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

时间:2023-06-25 06:56:05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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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一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xx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xx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二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三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四

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共1709个村庄纳入治理范围,占全青岛市的31.83%。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年来累计投资6.59亿元,以“建站+纳管”模式为主导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共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村庄1033个、占全部村庄的60.44%,其中采取建站模式的村庄66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6.39%,采取纳管模式治理的村庄118个(另有14个已完成但未入省平台验收)、占比11.42%,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的村庄848个(另有一个采用分散收集集中拉运方式)、占比82.09%。此外,敷设管网710公里,建成提升泵站18个,建设明村前楼和崔家集驻地工业园区污水厂2个、处理规模为3000吨/日。但通过前期治理情况看,以“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村庄并未从源头上实现对灰水有效收集,灰水乱排乱倒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根据省上和青岛市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关于“20xx年所有村庄采取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治理的,均不得验收”的新验收标准,我市尚有1498个村庄需开展有效治理,所需资金巨大,治理任务艰巨。

20xx年度计划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546个(其中20xx年采取“建站+纳管”模式完成的28个未进行验收,20xx年实际治理村庄518个),含重点区域范围内和青岛市国控断面流域范围内必须完成治理的198个村庄。其中,新治理村庄214个(含8个已完成的),巩固提升村庄332个(含20个已完成的)。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省平台验收的村庄1246个、占比72.91%,其中采取建站模式治理村庄112个(不含扩容2处污水处理站)、占比6.55%,采取纳管模式治理村庄289个、占比16.91%,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327个、占比19.13%。

综合运用“建站+纳管+集中拉运”方式,以“建设收集管网+蓄污池+专业化抽运”(简称集中拉运)为主,本着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兼固长远的原则,统筹兼固农村供水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建设污水处理站。按照优化布局及就近集中拉运至处理站的要求,结合镇、街道社区规划,选择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长期保留的村庄和能形成成方连片辐射效应的村庄,建设镇街社区级污水处理站34个(包含2处扩容污水处理站),日处理量为5120吨。

二是纳管治理村庄。距建站村庄2公里范围内且能够形成成方连片的村庄,通过纳管治理收集污水(黑水+灰水)。距建站村庄2公里外不超过3公里的,可纳管收集灰水(通过压力管道形式输送),年内完成纳管治理村庄157个。

三是集中拉运。借鉴“昌邑模式”和“莱西模式”,结合辖区已建成污水站的实际饱合情况及规划布局,坚持结合实际“一村一策”,最大程度上利用既有完善的排水沟渠,通过集中拉运模式建设村庄局域排水网收集灰水,年内完成集中拉运村庄327个。

四是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建设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网络智慧调度指挥中心,对污水处理站、提升泵站、蓄水池、排水口(池塘)等安装监控摄像头,运维车辆加装gps定位,实现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集—装车—运输—处理”的全程可视化、智能化监管,保障既有污水处理站负荷高效运转,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

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72508万元,其中:建设污水处理站概算19340万元,采取纳管治理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4342万元,采取集中拉运模式治理村庄概算28176万元,建设污水治理智慧中心概算650万元。

以平度控股集团筹措资金为主,整合部分奖补资金为辅(青岛市财政奖补等)。

采取epc+o模式。

20xx年1月至12月,其中工程项目建设期为3月至11月。

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平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生辉同志为组长,市水利水产局局长高志强同志为副组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乡规划、行政审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平度控股集团副总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查通报、考核奖惩、宣传发动等工作机制。

1.市水利水产局牵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和更新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工作(具体负责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平度控股集团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负责项目施工进度、竣工验收、审计、移交等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拨付、运维管理费等工作。

2.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对接协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配合水利水产局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并参加迎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我市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工作,负责对日处理20吨以上的污水处理站进行监督监测,负责指导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的污水治理工作,负责该局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指导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乡村建设行动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相关统筹协调工作。

4.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土地的规划调整,会同城乡规划中心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所选项目用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5.市城乡规划中心负责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污水设施用地规模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前期立项及后期建设手续办理的相关审批工作。

7.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8.各镇(街道)负责协调村内实施污水管道敷设工作,并结合规划确定污水处理站选址,负责项目涉及的征地补偿、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并协调做好路面恢复工作。同时,作为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中央环保资金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对平度控股集团投资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属地管理工作)。

9.平度控股集团负责招投标工作、签订相关合同并按要求拨付相关资金,配合水利水产局完成项目前期土地、规划等相关建设手续。

三是加强运维管护。健全完善运维管护长效机制,确定运维费用,保障运维资金。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网维护、集中拉运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用标准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核定并支付当期运营费用。加强企业自主检测与监管部门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稳定运行。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五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xx﹞48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xx﹞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在巩固提升前期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和工业园区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整治对象:经批准设立的省级及以上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等(名单见附件1)。工业园区内含有生活小区、公共建筑、商贸等其他区块的,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统筹推进,分类验收。

整治范围:规划环评通过审查、规划通过审批的工业园区,以通过审查审批范围作为整治范围;其它工业园区以实际开发建设边界作为整治范围。原则上,整治范围与污染物限值限量管理范围保持一致。

通过整治,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质量和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明显提升,污水实现应收尽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xx年底前、20xx年底前,国家级工业园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分别完成整治目标。其中化工园区于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目标。

(一)持续推进园区水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组织专业力量,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系统排查。

1、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重点排查处理工业园区污水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种类、处理规模、实际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符合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是否存在进水浓度异常、出水超标、超负荷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是否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是否存在异常(缺失、恒值、零值、负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须各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开展污水管网排查。重点排查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是否符合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排查污水与雨水管网、泵站建设和园内涉水企业纳管情况,更新雨水、污水管网图。针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长期偏低或汛期处理水量明显大于日常进水量的,应排查污水管网是否破损、错混接、漏接和河水倒灌等现象。(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3、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排查。重点排查涉水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生产废水未按规定收集处理、偷排、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参与)

4、开展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排查。重点排查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是否符合并落实规划环评要求,并对园区雨水排口、污水排放纳污水体的特征因子开展排查监测,园区内有涉重片区的要严格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建设的通知》(苏环办【20xx】45号)等要求提升环境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5、开展初期雨水污染防治情况。重点排查工业园区内石油化工、石油炼制企业是否按规定收集初期雨水,化工园区是否按规定做好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参与)

(二)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各工业园区管理机

构要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开展梳理分析,制订补短板工程建设计划,分类实施整治工作。要针对园区产业特点、生产废水特征等,积极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快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如园区内有涉重片区(集中区)的要单独建设涉重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原则上20xx年底前各工业园区应配套专业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在20xx年底前建成。要针对排查发现的污水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缺陷,积极推进更新与修复改造,园区要严格管材质量和检查井质量管控,落实养护要求,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三)加强涉水工业企业整治。建立更新有生产废水排放的企业清单。督促涉水工业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围绕管网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以及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排污许可和排水许可落实等,开展综合整治,绘制清晰的雨水、污水和清下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各排口类型和位置,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推动重点工业企业雨水、清下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组织涉水工业企业通过与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等方式,依法明确排放标准,明晰各方责任。组织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开展评估,制定工业企业排查评估和清退机制,经评估认定不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要限期退出,可继续接入的工业企业应取得排水许可。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工业企业,数据应与污水处理厂实时共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参与)

(四)实施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沿江、沿海工业园区在入河(海)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率先开展整治工作。其他工业园区应于20xx年7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加快溯源整治,形成入河排污口管理清单。国家级工业园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分别于20xx年底、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名录。(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商务局参与)

(五)推行工业园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落实《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根据水环境质量现状与改善目标,明确主要水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加快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在园区废水主排口所在水体的上、下游至少各布设1个水质监测站点,推进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提升非现场核查核算能力;积极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实施节水减排清洁生产技术,鼓励污水深度处理和中水回用,进一步减少排入水体污染负荷。(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一)全面排查问题。围绕整治范围和任务要求,各园区要抓紧组织系统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登记造册,于20xx年4月25日前建立问题清单并报送园区所在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汇总审核后,于4月30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管理要求,对问题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应组织存在问题的园区,拉条挂账,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一园一策”,并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主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园区,应督促其明确分阶段整治任务。各工业园区整治方案于20xx年6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汇总,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商务局备案。

(三)实行验收销号。按照“园区申请、地市核查、省级验收”要求,从20xx年起,对上报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工业园区,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申请,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整改情况现场核查,提出销号意见。由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相关部门统筹开展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销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作为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会商,组织联合行动,加强执法监管。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与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园区循环化改造、化工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工作衔接,确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落实各方责任。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要落实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做好问题自查、方案制订和整改落实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负责指导监督涉水工作企业污水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监管工作,同时针对一些技术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园区,做好指导帮扶。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及时更新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名单,配合督促做好水污染整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和园林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内生活、公共建筑、商贸等区块污水收集处理工作。

(三)实行信息公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主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定期发布专项行动进展,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四)加强工作调度。从20xx年4月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定期调度辖内工业园区水污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更新问题清单,按季度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并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和园林局;年底前报送当年度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市相关部门将通过强化监督等方式,对园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检查,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将发现的重大问题纳入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公开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予以推进。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六

以问题为导向,以三年治理为时限,至20xx年底实现“三个消除,两个提高”。

1.“三个消除”:一是消除修文龙场、扎佐城区污水管网建设空白区,新建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我县建成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达到75%以上;二是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行业管理空白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管理、企业运维、权责明晰、分级管理、协同高效”和“县级统筹、分级负责”的城镇污水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管理精细”的城镇污水设施运行管理机制;三是消除雨污管网的错接、混接、乱接问题,对现有排水大沟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两个提高”:一是提高我县建成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逐步实现bod达到140mg/l),降低城区汛期污水溢流风险;二是提高我县污水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三年内建成全套污水管网专业化管理体系。

本方案治理范围为龙场、阳明洞、扎佐和景阳4个街道建成区域内的生活污水,修文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工业企业污水系统治理工作,久长街道和剩余7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农村“五治”工作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农领通〔20xx〕6号)的子方案《贵阳贵安农村“治水”工作实施方案》及“修文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安排部署。

20xx-20xx年,扩建贵阳市修文县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1万吨/日)及县城规划城区生活污水管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6.3公里。

20xx年完成新增污水处理厂1座(县城污水处理厂三期),日均处理能力1万吨,4个街道污水管网普查及规划,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公里。

20xx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5.16公里。

20xx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4.16公里。

(一)摸清底数

开展管网普查,摸清现有建成区污水管网(沟)长度、管径等底数,查找现有管网存在的错接、混接、渗漏等问题,结合城市空间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制定修文县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实现“一张图、一个网”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二)制定改造方案

根据排查情况,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围绕攻坚目标制定三年建设改造方案,逐年开展建设。(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和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三)开展管网治理

整治现有污水管网错接、混接、乱接以及存在河水倒灌、渗漏等问题,结合污水浓度提质增效工作,重点从污水管网污水浓度低的区域排查整改。已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污水管网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治理,未移交污水管网由项目实施单位整改完成后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养护。对于投入使用年限较长但又未办理移交手续的污水管网,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商议解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治理,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治理。(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厂网建设

依据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和三年建设方案时序,结合“三改”工作开展,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排水大沟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填补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结合城市发展和地块开发,新增(扩建)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

(五)专业运维

一是建立“政府付费、专业运维”的运行维护机制。将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二是积极推进专业化管养队伍的建设。引进管网运维企业,建立组织健全、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运营维护队伍,建立专业化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提升运维质量和综合管理效率。(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三是深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机制。合理确定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监管、汛期调度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强化厂网协同,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多措并举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规范、科学、高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六)移交管理

管网运维企业确定后,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牵头移交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污水管网按照“先治理、后移交;先验收、后移交”的原则和“治理一条、新建验收合格一条移交一条”的要求,将全县治理或新、改扩建后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污水管网移交运营管护单位进行管养。(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经开区管委会、县城投集团、县工投集团、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七)监督考核

按照“统一标准、谁付费、谁考核”的原则,由县级行业部门制定污水管网相关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按管理权限分级考核付费。运营维护单位接受县行业部门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结果作为管养经费支付和扣罚的依据。县水务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考核,污水处理厂的付费和考核在运维服务合同中明确并依照执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已移交的一、二、三、四、五(背街小巷)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管理考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考核,属地街道负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污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八)资金保障

污水设施建设和改造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一是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上专资金的使用;二是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三是将隧道路建设的污水管网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解决;四是将管网建设、改造项目申报专项债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五是加强与大型国有企业合作,通过市场化方式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按照管理权限、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长期坚持)

(九)构建供排一体化“智慧水务”平台

参照市“智慧水务”平台建设方向,积极引进有资金、有资质、经验丰富的社会企业,逐步建立“智慧污水系统”平台,接入污水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数据,加强供排系统对接和平台信息共享,实现供排一体化和污水设施信息数据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加强污水管网全流程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污水系统管理的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完成时间:20xx年-20xx年并长期坚持)

进一步优化建成区污水管网及设施管理机制,强化各部门职责。消除污水管网及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空白区,实现行业主管各部门职责明确,规划、建设、移交、许可、管护环环相扣的管理机制。有牵头单位的,由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没有牵头单位的,由各责任单位自行编制方案,并完成实施。

(一)县水务局:按照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日常调度管理工作;做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主管网(县城污水处理厂至上河城段沿河污水主管)运行的管理;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处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于20xx年10月30日前制定《新建市政道路、老旧小区污水管网三年建设改造方案》并牵头督促实施。协调配合做好项目施工设计审查,强化对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的施工图审查;强化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负责督促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做好五级(居住区)污水管网的维护管理工作。对本单位未完成移交的污水管网项目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并逐步实现移交;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管网普查,建立污水管网档案。20xx年9月30日前针对已移交污水管网编制《建成区污水管网三年治理方案》并根据移交情况做同步更新。制定《修文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标准、经费标准和考核办法》,10月30日前编制《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移交办法》等;开展好全县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依法强化排水户排水许可管理,强化排水户源头监管,对排水户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对调查发现应办未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单位,限期办理;对限期内未完成申报办理或拒不申报办理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存在的错接乱接、雨污混流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积极向上争取污水管网改造建设资金;负责按管理权限将污水管网治理改造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四)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要求,协调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项目环评审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从严查处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单位私设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五)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修文县污水管网规划与修文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充分衔接,并监督污水规划实施情况。将建设项目污水管网规划(包括建设项目污水管网接驳市政污水管网位置)纳入项目总图审查内容,与施工图审查环节相扣,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相关部门并联审查,并将审批成果推送至住建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发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查,将审批成果推送至水务行业主管部门。

(六)县发改局:把市政污水设施改造纳入年度计划,做好市政污水设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七)县财政局:负责制定《修文县市政污水管网设施管理养护付费办法》,严格保障相关部门争取的上专资金使用,在县级财政负责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保障管网建设和改造资金,落实县级承担管网普查资金,保障县级管理项目运维管理经费。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的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统筹协调污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工作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

县直有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龙场街道办、阳明洞街道办、扎佐街道办、景阳街道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好普查、规划、建设、验收、移交、许可、管护等工作。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实施污水设施项目建设的监管。按管理权限及建设计划,在项目建设、改造完成后严格按照建设管理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及时移交管理。

(三)强化联合执法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从信息管理上做到及时共享,为实现污水全过程管理提供支撑。从规划建设、竣工验收、运维管理各阶段梳理执法、监管范围和流程,做到对各级排水管网管理的无缝对接,彻底解决接驳“错、混、乱”问题;严厉打击查处污水超标排放、私接乱排、破坏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监督考核问责

县污水专班要强化调度统筹,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各涉及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指导服务职责,加强过程督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由县督办督查局进行督办、通报,提出处理建议。

(五)强化信息报送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邦平;联系电话:18885132281)。修文县污水治理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调度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七

按照省委、省政府“三农”领域“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以重点突出、分村推进,经济适用、建管并重为原则,建立健全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

根据《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查漏补缺工作方案》、《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全覆盖攻坚实施方案》及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的相关要求,黄埔区自20xx年起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自然村全覆盖治理工作,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22个行政村自然村生活污水全覆盖治理,其中19个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3个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区累计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约635公里,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点6个,污水处理能力达1260吨/日。

伴随我区城市化进程,20xx年10月,经省市同意,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范围调整为大坦村、麦村、大涵村等11条村。20xx年6月,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范围再度调整为莲塘村、迳下村、大坦村、麦村4条。通过治理,我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但少部分村庄或片区仍存在管网错漏混接等问题。根据省市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区需在自然村全覆盖治理基础上深入开展提升工作,持续完善污水收集与处理效果,逐步实现村内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设施有效稳定运行。

根据市级方案,涉及我区的工作内容为:20xx年底完成龙湖街迳下村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任务;20xx年底完成新龙镇麦村村、大坦村农村污水提升治理任务。

(一)摸查问题台账

由区水务局会同镇(街)、科学城排水公司,对辖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摸查,评估当前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片区人口和污水量,管网覆盖率,设施负荷率、治理模式合理性等)。梳理出需要提升的问题清单(管网错混接、覆盖不全面、老旧破损,设施超负荷,治理模式不合理等),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二)逐个制定详细方案

由区水务局会同各镇(街)根据问题清单,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建设、道路建设、农业生产等有效衔接,整体谋划,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目标,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细化年度任务,明确提升方式(村社居民自查整改、日常养护、大中修或建设项目等),制定详细方案,逐年组织实施。

(三)协同组织实施

1.各村民自用排水设施的维修改造提升,由镇(街)督导,村委具体负责,组织村民自行实施。

2.农村公共排水设施的维修改造的提升内容,纳入区水务局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和查漏补缺项目实施,镇(街)负责协调村委、村民配合。

3.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指导,镇(街)具体负责,做好居民巷道保洁,垃圾应及时清运,避免垃圾随雨水冲刷至雨水沟渠积存发黑发臭。

(四)强化源头管理

由镇(街)负责,按照《广州市排水条例》要求,对(工业企业、学校、农贸市场、汽修店、美容美发、养殖场、农家乐、民宿)等排水户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进行排查,相关信息形成清单。

区水务局会同镇街对清单中的排水户进行评估,经评估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由镇街组织进行清退。

(五)规范处置余泥

由区水务局指导,科学城排水公司具体负责,按照《广州市通沟余泥处理处置全流程工作指引》要求,规范处置通沟余泥。

(一)强化资金保障

按照《广州市城市建设维护工作市区分工调整方案》(穗府办函〔20xx〕19号),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事权在区,由各区自行出资。区财政局要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作资金落实到位。

(二)监督管理

由区水务局负责,按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效能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每季度对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评价结果通报至各镇街,并报送区河长办。由区河长办落实相关奖惩。

(三)引导基层组织和村民参与

各镇(街)可按照《广东省村庄建设项目施行建议审批的实施意见》“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群众组建施工队,承接工程,进一步探索村民自建的有效模式。”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村组织和农民工匠作用,提高村民参与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结合乡村旅游做好污水治理示范点。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八

本方案所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是xx镇境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所有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

以“属地为主、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和谁建设、谁运营、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体系。由于xx镇辖区的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管理没有统一纳入第三方运维,目前维护管理的主体是建设施工方和镇村两级。集镇xx、xx村污水处理厂由拓兴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相应行政村作为运维管理责任主体。各级主体层层负责,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一)集镇xx村污水处理厂、xx村入河排污口2个,该两村由区住建局拓兴公司运营管理,达标排放,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二)其他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含xx村、xx两个污水处理厂)由村级维护管理,镇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1、xx村、xx两个微动力污水处理站,由所在行政村负责运营管理,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异常等现象发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要对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乡镇和环保部门督促落实尾水正常达标排放。

2、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营管护,管护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第三方支付,并确保尾水达标排放,乡镇和环保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三)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由各行政村作为运维责任主体。

1、除xx村、xx村污水处理站采用微动力外的其他村污水设施由各相应村负责运行管理,xx、xx村由各村指定专人定期加强维护管理。

2、各行政村负责把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组织村民自觉维护治污设施不受人为破坏。

(一)成立xx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个环保网格员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任成员。每个网格员挂钩一个片区,形成分管领导组织牵头,网格员监督指导,村主任具体负责的日常运维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按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所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按要求对管网进行巡查,对管网出现的漏、堵、坏、溢等异常现象,尽快处理和修复。

(四)环保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确保设施出水正常达标排放。

最新城镇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大全篇九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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