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企业的管理制度(模板22篇)

时间:2023-11-29 19:46:50 作者:影墨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组织文化建设的基础,也是员工职业素养的表现。以下是一些关于规章制度的典型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本单位内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第二条保卫部门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卫部门和未设保卫机构的单位,应配备或指定专(兼)职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

2、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和演练。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设备(防火材料)选型及验收。

5、负责消防设施管理,定期组织检测、维护,适时进行设备报废更新。

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灭火预案。

7、协助领导组织火灾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追查火因,处理火灾事故。

8、做好其他有关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疏散自救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第四条根据不同部位,不同岗位的情况,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针对通信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员工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

第六条员工必须掌握所在岗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功能,会报警,会疏散,会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七条对新员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八条通信楼应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防火区域分分隔。

第九条通信机房与行政办公用房,电话会议室不宜设在同一楼内;特殊情况确需设在同一楼内的应分层设置,不能分层设置的要有防火区域分隔;现有机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随机房改造逐步解决。

第十条楼内电缆井和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检修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第十一条电缆井、管道井与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地槽;已装电缆的,其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应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第十二条中央空调通风管道穿越机房隔墙、楼板时,与垂直总风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应设防火阀门,通风管道的保温应使用非燃烧材料。废弃的空调管道应予拆除。

第十三条通信机房禁止装饰性装修。不设吊顶,工艺上没有特殊要求的不设活动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墙裙、塑料壁纸、可燃窗帘等材料。机房内原有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要定期进行阻燃处理,提高耐火等级,并随机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条通信楼内设有营业室、会议室、行政办公用房的,装修应符合通信楼的耐火等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

第十六条通信机房所有电源线应采用铜线,接头处应安装封闭接线盒。电力线不得在铁钉上固定或用金属丝捆扎。

第十七条通信楼设计供电容量与用电量相适应,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符,不准超负荷运行。

第十八条通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并采用双护套线。禁止临时线长期使用。

第十九条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二十条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必须共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装线。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

第二十二条开关、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通信机房严禁使用齿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第二十四条白炽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白炽灯、距周围可燃物应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条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石英炉)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设专人负责,有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非阀控密封电池室及贮配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不应设插座及开关,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

第二十七条通信机房、高低压配电室严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携带食物进入通信机房和配电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坏电缆。采取预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防止造成电气短路。

第二十八条油机房与储油间应分别设置,储油量不得大于8小时用油量。

第二十九条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盖板必须阻燃且不得挤压电缆。

第三十条应对长期通风的ups不间断电源的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防止长期连续工作发热而引发火灾。

第三十一条通信枢纽大楼直击雷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应确保接闪装置和引下线、避雷带、接地连线装置等电气接触良好。各连接点应做防腐保护处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三十二条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部标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条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保安防护装置等定期测试与维护,保安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第三十四条通信楼必须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及相关的联动设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固定灭火等装置的,宜设消防控制室。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器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的通信建筑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通信电机室、电缆进线室;

(二)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空调机室;

(三)楼梯间及其前室、楼内主要走道、电梯机房;

(四)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营业室、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通信建筑中,下列机房应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一)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迅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室。

(二)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第三十七条高层通信建筑内除按规定安装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外,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可燃气体易侵入的电缆进线间和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将可燃气体报警器纳入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第三十九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值班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的应明确值班管理人员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四十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消防设施运行、报警、故障、维护监控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进行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各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根据消防法规设置消防给水,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维护保养和进行出水实验,消火栓周围处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遮挡、埋压、围占。

第四十二条灭火器应布放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设有指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条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维护计划,定期维护。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及维护,填写季(年)检查登记表。

第四十四条消防设施要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发生故障及时修复。建立健全维护档案。

第四十五条多个通信企业合用通信枢纽大楼的,原则上按照产权归属确定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产权属我公司的应与其他租凭单位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产权不属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围内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时,应服从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多个通信企业共同拥有产权的,可由几家单位协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通信枢纽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通信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七条通信机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为仓库堆料,必须放在机房的资料和少量备件应使用铁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条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堆积杂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条通信楼内严格禁止设置营业性舞厅、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及商店、饭店。禁止将房屋出租给非通信部门,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五十条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燃液体擦试地板;必须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擦试设备接点时应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不得在机房内保存。

第五十一条通信楼内施工时,必须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实施审批制度,建设部门要与施工部门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认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制定整改计划,适时整改。

第五十三条无人值守机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采用早期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将报警信号并入环境监控网,实行二级监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制定火灾报警应急处置方案,报警后及时到现场处理,不得延误。

第五十四条无人值守机房内要切断非生产电源,控制终端经济要尽量远离机架,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五十五条建立健全无人职守机房的巡视检查制度,运行维护和保卫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十六条要认真制定通信机房灭火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贻误战机。

第五十七条通信机房失火、烟雾浓、毒气大,为及时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通信枢纽楼应配置2-3具空气呼吸器,通信机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组织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灭火工作。

第五十九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查清火灾原因。

第六十条火灾发生后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

第六十一条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做好恢复通信的准备,火灾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重大以上火灾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不得隐瞒。

第六十二条对认真执行防火规定,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对在扑救火灾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违反规则,造成重大火险事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人、发生事故的单位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刑事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

一、加强仓库保管员业务素质。提升仓库保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秩序。

二、鼓励公司员工正确有效、长期努力的工作。

一、全体仓库保管员。

二、本办法适用于xx家居实业有限公司、xx家俱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连锁企业。

一、奖励方式。

1、嘉奖。

2、通报表扬:一年内连续3次通报表扬计为嘉奖1次。

二、奖励规则。

2、通报表扬对象:业务熟练、工作态度端正、在担任仓库保管员半年内盘点零差异的情况。

三、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部门内部书面通报表扬;。

3、员工所受奖励与惩罚不可相抵。

四、奖励程序。

2、奖金将由人资部向财务部门申请。之后交予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发放。

3、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全公司或部门内公告。并记入员工档案。

一、惩罚规则。

(一)、甲类过失。作辞退处理。并向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记大过累计3次或在六个月中累计受到相当于2次记大过的处分;。

3、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二)、乙类过失。记大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2、丙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三)、丙类过失。记小过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2、丁类过失情形严重者。

(四)、丁类过失。视情节严重记申诫或警告一次。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和赔偿金。

因工作疏忽发生差错者。造成盘点差异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者;。

三、惩罚标准:。

甲类过失x。

乙类过失x。

丙类过失x。

丁类过失x。

容许差异金额(+/)超出容许差异金额。

门店5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仓库300/月保管责任人承担成本价的30%~60%。

5、员工如同时违反两项以上规定。将按“数过并罚”处置;如情节有轻重争议。由上一级主管判定为原则。

四、惩罚程序。

2、惩罚事宜将记入员工档案。小过(含小过)以上处分将在公司内部公告;。

3、惩罚之金额将在当月薪资中列出。并在下月或多月工资中予以扣除。(具体做法见上第三点)。

第五条员工若发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奖励及惩罚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奖惩申请。

第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员工其他权利、义务之约束事项。本公司得依实际需要另行规定之。

第七条本制度经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公告施行。修正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在运作规范化的企业组织中,体现其管理模式特性的是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调控企业行为,保证稳健、快速、健康运行,促进企业的发展壮大。

公司要确立企业发展信念:凝聚力是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长久动力,作为一个晗瑞的员工要时刻充满自信,对晗瑞的未来充满必胜的信心,真正做到以公司的发展壮大为己任。公司的发展是双方面的,达到员工的个人事业追求与公司总体目标的真正融合,使公司整体得到可持续发展。创造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平台,达到公司整体和员工个体的全面发展。

把企业做大做强是最终目标。不是片面追求丰厚的收入,而是大家都有一个和谐的生活状态和工作环境,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价值,追求大众对晗瑞的认知、社会对我们的肯定。愿我们的员工融入晗瑞公司的发展壮大,愿晗瑞公司融入创建和谐社会的似锦前程!

企业宗旨:为顾客创造价值为企业创造利益,为员工创造财富,为社会创造繁荣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正确处理社会、股东、顾客、员工的相互关系,不可失之偏颇,四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晗瑞要做的事,就是让顾客、员工、股东、社会“四满意”。同时,以此作为晗瑞的公开承诺,以体现出晗瑞存在的社会价值。

企业精神:艰苦奋斗开拓创新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艰苦奋斗,是一种美德,没有创业、工作的艰辛和永不停息的奋斗精神,则不能成就今天的辉煌,更不能体会成功的来之不易。晗瑞将以实际行动鼓励和呵护员工的开拓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是企业能与时俱进的动力和发展的源泉。对一个人来说,要做到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对一个企业来讲,人人都要讲真话、干实事,只有这样才能认识自己、认识别人、认识社会,只有知己知彼,才会明白自己的缺点和短处,也才会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讲真话难,干实事更难,知难而进,既是我们的传统,更是我们要不断延续、永久保持的精神。

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恪守诚信追求卓越务实创新实行规范的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做大做强所应具备的先决条件。管理出人才,管理出效益。没有规范的管理,要把企业做大做强则是一纸空谈。诚信为企业立足之本,是我们做每一件事所必须遵循的最根本、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底线。是每一个晗瑞人所必备的美德,是公司对外的一种形象。同时也是企业立足之本、生存之道。

“卓越”是一种永不妥协、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只有不断走在时代前列,企业才能有永远的生命力。从实际出发创建对社会、企业、员工有益的价值,是我们办企业的根本,因此一切行为都必需围绕“务实”二字,不能夸夸其谈;要讲求实效,又必须以“创新”为手段,在组织、制度、决策、管理等各方面创新,形成创新机制,才能使企业获得发展与壮大。

企业目标:树晗瑞形象创晗瑞品牌

我们追求的目标,更多的应着眼于锤炼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扩大企业的影响力。不是单纯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即为抢占市场,因而晗瑞诚信形象的树立和创建晗瑞品牌,则至关重要。不是在任何一个年代都能创造现代公司,而在中国经济欣欣向荣和晗瑞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完全可以创造,机不可失。

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遵章守制

2、爱企如家爱岗敬业

3、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4、服从领导服从分工

5、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6、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7、诚实守信严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爱

1、负责公司的印鉴、文印的管理和信件的收发以及报刊订阅、分发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各项工作程序。

3、负责公司对内、对外文件的草拟、审核、打印,行政文件的收发、传真、档案管理。保证重要文件、资料的保密不外泄。

4、负责会议组织,作好会议记录,并对会议精神的实施予以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公司各项会议工作。开展年度总结评比和表彰活动。

6、协助总经理做好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

7、负责汇总公司年度综合性资料,草拟公司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和其它综合性文稿,及时择写总经理发言稿和其他以公司名义发言文稿审核工作。

8、负责做好公司来宾的接待及会议的安排、组织、会务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响应国家号召,保证员工的安全防护与身体健康,同时为合理、灵活、高效的安排工作,对远程办公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要求上班的部门。

3.2。

3.3。

3.4。

管理者及员工未按规定完成本制度中第五条第一项的工作部署/工作日报,第七条第一项的工作成果确认,视为当日缺勤处理。

4.1。

4.2。

4.3。

远程办公应遵守诚信、自律、高效的原则,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4。

员工应准时参加公司电话会议,视频会议,若需要接入视频则需注意衣着整洁,形象端庄大方。

5.1。

5.2。

远程办公期间公司的远程会议提前1小时由钉钉、企信群及钉钉、企信远程会议系统通知。

5.3。

参与线上办公人员,

每日早上9:10。

需要全体视频会议(10分钟)快速讲下当天的工作安排,

下午下班6:20。

全体视频会议(10分钟),汇报当天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问题。

6.1。

7.1。

7.2各部门指定一名考勤员,当日汇总远程办公考勤与成果确认情况并与人力资源部门对接考勤与工作成果!

8.1。

8.2。

远程办公期间若有生病,疑似疫情或疫情感染症状,可凭医院开具的治疗证明申请休假;(证明可后补)。

本制度仅限于疫情期间的特殊办公管理办法,恢复办公时间后即废除!

企业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就是利用预算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公司既定的经营目标。公司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对预算内公司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

二、编制范围。

公司及实际控制子公司所有的收入、支出都必须纳入预算控制。

三、编制原则。

1、量入为出、综合平衡;

2、全面预算、过程控制;

3、机构明确,多级实施;

4、注重效益,防范风险。

四、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财务政策和有关规定;

2、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

3、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整体目标;

4、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融资制度。

五、编制内容。

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具体划分为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三大类。经营预算、投资预算都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反映在财务预算内。

1、经营预算,是对企业日常发生的各项基本经营活动做出的预算。具体包括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费用预算等。

2、投资预算,是在资本性支出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编制预算,具体反映投资时间、投资金额、资金来源、投资收益和收益期限等。

3、财务预算,是反映预算其内有关公司的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具体包括现金表预算、利润表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1、公司总经理是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2、公司副总及分公司、子公司领导对所主管的'业务预算负责,组织指导相关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开展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财务部,负责处理公司预算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公司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子公司要制定专门的预算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预算工作。

二、职责分工。

2、审议并通过公司预算方案;

3、协调解决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监督公司预算方案的实施,完成预算的目标。

(二)财务部的预算管理职责。

1、制定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方法和工作流程,明确预算工作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负责组织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平衡、上报、下达、分析、控制、考核、报告等。

3、具体指导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工作。

4、负责预算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

(三)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管理职责。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是预算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部门分管业务的专项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公司预算的综合平衡、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营销部、国际贸易部负责公司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的预算并积极组织收入,确保收入预算的完成。

2、采购部负责材料物品采购的预算管理。

3、动力设备部负责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气体、设备配件、工具、量具、刃具、电力、设备修理等预算管理。

4、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计划的编制;各分厂、外委外协加工计划的预算管理。

5、技术中心负责公司技术使用费、技术开发费的预算管理。

6、质管部负责公司质量监督、检验器具的预算管理。

7、武保安全部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的预算管理。

8、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工费用、人员培训费用等的预算管理;负责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的预算考核兑现工作。

9、规划发展部负责基本建设、绿化、排污以、审计费用、运输费用的预算管理。

10、综合办公室负责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的预算管理。

11、各分厂负责制造费用的预算管理。

12、库管中心负责发货及仓储费用的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一般遵循“全员参与、上下结合、综合平衡”的程序进行。

二、预算编制方法。

1、由预算委员会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预算必须根据公司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提出预算年度内要实现的预算指标,如:产值、收入、利税等。

2、财务部根据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预算原则和要求,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分解关键指标并下达具体的预算编制办法、时间和要求。

3、各职能部室、分厂、实际控制分公司根据分解后的关键指标,按照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编制办法制定本部门的预算。

4、财务部负责预算的汇总、审核、平衡,并将汇总后的公司年度预算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

5、预算管理委员会对上报的公司年度预算进行讨论、审核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

6、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下达公司年度预算。

三、预算编制主体与预算编制内容对应一览表。

企业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校车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一)校车是作为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对象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其他人员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级领导之外,其他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交人事部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用车。

(三)校车由校务员会讨论决定,派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四)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日记”,驾驶员每天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五)车辆出车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

(六)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作帆务用。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

1、教工外出开会或教研活动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点或顺路。

2、教职工献血。

3、学校组织的师生团体活动,人数在5人以上。

4、购物及取、送有关材料,因重量或体积原因无法随身携带的,因事情紧急而赶时间的`。

5、未列项的其他事由,由校长视具体情况定。

(七)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一)车辆要经常性擦洗、保养,保持良好的车貌;车辆内部也要经常性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车辆环境。

(二)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零件或装置(刹车、照明及信号灯、雨刮、光镜等)驾驶员应经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一)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二)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

(一)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二)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即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一)校车的投保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二)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驾驶员负责送检。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子(分)公司、部门以及其他分支机构,下同)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及所属单位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含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六)监理涉外知识产权、进出口产品和技术合同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七)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的专业培训;

(八)协助调处知识产权纠纷;

(九)负责办理、落实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事务。

第七条根据知识产权类别的不同,可有不同的部门实行单项管理。

第八条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属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无形资产,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对之加以评估,并在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会计上反映。

在国内外科技开发、市场交易等产权变更时,必须进行知识产权评估,重大的事项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批准,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备案。评估报告应当交公司档案室备案保存。

第九条知识产权工作备案制度。

第十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成果归属判定制度。

(一)个人知识产权活动。公司及所属单位鼓励员工在工作之余开展个人创新和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对于个人的非职务智力成果,公司及所属单位予以尊重。

公司及所属单位员工的个人智力劳动成果,不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在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注册或者授权前,需要确认为其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的,可向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审查后可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出具《个人智力劳动成果确认书》。

(二)职务知识产权创作活动。员工的职务创作活动的智力成果,归属本公司或所属单位,其作品、技术成果、设计、发明等申请权及权利归属本公司或所属单位,公司或所属单位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保护其创作者的署名权。

以下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公司或所属单位:

1、为本职工作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为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分配指定专项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主要利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材料、资料等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5、离开本公司及所属单位2年内所完成的,与其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内部共享制度。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在公司体系内实行有条件的共享。

(二)所有权归各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经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和所属单位共同批准,可允许公司其他所属单位使用。

(四)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可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

也可采取无偿使用的方式,由许可和被许可单位协商确定;

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依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实行公司和所属单位两级控制管理。

(一)项目档案管理。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承担的本公司级研究课题资料,由公司档案室集中统一保存。在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研究项目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全部各种载体的完整资料,由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归档,按照要求完成归档手续后方可结题。如文件资料没有归档,或归档不完备,管理部门有权不予验收,项目承担者不因项目未验收而解除相应的责任。

公司分厂级[子(分)公司]及以下研究课题资料,由公司所属单位自行保存,同时制备资料目录报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归档备查。

研究课题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任务书、技术合同书、实验记录、数据手稿、实验报告、图纸、声像制品、论文、手稿原始资料等。

研究课题资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应由查阅人书面申请,经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查阅行为一经发生,查阅知识产权申请与批准资料将作为研究课题资料的一部分归档保存。

除非公司总经理批准,知识产权档案不得复印、不得带出查阅室。

(三)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档案,除非明确以明档方式保存的,一般应采取密档方式进行保存。

(一)与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研究或合作开发时,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订有保护知识产权的条款。

(二)订立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必须经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审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签署。

(三)同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进行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许可证贸易时,需签订实施许可合同,并根据许可的权限范围、时间、地域等因素综合确定许可使用费。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密、保护和承诺制度。公司及所属单位各部门、各级领导应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杜绝知识产权流失;充分利用法律规定和结合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实际,发挥知识产权在公司及所属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

(一)任何人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擅自将本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的知识产权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任何机构和个人,发现侵权或者侵权的可能,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指导下解决问题。

(二)公司及所属单位积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备案、申请确权工作。对于不宜采取上述措施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在确定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前,不发表成果论文,也不得以委托鉴定、展览、广告、试销、赠送产品等任何方式向社会公开。提交的新产品在国内外参加展览会,涉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时,须做好事先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准备。

(三)严防商标、专利、域名、商号等被他人抢注。各部门积极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日常跟踪商标、专利、商号及其他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授权情况,发现可能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有冲突的情形,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采取积极措施,运用法律规定和制度性安排提出异议或启动相应的程序解决。

(四)公司及所属单位划定科技开发区域、商业秘密保护区域,未经许可,非科研人员和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到相应资料、物品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划定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带领无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或为无关人员进入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建立参观访问控制、陪同制度。参观访问者一律按照指定路线和范围在专人陪同下,有组织地进行参观访问。

(五)产品开发和职务智力成果活动期间,应当严格保守公司及所属单位商业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或者利用非保密通信工具传递商业秘密信息和与职务智力劳动相关的信息。

(六)公司及所属单位确定的商业秘密,在其文件资料或者物品上,以明确的警示标志标示出公司及所属单位商业秘密的符号及密级、保密期限。相关的文件资料限于涉密人员接触;参加涉密的会议,采取到会办理签到手续、会后资料交还等保密措施。

(七)在劳动合同中,必须载明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任何人不得利用职务、工作之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将单位的知识产权擅自发表、泄漏、使用、许可或转让;也不得利用在本单位工作所掌握的信息资料为同行业的其他竞争者服务或提供便利。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工作时,须签订《遵守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承诺书》。无论任何原因离开该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前,须将从事科技工作的全部技术资料、试验设备、产品、计算机软件、科技成果、作品、设计成果,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及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业务资料、通讯方式等)全部交回,并有责任保护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发表、泄露、使用、许可或转让。

(八)公司及所属单位可根据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宣传制度。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意识。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战略要点为:统一、持续、精准、驰名。

公司确定商标行为与经营行为统一,商标信誉与企业信誉统一,商标优势与企业优势统一。公司商标实行统一设计审查、统一制作核准、统一管理,公司内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非公司统一发布的商标。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努力培育在国内外同行业中有影响的知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第十七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在商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商标战略规划;

二、审定商标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

三、审定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使用许可、注销等事宜;

四、决定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申报和宣传;

五、决定对商标争议和侵权案件的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拟定公司商标战略规划方案;

四、负责组织商标标识的设计、评选与管理工作;

五、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统一协调和处理商标争议,处理或协助处理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的商标侵权案件;

八、建立商标管理档案;

九、联系商标管理机关以及行业组织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十、承办其他与商标管理有关的事宜。

第十九条各子(分)公司设立兼职商标管理机构,配备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向公司提报使用商标的产品包装及其他商标附着物设计外观备案资料;

二、向公司提报使用新商标的申请;

三、负责组织对商标标识承印单位的资格审查;

四、随时掌握商标状态,对需要注册、续展或注销的,及时上报公司商标管理部门;

五、监督本单位正确使用商标标识,及时发现和上报使用商标标识异常情况;

七、为参加商标评选提供相关资料;

八、承办本公司其他与商标管理相关的事务。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商标权共享原则。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与服务,所属单位应当申请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子(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一般不应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与服务上独立注册或使用其他商标,确需注册或使用的应经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条申请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应制定与商标使用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业操作规程等,并经公司从质量标准的角度对商标的使用许可进行认定核准。

第二十二条各子(分)公司研制开发、生产的产品投向市场,应根据需要提出商标使用申请。国家规定应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第二十三条申请使用商标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品技术标准;

二、申请使用商标的名称与标识;

三、商标标识载体的样式;

四、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二十四条有出口产品的子(分)公司,应注意研究出口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提出在出口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建议,防止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第二十六条各子(分)公司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做到:

一、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r”或“注”。

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三、确保商品质量,提高品牌知名度;

四、密切注意市场动态,如发现商标侵权情况,应及时向商标管理部门报告,以维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

五、子公司和其他不属于同一法人实体的经济组织被许可使用公司商标时,应当注明“xx商标是海南xxx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xxxx公司已经获得海南xxx有限公司的许可,使用xx商标”的字样。

第二十七条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应当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使用该商标的义务和不按合同使用该商标的责任。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子(分)公司无权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公司的注册商标,若因业务需要确需许可第三方使用公司商标时,应当经过公司批准。

子公司自有商标一般不得许可第二方使用,若因业务需要确需许可第二方使用商标时,应当向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商标作为工业产权,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商标经依法转让或许可使用,受让方或使用方,应当交纳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该费用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或商标管理部门确定,由公司财务部收缴。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授权均不得办理商标的转让和使用许可。严禁把商标使用许可与技术服务等混合计价对外提供。

第三十条以商标权投资,必须在有关投资文件中明确商标投资方式,商标作价数额,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品种、数量、时限及区域,商标收益分配,所投资企业终止后商标的归属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公司及子(分)公司试产、试销的产品或尚不稳定、尚未定型的产品,一般不得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可谨慎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履行审批手续。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标标识上加注“tm”字样,为防止该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抢注,在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同时,应及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使用未注册商标,应在商品和包装上标明公司名称和地址。

第三十二条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不得冒用注册商标,包括擅自使用注册标记;

二、不得使用《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的文字、图形;

三、不得粗制滥造、以次充好。

四、使用未注册商标前应进行必要的查询,以防止对他人商标专用权构成侵权。

第三十三条各所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对商标标识承印单位的资格审查和印制过程的管理,商标标识的印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商标印制单位的资格审查,必须选择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取得《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的单位印制商标标识。

第三十四条所属单位印制商标应当,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下列资料进行审核:。

一、拟制作商标标识的载体(包装物及其他商标标识附着物)式样;

二、商标标识印制申请书;

三、拟印制数量;

四、建议承印单位名称、地址及资质证明材料。商标付印时应与承印单位签订商标标识印制合同。

第三十五条商标印制完成后,所属单位应当把由承印单位单位负责人和商标管理人员签字的商标印制清单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所属单位和经公司许可使用公司商标的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由专人负责标识的管理。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清点数量,登记台帐,手续完备。商标标识管理制度应到公司商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商标标识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责。

任到人。对废、坏标识要由各单位组织集中销毁。

第三十八条各子(分)公司应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密切注意市场动态,一旦发现他人侵犯我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及时向公司商标管理部门举报,以便请求工商行政管理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均负有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他人侵犯我公司商标专用权的相关证据的责任。

第四十条智力劳动成果的完成人员,有在相关成果文件上注明自己是该成果完成人的权利和获得相应荣誉、奖励的权利。在知识产权获得过程中或保护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泄漏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商业秘密,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擅自许可使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或因未采取必要保护措施造成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流失和损失的,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给本公司及所属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侵权行为触犯刑律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和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和行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公司将逐步补充制定专利、商业秘密等管理办法,作为本办法的分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之规定,以最大限度保护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知识产权、促进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由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纺织工业也快速发展,纺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状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国共有规模以上纺织企业户数3.7万户,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57809.98亿元。我国纺织行业化纤、纱、布、服装等主要产品的产量分别为3800万吨,2984万吨,841亿米,267.28亿件,均位居世界第一。纺织工业的重要地位及其企业的规模和数量的不断扩大也给政府安全监管方面带来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对纺织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保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贡献。

(二)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纺织企业分工复杂,从业人员多而杂,作业环境普遍有待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繁重。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企业经营体制的转变,纺织企业的管理模式同其它行业一样,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已成为企业当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特别是,我国以前曾发生的几起纺织工业事故,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惨重。比如,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的亚麻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58人,受伤177人,当时直接经济损失就达880多万元。1991年5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兴业制衣厂发生特大火灾,全厂付之一炬,造成72人死亡,4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也达300多万元。5月21日,广东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个家庭纺织作坊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重伤。此外,9月11日,巴基斯坦南部港口城市卡拉奇市一家服装厂发生火灾事故,造成至少289人死亡。11月25日,孟加拉国首都达卡西北部郊区的塔兹琳(tazreen)服装公司发生特大火灾,造成120多人死亡,多人受伤,另有数十人失踪。这些事故对我国纺织工业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我国纺织工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三)纺织企业仍存在众多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通过对我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调查和研究,纺织企业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安全方面的问题:。

1.纺织行业自身特点使其一直是工贸行业事故防范的重点。首先,由于纺织行业生产工艺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开松、梳理、卷绕、牵伸、平整等手段才能达到基本的产品生产目的,由此决定了设备轧辊多、轧点多、齿轮多,用电设备多的工艺特点,这也是造成容易发生各种机械伤害的客观因素。其次,纺织生产常用的原料是棉、麻、毛、丝和化学纤维,它们都具有易燃特性。同时纺织原料的储备具有集中、量大等特点,加上机械、电气引火的几率高,极易发生火灾。特别是纺织企业仓库,一旦发生火灾,损失极大。

2.纺织企业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改善。首先,噪声仍然是当前纺织企业突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纺织企业的织布车间的`生产噪声普遍较大,有的甚至超过100分贝以上,工人长期暴露大强度的噪声场所,极易对听力造成伤害。其次,由于纺织行业中的印染企业工艺要求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印染企业普遍存在高温高湿场所,特别是夏季如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容易造成高温高湿环境。其次,粉尘防治也是纺织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重点,由于棉、麻、毛的开、清、梳、整工序容易产生粉尘,工人在粉尘环境下长期工作易患职业病。随着纺织企业生产工艺提高,粉尘治理措施的完善,当前纺织企业的粉尘作业环境已得到大大改善。

3.大部分纺织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也亟待提高。现行市场经济体制下,纺织企业相对其他行业来说,劳动强度较大,工资收入不高,以致人员流失较多。为维持企业正常生产,部分企业往往招进大量新员工,新员工入厂时间不一,且在年龄、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很难做到保质、保量。若新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得不到很好提高,一旦到工作岗位就容易出现安全漏洞,加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深,安全意识差,违章作业时有发生,成为纺织企业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

4.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本质安全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纺织工业本身就使用大量的纺织机械,这些机械部件除了有挤压、剪切、缠绕、卷入、高压流体喷射等常见的机械不安全因素外,还存在诸如静电、高温、着火、爆炸、噪声等危险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还常常掺杂在一起,难以控制。加之国内部分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被损坏或作用不良,设备基础管理工作欠缺,部分老设备在安全防护方面存在自身的缺陷,从而导致机械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5.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理念及管理水平也亟需提高。从管理的方式来看,目前国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法大多停留在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的水平上,并且多是在发生事故后才着手进行分析,即多为“事后型”管理,很难适应现代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大部分纺织企业为了减少开支,增加利润,往往也在安全管理上精简机构和人员,有的企业没有按照要求单独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也不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变动大且配备的数量不足,基层安全员往往是身兼数职,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事安全管理的素质和能力,不能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管,加之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仍有部分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看待和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两者之间的关系。

6.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仍不健全,部分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陈旧落后,不适应新时期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原纺织工业部的《纺织系统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暂行条例(试行)》、《关于加强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的规定》、《关于纺织原料成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的暂行规定》等规章亟待进行修订。纺织企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问题的说明。

(二)关于《规定》的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的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中规定范围,主要包括: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二)关于《规定》主要架构。

本《规定》主要由总则、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构成。其中,“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生产设备设施及场所安全要求”两个部分是本《规定》的重点章节内容,重点明确纺织企业应对遵循的安全生产基本法规要求及应符合的安全基本条件。

(三)关于《规定》拟解决的重点问题。

出台《规定》,除了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对纺织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并强化纺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也拟通过出台《规定》进一步明确纺织企业在生产设备设施及工艺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方面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并明确违反相关条款的处罚措施。

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

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

7.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企业管理制度

为保证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业务的顺利进行,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午休时间办公室须安排人员值班。

(一)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员工工资将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三)考勤统计是公司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办公室有权对各部门考勤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具体要求按关于员工各种假期的管理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部门经理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一)员工在工作时不得着运动装、牛仔装、紧身裤等休闲服装(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装整洁、举止端庄、精神饱满。

(二)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三)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一)各部门应负责各自办公室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各部门均设专人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员工对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一)电脑、复印机、传真机、长途电话、车辆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电脑、传真机、复印机、长途电话的,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管理。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经理因公外出,原则上派车,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车。员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车,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由办公室安排,在公司车辆调派不出,而办事地点超过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内没有公交车辆的情况下,部门经理可以批准员工乘坐出租汽车,并凭"用车申请单"报销。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种办公设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写使用单,费用自理。

各级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经营策略、财务收支、经营成果、领个资料、员工经济收入及其他有关商业秘密和内部情况。各部门经理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违者,公司有权追究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企业管理制度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及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逐级制订各岗位、各工种的生产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

2、各部门对所属车间和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安全工作。

3、对录用的新员工,应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三级”安全教育。

4、在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方法时,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组织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和培训工作;员工复工或换岗时,应组织进行“复岗”和“换岗”安全教育培训。

5、特种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100%。使用部门必须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岗位训练。

6、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地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各部门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六次。

7、各部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章指挥,按章作业,严肃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8、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对使用设施、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技术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完好率达到100%。

9、使用危化品的部门(粮食熏蒸使用磷化铝),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10、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一线、码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较大危险的作业现场必须有警示标志,并派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经常对生产一线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指导检查,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以确保安全。

11、对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生产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其他相关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1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事有较大危险生产作业、特殊工种以及特种设备操作等人员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定期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并妥善保管好有关资料。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

第六条职能分工。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拟订薪资年度预算;

负责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负责提出各部门员工薪酬调整方案,并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一条薪酬构成、薪酬分类及适用范围。

1、薪酬构成。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企业薪酬包括:

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责、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

工龄工资:根据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确定;

学历/职称工资:根据员工取得的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职称确定;

提成工资:销售人员销售业务提成;

奖金:经营管理奖、以及其它单项奖金;

津贴/补贴:包括加班津贴、特殊工种津贴等;

福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等。这部分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也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薪酬,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公司代扣代缴。

2、薪酬分类及适用范围。

适用岗位:全员。

薪资模式:薪资=岗位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提成工资+津贴+奖金。

第二条薪酬管理标准。

1、岗位职级工资。

销售人员基本工资:800元/月,保底任务x万元。

团队总监基本工资:20xx元/月,团队任务xx万元/月,完成团队任务享受管理津贴0.5%(全辖)。

前台客服基本工资:1380元/月。

前台主管基本工资:20xx元/月。

2、工龄工资。

2.1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

2.2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50元/月;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后不再增加。

3、学历/职称工资。

学历工资根据员工的学历确定。学历以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等级相对应的资历工资。制定本补贴为鼓励员工进修更高学历。大专50元/月,本科100元/月,硕士300元/月,博士600元/月。

4、提成工资。

销售人员提成:xx%。

前台客服提成:前台客服自有业务提成按销售人员当月佣金标准执行。

5、津贴/补贴。

员工午餐补贴同每月工资一同发放,工及其它未上班的职员,应按天数扣减补贴金额。按实际上班天数给予10元/天。

6、奖金。

奖金是对做出重大贡献或成绩优异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

第一条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入职根据各岗位不同要求确定试用期1—3个月,按聘用岗位的岗位职级标准计薪,试用期内享受岗位基础加一级岗位职级/能级/技能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技能满足本岗位需求正式录用后,纳入定级考核,确定职级等级。

2、对于较优秀或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或者招聘时有薪酬协议的按协议执行,但均须报权限领导批准。

第二条在职员工定薪。

1、规范定薪: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即,基本工资),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一条个人薪资调整。

1、个人薪资调整主要指员工薪酬级别和所得的调整,在下列情况下进行调整:

(1)岗位调换。在岗级不同的岗位调动,薪随岗变。

(2)职务晋升。责任变化,岗动薪变,按新岗级计薪。

(3)工龄增加。连续工龄增加,增加的工龄津贴。

(4)绩效变化。业绩表现突出或业绩下降,进行调整。

(5)特殊调整。

2、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

部门或个人申请调薪的,必须通过相关考核,按照薪酬等级调整审批程序,经各级管理人员审批后调整。

3、于岗位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第二条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绩效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根据经营状况和薪酬战略,薪酬整体调整决策和调整幅度由集团总裁提出,报董事会批准。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1)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2)旷工一天及以上者;

(3)该年度受到重大处罚或记过一次以上者;

(4)加薪实施日前离职者。

第一条薪酬策略。

本司董事长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报请公司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二条薪酬调整工作会议。

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三条薪酬发放。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职级工资+奖金)-(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能级/技能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岗位基础工资+提成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月薪酬=(计件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津贴)-(各项个人应缴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其它扣除项目)。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由行政部行政专员提交考勤机中存储的当月考勤数据,人力资源部员工结合当月人员请假情况,汇总考勤报表,并通知各部门经理确认;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人力资源部员工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提成/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量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量工资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薪酬员工汇总,计算提成/计量工资时间。

(4)员工请事假时工资计算,以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合作为计算基数。

(5)员工社会保险缴纳、病休、工伤计算,以岗位基础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岗位基础工资低于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的,按社会保险最低缴纳标准执行。

3、各种休假的支付标准。

(1)病假工资的计发。

病假工资的计发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工资管理办法》,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制定相应的病假工资标准,员工在医疗期内,按照规定的医疗期限及病假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2)事假工资的计发。

事假以月考勤报表为准,按所休事假天数扣除相应日工资。

3、其它休假各类工资的计发。

参照国家关于休假期间员工应该享受的相关福利待遇,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制定相应的薪酬管理细则,报批后实施。

(1)婚假:婚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2)丧假: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3)产假: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4)陪产假:陪产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5)年假:年假期间按岗位工资发放,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按天数扣除;

(6)工伤假: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管理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和补助。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4)如每月15日前工资批准人因出差不在公司,“工资表”由财务管理部审核后征得工资批准人同意可先行发放,待批准人返回后补签。

3、薪资发放。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2)未办理工资卡的员工,必须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财务部提取;

(3)因计算错误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第四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员工个人工资所得税;

2、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3、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4、员工违纪罚款及应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款项及费用;

第五条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际工作日数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

第六条一次性结清工资。

员工有下列情形应由员工本人向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2、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条薪酬保密。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所有经手薪酬信息的员工必须保守薪酬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公司的薪酬方案、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员工个人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

2、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必须加强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

第一条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叁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解释。

第四条本规定从年月日起开始实行,自本制度实行之日起原有有关工资管理的制度或规定停止使用。

第五条公司如需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时,需要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裁定结果为准。

企业管理制度

根据《江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督促工程负责人主动地做好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几点规定,以期达到强化和提高工程负责人安全意识的目的:。

1、工程负责人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直接责任,对发生工伤事故的工程负责人在公司给予20xx-5000元处罚。

2、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施工活动,不违章指挥,如强令工人违章操作,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凡对进场使用的劳力工程负责人必须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所需培训的人员造册报公司劳工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上岗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人员)上岗,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无证人员重新培训上岗。

4、工程负责人必须提供工人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没有发给工人劳保用品的给予工程负责人500-1000元处罚,并强令补发。

5、工程负责人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好工地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并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工程负责人未能按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达标要求搭设各种安全设施,除安全生产奖罚实施处罚责令整改外,并给予工程负责人500元处罚;并补办验收手续。

6、工程负责人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工地进行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工程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文字形式批馈公司质安科。对工程负责人不支持有关部门进行安检,不进行整改的,公司在第一次限期隐患整改的基础上,除继续发出限期整改外,并给予500-1000元处罚;第三次仍未整改强行施工的,除强令其停要整改外,给予5000元的重罚。

7、工程负责人应按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员做好安全内业资料,并要求施工员每月25日前准备好内业资料,以图公司抽检,如若安全年检或半年检,工地未能提供安全内业资料,给予200-500元处罚。

企业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巨大,资金管理和控制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吗在资金管理之前,企业要制定资金的使用合理规划,制定资金的规划才能把资金的存量控制在相应的范围里面,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过多或过少的持有资金,不管资金过多还是过少都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所以说我们有必要创造一条优化资金管理的道路,以最完美的方式运用资金,以取得最理想的收益。

2、加强资金管理是规范企业经济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的需要。目前,一些企业由于资金管理不当造成其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效率低下以及较为严重损失的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和控制能有效防止财务人员发生贪污、舞弊以及资金挪用等行为。因为企业加强资金管理就必需要制定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完善的制度约束工作人员,保证资金的使用流程正规化,合法化,也防止舞弊发生的有效手段。其次,加强资金管理能有效的扩大资金规模。眼下资产管理存在两在问题,资产的闲置浪费是首要问题,其次是资产的重复分散,尚未形成统一的规模。加强资金管理可以加快资产的积聚,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资金管理已被越来越多的管理人士所重视,企业内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资金的控制不严造成财务风险也显露出来。

1、管理者需加强资金管理意识。目前企业的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了资金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但有些管理者在管理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缺少资金时间价值观念和现金流量观,缺乏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财务分析方法。同时,一些企业管理者由于管理意识不强,尚未建立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即使在设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的企业,也由于意识不强、执行力度不够达不到应用的效果。

2、财务资金管理信息不准确。目前由于企业受利益方面的影响,导致企业间出现了信息失真的状况,企业管理部门之间沟通不畅,甚至不愿为其它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企业的高层决策者对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存在质疑,严重影响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更有甚者,企业各层面都出现了提供虚假信息、截留信息的情况,使得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缺乏真实性,无法真实有效地了解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企业都出现了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会计信息的不准确严重影响了企业管理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导致决策结果不当影响企业的收益或造成损失,同时对政府宏观管理和社会监督也造成一定的影响。

3、监控不力,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形同虚设。目前一些企业尽管制定了监督制度也设置了一些监督职能,却因监督者对财务资金的运作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很难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部分企业在重大投资决策时对影响决策结果的因素考虑不周,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主观观点以致事前、事中监督形同虚设,事后控制审计也是走个形式,缺乏可行的考核方法。由于管理失控,企业成员不按规定行使其应具备的职责,导致企业资金不能良好的运作,影响企业健康发展。

4、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低下。目前企业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矛盾,主要矛盾是资金集中管理与内部分层次管理机构分散占用的状况较为明显。由于子公司普遍存在多头用户的现象,一些集团旗下各子公司设立多个账户使得企业资金管理严重失控。其次有些企业存在盲目投资的情况,在投资时缺乏多方面的慎重考虑,造成极大的损失,使得资金紧张的状况得不到缓解反而更难周转。

1、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经纪律。财务管理是以资金管理为核心,企业应加强资金预算编制,加强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分析,对预算外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把关。加强对企业债权债务及时的清理与追回。同时要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保证生产经营资金能够正常周转运行。要严格按制度进行发票的管理,要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发票,杜绝白条入帐。因此,资金管理一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只有多管齐下,才能真正搞好。

2、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强化事前、事中的及时监督、事后的及时控制,有效地运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并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使其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负责对企业资金管理的考核和有效监督。目前我国内审力度还需加强,要建立高层的内部审计制度,调节人员的组织结构,加强对自身素质的培养,并保证内部审计监督考核制度的有效实行。

3、实施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将企业货币资金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管理,首先,应成立企业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统一在银行开户,并撤销企业所属各单位在外部银行的开户,实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单位货币资金的动态收支状况,对闲散资金合理的安排使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有效的利用。其次,要明确现金流量在资金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把现金流量作为控制重点,加强对现金流量的分析预测,强化对于公司现金流量的监控。

4、建立健全资金收支预算管理体系。预算作为一种控制机制和制度化的程序,是完善资金集中管理的有效模式,一个健全的企业预算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预算制度的的完善并有效实行可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正常的进行,保证企业健康稳步的发展。同时它也为企业监督、控制、审计、考核的过程中提供了相关规范化的依据。企业应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机制,将预算管理制度的作用发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去,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资金收支纳入严格的预算管理程序之中。同时,使资金在预算和结算方面更加的快速、准确,从而使资金的集中管理成为可行。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纺织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纺织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纺织企业是指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业、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业、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业、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业、纺织服装和服饰制造业等企业。

第三条【监管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纺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纺织企业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建设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专项监督管理。

第四条【企业责任】纺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集团公司对其所属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纺织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纺织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从业人员2‰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纺织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纺织企业各车间(部门)或班组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第七条【安全投入】纺织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安全资金投入应当纳入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的计划和财务预算,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纺织企业应当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作业行为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第九条【建设项目“三同时”】纺织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

第十条【消防、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和建设的安全管理;对于需要有关部门审批和验收的事项,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要求】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纺织企业应当对新录用、季节性复工、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纺织企业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纺织企业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构成重大隐患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纺织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第十三条【发包、出租项目安全管理】纺织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纺织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纺织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十四条【日常安全检查】纺织企业应当定期对作业场所、仓库、设备设施、从业人员持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检查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危险辨识及告知、应急撤离】纺织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并将其工作场所存在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如实书面告知从业人员,不得隐瞒或欺骗。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纺织企业不得因此降低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纺织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场所应当配备齐全、有效的监控装置、报警装置、防毒(防烟)面具、抢险应急工具和专用消防器材设施等。

第十七条【设备设施和作业场所安全要求】纺织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或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机械设备危险部位以及所有可能发生烫伤的蒸汽管道、箱体、排气装置等设备或装置均应当装设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标志。

(二)纺织专用设备设施应当具备齐全、完整、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联锁、信号、报警、保险等装置,做到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有轧点必有挡板、有特危必有联锁,有洞必有盖,有台必有栏。

(三)各类用电设施、设备或者场所,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配电设施、设备装设防水、防潮、防漏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四)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工序、设备、容器或场所,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并对易产生静电的部位、静电消除器及静电接地状况进行定期检测,并及时将检测结果整理归档。

(五)纺织企业原料、成品储存库房要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库区和库内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麻纺织工厂严禁设置地下或半地下麻库,其他各类仓库要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达到防火等要求。

(六)纺织企业的防火、防爆条件或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纺织企业有关防火防爆标准的规定。

(七)涉及可燃性粉刺爆炸危险的场所、设施设备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尘爆炸,现场管理措施和条件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纺织企业的燃气站、除尘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缆隧道(沟)、原料及成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监控、监测、预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得随意切断。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纺织企业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应当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维护、校验,并作好记录。对超过使用年限或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及时予以报废或改造。

对于特种设备以及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运输工具,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未经检验检测或检验检测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

第十九条【工业及设备淘汰】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要求,及时淘汰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积极推广使用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企业安全本质化建设。企业在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或者改造的,不得降低其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条【纺织企业仓库安全管理】纺织企业原料及成品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与生产、生活区分开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原成库以及在库区附近新建的建筑物,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和验收,否则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第二十一条【仓库安全要求】纺织企业仓库内的电气装置和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库房内禁止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各种电加热器和各种生活电器。

第二十二条【安全距离、安全出口要求】纺织企业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与员工宿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纺织企业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通道、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封闭生产场所的疏散通道或者堵塞员工宿舍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纺织企业涉及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行政规章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和防护措施。

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要求】纺织企业严禁从业人员佩戴手套操作纺织专用设备旋转部位,严禁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接触腐蚀性、危险性的部位进行操作,严禁在设备运转未停妥时处理机械故障。

第二十五条【危险作业审批】纺织企业应当对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内进行明火作业、具有爆炸危险的作业、中毒或有窒息危险的作业实行作业审批制度,要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进行监控。

第二十六条【安监部门及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将纺织企业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企业、关键事项、时间和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第二十八条【专项执法检查】纺织企业集中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纺织企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并结合实际经常开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安监人员能力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监督检查人员加强纺织制造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应按规定配戴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免不安全行为,并做好检查的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记录,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和规定要求。

第三十条【企业违规处罚】纺织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未有日常安全检查记录的。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作业审批擅自进行作业的,或未按规定采取监护措施的。

第三十一条【执法人员违规处罚】监督检查人员在对纺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相关方责任】纺织企业发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或者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纺织企业与承包承租方对发包、出租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关闭取缔】纺织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杜绝因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机具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各层作业平台及平台的阶梯、护栏;沟壕、坑洞盖板、围栏;安全通道、作业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等。

3.1各厂、部、科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对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3.2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维修。

3.3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安全设施的管理和考核。

4.1安全基础设施采取区域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谁损坏、考核谁的原则,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

4.2安全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职工作业时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或损坏。确因检修或施工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或开挖坑洞、沟壕,开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科申请,同时做好可靠的临时防护和保护措施,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方可动工。

4.3在检修或施工作业完成第一时间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可靠的恢复,并通知生产安全科验收后,方可拆除临时防护设施。

4.4安全基础设施责任分工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执行。

4.5维修责任分工按照设备维修分工执行。

4.6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考核办法。

1机具旋转部位防护罩没有或不起作用一处考核所辖负责单位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100元。

2登高阶梯损坏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50元。

3重点部位平台防护栏杆、安全通廊防护栏损坏,一米以内按200元、超过1米按每延长米200元累计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其余各处防护栏杆按每延长米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50%比例考核。

5各处平台上损坏出现坑洞一处按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6对临时检修移动、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随意动工的一处考核责任者5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7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施工开挖的坑洞、沟壕一处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临时防护考核10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8安全基础设施的维修、恢复按安全隐患整改对待,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9考核的奖金50%用于整改这些隐患维修单位的奖励。

企业管理制度

第1条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商品、物资或接受劳务等而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

第2条应付账款必须由财务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

1、应付账款的管理和记录必须由独立于请购、采购、验收付款职能以外的财务部的应付账款会计专门负责。

2、按付款日期、折扣条件等项规定管理应付账款,以保证采购付款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3条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应真实和可靠。

1、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种必要的原始凭证。这些凭证主要是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质量管理部门的验收证明、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等。

2、应付账款会计须审核这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正确性。

第4条应付账款必须及时登记到应付账款账簿。

1、应付账款会计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

2、应付账款明细账应该分别按照供应商进行明细核算,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按购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第5条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财务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以后,应该及时冲抵预付账款。

第6条正确确认、计量和记录折扣。

财务部将可享受的折扣按规定条件加以确认、计量和记录,以确定实际支付的款项。

第7条应付账款的授权支付。

财务部接到已到期的应付账款应及时支付,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裁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结算与支付。

第8条应付账款的结转。

财务部应该按照应付账款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按月结账,并相互核对,出现差异时,应编制调节表进行调节。

第9条应付账款的检查。

1、财物部按月从供应方取得对账单、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或未付凭单明细表互相核对,若有差异应查明差异产生的原因。

2、如果追查结果表明无会计记录错误,则应及时与债权人取得联系,以便调整差异。

3、财务部相关负责人应定期从供应商处取得对账单,并进行核对、调节工作。

第10条同应付账款相关的应付票据的签发必须经财务部审核,由财务总监和总裁按权限批准。

第11条财务部设置应付票据账簿,并认真做好应付票据的核算工作,票据的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签发。

第12条财务部门应付账款会计管理空白、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商业汇票。

第13条财务部应该定期核对应付票据,并复核票据的利息核算。

第14条应付票据要定期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进行核对。

第15条应付票据要按照号码顺序及时进行保存。

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4、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5、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6、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7、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8、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节假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4)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5)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6)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7)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窗、锁门的;

(8)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9)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0)工作时间打瞌睡的;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1)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5)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6)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7)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8)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9)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

企业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目的

(1)建立一种以岗位为基础,以工作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正向激励机制。

(2)把员工的薪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密切结合起来。

(3)实现薪酬管理与分配的制度化,规范化。

2、适合范围

(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计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属的外联人员除外。

3、管理职责

(1)董事长(总经理)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

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负责按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等资料,计算员工工资与奖金。 拟订薪资年度预算,提出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3)财务部

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提交的员工工资表进行复核及最终发放。

1、薪资划分

(1)按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为五大系列:生产、营销、管理、技术、后勤服务。

(2)根据公司的性质 ,集团以岗位标准工资为主体结构的薪酬制度。

(3)基于激励的需要,将薪酬体系划分为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两大部分,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及各项福利津贴;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及年终奖金。

(4)基于岗位价值设定的是岗位标准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于个人价值设定的是有补偿性工资(包括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和奖励工资(奖金)。

(5)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福利津贴共六个项目构成月薪资总额:

2、岗位标准工资

(1)岗位标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不同系列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3、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体现员工在某一考核期内的工作成绩,以员工考核评估确定的等级结果为依据,确定绩效工资额。

(2)绩效工资分为a 、b、c、d、e共五等,a为最高等,c为绩效工资基准,e为最低等。

(3)绩效工资等级计算标准(设绩效工资基准为n):

(4)在绩效考核实施前,可统一按c等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构成的岗位标准工资进行定薪。

(5)绩效工资额由员工在考核期内的考核评估结果(分a 、b、c、d、e五等)确定。考核评估结果由考核得分按照规定的等级分布比例强制确定:

4、工龄工资

(1)公司为了激励长期为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而设定的工龄工资。

(2)公司中层以上人员,不再计算和发放工龄工资。

(3)工龄是指进入本公司后连续工作的年限。

(4)具体数字

5、学历工资

(1)学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一个人同时拥有多个学历时,取其最高学历发放相对应的学历工资。

(2)员工试用期满后开始享有学历工资(专业要与工作相关或对口):

6、加班补贴

(1)员工加班须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批准的加班需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办理加班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人员不计付加班补贴。

(2)员工加班分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与法定假日加班。

(3)原则上安排加班的,当月尽量安排补休,如当月不能补休的,则计算加班补贴,标准如下:

延时加班,补贴按 计算;

休息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补贴按 计算。

7、福利津贴

(1)社会保险津贴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2)假期津贴

全公司员工统一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

(3)住房补贴

根据公司规定,

(4)伙食津贴

公司免费提供全公司员工的午餐。

(5)职称津贴

(6)特殊津贴

对为公司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为特殊贡献的人员,经公司评审通过后,可享有500—2000元不等的津贴。

8、奖金

奖金分为一次性奖励、特殊贡献奖、项目奖和年终奖四部分组成,以货币形式给予奖励。

9、薪资扣款项目

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住宿水电费(住宿人员)、罚款及其他代扣应扣事项。

10、补杂

员工薪资发放如有错漏,将在下月薪资“补杂”项中补发补扣。

1、新进人员定薪

(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薪资级别为该岗位正式薪资级别往下调1—3级。

(2)对于较优秀式特别稀缺的人才,可以根据市场价格给予破格定级,但须报总经理批准。

(3)新进员工入职薪资确定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内部员工定薪

(1)规范定薪,根据员工个人表现,部门及公司的综合评价,按照新制定的薪酬体系等级确定现有人员的薪资等级。

(2)人员调整:每年1月份,各部门根据上一年的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新一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对人员进行优化组合,对于被优化出来的人员及新一年的`人员缺口,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对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胜任程度按薪酬等级表中相对应的工

资标准上下浮动2—3个薪级确定薪资等级。

(4)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人员,而本部门、班级又无其他岗位合适的,原则上作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至劳动合同期满,待岗期间只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额;在合同期内出现空缺岗位的,待岗人员可申请参加竞争上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个人薪资调整

(1)薪等薪级调整说明

升级: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提高,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上一等中比起调级高的对应级。

降级: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降低,当需要跨等调级时,则调为下一等中比起调级低的对应级。

升等:直接升入上一等中比本等级高的对应级。 降等:直接降入下一等中比本等级低的对应级。

(2)岗位或职称无变动的个人薪资等级调整(每年第12月调整,次年1月实施),以每年12次考核为准,若未完成12次考核,则按未完成考核次数对应比例减少绩效等级数:

(3)由于岗位或职称变化的个人薪资调整:

(4)薪资调整后的计算方式:每月15日以后生效的,当月按原等级计算,15日之前生效的,当月按新等级计算。

(5)个人薪资调整的岗位权限见下表:

2、全公司普调

(1)薪资普调:指公司根据每年同行业的薪酬调查情况以及国家物价上涨指数而对公司薪酬体系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的调整。

(2)有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资普调:

病假、事假、工伤假、产假等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该年度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记大过一次以上者。 加薪实施目前离职者。

1、薪资计算

(1)薪资计算项目

员工月薪资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加班补贴+各种福利津贴+补杂—应扣款项。

(2)考勤管理

薪资计算的考勤期间为自然月,在每月的前3个工作日内,劳资人员把人员考勤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经理确认。

考勤确认的时间不得超过1天,劳资专员在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前回收考勤确认表。

(3)计件工资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计算计件工资的时间,必须在第6个工作日将计算好的计件工资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10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汇总、计算计件工资时间。

(4)绩效工资计算

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估时间,并于第6个工作日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每月第6至第10个工作日为人力资源部专员汇总绩效考核结果并确定绩效工资等级的时间。

每月第13至15个工作日为劳资专员计算工资并制成“工资表”的时间。

(5)薪资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元为单位计算,若有小数产生,一律四舍五入。

2、工资审批

(1)薪资必须由总经理或总经理的特别授权人批准后方能发放,以下称工资批准人。

(2)劳资专员完成薪资计算并形成“工资表”后,一并提交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审核,然后交工作批准人审批,审批完毕后交财务部出纳员。

(3)所有中间审核人,批准人的工作完成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1)薪资发放日期:每月30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发放,如提前发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2)试用期内员工须取薪资时,必须由本人携带厂牌亲自提取。

(3)因计算错减造成员工薪资不符的,将在下月发放的薪资中补扣。

(4)年终奖金发放日期为每年春节前。

1、员工对薪资产生异议时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行使薪资请求权,但自发生之月起六个月内未行使则视为弃权。

2、本制度规定的薪资为税前薪资。

3、对于本制度未规定的事项,依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办理。

4、本制度于试行3个月后将进行一次总结,做必要的修正。

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他类似或有冲突的规定自行失效,将以本制度为准。

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委托方员工食堂服务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工作,为企业振兴多作贡献,特制定食堂管理各种规章制度,保证食堂工作顺利发展,为生产一线部门做好配角,为公司员工服务。

第二条要坚持办好文明员工食堂,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工作上做到'服务热心'、'解释耐心''工作细心'、听群众意见'虚心'。

第三条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搞好员工之间团结,工作上要协作,做到分工不分家,服从统一调配,尤其在开饭时要相互配合好,不得擅自离开食堂工作岗位。

第四条严格遵守食堂各项制度,工作时不得做私事、不得串岗,每班必须做到'工完场洁'。

第五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1)不搞特殊化。

2)不得私吃饭菜、点心。

3)更不得私分任何生熟食品,必须做到四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干部群众一样;厂内厂外一样;先来后来一样。

5)不得私自决定外来人员吃饭、不付菜票和少收菜票。

6)同事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得背后议论,更不得搬弄是非搞不团结。

第六条各种货物进食堂仓库,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在册。

第七条食堂用一切货物包括调味品,必须根据可领料数量签发。

第八条厨房购进的餐具、用具等应立帐登记,入库保管,领用后应保管好防止遗失。

第九条冷菜库、粮食库、调味料库应经常进行盘点、清库,食品应按首进首吃的原则,防止变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十条每只点心、菜一律要进行成本核算标价。

第十一条菜票回收一律按时填写入库单,有误差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食堂必须坚持原则,做好变质、不新鲜食品不进食堂、不予出售,严格把好关,严格做到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坚持做到使用钳、筷等工具。

第十三条严格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隔夜熟食品做到回锅烧透后再出售。

第十四条建立食物进食堂的验收制度,杜食物中毒事故。

第十五条严格做到碗、盘、盛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包括菜票消毒、生熟砧板要分开。蒸饭、馒头的笼格天天洗干净。

第十六条坚持做到制作熟食时,不大声谈笑、搔头皮或用手擦汗等不良习惯要纠正,不准对任何熟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第十七条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坚持做好三白工作。

第十八条饭厅、厨房卫生坚持一日一扫,一周一大扫制度,员工洗碗池必须专人负责,必要时突击大扫除。

第十九条冰箱食品生熟严格分开,冰箱、冰库、调味品库、粮库要严防蟑螂、老鼠等有害虫进入。

第二十条坚持做好全体食堂工作人员一年一次的体检工作。

第二十一条食堂食品卖出一律不等现金收入。

第二十二条为便于食堂卫生和安全,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同时食堂人员对进入厨房人员有权劝阻。

第二十三条食堂冰箱不对外寄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特殊情况者经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寄放。

为确保上述制度顺利贯彻,对违反上述制度者,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并根据认识程度给予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管辖的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三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配件及相关设备的定义(以下简称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一)计算机指公司购置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

(二)软件指操作系统,驱动程序,办公必须的软件等。

(三)计算机配件指cpu、内存条、主板、硬盘、机箱、显示器、键盘、鼠标、网卡、光驱、软驱等。

(四)相关设备指网络交换机、集线器、路由器、防火墙、打印机、扫描仪等。

第四条归口管理。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配件以及相关设备等由行政部it处负责管理。

第五条行政部it处管理职责:。

(一)配合采购管理中心对软硬件的采购中涉及专业技术的部分进行把关。

(二)为使用部门提供培训、维修、维护等服务。

(三)检查监督使用部门是否在公司允许的范围内正常、合理地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四)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推荐适合公司需求的辅助管理软件。

第六条购置与验收。

(一)购置标准由集团it部按使用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二)行政部it处参照财务部资产验收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第七条领用与调配。

(一)行政部it处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拥有调配权。

(二)领用部门按工作需要领取计算机及相关设备,不得冒领,多领。

(三)公司员工离职后,计算机须经由it处验收后退库至董事会仓库,董事会根据需要予以调拨到有需求的部门。

(四)退库部门对本部门退库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有优先调拨权。

第八条计算机使用责任人及操作资格的规定。

(一)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在招聘办公人员时应将会操作计算机作为一项条件加入到招聘要求之中。

(二)计算机责任人确定、更换或异动时,应由本部门责任人审批同意并及时到行政部it处备案。

(三)任何人不得将计算机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第九条计算机操作规定。

(一)非it处人员,未经计算机使用责任人许可,不得开启、使用他人计算机。

(二)使用者在操作计算机时应按正常程序进行操作,如人为原因造成计算机损坏(包括键盘、鼠标),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三)使用者不得擅自删除计算机操作系统及相关文件,否则造成文件丢失或机器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硬件维修费用。

(四)使用者不得更改计算机配置(如cmos参数、网络属性参数、ip地址、系统注册表、适配器参数、超管密码、机器名称、域管理限制等)。

(五)使用者不得使计算机长时间让计算机处于失控状态,临时离开办公座位时应锁定计算机,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应该关闭计算机。

(六)使用者在操作计算机时,如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而自己又不能解决,应及时协调it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七)未经it处许可,不得擅自向计算机上添加或删除各种硬件及软件,如添加软驱、光驱、声卡等、卸载预装软件(如杀毒软件等),特殊情况须向it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

(九)个人计算机使用者须经本部门责任人同意后到it处备案(检测并安装相应防病毒软件)后方可使用,在公司使用期间必须无条件服从it处的监控与管理。

(十)公司员工应爱护计算机相关设备,保持设备及其使用环境的清洁,不得人为污损设备,定期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污渍,不得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上放置花卉、电话等杂物。

(十一)不得将公司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占有已有,否则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十条帐号与口令的管理规定违规操作。

(一)使用者对帐号必须设立口令,无口令或口令简单的用户视为违反操作规定。

(二)计算机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帐号密码,不得泄露;不得试探和打听他人帐号和密码。

(三)计算机使用者在请假、出差、调离时,应将相关帐号、口令及其产生的文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

(四)计算机使用者在离职时应到it处备案注销账号。

(五)计算机使用者应不定期更换口令,尤其是在更换操作员时,更应及时更改用户名与口令。

第十一条outlook邮件的使用规定。

(一)用户在公司内部使用邮件时,不得重发邮件、不得发送无标题的'邮件、不得发送垃圾邮件(垃圾邮件的界定由it处根据管理需要另外进行界定)。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邮件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安全与防病毒管理规定。

(一)凡接入公司网络的计算机必须接受it处统一安装的诺顿杀毒软件。

(二)用户不得删除计算机的杀毒软件也不得擅自安装其他杀毒软件。

(三)用户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时应及时报修到it处,逾期不报引起严重后过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户应及时更新相关软件补丁。

(五)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如移动硬盘、u盘、mp3等)须先进行全面杀毒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重要信息备份管理规定。

(一)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专人利用硬盘、光盘等信息存贮设备对重要信息(如权证、重要工程资料、财务数据等)进行数据备份。

(二)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必须建立信息备份日志,该日志由集团总公司或分子公司指定的专人如实填写,主管领导应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三)集团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发生重大信息事故时,应保护现场,请有关技术人员对信息进行保护性修复,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

(四)进行信息备份前,应利用防病毒软件对所备份内容进行病毒检测,并应使用足够空间进行备份,为确保信息完整性,应采用异机异盘备份,一般不应同机同盘备份,并应避免使用软盘备份。

(五)所有周期信息应先行备份方可结转,结转前信息应保留至少二个周期后方可销毁。

(六)进行系统调试、测试、试验、维修、保养、更新、升级等情况下均需将信息备份后方可操作。

(七)为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对重要信息载体可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的网络布线管理规定。

(一)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必须确保在建工程的信息化网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包括活动板房)。

(二)it处确保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在设立之前完成所有信息化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五条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修规定。

(一)未经it处授权,非专业人员不得拆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外壳进行维修。

(二)因操作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如将水掉在键盘上),将由当事人按价赔偿被损失的设备或因此而造成的维修费用。

(五)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如出现硬件上的故障(如显示屏、计算机风扇、主板、键盘等),可以联系当地维修站修理;如需重装操作系统或其他软件故障,须送至集团行政部it处修理。

第十六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计算机操作资格规定;。

2、违反计算机操作规定;。

3、更改计算机参数(如ip地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违反帐号与口令管理规定;。

5、违反outlook邮件的使用规定;。

6、违反安全与防病毒管理规定;。

8、违反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的网络布线管理规定;。

9、违反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维修规定;。

(二)利用公司计算机和网络进行泄密、散布对公司不利的信息、金融犯罪等其它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等行为者一律作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