毎月清理一次,收集一定量后,交给危险废物处理公司。

(5)餐厨垃圾处理。除需要交给垃圾回收和处理公司的垃圾外,a小区能够自行对餐厨垃圾进行回收处理。小区内配备有专业的堆肥桶和相关设备,由清洁服务师负责按照清洁公司提供的设备操作指南操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清洁服务师应负责垃圾楼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楼里的垃圾存放齐整,地面无散落的垃圾。每夭至少冲洗垃圾楼地面一次,炎热天气或垃圾处理量大的日子,可以适当増加冲洗次数。每夭天工作结束后,对垃圾楼进行一次消杀。垃圾楼卫生清洁标准如下: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迹。

(2)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3)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落垃圾。

(4)可回收的废品垃圾另行存放。

(5)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天定时喷洒药水,防止蚊蝇滋长。

(6)按要求做好垃圾袋装化。

(7)垃圾凊运车在装载运送前,需检查货仓垃圾封装情况,要求垃圾不外露,无明显异味,不超載。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股(室):

   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发〔2020〕11号)以及《六枝特区2020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020年5月底前,完成我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安排部署工作;2020年6月至7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摸排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2020年9月底前合理配齐特区党委政府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操场、人行道、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

(一)分类方法。

按分类原则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类。

(二)分类标识颜色。

有害垃圾:红色容器或张贴红色有害标识容器;厨余垃圾(湿垃圾):绿色容器或张贴绿色厨余标识容器;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或者张贴蓝色可回收标识容器;其他垃圾(干垃圾):灰色容器或张贴灰色其他垃圾标识容器。

(一)完善基础设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原则,配齐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相应设施。

1.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在提供餐饮服务场所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办公区域:办公室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出入通道、楼梯出口、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在方便且不影响安全、和整体协调性的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独立办公区域及集中办公区域在出入口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公共场所区域:党委政府大院大楼外部人行道,设置两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六枝宾馆:六枝宾馆食堂(茶水间、休息室、会议室)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区域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二)强化分类投放(储存):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保洁人员应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或指定地点,并建立台账。

1.将有害垃圾单独投放至“有害垃圾桶”内或固定回收点,投放时不应弄破有害垃圾的容器或包装物,灯管、温度计等易碎的有害垃圾应用纸或布包裹后投放。所有有害均垃圾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张贴警示标识标牌,防范环境风险隐患。

针对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日常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联系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处置一次有害垃圾,并做好台账进行登记;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将厨余垃圾投放至专门收集容器内,投放时应避免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混入。特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食堂每日产生厨余垃圾(湿垃圾)数量应由专人负责统计建立台账,每日所产生厨余垃圾,需独立存放,由辖区城管环卫部门处置,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厨余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

3.将可回收物单独投放至“可回收物桶”内或固定回收点,废纸类投放前,应去除塑料封面(套)、钉针等,并铺平叠好,加以捆绑,瓶罐等容器应倒空内装物,饮料软包装应抽出吸管并压平,纸、塑料、金属等混杂的物品应尽可能按属性分开。废旧电子电器应集中暂存在库房或其他暂存区域。

特区党委政府大院各单位需对废电器电子产品(如空调、打印机、台式计算机、电话单机等)、废大件可回收物(如沙发、桌椅、柜子等)、其他可回收物(如废纸、废玻璃、废塑料、废金属等)进行分类存放,其中其他可回收物可根据垃圾产生数量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或个人进行集中处理;废电器电子产品和废大件可回收物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废旧商品回收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处理时应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所有可回收物均需由专人负责统计数量及去向并建立台账。

4.其他垃圾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桶(不可回收物)”内,统一收集到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容器中,由辖区内城管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置。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扎实推进,成立了六枝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积极做好本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日常指导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

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设施要求,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确保2020年6月底前配齐投入使用。

(三)创新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

(四)加强宣传引导。

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一)宣传教育工作。

本单位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单位微信群、干部职工学习会等,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分类知识、工作动态和政策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建立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建设和谐美丽干净的单位。

结合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际,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制定奖惩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指导并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规范分类投放垃圾,同时做好相关巡查、储存、登记、处置、公示等工作。

      3.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__〕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__〕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__〕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__〕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__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__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_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__)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__年10月9日起)。

从20__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市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事管字[20×]×号)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目标,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一)协调管理,统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强化示范引领,采取综合协调、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系统考虑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置完善的收运设施设备。

(二)科学易行,示范推进。结合分类收运和处置方式,按照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置示范区,以点带面,推进实施。

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全区各机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属社区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实施区域。××大厦、下关大厦办公区作为示范区推进,并全面推广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年22月月1155日前)。

11、召开工作部署会。组织召开区机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会议,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布置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并动员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垃圾分类活动。

22、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宣传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等模式和方法,并制作、编印、张贴和悬挂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画、展板、横幅、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年年33月月131日前)。

11、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属社区单位在各办公室统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垃圾容器;每个楼层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容器各一个。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大楼配置有害垃圾、纸类可回收物、塑料玻璃金属类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容器至少一处,并在大厅、电(楼)梯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示意图。

22、设置临时存放空间。各单位根据垃圾种类和数量设置有。

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临时存放仓库,并在醒目位置分类标识,清晰可辨认。

33、分类投放分拣处置。机关干部职工按垃圾分类要求,将办公室产生的垃圾,自觉地投放到各楼层或大楼垃圾容器内。物业保洁人员定期对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归类,并送至临时存放仓库。

44、定时定点收运处理。各集中办公区和独立办公单位设立合理方便的垃圾收运点,并及时告知所负责的垃圾收运企业,由服务企业按照“一个单位一张收运服务表”的方式运输处理。收运点需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三类垃圾容器。

55、餐厨垃圾处理。日就餐人数200人以上有独立食堂的党政机关单位,均安装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200人以下机关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所负责的厨余垃圾收运企业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年66月底前)。

做好检查验收准备,迎接市对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检查,改进提高,完善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工作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四类。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须强制分类,不得混入其他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以及传染性等特点,混入生活垃圾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1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墨盒,废水银计(温度计、血压计等),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过期药品、废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等。

2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11、废弃电子电器产品。

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投放收放:严格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22、其他可回收物。

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

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投放收运: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仓库,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并由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晰。并及时与专业回收运输企业沟通协调,确定具体回收运输线路和时间。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其他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运: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四)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机关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废弃和剩余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茶叶渣、废弃食用油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和去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手。

段,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同时落实物业保洁人员责任,每日对各楼层可回收垃圾进行二次分拣处置。鼓励各单位采取定时定点积分兑换工作或生活用品的做法。

(三)强化督查考核。适时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促检查,同时各单位自觉接受城管部门的督查指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并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

建立长效机制。以垃圾分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全程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常态化。

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循环和低碳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有关意见》、《温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湾龙实际,结合湾龙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区里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有处理条件(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厨余垃圾”细分类的要求,特制定湾龙中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要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时间:。

12月6日(本周日)开始。

三、实施步骤。

1、宣传阶段:11月30日晨会进行宣传、动员。

2、前期适应、准备阶段:11月30日—12月6日,学校在校园合理位置放置分类垃圾桶;学生、教师做好寝室、教室、办公室垃圾分类前期准备工作(领取垃圾桶、制作垃圾回收纸箱,采购不同颜色的垃圾袋),有意识的进行垃圾分类。

3、实施阶段:12月6日开始,严格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垃圾分类。

四、具体实施内容。

根据我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类。

1、厨余垃圾(绿色桶):是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主要指餐饮垃圾、由专门机构外运。

2、有害垃圾(红色桶):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可回收物(蓝色桶):是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4、其他垃圾(灰色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文档为doc格式。

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推进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长安电信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长安电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实施智慧垃圾分类管理。一是采用智能技术,进行智慧垃圾投放,用手机指导员工进行分类。二是实行员工垃圾分类积分制。三是采用大数据进行垃圾分类数据化管理。四是实行垃圾分类云监控溯源。

4、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局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厨余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等倒入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

3、可回收垃圾:(1)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每周由保洁员统一上门收集;(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局员工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以下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3.鼓励各省(区)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地新城新区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上述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尚无终端处置设施的城市,应尽快建设完善。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城市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前述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本方案发布前已制定地方性法规、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提出强制要求的,从其规定。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居民社区设置专门设施对“湿垃圾”就地处理,或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

(三)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已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的城市,要在稳定运营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全覆盖。尚未建成餐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可暂不要求居民对厨余“湿垃圾”单独分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四)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安全化、清洁化、集约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促进基地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卫生城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园林城市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予以处罚。

(二)健全法律法规。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动相关城市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

(三)完善支持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地方财政应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予以支持。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

(五)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镇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__〕18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__〕68号)、《关于推行连云港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连263办〔20__〕17)号、连云港市赣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市管理局(赣事管〔20__〕3号)通知要求,决定从20__年8月10日起在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确保常态”为基本原则,引导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表率作用,推动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助力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按“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分类法执行,单位设有食堂的再增加一类“餐厨废弃物”分类。具体分类要求如下:

(一)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等)和其他可回收物(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二)有毒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

(三)餐厨废弃物。指单位食堂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餐厨废弃物、有毒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__年8月10日至8月30日)。

垃圾分类是一场长期的治理行动,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发放分类宣传册、张贴分类标语、集中学习垃圾分类常识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达到“三个明确”:明确垃圾分类的意义,明确垃圾分类的方式,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

(二)规范配置,容器分类。(20__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和自身实际需要配置分类垃圾容器。配置基本要求如下:

1.办公室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办公室配置1只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视情况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楼层配置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每个楼层卫生间、茶水间等空间配置一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容器,便于每个办公室产生可回收物垃圾的归集和每位工作人员分类投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3.食堂配置标准:各单位应在食堂设置餐厨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容器,禁止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装。

4.垃圾归集点配置标准: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处或多处生活垃圾分类归集点,便于环卫作业单位分类收集。归集点应设置1组垃圾分类投放亭(包括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集中办公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设置较大的垃圾分类归集点。

5.分类容器颜色和标识标准。容器颜色:可回收物容器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为红色,其他垃圾为灰色或绿色,餐厨废弃物为黑色。容器标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规定执行。

各单位归集的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由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期分类收集、运输,可回收物送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方,餐厨废弃物由特许经营公司收运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

(三)全面实施,人人参与。(20__年10月9日起)。

从20__年10月9日起,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实现垃圾分类,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人参与,规范分类、准确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垃圾分类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对本单位垃圾产生量及分类等情况进行记录,便于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定期督查通报。镇“263”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完善分类收运服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现按照上级要求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依靠群众。镇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垃圾治理的职责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主动性,听民意察民需,从群众角度出发,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

(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形成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各项工作,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结合乡村规划,编制布局合理的环卫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市环卫部门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体系有效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冬季煤灰、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冬季取暖产生的煤灰,建筑废料等。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初步分类,投放到指定区域。保洁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收集,运送到到垃圾转运站或按照规章制度处理。

2、沙土、冬季煤灰和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各村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收集垃圾,对垃圾进行再利用或集中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内容,制订实施计划、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的工作机制。

(二)保障资金投入。结合各村实施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探索建立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形成农户适度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经费分担机制,引导农户积极参与。

(三)动员群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垃圾分类的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激发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展入户指导。建立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责任区,每名党员联系若干农户,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发挥农村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带动全家参与垃圾分类。

(四)强化考核督导。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考评评比细则,建立现场督查考评、日常督导抽查等考核制度。实现镇、村分级负责、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深入贯彻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广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精神,落实《江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分类办〔20__〕4号)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现就推进鹤城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全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0年9月底前,生活垃圾分类延伸至所有事业单位;20__年12月底实现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镇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以“精准分类、规范投放、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施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26号),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指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和分类收运要求等可根据《鹤山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见附件1)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或参照鹤城镇政府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见附件2)。分类标志类别构成、图形符号、标志设计、标志设置等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粤建城〔2__〕206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所产生的废打印纸、保密文件等按保密要求另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理解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文件,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把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鹤城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建立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办公室牵头、专人负责具体管理的工作体系,科学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门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考核制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由具体负责人向镇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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