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大全(15篇)

时间:2023-10-25 10:43:12 作者:LZ文人 2023年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大全(15篇)

工作心得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工作表现和心理状态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一些学习心得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过程中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科学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在现代社会,科学与法治的建设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因素之一。作为国家的重要管理者,政府在科学建设法治方面拥有极其重要的责任。因此,探究“科学建设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二段:科学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建设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只有在科学的基础上,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政府要科学建设,首先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其次,要加强对科技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激励。只有这样,才能产生更多的创新和科技成果,进而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法治政府是现代社会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它将权力制约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要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应该重视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宣传,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积极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同推进法治建设。

科学建设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科学建设的成果提供了法治政府规范决策的科学依据,而法治政府的基本原则、法律法规的实施也保障了科技创新的法制环境。只有充分发挥科学与法治的相互作用的长处,政府才能更好地发挥领导作用,推进国家的现代化建设。

第五段:结论。

科学建设法治政府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的必要道路。政府在进行科学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应积极倡导创新精神,推进科技发展,同时也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管,为人民提供更高效、更公正、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国家更快更好地发展,实现人民的幸福生活。

科学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科学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在实践中,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要保证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坚持治理的科学性。法治政府建设离不开科学的支撑,必须坚持科学的思维方法,强化问题导向,注重研究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做到因地制宜,切实增强治理的科学性。

二、打造人才强国。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聚焦中心,补短板,重点培养专业化、通才化、素质化的干部,使其具备应对各种风险与挑战的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三、创新监督制度。法治政府的成功建设不能离开监督制度的完善。因此,要加强对政府的法治监督,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的实行,切实增强政府的信任与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治理质量和效率。

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强政务公开,形成良好的政务环境。在办公场所和服务网点设置、行政审批、政策解释等方面,应创造良好、规范和便利的政务环境,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局面。

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必须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为导向,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权力行使合法、合理、公正,同时也要加强对居民的法治教育,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得到的普遍提高。

总之,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重要的过程,需要我们聚焦于问题对症下药,从而达成一系列的的努力,最终实现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我们将为此一直努力!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感到自己肩负着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建设奉献力量的重任。在工作岗位上,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积累,不断反思、总结,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在此,我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加强法制意识。

法制意识是我们作为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树立法益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须按照法律赋予的权限和程序行事,不得随意介入和干预;在处理各种问题中,要充分考虑法律的规定,做到权责明确、审核严格、依法处理。不断加强法制意识,才能确保我们的工作合法、规范,更好地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二、推进法治建设。

要实现奋建法治政府的目标,就必须推进法治建设。首先,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始终把法律红线摆在第一位。其次,要把法制观念渗透到日常工作中,如加强文书书写、会议记录、约束文件等的规范化,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市民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治素质。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

政府要奋建法治政府,加强制度建设是必须的。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职能职责为导向,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规章,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同时,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才能呈现出一个具有法治属性的政府形象,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四、加强队伍建设。

政府队伍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加强队伍建设。要营造崇尚法治守法、勤政为民的工作氛围,加强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要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依法进行岗位职责分配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法制用人机制,保证各级干部遵守法律,不违法、不纵容违法。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还要加强对公务员的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增强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加强宣传教育。

推进奋建法治政府,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可以通过制作书籍、宣传片、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政府奋建法治的目标和重要意义,并普及法治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加强对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府决策是公开透明的,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府工作,形成合理的公众舆论。只有通过深入宣传教育,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有利条件。

以上就是我个人关于奋建法治政府的心得体会。我相信,只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注重宣传教育和部署队伍建设,我们才能为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建设法治政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司法保障,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我深刻认识到要想建设好法治政府,必须不断自我提高和成长。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有了一些体会和心得,愿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强化法律意识。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基石,政府工作人员必须要理解和尊重法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把法律放在第一位,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岗位规定,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不偏离法律轨道。

第三段:推动治理创新,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推动治理创新,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政府治理能力的提高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针对当前治理对象的特点,我们需要进行不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出更为科学的治理方案,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拥抱互联网,推进数字化转型,优化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建设智慧政府,以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人心。

第四段: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政府公信力。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强化公共服务,提升政府公信力。现代政府的职能不仅是为人民服务,更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政府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尽心尽责地为人民服务,落实全过程的服务,并通过营造廉洁高效、热情周到、诚实守信的工作环境,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任。

第五段:结论。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社会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地不断深化。作为政府工作人员,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法治意识,推动治理创新,提升政府公信力。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政府的责任,实现人民的期望。我们要一起团结起来,为建设法治政府而不懈努力。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心得体会

法治政府是指政府遵循法律规范,依法行政,以法为准绳办事的政府。这种政府具有权威性、稳定性和公正性等优点,在保障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宁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奋力建设法治政府是当前政府工作的重点,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这一工作中来,本文将就此谈谈我的一些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政府要依法行政,不得违法。

法治政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政府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是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但政府干部也有不规范的行为,例如不遵守法定程序,或是明显违反法律,如果政府本身都不遵守法律,岂不是让人民失去了信任和信心?因此,政府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依法行政,不得违法。

第三段:政府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支配范围虽然巨大,但也不应该忘记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的权利是宪法所保障的,政府应该依法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财产权益、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等。政府应该尊重公民的人权,尊重公民的意见和诉求。只有政府为人民服务,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第四段:政府要完善制度建设。

法治社会必须建立在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基础之上。因此,政府要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和掌握,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行政管理方式转变。同时,也要通过监察和督查等手段,保证法律的执行力,促进社会治理的实效。除此之外,还要满足公众信息化需求,加强政府公开透明度,增加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

第五段:结语。

奋力建设法治政府需要政府官员们多方面的努力,但同样需要全社会层面的支持。作为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树立一种法治思维,树立依法守纪的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只有在法治的准则下,每个人都能够体会到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社会和谐与稳定才有可能实现。

建设法治洛阳心得体会教师

洛阳作为中国的古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如今,在建设法治洛阳的路上,作为一名教师,我有着深刻的体会和心得。法治的建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教师作为培养社会新一代的关键力量,应承担起推动法治建设的任务与责任。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法治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及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和责任。

第二段:法治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性。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决定着国家的未来走向。法治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引导他们成为有道德、有法律意识并遵守法律的公民。通过法治教育,可以让学生了解社会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从而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养成守法的习惯,并用法治的思维模式来解决问题。法治的建设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只有在法治环境中成长的学生,才能更好地面对未来的挑战。

第三段: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和责任。

教师是学生的引路人,更是法治教育的主要推动者。教师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传递法治教育的内容和精神,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价值观。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一定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师要做到坚持原则、遵守法律,努力培养学生守法的习惯。同时,教师还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教育,通过启发思考、激发兴趣和实践体验等方式,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教师在法治教育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只有具备高水平的法律素养和教育智慧的教师,才能有效地推动法治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段:我在法治教育中的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我一直把法治教育作为课堂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我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通过引导学生理解法律的作用、法治的原则和价值,让他们从小学会遵纪守法、尊重他人,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的公民。同时,我也注重将法治教育融入到学生的实际生活中,通过案例分析和实践体验,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价值。在课堂上,我也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的训练,让他们学会通过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意识。

第五段:结语。

建设法治洛阳是我们每个教师的共同使命和责任。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深体会到法治的重要性和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我们的学生才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未来的洛阳更加美好。因此,我们教师要加强法治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教育能力,以更高的热情和责任感来推动法治教育的发展,为建设法治洛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第一段: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稳定的关键因素。而要建设法治中国,首先要加强法治意识的普及和树立。只有国民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建设,才能推动法治事业的稳步发展。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深深感受到法治对于社会发展和个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各种场景中,法治的存在让我感到安心和有保障。因此,我坚信要建设法治中国,每个人都应当从自己做起,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建设。

第二段:为了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法治知识普及是树立法治意识和培养法治精神的关键环节。政府和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大家的法治素养。此外,学校、家庭等社会教育机构也有责任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并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只有广泛宣传和普及法治知识,才能夯实法治中国的基础。

第三段:法治中国的建设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要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加快推进法律领域的改革和完善。这包括建立健全的立法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法律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以及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督的力度。只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法治的公正和效力。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律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能力和水平,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四段:建设法治中国也需要加强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树立。作为一名公民,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守法经营、诚信待人。在生活中,要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权益和法律。通过培养和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每个人都能够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和推动者。同时,政府也应当加强公民权益的保护体系建设,确保公民的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第五段:建设法治中国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将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建设,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并呼吁更多的人加入到法治建设的行列中来。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建设起法治中国,使每个人都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获得公平、公正、公开、公衡的社会环境。我坚信,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如果因为执法人员在程序等方面本身就出现错误,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那么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筑建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奢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在执法过程中要实现文明执法,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杜绝无效或引起复议败诉案件的产生.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业务素质低下,以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就会引起被执法对象和周围群众的强烈不满,就会很容易激化矛盾,发生争执,这样的后果就是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这样一来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如果能够正确的理解管理与被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运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经营业户、车主之间能化矛盾为统一,相互尊重,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耐心说服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仅可以化解两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使广大经营业户、车主充分认识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造成道路运输安全的社会危害性,来减少冲突,使行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所谓依法执政,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党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善于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问题。依法行政,首要的问题是行政权力的法定化。必须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自觉地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这就是江总书记讲的"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在政府行政领域的主要方面,包括政府职责的划分、行使的范围、运行的程序等都要法定化,都要有法可依。

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权力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依法行政是建立法制社会的首要之举。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官",依法治权。依法行政可以有效防止"人治"和政府职能的随意化,防止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防止滋生腐败。

依法行政,必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属于人民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行使,是要我们用它来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依法行政,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腔热情为人民办事,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也是宪法体现的根本原则。

中国要建设全面的小康,就必须依法行政,同时依法行政也是当今社会解决基层建设问题特别是农村各类问题的关键。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保护干部本身,更重要的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必要性:

面,各级政府机关以法律为依据管理各种事务,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受权力、履行义务,对那些不能够正当行使权力和不能够很好履行义务的人们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员也必须依法管理各项事务,在行使权力时,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必须用法律这把尺子衡量是非对错,而不是施权者的主观意识所决定。干部的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绝对不能够越权或者违法施政。法律约束被管理的公民,同时也约束施政的国家公务员,这是统一的。管理者依法办事是前提和基础,他们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管理,最终目的是使被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有了各个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才会有公民遵守法律,社会才能走上法治之路,公民的生产,生活才能在正常的轨道上运转,公民才能有安全意识和创造意识,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进一步发展。

依法行政相关书籍,依法行政才能保证国家行政管理人员在管理各类事务时不至于偏离“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这一航道。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财产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只有依法办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才能保护该保护人群的利益,对那些不履行义务、违法乱纪的人严厉打击,保证安定团结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

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越迅速发展,对法治化要求就越高。这样,一方面需要市场主体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调整社会利益分配,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管理者,各级政府行为必须更加规范有序,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没有健全的法律,就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不能够依法行政,就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法制化,就不可能改善投资环境,也就不可能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

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具体表现。社会主义法制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合法权益,规范和约束人们的活动,制裁和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不法行为。纪律是保证社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必要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增强人民的民主观念,法治观念和纪律观念,而这三种观念恰恰构成了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依法行政要实践“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必须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制文化,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保证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实施行政行为。

6、依法行政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归根到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据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律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不是立法意义上的法律。行政主体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原则,依法行政是将着眼点放在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上,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基本保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5年,国家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应规范、程序正当、内容适当”的要求,这是财政部门进一步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推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纲领性文件。因此,通过深入研究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来提高财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是我们财政法制工作者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分析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列举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探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在新形势下,如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做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正确认识、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我们在新阶段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有的同志认为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个矛盾,是相对立的,互不兼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一、当前财政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实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实施财政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化和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推行,财政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依法理财的能力日益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1.部分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主体是执法活动的基础,主体不合法则所有活动皆不合法。各级财政机关是法定执法主体,临时机构、财政机关内设机构和委托行使执法权的部门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财政行政执法活动,而在实践中以“某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某局某处”(内设机构)或“某局某稽查队”(委托机构)名义执法,或者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财政部门执法队伍素质也有待提高:个别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参差不齐;面临财政职能转变,任务不断增加,部分财政干部跟不上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依法行政的要求不能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际中,老观念、老框框、***惯仍严重影响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等。

2.执法依据滞后,财政立法水平不高。从我国现行的财政行政执法依据来看,财政法律数量偏少,仅有《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等有限的几部,而财政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财政法规、规章偏多,且较杂乱,不统一,甚至有些互相矛盾,变动又比较频繁,一些急需法律调节的重要领域也仍有空白,不仅影响财政管理的质量,而且也影响到财政部门严格执法的效果。

3.有些执法行为还达不到合法、合理、高效的要求。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主要有:一是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严重影响行政效能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主要反映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随意以规范性文件调整分权体制,不利于财政民主性和法定性的体现,地方财政缺乏与其职权相适应的财政执法权,使部分财政执法陷入窘境;另一方面是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财政国库管理与人民银行金库管理,财政税政管理与税务税政管理等执法领域,各部门间往往存在职能职责划分不清,权力交叉、模糊,缺乏协调配合。二是执法权责难以统一。财政行政执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是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窗口。而在实际工作中权责脱节的现象时有发生,使执法行为偏离法律的轨道,侵害国家、社会和群众的利益。三是执法方式滞后。一些财政机关缺少创新意识,对传统的执法方式依赖性大,执法方式落后单一,执法效能低,进而造成管理难度大、成本高、不到位等问题。四是执法程序达不到合法、合理的要求。近年来,财政部门在程序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如执法不按照法定流程走,随意增减步骤;不保留反映执法过程的档案,或档案不全;不履行告知程序,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同时下达,剥夺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等等。这些问题影响了财政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应有的独立性,权力不足,一些监督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过多,同时各监督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难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内部执法监督制度不完善。当前最重要的内部执法监督制度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它承担着监督执法过程,保障依法理财的重要功能。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方法存在着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考核评议缺乏经常性;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造成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往往是过错纠正了,但在处理责任人问题上却迟迟没有结果。三是执法监督过程不科学。执法监督责任制与执法实际脱节,没有自觉地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当中;一些配套制度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处在低水平上,执法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有些部门只注重纠正、惩治执法过程出现的问题,忽视执法监督的防范功能,等等。

二、规范和改进财政行政执法的建议。

当前财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反映了先进的法治理念、制度与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体制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大力培育依法理财理念,加快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要将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监督力度作为建设法治财政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1.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培育财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财政执法人员是财政执法活动的最终实施者。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中,必须十分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提高财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质,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一是大力加强教育培训。通过经常的、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各级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建立依法行政的激励机制。在用人、政绩考核等方面,把考核重点转到严格实施法律、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方面,以推动财政行政执法工作。

2.进一步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十年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目标和具体措施,其中主体部分强调的就是“深化财政改革”。为此,我们认为,财政部门要深化改革,创新财政体制,一是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二是要完善和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三是转变财政职能,建设公共财政,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逐步减少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增加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四是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五是要积极稳妥地继续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在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同时,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继续完善消费税、改进个人所得税等。

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为重,局部服从整体,避免财政法律法规互相冲突,互相矛盾。

4.大力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财政部门推行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理财的要求。因此,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除了要着力解决好立法和体制、观念和认识、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问题外,还应切实进一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我先认真学习纲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研究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2015年实现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贯通。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支持地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开展编制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试点。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全国性、中央部门和单位及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2015年年底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4.完善宏观调控。健全发展规划、投资管理、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法律制度,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制定并公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

5.加强市场监管。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加快工商登记后置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2015年年底前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推广随机抽查,探索“智能”监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完善外资管理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社会治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优化公共服务。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深化资源型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目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使政府管理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措施:

9.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严格落实立法法规定,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健全政府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推进政府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完善立法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度。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改和废止。加强行政法规、规章解释工作。

10.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的政府立法。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规章。

11.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政府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拟设定的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各方面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要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目标: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明显减少并得到及时纠正,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措施:

14.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15.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16.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选择论证专家要注重专业性、代表性、均衡性,支持其独立开展工作,逐步实行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公开。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17.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8.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目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明显减少,对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措施:

20.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把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调整出来的人员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科学配置行政强制执行权,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2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2016年年底前要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2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2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2016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2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目标: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基本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得到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严肃追究。

措施:

26.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起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27.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在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向政协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配合。

28.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

29.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30.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1.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目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形成,行政机关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大幅提升。

措施:

32.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对影响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方面重点问题的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3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行政复议体制,积极探索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落实办案场所和有关装备保障,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4.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有关行政机关要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3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协调解决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36.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目标: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

措施:

37.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8.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要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39.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公务员录用考试测查内容,增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法律知识的比重。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40.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权益。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

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4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4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43.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各级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44.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纲要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承担并履行好本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并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本纲要的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青年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法治社会成为我们共同的追求目标。在这个进程中,青年一代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社会的未来和希望,青年们应该理解、认同并积极践行法治精神,从而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通过参与法治实践和青年相关活动,在这个过程中我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有关于法治社会的思考和对青年建设的理解。

首先,青年需要明白法治的含义和重要性。法治是一种基于法律的社会治理方式,它强调的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要求每个人都在法律的约束之下行事。理解法治的含义可以使青年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从而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我们应该注意的方面:首先是遵守法律。作为一名青年,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时刻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例如,不闯红灯、不超速、不购买侵权商品等等。其次是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加入法治团体或者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另外,通过参与解决法律问题,我们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应对能力。总之,青年需要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提醒自己时刻遵守法律。

其次,青年应该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指对法律的尊重和遵守的态度和观念。青年在培养法治意识的过程中,要有法律的敬畏之心。法律是人类共同的行为规范,是社会文明的象征。只有具备法治意识,我们才能在实践中遵守法律规定,在各个方面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法律的学习和实践。加强对法律的学习,掌握相关知识,做到心中有数,不为法律所限。同时,要通过实践方式检验自己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例如,可以参加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青年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适用和操作,并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进一步,青年要参与社会法治建设。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青年有责任参与社会的法治建设和改革。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例如,加入法律援助工作团队,为无法支付高昂律师费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参与地方居民组织,积极推动社区的法治建设;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意识。通过这些行动,青年们可以为社会法治的进步和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这也是一个促进青年个人发展和成长的机会。参与社会法治建设,能够提升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与团队合作意识,锻炼自己的组织、沟通和领导能力。因此,参与社会法治建设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个机遇。

此外,青年对于法治社会的建设还可以在学校教育环节发挥重要作用。学校教育是培养青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学校应该加强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明辨是非的良好品质。青年在学校接受的法治教育不仅仅是课堂上的知识学习,还包括学校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制教育体系,通过开设相关课程,组织模拟法庭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约束能力。此外,学校也可以加强对法律实践的指导,为学生提供与法律相关的实习机会,让他们亲身体验法治的过程和意义。

总之,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青年是重要的力量和推动者。通过加强法治意识的培养,参与社会法治建设,参与学校法治教育,青年们可以在建设法治社会的道路上迈出坚实的步伐。作为一名青年,要时刻牢记法律是保护我们权益的归宿,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利剑。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法治实践,从而为建设更加公正公平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建设法治社会青年心得体会

当今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已经成为了国家的战略目标,而青年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力量。作为一名青年,我在参与和见证社会发展变化的过程中深切感受到了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的巨大变化,也从中获得了很多心得和体会。

首先,建设法治社会需要青年担当社会责任。青年应该始终抱有一颗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心,积极投身到法治建设中去。作为青年,我们应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做到遵纪守法、守护法治。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等,以身作则,为身边的人树立榜样,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建设法治社会需要青年提升法律素养。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掌握法律知识对于青年来说尤为重要。我们要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增加法律意识,从而在生活中能够正确处理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青年才能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呵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维护社会的法律尊严。

此外,建设法治社会需要青年培养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增强社会的法治意识。青年应该积极参与建设法治社会的文化活动,引导和发展社会的法治文化。我们可以通过参与法制宣传、法律讲座、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了解和传播法治理念,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建设法治社会需要全社会的齐心协力,而青年正是推动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力量。

最后,建设法治社会需要青年发挥自身优势。青年具有朝气蓬勃、创新活力等独特的优势,我们应该积极投身到法治建设的创新实践中去。通过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等方式,青年可以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发挥青年的互联网优势,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在网络社交中,我们要遵守互联网法规,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传播正能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作为青年一代,我们要努力学习、积极实践、追求卓越,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生力军。通过担当社会责任、提升法律素养、培养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发挥自身优势等方式,我们将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不断地提升自己、团结一致、共同发展,我们才能推动社会进步,建设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政府建设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当务之急。法治政府建设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通过参与一系列的研究和实践,我对法治政府建设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加强政府自我约束。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基石,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程序进行决策和执法,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政府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控机制,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只有政府自觉约束自己,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

其次,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法律是国家的纲领,是规范公民行为的标准。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对于法治政府建设至关重要。首先,需要制定符合国情和时代要求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再次,要加强法律监督和司法独立,确保法律的公正、公平和威严。只有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地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

此外,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法治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是法治的根基。因此,政府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作,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更好地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另外,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社会监督,设立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当公众能够有效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与人民的紧密结合。

最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树立正确的政府理念。法治政府的最终目标是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权益。因此,政府应该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政府部门要秉持公正、廉洁和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此外,政府还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社会发展。只有政府真正做到为民所用,才能得到人民的认可和支持。

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少的成果。然而,仍然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要有责任参与其中。政府应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推动相应改革。而广大市民也应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中来,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只有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持久和谐。

青年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社会的建设已成为各个国家的重要任务。作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力量,青年群体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大学校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在参与相关活动的过程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法律意识是青年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非常必要。在我深入参与大学法律社团的活动中,我逐渐了解到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法律维护了社会秩序和正义,保障了人民的权益。在我校园生活中,我积极主动地了解法律法规,学习各类案例,并参与模拟法庭和法律咨询等活动。这不仅增强了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也使我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青年建设法治社会的有效途径。公益活动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青年群体法治观念和道德观念的有效途径。在我校园生活中,我积极参与各类志愿者活动,与志同道合的同学们一起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我深刻地体会到法治社会的意义和价值,也增强了自己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在公益活动中,我与志愿者们一起经历了不少困难和挫折,但这也使我更加坚定了为法治社会奋斗的信念。

第三,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是青年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环节。学校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阵地,肩负着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重要责任。在我校园生活中,我发现越来越多的课程和活动都围绕法治思维展开,这使我对法治的理解更加全面。例如,在一些专业课程中,老师会引导我们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思考和分析,培养我们的法律思维能力。此外,学校还为我们提供了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如讲座和律师培训等,让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治的重要性和作用。通过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我相信我们能够在法治社会建设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

第四,加强法律团队的建设是青年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需求。法律团队是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大学校园中,我参与了学校的法学研究会,与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一起研究法律问题。团队合作的过程中,我们通过互相交流和合作,认真研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积极参与相关的实践活动。这个过程不仅加深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了我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在法律团队中,我们共同追求法治社会的建设目标,努力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做出我们的贡献。

总而言之,作为青年学生,我们肩负着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任。我们应当加强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并加强法律团队的建设。只有青年群体始终保持一颗热爱社会、热爱法治的心,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相信,随着青年群体的不断努力,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建设得更加和谐、繁荣和法治。

乡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2020年xx乡党委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xx铁军精神,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乡2020年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法治能力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xx乡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调整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乡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乡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勇于担当,将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全乡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体干部齐力抓的工作机制,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工作创新,措施有力,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领导干部述德述法1次;

组织全体乡干部网络听庭1次;

组织全体乡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通过自主学习、集体学习、撰写。

心得体会。

等多种方式进行法治学习,全乡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良好,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乡党委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以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同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需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将进行公开。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乡党委出台了《xx乡关于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流程图均已在xx司法所上墙,明确了分管合法性审查的负责人,确定了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机构及专门人员。乡党委政府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乡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均安排合法性审查的机构负责人或者专门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并就合法性审核发表意见。

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乡聘请了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大文律师为我乡常年法律顾问,为我乡所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参与我乡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协助我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同时,区司法局指派了1名村级法律顾问,为我乡各行政村及普通群众提供各类免费法律服务。

四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行政合同管理。我乡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报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的规范性文件,并在乡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我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五统一”制度,管理我乡及下属单位合同,及时对行政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

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中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件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六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我乡共有7人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队共有7名队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我乡积极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部署和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相关信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

(三)坚持以民为本,加快法治xx建设。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乡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在中国第一农民画村——余东村设立法治宣传阵地,以农民画的形式进行廉政、禁毒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借助余东村的特殊影响力,以点带面,普及全乡。开展了“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民法典宣传活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法律十进”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形式有:乡村振兴讲堂宣讲、周一国旗下讲话、周二无会日学习、网格员例会学习、播放视频、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册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次以上。

二是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2020年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3个,分别是上叶村、洞头村、斗目垅村。截止目前,我乡共有省级民主法治村2个,市级民主法治村7个,其中,余东村还积极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暂不确定创建是否成功。

三是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第一,充分利用两难钉钉群助力积案化解。16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两难钉钉工作群,把矛盾化解在村一级,矛盾不出村,同时乡一级也建立了两难钉钉群,每天形成日报表,对各村进行通报,有通报,有反馈,有结案。第二,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由1名领导值班,负责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并负责接待、登记、交办等事宜。第三,坚持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包案制度,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第四,坚持信访矛盾形势分析评估制度。乡综治办坚持每季度对全乡信访矛盾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苗头提前介入,安排人力,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第五,坚持通过网格走亲,走访入户,积极开展各类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通过源头疏导,将“小问题、小纠纷”第一时间解决在村里、格里、户里,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困难和问题不激化、不上交、不延办。2020年,我乡共办结转办信访案件334起,目前尚有4件信访事项正在处理,排查矛盾纠纷40件,成功调处37件,调处成功率为92.5%。

二、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存在问题。

部分行政村在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中积极性不够高;

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与整体法律素养有待提高;

法治宣传工作的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三、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简称“三项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全覆盖工作,显著提高行政执法证持证率,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形式,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通过创建工作,增强村两委及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与集体荣誉感,进而促进各村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方式多样的同时,更要注重实效,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的同时,也注重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净化良好的执法环境,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建设法治社会心得体会感悟

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调查结果公布,事故原因之一就是“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此,调查报告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势在必行。

培育法治理念,破除思想根基不牢。培育法治理念是形成法治思维的基础,领导干部是国家治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培育法治理念就是培育领导干部崇尚法律、尊崇法律的理念,学会运用法律理论来分析利益关系,依靠法律逻辑来解决矛盾纠纷。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引导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背后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做到权由法定,权责一致;培育法治理念,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监督,划出权利的分水岭,指明责任的边界线,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证法律实施。

提升法治素养,破除思维方式滞后。提升法治素养是养成法治思维的途径,领导干部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行的实践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应当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提升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的能力。提升法治素养,就是要运用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既要学习法律的具体条文,又要学习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学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法治素养,就是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工作,以法律法规为遵循指导工作,以法律法规为尺度评价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决策做事,不另搞一套、不另辟蹊径、不另立标准。

规范法治实践,破除依法行政不严。法治实践与法治思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领导干部必须时刻运用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开展实践活动的行为方式。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求领导干部按制度、程序和规则办事,无论是执政、行政、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做到守制度、守规则、讲程序,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情扰法。规范法治实践就是要强化监督管理,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倒查机制,坚持有错必究,对于违背法治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坚持有责必问。

法治思维,是增强领导干部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汲取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提升法治素养,培养法治思维,才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才不会“不虑前事之失,复循覆车之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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