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鹿鼎记读后感范文(12篇)

时间:2023-11-08 12:41:14 作者:碧墨 金庸鹿鼎记读后感范文(12篇)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受,分享与他人共同的阅读乐趣。我们精心整理了一些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有关阅读和写作的思考和启示。

金庸读后感

爱看金庸的小说,是我一大嗜好。闲暇之余,金庸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等14部武侠小说我都毫不吝啬的拜读了。不求见解,只求好玩。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金庸老先生的.《笑傲江湖》、《鹿鼎记》、《天龙八部》和《射雕英雄传》这四部精典了。

《笑傲江湖》之主人翁令狐冲,《鹿鼎记》之主人翁韦小宝,《天龙八部》之主人翁段誉、萧峰、虚竹,《射雕英雄传》之主人翁郭靖、黄蓉,他们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颇受我喜爱。我觉得,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有一种博大精深的蕴含,更有一种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感知美。尤其是《天龙八部》一书,其中描绘云南大理茶花,真有一种深临其境的感觉;段誉对王语嫣的痴情,写得活灵活现,那“痴了”、“呆了”,描写得逼真而又真切,很是让人为之而沉醉。实话实说,《天龙八部》这部小说我看了好几遍。但是我居然“看不饱”、“看不够”,看了还想再目睹一下,欲罢不能,说来心中自是欢喜之极和热爱之极。

金庸老先生作为“侠之大者”,笔下的文采的确非同一般。在刻画人物方面,不仅出神入化,而且炉火纯青,功力深厚。《射雕英雄传》描写俏黄蓉,栩栩如生、如见其人。而《笑傲江湖》也有独具匠心的风彩。小说主人翁令狐冲,被岳不群逐出师门,饱受凌迫,却屡试奇遇,苦练绝学,终成为一个真正笑傲江湖的大侠,看时不由得为他的传奇经历拍手叫好。书中描写他深爱着自己师妹,也是挚着得很。只是有情人难成眷属,心爱的师妹阴差阳错地嫁给了师弟任平之,让人挽腕叹息。《鹿鼎记》一书更是幽默诙谑,妙趣横生。主人翁韦小宝,街头混混,不学无术。从长大起,这位连亲生父亲都不知道的他充太监、进皇宫、救舵主、成红人,大小通吃,威风八面!此君一兼红花会香主,二兼朝庭命官,见风使舵、阿谀奉承的本领发挥得天衣无缝,惟常人所不及。再则艳福不浅,有七个美女相伴,羡煞旁人!……金庸老先生的武侠小说读来总是让人荡气回旋,爱不释手。

金庸读后感

金庸先生的全集,一箱子书快递到家的时候,我发现房里的五层小书架根本摆不下这么一大箱子书,于是放在小书桌下面搭脚的踏板上。4月初买的这套书,到目前为止看了大概16本,还有二十本没看。之前有写过单本书的读书笔记,现在整套书读一小半的时候,觉得自己颇有一些肤浅的感受,于是便以读书感的形式记录下来,此为上篇,文字肤浅,也为后面的读书留有余地。

最开始看金庸,不知道从何下手,电视剧大多都看过,书嘛有几册略为翻过。后来,反其道而行之,倒着来看。于是打《鹿鼎记》起头,开始慢慢往下看。这样看,刹车便有点刹不住了。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写的着实精彩。故事情节,无一不让人沉迷其中,一捧起书便难以放下。这么多年来,虽然也有个别时候废寝忘食看书,但是,成套成套这么看下来,历时这么久,看金庸的书还是头一次。从来没有这么着迷,钟爱看书,这是其一。其次呢,金庸先生的小说故事情节,基本上没有重复的。你看的时候,不会感觉到,这故事情节太假,刀斧痕迹太明显怎么样。相比较现在的网络小说,虽然热门,但是你会明显感觉到就是虚构,太假,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却不如此。经典就是经典。

看着看着,越发佩服金庸先生!真是学识渊博,文学大家不为过!书中的各门各派,武功招数,天下大事,讲的是有理有据,各有出处,绝不是信口雌黄,乱编一同。举个例子,《天龙八部》里面的乔峰所使丐帮神功——降龙十八掌,那是出自《周易》。“降龙十八掌”中的“时乘六龙,潜龙勿用,见龙在田,终日乾乾,或跃在渊,飞龙在天,亢龙有悔,群龙无首”……这些耳熟能详的武功招式你会不会觉得很亲切?其实,十八掌的全部招式除第十式“双龙取水”出处不明以外,其它十七掌皆来自《周易》。除此之外,在金庸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事实,历史人物,都是有迹可循。金庸先生作品中地域跨度极为辽阔,要想写好各个地方的地理地貌,风俗习惯,人文风景等等,这都需要有极为深厚的文学功底,非学识渊博无以成此书。

另外,在人物塑造方面,大家应该是了解较多。金庸笔下所写的众多人物(极其次要的人物除外),各个是有自己的特点的。可以说是在人物塑造方面,极为成功!你谈论起这些人物中的.任何一个,脑海之中无不浮现出这个人物来,长相如何,武功如何,性和如何,经历如何,独具特色,几乎没有重样!15部书,人物几何?这恐怕真是难以做到吧!

看了十来本,只是有了上述一点薄见,如食美味佳肴,我现在只是刚嗅到它传出来的香味,看到它的模样,却还没真正尝到其中的滋味。慢慢来吧,书,是越品越香,越读越有滋味的!

(作者语:今天是这个公众号“满月”的日子,我很是高兴,自己能够坚持下来!前期的作品主要是以前的存货,有一些是自2017年年底每周一文坚持写下来的,后来辗转内蒙,用笔记本手写之后拍照上传,再到如今每晚坐在电脑前把这些文章一篇又一篇,一个字又一个字熬出来,确实挺不容易!虽然写的不怎么样,内容很杂也很乱,也真是感谢一直支持我,一直打开我的推文阅读并且点赞的亲朋好友!谢谢你们,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的关注与支持,我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动力!最后与大家分享我特别喜欢的一首诗,作为以上几句话的总结吧!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金庸读后感

去年才重温过,所以不太有新感觉,主要就是坏人之恶、好人之冤。目录和文中有几段语言很西式。

戚芳不相信狄云那里真的很悲愤,不过到最后我也还是喜欢戚芳讨厌水笙。

丁典凌霜华也是和他们俩做对比的,这一对恋人就不会相互怀疑相互怨怼,但是凌小姐也很虐,愿意毁容保丁典时已经知道这一世与丁典再无相见的`余地了。

金庸读后感

《金庸作品集》是当代著名作家金庸的作品集。

小说写一个人、几个人、一群人或成千成万人的性格和感情。他们的性格和感情从横面的环境中反映出来,从纵面的遭遇中反映出来,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与关系中反映出来。长篇小说中似乎只有《鲁滨逊飘流记》,才只写一个人,写他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但写到后来,终于也出现了一个仆人“星期五”。只写一个人的短篇小说多些,尤其是近代与现代的新小说,写一个人在与环境的接触中表现他外在的世界、内心的世界,尤其是内心世界。有些小说写动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们当做人来写。

西洋传统的小说理论分别从环境、人物、情节三个方面去分析一篇作品。由于小说作者不同的.个性与才能,往往有不同的偏重。基本上,武侠小说与别的小说一样,也是写人,只不过环境是古代的,主要人物是有武功的,情节偏重于激烈的斗争。任何小说都有它所特别侧重的一面。爱情小说写男女之间与性有关的感情,写实小说描绘一个特定时代的环境与人物,《三国演义》与《水浒》一类小说叙述大群人物的斗争经历,现代小说的重点往往放在人物的心理过程上。

小说是艺术的一种,艺术的基本内容是人的感情和生命,主要形式是美,广义的、美学上的美。在小说,那是语言文笔之美、安排结构之美,关键在于怎样将人物的内心世界通过某种形式而表现出来。什么形式都可以,或者是作者主观的剖析,或者是客观的叙述故事,从人物的行动和言语中客观地表达。

读者阅读一部小说,是将小说的内容与自己的心理状态结合起来。同样一部小说,有的人感到强烈的震动,有的人却觉得无聊厌倦。读者的个性与感情,与小说中所表现的个性与感情相接触,产生了“化学反应”。

武侠小说只是表现人情的一种特定形式。作曲家或演奏家要表现一种情绪,用钢琴、小提琴、交响乐或歌唱的形式都可以,画家可以选择油画、水彩、水墨或版画的形式。问题不在采取什么形式,而是表现的手法好不好,能不能和读者、听者、观赏者的心灵相沟通,能不能使他的心产生共鸣。小说是艺术形式之一,有好的艺术,也有不好的艺术。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畴。判断美的标准是美,是感情,不是科学上的真或不真(武功在生理上或科学上是否可能),道德上的善或不善,也不是经济上的值钱不值钱,政治上对统治者的有利或有害。当然,任何艺术作品都会发生社会影响,自也可以用社会影响的价值去估量,不过那是另一种评价。

金庸读后感

金庸的精心杰作我们无不赞叹,然而他的真情更动人心弦。和其他作者的武侠小说一样,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有许多优点。我在这里列举一些。

一、宏扬爱国主义精神。《射雕英雄传》中侠客们反抗金国入侵者的战斗,就是爱国的义举。郭靖在襄阳城中,率领全城军民,大战蒙古侵略者,更是保卫祖国的壮举。

二、褒扬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精神。如《飞狐外传》中,胡斐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追杀凤天南的举动,就是一种侠义精神。宣扬武侠精神,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的主要内容。

三、抒发悲天悯人的情怀。以明教经文为代表。经文是这样说的:“焚我残躯,熊熊圣火,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四、情节引人入胜,结果出读者意料,让读者捧起就放不下,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征服数以亿计的读者的有力武器。其中的《侠客行》和《雪山飞狐》,更是在全书结束的时候,还给读者留下一个悬疑,让读者回味无穷。

五、美丽动人的.爱情故事,打动了无数少男少女的心。郭靖和黄蓉、令狐冲和任盈盈、张无忌和赵敏等的爱情故事,写得令人神往,给人以美的享受。

金庸常在作品中予以自己的真情实感,由爱、恨、憎、厌而起,有憎恨,有喜爱,有同情。憎恨的是谁?是那些追名逐利,残杀同门,为害世界的人,如岳不群、左冷禅、任我行、东方不败等;喜爱的是什么?是隐逸,与世无争,知足的人,像张无忌、令狐冲等;同情的是谁?是狄云、是林平之、是慕容复。他的作品反映时世,描写人性——一个尔虞我诈,互相残杀,互相利用的武林世界。

他的作品有很多伏笔。其中最突出的是独孤求败,此人从未出现,不知年代,不知何人,武林中从未传闻,但他却占了金庸作品一个重要的席位。在《神雕侠侣》中,杨过所得的玄铁剑和剑法就是间接受益于独孤求败,而他找到玄铁剑时所不见的“独孤九剑”剑谱,却原来早已被人拿去,谁知却到了《笑傲江湖》的风清扬那处。金庸的伏笔足见他思虑远到,在小地方创新天地,可见非凡之功,难怪有“金学”,“金庸作品是个宝藏”这句话果然不虚。

金庸读后感

金庸是我小时候的伟人,因为他给我创造出了无数精神偶像。记得上初中的时候,妈妈不让我晚睡看书。但是看武侠怎么能中途停下。于是我经常定一个三四点的闹钟,然后起来看一两个小时再睡到天亮。怕被妈妈发现,还会躲到被子里。我的近视应该就是拜这所赐。小的时候很喜欢江湖英雄。在我眼里他们都是英俊潇洒,武功超群。记得那时候一口气把“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看下来,还到处给人推荐。但是因为当时的好朋友大多是女生,她们对我这奇葩的爱好不甚理解。后来哈利波特又吸引了我的目光。在我脑海里经常把魔法世界和英雄侠客结合在一起。我就是那个主人公,要么是大英雄受人敬仰,要么是有苦衷的大坏人,声名狼藉,有的时候也会是得到秘传的富二代官二代,遇见不平事情的时候让人大吃一惊,有的时候也会是一个貌比天仙的弱女子,武功不强但是精通医术下毒或者五行八卦。我回想着如果我是岳灵珊我会如何如何,如果我是周芷若我会如何如何,如果我是香香公主或者小龙女又会怎样。

金庸的武侠和哈利波特是我的童年,这些作品几乎伴随着我的每一天。所以最近有时间,我又打开了金庸,想看看在我阅读量增加了那么多后再看,有什么新的体会。确实和原来的感觉不一样了,现在我眼中的金庸和刘慈欣一样,脑洞很大但是文笔一般。

金庸老先生在古文方面的造诣非常高,这点在起章节名称就能看出来。几乎每部书的章节名称都是整齐的固定字数的字。书中人物唱曲作诗时借鉴的诗词都非常巧妙,无不和当时氛围很搭调也和主角性格相符。除此之外就是各种武功秘籍了,当时我还觉得很神奇,以为金庸老先生这么厉害,真的可以写出修行之法。现在想来也是某些古文的节选了。

金庸的作品背景大多放在有外族入侵的时候,江湖上的英雄拯救国家,纵然易超群兄但是敌不过大势所趋。除了读笑傲江湖和侠客行没太感觉到政府的存在,在其他作品中都会有官兵杀人或者胁迫官员的情节。有南宋时期的射雕,神雕,元代时候的倚天,最多的是反清复明时期的,鹿鼎记,书剑恩仇录,碧血剑等都有和起义相关的题材。

金庸的打斗场面非常精彩,一招一式好像在看电影。但是涉及感情的细节在我现在看来有点突兀。有很多地方让我不理解,莫名其妙相遇的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就互相爱上对方了,除了眉来眼去几下没有任何铺垫。还有至亲过世后,当事人当时肝肠寸断,投身报仇事业,然后很快就可以和其他侠客谈笑风生了。如果让我现在看金庸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爱上他的。看来小的时候的我比较侠义,现在已经是个世俗之人了。

我想我小的时候喜欢金庸也很有可能是因为,我从字里行间里看到了我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大侠的未来。金庸笔下的主角都是运气极好的,即便出身不好,资质不好,总能在机缘巧合下得到全世界都想要的东西。可能是一匹汗血宝马,一个非常厉害的兵器,最关键的就是武功秘籍了。这秘籍可能是碰巧遇见一个绝顶高人,然后再碰巧几乎或者压根就不收徒弟的老前辈传授了绝顶厉害的独门绝技。也有可能是误入石窟,见到墙壁上的图形,秘籍。或者打死一只猴子也有可能得到武林至宝。往往最开始接触的`并不是顶顶厉害的武功,而是学了些平庸的招式,和别人打架差点小命不保。然后消失了一段时间再重新回来的时候再和同一批人交手,对手都会想,想不到这小子竟然武功大进,是我小觑了他。小的时候我以为这样的机遇随处都有,我也可以遇到,等以后考上清华北大,出任美国总统都是看我心情的事情。现在的我知道这都是不可能的。我喜欢金庸笔下的侠义精神,但是我知道这不是现实。小的时候我也觉得高大英雄和小巧的美女是标配,我要是多才多艺也可以找到十分厉害的丈夫。现在重新看,发现金庸笔下的男主角们在感情方面渣男还挺多的。韦小宝就不说了。大多数男子见异思迁,或轻易承诺,或不知道保持距离最后伤了别人的心。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大侠们都应该是以自己为中心的自大狂吧,为了自己的名声行侠仗义,不考虑姑娘的根本需求。不过我怎么能期望在武侠小说看到言情的桥段呢。但是现在让我看杨过调戏众女子,郭靖在华筝问题上的摇摆,还有袁承志移情别恋等会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金庸是我小时候的梦,我希望我也在那个名叫“江湖”的地方。但是如果我真的在的话,我可能已经死了。

《鹿鼎记》读后感字

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我的看法是。

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

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煎。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服饰,上与受害者不同,旁人会同情与自己穿着服饰一样的群体。

元朝统治者就不懂,还把人分成四个等级,蒙古人欺压汉人,从穿着语言上就很明显,直接导致了汉人的反抗,所以元朝统治不到一百年。清朝统治者就比较聪明,大家发型服饰语言都一样,哪怕是满人在欺压汉人,汉人也不会反抗,觉得是自家的事情,而不是异族欺压我族。充其量是内部矛盾,不是民族矛盾,所以清朝统治中国达二百七十六年。你是要做顺民,良民,奴才,还是最真实的自己。

我来咬文嚼字。孝顺带有个顺字,就是说,如果想要孝,就要顺着长辈的意。可是,经常的情况是,顺了长辈的意,就不顺自己的意,你会怎么办?我的理解是,父母子女,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有什么话,要开诚布公说出来,如果意见不一,那就顺其自然,没必要某方一定要说服另一方。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永远是相处的好办法。这个社会已经不需要良民和奴才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做,那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一定不要把良民思想和奴才思想传染给家人,可惜这是无法实现的。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做最真实的自己。

第一,肯定不会有心理疾病,因为心里想的和现实做的是一样的,知行合一。精神分裂、抑郁、失眠与你无关。心理健康了,身体也就健康了。

赏,相互理解,共同进步,共同鼓励,更容易达成目标,接近成功!

《鹿鼎记》读后感

这是金大侠的武侠封笔作,水平意料之中的高,在摆脱了传统武侠江湖上的背景后,官场的韦小宝给我们带来了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其实在现实世界中,官场即是江湖,而之所以查先生要塑造一个如韦小宝这样的角色,我认为在某些意义上可能就是更希望与现实相集合,希望在官场之中,在现实之下,也要有武侠的信义精神吧。

最后一本书,读起来总有些心酸和失落,此后可能再也没有像金庸先生这么高水平的大家写出这么高水平的作品了。越读到最后,越难舍,越难得。

侠义尚存,江湖仍在。《鹿鼎记》的伟大,不局限于油滑世故的韦小宝,更重要的,是与官场结合的登峰造极,与现实交融的淋漓尽致。

生于一个有金庸先生的时代,一大幸事;有幸读过金庸先生武侠作品,足矣。

《鹿鼎记》读后感

一口气看完了《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其他英雄的神勇仁义,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贪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貪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

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

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

《鹿鼎记》是香港作家金庸创作的一部长篇武侠小说。讲的是一个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韦小宝,以不会任何武功之姿态闯江湖各大帮会、周旋于皇帝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俄罗斯之故事,塑造了一个与传统的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并借这个形象讽刺了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迂腐顽固的思想,表现了民族统一的思想。下面是关于《鹿鼎记》的。

读后感。

欢迎阅读。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作为一代武侠小说大师——金庸的封笔之作,本书是本很特殊的作品,与金庸之前的作品截然不同!书名:《鹿鼎记》更是能引起读者的深思,取自逐鹿中原,问鼎中原。

本书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主人公,他完全颠覆了金庸先前笔下所创造过的大侠!不是《射雕英雄传》中憨厚、老实的郭靖,不是《神雕侠侣》中用情专一的杨过……韦小宝武功平平,且为人贪财、好色、好赌、怕死,妓院出生的他,几乎包罗了清朝社会中最底层流氓的所有陋习!更是与“侠”字南辕北辙。

可是,金庸却以他来结束自己的武侠写作生涯,更偏心地赐予他可称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运气。

被茅十八带入皇宫的他,被收入海公公门下,却逃过惨酷的宫刑。又在无意间结识了千古一帝——康熙。二人心心相吸,更是结为兄弟!此后,韦小宝除熬拜、除吴三桂、平中国台湾……一路建立功勋,也一路搜刮钱财,从一个小太监竟升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鹿鼎公。以大量的笔墨讽刺了清朝腐败、昏庸的官风。

然而,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韦小宝与他的七为老婆。

几乎一无是处的韦小宝所获得的荣誉与艳福,一举超越之前所有正直且武艺超群的大侠。

这难道真的只是因为犹如超自然现象的运气吗?

更因为他有一个道德底线,对于外人他可以如地痞流氓般可恶,可一但关乎兄弟、亲人之时,他总会放弃自前所有的陋习。因为仗义,他总是在天地会与清朝朝廷间两难!最后,不得不归隐山林。

然而,书中其余之人尽是些伪君子型的人物,一但涉及利害关系便会凶象必露。书中,郑克塽如是,吴应熊亦是如是。比起小宝的“真”而言,更要遭人厌恶百倍不只。

金庸便以如此另类的方式,以笔下最后一位英雄,深入人心地诠释了“武侠”二字。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保有人最真的外表。更应拥有一条明确的道德底线。

我们做不到如郭靖、杨过那般,可是高于韦小宝却是很容易的!

《鹿鼎记》读后感

一口气看完了《射雕英雄传》和《鹿鼎记》,只觉畅快淋漓之极。仔细一想,两部小说主角性格差异如此之大,前后比较之下,更觉韦小宝之滑头、狡诈,与郭靖的忠厚老实,实在是天壤之别。但也正因如此,我更喜欢韦小宝。

他可能连英雄都算不上,与金庸其它小说的主人公相比,虽然都是男性,生长在一个风声血雨的江湖之上,但他坏生怕死、奸诈狡猾、不学无术、气量狭窄、见风使舵……总之英雄好汉所应有的一切品德他都没有,只有那一张油嘴滑舌的嘴巴,让他在这个动荡的时代有一席之地,其他,不值一提。

正因为韦小宝如此品格,初看《鹿鼎记》之人不免抑郁不已,看着他一见到强敌转身便跑,或是大声叫饶,总是觉得世上窝囊之人无过与此;看到他一见上级的面便阿谀奉承,马屁拍的十足,而一见到官位比他低下的人便甩出大帽子来压人,一副坏官污吏的模样,不禁感叹这人竟如此势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还有他那引以为豪的甜言蜜语,以及成篇成篇的大话,让你晕头转向,不知何时在暗地里被他刺一刀,那更是他的特长。这样一个人,注定是不能成为武侠小说主角的。

而他的出现,就注定是一个异数。尽管平时你绝对看不到他有良心,但危急关头却又发现他还是有一丁点的,当皇上命他去铲除天地会逆贼时,他虽设法逃脱,但关键时候却冒死救友,不惜违抗圣旨,也不肯出卖朋友;而当天地会众人逼他去行刺皇上时,他又顾全对皇上的义气,不肯答应,最终使他一脚踏两船,两边不讨好。这些,却又与其性格分外不符。

尽管他在敌人面前为求活命什么也愿意干,不把自己当人看,但在美女与赌桌面前,他又成了不屈不挠的勇士,本分也不肯屈服,有时干脆铤而走险,孤注一掷,勇往直前似乎无所畏惧,其实心里却满是畏惧。这些,都是其活生生的写照。

正因如此性格,他一点也称不上英雄,甚至半点侠义心肠也没有,有的只有厚厚的脸皮、满满的虚荣心、孤注一掷的勇气以及一时冲动下的义气和侠义。也正因如此,他不像其余人物一样虚伪,他只是个小人,却是个坦荡荡的小人,为了生存他不择手段,但为了朋友美人却让他变得无比高尚,尽管只是短暂的。总而言之,鹿鼎记写的不是英雄的故事,而是一部纪实小说,写出了一个小混混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如何活得精彩,活得自在,这些,记录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的一生。

他不是英雄,他很自私,却又可以很伟大。

《鹿鼎记》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隆科多,只是隆科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妓院“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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