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优质9篇)

时间:2023-09-15 18:37:32 作者:飞雪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优质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一

乙方:

一、甲方将市场冷库编号 _______,面积共计:_______,租给乙方作冷藏之用。租赁期限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应清除库内所有货物,否则,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

二、每月冷库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含税),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指定账户(账户详见“附件)向甲方支付第一个月冷库租赁费,从乙方租用甲方冷库第二个月开始,乙方应在每月十五日前通过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当月冷库租凭费。乙方拖欠库费5个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权处理库内物资,用以冲抵所欠库费。

三、租库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库、com保证金_______元。甲方出具收据,合同期满,乙方无欠款、乙方凭收据领回保证金。(不计息)

四、乙方应遵守本市场管理规定,清楚冷库《客户须知》中告知的内容,爱护所租冷库,合理使用,若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入库物质质量及数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货物湿度及所租库房清洁卫生均以及乙方进入库区人员的安全也由乙方负责。货物发生霉变,乙方应及时予以清除。

六、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设定库内温度,温度设定为:_________。出入库、设备检修及冲霜时例外。

七、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入库查看库内设施是否安全,清洁卫生是否符合规定,若不合规定,甲方指出后,乙方应立即整改,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扣取违约金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八、合同期内,因甲方温度设定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内而造成乙方水果损坏,甲方按进货价格进行赔偿。

九、本库属水果保鲜库,不能存放高热量货物,如板栗等。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违约,违者,应赔偿给对方与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它:乙方进出车辆需服从甲方管理,不得强行进入。

注: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将保证退给乙方。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租房“发票”。

乙方:

日期: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二

授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一、甲方愿将自己的冷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 年 月 年月日止。

二、租金按件计。每件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租金( ,剩余租金 元,(大写: ),货出完付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缴纳库房内的电费和水费,(不含工人生活用电)。

2、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温度内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制冷机开到乙方货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机。

四、乙方责任:

1、如乙方在不关冷库门或进、出果品时,库温如升至方自己负责。

2、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腐烂、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造成冷库库体、保温层,库内设备及设施、住房、仓库等损坏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文明经商,安全生产。

五、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协调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洪灾等),造成库房停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冷库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

2、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互相商议、补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位于延寿镇奋斗街 委 胡同 号。

计 间,合计 约平方米。

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费按每月租金 元计算。每年为 元。 年合计租金为 元。租赁合同期内不增减租赁费。

上交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齐合同租赁期间内的全部租金。否则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使用冷库,并有权解除合同。

元,含水费、电费,费用由 方实际使用数量,电字加损耗交付。

1、甲方负责冷库机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及使用。

2、冷库保养和设备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人为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3、因自然灾害或电力电路故障,出现的停电事故影响到乙方的利益,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会快速联系电业系统修复,以保证乙方的利益。

4、冻库产权如发生变更,政府拆迁、出售、臵换等,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交纳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1、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纳冷库的租赁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合理使用冷库、保护好冷库的设施,如有损坏,作价赔偿甲方。如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坏引起其他相邻的承租人的利益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物品受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在承租期内,乙方存放在所租赁冷库内的所有物品,由乙方自己保管看护,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行保管看护时,如发生变质、腐烂、丢失、损毁等现象,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安全使用、不得发生事故,如发生水、火、电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及相邻的承租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4、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必须由乙方一日一清,运至垃圾场,保持好冷库区内外的环境卫生。

合同签订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中发生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出租方(盖章) :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代表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四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第1条定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_________元整/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电话: 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六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本合同为——制冷仓储有限公司(出租方)将本合同持有人交付的货物进行仓储(寄存方为承租方),寄存方支付仓储费,并明确双方在仓储过程中的责任。

2.存款人承诺所存货物为合法货物,且提供的信息真实。存款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托管人。

3.寄存人存放的货物违反_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案件和规定,由政府工商、海关、商检、公安、技术监督、环保、食品卫生等部门处理的,寄存人应负全部责任。给保管人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承担。

4.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或者易腐物品时,寄存人应当说明物品性质并提供相关资料。存款人违反了这些规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存款人承担。

5.根据—冷藏货物。—执行《冷藏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与卫生管理规定》中的商品冷藏技术标准。

存货人对储存的货物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6.保管人对货物的温度质量和数量负责(冷藏期间正常的干耗除外),对老化、病变、霉变、氧化、虫蛀等温度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7.寄存人存放的货物已过保质期,或寄存人存放的货物已超过——对于《冷藏仓储有限公司冷藏质量与卫生管理规定》中货物冷藏技术标准规定的最长储存期限,保管人应在货物到期后一个月内三次通知货主并进行处理。

如果货主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能处理好货物,或者货主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保管人有权处理寄存人的过期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寄存人承担。

8.收费方式:当月冷藏费每月30/31日结算,寄存人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冷藏费支付给保管人,冷藏费在商品售完时结算。

收费标准:按“——冷藏仓储有限公司制冷收费标准..

收费期限:寄存人连续三个月未向保管人支付冷藏费,保管人有权处分寄存人存放的物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9.双方的货物应在托管人的工厂移交给平台。如果双方对货物数量有任何争议,以收货和交货单为准。

10.因人力以外的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损坏或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七

乙方(转租方):

丙方(承租方):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市×××路  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为3万元/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的租金为  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  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 续租

合同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合同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  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  万元。

第九条 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八

乙方:

第一条 租赁场地及用途 .

乙方承租甲方 号冷库,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储存 .

第二条 承租期限

承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租用冷库租金标准为 元/月/间,付款方式为季付,签订本合同同时付 元,二次交费日期为 年 月 日前。

第四条 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

第五条 电费支付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冷库电费自付,每度1.00元,每统一按照市场规定查表计收。

第六条 双方权力义务及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依法制定有关冷库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对冷库的整体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监督使用。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相关冷库的管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冷库用途、房屋结构或转租转让给他人。

4. 乙方按约定的日期交纳租金及电费等费用,逾期未交者,除应及时补交外,每日加收应收费用2%的违约金,逾期5日,甲方有权力采取停止电力供应,强行收回冷库等措施。

5. 严禁存储违禁、变质及危险货物,否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其他相关事宜

1. 使用冷库前先预冷,24小时后方可入货。

2. 自出租之日起货物自行保管,如货物保存不妥,后果自负。

3. 冷库交付乙方使用时各种设备设施处于完好运行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或零部件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冷库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市场维修部。

4. 合同期未满提前终止合同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如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加:附件一、二、三、四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冷库建设合同 冷库租赁合同篇九

授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愿将自己的冷库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按件计。每件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预付租金(剩余租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货出完付清。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缴纳库房内的电费和水费,(不含工人生活用电)。

2、甲方负责保证乙方在冷藏果蔬所需的温度内正常使用。

3、甲方必须保证制冷机开到乙方货物全部出完,方能停机。

四、乙方责任:

1、如乙方在不关冷库门或进、出果品时,库温如升至方自己负责。

2、果蔬出库后乙方在运输途中产生变质、腐烂、一概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造成冷库库体、保温层,库内设备及设施、住房、仓库等损坏的,乙方必须无条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文明经商,安全生产。

五、甲乙双方在租库经营期间应做好配合工作、协调关系,做到遵纪守法,如因发生人类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地震、洪灾等),造成库房停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六、乙方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进行无理干涉。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冷库不得私自转让,不得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且不退还库房租金或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未按照其权利与义务履行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根据双方损失情况进行一定赔偿。

2、本合同约定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互相商议、补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相关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