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评估报告(专业16篇)

时间:2023-11-22 22:24:10 作者:字海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专业16篇)

在学校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知识,也能培养各种良好的品质和习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生活的趣事,希望能让你在忙碌的学习中放松一下。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20xx年县直高中提质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由祁东县育贤中学具体实施,总计金额300.00万元,用于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情况:祁东县育贤中学原食堂建于1986年,为钢网砖木结构,20xx年经衡阳市质监部门鉴定为b级危房。由于年数已久,出现房屋漏水和地面下沉开裂现象,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学校于20xx年3月向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新建学生食堂,根据祁东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祁发改字〔20xx〕22号),项目批复总投资约1800.00万元,项目建于祁东县育贤中学西北地段,批复建设工期为18个月(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生食堂一处,总建筑面积7409.45平方米,以及绿化、场地硬化、水电等配套工程。工程已于20xx年8月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主体工程还未财政决算。

食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依据厨具公司提供的全套操作间建筑设计图,需对食堂操作间原来的布局进行整体网架工程改造及墙壁地面防潮防滑装修,学校因此于20xx年7月向祁东县财政局申请了提质改造资金并获批准。后于20xx年3月又向祁东县财政局申请了提质改造资金用于修缮食堂周边道路以及广场附属工程建设并获批准。根据县财局对提质改造资金的批复,该专项资金用于整体网架工程改造、墙壁地面防潮防滑装修、修缮食堂周边道路、广场附属工程建设。上述工程都已完工并已办理竣工决算。

项目的资金来源: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县财政统筹解决,

其中:已申请20xx年县直高中提质改造专项资金300.00万元,县财政已全部足额拨付到位。

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均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建设项目包括食堂操作间改造工程、食堂道路以及广场附属工程、食堂厨具设备购置、食堂周边绿化工程等,其中食堂操作间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合同金额总计为241.58万元,厨具设备购置金额为160万元;食堂周边绿化工程金额为10万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学校申请,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县住建局、县质安站、湖南开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共同验收,并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做出决算,食堂操作间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财评决算总计金额为230.37万元(不包含厨具设备采购款160万元及绿化工程款10万元),已支付相关款项共计337万元,现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工作中主要考察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的到位使用管理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综合评价资金的总体情况。通过绩效评价,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们根据委托事项成立评价工作组,通过事前电话沟通协调,约定现场绩效评价工作时间,开展评价资料收集、资料审核、走访现场、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整理分析有关资料数据、撰写评价报告,提交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核实后,出具正式的评价报告,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根据制定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指标体系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1.项目决策:本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申报是否规范、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和明确性及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该指标整体上以定性评价指标为准,结合自评中可量化的指标以支持定性评价指标的产生。

2.项目管理:本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的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及风险控制。评价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3.项目产出:本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的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评价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

4.项目效益:本指标以项目为评价对象,主要考察项目的实现与效益情况。项目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实施效益、社会资本投入、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等绩效目标。

根据上述分析,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提质改造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5.80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良”。

项目实施后,食堂规模由原来只容纳20xx人就餐增加到可以容纳4000人就餐,大大缓解了就餐的压力;新购置的餐具及自动洗碗设备,节约了学生就餐时间,整体改善了师生就餐环境,对学校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

(二)学校师生反映较好,可持续发展效果显著。

通过收集212份调查问卷及数据分析显示,食堂附属设施及操作间的改造满意度达到90.56%,厨具设备更新后的卫生消毒情况满意度达到88.68%,有学生建议学校硬件条件确实不错,食堂改造也比较到位,希望在饮食质量上有更多的提升。项目实施后学校师生满意度较高,外观大气的食堂已成为学校一处靓丽的风景,整体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现象,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资金申请报告中未明确项目改造面积,未设定时效指标和预期效益指标。

2、投资总金额超预算,项目管理欠规范。

根据祁发改字〔20xx〕22号文《关于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的批复》,祁东县育贤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00万元,而祁东县育贤中学截止20xx年8月31日申报项目总投资约2200万元,其中食堂主体及增加工程约1600万元,食堂附属设施建设工程135万元,食堂操作间改造工程72万元,厨具设备总采购金额385万元,食堂外围绿化工程10万元,预计超预算400万元。项目管控措施不太完善,项目已投入使用,但主体工程仍未做决算。

3、未设置支出专账,会计核算欠明晰。

祁东县育贤中学于20xx年6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提质改造资金100万元,于20xx年10月29日收到祁东县教育局提质改造资金200万元,上述专项资金未设置支出明细专账,与食堂工程项目总支出一并核算,专项资金支出在会计核算上欠明晰。

4、财务管理制度欠健全。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欠健全,未制订具体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食堂厨具设备支出较随意,资金使用欠规范,未做到专项资金事前申请、专款专用。

单位自评报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均未细化量化,效益未详细说明。截至现场评价结束日,项目实施单位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6、项目后续管理不完善。

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移交制度,绿化工程无具体修剪保养记录。

1、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如:操作间改造面积、具体完工时间等。

2、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应完善各项报批手续及相关审计程序,已完工项目及时做好决算,保障项目实施合法合规。同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超预算支出,尽量杜绝投资超预算的现象发生,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置项目专账,对工程建设支出类会计科目要进行明细区分,按单个项目进行核算,以便及时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4、规范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具体的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应做到事前申请,明确资金用途,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5、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提高绩效自评意识,充分认识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项目效益应细化、量化。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公开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6、加强项目后续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后续维修保养制度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落实项目后期维修责任,建立好项目维修保养台账。

绩效评估报告

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申请、审核、公示、发放资金。同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专款专用,积极做好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坚持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一)考评目的。

通过对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的考评,衡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效改善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状况,逐步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

(二)考评依据及方法。

绩效评价考评组依据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名财预〔20xx〕32号)文件和《雅安市名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名财绩〔20xx〕9号)文件进行考评。考评组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组成,于20xx年11月23日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进行了现场考评。

考评组现场查看,查阅、收集项目财务管理等资料,采集相关数据,并对其审核分析,形成现场考评工作记录,在项目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三)考评结果。

按照《雅安市名山区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程序,考评组对该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考评综合得分92分,考评等级为优秀。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严格执行实名制信息和食谱价格信息公开,确保营养计划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管理情况。

20xx年度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财政预算下达资金240万元,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已分配完成,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资金拨付,下拨各学校。该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使用安全有效。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2.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xx〕150号)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申报资金,并制订《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暂行)》和《雅安市名山区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暂行)》。

成立“雅安市名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计财股、法规股、教育股负责人和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校安全后勤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同时成立了膳食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家长、媒体共同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

(一)项目完成情况。

名山区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33所(其中村小7个),享受学生计13977人,其中小学9925人,初中4052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生均补助标准4元/天,20xx年12月底前已完成财政预算资金240万元的拨付。学校食堂供餐所需粮、油、肉类、蔬菜、干杂等严格按照大宗物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的政策规定,统一公开招标采购,食品安全达标率100%。我区中小学实施营养餐改善计划后,学生的体重和身高都有明显的增长。学生发病人数明显减少,20xx年全区参加体质测试学生人数23106名,其中及格人数22389名,及格率为97.958%;优良人数为8919名,优良率为35.878%,体育达标人数稳定增长。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方面。

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提升,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食品安全有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13977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资金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的情况。

2.可持续效益方面。

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3.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

师生、家长满意度达90%以上。

(一)项目涉及学校主体众多,在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不够全面、细致。

(二)学校食堂菜品种类、菜品味道、菜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食堂卫生管理工作一刻不能松懈,应继续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管理检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制度,严格做好学校卫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时刻绷紧卫生食品安全这根弦。

(一)加强项目监管。

主管单位要及时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落实到位,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绩效目标得到更好地实现。

(二)规范资金管理。

严格遵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规范。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继续有序推进学校卫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检查与疫情防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做到合理有序、有力有效、及时迅速地开展工作。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提质”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xx〕13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渝教基〔20xx〕22号)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先后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召开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会议,并随后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现将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1、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服务区适龄学生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我校不存在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不存在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无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对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3、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为100%和0在学生入学后,我校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的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1、我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一次文化考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进行了规范管理。

2、我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我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7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保证初中生住校学生不少于9小时睡眠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正常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完成好体育锻炼的任务。体育教师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健康课。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制定课间锻炼活动计划,明确锻炼时间、内容、场地,加强活动指导。教务处加强监控活动落实情况。

3、严格控制作业量。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每日作业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作业量适中。

4、严格教学设施和校外活动管理。学校从未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从来没有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也没有组织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5、严格学籍和学生信息管理。学校严格按市、区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没有留级,学校没有开除和劝退过学生。学生学籍有专人负责。学校非常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都采取了保密措施。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1.我校以完成7-9年级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建立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

2.我校无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情况,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认真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我校的工作。

通过自查,我们意识到规范办学行为,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校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95人,有教职员工44人,其中,教师32人,共有专用校车4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8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爱心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学校绩效评估报告

为学习、贯彻、落实甬教督39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于十月中旬先后召开班子会、教职工大会,学习文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成立了学校专项行动领导组,积极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对切实提高对学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宣讲,将《浙江省教育厅“减负”工作“六项严格规定”、“六项工作制度”》、《义务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12条规定》进行学习。学期初,将规范办学行为及减负的措施要求列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定期对照反思。对于落实得好的及有偏的倾向及时反馈。对投诉件及举报意见能及时有效地调查整改。全面关注“慈溪论坛”的发帖情况,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家长学生对学业、师德情况的投诉。

2.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安装“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宁波市、慈溪市、学校三级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开学第一周就将本学期的总课程安排,各班日课表、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网页、校公示栏、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3.学校从今年开始实施零择校制度,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确保学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不分快慢班,学生均衡编排、师资均衡配置。招生后,我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采取s型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每班学生不超45人,达到了有关要求。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5.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尽可能多的配足科学、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专职教师教师执教。相关设施设备达到有关要求。

6.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在全学年的.大多数时间实行“四二”制作息安排,以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充分的社团活动时间。推行“一踢两跳”运动,蓬勃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和体艺“2+1”测试活动,开好运动会,组织第三届跳长绳比赛,抓好田径队训练。

7.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为了保证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和学习时间,我校制定了不同季节作息时间表。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加强每周的值周值日巡查,严格控制学生放学时间。按照放学时间放学,放学时间一到,学校督促学生离校回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8.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9.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鼓励各班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教师对学生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教导处对学生的作业量每学期进行抽查并在网上晒出来,每到期中对学生进行访谈或问卷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负担过重情况。

10.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考级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材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定菜单下的用书。我校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

我校每学期开展1次征求家长及不同层次学生意见活动,对于相关意见及时汇总,对有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或全校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对学校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绩效评估报告

基本性质:20xx年单位共设权籍调查、系统维护、档案整理和不动产登记综合事务等4个本级专项,所设本级专项均为不动产登记必需的基础工作,属于经常性项目,由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实施和管理。项目实施期为一年。

用途: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建设,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

1、为不动产登记提供规范有效的调查成果,保障和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4、对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保证各项事务顺利运行。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设定。

开展权籍调查,核实补录相关信息,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建立权籍调查成果数据库,保证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序进行,推进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簿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

保持设备良好的工作性能,充分发挥设备效率;清除系统运行中发生的故障和错误,对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保证系统正常而可靠地运行;做好操作系统的及时更新和杀毒,保证系统使用安全。

修缮、补充、完善陈旧档案,规范建立新档案;对新整合的各部门档案进行核查比对,确保资料的准确、完整。

做好业务流程和系统的优化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各专项行动、上级各项政策和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解决因不动产登记工作产生的各种矛盾和法律纠纷;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办公保障,保证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

2、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首次登记权籍调查业务471宗、遗失补证登记权籍调查业务50宗、转移登记权籍调查业务3371宗;乡镇权调业务正常开展;所有权籍调查均在规定受理期限内完成,全年无投诉;权籍调查成果准确率高,全年未出现权属纠纷。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0事故;系统安全保障、网络管理水平、数据处理能力、办公效率及信息服务、优质服务满意度达到100%;机房设备更新与技术维护率、设备数量完好率、培训目的达成率均达到95%。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并逐步优化;完成期内所有业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及时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共发放证书6491本,证明8000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通过绩效评价,找出资金预算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单位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上更加合理、成本上更加节约,并为下年的预算安排提供重要的依据。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本级专项全年预算资金为83.98万元,年初结余县财政及时审批并拨付资金84万元,资金及时到位率100%。

实际支出83.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3.83万元,印刷费15.07万元,咨询费0.15万元,水费0.29万元,差旅费2.11万元,维护费7.99万元,培训费0.18万元,专用材料费10.81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3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成立了权籍调查项目实施部门,明确了部门负责人,并将责任细化到组到人。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项目监管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一)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高效、高质完成不动产登记本级专项任务,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顺利开展,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同时,为了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制定了《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切以制度为准则,严格按制度实施项目管理。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明确了项目负责人和岗位成员职责,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省市不动产登记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业务办理能力;

3、配合技术服务公司做好系统和流程优化,提高业务办结效率;

4、档案整合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开始试用和改进完善阶段工作,档案归集、整理依序进行。

5、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集体土地确权中心工作同步开展。

(一)经济性分析。

根据县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项目预算资金84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4万元。资金实际使用83.98万元。

(二)效率性分析。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83.98万元,项目于20xx年01月0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本级专项工作全部实施完成。

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进行,项目基本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资金实行了专户管理、独立核算。

(三)有效性分析。

不动产权籍调查项目全年顺利实施,成果全部审核入库。

档案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投入试用并逐步优化;所有业务档案整理归档。

不动产登记业务及时办结率100%,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四)可持续性分析。

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财政每年都会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项目人员也基本保持原有的岗位人员,并且单位每年都会组织项目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项目持续可行。

(二)专项资金指标下达时间和使用时间存在时差,部分专项费用需动用基本支出资金。

通过认真自查,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xx年本级专项项目在决策上科学合理,实施过程严谨规范,项目绩效明显,较好地达到了预期效果,按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标准,自评综合得分为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目前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系统均部署在局虚拟化平台上。不动产登记业务对云平台软硬件系统需求较大。数据容量占用云平台存储空间较多,目前存储采用存储虚拟化网关下面挂接两台阵列存储。同时,利旧一台阵列存储。通过fc网络互连业务系统。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及即将开展的农房登记、林权登记、自然资源登记等业务,数据量的将持续增长,原双活存储空间不足,档案扫描存储老旧,造成:核心业务系统的数据放置的双活存储空间有限,无法承载更多的业务数据;新增业务系统的电子档案放置的档案存储老旧,存在单点故障隐患,一旦出现故障会发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损失。为了更好解决后期新增业务系统增加的数据容量。对目前双活存储及档案扫描存储进行扩容、更新改造。在原有存储的基础上,新增一套华为oceanstor双活存储承载虚拟化平台的业务系统数据,将存储直接部署在目前的虚拟化层中,通过光纤交换机和虚拟化主机互联,并将部分业务放在新增的双活存储上,可以有效缓解目前系统存储的压力,通过购买虚拟化网关授权对原有存储剩余空间充分利用,使存储数据能力和安全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增的两台华为oceanstor5210v5enhanced存储,每台存储配置12块8t硬盘,存储包括2套基本授权和2套双活授权,还配置一台华为2288hv5服务器作为仲裁服务器,将这些设备与作为深信服超融合的外置存储,实现存储级的双活,任意一台存储损坏或故障都不影响前端业务的数据访问,所有io都会自动引导到另外一台存储上,全程无须人工干预,由存储底层来实现,从而保障了业务连续性,使得业务能永续稳定的运行。

本项目预算资金投入80万元,截止20xx年底已使用项目资金74.58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

1.需实现的总体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提速增效。

2.20xx年年初设立的目标。

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推进不动产3.0系统的全面实行,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速增效。

3.完成情况。

截止20xx年底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已全部完成,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预算执行率未达100%,系项目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存在差异。

评价认为,项目实施方通过使用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专项资金,已完成了20xx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储项目更新维护项目的全部任务。同时评价发现,预算执行率未达100%。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价为74.58万元,年底项目完成支付,支付比率是100%,预算执行率为93.25%。

建议在以后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增强部门预算的预见性,进一步提升项目预算资金编制的精准度。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未定发展粮食生产,省厅下达了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任务,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经公开招标确定了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我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摸底调查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工作调查的耕地以20xx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确定的耕地及建设用地农转用审批等情况。充分运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利用“三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成,减少重复工作,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并最终取得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通过。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此项工作为省厅临时下达,年初并未申请预算,因摸底调查矢量数据的优化调整以及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航拍图、现状图、区位图等图纸的制作等技术需要,用区财政预算局年初下达的生态修复专项规划资金调剂用于此项工作,向广东华远国土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支付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目前成果已提交至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该项目已完成并经省自然资源厅和省农业农村厅验收合格。本次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任务,为我区“恢复地类”整治项目提供了数据保障,也为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了便利。

为保证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需要及时更新、维护数据成果的完整性,加强数据库成果管理来指导镇(街道)及时了解和落实整改,需高效满足国土资源管理要求精度、实效的“非农化”“非粮化”数据服务。因此后续还需按要求及时更新维护矢量数据与文档数据等。为有效解决“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之后还需要全面了解掌握核实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技术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后续有关问题。

绩效评估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完善住宅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出行条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按照现行城市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均需配套道路、排水、给水、燃气、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均规定,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项目主体工程临潼路位于“带钢厂地块”项目西侧,是该项目的配套主要道路。“带钢厂地块”是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住宅小区,于20xx年8月开始建设,20xx年10月竣工,建设有7栋住宅楼及物业管理用房、变电站等配套公共建筑。为完善“带钢厂地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居民出行和给水、燃气、排水等生活服务配套需求,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xx年申请设立了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

2.主要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是实施临潼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给水工程、中水工程、燃气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工程8项工程。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是项目主管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是项目实施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审核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年度预算,向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拨付项目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方向,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质量、进度等。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验收、结算等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批复资金1777.15万元,由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分批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资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审核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并拨付至安居工程发展中心。20xx年-20xx年,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为143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到位及时率为100%。截至20xx年9月30日,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实际支付1210.53万元(按合同支付1210万元,印花税0.43万元,电费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12%。

(二)项目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等8项工程,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临潼路进行了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得分88.84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决策15分,过程17.98分,产出35.06分,效益21.8分,项目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不够规范扣1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财政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成本节约情况较好,实现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等社会效益,但项目在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决策方面,立项程序不够规范,预算测算数据不符合客观需求;过程方面,资金支出不够规范,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项目实施进度滞后。

(一)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1)新建道路长度。根据《道路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道路施工设计图》完成了252.12m临潼路的建设工作。

(2)新建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根据《排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新建1条雨水管道、2条污水管道的工作。

(3)新建给水工程。根据《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给水管道工程总体验收报告》,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给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给水管道。

(4)新建中水工程。根据《中水工程竣工图》《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排水施工图设计》新建了1条dn300中水管道。

(5)新建燃气工程。根据《燃气管道带气置换任务单》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新建了1条dn300燃气中压管道。

(6)新建路灯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完成了新立15米灯杆4基、12米灯杆13基路灯工作。

(7)新建绿化工程。根据《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书》《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绿化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每间隔5米种植1棵胸径10cm白蜡树的工作,共种植74棵。

(8)新建交通设施工程。根据《“两类设施”验收告知书》和现场调研,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按照《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了临潼路标志标线工作、安装电子警察工程、安装信号灯交通设施工作。

2.产出质量。

竣工验收合格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给水工程、燃气工程、交通设施工程7项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均为合格。

3.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20xx年中批复项目预算1777.15万元,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合同总额为1493.74万元,成本节约率为15.95%。

4.产出时效。

(1)工程完工及时率。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合同和对应工程验收报告等资料,发现仅路灯工程1项按照合同规定总工期按时完工,其余7项实际完工时间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具体情况见表2。

(2)竣工验收完成及时率。截至20xx年9月30日,除路灯工程仍未开展验收工作,其余7项全部完成验收工作,完成及时率93.9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1)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改善附近居民出行条件。临潼路为“带钢厂地块”的配套道路工程,是城市次干线道路,行驶车辆可直接由临潼路右转青年路进入红旗路主干线路,起到交通分流作用;同时根据《项目建议书》预测每小时通行能力达到1968pcu,而周边小区(芳庭雅苑、雅美里小区)共有1597户居民,预估1600辆车,临潼路通行能力能够缓解相邻道路交通压力,为附近居民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便利性。根据现场调研及满意度调查,临潼路排水管道、给水管道、中水管道、燃气管道等配套管线建成后,完善了“带钢厂地块”基础设施,有效地满足了居民基本生活需求,提升了居民生活便利性。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附近居民满意度。本次现场调研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有效问卷共40份。根据问卷情况,40%附近居民表示对临潼路及配套管线总体建设非常满意,55%表示比较满意,5%认为建设一般,附近居民对项目实施总体满意度达到95%。

(一)项目未开展可行性研究,进度风险管控不足。

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临潼路(旧津保道、青年路-安全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和墙子河西路界外污水管道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津住建计审〔20xx〕89号)内容开展可行性研究,未就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调研核实和分析,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并合理安排工期,导致其中7项工程实际工期均长于合同规定总工期(详见表2)。

(二)项目未编制投资预算,以概算代预算,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一定差异。

按照工程类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要编制投资预算,但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并未开展此项工作,导致工程建设费合同额与批复总概算存在126.18万元的差异。同时,由于未编制投资预算,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未能进一步核定工程建设辅助工作,导致概算中批复的路灯切改、交通设施迁改、拆除绿化、迁移树木等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因无需开展而未发生支出,计划资金投入额度与实际投入存在72.61万元差异。

(三)项目资金支出不够规范。

项目共签订23个合同,其中12个合同资金支出与合同规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不一致,具体表现为:一是资金支出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结算前主体工程完工后的资金支付额度为“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金额45%”,而实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二是资金支出时间与合同规定时限不一致。如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未按照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资金到位后15日支付”履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8月拨付资金,而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于20xx年10月支付至委托单位。三是用款申请表计算错误。交通设施工程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60%”,应支付至97.97万元,但用款申请表申请支付至95.31万元。

(四)个别制度执行不规范。

项目个别环节未能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验收管理方面,给水工程验收单缺少施工单位签字及盖章,验收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结算审核方面,一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未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规定费率进行结算,项目批复总概算1777.15万元,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中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建设管理费应为31.66万元,但实际结算金额35.54万元。二是燃气工程未按照规定开展结算审核工作,《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要求“合同发生调整的实质性内容(金额、约定内容等),需要在结算协议中列明并以新的结算金额与供应商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燃气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中增加工程清单外工作量,但仅在结算报告中列明实际工程量(包括工程清单内、外工作量),未重新签订结算单及结算协议。

(五)项目验收、结算审核进度滞后。

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等8项内容,于20xx年7月3日开始施工,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个别工程验收、结算审核工作仍未完成。其中路灯工程于20xx年12月18日建设完成,截至20xx年9月30日验收工作仍未开展,验收工作滞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包括墙子河西路污水管道)、中水工程、绿化工程4项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工程已于20xx年11月24日完成验收工作,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仍未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一)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为后续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设前对建设必要性、经济合理性、建设条件可行性进行的科学论证,是项目投资决策重要依据,能为后期项目实施提供科学指导。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根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现状、申报材料,深入调研、分析各子项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对项目实施必要性、可行性、实施计划、实施影响因素进行充分研究,以便于编制具体、明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项目后期实施提供有效指导。

(二)规范工程项目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

工程类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流程包括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使用阶段。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施工阶段主要包括采购及施工;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包括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流程做好投资预算编制工作,根据项目既定的施工图纸,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核定资金投入额度、合理编制项目投资预算,避免实际费用需求与计划资金需求差距较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资金支付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时限等条款进行合同进度款支付,并严格落实《票据报销管理办法及财务报销程序》中规定的审批流程要求和对应经办人员责任,维护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制度本身对工作管理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四)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针对已有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财建〔20xx〕504号)《工程建设合同结算管理规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等工程管理制度,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严格执行其中的项目建设管理费率及计算方式、验收管理、合同结算管理等细则,规范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全过程管理水平。

(五)强化项目过程管控力度,提升项目实施的有效性。

一是建议安居工程发展中心加大自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核查、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工作,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二是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督导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保证项目执行进度与合同约定工期的一致性。

(六)组织培训、学习,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项目存在可行性研究缺失、未编制投资预算、资金支出不够规范、验收及结算审核进度滞后等问题,集中反映出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薄弱、经验积累不足。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结合中央及我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文件精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深化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将其融入到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具体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自评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抓紧整改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其中,田家庵区6个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居民群众2173户;谢家集区11个项目,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222户;八公山区1个项目,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356户;潘集区10个项目,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居民群众4000户;寿县6个项目,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居民群众960户;凤台县8个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579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停车位改造。对规划停车设施被改变用途的,先进行整治,恢复停车功能;合理规划小区内公共部位,增加车位;调整绿化形态,增加生态停车位;在小区附近选择合适地点,增建扩建停车位、增划车位,引导居民小区外停车,全年停车位改造约800余个。

2、管网改造。对雨污合流管网重新规划设计,布设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满足需求,全年雨污管网改造8200米,排水清淤26000米,新增雨水检查井280余座,雨水口360余个。

3、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增加行道树,结合生态停车改造,多植大树,适当增加小品。绿量平衡,整洁美观,以实用性为主,风景优美,满足生活需要,全年栽植绿化苗木470余株,新增提升绿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

4、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成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全年增设垃圾桶420个。

5、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已安装智能化监控系统的小区应对现有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道闸设置20余个。

6、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停车位增划进行道路拓宽,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8、2万平方米,路灯安装300余柱。

7、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饲养家禽家畜进行集中整治,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粉刷40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建6万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目标任务,我市完成42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居民群众13290户,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淮南市城建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资金共计550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052万元,市级配套1800万元,县(区)配套2648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及20xx年度民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xx〕1640号)文件,20xx年度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设12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项目投入绩效。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淮南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区、县均成立了由县、区负责同志任组长,各镇、街道,县(区)直部门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的各类老旧小区进行集中梳理、摸排,掌握基本情况,建立老旧小区基础数据库。

2、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各县区项目申报情况及省住建厅任务下达,我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xx年全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任务的通知》(淮旧改办〔20xx〕1号),明确年度任务目标。

4、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淮南市城市老旧小区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并开展了专项资金督查,进一步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二)项目过程绩效。

老旧小区整治严格规范立项报批、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工作程序,确保改造过程依法依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小区改造立项工作。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严格立项报批手续,组织各项目逐一通过规划、环评、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方案设计工作,聘请市内外资质较高、技术力量较强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科学合理设计。

2、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淮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的规定,对工程控制价在国家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投标;对限额以下的项目,简化招投标程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小区整治改造监理工作,从县区采购中心监理单位名库中通过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了监理单位,全程负责监理项目实施。

3、施工过程。每个小区都设立了公示牌,公示工程改造项目、改造内容、工程造价、工程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的电话,方便群众对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监督。各小区还分别聘请3—5名群众监督员,全程进行跟踪监督。

4、工程验收环节。需经专业部门和群众监督员共同认可方可通过,充分保证了居民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工程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切实增强。

(三)项目产出绩效。

20xx年,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程项目实施以来,各区、县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全市4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门岗、道闸,配备了小区文明公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板、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划设了停车位,安装了监控设施,积极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

(四)项目效果绩效。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小区道路、管网、照明、停车位、绿化等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区容貌、环卫设施、菜市场和摊点、公厕改造,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实施小区封闭管理,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强化平安社区建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旧貌换新颜,实现了“水通、路平、灯亮、地绿、整洁、安全、有序、人和”的整治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坚持问计于民。在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方案设计工作中,遵循“以民意为导向”的原则,问计于民“量身定制”,打造最适合的整治方案,最大限度地符合小区实际,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需求。在各改造小区设计方案出台后,市、区及时组织方案论证会,邀请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及规划、建筑、园林等方面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修改,征集合理化建议。设计方案经过优化修改后,各镇(街道)及时在各相关小区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居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二)重点把好“五关”。首先,把好拆违关。在项目实施前期,县区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精兵强将,拆除各类违法建设,整治乱搭乱建,为开工建设做好准备。其次,把好进度关。督促各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序推进。再次,把好安全关。针对老旧小区管线复杂、施工安全隐患多的特点,规定各项目须配备一名安全员,安全工作与施工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做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第四,把好协调关。规定各建设单位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项目施工协调工作,妥善处理施工企业与居民群众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减少施工期间对居民群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为项目推进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第五,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群众代表共同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小区管理移交给物业公司或所在社区,相关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等图纸和资料一并移交。

(三)坚持建管并举。为鼓励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社区认真履职,全力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部分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以奖代补,建立月考核制度,由所在镇(街道)牵头,每月对相关物业公司和社区组织一次考评打分,依据得分多少由区政府兑现奖补资金,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运行。例如:我市田家庵区对实施专业物业管理和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的小区,分别按照每户每年90元和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实行一月一考核,半年一支付。

(一)少数整治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等不文明现象反弹。

虽然整体整治效果明显,但仍发现少数小区存在绿化植被成活率不高、小区道路路面损毁、垃圾随意倾倒、私搭乱建等现象,影响了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整治成果缺乏后续维护措施。一方面少数小区居民素质不高,缺少小区共同维护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小区建成年代较早,自身物业管理能力不足,同时物业管理费收取率低,缺少相应的资金保障。

(二)提升型改造项目偏少,各区配套资金投入不够。

从我市已完成的整治项目看,基本型改造偏多,提升型改造偏少(节能保温屋面、墙体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等)。小区整治方案设计内容偏于保守,各区只有少量配套资金用于保证项目的前期费用和工作经费,各区兜底资金配套力度明显不足。

(一)加强建后管养,构筑长效管理机制。老旧小区不但要建好,更要管好,要结合小区规模、管理现状、居民的承受能力情况,坚持多种模式推进,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加强政策支持,加快完善配套措施。针对老旧小区的特殊性,居民收入不高,有偿服务意识不强,政府需要发挥积极作用,对直接服务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保持物业服务企业良性运转和提供有效服务,逐步培养居民群众缴费意识,实现物业企业自我造血。同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在老旧小区提供公益性岗位,推进社区管理持续、有效开展。

(三)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活动。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民心和人气,让居民的素质与小区良好的硬件环境相适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居民的文化和道德素质。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费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目标综合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及标准,对照我校学校管理、教育质量、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自查,在自查中做到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把自查过程作为总结工作,查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对干部职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经常性的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学习、认真组织政治理论考试。此项自评分。

梁邱一中班子团结协作,根据建立德育、综治安全、信访、计生等工作小组,完善上下班、学习、党组织生活、考勤、文书档案、财务、党风廉政等工作制度,从而为我镇教育文明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心校结合自身实际,把目标责任书中的九大项指标要求与辖区中小学签订了教育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此项自评分分。

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年终有总结;主管领导和专干按时缴纳风险抵押金;层层签订责任状,奖罚兑现。此项自评分分。

制定了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计划,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养成教育工作措施具体、落实到位;抓好文明学校的复查、管理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以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重点的、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此项自查自评得分。

仪器设备、图书、专门实验室设备有实物账、经费账、分配单;实验室有实验登记本、专门实验室有使用登记本,有贵重设备登记本,化学药品使用登记本。

此项自评分分。

学校行政领导和广大教职工,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工作,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种表册要按规定填写准确,按时上交。按规定选派教师参加名级各类培训,培训资料整理规档。做好老龄工作,按文件落实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特遇,认真做好老龄服务工作,及时开展各项活动。此项自评分分。

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做到人员分工责权明确,收支账目清楚明白,财会档案规范完整,内控监督措施得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收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有关文件及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收费收入全额纳入会计核算,用途公开,合理。杜绝“乱收费、收费乱”现象。“两免一补”工作管理规范。此项自评分分。

坚持“三操”(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并有登记,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方案。建立校园管理、维护制度,校园环境管理事事有人管。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和文化工作,育人氛围浓厚。学校公共场所无卫生死角;教室、各类办公房窗明几净;环境绿化美化;寝室按“五线谱”标准整理。食堂什物摆放井然有序,地面洁净,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进行了健康体检,参加了有关培训。此项自评分分。

搞好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按要求完成县、局规定的报刊发行任务。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教育报道和在网站上发稿须完成规定任务,其中《法制日报》、《科教新报》各用稿2篇。

人口绩效评估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湖南平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韶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韶山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实施的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开展绩效后期评价。

市统计局对提供的与本次评价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市统计局的绩效自评资料,开展现场评价,实地核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账簿、会计报表,采取调查问卷等方法了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作用效果情况资料,最终形成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

韶山市统计局是隶属于市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机构设置: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统计股、统计执法监督股(审批服务股)。

2、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职责内国家、省、湘潭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参与配合国家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及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组织实施全国性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其他多领域的统计调查、抽样调查。

(5)统一收集、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相关统计资料。

(6)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7)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教育培训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

(9)组织实施全市统计信息工程建设,推进现代计算机和数据传输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统计局是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社会宣传、普查内容指导、普查员选聘、集中登记、仪式启动等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项目资本金基本情况。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24号);

(3)韶山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韶政发[20xx]4号)等文件。

2、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范围及成果。

(1)主要内容:本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2)涉及范围:普查标准时点在韶山市辖区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实施成果: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全面掌握了韶山人口的基本情况,为今后研究制定韶山市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提供依据,项目的实施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

确保相关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完成普查标准时点(20xx年11月1日零时)辖区内的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全面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人口普查结果将作为未来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的基础,也将为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决策依据,将对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产生重大效益。

开展市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为了在制度技术层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有效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助于增加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责任意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3、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

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方法和过程如下:

(一)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使用、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监督、财务管理和项目绩效中社会效益、时效质量、预算成本、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初稿,形成正式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

2、实地调查。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市统计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数据采集。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分析核对。根据财务、统计数据对参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的普查员、居民群众进行抽查,对普查员费用的发放、普查的方法和次数等进行核实。

5、问卷调查。对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及单位员工等进行问卷调查。

6、归纳汇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收集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包括整理资料、数据分析、交流补充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等。

7、形成正式报告。包括与被评价单位交流、修改报告、提交正式评价报告等。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韶山市财政局20xx年初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预算拨款100.00万元,20xx年度实际拨款到位100.00万元。截至现场评价日止,本项目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确认。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100/100*100%=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100.00万元,具体使用明细如下表: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资金/财政拨付资金)×100%=100/100*100%=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度,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年初预算申报流程合规,经市统计局呈报市财政局、市政府追加预算批准立项。经核实,经费已全额拨款到位,拨付率为100.00%,预算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费用开支具体用途除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间接费用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导致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不明晰,分摊比例依据不充分外,整个项目的费用支出审批程序基本健全、规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为推动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设立了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均设立了普查工作组;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普查办事员,同时通过培训聘用了446人为本次普查工作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健全沟通协调服务机制,积极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做好本辖区宣传发动和普查组织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顺利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工作,确保完成该项任务,市统计局采取了各种管理措施,按照市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摸清核定村级及以上区划名称、地址代码和村级城乡属性;核实修订普查区及以上各级区域边界;建立健全全市人口档案等基本情况,为韶山市制定人口政策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1)编制了普查工作进度安排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自20xx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启动后,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完成任务的要求,对各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以统计局为例,其职责分工为:牵头做好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普查实施方案的制定,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组织综合试点;负责普查数据采集、审核、汇总及数据质量控制;负责普查宣传及普查物资发放;负责普查资料发布和开发利用;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行为;负责人口普查的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

(2)人口普查项目资金设立专账核算,统一由单位财务负责,各项支出费用由经办人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实施付款。

(3)登记复查与质量抽查。开展入户登记宣传、编制、上报户主底册的情况摸底后,统计局对短表登记、长表抽样登记、比对复查上报;实施了事后质量抽查及结果汇总等监督检查环节。

(4)集中编码与验收。审核后的普查数据由职业编码员进行集中编码,分类对主要数据和全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验收后,通过全国人口普查公报予以发布。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基本上按照预算要求履行,预算支出范围较为合理,预算支出100.00万元项目明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明确,管理合规。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xx年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经费为100.00万元,无节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通过市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已完成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项目完成质量。

统计局及各部门通过各种举措,依法科学扎实开展普查工作,保障了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认可及表彰,已被推荐正在申请“全国人口普查优秀项目”,完成质量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韶山市政府关于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文件精神,普查工作科学依法,数据质量真实可靠,普查公报汇总显示全市常住人口103357人,共有家庭户34243户;具体指标数据详实清晰,如:乡镇人口分布、人口性别构成、人口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等,摸清了家底,实现了预期项目总目标。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人口普查是一项国民任务,是对我国居住人口进行的一次大型社情统计;这对我国了解人口数量和国情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将在十年内为国家研究制定我国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具有深远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本次绩效评价为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支出设置了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23个三级指标构成,每个指标均明确了评价标准、分配了相应的权重。评价内容包括了从项目决策到项目管理再到项目产出绩效的全过程。具体分类指标及得分情况如下:

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了韶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这是一次全国性大型社情普查工作,是摸清我国现有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实施,项目切实可行。评价人员关注到项目实施过程未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但费用列支有瑕疵,所报印刷费、宣传广告费等由于签单人员未明确固定,费用分摊比例不规范、列支内容不清晰。

本次绩效考核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94.1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实施单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各阶段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湘潭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普查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转发和下达了做好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划分并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强化了组织领导、力量保障、经费保障工作,全市上下同心合力,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法办事,广泛宣传发动,为完成人口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明确职责,强化“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按照普查工作统一安排,实施单位有序组织开展了人口普查“两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实施单位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相关工作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抽调、选聘了一批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且善于做群众宣传工作的同志担任普查工作人员。通过乡镇集中培训或派人分片包干到村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对“两员”开展普查方案及各项普查登记综合业务培训,使“两员”熟悉规范流程,知晓适用表种、熟知普查指标内涵,共计培训“两员”1300余人次,并全部签订了保密协议。

3、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普查工作氛围。为提高市民对普查工作的知晓率,增强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度,确保普查质量,实施单位举行了“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通过主流媒体与新媒体的合体宣传,制作了“我陪妈妈去普查”、“我是主席家乡人,我为普查做贡献”等宣传视频,充分运用电视、报刊、海报等传统媒介和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美篇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创新开发利用快递车、外卖车等方式进行流动宣传;结合“送戏下乡”到乡镇、村社区开展人口普查有奖问答活动;在街道、社区、公交站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在宾馆、大型超市、门店、移动公司等led屏上显示宣传标语等方式,做到广播电视有声有影、报纸户外有字有画、手机网络有言有视频,使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支持”。

4、多措并举,开展普查专项活动。20xx年3月召开了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动员会,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xx年6月在清溪镇火车站社区专场开展了普查专项试点工作,为正式普查奠定了基础;20xx年11月在市火车站广场举办了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主要领导发表了电视讲话,市级领导带头进行现场登记。

5、群众满意度分析。评价现场通过对周边居民发放20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满意度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为市统计局普查工作实施后其普查启动时间、普查信息来源、信息采集服务、普查结果关注度、普查工作的效率是否满意、上门次数、普查信息和数据上报的采用方式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统计问卷调查结果分析:根据问卷调查选项汇总统计,其中非常满意、非常关注占比为100%。本次问卷调查除普查人员上门次数出现答错选项外,其他综合整体选项情况满意度为100.00%,综合整体选项情况该项目群众整体满意度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存在的问题。

(1)自评报告质量不高。市统计局实施单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完成了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现场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发现以下内容有待完善:一是内容过于简易粗糙;二是缺少项目管理方面内容的分析,仅对资金管理进行了简单的描述;三是项目绩效意识有待加强。

(2)普查“两员”业务水平有差异。普查“两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普查指标涵义和计算方法未真正理解,造成填报差错较多,给质量控制工作增加了难度,数据审核验收压力加大。

(3)普查干部工作叠加,顾此失彼,项目管理有瑕疵。乡镇或单位普查从领导、分管负责人到普通的普查工作干部,由于工作叠加、分身乏术、顾此失彼现象出现较多,造成普查指标误差现象也较多、比对复查清单量大,给普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项目管理有瑕疵。

2、相关建议。

(1)建议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6号)、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1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规范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质量,加强资金管理及执行情况的分析,总结实施单位项目管理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要保证格式规范、内容细致详实,报告相关数据有佐证材料支撑,做到数据真实、问题全面具体、建议可行、整改措施得当、全面提升自评报告质量。

(2)建议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在普查国情的项目上加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培训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业务骨干队伍的相对稳定,不断提升项目实施水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无。

绩效评估报告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绩效评估报告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xx年度的考评工作已经结束,因种种原因,考核之后的“绩效面谈工作”直到上周才基本完成。现将与被考核人员的沟通、面谈情况以及从中反映出的问题总结如下,既为总结上年度在考核工作中的经验,也为本年度考核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

20xx年底,非业务部门上海公司参与考核的人员共有24人,除离职的和因工作忙暂未沟通的人员外,实际参与面谈沟通的人共有20人。

1、存在是“绩效工资”还是“年终奖金”疑惑的现象。

因20xx年集团的绩效、薪酬制度进行过改革,取消了每季度的“绩效工资”,取而代之的是“实施年终考核,年终奖根据集团效益确定”的激励措施。

然而,因种种原因,一部分员工的头脑中仍然认为年底的考核是为了“绩效工资”的发放,而不是“年终奖金”的发放。

对于一部分在20xx年底得到过“年终奖金”的人员来说,年终奖金是公司对个人在本公司一年工作的认可,不论多少,是公司对个人在公司一年工作表现的评定,“每家公司的员工都应该有”的观念在一部分人员的大脑中已经根深蒂固,所以,分数多少也无所谓。

2、个别岗位持“现在做绩效沟通没有意义”的观点。

因种种原因,20xx年底在“考核的实施”环节完成之后,并未做“绩效面谈”,所以,当此次与被考核人面谈时,认为“没有意义”、“工作忙”、“奖金都发了,面谈还有什么作用?”的现象还是存在。

3、大部分岗位对“绩效管理流程”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当与被考核人员沟通时,普遍反映出对“制定考核计划,编制评估指标,绩效辅导,实施评估,绩效面谈和绩效结果的应用”绩效管理的这六个循环阶段不了解。“进行到了哪个环节不是很清楚,接下来会有哪些环节也不是很了解”,基本上是走到哪一步算哪一步,上级要求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作为被考核人个人,基本上是处于“盲目的”状态。

4、个别岗位对“自己的考核指标”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作为被考核者,不论是考核之前还是实施考核的时候,员工个人均应知道“考核哪些方面、考核指标有哪些”。但此次沟通发现:有个别人员直到此次面谈时仍旧不知道对自己的考核的指标有哪些。

5、个别岗位对“考核指标的准确性”有异议

个别岗位的人员认为考核表中一些指标不能够很准确的评价自己的工作,但对“什么样的指标才能够评价自己的工作”却未有很好的建议。

6、个别岗位对“评分人的确定”有不同意见——此问题在部门经理层尤其突出;

20xx年实施考评时,打分人确定的原则已明确:“对基层人员的打分,由部门经理评定,总经理核准;对部门经理的打分,由上级、平级和下级共同评定”。此次沟通发现,个别基层员工并不清楚此流程,而部门经理却认为此评分人确定的原则值得商榷,即:“上级”更应该是有工作中有直接联系的上级,“平级”应是对某一项指标的评定而不能是全部指标,“下级”对自己的工作根本不清楚,应该取消下级评分。

7、大部分基层人员对“自己的得分”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20xx年,因种种原因,评估实施结束之后没有进行绩效面谈,所以大部分被考核人并不清楚自己的最终得分。当告知他们最终得分时,大部分基层人员提出过“评分结果是如何得来”的疑问。

8、存在“最终评分尚未确定,而被考评人却已经知道分数”的现象;

集团自实施绩效管理工作以来,就已明确“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与被考核人相关的考核信息”,但本次的沟通,却发现部分人员“事先”已知晓了个人的得分,尽管他们所知晓的分数并不都是最终核定的分数。

9、大部分人员对“评分结果的应用”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大部分被考核人员认为评分的结果就单纯是为了“发奖金”,就是为了发奖金而考核,而对于评分结果将是“工作反愧工作评估、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一个很重要的参考”并不是很清楚。

10、大部分人员对“奖金发放的标准”存在“不是很清楚”的现象;

集团在20xx年考核分数出来之后,经向上级领导报批后,明确了奖金发放的标准,简而言之为“三、二、一、零”的“四级激励”措施。但直到面谈之时,仍有大部分被考核人员尚不清楚09年度奖金是依据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发放的,个别被考核者认为是按集团绩效管理办法中的标准确定的。

1、一半的人员认为此次考核表能够用来评定自己年度的工作。

在交流的过程中,对于他们提到的考核表拟定的疑惑一事,向他们详细地介绍了20xx年的考核表的形成过程;通过解释,从操作的角度及被考核者个人主观的观点来看,最终一半的被考核人认为考核表能够用来评定自己的工作。

2、一半的人员对自己个人的得分是比较认可的;

此次沟通过程中,采取的是“个人自我客观评估+实际最终得分反辣的形式来评估此次绩效考核实施的效果。

一方面让被考核人对一年工作按百分制作一个客观的自我评估,然后告知他最终的得分,让被考核人自己分析两者的差距,到底是由于主观的不足,还是因为存在某些客观的原因;经与被考核人沟通,一半的人员对自己的最终得分是比较认可的;其余人员,普遍是自我评定分比最终得分略高2—3分,个别人员的自我评定分比最终得分高5分左右。

3、大部分人员对“绩效沟通”一事比较认可,但更希望能够得到直接上级的评定和面对面的沟通;大部分人员比较认可“绩效沟通”一事,认为很有必要进行沟通,只是对“迟到的沟通”略有不满。

大部分人员希望:

(3)与直接上级沟通后再与hr沟通,此时hr的沟通就更具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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