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小学招生方案及实施细则(汇总18篇)

时间:2023-10-26 23:35:12 作者:书香墨 精选小学招生方案及实施细则(汇总18篇)

通过撰写计划书,可以更好地统筹安排时间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几篇经典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有一些启示。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入学。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新一年级学生220人(含住宿生50人)。

报名时间:3月5日后开始做网上预登记,预登记后待通知到学校参加开放活动以及办理正式的报名登记手续。

二、需准备的相关文件。

(一)非怡海花园小区业主的择校生。

1.入学儿童全家的户口本;

2.两张孩子的二寸免冠彩色近照(蓝色背景);。

外地户籍除以上两项外还需准备。

3.父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5.居住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父母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

7.孩子户口所在地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此证明户籍地是城镇户口的到街道办事处开,是农业户口的到乡镇政府开。)。

8.孩子的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

9.以上证件备齐后到在京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开具“在京借读证明”(此证明待本年度市招生政策精神下达后统一时间办理)。

(二)怡海花园小区内业主(含隔代业主)。

怡海花园小区业主除准备以上证件(择校生所需证件)外还需提供:

2.入学儿童与业主直系关系的证明(出生证或离异家庭的监护权证明);。

3.该房产业主(入学儿童家长)的结婚证;

4.隔代业主还需提供入学儿童和父母一方与业主在同户籍内三年以上的户籍证明。

5.外地户籍怡海花园小区业主开具的“在京借读证明”必须是在新村街道办事处开具的。

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东方市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英飞(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柳家红(市政府教育总督学)。

赵志亮(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健伟(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刘琼霞(市教育局职成室主任)。

陈瑞蓉(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群波(市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协调组。

组长:赵志亮。

副组长:刘琼霞。

组员:王云、郑天堂。

负责与学校协调解决遗留问题。

2、宣传组。

组长:刘健伟。

副组长:陈瑞蓉。

组员:张海丹、陈明群。

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

3、督查组。

组长:柳家红。

副组长:郑群波。

组员:符照华、吉秀真。

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如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行为的,须立即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室,基教室将情况汇总上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招生工作的主体是学校,市教育局负责出台政策和协同有关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各学校要主动履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各学校要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不要相互推诿,激化矛盾,要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发动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在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发动入学。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市教育局或学生户籍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延缓入学的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各学校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教育局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设立招生工作咨询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指定专人负责审查,负责人要在初审的户口复印件上签名,以此作为学生档案,以备检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8月26日前由学校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或监护人持户口簿凭入学通知书于8月30―31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招生工作。城区小学(含民办学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超计划招生的,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才可招收。乡镇中心校的招生以实际人数为准,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未经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超计划招生,如发现违规招生造成学生没有学籍及其它一切后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各学校要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不得违规招生。一年级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和已经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采用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习等级或者各类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的招生方案并参照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录取新生,并将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送市教育局备案。请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如超出计划必须报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私自超计划招生将不予新建学籍,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六)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秋季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暑假期间,要深入各乡村调查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做好发动入学工作,确保每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到特殊学校就读。

(七)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经学籍管理系统确认的班级不得随意调整,开学后一周内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八)加大招生工作督查力度。市教育局将对学校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随意超计划招生、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对利用职权、干扰招生秩序,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学校负责人政纪责任。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组长:周国勤。

组员:郭红兵刘明臣。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范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乌鸦小学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青年(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1.报名时间:4月20日—2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7日-8日补报名。

2.报名费:每生每科13元,于中考报名时由报考点代收。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1.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4.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5年5月8日)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12日)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本地”对___市区的学生指五城区,对七县(市)的学生分别指福清、长乐、闽侯(含高新区)、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七个不同区域,下同。

5.普高提前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考试形式根据普高学校各自的自主招生方案实施(另文公布)。

6.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经审查无误后,省属和市属学校向___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四、报考学校。

户籍或学籍在本地的学生可报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但:

1.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

2.学籍在五城区但户籍不在五城区的国内考生,报考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中、格致中学、福州八中、师大附中、福州高级中学时要求学籍在五城区满三年(2012年9月1日至初中毕业)。

五、考试科目设置和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分为学校考查和全市统一考试两类。

(一)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查时间为5月7日-29日,具体办法根据榕教中〔2015〕3号文件执行。

(二)全市统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三年内(即考试当年、第二年、第三年)有效,其它学科考试在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体育考试安排详见《关于印发___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教体〔2015〕1号)。

2.考试形式:文化课考试除思想品德、历史科实行开卷考试形式外,其他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3.成绩记载方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其它学科(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记载,缺考和成绩0分的不记等级。若当年等级学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九年级转学到我市的,以及在外地就学(含往届)回我市参加中考的,持原就学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地理、生物成绩证明,按隶属关系到中招办认定等级。

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单在报名的学校或中招办领取),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模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逾期不再受理。

4.投档分值:物理、化学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分别按卷面成绩的60%、4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550分,其中语数英各15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5.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物理科考试时间90分钟;思品、历史、化学、生物、地理五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

其中6月11日上午8:30——8:5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英语考试总分的20%。考生8:05入场,8:30-8:50禁止入场。

六、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七科中有四科(含四科)以上达到c级,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1.严格控制班额招生。各地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大班额较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切实完善工作措施,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2.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组长:周国勤。

组员:郭红兵刘明臣。

2、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释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施招生工作,检查验收报名材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

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

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生源均衡分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二)招生政策。

1、年龄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需入学。

2、范围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具有乌鸦小学服务范围内的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接收外出打工子女返校。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幼儿。

2.父母居住地在乐安大街以北、人民路以南、孙武路以西、月河路以东的幼儿。

招生对象。

年9月1日至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3.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需提供单位盖章的有本人工资项的当月工资单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

县实验幼儿园南教学楼门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有关幼儿家长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带孩子到幼儿园报名。

联系电话:67。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东昌府区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非东昌府区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不需要提供居住证的按照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入学后享有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免试入学,坚持“公民同招”不动摇。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民办学校不参与划片招生,凡是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常住户籍子女、随迁子女和优抚对象均可以报名。

学校小学招生方案

自主招生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沪教委学〔2010〕16号文件,我院继续被批准为上海市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院校,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市教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对我院自主招生监察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小学养成教育方案和实施细则

意识形态,哲学范畴词汇,是指一种观念的集合。也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它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它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公司党委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序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识形态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党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及重要企情民意中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多次召开有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党员干部参加的思想教育专题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活动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二)狠抓学习教育。一是公司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公司各项工作提供理论保障。三是各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做到计划、研讨、心得相结合。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一是落实公司党委书记及领导班子成员在不同范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上党课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红色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前往天津盘山烈士陵园敬献花圈,组织党员干部赴西柏坡红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教育,邀请xx同志到公司讲授主题党课,弘扬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的创业精神。三是营造人人参与的氛围。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重温入党誓言、唱诵国歌、宣讲典型事迹、组织建党周年纪念活动等,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与热情。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一是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公司网站、即时通、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党务经费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及时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二是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公司党委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开展讨论等方式,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三是严格对外宣传、会议材料的审核把关。公司制定了《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新闻报道审核程序,涉及到门户网站的新闻进行审查后才可发布,同时,对外部会议材料、培训授课内容也严格进行审查,确保内容符合中央、集团公司精神要求。四是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在网站上设置专题网站,积极宣传公司正能量,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即时通、微信、qq等网络平台上发言,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论事件。

(五)突出重点工作。一是提前谋划了全年的宣传思想工作。年初,按照公司党委工作要求,组织制定了《公司2020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突出新形势、新要求下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致力于促进全年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发挥层层宣讲作用,拓展宣讲渠道,通过领导干部讲政策、讲理论、讲事迹、讲体会等方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今年来,公司已在各个层级开展集中宣讲xx场,参加宣讲的干部职工达xx人次,掀起了公司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的热潮。三是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项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集团公司党组领导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批示要求,重温优良传统特别是关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好传统,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在思想上树立担当尽责,行动上落实马上就办,工作中始终保持奋力拼搏的干劲,求真务实的作风。

二、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

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组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片面强调业务工作,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未能将生产经营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协调起来发展,在理论武装、干部教育、文化建设等方面存在“松软”现象。

(二)干部队伍意识形态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在基层单位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和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理论功底有限,未接受过专业培训,工作水平与标准有差距。

(三)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层层减弱现象。由于基层工作事务繁重,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透,导致任务交办不明确,责任目标不清晰,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意识形态传递工作显得较为疲软和被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充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意识形态工作是长期的、持久的,公司党委以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出发,进一步认清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任。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全面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阵地管理。要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研究防范措施,毫不放松加强对各类阵地管理。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随时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于年底向公司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教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完善和健全x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区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维护我镇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分管业务线、联系行政村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镇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村级党组织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祝xx等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一)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

(二)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党课学习,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落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按照网上舆情属地办理原则,及时回应关切,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

(四)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规范运营政务“两微”平台、按规定配备网络评论员,并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管理。

(五)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七)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应当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一)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及班子成员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镇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一次,且每半年向区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确保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媒体宣传。要积极发挥镇村两级的宣传优势,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党建长廊、文化长廊、led电子宣传屏等,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宣传。结合x镇实际,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主题宣传,成立x镇信息工作小组,通过媒体平台和“诗意x”微信公众号发布我镇工作新动态、新政策,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本镇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强化社会主义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教育。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每周班子会和干部周一夜学会,坚持每周集中学习5次,将中央、省、市、区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和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作为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镇村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明确镇长为x镇新闻发言人,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镇和x个行政村各配备宣传员x,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镇村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五)加强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做好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好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知晓率和认知率。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防止负面炒作、制造事端,确保在镇村队伍不出现与党中央不一致的杂音噪。

(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工作力量。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的论坛、微博、微信等涉及敏感信息网络舆情的发现、预警、引导、处置能力,加大对“诗意x”微信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及时有效处置网上出现涉及重大网络意识形态舆情。

(一)统一思想认识。镇党委要统一思想,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书记负责制,强化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镇党委统一领导、党委成员齐抓共管、各业务线紧密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严格考核追究。纪委要按照镇党委的工作安排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督查、定期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工作任务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为全面落实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和基层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由公司党委书记全面负责,牵头部室:党委组织部。

1、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国资委、集团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4、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公司党组织批准,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5、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积极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集团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六周岁(指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辖区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学校计划招生8个班,人数500人。

2、招生范围:xxx社区和符合条件非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本年度根据适龄儿童统计,学校计划招收8个班,招生人数500人。

三、本年度毕业班情况。

本年度我校毕业9个班,毕业人数492人。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合理利用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1)九华山风景区小学毕业生;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8月25日。

九华山中心学校多功能厅。

(1)九华山风景区小学毕业生,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报名。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需持房屋租赁协议或经营执照、纳税凭证、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和户口簿到学校报名,并办理转学手续。

1、我校招生工作在九华山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2.为让我校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优质高效地利用,任何班主任和教师不得私自接收以外的学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办理网络学籍相关手续。

3、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违规招生,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4、不得对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确保依法免试入学。

5、必须坚持均衡编班的原则,统筹教育资源,严格控制班额,合理配置教师。

6.为方便管理,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方可在校住宿:

(1)九华镇户口的;

(2)九华镇小学毕业生;

(3)户口在九华乡,家住在偏远山区的留守儿童(需经学校确认);

(4)特殊情况需要安排的学生;

7、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xxxxxxx。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一、入学年龄(一)入学年龄2017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二)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向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提出申请。二、报名入学时间2017年5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相关阅读:2017年天津南开区小学招生简章三、入学办法(一)本区内“人户一致”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2.入学办法:家长和适龄儿童在报名入学时间内,依据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具体办法见各小学张贴的招生简章)(二)本区内“人户分离”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但地址不一致;或者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区内,但本区内无合法固定居所。2.入学办法:适龄儿童的家长在报名入学前先拨打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的电话27459972进行咨询,然后到指定的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再由南开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三)跨区的“人户分离”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不在同一区内。2.入学办法: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参见《2017年天津市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登记入学指南(小学)》(五)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情况华侨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可咨询南开区教育局小教科,咨询电话为27459972;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咨询南开区教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为27459979。(六)残疾儿童入学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天津市聋人学校地址:河北区正义道嵩山里电话:24575518—8030、8033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电话:88252812、88250883天津市南开区育智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宜宾道宜宾东里3号电话:23694109(七)民办学校本区民办学校为南开区东方小学、南开区博瀚小学、天津市南开翔宇学校、天津市翔宇国际学校、天津南开日新国际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5月12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xx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平房区教育局以国家和黑龙江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xx〕1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经区政府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1.招生入学对象。20xx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校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3.认真落实“一区一策”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小学招生方式改革。妥善合理分流生源,促进学位供需均衡,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自20xx年7月20日起,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五年一学位”)。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0xx年招生,保国一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实行适龄儿童入学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xx年4月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xx年入学新生,需要在20xx年7月20日(含20日)之前购买住房并落户。20xx年7月21日及以后购房、落户的,房产和户籍不能作为保国一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购房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除保国一校外,平房区其他小学不实行购房、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20xx年小学学区划定为:

新建哈南万达小学(座落在平房区哈南十二大道与哈南九路交叉口处,于20xx年7月正式招生)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可到万达小学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规划建设中的九年一贯制“南城第三学校”(暂定名)小学部学区划分,见招生当年的平房区招生方案。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学校就学。统筹安置办法为:

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4.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5.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按照《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xx〕1号)和《20xx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20xx〕-24)执行。

1.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新疆二校举办的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接收残障儿童少年就学的普通学校要做好随班就读教育。

2.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根据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置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3.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高端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

4.切实做好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我区居住的居住证。

5.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友协三校、东安英才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各初中学校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4.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严格执行学籍相关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网站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平房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查询网站网址为http://。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为86805370。接待部门地址为平房区龙滨路21号,区教育局教育一科。

各小学校要于6月11日前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对象及条件、本校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等。

小学招生实施细则

各学校于5月12日开始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内,地址完全一致,并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按时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小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本区的不同街镇,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委。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的地址在不同的两个区,但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一致,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委办统筹安排入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xx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2、依法进行自主招生,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招生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招生。

3、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学校教职工数、招生数、收费标准。学校接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专项督查。

文档为doc格式。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保障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原则。各市直学校要及时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开。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全社会都要关注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确保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就读。

3.坚持严格控制班容量原则。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50人以内。

4.坚决遏制择校的原则。坚决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

5.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做好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口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各市直小学一年级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已注册小学生学籍的学生。

具体内容详见。

(一)片区内城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划片入学;当户籍上的住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时,以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核发房产证的实际住址划片入学;变更法定监护人者,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外地的相关证明,委托监护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委托监护公证书(法定监护证明),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以学生及委托监护人户口、房产证及住址划片入学。

2.具有尧都区户籍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及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父母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到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初中登记、报名。就读小一的还需提供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卡),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有关学籍信息。

3.拆迁户子女,有建房手续的按拆迁协议上的住址划片入学。

4.父母离异子女,以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为依据,并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住址为准。

5.无房户子女,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租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但一般初中租房在五年以上、小学租房三年以上才予以安排,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另行处理(指复转军人、外地调入尧都区工作者)。

6.经济适用房子女以房产证地址为准,确因多种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由法定监护人提供单位原始建房手续、交款发票、单位职工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7.小学在外县、市、省就读的尧都区户籍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父母提出申请,持户口簿、房产证、全国统一学籍手续到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报,按户口和实际住址划片入学。

8.办理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6月30日前。

(二)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按父母所持同一实际住址的居住证和房产证(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划片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三)残疾学生入学。

有学习能力的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听残、智残)除到特教学校就读以外的,一律按服务区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学区学校或特教校送教上门。

(四)多校划片。

临汾市第一小学和临汾市第一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服务区一致,采取多校划片超员电脑派位的招生入学办法。服务区内学生采取自愿选择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两所学校招生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按照报名情况录取;如某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照电脑派位形式进行分配。

1.8月8日——8月10日市直各中小学校在学区范围内公布招生政策、服务区的划分范围、报名时间及办法。

2.8月11日——8月15日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持有关证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报名结束后,各市直中小学组织人员深入服务区调查落实。

3.市直各中小学在核实工作中,对不属于本校服务区的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接到告知通知书应立即到服务区学校报名或由服务区所在地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安排到相应服务区学校就读。

4.8月30日前市直各中小学将调查结果向市教育局汇报,上报拟录取名单及电子稿excel格式,填写《年市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册》(附件),并经市教育局审核签字后,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向录取新生发放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从严从细制定招生工作预案,并对报名工作进行细化,将本服务区内小区报名时间划分出时间段,组织新生及家长分时间段有序报名。各学校要采取多种途径提前告知家长,避免家长聚集报名。同时,要和卫健委、疾控等相关部门对接,制订严密的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2.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直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从严查处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工作,市直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3.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中小学校长是招生工作及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招生细则并张榜公布,市直各学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4.执行招生规定。各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录取招生服务区以外的择校学生,对违规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学校校长责任。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是政府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法律凭证,发放入学通知书是政府的执法行为,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接收新生报到。任何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发放入学通知书。

5.严格控制班额,实行均衡编班。任何学校必须按划定的服务区进行招生,班容量必须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限定在45人以内。两轨以上的学校均实行电脑随机编班、教师抽签确定任教班级的方式,编班和抽签均由学校组织。编班和抽签过程均要在局督查组、人大、政协、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编班和抽签结束后在校内公示班主任、各学科教师和学生名单等信息。

6.提高服务质量。各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严守纪律,熟悉教育法规政策,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家长和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积极认真的态度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7.严格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布咨询与监督电话,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各市直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校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树立“红线”意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带头不打招呼,不写条子。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及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小学招生方案

根据莆田市教育局201x年秋季招生工作指导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拟订本方案。

5个班,250人。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为9月1日(含)后至8月31日(含)前出生。

(一)施教区。

1.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城厢龙桥街道龙桥居委会的居民适龄子女、户籍在城厢龙桥街道兴安社区的莆田学院中区和北区的教师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时间截至12月31日(含)。

2.父母在龙桥居委会购房并入住的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儿童。

(二)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莆教[201x]33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x年秋季荔城区、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政策照顾,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对象。

四、具体要求。

(一)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

(二)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且户主是适龄儿童本人的(称独立本),在户籍同一地址其本人或父母有房产所有权证明,若房产证明所有者为其父或母的,须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证明。

以上所指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港、澳、外籍、华侨适龄儿童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港澳通行证)、能证明子女年龄的证件和父或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先下载《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表》,按户口本及房产证信息填写有关内容,打印一式两份,报名时与相关证件一并提供。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学校办理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五、报名时间。

7月9日—17日。

六、剩余学位报名及派位。

(一)报名对象:

户籍在201x年1月1日(含)以后入户在龙桥居委会的适龄儿童。

(二)剩余学位派位对象报名材料:

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18—21日。

(四)公开派位及公示时间为7月26日—27日。

七、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龚朱红。

副组长:郑金标黄晓玲、黄睿君。

成员:唐金建、朱国章、郑爱珠、庄俊敏、崔玉兰。

朱冰华、吴素青、卓少和、陈淑红。

xxx第二实验小学。

201x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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