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制度物价局(通用14篇)

时间:2023-11-14 00:23:02 作者:薇儿 信访工作制度物价局(通用14篇)

规章制度可以确保组织内部秩序稳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平公正。规章制度范文展示了一个良好的组织和规范的工作环境,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融入工作中。

区物价局信访工作总结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书信。

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区物价局信访工作总结

1-4月.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主管区长的直接领导下,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转变观念,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营造良好的辖区投资软环境.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发挥了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具体工作如下:

一、搞好几个专项检查。

1.做好节前价格检查。元旦、春节期间,我局对市场价格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餐饮、药店、农贸市场50余家,重点检查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米袋子、菜篮子,,价格情况。同时还重点检查了是否有模糊标示,虚假让利等价格欺诈行为。五一前夕,西岗区物价局又组成了节日价格专项检查组,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旅游景点、大型集贸市场、繁华商贸区等各类经营性场所的服务性收费、明码标价和虚假打折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先后对8家经营单位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价格和以假乱真、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3家被限期改正.此举深受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好评。

2.3月份。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精神,对辖区内各医疗服务机构和药品购销经营单位进行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大检查,共检查了l00余家,并对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及时查处。三四月份,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区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各汽车修理、汽车美容和汽车配件等行业是否公示价目表、有无将旧车配件冒充正规厂家汽车配件进行价格欺诈,有无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的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和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诱骗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40余家,对有问题的单位进行了处罚。

二、规范工作程序,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1-4月,共开展涉案价格评估认证案件164件,评估准确率迭到100%,无一复核隶件,涉案评估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变通事故车辆物品损失价格认证工作,也进行得有条不紊,共估损车辆260余件,已结案件240余件,合格率100%.做到了依法公正、公平。价格认证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努力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年初以来,全局将价格举报工作作为物价监督工作的重点,并加大对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凡属价格举报,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把此项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环节来抓。半年来,共接待举报10余件,举报案件接待率l00%、查处率100%、反馈率100%。

下半年,我们要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务必”,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在市场经济整顿中,为我区创建最佳经济软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继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两个务必”理论的学习,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在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案件审理、执法监督、内部管理、人员素质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继续做好辖区范围内物价监控、管理工作。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保持市场价格稳定;同时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力度,全面清查中央、省、市、政府明令取消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三)规范认证中心工作,实现微机化管理。加大认证中心内部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快现代化微机管理的速度,上档次、上水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公正、公平、科学地开展价格工作。

(四)做好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继续向社会公开承诺“首查不罚制”,为企业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五)继续抓好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区物价局信访工作总结

以来,**区物价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建设经济强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主线,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强化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全面完成年初与区委签订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招商引资工作,获得“全省价格举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价格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五名同志被评为省物价系统先进个人。现将20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年以来,我们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每周五下午我们进行政治、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大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防控机制,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源、风险点,并针对各风险点制定了多项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三、注重宣传工作,多渠道报道我区物价工作动态及价格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价格维权意识。全年共在《中国经济导报》、《**日报》及《**时讯》等各类报刊发表稿件94件。

四、2013年共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及公办医疗机构90余家;与区纪委、财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区50余所公办教育机构也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2013年集中开展了两次市场价格违法行为整顿活动,规范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打造合理规范的价格市场。共涉及经营者900余家,发放《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加大了对民办幼儿园、房地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多次组织骨干力量对其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并发放提醒告诫函,督促其依法收费、明白收费。

六、2013年共受理群众价格咨询及投诉举报案件170余件,其中价格咨询120余件,价格投诉举报50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所有受理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都已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回复。各类价格咨询都予以详细的解答。

七、2013年共对我区18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圆满完成全年收费年审工作。共办理《收费许可证》16套;降低人社、工商、农业系统收费标准4项,取消工商、农业、卫生系统收费项目5项;为**区辖区内企业发放服务跟踪卡和备案登记薄207个。

2013年对我区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清理。在去年公布的298项行政审批项目基础上,取消了101项(其中包括转变管理方式15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项、免征涉企收费14项),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121项。切实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

八、按时完成我区粮油、副食品、农资、成品油、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等252个品种的定期监测,真实、准确上报监测数据。认真做好对重要商品的定期监测和调价备案工作,出具了详实的价格变动分析报告,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有效的依据。

九、积极宣传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作用和意义,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2013年共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10余万元。

十、认真做好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对委托的认证案件,依法、准确、及时地予以办理。2013年共办理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案件148件,()涉案标的额330余万元;价格认证案件5件,标的额30余万元。按时完成了我区棚户区改造、“五环工程”等城市建设项目中的价格认证工作。

十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约法三章》的要求开展了自查。《约法三章》是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党和政府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首先,我们将“约法三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强自我检查的力度。其次将“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过自查,我单位在2013年未出现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情况;未出现公费出国、出境旅游情况;未出现违规购买超标准车辆情况。

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逐步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6、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工程信访评估制度。

对街道实施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实施前邀请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综合评估,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7、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对突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和处置责任。

由镇信访办坚持每季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9、考核奖惩制度。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懒。

10、台帐和归档制度。

各类信访工作活动,包括工作例会、领导接待和下访、约访、重要信访调处等情况应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和台帐,信访文字。应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做到材料搜集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查考使用方便。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政协信访工作,根据全国委员会办公厅《政协关于学习和贯彻贾庆林主席就政协信访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的通知》(政全厅发〔〕32)要求,结合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成都市政协机关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事项受理。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应统一编号,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错登。

2、对随信寄来的领导批示或其它物件,应登记注册,并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便核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3、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来访,应热情接待,耐心询问,认真作好记录,并请来访人阅看记录确认后签名,对来访问题能当面答复的`要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4、对信访处理结果、回复情况等应进行登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字迹清楚,条理分明。

二、领导接待信访日。

1、由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纪检员,机关党委书记轮流值班接待信访。由秘书处负责安排。

2、领导要坚持值班、带头执行信访制度,认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认真解决信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信访接待时间每周安排半个工作日。

三、领导阅批。

l、对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转来的信访件,由承办信访工作的人员提出拟办意见报信访负责人审签。重要信访要及时报送领导阅批。

2、领导阅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重大信访件和信访中反映的急难问题,办公厅负责人应及时研究处理。

四、信访办理、督办。

1、信访承办人员在办理信访件时,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信访件不得超过三个月,信访件办理完毕,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附有关材料说明。对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情况。

2、对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批交办的重大信访件,应指定人员办理。

3、承办信访件,必须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4、对不属本部门责职范围内处理解决的信访件,应做好解释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联系,移送有关材料,由有关部门办理。

5、对交给下一级办理的信访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信访回复。

l、对受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除匿名信、重复信和含糊不清的信件外,在调查处理结束后,原则上都要把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给来信来访人复信或直接回访。

2、复信、回访要掌握政策,讲究策略,保守机密,有针对性地做好疏通、引导和解释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作恰当处理,而信访人员思想不通的,应作重点回访对象。

4、受理来信来访后,一般在一个月内复信,特殊情况在一个月内不能办理的,也应复信或回访说明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

六、信息反馈。

l、应定期召集信访分析会,分析情况,全面掌握与本机关工作职责有关的信访信息。

2、信访件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信息要及时报送领导和上级机关。

3、对信访件中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问题可以选择作为专题调研社情民意信息,促使问题的解决。

七、信访统计分析。

1、信访统计工作由承办信访工作的秘书处负责收集、汇总,实行按季度统计,全年统计汇总。

2、信访统计应分门别类,力求数据准确。

3、做好信访统计分析,写出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领导参阅。

八、信访档案管理。

l、信访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信访件材料,每年都要进行清理登记,立卷归档。

2、做好信访档案的保密工作,信访档案一般不对外借阅,如确因需要借阅的,借阅者须持单位证明,并经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批准。

3、对信访反映的人和事,要按照有关规定遵章守纪,保守机密。

xxx物价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为了保持我局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建立本制度。

二、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三、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发阶段。

四、我局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呈批、转办和催办工作。办结后,属于价格投诉举报的由检查所负责整理归档,其他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

五、各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办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所办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由办公室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七、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八、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价格举报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

九、各股所办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物价局信访工作总结两篇

xx年,xx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重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全面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积极为企业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完成基础性调查汇总上报工作和价格监测工作。

一是及时总结、分析和预测本县物价形势,加强对价格走势和价格理论的研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调整,认真分析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价格变化趋势,提出调控意见和建议。每月把物价动态的变化情况及调查分析、汇总数字,撰写物价动态分析报告,为领导做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二是组织实施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题调查和直报调查,预测农产品成本的变化趋势,做好重要商品和收费价前的成本预审工作,重点对国家、省在我县确定的七个品种63个调查户的投入产出情况及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查,按照“全点汇总、加权平均、逐项衔接、真实可靠”的原则汇总上报。迄今为止已写出。

调查报告。

三是针对我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煤炭、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和粮食等农产品价格呈现的上涨势头,为及时了解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动态,准确把握价格调控的时机和力度,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我们积极采了措施,加强了对粮食、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同时,按照上级部署,组织人员认真调查粮、油、化肥等58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调查品种的市场价格,严格执行每周一、三、五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预测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原因,并提出实施建议上报有关部门,为各级领导及时作出判断提供准确数据和决策依据。从而有效控制了粮食、化肥等重要生产价格的上涨问题,也对市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价格变动和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预防作用。四是上半年在防治“非典”、“禽流感”疫情后期,继续坚持对相关商品的价格进行重点监控,定期派出调查组对相关商品价格及服务进行调查,汇总后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建立健全价格收费管理新机制,全面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一是严把收费标准审核关,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强化对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管理,对国家、省取消和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时取消和变更。对已经取消和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及时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今年以来共取消和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15项。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关于振兴服务业的意见,按照国家有关对服务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清理相关收费项目标准和价格服务,治理乱收费,严禁任何部门利用职权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有力度的清理和年审,使收费部门的收费更加规范合理,严禁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全县全面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工作会议”,要求各收费单位必须以公示栏的形式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公示栏的规格、内容、格式由物价局统一监制,物价局负责对各收费单位的公示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验收,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通过电视等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指导部门依法收费,使收费行为更加“阳光”。

五是继续实行收费“两证”管理办法,即:到企业收费必须出示《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否则企业有权拒缴。

(三)搞好物价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把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承诺时限等向社会公开,自觉地置价格行政执法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行为。

二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收费检查,对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其收费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是针对部分重要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价格呈现的上涨势头,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了对粮食、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四是加大了教育收费检查的联合执法力度。教育乱收费是个久治不愈的热点问题,也是个难点问题。对此,物价局党组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联合县监察局积极采取措施,成立了四个检查组,以“政府满意、群众乐意”为目标,有计划、有重点、有力度地对我县十四个乡镇的中小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执法人员坚持按程序办案,凡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一律按乱收费论处,发现一起,检查一起,连事连人从严处理一起。除责令乱费单位清退多收金额,进行经济处罚外,同时由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视其情节严重、数额多少、影响大小,给予严肃处理。

五是围绕增加就业和扩大再就业,开展就业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各种培训、就业、务工、资格认证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

六是开展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意见多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药品招标采购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七是为了使价格主管部门的知名度、信誉度不断增强,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们立足“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和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的观点,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的作用,简化举报办案环节,做好案件的查证落实工作,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时间不拖延,处理上不手软。迄今为止,共接到群众价格投诉和咨询51起,全部落实处理。投诉结案率达到100%,群众满意率100%,有力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一是坚持搞好每年一次的明码标价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和传单的形式,要求全县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提供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并公布了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同时,结合“诚信、维权”年活动,参加了由县政府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认真解答消费者提出的价格难题,并对如何依法维护切身利益进行了指导和宣传。为了进一步巩固宣传效果,我们成立了两个检查小组,分别由一名副局长带领,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和安排,于3月初开始,对全县经营业户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4月份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对全县餐饮业和服务业的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二是坚持在县广播电台“承诺热线”栏目中宣传价格政策、部门职能、承诺制度和举报电话等,并即时接听群众热线电话,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给予答复。充分体现了物价部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增强了群众对物价部门的信任。

三是价格认证中心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规范了认定程序,保证了价格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到目前,共接受价格认定、认证及车损案件委托390多起,所认定案件无一进行复议,并全部结案。同时,为拓宽业务范围,成立了价格评估事务所,主要开展各类资产、物品(包括抵押债物、信贷担保物、拍卖物、留置物、保险理赔物和其他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及服务项目的价格评估,与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使分工更加合理,服务更加细化。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4月底,局党组通过全局工作人员会议号召大家积极募集资金献爱心,参加“慈心一日捐”活动,救助灾民、困难学生、特困职工及其他弱势群体。会后,同志们踊跃捐献,仅半小时,捐款金额就达到了一千一百多元。活动结束后,捐助资金及时上缴了县民政专户。五是组织四个组,坚持深入全县26家企业每月一次登门服务,宣传物价政策法规,提供信息,了解各收费单位情况,受到了企业和社会的好评。

(五)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我县经济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统一了全局上下的思想认识,激发了干部职工投身于经济建设的热情。

二是全力以赴抓招商。在20xx年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局党组对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引资任务,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量化到人,突出了招商引资的重大项目、重点对象以及招商方式的创新,有目的地到产业相对集中的沿海地区开放城市进行产业招商。利有自身信息优势,捕捉各类投资信息,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业招商队伍,确保常年外出招商。到目前,为电业公司电热厂引进资金156万元。

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局党组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积极鼓励党员干部离岗、轮岗创办实体。局党组研究,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同志离岗、轮岗创办经济实体,把有经济基础的同志列为重点对象,鼓励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于全县经济建设。同时实行绩效挂钩,对创业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严格按照县里的规定予以奖励。争取年底前多数同志有项目,个别项目上规模,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八月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们与德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齐鲁大街西首12亩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活动,成交金额达800多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促进整个队伍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认真完善、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评议制和失职追究制,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保证了依法办事。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上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工作中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提高公仆意识,增强群众观念。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同志大局观念差,服务意识淡薄,缺乏扎实工作、吃苦耐劳的精神,组织纪律性有待加强。二是招商引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创业观念有待解放和更新。

xx年我们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xx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工作中心,按照“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整顿秩序、规范管理”的要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价格和收费秩序,全面推进价格依法行政,继续推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完善小区收费秩序和燃气、供热、供水价格,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完善价格监测与发布制度,充实价格监测人员,扩展价格监测范围,全面监测影响人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的市场价格,做到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相结合,逐步建立重要商品价格历史资料数据库,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二是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和国家政策调整,并就因此对本地带来的价格冲击进行分析和预测,通过分析研究,提高分析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重点加强市场监测和价格形势分析预测。为在非常时期及时有效地平抑市场价格波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在现有价格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数据准确的预警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商品和服务,加强市场供求和价格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市场价格有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时,可以及时做出预警,取得主动。

(二)降低价格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一是继续规范医疗收费行为,联合卫生、药检等部门,抓好整治医疗收费、药品价格秩序的工作,尤其是降低医疗单位自制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二是继续搞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在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切实做好“三个确保”,即:确保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确保医院临床用药大部分来自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确保药品通过招标采购降价获得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有效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

三是建立和健全成本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适时制定出台我县供热、供气正式价格。

(三)加强价格和收费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继续巩固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把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逐步建立健全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分别在县、乡、村设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价格监督站”和“价格义务监督员”,通过价格监督网络,及时反馈价格信息,加强农村价格监管力度,保护农民利益。

二是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保障“一费制”收费办法顺利实施。同时,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借读费、择校费为突破口,抓好整顿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三是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监管,开展对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定和收费标准的核定工作,促进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以往招商引资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和加强各项制度和措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大力整顿价格秩序。

一是围绕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在全县重点检查农村中小学教育、建房用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外出务工、用电及农网改造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情况,工作方法坚持以清退为主、收缴处罚为辅,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促进企业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计量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搞好“品牌工程”,展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良好形象。将价格举报电话12358打造成物价部门自身形象的品牌,加强价格举报的宣传工作和硬件建设,提高价格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效率,加大对大案、难案的查处力度,让更多的人信赖“12358”,使其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为民排忧解难的“热线”、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的“利剑”。四是开展明码标价检查,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为规范市场价格奠定基础。

(六)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价格服务。

一是紧紧围绕招商引资,发展民营企业经济和服务业。解决“三农”问题大力开展价格调查研究,继续做好定点调查和专项调查,为政府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民增收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继续抓好价格认证规范化工作,在以往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加强与公、检、法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积极拓展认证范围,加强对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在实施具体司法行为、行政行为、仲裁行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标的物价格的鉴定和认证。积极参与金融单位不良资产、陈贷、死贷的处理以及企事业单位需要处理的资产认证工作,扩大抵押认证业务范围,不断完善自身条件,提高社会竞争力。

三是继续抓好企业联系点制度,要在20xx年继续增加5--8个企业联系点,切实为企业减负分忧。

(七)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严格按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视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坚持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做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拒变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提高依法治价水平和服务水平,维护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20xx年,我局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各级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项目目标管理。

责任书。

》确定的工作目标,将社会治安综合和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平常工作的议事日程,按照确定的目标,层层抓落实,结合物价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今年的有关综治工作汇报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作为物价部门有责任发挥价格管理职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为确保综治工作各项目标的落实,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局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度,确定一名副局长主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是确定目标,明确责任。将综治各项目标分解到各科室、所,签定量质化目标责任书,同时将综治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物价形象建设、政务公开及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做到工作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调动了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三是完善制度,加强督导。根据目标要求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物价局机关工作制度》,同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二十四小时畅通举报电话,确保综治目标的落实。

我局一是认真学习传达全省、市综治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做好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紧迫感。

二是组织职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三是通过加强综治的学习教育,使全局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综治工作是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国之策,有效地解决干部当中存在的思想上轻视、行动上麻木的现象。

一年来,全局上下注重做好民调工作,对职工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及时化解,保证了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回复,妥善做好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回复来信、来电、来访的760次,其中重大举报事件34次,对接访活动中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专人专班调查处理,同时还认真研究当前价格信访举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争第一时间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从未出现越级上访事件。

在建设“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工作当中,我局积极配合配合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其安排意见,积极主动开展了一系列基础工作。

一是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平安、文明创建工作;党、政、工、团、妇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的特点和工作职责,积极发挥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联动,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落实,保障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

二是狠抓机关制度建设,大力整顿机关工作秩序,先后制定了《市物价局服务承诺制度》、《局机关政务值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局机关办公大楼门卫制度》等。

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制度加强管理使全体机关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时进一步明确平安、文明单位创建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工作措施将平安、文明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构建齐抓共建格局,严格要求干部。我局通过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强化干部对平安、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认识,使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建的良好格局。同时对机关干部严格要求,按时上下班,带头维护法律尊严,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搞特殊化,不刁难群众,自觉维护党和群众的利益。

四是建立涉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整体联动处置预案,友邻单位联防预案。今年3月16日我市出现市民集中抢购食盐现象,我局及时启动价格异常波动。

应急预案。

向省物价局和市委、市政府上报盐价异常波动情况并在17日上午组织市、县、区三级物价部门全员出动组成6个市场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现场制止个体商贩乱涨价行为36起有效的遏制了我市食盐抢购风潮。

开展“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来,我局认真实施每项工作,坚持做好平安、文明创建工作的总结、讨论和调研,一切按制度办事,全局上下实现了无刑事案、无可防性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法”邪教组织习练人员,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全局职工对单位治安满意率达100%。

着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搞好街道办平安社区创建,推进社区共驻共建,一直是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把社区平安创建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我局特别注重与驻地街道、社区、公安实行共驻共建,实现相关资源共享,强化内部防范管理,构建部门协防网络,积极健全立体综合稳控体系。

二是积极参与辖区组织的各项综治维稳宣传、考核、会议、检查和业务培训,协助社区和公安部门开展防毒禁毒知识讲座,确保完成市、区、街办各级布置的综治任务。

三是深入基层开展综治工作,帮助社区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资源。今年,我局多次联合属地社区开展不同形式的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活动,如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档案、实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等形式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社会治安防范管理情况,督促指导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解决社区和居民的实际困难。

价格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群众生活安定。我局充分运用价格工作职能,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切实为xx综治维稳做贡献。

(一)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确保了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一是组织开展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保持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二是畅通12358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化解价格矛盾,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采取每周进行定点采价三次的办法,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四是加强农资价格监测和管理,确保农资价格稳定。

(二)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价费秩序,优化价格环境。

一是严格履行收费年审制定,进一步规范收费许可程序。

二是深入开展涉农价费检查,切实把检查与规范、引导工作相结合。

三是精心组织医疗专项检查,切实解决涉及民生的价格问题。

(三)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活动。今年,我局以价格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为主要内容,发放涉农、涉企价格收费等宣传资料千余份,公布部分涉农、涉企、关注民生的价格和收费项目及标准、价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宣传价格部门的工作职责。让广大群众和企业进一步了解价格政策,知道投诉渠道,提高维权意识,真真正正让价格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一年来,我局在抓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省20xx年综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及考核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措施、制度,克服不足、狠抓落实,确保一方平安,并紧密结合物价工作实际,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创建平安、文明单位的浓厚氛围,从而促进我局综合治理工作再上一层楼。

银行信访工作制度

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织力量,集中精力,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逐步引入公开听证制度。

6、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工程信访评估制度。

对街道实施有关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在实施前邀请市级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作综合评估,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7、应急处置预案制度。

对突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事项,制订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和处置责任。

由镇信访办坚持每季度向上一级信访部门报告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9、考核奖惩制度。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奖优罚懒。

10、台帐和归档制度。

各类信访工作活动,包括工作例会、领导接待和下访、约访、重要信访调处等情况应有明确清楚的记载和台帐,信访文字。应按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做到材料搜集齐全,案卷装订规范,查考使用方便。

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为加强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少峰。

副组长:谭永照、龚润贤。

成员:黄世洪、余卫雄、周长智、张坚和、张文华、周均联、张郁森、张伟雄、谢彩红。

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世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余卫雄、谢彩红、许婉嫦。

信访工作由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属下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本单位信访工作,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并全程跟踪。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询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四)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

(五)做好信访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单位。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七)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三、信访的处理程序。

(一)群众来信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i、拆封。群众直接来信的,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2、登记。对信访件要认真阅读,弄清内容,详细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信访人单位、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3、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集团公司政工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逐级阅批,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相关单位处理。

4、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告的,要责成承办单位说明情况。

5、答复。对群众直接来信,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于转送、交办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上级信访机构。对于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交通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限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二)群众来访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耐心教育,维护秩序。

i、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2、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

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为加强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成立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少峰。

副组长:谭永照、龚润贤。

成员:黄世洪、余卫雄、周长智、张坚和、张文华、周均联、张郁森、张伟雄、谢彩红。

下设信访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世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余卫雄、谢彩红、许婉嫦,

信访工作由交通集团公司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信访办公室负责全部信访的综合、协调和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属下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本单位信访工作,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并全程跟踪。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上级的决议、命令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廉洁勤政,秉公办事,不询私枉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一时难以办到的,要讲明情况,耐心说服;对提出不合理的或过高要求的,要善于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事原则,准确回答群众所提出的问题。信访人的申述材料必须经过调查核实,作为处理问题的事实依据。

(四)在办理信访、接访中,发现重大、紧急事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

(五)做好信访的保密工作,不扩散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不把揭发、控告材料转给当事人或单位。

(六)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保证信访材料的齐全完善,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七)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三、信访的处理程序。

(一)群众来信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

i、拆封。群众直接来信的,当日来信应当日拆封,并加盖收信章。要保持信封和邮票的完整,以佐证投信时间和地址。

2、登记。对信访件要认真阅读,弄清内容,详细填写信访人、来信时间、信访人单位、联系地址以及来信事由。

3、阅批、转办。根据来信内容,呈送集团公司政工领导、总经理、董事长逐级阅批,并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转相关单位处理。

4、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呈报处理结果,

制度。

到期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告的,要责成承办单位说明情况。

5、答复。对群众直接来信,根据调查处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对于转送、交办的信访件,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和上级信访机构。对于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交通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限期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二)群众来访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耐心教育,维护秩序。

i、热情接待。对来访群众要坚持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周到。

2、来访登记。在来访登记表上填写来访人姓名、单位、电话、地址及来访时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申诉,耐心询问有关问题,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来访人索要书面材料。并告知来访人应对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恰当处理。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应严格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处理,尽量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

(1)能当即答复或解决的问题应予以答复或解决。

(2)比较重要的、典型的问题,应及时整理,送呈集团公司领导批办。

(3)来访群众要求合理,符合政策,应该解决而又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可交由相关单位处理或直接查办,并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4)对于集体上访或提出无理要求或要求过高的上访者,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争取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

(三)群众来电的处理。

基本要求是:耐心倾听,认真登记,及时交办,妥善处理,快速反馈。

1、负责信访的同志必须跟踪所受理投诉的处理过程,直至有处理结果。

2、接听群众来电时,要详细填写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来电人单位或联系地址,以及来电事由,并热情、耐心、快捷地作出解答和处理。

3、对不能直接解答和处理的问题,要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及投诉人的联系电话,呈报集团公司领导阅批后,通知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与投诉人联系,解答其问题,并将答复情况报集团公司信访办公室备案。

4、对于开平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的投诉或咨询问题,要迅速呈报集团公司领导阅批后,交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时办结。

四、信访的归档管理。

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信访办公室要派专人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将信访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经过整理后统一立卷归档。

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保证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问题,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和《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2、畅通信访渠道,方便信访人;

3、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4、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5、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导致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1、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等事项依法进行处理。

2、局信访室是信访事项的工作机构,按信访规定负责信访事项的接待、登记、受理、呈报、转送、交办、督办、催办、信息报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参与重大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

(3)向信访人宣传国土资源法律和政策,为信访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6)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做好信访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保密工作。

3、信访事项由局主要领导进行签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由事涉机构具体承办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起草信访答复意见。

1、信访工作人员应热情接访,不得刁难、歧视、压制信访人。应告知信访人权利、义务和信访的方法、程序,耐心听取信访人反映的情况。

2、信访工作人员应准确地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填写在《人民来访摘录》上,并及时填写《人民来访登记目录》。

3、信访工作人员要依法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对于上访人现场咨询涉及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问题,信访室视情况通知相关业务机构配合协调处理。

4、信访工作人员要及时拆启、装订群众来信,保证信封、信文附件完整,并加盖国土资源信访收件章。

5、对信访人采用书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领导批示和上级部门下转的信访函件逐一编号登记。及时填写《人民来信登记目录》和《人民来信登记表》,完整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人数、信访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信访事项等内容。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的登记,应当记录原办理机关处理意见及文号。

1、信访事项登记后,信访室应当及时填写《宜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处理签》交信访机构负责人处理,按领导阅示、受理、交办、转送、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等提出拟办意见,信访室在2日内报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其中涉及人事、纪检监察等事项的信访件,在2日内移交人事、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2、信访室收到信访事项,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15日内书面告知当事人。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祥的除外。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件事项,应告知信访人向有关单位提出。

3、信访事项受理后,信访室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转交相关业务机构或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办理。

4、领导批示的信访件,信访室应当在2日内送承办机构进行办理。交办、转送的信访件应以交办(转送)单的形式送往相关单位。对交办、转送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信访件,办理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内向信访室报告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并同时将答复(处理)意见书面告知信访人。如信访人对答复(处理)意见不服,应引导信访人走信访程序,即按“两级处理、三级终结”程序办理。

5、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办理信访件应充分听取信访人意见,信访答复(处理)意见应做到事实清楚、引用依据确切、答复(处理)意见明确。

7、对案情复杂且涉及多个业务机构的'信访事项,领导签批交办时应明确主办和协办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协同办理。主办机构要主动协调,协办机构要全力配合。需要其他政府部门配合落实的事项,要主动报请当地政府信访部门协调解决。

8、国土资源信访复查、复核事项由局主要领导签批,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

9、网络举报和投诉中涉及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事项,应告知当事人通过信访程序办理。

五、领导干部“四访”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四访”制度,实行经常性地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开门接访。制定局领导信访接待值班表,每周安排一位党组成员协调处理信访问题。每半年安排一次局党组成员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接待地点设在信访室。

(2)主动约访。信访室对上级限时办结的信访事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信访事项进行排查后提出领导约访建议,由局领导主动约请信访人进行接谈,并协调解决信访问题。

(3)带案下访。由局领导带领相关机构负责人到事发地现场,深入到矛盾突出、解决难度大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4)上门回访。局领导对已经接待并有明确处理意见的信访问题,进行事后回访,看处理意见是否落实,上访群众是否满意。

2、局领导接访群众时,信访室安排专人做好接访记录,详细记载领导接访情况,并通知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领导接访工作,协助接访领导解答和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3、信访室应建立包括问题发生地、责任单位、产生原因、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内容的工作台帐,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

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办理。没有明确意见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工作机构配合事涉机构依法及时办理。对领导接访的信访问题要做到案情不查清不放过,矛盾未化解不放过,群众未息访不放过。

5、对纳入领导干部“四访”的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分析报告制度。

1、信访室、各业务机构应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将排查情况报信访室登记。要落实属地管理和包案制度,将办结息访落实到人。

2、信访室和各业务机构对群体性上访及在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访事项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凡发现有可能发生重大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等突发性事件的必须立即上报。若发生重大集体上访、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上访,事发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要尽快赶到现场,妥善处理,避免事态扩大和发生事件。

3、信访室应客观、准确、全面进行信访事项统计、分析,每半年和年终前及时填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统计报表,通过对信访统计数据、情况分类、转办与督办情况、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建设性意见,供领导决策。

1、信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文明接访,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3、信访工作应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的时间、程序规定,依法办事;

4、对信访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信访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5、信访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扣押、销毁。保护信访人的隐私权利,严禁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或被举报人。

6、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出示信访举报材料,因工作需要,确需查阅的,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对于故意或者过失泄露信访有关内容、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追究其违纪、违规责任。

1、信访室对承办单位呈报的答复(处理)意见要认真进行审查,如发现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处理不当的,可以责成承办单位予以纠正或重新办理。

2、信访室对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在其期限届满前3天向办理单位发出催办预告;对超过期限尚未办结的信访事项,向办理单位发出督办通知。经过2次催办仍未办结,或者经过2次退办仍不符合要求的信访事项,信访室可视情况提出通报批评等处理建议。

3、对交办的信访事项要纳入目标管理,建档建册并跟踪督办。对建档跟踪的重点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负责,一抓到底,限期结案。

九、责任追究制度。

1、依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

(1)滥用职权,作风粗暴,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发生信访恶性案件或重大事件的;

(5)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给予信访答复,造成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影响较大的;

(8)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行动迟缓,借故推诿或无故不到现场,贻误处理时机,造成工作被动和不良影响的。

2、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责成说明情况,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信访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按照文书资料的归档要求保管,逐年整理归档。承办机构应在办结后30日内将纸质文件(包括电子文档)送交信访室。信访室校验、签收后立卷归档,并于次年年初统一移交局档案室。办理机构需要留存备查的信访件,可以复印保留。

2、信访文书资料归档的内容:

(1)来信来访登记表及信访人的原始申诉、举报、控告材料。

(2)局领导批阅的重要信件,以及重要(紧急)信访摘报等呈报批阅材料。

(3)信访事项的答复(处理)意见及相关调查材料,本部门处理信访案件中形成的各种文字材料。

(4)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有效数据的存储介质。

(5)涉及信访案件的其他材料。

3、信访件归档时要区分信访件所属地区,按来信和来访时间先后编号,年度结束后按县(市)区分别归档。信访件档案应完整、准确,字迹工整,载体和书写材料要符合档案整理、归档标准。

4、借阅信访档案,须凭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借阅信访档案应限期归还。

国土资源厅信访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某市省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

二、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受理、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四、认真承办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按时报结。

五、督促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部门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六、依法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对未按法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行政机关及时向厅领导报告并提出建议;对因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及时向厅领导报告并提出处分建议。

七、组织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经验交流,研究疑难信访问题,指导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八、及时研究、分析国土资源信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厅提出完善和改进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建议。

九、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搞好文书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工作。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积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创造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成立学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具体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配合做好信件答复、来访接待工作。

负责受理和接待反映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行为的信访事件,承办上级传达、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汇报信访件中的重要信件,并提供相关的资料;负责信访件的办理、回复或告知、督办,负责信访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一)来信办理

1、对信访件进行登记编号,原件报送学校有关领导阅批,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领导本人阅批。对于涉及信访人权益、署真实姓名的重要信访件,交校长批示,15日内完成。其它信访件交分管领导批示,30日内完成。

2、根据学校领导批示及管理权限,交由各职能部门归口办理,对信件进行答复。

3、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4、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二)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了解来访目的、要求及所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各职能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部门负责人接待处理,并做好记录。

4、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上访,要汇报相关领导接待。

5、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三)节假日期间信访事件的应急处置

1、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学校按规定做好节假日值班安排,明确值班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应履行的职责,公布值班电话号码,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2、确保通讯联络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校长及值班人员的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

3、建立紧急报告制度。对本单位内出现的重大紧急信访事件,在30分钟以内向教育局信访办报告,并采取临时紧急防控措施,做好劝解疏导工作和安抚工作。

四、工作纪律

1、参与接待信访的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2、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操作程序,热情接待信访人员,收到的信访件要按要求及时办理和汇报。信访内容与工作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五、本工作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年上半年市物价局信访工作总结

信访工作是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把信访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载体,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和领导包案责任制,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局信访领导小组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价管科、收费科、检查所负责人组成。局长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副局长主管信访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价格举报中心设在物价检查所,并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专线电话,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建立了24小时值班、接听、登记、呈批、移送办理、答复、存档、保密等一整套价格举报工作程序,对受理的价格投诉案件,以及重大价格信访案件将依法立案查处。

(二)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程序。随着物价部门工作职能的转变,“定规则、当裁判”成为物价部门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对价格信访案件的不断增加,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信访工作制度,健全了价格信访工作程序,实行了省、市、县价格信访案件、价格举报案件统一领导、归口办理的工作体系。局信访办或价格举报中心在接到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的当日填写《来信来访及举报案件记录表》,三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科室负责人或主管局长审批后,由管辖科室和主办人员限期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案件按行政处罚法程序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重大案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能超过三个月。结案后,要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30日内完成案卷存档。对市信访办和省局转办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做到特事特办,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及时上报。

(三)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发生,切实做到为民排忧解难。价格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影响着物价部门的形象。对群众反映的价格问题我们坚持做到“接待热心、调查耐心、处理细心”确保群众踊跃投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激化矛盾,形成越级上访。今年,我局把改变服务态度作为搞好信访工作的主要环节来抓,首先是选调服务态度好的同志充实信访工作,向来访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让群众感受到一种温暖,切实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其次是强化物价检查所办案质量,指定素质较高的执法人员办理价格信访案件,对信访案件不回避,不拖压,抓住要害问题,彻底解决。三是广泛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治理价格秩序,规范价格行为,消除价格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四)开通了我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强化社会监督机制。预防、治本是从根本上搞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为了广开“言路”,从源头上抓起,及时把各种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和起始阶段,根据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我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专线已和全国、全省专线连通,拓宽了受理价格投诉、举报的领域和渠道,并在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张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标语,使“12358”深入人心。统计显示,随着“12358”电话的公布,举报渠道的畅通,案件来源明显增加,有力地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人民的高度评价,价格部门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不断提高。

今年1—6月份,我局共受理价格信访案件30件,其中上级部门交办1件,有关部门转办3件,来信4件,来访2件,电话投诉20件。立案查处26件,结案26件,结案率87%。根据我们的统计,群众来信来访重点集中在涉农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等问题上。我局对这些敏感性较强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集中处理了以下几件典型案例:

(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认真处理永昌县某中学乱收费一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3月,永昌一位学生家长反映该校向专业班学生收取实习费,每学期70元,每年140元,但没有组织实习,经我局执法人员立案调查了解,学生家长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我局执法人员于4月28日对该校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校违反规定向职业高中生收取实习费,共计收取5600元,属取消的收费项目,我局向该校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通知书。

并将清退结果上报我局查验逾期无法退还的以违法所得论处。

(二)认真受理、及时查处举报案件。根据群众举报,今年2月有市民反映我市某血站向患者收取献血押金,献血员路费,经我局立案调查了解,该站确实存在乱收费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4月8日对该站2019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站在上述时间内确实存在自立项目收取献血员路费、献血押金,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全额没收献血员路费5160.00元,清退献血押金10362.00元。

(三)、坚决制止借“非典”期间发洋财的单位。今年春季,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降临中国大地,受非典疫情影响,一些不法经营者趁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把一些品种价格抬高几倍,甚至十几倍。在这期间,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我市一所专家门诊进行了跟踪调查,经查证,该院在这期间对“过氧乙酸”消毒液零售价格超过省上规定的15%差率作价销售,共计多收价款330.75元。经我局研究,没收该院违法所得330.75元,并罚款1000元。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大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在竞争行业,价格争议不断发生,协商解决存在很大困难。二是许多部门和行业乱涨价、乱收费问题依然比较严重,有的甚至屡查屡犯,群众连年举报投诉,问题得不到根治,成为信访工作的难点问题。三是物价政策宣传不到位,无效投诉多。各种价格法律法规,调定价项目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发行范围小,涉及面窄。老百姓无从了解,只有一些调定价项目可以从报纸上获悉,对放开商品以及政策调整情况老百姓知道甚少,造成无效投诉较多。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打算,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督促落实,不断总结经验,把信访工作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少务虚,多务实,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二是对信访案件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划分,减少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要建立和形成促进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的机制,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水平。

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让群众掌握相关政策,增强法制意识,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社会监督,减少无效投诉。五是进一步加强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治理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价格矛盾,把治表和治本结合起来,提高物价部门的信访工作水平。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